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昏迷驚魂記(小說) 三十五、外籍看護工和安樂死

低血糖昏迷驚魂記(小說)
三十五、外籍看護工和安樂死
作者:吳聰賢醫師
107617日,週日,中午1241分,我的手機響,我很高興,我不孤單了,總要有人接手。兒女沒出面,反而是我這個女婿跑前頭,他們當兒女的不肖,反成了我在覬覦他們陳家的遺產。我以為是內人來電話,或者內人的五哥來電話,結果都不是,反而是遠在高雄的大嫂來電。我猜是內人通知她的,但又不像,如果內人接到我的訊息,她應該先回覆我,告訴我她知道了,她會立刻聯絡其他家人,內人似乎還不知情啊,難道警方神通廣大,查到高雄大哥家電話?有這麼好的警民服務嗎?不可能吧!
我詳細告訴她,岳父低血糖昏迷,倒在騎樓,警方通知,119緊急送醫的過程,以及目前的狀況,她才說:「喔!今天是禮拜天,有啦,好幾個禮拜以前,大約一個月以前,外籍看護工有打來電話,向我請假了,說今天早上7時會出門,前往豐原,與朋友相聚,預計下午530分就會回來。」事後,我反覆回想,可能是我嘴快,說溜了嘴,大嫂仍不知道岳父昏倒的事,她剛好打電話來,通知內人外籍看護工請假,沒人作陪,需多注意岳父狀況。
大嫂也太沒責任了,既然外籍看護工請假,不也應該早先通知我們?不是內人回去,至少內人也會指派我過去陪陪他。外籍看護工是大嫂安排的,從高雄聘請過來的,她向大嫂請假是應該的。事後,五哥慢條斯理趕來醫院,我才知道外籍看護工請假的事,五哥也是事先就知道的。他們都很放心,認為日子過得很平安,外籍看護工只不過請假那麼一天,沒什麼大了不得,何需大驚小怪?
1051221日,總統府公告勞基法修正條文,「一例一休」和「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等,將從公告後第三天起生效,也就是1223日起,雇主未落實一例一休,或休息日加班未給付足額加班費,即是違法,裁罰甚重。所謂「一例一休」,就是勞工每七天當中,必須有一天休息日和一天例假日,且除公告的例外狀況外,不得連續上班超過六天,若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除須先徵詢勞工同意外,並要給付法定加班費。
所謂「休息日加班費加碼」,除了本薪外,加班前兩小時,需加付11/3倍加班費;第三小時起,則需加付12/3倍加班費。薪資發給以四小時為單位,加班未滿四小時,仍需支付四小時的加班費;加班四小時以上,未達八小時,則支付八小時,雇主若違法,將可處2萬以上至100萬以下的罰鍰。以外籍勞工來說,只有工廠外勞適用勞基法,對於家庭看護工是否適用?不是不適用,應該說沒人管吧?
不是沒人管,而是政府管不了,管多了,全台24萬個家庭會垮台。據統計,截至1057月,全台共有60萬外籍勞工,其中至少有24萬屬於家庭式外籍看護工,外籍看護工請假,老人家誰照顧?當然家屬要承擔起責任。岳父的外籍看護工是全年無休的,365天正常上班,沒有所謂的休息日或例假日,有給加班費嗎?似乎沒有。有額外打賞嗎?多少吧。
大嫂是蠻孝順又盡責的人,總想把岳父和外籍看護工帶回高雄,在旁親自照顧,但老人家眷顧老家,又垂涎隔壁鄰居離婚的中年婦女,不願意去高雄。後來,人更老了,體力更不行了,搞不出男女火花了,老人家終於同意去高雄了了。是否真孝順?我不知道,還是震懾於老公?老公脾氣暴躁,曾是全身刺青的黑道大哥。還是夫妻兩人垂涎老人家的遺產,以退為進,心中打著如意算盤?
