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歲月(2005年-2012年)小說、雜文、散文集: 五十六、如何當個出色演說家(5)潛伏結核感染之預防性投藥

公衛歲月(2005-2012年)小說、雜文、散文集:
五十六、如何當個出色演說家(5潛伏結核感染之預防性投藥
作者:吳聰賢醫師
【前言】此篇文章為兒子而寫。為了將一件突發事件,完整陳述,這篇文章有點長,老爸不得不分段落,讓兒子能清晰其脈絡。此事件,老爸看似意氣風發,卻一敗塗地;慶幸,老爸沒受到傷害或懲處,反學到很多,希望兒子從此事件,也能間接學到東西。
文章標題「如何當個出色演說家(5)」,老爸說教意味濃厚,卻是負面教材;負面教材比正面教材更有意義,老爸的慘痛教訓,可以當兒子前車之鑑,避免重踏覆轍。結核病防治是中央重大議題,除了3年前「十年減半」宣示,今年也大力推動「接觸者結核菌潛伏感染之預防性投藥」,表面上與兒子領域無關,但檯面下卻極有關。
基於上述兩點理由,負面指導教材與中央衛生政策,老爸花了近20天時間,絞盡腦汁,努力書寫,完成3萬字著作,希望兒子能了解為父之苦心。老爸不願看到兒子跌跌撞撞,頭破血流,但願你們強壯自己、充實自己,即是荊棘的人生道路,也能成功、勝利、順遂。老爸對兒子有信心,因你們就踩在老爸肩膀上。
負面教材呈現於「第一次家長座談會」,請兒子仔細閱讀,老爸錯誤為何?如何避免?血淋淋的教訓,豈能藏私,當然攤在紙上,供兒子批判。他山之石可攻錯,生活即教訓。至於中央衛生政策,以及結核病防治、實驗室驗痰檢查等,分散於文章裡頭,能讀完整篇文章,兒子自能有所領悟。
早期,醫療水平差,結核病診療,僅注重胸部X光,但X光敏感度(sensitivity)、特異性(specificity)差,誤診率高;如今,走上世界潮流,依據WHO的標竿,把驗痰當成確診與治癒的基本工具。驗痰四步驟,塗片、培養、鑑定、藥敏,以及結核菌素試驗、Quantiferon試驗等,牽涉多種多類檢驗法,全是專業,豈是哥哥的專長?
【衛生所求救】97930日,星期二,某鄕鎮衛生所醫師兼主任,打來電話,「吳課長,某國小結核病案件,班上接觸者,安排929日,進行結核菌素皮膚試驗(Tuberculin Skin TestTST;簡稱Tuberculin TestTT),及胸部X光檢查,因颱風關係,延至101日。目前,風聲鶴唳,家長不滿檢查延誤月餘,且對疫情諸多疑慮與恐慌,1日當天,我有門診,是否能請課長出面坐鎮,當場與家長溝通?」吳課長指老爸。
結核病案例,指標病例(index case),國小女生,7歳,頸部淋巴腺腫大(lymph node enlargement),某紀念醫院就醫,切片檢查判定結核性淋巴腺炎(tuberculous lymphadenitis),轉該院胸腔科,胸腔科主任依傳染病防治法通報規定,826日通報,並開始給藥。
除了肉芽腫(granuloma)、乾酪性壞死(caseous necrosis)、巨核類上皮細胞(Langhans’ epithelioid cell)外,淋巴結切片抗酸性塗片陰性,淋巴結切片培養已驗未出,能就此判定結核性淋巴腺炎嗎?符合判定條件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規定,衛生所公衛護士需於7日內收案,局裡規定需7日內完成家訪,納入管理。結核性淋巴腺炎屬肺外結核(extra-pulmonary tuberculosis),個案是否需加入都治計畫?
【都治計畫】都治計畫,即短期直接觀察治療法(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 timeDOTS),真髓是衛生局聘關懷員,實施「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了再走」政策。關懷員一般送藥到個案家,若個案擔心隱私洩漏,可採變通方式,如約衛生所、社區藥局等處所,再由關懷員觀察服藥。早期「observor」譯為「觀察員」,名稱僵硬、冰冷,有監督、看管意味,不知哪位天才,將之更名「關懷員」,字裡行間,顯親切多了。老爸不禁讚嘆,中國文字詞藻華麗,,徜徉與遊戲文字間,豈非善哉?
早年,結核病屬慢性消耗性疾病,結核桿菌不易殺滅,藥物治療需長達兩年;近來,藥物進步,四種全球共通常規藥物,包括IsoniazidRifampicinEthambutolPyrazinamide,只需服藥超過六個月,就能痊癒,故名「短期」。疾管局規定,開放性肺結核(open pulmonary tuberculosis)病患,包括痰塗片陽性或痰培養陽性,才需納入都治計畫,但彰化走在政策前方,依局內規,未能排除是否合併肺內結核(pulmonary tuberculosis)前,個案仍需加入都治,每天由關懷員到衛生所拿藥,再送到個案手中。
「煩死人!自己身體自己照顧,難道我笨到不會自己吃藥?縱然老了,老花眼,看不清藥物,我兒子、媳婦也會拿給我吃;即使老了,老年痴呆,忘記吃藥,我兒子、媳婦也會叮嚀我。難道沸沸揚揚,搞得全村都知道,四合院的妯娌也知道,你們才高興!我老臉往哪裡擺?躲躲閃閃,有何顏面外出?」這是個案常見的怨詞。不僅個案煩,家屬煩,老爸也覺得煩,但是,沒有加入都治,病人遵醫囑性(complianceadherence)差,尤其老人,若遇到藥物副作用,常會中斷治療,不但無法完治或治癒,還演變成多重抗藥性。
只要服藥六個月以上,醫師就可判「完治(complete treatment)」,但完治不代表痊癒,因無實驗室證據,證明個案已經痊癒。台灣目前情況,完治個案,後來「重開」,重新開案通報的,不在少數,約佔所有完治個案的兩成。老爸接到重開個案,每星期約有2-3名。「治癒(healed)」則有驗痰報告依據,3個月、5個月驗痰,都陰轉,且停止用藥前後一個月,驗痰報告也是陰性,才真正痊癒。治癒個案復發機會少,有多少?老爸手邊無資料,此驗痰機制,疾管局數年前才建置,尚未有統計數據。
【驗痰機制】老爸特別強調,一次驗痰不是只驗一套,卻是連續三天的三套,包括7天內、3個月、5個月、停藥前後一個月,每個病人至少驗12套痰。哥哥或許會懷疑,「為何一次要驗三套痰?未免瞧不起醫檢師,難道醫檢師那麼笨?」非也,與醫檢師技術無涉,和吐痰、採痰、保存、運送有關。以病人來說,誰敢保證每口痰,都是來自肺部病灶之痰,甚至只是口水而已?專家統計,一口痰敏感度只50%左右,兩口痰提升至70%,若三口痰則高達85%以上。這是連續三天驗痰,若四口痰以上,敏感度增加有限,但成本提高,不符成本效益。
何謂「多重抗藥性結核病(Multiple Drugs Resistance TuberculosisMDRTB)」?又何謂「超級抗藥性結核病(Extensively Drugs Resistance TuberculosisXDRTB)」?老爸寫過兩篇文章,「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之悲歌」、「超級抗藥性肺結核病患何去何從?」曾寄給哥哥。前者分上、中、下三集,刊載於9610月、11月、12月份「清流」月刊;後者分上、下兩集,也刊載於977月、8月份「清流」。前者收錄於「鵬程萬里第5輯」;後者「鵬程萬里第7輯」,請哥哥自行參閱,不在此贅述。
如何排除合併肺內結核?當然靠驗痰,這是哥哥醫檢師之專業。抗酸性染色(acid fast stain),然後顯微鏡下檢視,即「痰塗片(sputum smear)」檢查,簡易快速,一星期內可發報告;若是「痰培養(sputum culture)」,稍複雜,一般細菌,兩星期即能大量複製,但分枝結核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分裂慢,需6-8週,才有培養結果。故彰化肺外結核病患均需送藥兩個月,等檢驗報告排除肺內結核,才停止都治計畫。
