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一O七)心房顫動電燒灼

 把酒言歡能幾回:(一O七)心房顫動電燒灼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常建:「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徑通幽處,禪房花木深。山光悅鳥性,潭影空人心。萬籟此俱寂,惟聞鐘磬音。」

民國98年,因經年累月發作心律不整,所謂的心悸,已有5、6年,心臟科醫師診斷為心房纖維性顫動(簡稱心房顫動)和心房撲動,由於隨著時間逾越,越發嚴重,不得不痛下決心,北上台北榮總,接受心臟心導管電氣燒灼術。此手術包括兩大部份:第一個部份,心導管電氣生理學檢查,查出心臟不正常放電的部位;第二個部份,心導管電氣燒灼術,用導電高溫殺死不正常放電的部位,永絕後患,不再繼續作惡多端,不再持續不正常放電。心臟細胞,生病了,變異了,變性了,好像電鰻般,原本不會放電的,卻變成會不正常放電,導致心肌不正常收縮,以致產生心律不整,不單心跳速率加快,快者每分鐘110、120下,甚至130、140下,還會不受控制地,不規律的心臟亂跳,時快時慢,忽緊忽鬆,且不時脫線和跳針,少掉很多節拍,有如脫韁野馬,萬馬奔騰;有如火山爆發,天崩地裂,好像陷入絕境,自己根本無法掌控,失去了主意,令人心慌又心急,也讓人抓狂和無奈。

此手術,無須全身麻醉,僅須在右鼠蹊部,局部麻醉即可,故整個手術過程,大約3、4個小時,或5、6個小時,甚至超過8、9個小時,患者躺在手術台上,意識是完全清醒的,醫師可以一面動手術,也可以一面跟患者講話。幫我動刀的醫師,有好幾位,我感覺至少有3、4位,他們跟我講的話,主要是叮嚀:「會不會很痛?很痛的話要說!」痛是很主觀的感覺,何為痛?何為不痛,標準在哪?不過,我喊過兩、三次痛,因痛徹心扉,咬緊牙關也撐不住,會哭喊哀叫的痛。沒有經歷過心導管電氣燒灼術的痛,任何人都沒資格說「痛徹心扉」這個成語。開刀過程中,眼睛被蒙蔽,我看不到動手術者,但從燒灼手法輕重,我估計有3、4位動手術醫師,因有的燒得輕,有如蜻蜓點水,有如漣漪滑過湖面,不痛不癢的;但有的燒得重,有如殺豬宰羊,有如放火燒山,疼痛竄骨髓,也竄心坎呢。

手術前,必得常規接受心臟電腦斷層掃瞄,甚至心臟核磁共振檢查,因要了解每位病患精細的心臟結構,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縱然微小的差異,也不能放過,否則會出大問題,牽涉患者生命安全。何謂大問題?心導管首先,從右鼠蹊部的股靜脈穿刺插入,沿著股靜脈,往內往上推進,然後進入下腔靜脈,當穿過橫膈膜的下腔靜脈裂孔後,即進入了右心房。會造成不正常放電的心臟細胞,較少位於右心房,大都位於左心房,如今,困難的地方出現了!因右心房和左心房沒有相通,兩者之間隔著一堵牆,稱做心房中膈,若有相通,則是心房中膈缺損,反而是一種先天性心臟疾病,嚴重者,缺損大者,須接受開心手術,進行破洞修補。沒有相通,心導管要如何通過心房中膈?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嗎?不是的!沒有退路,無法迂迴,只能用尖刀硬闖心房中膈,把心房中膈打洞,讓心導管穿過去,才能進行電氣生理學檢查,以及電氣燒灼術呢。

