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一三七)人體試驗委員會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杜甫:「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
我因緣際會,無意間,誤打誤撞,参加了中研院,受衛福部委託執行的研究計畫,所謂的「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健康計畫」。怎說誤打誤撞?我怎會莫名其妙參加此研究計畫?衛福部跟我何關?我是個已退休6年的公衛人嗎?中研院與我哪關?學術殿堂離我多遙遠!至於國家健康計畫案,八竿子打不著我,我沒有憂國憂民的偉大,心繫普羅大眾,一心顧念八方衆生!而且,我自己都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健康跟我已絕緣了,髮蒼齒搖,我每天老弱殘兵過日子,早已不奢望,也不理會,啥健康和不健康了!我已是73高齡的老頭子了,不是經濟ㄧ貧如洗,而是生活一貧似水,簡單到一清二楚,簡略到成了透明人,頭腦單純,腦筋簡單,不理外界世事,沒有波瀾,沒有漣漪,僅躲在自己的帷幕內,傻傻地,日復一日地,簡單過日子。除了吃飯睡覺,說粗俗一點,就是吃喝拉撒睡,我每天只做三件事,田裡耕種除草,寫作打發時間,以及上班繼續賺錢,這三件事情是我這輩子的最愛,老來能專心一致,心無掛念,從事此三件事情,我不禁感謝我佛慈悲,天主有靈,先父先母庇佑,「阿母和阿爸,謝謝您們庇護!」人生走到此田地,不求天,不求地,我還夫復何求呢?
四點因緣際會,讓我成為此健康研究計畫的參與者,其實,我內心也深感驕傲,我參加了國家健康研究計畫,雖然,非匹夫而為百世師,也非一言而為天下法,卻也盡了匹夫薄棉之力,更盡了終生公衛人應盡之責呢。第一點因緣際會,研究計畫接近尾聲了,中山附醫駐站點的研究員,預備要關帳了,在關帳前,奮力一搏,來個回馬槍,盡最後努力,留個好形象,留個好成績,於是,奮勇前行,招兵買馬,廣招志願者,來個漂亮的結尾。招兵買馬的對象,廣告、海報、看板和媒體已出盡了,該來的總會來,不該來的必然不來,只好找上中山附醫自家人了,自家醫護人員已找過了,只好把目標甩向自家志工了。中山附醫成立於民國55年,位於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台中市三大醫學中心之一,醫療體系健全,形象好,是在地好醫院,想擔任醫院志工,還得排隊等候呢!據說,志工隊伍龐大,人數接近百人,每層樓都有志工服務呢。研究員此一回馬槍,耍得恰當時機,不少志工顯出熱誠,極力呼應,也成了研究計畫的志願者。
第二點因緣際會,老婆擔任中山附醫志工已有多年,從學校退休至今,少說有5年了,也就是說擔任志工5年了。由於志工隊長在Line群組鼓吹,志工們也在網路回應,彼此互通訊息,互相激勵,以致結伴,因應當志願者去。某日,老婆在醫院當志工差,她在個人網路問我:「在中山附醫,中研院有人體生物資料庫健康計畫,可以參加嗎?」我誤以為她在詢問我,她是否可以參加?關於醫學保健問題,我常是她諮詢的對象,我懂得的,總比她多一些些吧,也足堪她諮詢了。參與國家級研究計畫,國家掛保證,完全沒壞處,而且是榮譽,大不了要花點時間,更甚者,大不了抽血時,要挨一針痛,損傷20c.c.鮮血罷了,我沒有理由反對,且要鼓勵,當然回覆她「可以」。沒想到事後,誤會挺大了,文字沒錯,就簡單那幾個字,一目了然,但我的解讀卻不同,她不是在詢問我「她是否該參加」,而是在詢問我「我是否要參加」,既然我說可以,她不僅自己報了名,也同時幫我報了名!你說說看,這不就是誤打誤撞嗎?我個人時間安排緊湊,耕種、寫作和行醫,已讓我忙得不可開交,哪有多餘空閒時間,交通往返,去醫院,好整以暇,接受問卷調查,參與研究計畫呢?命中註定,躲也躲不掉,我就是要參加此研究計畫,必得挨那一針。