痰培養分一般培養與快速培養,另外還有PCR檢驗法;此外,鑑定、藥敏等各式多種檢驗法,非常專業,都是哥哥醫檢師之專長,老爸不懂。台灣有超過300名以上的MDRTB個案,也不乏XDRTB個案,不管MDRTBXDRTB,均需藥敏試驗才能判定。依疾管局規定,此類菌株均需轉送台北昆陽實驗室,重測藥敏試驗外,還進行相關基因型比對,學問蠻深奧,有極大空間可發揮。醫檢師豈能妄自菲薄,除非放棄上進。
【強烈颱風薔蜜】強烈颱風薔蜜(Jangmi)襲台,927日,星期六,彰化縣薔蜜颱風災害應變中心成立。隔天,28日,中午110分,接到局內長官電話,「縣長指示,應變中心需課長層級進駐,去年颱風課室輪值抽籤,疾管課抽到第一輪,所以,請課長晚上8時至隔天早上8時,前往消防局災害應變中心坐鎮。」風強雨大,月黑風高,出門危險,老爸下午5時餘,即在老媽催逼下,趕出門。怕飛來橫禍,招牌屋瓦掉下砸傷,老爸戴安全帽出門。此時颱風登陸宜蘭,暴風圈正強,老爸走到九德福德祠前,瞬間17級以上強風,老爸腳步不穩,整個人撞上路旁汽車,汽車引擎蓋被老爸安全帽撞凹一個洞。
老爸天生膽小謹慎,若沒戴安全帽,肯定頭破血流。老爸在車內仍戴著安全帽,免得巨樹或牌樓倒下,壓破頭顱。陣陣強風,汽車顛簸,險象環生,老爸小心翼翼,20-30公里的時速,615分,總算抵達消防局災害應變中心。晚上830分,卓縣長蒞臨,召開應變中心會議,老爸依照主辦課,醫政課輪值同仁準備的資料,代表衛生局報告:「截至晚上8時,彰化縣14家急救責任醫院,累計通報28名疑似颱風引起的傷病患。」
「包括檢傷一級(病況危急,應儘速處理)1名、檢傷二級(無立即生命危險,應在20分鐘內處理)20名、檢傷三級(應在60分鐘內處理)7名、檢傷四級(可延後處理或門診治療)0名。大部分是騎機車或走路被風吹倒,或被掉下的東西撞傷割傷,惟是否確定為颱風造成仍待應變中心做最後確認。本局將隨時注意災情,並於颱風過後加強食品及環境衛生監測與處置。」這是制式報告,老爸跟著依樣劃葫蘆。
晚上950分,馬總統在中央,舉行應變中心視訊連線會議,由張副縣長代表彰縣報告,老爸端坐無事。漫漫長夜,時間難敖,僅有5-6床的待命床鋪,早被人搶佔一空,別想躺下來休息。其實,老爸無此打算,攜帶手提電腦,預備寫點東西呢。無聊,老爸向醫政課同仁,借「戴晨志」一本勵志書看。後來,以戴晨志為題,寫了一篇2千餘字的文章給哥哥,「用毅力與實踐追求自己的夢想」,收錄於「鵬程萬里第8輯」。29日晨,雖颱風眼從西北角出境,但台灣仍攏罩在暴風圈內,故停止上班上課。
薔蜜颱風蠻嚴重的,台灣有史以來,最強烈的颱風,929日,衛生署陳副署長宣布指示事項,請各分局加強辦理,各分局再將此訊息電郵全國各縣市衛生局。930日,三分局賴佩芳科長,電郵台中市的謝佳玲科長、台中縣的蔡文哲課長、南投縣的林朱健課長,以及彰化縣的老爸,四人都是疾管課長。
Dear All:今日(929日)下午,衛生署陳副署長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請各分局督導轄區各衛生局,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1.請各地衛生局協調當地消防局、自來水營業處,保障乾淨日常用水、飲用水之供應;並指導協助民眾即速清理淤泥及淹水用具;請民眾注意個人與居家衛生。2.請各衛生局加強各地收容所、醫療院所傳染病疫情監控,確保其環境衛生;並分發消毒藥給淹水地區住戶,並指導其正確使用;如有民眾需就醫並及時予以協助。3.請衛生局加強受害地區之疫情監控,一有異常即通報本署疾病管制局,啟動介入措施。」
這是老生常談,了無新意,每回疾管局也會發布新聞稿,強調環境衛生、飲食衛生,但公務員依法行事,依長官指示行事,三分局呈接上意,當然要函轉屬下衛生局。其實,相關颱風機制早已建立,且行之多年,只要氣象局宣布颱風警報,不管颱風是否進來,不管颱風損害大小,衛生局均有固定報表傳真三分局,包括淹水戶數、消毒水發放戶數等。
【家長怪罪接觸者延宕篩檢】因颱風放假,打亂行程,皮膚試驗與X光檢查延後舉行。即使如常舉行,就能逃避家長的質問?非也,家長認定826日至929日,仍然延誤1個月又3天,「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是常見的抱怨。其實,疾管局規定,結核病確診個案,公衛護士需於一個月內完成接觸者檢查,如今僅只延遲3天,家長有何抱怨?讓人不解,老爸也不服氣,延誤是制度問題,非衛生局的錯。
個案家人,祖父母、父母、哥哥,以及9歳的小姐姐,均已轉介醫療院所,完成相關篩檢。怪哉,所有檢查均正常,那麼,小妹妹的感染源為何?永無答案之謎。學校班級接觸者之篩檢如何進行?疾管局位於台中的第三分局,有巡迴X光車,擔負此類篩檢工作,然而,X光車僅有一輛,放射師僅有一位,需負責中部台中、南投與彰化等4縣市之工作,年初早已安排滿檔,臨時派車,總要延宕把個月。
衛生所同仁,以三分局X光車滿檔答覆家長,結果引發家長抨擊,「衛生單位草菅人命!管你中央或地方衛生單位,管你一輛或兩輛X光車,有狀況,就想辦法解決,否則公務員幹嘛!沒擔當,沒作為!」老爸認為罵得對。家長眼中,只有百姓與政府雙方,民主時代,百姓繳稅,政府不分中央或地方,縱然上刀山、下油鍋,也要把民眾服侍妥適。今世講求服務,民眾是公務員的衣食父母。
對於X光延宕議題,事後,長官發話:「X光要靠三分局,有困難,但結核菌素測驗不需靠人,衛生所就可以自己做,為何要等到跟X光一起做?12歳以下小孩,免疫差,屬高危險族群,豈能延誤?從今開始,類似狀況,衛生所馬上安排結核菌素測驗,不得有誤。」長官罵得對。公務員幹久,腦筋退化又呆滯!不過,追根究底,局裡有缺失,沒有努力督促衛生所。說到督促,老爸脫不了干係。領導統馭是藝術,十個老爸也學不會。兒子不可能是萬中取一之天才,但領導能力總要千百倍於老爸。
衛生所主任是機關首長,雖與課長同屬師二級,但理論上,課長層級高於主任,不過,得罪不起,否則在擴大局務會議發言刁難,甚至串聯其他26所主任砲轟,尷尬又難堪。以老爸溫文儒雅個性,不僅不與主任起衝突,反處處替主任設想,儘量滿足其需求。老爸回答衛生所主任:「很抱歉,這天上午,我要支援南西北區衛生所,前往彰化市大成國小接種流感疫苗,有好幾百人要接種,會忙到中午。麻煩您出席,解決家長疑慮,若無法應付,請他們電話找課長,我隨時待命候教。」
老爸怕事,任何大小事,乃無端之禍,打亂生活,浪費時間,破壞情緒,全推給老媽,但對公事,則無此心態。彰化阿嬤教誨「做,不會死」,老爸謹記在心,不敢或忘。近來,老爸心態轉變甚多,EQ逐漸上升,認定瑣碎的疑難雜症,反是學習與成長好機會。老爸沒說謊,沒推托,101日,上午830分,老爸真的隨同衛生所公衛護士,前往學校。整個學校共32班,14年級有25班,每班3132人左右,有些學生患感冒,不急著施打,統計下來,總共684名學童接種疫苗。
97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與往年有變動,國小接種對象,從12年級,擴充至1234年級,注射量是去年的兩倍。注射前,除家長同意書外,量體溫或血壓及醫師診療,是基本要件,南西北區衛生所沒醫師,老爸只得代勞。醫師診療就是聽診,一個上午下來,老爸耳朵痛得要命,只要聽診器碰觸耳朵就痛。當聽診超過兩百人,耳朵就開始作痛,此種疼痛,各衛生所主任知之甚詳,非局外人所能體會。
家長驚慌、質疑、控訴,肯定相當刺激的場景,不能恭逢其盛,豈非可惜?這也是挑戰個人學識、口才,以及臨場應變能力的大好機會,老爸豈會推托逃避?若能分身,老爸願意趕去。101日,檢查當天,主任不放心,親自出馬。結果,風平浪靜,還好老爸沒去,否則空跑一趟,因「雷聲大,雨點小」,「只見樓梯響,沒見人下來」,每個小朋友乖乖排隊,分批接受檢查,沒半個家長現身,主任無功而返。