這個打洞過程,具有相當危險性,病患解剖位置有變異,或解剖位置抓不準,或立體空間抓不穩,有可能穿錯部位,把心導管穿破了心臟,造成心臟血液,如黃河潰堤般,整個沖進心包膜腔內,引發心包填塞,這是重大併發症,心包填塞會壓縮心臟,造成心臟無法搏動,心跳停止,血流中斷,病人只有死路一條!必得即刻心包膜腔穿刺,引流積血解壓,或者緊急送進開刀房,找來心臟外科醫師,進行開心手術補破洞。為了避免出意外,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術前的電腦斷層掃描,成了很重要的必備檢查。提到心房中膈穿刺,有其危險性和致死性,我不禁想到股靜脈穿刺,股靜脈是身上很大條的靜脈,難道沒有傷害性和危險性嗎?在術後,拔除心導管時,在開刀房即刻加壓止血,轉入加護病房後,更是無數沙袋重壓,然而股靜脈血流量大,血壓強,血液仍從穿刺傷口滲出,以致我右鼠蹊部,以及右大腿內側和前側,整個一片瘀青,有如車禍重傷般!後來,我出院近一個月,這些瘀青才逐漸散去,沒有形成血腫或膿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何謂心臟細胞不正常放電?極大多數的心臟細胞,90%以上,是乖寶寶,是好孩子,不會作怪,不會使壞,不會自己主動放電,永遠聽大人的話,是隨波逐流的好人家,大家平安度日子,也快樂過日子,但有些心臟細胞,不知何故,不知何原因,竟然不堪寂寞,放浪形骸,放蕩不羈,召集同夥,成了佔地為王的惡霸,竟然耍槍弄劍,能主動放電,害得心臟有如多頭馬車般,胡亂衝撞,隨意亂跳,引發了心房顫動等心律不整。心臟的不良綠林惡棍,連帶的使人遭殃,害怕心臟過度勞累,心臟衰竭,暴斃而亡;尤其擔心心臟血栓形成,到處流竄阻塞,引發心肌梗塞,瞬間猝死;引發腦中風,口吐白沫,口眼歪斜,半身癱瘓,不醒人事呢。

正常的心臟跳動,非你個人所能控制,你無法呼風喚雨,要它停就停,要它快就快,要它慢就慢,它自始至終,受自主神經系統管轄,由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管控,其背後指使者,是位於延腦的心臟血管中樞。心臟跳動的啟動節律點在何處?不是雜亂無章,各據山頭,各自為政的啟動,而是有統一發號施令的啟動點,那個啟動點位於右心房的「竇房結」,竇房結是一群特化的心臟細胞,會發出電氣脈衝,所謂的放電,它可說是總指揮官,是發號施令者,也是心臟跳動的主宰。接著,此電氣脈衝,會傳遞到心房心室交界的「房室結」,房室結也是一群特化的心臟細胞;然後,此電氣脈衝順著神經傳導路線,所謂的「房室束」或「希氏束」,傳遞到整個心臟,每一個心臟細胞,讓心臟細胞組成的心肌,依序精準地,同一步伐,整齊劃一地,分秒不差地,同時跳動,整齊精準到極限,連自己都感覺不到心跳,而這心跳會分秒不停地,陪伴你一輩子,可能80年、90年,或許陪你到成了百歲人瑞。說來,心臟滿盡忠職守的,讓人欽佩,卻也蠻可憐的,到死方休。

但是,對心律不整患者來說,尤其是心房顫動、心房撲動的患者,才真正的可憐,那些叛變者,造反作亂者,不該主動放電的心臟細胞,不受管控地,卻三不五時,自動放電,等同到處點火,到處放火,燒殺擄掠,導致心臟受驚害怕,無端亂跳動,搗亂了正常,而有節律的跳動。你可知道?心房顫動發作時,自己可以感覺得到,甚至可以聽得到,胸口不是小鹿亂撞,而是萬馬奔騰,幾千萬匹馬,狂嘶狂奔,馬不停蹄地,幾乎要衝破個人胸口,往外飛奔而去呢!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形骸,這些異常的心臟細胞,不義也不公,胡作非為,殺人放火,是魔鬼,也是惡煞,卻要人類跟著它陪葬!這些大惡煞,有法可治嗎?有藥物可治嗎?目前沒有!心臟心導管電氣燒灼術有能耐嗎?不容易,很困難,復發率很高!我就是典型的復發者。唉!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醫學還要精進,目前,只會讓群醫束手,讓病人哀嘆!