第三點因緣際會,既然我事先答應了,老婆才幫我報了名,我反悔了,就太不上道了,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老婆答應了志工夥伴們,她要帶老公一起參加計畫案,也已經報了名,若我爽約,出爾反爾,食言而肥,反覆無常,她豈非丟臉死了,在志工間難以抬頭?甚至難以立足?一天沒去田裡,不會死人;一天沒寫作,也不會死人;又不妨害我上班,參加研究計畫是上午,我上班時間是下午,沒有衝突,我沒有理由可拒絕,無論如何,男人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多大的不願意,也要硬扛起來。其實,任何人都一樣,包括你我他,彼此不要龜笑鱉無尾,互相嘲諷,所謂「少年夫妻老來伴」,俗語「一個某恰好三個天公祖」,老婆是天,也是地,是太上老祖,更是玉皇大帝,其他人可得罪,就是老婆得罪不起,我跟你打包票,春節起始,到廟裡安太歲,不如安自家裡的太座,「太座」者,「老婆」是也,才能人畜平安,五穀豐登,國泰民安,金玉滿堂,至少三餐溫飽,寒冬棉被暖。最後,我不敢吭半句囉嗦,裝著笑臉,陪着老婆參加計畫去。
第四點因緣際會,我前面提過,我是貪小便宜的人,為了500元禮券,看在500元份上,我沒反悔,我笑納參加研究計畫了。此研究計畫,開宗明義,直接坦言:自行前往者,提供車馬費500元禮券。我很好奇,當然是自行前往的,難道有專車接送嗎?這是廢話啦!只有車馬費,怎沒有營養費?未免小氣!有!不是錢,而是實物,一包餅乾,和一罐飲料,還是小氣。算了!這是國家公益活動,有500元禮券,就該感恩戴德了,不該斤斤計較。民國110年2月5日,中時新聞網愛傳媒報導,高端疫苗進行人體實驗,志願者先赴台大公衛學院,參加人體實驗說明會,再前往附近的台大醫院接受體檢,包括身高、體重、血壓、抽血和心電圖,整整花了3個小時,如果通過體檢,2週後就要接種第一劑疫苗,然後間隔1個月,再去接種第二劑疫苗,總共5次接種與檢測,參加說明會時,給出席費1000元,每次接種與檢測,給2000元營養費和500元交通費,合計共給1萬3500元,這很像樣。中研院的研究計畫,給500元禮券,我蠻期待是全聯禮券,沒想到是超商的,讓我大失所望,深覺遺憾,超商的禮券沒啥價值,買不了什麼東西。
我,滄海一粟,從來不認為自己偉大,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離我豈只十萬八千里?簡直不是同一個世界的!除了出門上班,我幾乎整天待在家裡,不然就是待在田裡,簡簡單單地過日子,也不會自命清高,孤芳自賞,一個人躲著自嗨。所以,有上述四點因緣際會,我才會出門去中山附醫,參加中研院的「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健康計畫」,也才有機會,對此研究計畫說三道四,說得口沫橫飛,說得活靈活現,好像自己多偉大,犧牲個人,完成大我,又是盡忠,又是報國,真的是愛說笑了。此研究計畫首要目標是「改善國人健康」,怎麼改善?包括兩項:「找到國人慢性病完整病因」和「發展個人化醫療及預防醫學」,總的來說,用基因體生物技術,來治療和預防人類的慢性病。哇!這個目標多偉大,也多賺錢,保證比特斯拉暨Space X執行長馬斯克,20年後殖民火星的計畫還賺錢!然而,如果真的找出人類慢性病病因來,不要說如彭祖般,活到880多歲,即使活到120歲、110歲、100歲,甚至90歲,誰來照顧和養活這些老老老人?國家承擔不起,健保也承擔不起,更別說家庭個人了,社會肯定要分崩離析了!只好如俄烏戰爭般,用炮彈、飛彈或導彈,甚至核彈,來殺軍人,也來殺平民百姓,尤其跑不動的老老老人。結果呢?我期盼此研究計畫成功,也期盼它不成功。內政部公布的「110年簡易生命表」,國人平均壽命80.86歲,其中男性77.67歲,女性84.25歲,我們貪得無厭,還要再高嗎?你可知道,在我門診,80、90歲老年人來看診的景象嗎?不是坐輪椅,就是他人攙扶,是悽慘,也是可憐,我內心的感想是,「活著真痛苦!」不能返老還童,活著就是痛苦。
從上面敘述,同樣是抓人來當白老鼠,一個是人體試驗,一個是人體研究,高端疫苗的第三期人體試驗,屬於人體試驗,給的錢較多,單一名志願者,從出席費、營養費到交通費,總額達到1萬3500元;而中研院的健康研究計畫,屬於人體研究,只給500元交通費禮券和50元餅乾飲料,兩者天差地別,相差將近25倍,有如小巫見大巫,明顯不成比例,但是,這也難怪,前者是把未認證的,未核可的,尚在研究中的,混沌不明的疫苗打進體內,潑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來,覆水難收,所蒙受的風險較大,補償的金額自然也較大。不過,中研院的健康研究計畫花費,絕不低於高端疫苗的第三期人體試驗,甚至還要高10幾倍呢!怎說?如果高端疫苗的第三期人體試驗,邀約5000人參與,1萬3500元*5000人=6750萬元,僅花6750萬元;但中研院此大型計畫,參與的人數多,550元*20萬人=1億1000萬元,幾乎是前者的2倍,耗損的經費相當驚人。
