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九、標準化死亡率勝算比
(odds ratio of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
作者:吳聰賢醫師
當社區、鄉鎮市區、或國家生命統計資料有完整的年齡別死亡數、或率,則採用此方法,如果資料不齊全,只有年死亡總人數,沒有年齡別死亡數、或率,則採用標準化死亡比(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把芳苑鄉總人口加上大竹區總人口當作「標準人口」
標準人口
(芳苑鄉+大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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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
年齡別
死亡率
|
芳苑鄉
預期死亡數
|
芳苑鄉
標準化
死亡率
|
|
<15歲
15-45歲
>45歲
總計
|
35000人
45000人
20000人
100000人
|
2/1000
6/1000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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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2/1000=70人
45000×6/1000=270人
20000×20/1000=400人
70+270+400=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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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100000
=7.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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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人口
(芳苑鄉+大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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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
年齡別
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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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
預期死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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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
標準化
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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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
15-45歲
>45歲
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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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人
45000人
20000人
10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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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
6/1000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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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2/1000=70人
45000×6/1000=270人
20000×20/1000=400人
70+270+400=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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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100000
=7.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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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標準化死亡率是千分之七點四,大竹區標準化死亡率也是千分之七點四,兩者相比7.4/1000 ÷7.4/1000=1,標準化死亡率勝算比(odds ratio of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是1,兩者不分軒輊,無勝負之分。
以芳苑鄉總人口加上大竹區總人口當作「標準人口」,為什麼用總人口的和當作「標準人口」?這是課堂上老師的傑作,真是拐灣抹角欺人太甚,其實用芳苑鄉總人口當「標準人口」、或大竹區總人口當「標準人口」都可以,
標準人口
(芳苑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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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
年齡別
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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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
預期死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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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
標準化
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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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
15-45歲
>45歲
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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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人
20000人
15000人
5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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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
6/1000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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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2/1000=30人
20000×6/1000=120人
15000×20/1000=300人
30+120+300=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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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50000
=9.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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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人口
(芳苑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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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
年齡別
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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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
預期死亡數
|
芳苑鄉
標準化
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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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
15-45歲
>45歲
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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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人
20000人
15000人
5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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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
6/1000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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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2/1000=30人
20000×6/1000=120人
15000×20/1000=300人
30+120+300=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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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50000
=9.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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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區以芳苑鄉當「標準人口」計算出標準化死亡率是千分之九,芳苑鄉以自己當「標準人口」計算出標準化死亡率也是千分之九(此時標準化死亡率等於粗死亡率),兩者相除,標準化死亡率勝算比(odds ratio of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也是1;如果以大竹區當「標準人口」結果一樣,標準化死亡率均是千分之五點八,兩者相除,標準化死亡率勝算比(odds ratio of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也是1。
標準化死亡率千分之七點四、千分之九、或者千分之五點八只對芳苑鄉、大竹區有意義,對台灣其他鄉鎮市區完全沒有意義,當所有從事社區健康評估工作的衛生所要作死亡率比較時,必須找一個「標準人口」;前保健處副處長黃明珠已轉往國立台北護理學院當教授,當年邱淑緹局長、或某些衛生所主任提出粗死亡率無法比較時,黃副處長沒有動作,其實很簡單,只要定某一鄉鎮市區當「標準人口」,如台北市信義區、台北縣板橋市、台中市中區、或者彰化市大竹區均可,是其本人不懂標準化死亡率、還是擔心衛生所無能力計算標準化死亡率,只有天曉得!民國86、87年我真的不懂標準化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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