正常的心臟電氣脈衝傳導,有固定的點,有固定的方向,不會到處放電,不會多處放電,也不會倒行逆施,更不會橫衝直撞,它的電氣脈衝傳導,必得經過三個途徑:竇房結、房室結、房室束,從生命起點,以至生命終結,它亙古亙今,亙古永不變!至於那些不正常發電的,所謂的叛變者、背叛者、綠林惡霸,它們隱藏於何處?隱藏在心臟裡面嗎?很接近,很靠近,似乎是答案了,但不是!它們隱藏在肺靜脈、上腔靜脈、下腔靜脈裡,或許,還有不為人知的隱密處所,等待醫師、學者和專家,去深入挖掘和探討呢!我分三個時期,來分別說明。

一、早期,心臟學家認定它們,隱藏於肺靜脈進入左心房的開口處,以致,心導管電氣燒灼時,在右心房的心導管,必須貫穿心房中膈,進入左心房,才能燒死肺靜脈開口處的不正常心臟細胞。說到肺靜脈,在解剖生理學上,它很特殊,特立獨行,與眾不同,它有兩點不同:第一點不同,一般的靜脈,流的都是非含氧血,但肺靜脈剛好相反,流的卻是含氧血,原因是肺靜脈的血,從肺臟流回心臟時,經過肺泡微血管,吸收了甚多氧氣,所以是含氧血。至於相對的肺動脈,也是與眾不同,流的不是含氧血,卻是非含氧血。第二點不同,人類身體是左右對稱的,身體右邊有一條靜脈,身體左邊大抵必有另一條同名的靜脈,但肺靜脈甚為特殊,它左右兩邊,各有兩條肺靜脈,右邊兩條肺靜脈,來自右肺;左邊兩條肺靜脈,來自左肺,所以,流入左心室的肺靜脈,上下左右,共有四條。我記得醫學生時代,民國60、61年間,我的解剖學教授曾告訴我們,曾有特殊的案例,他們的肺靜脈不是四條,而是五條,甚至六條。

這上下左右四條肺靜脈,哪一條肺靜脈才是不正常放電點?糟糕!問題可大了!不知道,也無法預知!這四條肺靜脈的任何一條,都可能是不正常放電點,而且,不單一條有,可能兩條、三條有,甚至四條全都有,如此排列組合下來,可能的機率,多到難以計數呢!怎麼辦?電氣燒灼術要如何進行?要燒灼哪條肺靜脈或哪幾條肺靜脈?此時,只能靠電氣生理學檢查,協助判定不正常放電點了,醫師才有辦法下刀呢!如果電氣生理學找不到標的物,無法確定哪條肺靜脈不正常,此刻該怎麼辦?總不能放棄,半途而廢,只好硬著頭皮,採取天下最笨拙的方法,也是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四條肺靜脈,一視同仁,全部一起燒灼,不致於有落網之魚了。

二、晚期,科學進步,心臟學家有不同的認定,約95%的不正常放電點,仍位於左心房的肺靜脈開口處;另外5%的不正常放電點,則位於右心房的上腔靜脈或下腔靜脈開口處,尤其是下腔靜脈開口處,所以,左心房和右心房,都可能出現不正常放電,甚至,左心房和右心房兩邊,都同時不正常放電呢!左右心房都有可能性,豈非增加了電氣燒灼術的難度?也兩倍增加電氣燒灼術的時間?這是理所當然的。請問,必得先燒灼右心房的腔靜脈,再燒灼左心房的肺靜脈嗎?或者,反其道而行,先燒灼左心房,再燒灼右心房?另外,這也突顯了電氣生理學檢查的重要性,少了這項利器,醫師動輒得咎,寸步難行。今日,我個人認為,電氣生理學檢查的精準度和效率,仍有精進的地方,否則等同瞎子騎驢,類似問路於盲,胡亂電燒一通,是否有燒掉不正常放電部位,都搞不清楚,難怪要復發呢。民國98年,在北榮,我接受心導管電氣燒灼術,術後,我很好奇,但沒有醫師告訴我,我的不正常放電來源自左心室肺靜脈,還是來自於右心房腔靜脈。