不管是研究計畫,還是人體試驗,必得給志願者好處,這些好處必然是好康的,而金錢是人見眼開的,最實惠的好康東西,有錢能使鬼推磨,一分錢鈔一分貨,包括出席費、營養費和交通費等,白花花的鈔票,說白一點,說難聽一點,根本就是賄賂嘛!其實,給志願者好康的,僅佔一小部份,最大的預算花費,是用在人事花費上,以中研院的研究計畫來說,每個駐站點會有3名研究員,包括:1名護理師、1名醫檢師、1名助理,護理師負責體檢和問卷調查,醫檢師負責血液和尿液採集,助理負責資料整理,全國共有37個駐站點,總人數3人*37駐站點=111人;計畫起訖期程,包括後續2年、4年的追蹤,至少要花上10年以上,若以10年來計算;假設每人每月平均薪俸4萬元,4萬元*111人*13個月*10年=5億7720萬元,這樣算下來,這人事費用可相當龐大呢!還有,不單人事費用,另有血液、尿液、生技檢驗費用,以及檢驗試劑費用,還包括印刷費、加班費、交通費、誤餐費、水電費、廢棄物處理費、出席費、講義費、儀器設備費、電腦設備費等等,這幾樣鉅細靡遺,全部加總進來,整個研究計畫不會只有10億、20億而已,很可能高達50億、100億呢!大型研究計畫案,與錢脫不了干係,肯定花錢。
衛福部所提出的,這麼驚人又鉅大的計畫案,無法瞞天過海,也無法暗度陳倉,更不可能化整為零,毫無疑義,必然要通過行政院的核准,也肯定要通過立法院的預算審核,否則衛福部長會以貪瀆罪名,關進囹圄,下臺換人。這麼龐大的經費,有如無底洞,簡直是天文數字,跟黑洞並無二致,衛福部每年要編列多少預算?要哪裡討錢去?要從哪裡勻支或流用預算?還是要動用預備金?我不知道!我當然不知道!我又不是衛福部幕僚,專門擬定計畫案的,何況我又早已公職退休,空穴來風,何處聽聞去?我個人僅能猜測,應該會動用到菸品健康福利捐,簡稱菸捐,既然為了國人健康,多少也要挖一些過來,據為己有;或許也動用到健保總額預算呢!健保總額這塊大餅,一年預算約7800億元,佔全國總預算2兆1000億元的37.14%,孰不垂涎?孰不虎視眈眈?醫療端努力爭取,千辛萬苦吶喊,健保的醫療費用點值,從來不是1點1元,而是1點才0.9元上下,醫療端被打了九折,還被唬弄要為國為民,「共體時艱」。不共體時艱豈行?健保是不能倒的。
關於全民健保,普羅大眾在抱怨健保費率問題時,還好今(112)年健保費率沒有調整,仍然維持5.17%,沒有調升,可知道後面有不少企業家、大財主和高收入者,依據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名目,大力挹注健保預算?否則健保不知倒閉幾次了!跟你我都有關的,凡是有股利收入的存股族和定期存款大戶,只要單筆收入超過2萬元,就得繳交健保補充保費,補充保費費率是2.11%,不繳也不行,因銀行直接從帳戶扣款了!不僅如此,需繳交補充保費的,總共包括下述6類收入:高額獎金、兼差收入、執行業務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等,我除了每月繳交710元健保費外,平均每個月還要繳交7000元補充保費,能為健保付出些心力,這是應該的,個人深感安慰和驕傲呢。我個人估計,這些補充保費幾乎要佔了健保總收入的半壁江山呢!不!也可能超過半壁江山喔!我不知網路是否能查詢到此資料,健保署沒有公開吧。沒辦法,這是應該的,國人要共體時艱,台灣政府可以垮台,只有全民健保不能垮台,否則全國近10萬名洗腎患者,最先遭殃,即刻陷入絕境,哀鴻遍野,家無恆產者,只能眼睜睜地等死!我門診,幾乎每天都有洗腎患者來看診,年少的、年老的都有,臉孔黎黑,面無血色,無精打采,舉步維艱,病懨懨的,令人同情,也令人搖頭嘆息。
衛福部此浩大的健康研究計畫,行政院通過了,立法院通過了,移交給中研院,中研院接手後,就可以說幹就幹,天翻地覆,大幹一番,如孫悟空觔斗雲,一翻十萬八千里嗎?且慢!差遠了,還早呢!另有行政流程要走,依據「人體研究法」之規範,此研究計畫必得提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經審查通過後,才能往下執行,否則動不了,連提早一天、半天的,也完全不行,打死也會被擋下來。中研院是研究機構,院內少說有2個或3個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院內審查委員會審自家院內案子,左手心是肉,右手心也是肉,不要說睜一隻眼或閉一隻眼,多少放點水嘛,至少也能不刁難,儘速通過吧?錯!審查委員會組成份子包羅萬象,包括醫學、藥學、檢驗、生技、社工、法律等專業學者專家,且1/3以上是院外人士,尊嚴之所維,名譽之所繫,眾目睽睽之下,豈會昧著良心,草菅人命,不顧倫理放水?甚且嚴格把關,一夫當關,萬夫莫敵,不僅斤斤計較,甚至錙銖必較呢!一句之差,一字之誤,也會被退件重改!一般人體研究案,要通過倫理審查委員會,快者半年、1年,多者1年、2年,甚至完全封殺,至始至終,永過不了關。即使過關了,每半年的期中報告,照樣無法省略,10年的研究計畫,就要有19次的期中報告,以及最後一次的結案報告,有如老太婆的裹腳布,冗長又囉嗦呢!