【欲蓋彌彰與自斷後路】事情就此了解?不然!狀況蘊釀中。終於,火山爆發,嚴重事態蹦出!衛生所通知,家長群集激憤,砲聲連連,銳不可擋,學校無法擋,衛生所瞬間成砲灰,急call疾管課求援。老爸是主管業務課長,不能置身事外,當然義不容辭,刀山、油鍋,千萬人吾往矣!明知山有虎,仍然虎山行。初起,衛生所、學校心態不成熟,或許經驗不足,有隱匿疫情、粉飾太平之嫌,還好老爸沒讓它發生,否則問題多一盞。
衛生所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之心態。疾管課承辦人告訴老爸,「衛生所與學校不想讓家長知道,意欲隱瞞疫情,謊稱衛生單位抽查,該班正好被抽中篩檢,如果如此,家長同意書如何撰稿?」7-8歳學童,無行為能力,檢查需家長簽章同意,對於同意書,衛生所費猜疑,來電請示。老爸當然反對,豈有此理,駝鳥心態,紙包不住火,欲蓋彌彰,事情爆發,更難脫身。老爸另有理由,疾管局正大力推動LTBI預防性投藥(prophylactic treatment),並以之為衛生局考核,我們需配合中央政策。
老爸以兩點理由反對,「欲蓋彌彰」與「自斷後路」。我告訴承辦人:「隱瞞從嚴,坦白從寬,不能失去公信力。幾年下來,校園結核病何其多?國小、國中、高中,甚至大專院校,連安親班、補習班、軍營,也都發生過;彰化、和美、田中、大村、鹿港等鄉鎮,照樣發生過,我出席過多場說明會、座談會,從不隱匿疫情,順利過關,此次為何獨豎一格,與眾不同?學生與家長並非想像的難以溝通。」老爸錯了,時空背景不同,牽涉潛伏性感染與長期預防性投藥,家長豈緘默不語?後來,群情嘩然。
商議結果,不隱瞞。承辦人參考疾管局的「結核病接觸者衛教單張」,研擬家長同意書,坦言班上有人罹患結核病,貴子弟屬接觸者,依傳染病防治法48條規定,應進行相關檢查,即結核菌素測驗與X光兩項。101日,同意書均有家長簽署,所有小朋友接受兩項檢查,至於班導師與說故事媽媽,也在同一天接受X光檢查。後兩位,非12歳以下小朋友,不需接受結核菌素測驗,但導師卻也作了,11mm,陽性反應。
【中央對地方考核】關於考核,局裡長官注重考核成績,要求結核病組同仁積極爭取,這是衛生局所同仁壓力,更是老爸壓力。今年中央對地方衛生局考核,在結核病防治方面,有兩項指標,第一項指標「新增個案年降低率」,計算方式:(96年個案數-97年個案數-高危險篩檢個案數)/96年個案數。年降低率越高,成績越好。彰化縣在局內長官規劃下,推動「社區萬人健檢結核病主動篩檢計畫」、「人口密集機構結核病主動篩檢計畫」,為避免主動篩檢病患暴增,影響年降低率,疾管局順應長官反應,同意扣除主動篩檢之個案數。
此兩種主動篩檢計畫,前者已進行3年,96年發現7名個案;後者今年仍進行中,老爸預估可發現20名個案,所以,成績的計算必須扣除這27名個案。年底,老爸猜測,各縣市衛生局可能爾虞我詐,滴水不漏,處心積慮,灌水衝爆篩檢數。大家揪著心,一個也不漏報。老爸的壓力不是爭取全國前1/2或前1/3成績,而是全國第一名。不過,做得多,不盡然成績好,要找對方法。總之,在長官催逼下,只能埋頭衝刺了。
第二項指標「主動發現比率」,計算方式:(97年接觸者檢查確診個案數+LTBI結核菌潛伏感染治療者*2/97新通報確診肺結核個案數。接觸者確診為結核病個案數,越多越好;結核菌潛伏感染(LTBI)接受治療者,也是越多越好,尤其後者成績加重,加權指數是前者的兩倍。中央對地方的考核,每年變動,考核項目就是中央極力推動的業務,明顯地,各衛生局要拼命衝LTBI成績。疾管局三分局所轄縣市衛生局,彰化LTBI接受預防性投藥僅10餘名,其他縣市已過50,甚至破百,成績差一截,老爸死定了!
若以抽查為理由,後續預防性投藥,將為之嘴塞,無法往下談,當然,要坦言結核病患之接觸者。不僅LTBI,疾管局仿效都治計畫(DOTS),不惜血本,投鉅資,推出另類都治計畫(DOPT)。何謂LTBI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中文翻譯「潛伏結核感染」或「結核菌潛伏感染」。對結核病來說,「感染」不代表「發病」,感染後發病機率是1/10,前2-3年發病機率較高,佔50%,往後一輩子,佔另外50%
LTBI預防性投藥】何謂LTBI預防性投藥?依疾管局規定,12歳以下(包括12歳)才預防性投藥,分兩區塊:一個月之新生兒,以及1個月以上、12歳以下幼兒。前者,不分結核菌素皮膚試驗(TST)陽性或陰性,連續服用INH9個月。後者,皮膚試驗陽性,也是連續服用INH9個月;若陰性,也服用INH,但3個月後,重測皮膚試驗,如果仍是陰性,則停藥,若轉陽性,仍繼續服藥到9個月。皮膚試驗以10mm為切點,≧10mm為陽性;<10mm為陰性。
何謂DOPTDirectly Observed Preventive Treatment)?中文字面意義「直接觀察預防性治療」,其精髓與DOTS一樣,也是聘請關懷員,「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了再走」。關懷員送藥,乃為提高病患順從性與醫囑性著想。今年4月,疾管局下一道公文,即日起,開始實施LTBI預防性投藥,實施對象僅限12歳以下(包括12歳)幼童。「實施」就要「推動」,「推動」就要靠「考核」,老爸深刻感受,這是至理名言,沒考核,一切免談。哪天兒子當了單位主管,若未能建立屬下考核機制,賞罰分別,則「能才」、「幹才」,離兒子差之千里。
衛生署每年推出考核方案,不僅衛生署,各中央部會亦如此,每年評比各地方主管事業機關績效。早期,考核方案仿效美國,如今,依樣劃葫蘆,且推陳出新。目前,各縣市政府對各局處也有考核,但各局處業務差異大,難以比較;至於衛生局考核鄉鎮市區衛生所,因各衛生所同質性大,當然用考核競高下、分優劣。所以,從主任至工友,衛生所亦有壓力,只是天高皇帝遠,老爸是直接壓力,衛生所是間接壓力。
因牽涉考核,立場難免有偏頗,人有私心,解剖學位置,心臟就是歪向左邊,老爸不例外,心繫考核,以致座談會上講錯一句話,惹出爭議,被家長投訴「欺騙」。相關詳情,老爸後面仔細道來。若能耐心讀完本文章,學術、為人、口才等方面,功力將倍增,或許大徹大悟,一飛沖天。上述所言,包括小學童指標病例、班級同學接觸者檢查、LTBI與預防性投藥、中央考核指標等,均是本篇背景資料。
既然家長群情恐慌、激憤,還放話往上投訴,衛生所主任求救,大家驚慌失措,老爸不例外,擔心星火燎原,引火上身,當然要跳出滅火,儘快安排家長座談會。往常,都是檢查前,召開說明會或座談會,此次卻在檢查後,且在群情難為下出師,肯定事倍功半,前途難料。老爸若老僧坐定,穩如泰山,卻是心慌意亂,寢食難安,挫在等。然而,當砲灰,在所不惜,這是老爸的工作,無所推卸,只能置個人死生於度外。老爸背後還有局內長官,以及三分局長官可靠,何需庸人自擾,齊人憂天?
【第一次家長座談會】97108日,星期三,中午1220分,某國小,安排家長座談會。老爸與局內承辦人林小姐,各騎機車,從辦公室出發,提早10分鐘抵達。先至校長室,拜會校長。席間,校長自我介紹,45年次,與衛生局保健課尚筱菁課長之先生,和美鎮某國小校長,乃多年同窗。老爸為了隱藏不安,故意找話題詢問,「貴校校園寬敞,環境整潔,位置適中,交通便利,求學好地方,學校有幾班?共有多少學生?」
普通班49班,特殊班5班,學生總共1610餘,學生人數排名全縣11-12。僅是小鄉,非市或鎮,學校有此規模,難能可貴。老爸當場做筆記。特殊班包括資優班1班、啟智班4班。前述,老爸去打流感疫苗的大成國小,啟智班2班。看那些啟智班同學,老爸內心是遺憾與不捨,上帝開玩笑,作賤人類,當事人悲哀,家長悲哀,教育單位也是有苦難言,花費鉅資、人力、時間與精力,成效有限。政府不照顧,誰照顧?