三、邇來,台灣醫界之光,享譽國際的北榮陳適安心臟科主任,所率領的電氣燒灼術團隊,經由實驗室細胞學研究,證實了上下腔靜脈,可分離出不正常放電的心臟細胞,讓理論有實證的根據。很奇怪,你想想看,上下兩條腔靜脈壁,怎會有心臟細胞?難道是心臟裡頭的心臟細胞,閒來無事,到處亂跑,移位或迷路到上下腔靜脈?還是上下腔靜脈細胞,在鄰近心臟環境影響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突變為心臟細胞?或是上下腔靜脈,受家族基因影響,先天性地自己長出心臟細胞?這些問題目前有解嗎?似乎無解。另外,從臨床個案統計數據中,發現上下腔靜脈的不正常放電比率,不是5%而已,卻高達10至15%呢。總之,不正常放電點,撲朔迷離,精於捉迷藏,以致增加了電燒灼的難度。

目前,全球心律不整醫學界,將不正常放電點,分成兩大類:「肺靜脈不正常放電點」、「非肺靜脈不正常放電點」,此刻起,眾大師們,似乎逐漸有了共識,因電氣生理學檢查,不管精準度或效率,甚至醫師的判讀,仍未臻理想,理想境界未抵達前,為避免心房顫動等患者,接受心導管電燒灼後,仍反復復發的窘境,不少患者是二度、三度電燒灼,若是四度電燒灼,這位患者未免太執著了,於是,大家同意進行電燒灼時,不管三七二十一,義無反顧,就直接一視同仁,狠心燒灼那四條肺靜脈和兩條腔靜脈,永絕後患,永保安康。然而,所謂「非肺靜脈」不正常放電點的命名,讓我心中有疑慮,為何不直接命名「腔靜脈不正常放電點」?難道除了肺靜脈、腔靜脈外,還有其他不明的不正常的放電點嗎?或許,往後的醫學會證實,不正常的放電點,還真的何其多!不單春城無處不飛花,還滿地到處開花呢!「侏羅紀公園」的名言:「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難保電燒灼後,心房顫動有如九命怪貓,仍會自己找到出口呢!完蛋了,好可憐喔!心律不整患者無藥可醫,只能與它和諧共處,直到生命末日,共存亡了!

話休細煩,廢話少說,重回上一回顯影劑的話題。我接受心導管電氣燒灼術前,也安排了電腦斷層掃描,為了鉅細靡遺,透徹了解心臟解剖學結構,須注射顯影劑當對比,醫院顯影劑有兩種,一種是健保有給付的離子性顯影劑,另一種是健保沒有給付的非離子性顯影劑,後者,健保不給付,須自費1500元,現場馬上掏腰包,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銀貨兩訖。由於收費小姐的提示,及牆上海報看板的說明,「非離子性顯影劑較少過敏反應,較少副作用。」使得99.9%的患者,有如孝子孝孫般,都乖乖地,雙手捧上1500元,呈給收費小姐,還不忘說聲「謝謝」,不過,這聲「謝謝」說得不是很誠意,有無奈的意謂。花錢買心安,錢再賺就有了。

我是寒酸、節儉又小氣的人,我會花這1500元嗎?當然不會!絕不可能!我是無知?還是懵懂?寧願冒生命危險,也要省那1500元?錯了!我是醫師,更是專業人士,我當了20年臨床醫師,也當了20年衛生局科長,我懂得的醫界專業話術,豈會比你少?我豈會懵懂無知?我自有專業道理,我可以舉出五點理由,與你分享,前面四點理由,上一回已提過,故四點理由中,有些理由簡略帶過,有些理由則再補充說明。第一點理由,離子性顯影劑和非離子性顯影劑,其差異在於藥劑的滲透壓,而藥劑的滲透壓,跟藥物的過敏反應完全無關,高滲透壓有高的過敏反應,低滲透壓有低的過敏反應嗎?這是意有所指,混淆視聽,指鹿為馬,顛倒是非,唬弄一般大眾的天大謊言!誰相信了,就是落入陷阱,就是被人家牽著鼻子走。