至於高端疫苗的第三期人體試驗,是否也有相關的倫理審查委員會?當然要有,豈能沒有?而且風險更大,更應該要有!依據「醫療法」所定的「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的規範,任何人體試驗,跟人體研究一樣,都需「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執行人體試驗計畫,否則違法,高端疫苗公司主管會被抓去槍斃,不是殺無赦,就是關到頭髮長虱子,因人體試驗牽涉生命安全,事關重大,不能草菅人命,絕沒有馬虎輕忽的空間!至於人體研究計畫案,採集人體的血液、尿液、糞便、唾液、精液等檢體,進行體外研究,與生命安全較無關係,但牽涉志願者的個人隱私,隱私萬歲,照樣沒有馬虎輕忽的空間。高端疫苗公司,不管公司多大,必然沒有自己的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怎麼辦?只好砸重資,找外面的倫理審查委員會來幫忙了。在台灣,各大醫學中心和大型醫療體系醫院,為方便自家醫事人員研究和試驗,都會極力增設倫理審查委員會,與醫院評鑑有關,例如彰化的彰基和秀傳,都有自己的倫理審查委員會;至於台中的中國、中山、中榮,也照樣有自己的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自家的計畫案,似乎不收費;但審查別家的計畫案,則要收費,少說也要數萬元。我猜測,高端疫苗第三期人體試驗,有可能花錢委託台大來審,台大的公信力較高嘛。
倫理審查委員會之設置,是有法源依據的,不是疊床架屋,販賣人情,安插人事,胡亂瞎搞的,依據「人體研究法」,要設立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依據「人體試驗管理辦法」,要設立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此兩類倫理審查委員會之成立,另有「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加以規範和節制,這些法規的主管機關,都是衛福部。不管是人體研究,還是人體試驗,其所屬的倫理審查委員會,其功能大同小異,半斤八兩,差異不大,無非保障志願者的生命、健康、隱私和權益,甚至保障人群之權益,包括種族、民族、團體、特定地域之人民等,例如,不能針對阿美族、布農族、泰雅族、賽夏族或賽德克族...等,進行人體試驗或研究,以避免產生歧視或排擠,若有其學術理由,強要研究的話,除非經過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核通過,否則免談,河水和井水,互不侵犯!因倫理審查委員會功能相似,就不再去細分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了,就直接統稱為「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簡稱「人體試驗委員會」,亦簡稱為「IRB(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同一個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相同的委員,相同的人事,可以審人體試驗計畫案,也可以審人體研究計畫案,變則通,二合為一,加以簡化,一事不煩二主,以節省人力浪費,乃神智之舉。
