夕陽無限好(小說、雜文、散文集)
三十五、俗又大碗的健保過去了
作者:吳聰賢醫師
「媽!櫃檯小姐說,從今年4月15日起,未經轉診,直接至醫學中心看診的,部分負擔從360元調漲至420元,少了60元啦!」醫院二樓診間,麗香對著婆婆,壓低聲音喊著。婆婆正坐在候診椅上,等媳婦繳費和領藥。麗香,66年次,今年40歲,長得漂亮,氣質又好,半家庭主婦,大學和研究所學的是美術,結婚前,在某雜誌社當美編,結婚後,因馬上懷孕,以致離職。等孩子漸長大,閒來無事,週六和週日,在自家開設美術補習班,指導小朋友和成人繪畫。
「喔!好啦,不要緊,我身上有60元,妳來拿去。不曾聽說部分負擔要調漲啊。」淑惠,34年次,今年72歲,雍容華貴,端莊賢淑,十餘年前,從彰化女中教師職位退休。因有月退休俸,不增加兒媳負擔,醫院看診的醫療費用,都自己出。她先生也是教職退休,惟十餘年來,罹患巴金森氏症,且智力逐漸退化,已很少出門。家住和美,到彰基就醫,有一段距離,加上走路不方便,所以,必須靠媳婦開車接送。
麗香繳完費用,牽起婆婆的手,在婆婆耳邊低聲說著,「櫃檯小姐說,目前,經由轉診,來到醫學中心看診的話,部分負擔由210元調降至170元,減少了40元,兩者往返,就相差100元了。如果,有轉診和沒轉診,則相差更大,達250元,很貴。」淑惠氣急敗壞,很不以為然地說,「唉啊!妳不知道啊,去診所拿轉診單,多不好意思開口,要看醫師臉色,好像乞丐向人家乞討。算了,420就420,方便最要緊,又不缺這個錢。」
十年前,淑惠剛退休不久,衛生所護士緊迫盯人似的,不只明信片,還連打了四通電話,甚至到家裡拜訪,說衛生所辦理整合式健康篩檢,有子宮頸抹皮檢查、乳房攝影檢查、大便潛血反應檢查,以及胸部X光檢查等。結果,抽血檢查發現飯前血糖過高,到衛生所追蹤後,證實罹患第二型糖尿病,以致開始接受糖尿病治療。初期,血糖不挺高,不放在心上,偶而衛生所,有時附近診所,間斷地就醫服藥,直到某次,飯前血糖飆到300,右腳出現麻木情形,才真的嚇到,往後,全心全意,固定找彰基新陳代謝科陳主任看診。
「現在,是每月看診一次,也每月抽血一次,同時,每三個月驗一次糖化血色素,每半年驗一次微量蛋白尿,每年轉診眼科醫師檢查視網膜,妳看,多方便,免得跑來跑去,多好啊!而且,小診所小醫師開的藥,跟大醫院大醫師開的藥,妳比較相信誰?」人之常情,豈能厚非?雖然淑惠心裡明白,衛生所服務可好,親切得很,「淑惠老師」叫得挺甜的,好像親人,她仍覺得彰基看診方便又放心。
健保為何有部分負擔的設計?是為了民眾在繳了保費後,抱著「不看白不看」的心態,進行非必要的醫療行為,浪費醫療資源,這是人性,無可厚非,所以設計部分負擔方式,來抑制浪費。部分負擔能有效降低醫療浪費嗎?根據監察院102年9月公布的調查顯示,國人年平均就醫次數,從86年的13.76次,增加到101年的15.12次,高於世界各國。健保署的統計,89年的看病王,除失眠、焦慮外,還感覺關節痛、筋骨酸痛,一年看病1078次,幾乎照三餐到醫院報到。100年的看病王,是一名四十歲女性,因椎間圓盤突出,引發下背痛,就醫547次,平均每二天就醫三次。101的看病王,是48歲男性,因下背痛、高血壓和精神疾病,一年就醫582次,幾乎每天看二次病;亞軍是58歲男性,因腎臟病、泌尿系統疾病和下背痛,就醫次數555次;季軍是54歲男性,一年也看診548次。病人浪費醫療資源,醫療院所是否也大賺健保費?資源還不是進了醫師口袋嗎?
部分負擔,包括轉診的部分負擔,及非轉診的部分負擔,影響民眾就醫和醫療院所經營甚鉅,健保從84年3月1日開辦至今,共經過五次調整(84.4.1、84.5.1、86.5.1、91.9.1、94.7.15),最後一次調整是:基層診所50元、地區醫院80元(有轉診單,則是50元)、區域醫院240元(有轉診單140元)、醫學中心360元(有轉診單210元)。其實,到大醫院看病,還蠻傷口袋的,不便宜啊。連今年4月15日這次,總共調整了六次。
每次調整,不管調整前或調整後,都必然動輒得咎。第六次的調整,健保署的理由是,近期因應醫師納入勞基法及急診壅塞議題,各界多要求分級醫療的推動,部分負擔調整是配套之一,但也考量實施二代健保和經濟弱勢者之就醫,於是作此調整。此案,健保署戰戰兢兢,全力以赴,辦理多場說明、溝通和公聽會,也向全民健康保險會報告,並蒙多位立委召開公聽會,及民間團體機關會議,才正式依法預告。
預告期間,106.1.24-106.2.6,亦蒙台灣醫院協會、社區醫院協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大醫院、醫療改革基金會等提供修改意見。終於,在106.2.18定案和公布,也正式於106.4.15實施。那些協會、聯合會、醫院和基金會會提案,表示與他們有甚大切身利益關係。不落實轉診,財團法人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最爽,利益無涯,大賺健保財,無限擴增,成了大財團、大企業;如果落實轉診,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將被限縮,苦哈哈,慘澹經營,反而爽了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大發利市。落實或不落實,是雙方拉鋸戰,不是甲方得利,就是乙方得利,健保署呢?普羅大眾呢?就醫民眾呢?
