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八、標準化死亡率(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
作者:吳聰賢醫師
標準化死亡率(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中文沒有爭議,英文明顯有爭議,mortality rate是致死率,其定義不同於死亡率(death rate),在此,兩者被混淆,此位外國朋友始作俑者地下該謝罪。
民國85年下半年,在衛生署保健處黃明珠副處長一聲令下,台灣地區分階段實施社區健康評估工作,彰化縣南西北區衛生所、芳苑衛生所、及大竹區衛生所被指派參與第一階段計劃,民國86年由彰化市順安醫院轉任大竹區衛生所當主任兼醫師,1月16日上任第一天起開始接觸社區健康評估工作,自此南爭北伐,參加無數講習會、研討會,亦上台報告多次,包括縣衛生局、省衛生處、和中央衛生署保健處等,印象深刻的,在台北市護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舉辦的報告會場,宜蘭衛生局長邱淑緹提出的標準化死亡率。
當時對標準化死亡率只能猛點頭,似懂非懂,不知其涵義,年齡老化是死亡主要原因,高齡化的社區、或國家當然死亡率會較高,例如芳苑鄉65歲老年人口佔總人口近11%,大竹區65歲老年人口佔5.6%,兩地方死亡率(沒有特別表示,意指粗死亡率)有什麼好比?當然芳苑鄉較高,芳苑鄉死亡率高代表醫療水平低落?芳苑鄉衛生所唐主任及同仁不氣死才怪;問幾位衛生所主任、和護理長一樣莫宰秧,經過整一年,進入研究所後才了解它。標準化死亡率(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是「人口標準化死亡率」的略稱,標準化什麼東西?標準化「人口」?標準化「年齡」?都不對,是標準化「人口」、也標準化「年齡」,觀念相當模糊,後面會用例子說明。把粗死亡率(crude death rate)用多組年齡別死亡率(age-specific
death rate)來呈現,再加上選擇的「標準人口」來計算即是標準化死亡率的涵義,為方便社區與社區、鄉鎮與鄉鎮、縣市與縣市、或國家與國家作比較,故需將死亡率作標準化,如果將標準化死亡率稱為「人口、年齡標準化死亡率」意思會更清楚。
標準化死亡率(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是為了作兩兩間比較,不是應該稱為比(ratio)嗎?怎麼稱為率(rate),觀念正確,答對了!標準化死亡率(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只是過渡性東西,是暫時性影子,是計算過程的工具,最終目的是求標準化死亡比,單提出標準化死亡率完全沒意義。將各組年齡別死亡率列出來、或加起來就是標準化死亡率?當然不是,必須經過「標準人口」處理過,要比較當然要稱為標準化死亡比(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不過,問題沒有那麼簡單,好戲尚在後頭。
假設芳苑鄉、大竹區90年年中人口數均為5萬人,至90年12月31日結束,整年分別死亡450人、和290人,
年中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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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死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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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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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
彰化市大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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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人
5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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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人
2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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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50000=9.0/1000
290/50000=5.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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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粗死亡率來看,芳苑鄉粗死亡率千分之九,大竹區千分之五點八,明顯芳苑鄉大於大竹區,這種比較合理嗎?台灣地區所有實施社區健康評估工作的衛生所,成果報告均是該鄉鎮市區的粗死亡率,兩兩之間、或所有衛生所之間能相互比較嗎?以下用年齡別死亡率來呈現將有驚人之舉,
年齡別
年中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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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別
年死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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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別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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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
彰化市大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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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
15000人
15-45歲
20000人
>45歲
15000人
總計 50000人
<15歲
20000人
15-45歲
25000人
>45歲
5000人
總計 50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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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
120人
300人
總計 450人
40人
150人
100人
總計 2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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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15000=2/1000
120 ÷20000=6/1000
300 ÷15000=20/1000
40 ÷20000=2/1000
150 ÷25000=6/1000
100 ÷5000=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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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和大竹區各組年齡別死亡率完全相同,<15歲組均是千分之二,15-45歲組均是千分之六,>45歲組均是千分之二十,如果用標準化死亡比來算,答案當然是一,兩地區民眾死亡機率完全相同,芳苑鄉風水沒有比較差。
標準化死亡比計算方法有兩種,分別稱為直接法、和間接法,直接法又稱為標準化死亡率勝算比(odds ratio of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e),間接法又稱為標準化死亡比(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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