你會不會大感驚訝?「哇!台灣好厲害喔!台灣不是低度開發國家,也不是開發中國家,而是已開發國家呢!衛福部官員簡直是神人,能制定這些法條,以保護受試者,要給衛福部按個讚!」說得好聽,但且慢高興,其實,台灣是跟著世界衛生組織的屁股走,也是跟著世界潮流走,否則還真的太落伍了。西元1964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赫爾辛基宣言」,它是醫學倫理宣言,其內容圍繞著人體醫學研究時,必須遵守的6項基本原則:一、接受測試者需要在清醒下同意。二、接受測試者需要對實驗有概括了解。三、實驗目的是為將來尋求治療方法。四、測試前須先有實驗室或以動物作試驗。五、由於是為將來尋求治療方法,若實驗造成人體身心受損,需立即停止實驗。六、要先擬好測試失敗的補償措施,才可在合法機關的監督下,再由具備資格者進行實驗。上述六6項基本原則,就是赫爾辛基宣言,不過,經過好幾次的修訂,此宣言不再僅有6項,2013年的版本,已經落落長,高達37項了,看得眼花撩亂,對人體試驗或研究,有更高規格,更嚴謹的規範。我個人較看重實驗失敗時的補償措施,但我發現大半醫院的人體試驗,實驗出了狀況,沒有理賠,不是賠償金錢,也不賠償金錢,而僅提供免費醫院醫療服務!沒有任何保險理賠,「實驗出紕漏,醫院能醫就醫,不能醫又如何?」成了重度傷殘、昏迷不醒,甚至死亡,怎麼辦?自認倒楣啊!
「赫爾辛基」是誰?是人名,還是地名?是地名,是北歐芬蘭的首都,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和日本利用戰俘,作了很多不人道,且殘忍的人體試驗,所以,世界衛生組織於1964年,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舉行世界衛生會議時,制定了赫爾辛基宣言,明訂人體試驗的倫理規範,以保護受試者的身心安全。有了赫爾辛基宣言,才開始有了人體試驗委員會的濫觴。我舉兩個真實案例,加以說明,讓你對人體試驗委員會有更清晰的了解。第一個例子,1950年代,國外某醫師,資訊不對等情況下,誘拐梅毒病患進行人體試驗,他將梅毒病患隨意分成兩組,暗中進行實驗,甲組接受一般的治療,乙組完全不接受任何治療,然後觀察兩組梅毒發展病程。甲組有治療,但治療成效不彰,勉強應付著;乙組則沒有任何治療,預後不好,結局必然悽慘。梅毒屬細菌感染,由梅毒螺旋體菌感染引起,為全身性慢性傳染病,症狀很複雜,變異性很大,分成好幾期,通常先在皮膚或黏膜形成病灶,然後散播到全身,侵犯全身的器官和組織,是一種可怕的,後患無窮的傳染病。
梅毒屬於性傳染病,經由不安全的性行為感染,依我們防疫的觀點,所謂不安全的性行為,指的是性生活浮濫、性對象浮濫,以及沒有採用保護措施,尤指沒有戴保險套的,因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人跟禽獸沒兩樣,照樣管不住自己的性器官,我們從事防疫工作的,只好鼓吹普羅大眾,想從事性行為,就必得給我戴上保險套,美稱戴安全套。依臨床症狀,梅毒分兩種: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分述如下。早期梅毒:指感染2年內者,首先是,第一期梅毒的「硬性下疳」,出現在性器官上;再來是,第二期梅毒的「梅毒皮疹」,出現在全身皮膚;然後進入,完全無臨床症狀之時期,可能幾個月,甚至20年不等,稱為「早期隱形梅毒」;但是,也可能復發皮疹及黏膜病灶,稱為「復發性梅毒」。晚期梅毒:通常發生於感染後3到7年,主要症狀為「梅毒腫」,容易發生於皮膚上皮組織和骨骼肌肉組織,稱為第三期梅毒;最後,則進入第四期梅毒,包括「心血管梅毒」和「神經性梅毒」。從上面敘述,可知梅毒的嚴重性,不治療等同養虎遺患,後患無窮,後果極度可怕。
此梅毒人體試驗案例,無意間被人爆料後,輿情譁然,受人抨擊,其最令世人詬病的,就是醫師沒天良,草菅人命,極度惡劣,因1950年代,青黴素已出世,已知青黴素是治療梅毒的特效藥,是治療梅毒的黃金標準流程,當醫師的,竟然隱瞞此資訊,故意不加以治療,還隔山觀虎鬥,站高山看馬相踢,等著看好戲,看病患蒙受梅毒侵蝕,病情逐漸嚴重,以至病入膏肓,難以挽回,這種行為跟殺人犯,拿刀殺人有何兩樣?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這是多大的罪孽啊!青黴素(Penicillin),中文音譯為盤尼西林或配尼西林,是人類最早發現的抗生素。1928年,英國倫敦大學聖瑪莉醫學院細菌學教授弗萊明,在實驗室中,無意間發現青黴素,具有殺菌作用,弗萊明因此與牛津大學的柴恩和弗洛里等3人,共同獲得1945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柴恩和弗洛里是提煉出青黴素的研究者,但經過不斷的研究和萃取,直到1945年,青黴素才得以商業化大量生產。你想想看,醫師的人體試驗要不要有人把關?人命關天,為避免醫師私下胡搞瞎搞,拿患者當白老鼠,拿人命當兒戲,就必得有人把關,而把關者,就是人體試驗委員會了。