第二點理由,離子性顯影劑過敏反應機率是十萬分之一,非離子性顯影劑過敏反應機率是百萬分之一,這裡的過敏反應指的,應是攸關生命的無防禦性休克,你可知道十萬分之一和百萬分之一的機率多大嗎?非常非常地小,比雷劈、墜機、高速公路車禍、中大樂透的機率還小,你都敢搭飛機了,都敢開車上高速公路了,你還怕什麽?我舉官方的資料,讓你知道十萬分之一和百萬分之一的機率有多少,少到可以忽略呢!今(111)年5月,輝瑞成人劑型BNT疫苗,開始大量接種,對象是18歲以上成人,接種劑量是0.3c.c.。緊接著,青少年BNT疫苗也陸續接種,對象是12歲以上青少年,接種劑量也是0.3c.c.。至於輝瑞兒童劑型BNT疫苗,則是今年6、7月開始大量接種,接種對象是5-12歲幼童和少年,接種劑量則是0.2c.c.。這三種接種對象,在我門診時間,不時遇上,近日,更多的是學齡前幼童,5-6歲小朋友,或者國小學童,唸2、3年級的,過了暑假就要升上3、4年級的,進診間來打BNT疫苗。我的門診病患,大半是老阿公或老阿婆,看到年輕幼童,不禁莫名高興,覺得自己似乎年輕了幾十歲。

跟AZ、莫德納、高端等疫苗一樣,凡來咱診所施打疫苗的,就發放該疫苗的「疫苗接種須知」,所以,來打BNT疫苗的,照樣發給疾管署統一印製的,「BNT疫苗接種須知」單張,這單張上面,密密麻麻,印有不良反應的機率。除了接種黃卡,尤其欠黃卡的,我也會核對此疫苗接種須知單張,以免電腦上鍵錯疫苗類別;當然,護士小姐也會核對此單張,免得打錯疫苗,良心不安。前一、兩週,新進Novavax疫苗開始接種,18歲以上成人,接種0.5c.c.,也是有自己的疫苗接種須知單張。印製單張外,購買疫苗和疫苗接種等相關流程,不知花了政府多少錢?生命無價,還顧得了此無底洞錢坑嗎?不僅單張詳細列印,連疾管署官網的「疫苗簡介」,也一字不差地,刊登不良反應的機率,當然,這些不良反應的機率,均抄錄自疫苗廠商的仿單。我不厭其煩地,重抄錄如下,讓你明瞭和比對所謂的機率大小,你將發現,所謂的十萬分之一或百萬分之一,其機率是非常地小,不是罕見,也不是非常罕見,而是極端地、非常地罕見!

一、極常見(機率大於十分之一):頭痛、腹瀉、關節痛、肌痛、注射部位疼痛、疲勞、畏寒、發燒、注射部位腫脹。

二、常見(機率介於十分之一至百分之一之間):噁心、嘔吐、注射部位發紅。

三、不常見(機率介於百分之一至千分之一之間):淋巴結腫大、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失眠、肢體疼痛、身體不適、注射部位瘙癢。

四、罕見(機率介於千分之一至萬分之一之間):顏面神經麻痺。

五、非常罕見(機率小於萬分之一):心肌炎、心包膜炎。

六、目前尚不清楚其機率:全身性嚴重過敏反應、多形性紅斑、感覺異常、感覺遲鈍、疫苗接種肢體廣泛腫脹、臉部腫脹。

眾所周知,接種BNT疫苗,讓人裹足不前的,提心吊膽的,最怕的不良反應是心肌炎和心包膜炎,但我的門診,接種者照樣踴躍,絡繹不絕,搶著預約,搶著接種,就怕沒疫苗,極少有人因此拒打呢!心肌炎和心包膜炎機率小於萬分之一,眾人萬分之一都不怕了,還須要害怕十萬分之一或百萬分之一嗎?我說這種害怕是杞人憂天,有半絲過份嗎?我說患者拿1500元,撞破別人的腰肚,這句話有錯嗎?

第三點理由,離子性顯影劑過敏反應機率是十萬分之一,非離子性顯影劑則是百萬分之一,盡信書不如無書,你相信這數據嗎?十幾種顯影劑類別,數十幾家顯影劑廠商,近百種顯影劑廠牌,好的、優的廠牌,肯定不少,但濫竽充數的廠牌,亦肯定不少!拜託!這數據真實性如何?天底下廠商拿得出實證數據嗎?鬼才相信!這類廣告數據,跟政客或名嘴的唬爛話沒有兩樣,也跟健康食品電視廣告詞沒有兩樣!若有人在路邊高喊:「世界末日要來臨了,請捐出你所有的財產吧!」你會相信世界末日嗎?你會乖乖捐出你所有的財產嗎?除非你的頭殼壞掉了!顯影劑廠商或醫院,沒有強迫你,沒有詐騙你,沒有用槍押著你,只是用話術混淆你,你腦筋不清晰,被拐了,被騙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們不覺得良心不安,背後反而譏笑,眾人自投羅網呢!豈會良心不安?1500元是小錢,累積下來則是大錢,反要樂得笑納呢!