衛生所主任、護理長、承辦人,以及班導師、校護都來了,由校長帶領,大家進入會議室,準時召開座談會。此時,近20位家長已排排座。空間關係,移位不方便,校長讓出主席座位,老爸坐中央主位,左手邊是校長,右手邊是主任。老爸僅推辭一下,即不再耗時間虛假。校長介紹來賓,老爸與主任,簡短致詞後,請校護作事件描述,校護沒心理準備,或許不曾公開講話,臉露為難狀,意欲推辭,惟校長指示,避不了。
校護說得不清不楚,多所保留,幾句話結束。老爸認為多此一舉。接著,校長請老爸開始。此行目的明確,業務上,老爸是主管,勿庸顧忌主任,起立發言:「校長、主任、老師、各位家長們,大家好,我是衛生局疾病管制課吳聰賢,吳課長。感謝校長提供場地,也感謝各位家長撥冗參加。我也是醫師,彰基出身,86年轉任衛生單位,從事公共衛生工作,至今1112年。」
老爸代表衛生局,局裡承辦人不介紹;主任代表衛生所,護理長與所承辦人也不去稱呼;至於楊老師,基於尊師重道,維護教育倫理,以及家長心中之尊崇,順水推舟,班導師當然不能遺漏。目的是滅火,消除雜音,說服他人,開口講話,就是要鏗鏘有力,能懾服人,除了開頭稱呼、打招呼外,從自我介紹起,老爸講話就半嘶半吼,語不驚人,誓不休,極盡挑逗。「課長」是部定職銜,代表職權,也代表公信力,需好生利用。老爸將「吳課長」三字,說得高亢,且抑揚頓挫,若順口溜般流利。
「課長」是行政長官,不代表學歷與學識,老爸當然要強調自己是「醫師」背景,告訴家長們,今天跟大家見面的是學有專精的「醫師」,不是靠一張嘴巴,走後門、裙帶關係,混混過日子的。其實,「嘴巴」代表溝通;「後門與裙帶」代表主動積極,這種人有何不好?會成功的,應該來自這班人。為強調專業,老爸亦介紹身邊衛生所主任,也是醫師,座談會現場,就有兩位醫師在場。一般民眾心中,「醫師」有其讓人尊敬的形象在。
「今天來,吳課長有四點報告。第一點,個案隱私。我本來故意要模糊焦點,要說小朋友是結核病個案的接觸者,至於這位指標結核病個案,可能是學生,也可能是老師,不過,剛才校護指名是小朋友,我已無法隱瞞。但是,請各位家長將心比心,基於關懷與愛心,請大家一起保護個案隱私,千萬不要洩漏,也不要特別去挖迷團;若知道的話,請大家在言語、行動上,不要有討厭、閃躲、排擠的情形,人是脆弱的,同學是無辜的,染病可憐、無助,不是更需要眾人的關懷嗎?」老爸用「哀兵之計」,博取家長同情。
老爸上台講話前,會先構思幾個重點,用一、二、三點來表示,原則上,以三點為標的,儘量不超過三點,否則四點以後,保證講到後來,忘記第四、第五是什麼,除非有做筆記或小抄。今天爭議多,內容多,還加上政策宣導,老爸多出第四點。老爸習慣,會前致詞或會後結論,在極正式的場合,尤其有長官在場,老爸會把要講的話,快速地用筆寫下來,然後對著稿子唸,不怕詞窮或忘詞,不擔心講錯話,嘴巴還可耍抑揚頓挫。
外頭開會,局長代表衛生局,長官在的場合,豈容屬下放肆?行政倫理,老爸當然三緘其口,不敢吭聲或放屁。兒子切記!古人有言:「不可功高震主。」當屬下,就要謹守屬下本分,安身立命,安分守己,謹言慎行,明哲保身。若欲取而代之,需暗中較勁,絕不能明的擺譜,否則吃虧是自己。古人云:「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今人說:「打蛇,打七吋。」想有作為,就要下暗箭、打七吋,狠心出手,一箭或一棒打死,否則自己捲鋪蓋走人。
老爸事後回想,「指標個案是學生或老師」這句話講錯了。如果老爸真的建立模糊地帶,會產生爭議,導師可能被列入嫌疑名單,另眼相看,甚至劍及矢及,難逃責難。老爸沒思考到國小與國中的差異,也沒人透漏訊息,老爸成狀況外。國小僅有班導師,教學一手包,不像國中以上學校,有許多其他學科授課老師,可以擴充模糊地帶。當天大人照X光的,僅有班導師,與另一位說故事媽媽。
「將心比心」、「愛心與關懷」,老爸喜歡掛在嘴上。老爸不是口是心非,無此心,卻沽名釣譽,開口閉口「愛心」之人。老爸人格特質是「推及及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肌己飢,人溺己溺」,雖然寒酸小氣,不大可能「民胞物與」,但在精神層面,會無私奉獻之人。老爸總認為「得饒人處且饒人」,常會用「愛心」啟發別人的「愛心」。人類是萬物之靈,總應該互相關懷與照顧吧。
然而,事與願違,不少人以自己的觀點為出發點,無法接受「命也、運也」,難接受命運安排,反拼死拼活,極力抗爭,爭自己利益,維護自己利益,自己利益遠勝他人利益等。今日,孩子生得少,個個是心肝寶貝,加上民智開、民意開張,在半瓶醬油,一知半解狀況下,不遜、不屑、恐慌、誤解,問題一堆,只有使盡力氣溝通。可能有人難溝通,甚至不願溝通,老爸也僅能放下工作與身段溝通。
「傳染病防治法有規定,洩漏個案隱私者,有處罰條款。吳課長不能洩漏,主任不能洩漏,楊老師也不能洩漏,總之,知情者都不能洩漏。今天,我來不是要談傳染病防治法,我要說的是關懷與愛心,請各位家長給這位小朋友更多鼓勵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因業務知悉傳染病病人有關資料之人,不得洩漏,否則處以9-45萬元罰鍰。路人甲或家長洩漏隱私,並無處罰條款,老爸「移花接木」,故意嚇唬人。
問題點到即可,不可窮追猛打,趕盡殺絕,若能網開一面,反而馬到成功。老爸緊快打住話題,不再提法律,也不再說罰鍰,擔心逼急了,有部份人不吃這套,會賭氣,會反彈,反弄巧成拙。用愛心啟動家長的憐憫心。
「第二點,剛才在校長辦公室,校長提到,家長不滿衛生單位的安排,結核菌素測驗與X光延誤一個多月,但這不是重點,我也不用疾管局只有一部巡迴X光車,來搪塞解釋,重點是驗痰與切片報告。頸部淋巴切片報告,有看到肉芽腫(granuloma)、乾酪性壞死(caseous necrosis),以及巨核類上皮細胞(Langhans’ epithelioid cell),但拿切下的淋巴,作抗酸性染色,有沒有發現結核桿菌?沒有!個案的痰作塗片檢查,有沒有發現結核桿菌?沒有!痰作細菌培養,報告出來了沒?沒有!培養需兩個月。」
老爸不能用「三分局巡迴X車排不出」辯解,也無法用疾管局「一個月內完成接觸者篩檢」辯解。老爸「聲東擊西」,故意混淆視聽,搗亂家長思緒,誘導家長往岔路走。老爸用專門術語嚇唬人,吃定家長有聽沒有懂。「個案診斷未確實,家長豈需窮緊張?拖延一個多月又如何?何必急著作相關篩檢?」這是老爸心裡沒說出的話。
衛生所公衛護士經驗,家庭內接觸者,如配偶、兒媳、孫子等,三託四請,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接受轉診,前往醫院作篩檢。有時,家屬採反抗、拒絕態度,還需勞動老爸出面溝通與協調,以致老爸隨著局裡承辦人,親自家訪,涎著臉,痴著笑臉,打拱作揖拜託。若遇上年輕人,老爸可以依老邁老,請君入甕;若是長者,老爸只得暫時當別人的乾兒子、乾孫子,「阿公、阿媽」喊得像真的。
家裡接觸者,怪不得誰,難道怪自己親人?但學校不同,尤其是國小班級,每個小朋友都是國家未來主人翁,更是家長的寶,主客異位,變成政府虧欠他,忿忿不平,獅子大開口似地,恨不得咬一口國家賠償法。此時,要求儘快篩檢,儘快有結果,還保證小朋友都沒病。「第三點,家長是否更應該關心,學童皮膚試驗與X光報告何時出來?及其代表的意義?皮膚試驗72小時看報告,家長都已知道結果。皮膚硬塊≧10mm,為陽性反應,<10mm則是陰性反應。」
「陽性反應代表感染;陰性反應代表沒感染嗎?不一定!不敢保證一定沒感染,因從感染到陽性反應需一段時間,所以會有第二次的皮膚試驗。感染等同發病嗎?不是!感染後終生發病的機率是10%,前兩年佔一半的機率,其餘歲月佔另外一半;如果是12歳以下小孩,因歲月較長,抵抗力較差,發病的機率高於10%,有謂可達20%,等於5個就有1個發病,發病機率蠻高的。」有謂施打BCG或自然感染,需4-8週才會呈現陽性反應。見疾管局918月編印的「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P33
「是否發病?也就是結核病發作,此時,胸部X光的重要性呈現了,當胸部X光有問題,醫師會考慮是否發病,當然會進一步作驗痰等相關檢查;如果X光沒問題,原則上就是沒發病。皮膚試驗是感染的檢查工具,X光則是發病的檢查工具。當然,X光是發病的初篩工具,最後確診仍需靠驗痰。」驗痰四步驟,塗片、培養、鑑定、藥敏,缺一不可,鑑定用於排除NTM(非典型分枝桿菌),藥敏排除MDR-TB(多重抗藥性結核桿菌)等。
疾管局計畫案,一個月以上新生兒至12歳以下幼兒,不管皮膚試驗陽性或陰性,均給予INH預防性投藥,但陰性者,三個月後重測皮膚試驗,若仍維持陰性反應,則停藥,不需服完9個月;若轉陽性,則繼續服完9個月藥物,其道理在於有2-12週的延遲期。何謂結核菌素測驗(TST)?見「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P5,結核菌素乃萃自結核菌之蛋白質,全世界早期採用OTold tuberculin),後來改良為PPDpurified protein derivative純化蛋白質衍生物)。
目前各國廣為使用之結核菌素有PPD-SPPD RT23兩種,根據效價比較,PPD RT23 2TUTuberculin Unit結核菌素國際單位)所引發之反應強度與PPD-S 5TU相當,都是WHO認可之標準劑量。台灣自9091日起,採用PPD RT23 2TU1Tuberculin Unit(結核菌素國際單位)之定義:Lot No.49608的標準產品0.000028mg,內含0.00002mg PPD-S0.000008mg鹽類,所具有的生物活性。
老爸賣關子,「先報告這三點,第四點等一下報告,因大家可能會有問題,故先讓大家提問。」現場有家長舉手,「皮膚試驗陽性、X光陰性,後續如何處理?皮膚試驗陽性、X光也陽性,後續又如何處理?」如老爸估計,家長關心的,應該是孩子的檢查結果、代表意義,以及後續處理方式,何必在延誤檢查上打轉?用此缺失打擊衛生單位,豈非本末倒置?輕重不分?老爸策略成功,醫學豈是家長搞得懂?只得直接問,下一步如何走?