第二個例子,日本731部隊,抓戰俘進行人體試驗。日本「731部隊」,是舊日本帝國陸軍關東軍,「防疫給水部」的通稱代號,由石井四郎所領導,故也稱為「石井部隊」,在我國抗日戰爭和二次大戰期間,佔領滿洲時,從事生物武器、化學武器人體試驗的秘密軍事醫療部隊,基地就在中國東北哈爾濱。王八蛋!下三濫!卑鄙無恥!我從事公職20年,防疫是我的工作,我是救人的,我不是殺人的,731部隊竟然假借防疫之名,進行傷天害理、違背天理的人體試驗。他們進行鼠疫、傷寒、副傷寒、霍亂、炭疽病等幾十種細菌的人體試驗,讓人感染後,再活生生地,觀察戰俘罹病、患病,痛苦呻吟,虛脫無力,以至休克死亡的整個過程,並加以記錄。不僅如此,還進行凍傷、人血和馬血互換、人體倒掛等各項人體試驗,甚至進行活體解剖。並與化學部隊,共同進行毒氣人體試驗。真夭壽!人的血型,包括A型、B型、O型和AB型,另外還有Rh因子,任何人都知道,不同血型不能胡亂輸注,否則會休克死亡,731部隊竟然昧著良心,進行人血和馬血互換的人體試驗,真的是可惡至極,泯滅人性,與禽獸無異!
據說,至少有1萬名中國人、蘇聯人、朝鮮人和同盟國的戰俘,被羈押,秘密地送到東北哈爾濱,在731部隊人體試驗中,被害致死。據731部隊內部要員供認,至少有3000人在東北哈爾濱被害。因1925年「日內瓦議定書」,明確禁止敵對雙方,使用細菌武器和化學武器,以致日本政府不敢,也從未正式承認731部隊的存在,一手遮天,把慘絕人寰的人體試驗,完全否決掉,好像不曾在世間發生過,那些受害者簡直死得不明不白。1997年,180名中國人,731部隊的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忍無可忍,為了公道,為了天理,集體對日本政府提出訴訟,要求日本政府披露731部隊真相、道歉和賠償。經過5年冗長煎熬,直到2002年8月,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才正式承認731部隊的存在,以及所進行的生物戰人體試驗的行為。這是驚天動地,遲來的正義啊!此後,2017年8月13日,日本放送協會(NHK)播放紀錄片「731部隊的真相:精英醫者與人體實驗」;2018年1月22日,日本放送協會又播放紀錄片「731部隊」,日本政府打死不承認的犯行,被公諸於世,披露在世人眼前,至此,日本政府不得不低頭認罪了!大快人心啊!
慘絕人寰的人體實驗,731部隊這些醫師們良心何在?縱然不怕半夜鬼敲門,但能躲過良心的譴責嗎?孔子罵人「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這些醫師們不是絕子絕孫,也大抵出不了好子孫啦!從上述兩個實例可知,人除了人性本善的一面外,更有人性本惡的一面,有時,人類本性多的是醜陋,跟魔鬼,跟禽獸,沒有兩樣,為了預防類似案例再發生,醫療法法律規範的制定:僅有教學醫院得施行人體試驗,但醫療機構有特殊專長,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除外,若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委託或同意,逕自施行人體試驗,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並令其中止或終止人體試驗,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人體試驗委員會的組成:包括醫療科技人員、法律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或民間團體代表,且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人員,審查人員並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總之,法律和審查委員會,這兩方面的箝制,以避免醫師們重踏覆轍。(112年2月13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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