第四點理由,要相信公信力,要相信公務員,健保署屬公家機關,健保署透過臺灣銀行,簽署共同供應契約的公費顯影劑,會官商勾結嗎?會濫竽充數嗎?會掛羊頭賣狗肉嗎?會狸貓換太子嗎?不可能啦!台灣一般公務員的清廉程度,值得你信賴,尤其醫療端和公衛端的基層公務員,更須要信賴!說句難聽的話,如果,連健保署都不能相信,台灣還有什麽公家機關可以相信?如果,連健保署都沉淪了,台灣還會有政府存在嗎?年底的縣市首長、縣市議員等等,都game over,都不用選了!兩年後的總統選舉,藍綠白三大對決,更可以提早關門大吉了!不選還好,選了反而沒用!

何謂共同供應契約,台灣有「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乃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訂定之,我公職期間,擔任衛生局疾管科長,碰過好幾次依據共同契約採購的案例,有一定的流程,有一定的規矩,須得行政科協助,也得會計室和政風室配合。所謂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務或勞務,指該財務或勞務於二個以上機關均有需求者。首先,由健保署出面,跟顯影劑廠商簽訂採購契約後,其他公立醫療機構,私立醫療機構應也可以,均得利用該契約條件,跟顯影劑廠商簽訂採購合約。你想想看,如果,健保署簽的共同供應契約,某類別顯影劑每劑才200元,某部立公家醫院或軍方醫院,卻私相授受,用500元採購顯影劑,明顯地官商勾結,馬上被糾舉,檢警調和監察院即刻介入調查,當事人肯定身敗名裂,鋃鐺入獄,永難翻身,死得很難看!

國際透明組織,於西元2022年1月25日,公布「全球2021年清廉印象指數」,全球計有180個國家和地區納入評比,台灣排名第25名,較前一年上升3名;分數68分,也較前一年上升3分。台灣雖然不是名列前茅,也不是世界前三名,但台灣的公務員,尤其醫療端、公衛端的基層公務員,卻值得國人百分百信賴。世界有國際透明組織,台灣也有台灣透明組織,對台灣各類公務員,進行清廉印象評比,評比結果蠻有趣的,包括立法委員、鄉鎮市民代表、縣市議員等民意代表,其表現都是最爛的。民意代表們如何不清廉?眾人心中有一把尺,不用多說,事出有因,絕不是空穴來風,再多的辯駁,有如攪動一缸的糞坑,臭上加臭。

法務部廉政署,委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進行「2016年廉政民意調查」,訪問民眾26類公務人員的清廉評價,其中,「公立醫院醫療人員」評價最高,最受肯定,已連續3年蟬聯第一;「土地開發業務人員」,則是最後一名;至於「法官」和「檢察官」,分別排名19名和12名,屬於後段班,評價很低,且已連續3年退步,很汗顏,比起軍人和警察都還不如。法官和檢察官,屬執法人員,主持公平和正義,他們都應該加油,捍衛自己名譽。詳細排名如下,前十名,依序為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一般公務人員、消防安檢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軍人、警察、衛生稽查人員、環保稽查人員、稅務稽查人員。另外,民意代表部份,則是敬陪末座,立法委員、鄉鎮市民代表和縣市議員,分別名列23、24、25名,只比最後一名稍好一些些,說來還真丟臉呢。