另有家長提問:「孩子被感染了,其他家人怎麼辦?小孩要隔離嗎?」老爸簡單回答:「皮膚試驗陽性、X光陰性,表示被感染,但沒發病;皮膚試驗陽性、X光也陽性,不僅表示被感染,也表示發病了。感染,甚至發病,雖然機會較高,但不一定是指標個案所傳染,小孩從出生至今,有可能接觸到任何結核病個案,這些感染源可能來自家裡、安親班,也可能來自公車或飛機上。」如指標個案最終確認,僅是單純的肺外結核,有傳染性嗎?有爭議,後面討論。
老爸昧著良心,不顧心中的疑慮,只為了考核績效而衝成績?將心比心,如果你們兄弟仍是12歳以下小孩,是接觸者,指標病例僅是單純肺外結核,老爸會讓你們服9個月的藥嗎?如果你們兄弟非接觸者,僅意外發現皮膚試驗陽性,老爸會讓你們服藥9個月嗎?咱一家人都要篩檢嗎?感染源最多是家人。如果全家人都沒病,要讓你們服藥9個月嗎?制定LTBI預防性投藥的上級諸公,是否視病猶親?是否推己及人?是否為之心虛?
自己小孩有疑慮,難道別人的小孩不是寶?不是藥物副作用問題,卻是良心問題。對小孩來說,INH副作用是0,極微。見疾管局976月編印的「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三版」P89,美國1971-2年,對14千位接受INH預防性投藥個案,進行肝炎(hepatitis)調查,發生肝炎者1%,年紀越大,肝炎機會越大,小於20歳者0%20-340.3%35-491.2%50-642.3%。近期大規模研究,肝炎發生率0.1-0.15%,因肝炎導致死亡者0.023%。會死亡的主因,是出現肝炎臨床症狀後,病人仍持續服藥所致。
INH仍有其他副作用,雖然機率極微。「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三版」P48,副作用還包括對稱性肢體麻木、刺痛等週邊神經炎(peripheral neuritis),以及痙攣、毒性腦病變、視神經炎、記憶障礙與毒性精神病症等;類狼瘡症候群(lupus-like syndrome),發燒、皮疹、Stevens-Johnson syndrome、溶血性貧血、血管炎、白血球偏低等過敏反應,都是可怕的副作用,但在醫師小心觀察與使用下,不致於那麼倒楣吧!
老爸較詳盡說明,「那位家長問的,小孩要隔離嗎?如果僅是感染,沒有發病,完全沒有傳染性,不需隔離;如果不僅是感染,而且發病,則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非開放性肺結核,照樣沒有傳染性,不需隔離;一種是開放性肺結核,只要服藥兩星期後,仍然沒有傳染性,也不需隔離。感染至發病,平均至少需5-6年。這位媽媽,我這樣說明,您應該聽得懂吧。」感染與發病的差別,一般人不易搞得清楚,這是結核病與其他疾病的差異。感染至發病,最短時間是多少?老爸不知,幼兒抵抗力差,可能提早,但台灣都有施打卡介苗(BCG),有部分保護功能。
SARS或流行性感冒,只要被感染,經過3-7天左右的潛伏期,極大部分都會發病,前者,發病當天,就有傳染性;後者,發病前一天,就有傳染性。結核病不同,感染不一定發病,約10%機率,潛伏期更長到半年至終生。結核病問題一堆,難怪公衛、醫療、檢驗才有做不完的工作。世上,發生率、死亡率最高的傳染病,不外結核病、愛滋病、瘧疾,尤其結核病排名第一,此可供哥哥人生規劃參酌。
「學校屬第一代接觸者,進而傳給家裡第二代接觸者,這種擔憂是多慮,前者發病機率已極少,何況是後者?學校爆發結核病,是不少,不僅國小,國中、高中、大學都有。兩、三週前,吳課長還前往彰化某國小、彰化某大學,進行類似的座談會。課長可以告訴各位家長,幾年下來,數十場校園篩檢,所有同學、老師檢查下來,不曾半個人感染結核病。」老爸善意謊言,故意安撫人心。校園群聚感染事件曾發生過,不僅他縣市,彰化縣也有,只是微乎其微。
家長提起小孩隔離問題,意有所指,是否怪罪太遲篩檢?未照X光之前,或X光報告出來之前,怎知小孩有沒有發病?等知道小孩發病,再來隔離,豈非太遲?縱然機率接近0,但非等於0,家長顧忌有道理。還好,這位家長給老爸留顏面,沒有窮追猛打,老爸也趁勢輕忽帶過,怕引發延遲篩檢的更大爭議。人如其貌,各自不同,有人得理不饒人,喊殺猛砍;有人則溫文儒雅,得饒人處且饒人,息事寧人。如何對付前者,唯有靠謀略。
老爸岔入新議題,「現在報告第四點,就是衛生署今年4月,開始推動的潛伏結核菌感染(LTBI)預防性投藥,凡12歳以下,包括12歲,不管皮膚試驗是陽性或陰性,全部給予預防性投藥,陽性者服藥9個月,陰性者服藥3個月,等3個月後,重新測試皮膚試驗,若轉陽性,繼續服藥到9個月;若仍陰性,則停止用藥。預防性投藥只一種藥,一天只要一顆或一顆半;若是治療用藥,則需四種藥,一天好幾顆。」
「課長雖然是醫師,但離開臨床很久了;衛生所主任也是醫師,但非疾管局指定的醫師,我們兩人都沒資格給小朋友預防性投藥。我們衛生所會填寫轉介單,將每位小朋友轉介給這些指定醫師,再由指定醫師評估,決定是否預防性投藥。為了避免服藥中斷,忘記服藥等,疾管局投下鉅資,仿效結核病防治的都治(DOTS)計畫,聘請關懷員送藥,也就是『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了再走』的DOPT計畫。所以,當醫師開藥後,關懷員會將藥拿回衛生所,再由關懷員每天送藥到家裡。」
「預防性投藥只使用一種藥劑,敵癆剋星片(INHisoniacid),這是一種很安全的藥物,完全沒有副作用。」切記!整場座談會,這是老爸最失敗,引起往後爭議的最大敗筆。話說出口,家長當成把柄,覆水難收。為了考核績效,鼓勵學童預防性投藥,老爸私心地,潛意識地,故意忽略INH副作用。或許,老爸自大狂作祟,把專業知識、醫學術語,說得口沫橫非,得意洋洋,忘記謙卑的訓誡,把話說得太滿,以致惹禍上身,身為箭靶。
疾管局統一印製的「預防結核病前瞻性治療同意書及注意事項」,裡頭提到副作用:「治療過程中,您有任何不舒服(噁心、食慾不振、右上腹部疼痛、手腳麻木、眼白及皮膚變黃、皮膚癢疹等),請於每日服藥時,告訴關懷員或衛生所護士,請醫師就不舒服的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開藥協助您繼續服藥,或者是因為其他的問題需要就醫。」文字輕描淡寫,但有點到,老爸卻疏忽了,咎由自取,該罵「自己活該」。
老爸報告LTBI預防性投藥後,家長無法置信,有些愣住。抨擊延遲篩檢,搞到後面,卻變成如病患般投藥,還要關懷員送藥,這是多恐怖的大事,出乎想像啊!這是97年新計畫,家長不曾聽過,疾管局也未曾在媒體大肆宣導。往年,校園結核病,皮膚試驗與照X光後,沒發現肺結核個案,此案就結束,衛生單位不再介入輔導或管理,如今牽扯12歲的新計畫,老爸無法不費盡口舌說明。家長可能嚇呆了,也可能是中央的政策,家長沒有質疑預防性投藥,反而提出一些技術性小問題。
某家長說:「家長都要上班,尤其是雙薪家庭,父母均要上班,沒空帶孩子就醫,是否能請醫師到學校看診?」另一位家長問:「就醫後,如果醫師給予預防性投藥,若由關懷員送藥,時間上不易配合怎麼辦?我們大人很早就出門,小孩也很早就上學去了。」意思是不用關懷員送藥,由家長給藥就可以。有家長問:「家長都是上班族,到大醫院就醫,常需耗上大半天,是否能請彰基約個時間,讓家長帶小朋友集體就醫?」
老爸逐一回答:「醫療法規定,醫師只能在登錄的醫院或診所執業,若前往其他醫院或診所執業,需向衛生單位報備支援,而學校沒醫療機構登錄,醫師根本無法來學校看診;另外,牽扯健保掛號問題,學校無設備供健保掛號;此外,大醫院大醫師忙碌,他們有外出診療的空閒嗎?」「關於關懷員送藥問題,我們可以請班導師協助,由關懷員送藥到學校,發藥給小朋友,並親自看小朋友把藥吞進去。」
971021日,疾管課在衛生局三樓會議室,辦理「彰化縣衛生局結核病防治都治關懷員第4次在職訓練暨聯繫會」,老爸主持與致詞。無意間聽到兩位關懷員閒聊,「隱私關係,雖然這樣很方便,但我不敢送藥到學校,怕學生被貼標籤,引起其他同學或老師指點或排擠。」老爸有點汗顏。不管DOTSDOPT,關懷員送要到學校,不明就理的,難保一視同仁,把預防性投藥與治療性用藥搞在一起?解釋不易,也解釋不清啊!