老人家同意去高雄,現在變成五哥有意見了,他主張兄弟兩人輪流照顧,每個兄弟一人一個月,至於移民美國的二哥、三哥和四哥,當然免輪流了。五哥會如此發聲,原因很簡單,他也是褲底全是鬼,思前想後,想了一大堆,不管是小人度君子之腹,還是小人度小人之腹,他就是怕老人家尚有好幾億遺產,不明不白地被大哥A了,甚至被獨吞了。五哥排除美國的三個哥哥輪班,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肯定排除美國的哥哥回來分遺產。
人算不如天算,沒想到更強勢的五嫂,卻發聲了,遺產要,照顧老人家則免談了,她說,如果老人家要住進家裡來,她頭回也不回,就連夜帶著幾個孩子離家出走,決不讓老人家住進來。原因為何?只因年輕時,被老人家狠罵過一場,說她不孝,「臥病在床的岳母口渴,向她要一杯水,她竟然裝聾作啞,躲得遠遠的,不理不采。」三十年的往事了,這個過節還沒打開,看來,人進了棺材,已蓋棺認定了,這個過節還是無法打開。
這位外籍看護工似乎無可挑剔,蠻OK的,沒有週休二日,也沒有週休一日,一年365天,天天上班,不曾請過假,是否另給加班費,我不清楚,應該沒有,是內人大嫂全權處理的,沒想到,第一次請假,就發生狀況,還驚動警方和消防,也差點賠了老命。我不禁感嘆,人要活得老,不僅要健康,還要能生活自理,不能成為別人的累贅,否則活得很辛苦,需要他人隨侍照顧的人,這種生命活得有意義嗎?我不禁想起傅達仁的安樂死。
台視著名前體育主播傅達仁,晚年因胰臟癌末期,受到僅剩48公斤,任何止痛劑已無法緩解身體的劇烈疼痛。他曾於105126日,籌辦「生前追思會」,並上書蔡英文總統,呼籲立法院通過安樂死法案。總統府回信,說函轉行政院處理;行政院則以安寧緩和醫療,唬弄掉安樂死法案。最後,傅達仁於10762日,飛往瑞士,於67日接受安樂死,享年85歲。我也不禁想起,台灣安樂死是否也該立法了?
我沒有長壽基因,我父親66歲過世,我母親78歲過世,我大哥70歲過世,我何所求?我今年68歲,我等著那一天的到來。我應該不會活到須要他人照顧的年齡。我曾在高中同學的Line群組,留下如此的自白;「人沒有病痛是妖,有病痛才是人。活到這把年紀,有病痛是正常的,才算自然;沒有病痛是不正常的,反自然的。總結一句話,我們要學著與病痛共舞。」
「從肝硬化併食道靜脈曲張、鼻咽癌、主動脈剝離、肝癌、膀胱癌、胰臟癌,以致特異性血小板低下紫斑症等等,都是我們心中的傷,也是揮之不去的病痛。民國93年,我開始罹患心房纖維性顫動和心房撲動,至今已14年,期間,於9861日,從中榮轉診北榮,接受心導管電燒灼手術,但成效不理想,至今,每週必發作一次,心悸、胸悶、眩暈、呼吸困難等,甚至三天兩頭來報到,煩都煩死了,它是我的病痛,我不僅與它共舞,還要與它共生。」
「北榮住院日誌,我寫了20萬言,退休後,最近較有空,稍作整理,張貼在吳聰賢醫師部落格,wu100136963.Blogspot.com,親戚朋友患有心悸、心率不整的,足供參考。久病成良醫,我不僅可以上一課,還寫了一本書。心利正膜衣錠,Rtymonor 300mg;心舒糖衣錠,Cintsu 40mg,這兩種藥,我每天必吃,且隨身攜帶,忘了帶,我還不敢出門。日出日落,我每天等著,何時心臟衰竭,何時腦中風。」
「我不敢多奢望,如果,我能活過70歲,我自己要放鞭炮,以茲慶祝,因我賺到了。如果,我能活過75歲,請諸位兄長和大嫂,幫我放鞭炮,感謝老天爺太厚愛了。病痛來了,不與它共舞行嗎?老來,被逼得豈能不看開?順天應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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