我20年公職生涯,民意代表架勢十足,眼高於頂,頤指氣使,囂張跋扈的嘴臉,也真的看了不少,他們把公職人員踩在腳下的氣勢,讓人氣憤塡膺,不單把局處首長,罵得狗血淋頭,甚至三字經、五字經,也脫口開罵呢!局處首長被罰站、被罵、被羞辱,太常見了,「站好!本席沒叫你坐下,你不可以坐下!」「閉嘴!本席沒叫你回答,你不可以講話!」顏面盡失外,還要低聲下氣,頻頻說抱歉,「謝謝指教」、「謝謝關心」、「下次改進」、「即刻改進」!我是旁聽者,內心都忍不住,要替他們打抱不平,但我除了低聲幹譙外,也莫可奈何!曾有某縣府長官紅著眼眶抱怨:「唉!局處首長不是人幹的!」可能是民意代表拉下了成績,否則國際透明組織的清廉印象指數,台灣成績應該會更好吧。如果,有人登高奮勇呼籲:「用全民監督,取代民意代表監督,把民意代表全部廢除啦!」我不僅舉雙手和雙腳贊成,也會全力高聲呼應。除了浪費公帑外,民意代表能幹什麽好事?你說呢?

第五點理由,台灣有「藥害救濟法」,若不幸,因注射顯影劑,導致無防禦性休克死亡,可以要求理賠嗎?是的,可以!但官方的說詞是「救濟」,不是「理賠」!個人觀念要搞清楚,不要腦筋食古不化,能拿到錢就是了,不要口口聲聲說理賠。自費顯影劑價錢較高,品質較好,所以注射自費顯影劑的,比注射健保公費顯影劑的,可以獲得較高的理賠?別作夢了!不單沒有理賠較高,反而可能理賠速度較慢!因健保公費顯影劑,是健保署依據「政府採購法」,簽約採購的共同供應契約,有健保署擔保掛保證的,健保署能故作無事人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置之度外,不理不睬嗎?基層公務員沒有那個膽子,總要多少關心些,關心採購案是否有錯?擔心顯影劑品質是否有問題?以致申請理賠時,健保署總得要介入。更正一下觀念,自費顯影劑價錢較高嗎?品質較好嗎?不見得!不要被誤導!當廠商跟多家其他廠商搶標,無法降低價格,讓其他最低標廠商得標了,鎩羽而歸,顏面無光,該怎麼辦?在商場上,爾虞我詐,難保不會逆道而行,以品質為由,加以包裝,然後哄抬價錢呢?

何謂「藥害救濟法」?為了讓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即時合理救濟,特別制定了本法條;所謂合法藥物,專指領有食藥署核發的藥物許可證,依法製造、輸入或販賣之藥物;所謂受害者,指因藥物不良反應,導致死亡、障礙或嚴重疾病者。近一、兩年來,台灣因新冠肺炎疫情飆升,黃河之水天上來,滔滔不絕來降臨,以致有民間愛心人士,不透過政府,私下欲採購疫苗,轉贈政府的情事,如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慈濟等,買疫苗轉贈政府,多偉大的事,也多簡單的事!買了就沒事了嘛?不!問題和困難一大堆!很多事情不是當事人或外人,所能知道的,包括我也一樣,我單指藥害救濟法一項,就是一個大問題!「打新冠肺炎疫苗出問題,甚至死亡,誰來理賠或救濟?」沒有經過食藥署核准和正式輸入的,無法向廠商收取規費或徵收金,疫苗打死人了,人命關天,誰來理賠?最後,只好在捐贈契約中,如同日本捐贈AZ疫苗時一樣,政府給予製造商免責聲明!也就是說,台灣政府全權負責理賠,與製造商無關。所謂的規費或徵收金,後面會提到,它將納入藥害救濟基金。

既然如此,理賠金額沒較高,理賠速度又沒較快,幹嘛多花那1500元!豈非拿錢撞人家腰肚?我擔任衛生局疾管科長期間,接近20年,包括嬰幼兒常規疫苗接種、老人流感疫苗接種、老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狂犬病疫苗接種等等,這些疫苗接種是我主管的業務之一,總共十幾種疫苗,一年接種數十萬劑,甚至我親自帶隊去打疫苗,打疫苗難免出問題,大大小小的,甚而疑似疫苗致死的,有人因而領到藥害救濟金嗎?難矣!跟登天一樣難喔!除了嬰幼兒卡介苗接種,賠償了幾名案例外,彰化縣不曾有人因其他疫苗藥害而獲得理賠!不過,他縣市有過其他疫苗藥害案例,獲得相關救濟。(111年7月18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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