「至於某位家長提的,規劃統一時段,方便家長帶小朋友就醫,這是不錯的建議,如果能另外安排門診時段,那更棒,我們協調醫師看看,儘量給家長方便。」老爸又講錯話。老爸是有心人,悲天憫人,處處以別人立場思考,儘量滿足別人,但錯了,老爸是老爸,別人是別人。臨床醫師會給你特殊時段嗎?他願意額外安排特別門診嗎?甚至願意挪出休息時間看診嗎?千萬不能「以己之心,度子之腹」。後來,因只限9名,皮膚試驗陽性的小朋友才轉介,此提議案不了了之。
【飛來橫禍的座談會】座談會時間飛逝,已下午115分,下午老爸另有行程,將前往田中鎮,訪視兩位不合作個案,一位是77歲老嫗,痰塗片與培養俱陽性的開放性肺結核病患,關懷員僅送了三天藥,她就以小便出血、藥苦、食慾不振、虛弱為由,拒絕吃藥;另一位是今年416日,早已逝世的結核病患,老公屬接觸者,至今未照X光,無法結案。「時間過得真快,一個小時過去了,我的說明到此結束。課長留下電話,7115141100,或0912-322257,有任何問題,歡迎打電話過來。最後,請衛生所主任講幾句話。」
老爸中午出門時,來不及吃便當,現趕著回衛生局吃飯,也趕著前往田中。一方面民意高漲,家長教育、知識、經濟水平提高,不是士紳,就是富賈;一方面家長會的金錢介入,花錢是老大,吃人嘴軟,拿錢手短,今日,與早年模式反其道而行,日據時代尊師重道觀念日衰,反是校方低聲下氣,極度禮遇家長。經費拮据的校方,不敢輕忽,替每位家長準備麵包與飲料,校長、老師、校護卻沒有;至於我們呢?雖來者是客,衛生單位照樣也免了。
前述田中不合作個案,所謂小便出血是誤解,其實是抗結核病藥物rifampicinRMP)的關係。凡服用RMP,小便、糞便、唾液、汗液等排泄液,都會成橘黃色,這是正常反應。老人家固執,若事先沒說清楚,等她認定小便出血後,後面再多的解釋也枉然。關懷員送藥三天,僅服一天藥,另外兩天吐掉,甚至吐在關懷員臉上,豈可能有食慾不振、虛弱等副作用?藥物副作用需至少服藥1-2週後,才會發生,豈有服藥一天即發生之理?病人除了頑固外,似乎有老年痴呆之嫌,不易溝通。
【衛生單位漠視人命】座談會結束,老爸自認成績斐然,欣喜萬分,內心自誇「幹得好」!沒想到,大錯特錯,後續問題一堆,讓老爸信心盡失,情緒跌入谷底。僅隔三天,1011日,某學童爸爸首先發難,寄電郵至縣府教育處電子信箱:「無辜被傳染的學生家長心聲及不滿,漠視人之生命,令人氣憤!」他抱怨氣憤兩點,第一點,小孩無辜被傳染,因小孩皮膚試驗陽性;第二點,意有所指,衛生局所不積極,漠視人命。
此投訴電郵,據說由校方寫報告,再由教育處答覆家長。很奇怪,此電郵並未會辦衛生局,教育處直接裁決掉。這樣也好,疾管課不需答辯,省卻工作,否則公文往返,曠日費時,又要引發家長不滿,怪罪公家駝鳥心態,草菅人命,官官相護,做事慢半拍等。此位家長,不僅投訴教育處,也投訴班導師,條列式,洋洋灑灑一長串。
「親愛的老師您好,關於這次結核病的感染,我覺得處理上,很多問題值得探討。」字裡行間,得理不饒人,義憤添膺,指責謾罵,咄咄逼人,淋漓盡致;文筆通順,思緒清晰,直指問題核心,言之成理,讓人百口難辯,可見執筆者,教育水平至少有大專程度。詳細內容如下:
1.  首先,已知案主時,為何全班孩子仍未隔離!是學校給老師壓力嗎?
2.  該名孩子如果是吳聰賢科長說的「不具傳染」,為何班上小朋友這次有多位被感染呢!
3.  衛生局吳聰賢科長回覆家長問題說:「預防性投藥無副作用!」根據我所查詢的藥品,其副作用卻是多,如附件,欺騙家長有何用意?為何不給正確資訊,避免二度傷害呢?
4.  假如我們的孩子以後發病,誰來承擔責任呢?
5.  假如家長家裡有老人或小孩也被傳染誰來承擔?
6.  學校早知道,而老師都趕快做胸部X光檢查,當下為何未預防全校的學生呢?難道一定等到已經有人因免疫系統較差被感染時,才要做宣導和檢測嗎?
7.  我們要可憐那個染病小朋友!但是誰要來救我們健康的小孩呢!
8.  97930日,星期二,得知全班要檢測結核菌素測驗,我們家長是如此的恐慌、擔心!可是卻延遲到108日,等了一星期才做說明會?這是哪位高官的處理呢?
9.  難道彰化縣衛生局的吳聰賢科長要把健康的小孩當作白老鼠做實驗,把染病的人變更多,就是他所謂的愛心嗎?
10. 108日,吳科長說,還要再等到取得X光片時,才到彰基掛號「楊順成醫師」,想請問,為何不是找肺結核專業醫師,而是找小兒科醫師呢?
11. 為什麼這種胸部X光片,要等這麼久才能判斷呢?為何沒有緊急處理方案呢?
12. 腸病毒很可怕!我們的陽光縣長是如何的宣導及預防,卓縣長是這麼的重視每個人的生命健康,但是相對的結核病在校園呢?衛生局的吳科長卻是如此不緊張?卓縣長是否不知情這件事?或貴校也是無奈呢?
【投訴答覆函】此投訴函,班導師無法答覆,交給衛生所,衛生所再傳真疾管課。老爸看了傻眼,不禁要搥胸頓足,沉冤不白,涕泗交流,咒罵自己好心無好報。老爸為人低調,如今,自己大名躍然紙上,出頭過度,功高震主,挺危險的,豈非惹禍上身?此時,若長官欲加之罪,何犯無辭?當老爸偶而,不得不接受記者採訪時,例如,記者便宜行事,不經過衛生局新聞發言人之關卡,直接電話詢問,末尾,老爸一定交代:「拜託,不要登出我的名字!」
投訴的第3點,老爸悔恨交加,一句「預防性投藥無副作用」,讓老爸永無翻身,變成家長箭矢矢之的標靶,被罵「欺騙家長」,亂搞「二度傷害」,還說「把小孩當白老鼠實驗」。多可怕且狠毒的指控,老爸似乎死定了。家長從網路搜尋,某篇文章介紹抗結核病四種藥物之副作用,對於INH,特別用14號粗體字標示列印。此文章隨同投訴函,傳真疾管課。
家長12點投訴,洋洋灑灑,咄咄逼人,豈能輕易回答?老爸學乖了,講得多,錯的也多,乾脆打馬虎眼,得過且過。老爸將承辦人的復函,悉數刪除,更改如下:「1.依據台端陳情書,及彰化縣衛生局交付檢核案件辦理。2.今(97)年108日及1015日,兩次座談會,本局對台端之陳情內容,多所解釋,相關疑慮已解決,不擬詳述。3.台端若仍有疑慮,歡迎來電溝通為荷。本局聯絡窗口,課長吳聰賢04-7115141100、承辦人林玟君047-115141103
本復函經局裡長官,修飾潤筆後,內容更萬整。「本局已於(97)年108日召開座談會,及1015日邀請台端之代理人至本局會談,針對台端之陳情內容已予以解釋,相信台端充分瞭解,本次案件,本局處理方式,造成台端誤解,本局深感抱歉。台端若仍有疑慮,歡迎再次來電溝通,本局連絡窗口課長吳聰賢047-115141100,承辦人林玟君047-115141103。」
從此答覆函,可以發現上下兩封信函,語意有差別,後者婉轉多了,也正確多了。「造成台端誤解,本局深感抱歉」這是絕妙嘉句,四平八穩,官方用語,值得老爸學習,也讓兒子開眼界,某些前人的智慧,值得仿效。1015日,只有孩子媽媽參加,投訴者,孩子的爸爸未出席,以「代理人」帶過,確是蠻高竿的。一篇小公文,卻隱含甚多學問,人生該學的何其多。
INH之藥物副作用】此等副作用,非秘密,教科書等教材都查得到,老爸將此等副作用抄錄於下,供兒子參考。「IsoniazidINH):為治療結核病的主要藥物,對快速增值的細胞外桿菌有效,副作用有:可能產生周邊神經炎,造成感覺異常,通常醫師會給予維生素B6,減少此症狀;可能引致肝臟損害,肝功能異常,如肝炎,所以服用此藥需要定期檢查肝功能,如果有疲倦、身體不適、嘔吐、眼睛變黃等現象,也應趕緊就醫。」
RifamycinRifampicinRMP,立復黴素):也是治療肺結核的主要藥物,對快速與緩慢增殖的桿菌有效,副作用有:胃腸障礙,如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服用此藥代謝後會將尿液、口水、汗液、眼淚等體液染成紅橙色,所以服用此藥應儘量避免佩戴隱形眼鏡。EthambutolEMB,孟表多):是治療結核病的輔助藥物,主要是對Isoniazid耐藥的結核桿菌有抑制作用,副作用有視神經炎,會導致勢力模糊、減退,無法分辨紅、綠色,所以服用此藥必須定期檢查視力,如視力變差,也應趕緊就醫;另外,此藥會降低尿酸的排除,造成高尿酸血症。PyrazinamidePZA):為治療結核病的輔助藥物,對緩慢增殖的桿菌有效,副作用有血清尿酸濃度升高。治療的療程在後四個月只需用前面的二或三種藥即可。」