此次「調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與急診費用」案,主要是以下三點:一、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部分負擔調降40元,醫學中心由210元降至170元,區域醫院由140元降至100元。二、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部分負擔由360元調至420元。三、急診部分負擔,急診檢傷分類第3、4、5級,由450元調至550元,檢傷分類第1、2級,部分負擔仍維持現狀。考量執行之順暢,原訂夜間零時至凌晨6時,急診檢傷分類第3、4、5級不調高,予以取消。
何謂急診檢傷分類?衛生署(今之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灣急診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參照加拿大檢傷分類系統架構,研定台灣的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於民國99年起實施,分成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和非緊急等五個等級。至於中央健康保險局,於88年公告的急診四級檢傷標準,則停用。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三級緊急,應在30分鐘內處置;第四級次緊急,可在60分鐘內處置;第五級非緊急,可在120分鐘內處置。
急診檢傷與急迫度分級量表(Taiwan Triage and Acuity scale,TTAS)。第一級復甦急救:病況危急,生命或肢體需立即處置。第二級危急:潛在性危急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需快速控制與處置。第三級緊急,病況可能持續惡化,需要急診處置,病人可能伴隨明顯不適的症狀,影響日常活動。第四級次緊急,病況可能是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或某些疾病之合併症相關,需要在1-2小時做處置,以求恢復,避免惡化。第五級非緊急,病況為非緊急狀況,需做一些鑑別性的診斷或轉介門診,以避免後續之惡化。以上說明,不是很明確,反讓人混淆,然而,檢傷分類標準分類內容詳盡,可以用電腦系統來判讀,增加客觀和精確。電腦不僅可揀土豆,也可以判讀急診等級,依序看診,民眾就無法借酒裝瘋,故意找醫事人員麻煩,甚至動粗傷人。
接近文章結尾,我個人總結,減40元、加60元,這是極微小的變動,生命第一,健康第一,豈差那幾十元?不致於牽一髮動全身,除非經濟弱勢者,否則一般大眾,不覺得有多大差異,無感啦。當然,反過來說,對加強推動分級醫療並落實雙向轉診,功效也不大,聊備一格,算盡點心力而已矣。老子有做事啊。不過,不得不欽佩健保署老成穩重,走一步,停一會,看一回,再繼續往前走,多穩當啊。政策的推動,切忌急功近利,否則造成反效果,又是反對,又是抗爭,吵吵鬧鬧,沒完沒了。各位兄弟姊妹們,你認為呢?
說句難聽的話,也是不負責任的話,說錯了無罪,我個人猜測,健保署最最關心的是全民健保永續經營,不管二代健保、三代健保或四代健保的冒出,不讓健保破產,不讓健保關門大吉,才是最重要的,至於「分級醫療」、「雙向轉診」,還是六大策略、24項配套方案,都是枝節末微,意思意思,走著瞧啦,擺不平啦。各位健保署諸公大老,是不是這樣?不過,俗又大碗的健保,肯定已經過去了,使用者該付費,是不是?
文章結尾,容小弟廣告一下,個人部落格,wu100136963.Blogspot.com,吳聰賢醫師,自6/11開張,已張貼「彰化小西巷的往昔(遠渡黑水溝的家族)」,自傳式小說,自前言、95章回到結語,共50萬言,歡迎指教。另外,亦張貼「公衛歲月(2005-2012年)小說、雜文和散文集」,共68篇文章,計50萬言,亦請不吝賜教。目前,正張貼「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和散文集」,已張貼50篇文章,敬請指教。(106年7月13日完稿)
【註記】網友回響:尚O菁:「台灣健保世界第一,確也養成台灣人浪費藥物世界第一,哎!」吳O華:「但是我長期在長庚看病沒有轉介單,為何蘂費並沒影响?怪哉。轉診單,一般診所會開嗎,上門的財神轉診出去?又如一般的慢性病診所也有門診,又以什麼理由須轉診到大医院?這麼說轉診單是真的,假不得囉,確實重症才轉?」我:「嘉義長庚醫院是區域醫院,不是醫學中心,今年4/15以後,部分負擔沒有變動,仍然是240元。如果,您本來有持轉診單,部分負擔會從140元降為100元,節省40元。因為,您從頭到尾,都沒持轉診單,所以沒感覺部分負擔有變動。診所當然不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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