其餘投訴內容,老爸建議你們嘗試回答,算是給自己考驗。有些內容是意氣之爭,逞口舌之快,無理刁難,例如第47912點即是,根本無從回答。第1點:「指標病例通報後,學童為何沒隔離?」第2點:「肺外結核不具傳染性,為何班上仍有9人被感染?」第5點:「家中第二代接觸者有無可能被感染?」文章讀到這裡,兒子對結核病防治該有些概念,尤其哥哥,可試圖寫出答案。
關於第6點,對老師是污衊,班導師與說故事媽媽,也是101日,同一天照胸部X光,並非「老師都趕快做胸部X光檢查」。第8點,衛生局與衛生所承辦人都是新手,往常都是篩檢前召開座談會或衛教宣導,篩檢後才召開,難怪被家長抨擊,此亦咎由自取。第10點,這是家長的誤解,彰基楊順成醫師不僅是小兒科醫師,更是小兒感染科主任,是疾管局預防性投藥的指定醫師,恰當不過了。第11點,X光片判讀為何等那麼久?三分局魏姓防疫醫師有解釋,後面會提到。
不僅爸爸寫投訴函,媽媽也寫了一張紙條給班導師,此紙條也一倂傳真衛生局:「親愛的老師好。三件事拜託:第一件:想向您索取×年×班家長的通訊錄,以便我們家長自救,謝謝。第二件:請幫××安排的位置,以不要靠近那位「同學」,謝謝。第三件:未來預防性投藥,因INH這顆藥副作用因素,所以××在校請您多觀照了,如有任何狀況,也請馬上通知我們,謝謝您。××的媽咪敬啟。 971011日。」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是自私的動物,從此信箋,一覽無遺。沒有對錯問題,老媽也可能向老師提要求,希望小孩座位遠離那位「同學」;老爸或許會,但臉皮薄,不好意思講出口。今日,老爸是專業人員,知道肺外結核沒傳染性,不會人傳人,這種擔心與要求,是多餘的。但信箋讓人擔心的,是家長的串聯,以及搞所謂的「家長自救會」。天啊!召開座談會,反搞出更大抗爭,老爸「欣喜」個屁!反把問題搞砸,也搞大了!
【辛苦補破洞】問題鬧大,不處理不行,已超出老爸能耐,趕快往上求救,老爸向長官報告,也向三分局長官報告。老爸另外聯繫校長,校長告知:「校方拒絕提供通訊錄,我們不願見到家長串聯,及發生自救事件。」稍感安慰,但大串聯沒有,小串聯難免。校方告知,學童媽媽比爸爸堅持,更有意見,釜底抽薪,需先擺平媽媽。老爸聯繫該位媽媽,媽媽濃縮所有質疑,提出兩點:「課長怎麼說INH沒副作用?為何轉介彰基楊順成小兒科醫師?」
家長上網搜尋,發現INH有一大堆副作用,老爸公信力蕩然無存;另外,家長電話詢問彰基某熟識護士,該一知半解的護士,不知哪個單位上班,竟然胡亂回答:「既然是結核病,就該找胸腔科,為何找小兒科?楊順成是小兒科醫師。」好似老爸與楊醫師串通好,請君入甕,宰殺之,老爸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老爸電話中儘快解釋,關於第一點質疑,「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這是跑不掉的,只是機率問題。例如,目前,全國正流行施打流感疫苗,它有沒有副作用?有!嚴重的甚至發生意外,但機率只有百萬分之一,難道為了微小的機會,全國老人與小孩就放棄施打疫苗嗎?對小孩來說,INH副作用微乎其微,可能十萬分之一,甚至百萬分之一。」
「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三版」記載,20歲以下人口,服用INH引發肝炎的機率是0,至於週邊神經炎、皮疹、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過敏反應,相信機率也是0,或十萬分之一機率吧。經老爸說明,媽媽口中說明白,但感覺得出對方心中仍存有疑慮,因她人在南投,參加內政部舉辦的社區某活動推動會議,電話中不願多辯駁。
對於第二點質疑,「錯了!楊順成不僅是小兒科醫師,更是小兒感染科主任,小兒結核病更是他的專長,他正是疾管局潛伏感染預防性投藥的指定醫師。結核病以外,腸病毒等感染性疾病也是他的專長,彰化腸病毒重症個案,大部分都轉介給他。彰基門診掛號,壁壘分明,18歲以上掛成人科,成人就掛胸腔科;18歲以下掛兒科,幼兒就掛小兒感染科。12歲以下的小朋友,不是該掛楊順成醫師嗎?」笨護士惹爭議,莫名其妙。也難怪,沒經過大力宣導,疾管局猛然推出新政策,醫護人員措手不及。
家長口氣溫和,似乎欲息事寧人,但隱約不耐煩,想儘快結束對談吧了。真的明白嗎?其他家長沒有疑義嗎?「我邀請疾管局長官出席,再到學校召開座談會如何?」她爽快答應。當老爸回頭聯絡校長時,校長持反對意見,「不要再召開座談會,反而讓家長有串聯機會。」事後回想,不知校長內心真正理由,但可看出校長玩兩面手法,乃老謀深算、通達人情事故的幹才。後來的第三次座談會,星期假日,仍在學校召開,校長缺席,派主任列席。有事?不耐煩?不爽?人心在內,管他的,老爸穩住陣腳,辦妥事情,塵埃落定即是。
老爸回call學童媽媽,謊稱:「召集所有家長曠日費時,疾管局長官願意針對您個人,召開座談會,您何時有空?今天或明天?不必到學校,直接到衛生所或托兒所,大家做雙向溝通。」校方與衛生所已告知,這位家長是某著名托兒所之所長,針對個人疑慮,表面是移樽就駕,謙卑隨意,但跑到托兒所,明顯有示威意味。對方改以連續三天會議,趕不回去,勞師動眾就免了。正合我意,但問題能解決嗎?
事情鬧大後,肯定殃及中央疾管局,因地方僅是中央政策的執行者。疾管局三分局回話:「既然轄內委員不方便出面,就由我們另聘台中的委員去溝通,委員出席費由分局負擔。」95年,疾管局推動結核病「十年減半計畫」,各縣市衛生局分別成立「結核病病例審查小組」,邀請大醫院胸腔科主任或主治醫師,當任小組委員,彰化有5-6位委員,分別是彰基、署彰、秀傳、二基等大醫院醫師。
老爸上有頭頭,不需要,也禁忌,自己強出頭,自做主張,難保咎由自取;聽上頭指示最保險,搞砸了,上頭自然會承擔。上頭長官越多,風險越分散,責任分攤就越少,這是明哲保身之道,公務員當久了,老爸不學乖也不行。公務員踢皮球、打太極是應該,只有傻瓜才一手承攬,當事件爆發,追根究底,懲處下來,局內人會團結解圍,局外人則是投石下井,如何把局外人拉進局內?這是公務員高竿手段。
長官有指示了,「找保健課幼托園所承辦人出面,聯繫對方,針對個人,馬上安排到托兒所溝通。托兒所主管機關是社會處,也請承辦人列席。」意思明顯,態度明確,採「上壓下」策略,運用高壓手腕,強力制伏,讓老爸更近一步,學習到長官的作為。能幹到別人的頭頂上司,非比尋常,非溫文儒雅、言行不痾、剛毅正直所能涵蓋的,不動用謀略、心機、技巧、人性,及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決心,如何成其事?
幼稚園主管機關是教育處,托兒所主管機關是社會處,衛生局居其間,審查與考核其衛生設施,三者手握生殺大權,業者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保健課承辦人幾近退休年齡,辦理幼托園所業務20餘載,渾水中進,清水中出,熟識各業者底細,業者不能不買帳。保健課承辦人出差,隔天回話:「訂今天下午2-3時,衛生局三樓簡報室座談,所長親自從南投趕來。」有利害關係確是不同,隋傳隨到。
衛生局課室內部之聚餐,如迎新送舊、新年春酒、婚喪喜慶、小孩彌月等,常透過食品衛生課訂桌,因食品衛生課主管餐廳衛生稽查,食品中毒案件爆發,更是食品衛生課展大刀之時。所以,訂桌縱然不能壓低價碼,上菜至少會真材實料,或者來幾盤免費小菜,或者小姐漂亮,服務周到。兒子需學習,不會利用這種人際利害關係,僅是愚蠢且鄉愿吧了!
【第二次家長座談會】1015日,星期三,下午230分,僅有學生媽媽出席,爸爸沒出現。其實,消息來源已告知,爸爸不是我們的重點;也被告之,有意見的僅此位媽媽。列席者包括疾管課承辦人、保健課承辦人與教育處承辦人。托兒所非獨資,乃合夥關係,負責人另有其人,到托兒所不恰當,故決定到衛生局來。找社會處來,似乎太敏感,擔心弄巧成拙,故回報長官,捨社會處,就教育處,同時,家長有電郵投訴教育處,教育處列席是應該的。
老爸被拱當主席,有些惶恐,有些失措,卻也滿心歡喜,如小人般,不禁沾沾自喜,有些飄飄然。老爸面對家長侃侃而談,把兩點疑慮,再詳細重述一遍;並強調,是否預防性頭藥,醫師決定,同時,醫師與關懷員均會追蹤是否有副作用。家長滿臉堆笑,客氣親切,老爸當然也壓低身段,打拱作揖,哈腰謙恭。不管男女生,老爸主動握手,對方也不介意,雙方手握得緊,也握得久。人之內心與外貌,不會一致,「笑裡藏刀」是兒子們需學習的技巧。我爸謙卑,坦率直言,不耍心機,但對方可不是軟柿子,恁你撿來吃。
家長先下馬威:「我女兒今年考上大學,在高雄唸法律系,她打來電話,說法律方面沒問題,她有辦法打理。我告訴她,沒這回事,豈動用法律?把問題說明白、講清楚,坐下來溝通即可。」告誰?衛生單位?衛生所主任?課長?還是局長?能當到所長,擺明有幾把刷子,個性不是軟的。檯面與檯下各一回事,老爸盡力而為,辦好自己的腳色罷了。小孩被感染、沒有隔離、延遲篩檢、欺騙家長、X光報告延宕等,檢察官如何接案?
不要獨攬大局,是否需要請長官出面訓示?長官在隔壁召開擴大局務會議。依長官之習性,這種小場面、小人物需自己搞定。長官是背後運籌帷幄的主帥,不可輕易動用。事後,將座談會回報長官。不過,某些沒擔當、怕事的長官,不如是想,反積極主動出面,不顧上對下之尊,賣老臉、動人情,翻底牌,釋善意,希望儘快將事件平息。何者是?何者非?跟個人guts有關。兒子需切記,guts需有guts的實力與背景,否則受傷害是自己。
老爸原想事件就此了斷,然後靜觀其變。有時介入越多,反彈越多,搞得自己滿臉豆花。但疾管課承辦人直催著,要召開第三次家長座談會,「上次座談會,只有皮膚試驗陽性個案家長出席,所以需召開另一次座談會,邀請陰性的個案家長出席,否則不知如何轉介,如何說明?」老爸的私心,責任分攤觀念,上級長官召集座談會,老爸可學習委員的說法,也學習別人如何搞定家長,同時分散風險,一舉兩得,何樂不為?
【第三次家長座談會】因第一次家長座談會,只有皮膚試驗陽性個案家長出席,為了讓陰性個案家長了解相關詳情與處置,需安排另一場座談會。971019日,星期日,上午10時,透過疾管課與衛生所承辦人聯繫,在學校會議室,召開第三次座談會,僅來了12-13位家長,其中一位是東南亞外籍媽媽,有聽沒有懂。沒想像中踴躍,少數有意見外,多數人是沉默的一群。
星期假日,家長才有空,但三分局答應的諮詢委員沒空,只得派出分局的防疫醫師蒞臨。老爸以為三分局承辦人或科長層級的人會到,結果僅等到防疫醫師一位。防疫醫師在分局身分特殊,非科員,也非科長,空有學問與醫師身分,層級難以服眾。今日若科長出面,承辦人豈敢不陪同?
此座談會,校方慎重其事,雖校長缺席,卻指派教務主任、訓導主任出席,班導師、校護當然列席。座談會由教務主任主持,防疫醫師、老爸、衛生所主任,共三位醫師上座,疾管課承辦人、衛生所護理長、衛生所承辦人,在場待命,參予說明。一班約32名同學,兩次座談會,參與家庭僅22餘戶,仍有10戶家庭沒參加。不至於再有另一次座談會吧!公務員心態,有做就算,成效其次。
由於中央政策不明確,仍觀望中,防疫醫師自身也搞不大清楚,分局內部也未完全溝通,加上分局與衛生局亦未妥適溝通,以致防疫醫師的說明,飄搖不定,差點出糗,甚至下不了台。防疫醫師起先認定,肺外結核哪有轉介與投藥之理?又說皮膚試驗超過15mm,才需轉介,且重點在家庭,需追究其他家人是否屬於感染源。經承辦人解釋政策切點是10mm後,又改口,凡是≧10mm的陽性個案才轉介,陰性個案不轉介。最後,敲板定案,陽性個案當場由衛生所填寫轉介單。事情發展結束了嗎?沒有!
第三次座談會,托兒所長沒出席。1022日,星期三,她帶小孩就醫,掛彰基楊順成醫師門診,結果,又鬧出衛生單位不給X光片,以及彰基藥袋上副作用疑雲。醫師開了預防性投藥,但藥袋上列印的副作用,又勾起家長疑慮,搞得一堆閒言閒語。此案子,搞到現在,永無止境,勞師動眾,勞民傷財,真傷腦筋!
整齣戲碼結束了嗎?沒!尚未結束,後續是否有抗爭、投訴等動作?唯有靜觀其變。無論如何,老爸要結束它,終結這篇文章,否則再花兩個月,寫十萬個字,也沒完沒了。甚多細節,老爸省略了。人性存乎一心,很多感受,非筆墨所能完全描述,這就是人生體驗。人生就是這樣,願兒子多體驗人生,多體驗人性,人生豈能留白?
12歳以下接觸者有二成六發病率】971025日,蘋果日報報導,為加強青少年對結核病的認知,疾管局24日請出名模「隋棠」,化身為國中老師,在台北市中正國中,為880位學生進行「隨堂」測驗。趁此活動,疾管局對媒體發布最新調查報告,「12歳以下接觸者的兩年感染風險,高達二成六」。有可能記者主動電話詢問,疾管局才私下透露,因老爸沒收到此調查報告公文。
對預防性投藥政策來說,二成六是珍貴資料,世界缺乏此類追蹤調查,台灣難得有這種研究報告,豈能藏私?應該廣發公文或新聞稿,周知各衛生與醫療單位,還要在國際著名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感染風險」是「發病風險」之誤,不知是記者筆誤,還是疾管局口誤,總之,結核病之「感染」與「發病」,一般人容易混淆。
94年,全國有16千餘名結核病確診病例,疾管局以這些病例的35千餘名接觸者為研究對象,追蹤他們後續發病情形,追蹤時間長達三年,結果最近出爐。調查顯示,平均每個結核病患有2.9個接觸者。美國每名結核病個案平均有10餘位接觸者,數據遠高於台灣。台灣公衛護士擔心接觸者篩檢率低,故有低報情形。
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說,接觸者第一年發病率最高,成人接觸者終其一生發病率是一成,但小於12歳孩童,兩年發病率高達二成六。疾管局沒公佈詳細統計方法,老爸無法評斷,是否有族群限制?個案條件限制?接觸者條件限制?否則二成六的兩年發病率多可怕!四分之一的機率,兒童病例豈非到處多是?老爸內心存疑。
今年起,衛生署對12歳以下孩童,提供「潛伏性結核病感染治療」,目前已有600多人受惠,最小年僅三個月大嬰兒。楊組長說:「結核病患的親密接觸者若在12歳以下,皮膚結核菌素測試是陽性,X光是陰性,就給予9個月藥物治療,讓他們不會發病。」截至1024日,彰化縣有26名孩童接受預防性投藥,其中4名中斷服藥,僅22名符合考核成效,離長官要求的100名目標數尚遠。
【潛伏結核感染之治療合作醫師】座談會上,關於疾管局「預防性投藥指定醫師」,老爸故意抬高臨床醫師身分,有誤導之嫌,真正名稱是「潛伏結核感染之治療合作醫師」。年初,衛生局曾函轉各醫療院所,徵求願意擔任潛伏結核感染治療之醫師,彰化縣共有6家醫院提報,包括彰基、秀傳、署彰、二基、彰濱秀傳、漢銘等醫院。
凡小兒科、小兒感染科、成人感染科、胸腔內科、兒童胸腔內科等醫師,均是徵選對象。6家醫院共提報19位醫師,包括彰基的楊順成、林昭仁;秀傳的劉有增、馬瑞杉、郭聰懐、賴輝謙;署彰的詹明璇;二基的張明裕、謝幸靜、陳宗銘、蔡明吉;彰濱秀傳的黃梅、張博揚、吳貴華、林明仁、王正信;漢銘的廖美芬、趙守典、楊澄暉。
年初,為了推動此新政策,疾管局分區召開說明會,三分局借台中市衛生局會議室辦理。擔任合作醫師,多屬醫院指派,非個人意願,故參加說明會之醫師,了了可數,缺席遠多於出席。據說,出席說明會的醫師,大抵沒表示反對意見,僅對「結核菌素試驗陰性個案,服藥三個月後,再次皮膚試驗,若仍陰性,則停藥」有疑義,「何必服藥後再停藥,為何不等三個月,再次皮膚試驗後,才決定是否給藥?」
此種想法合情合理,哪個家長會容忍小孩服藥3個月後,卻被告知前面服藥是多餘的?但說明會中沒有肯定答覆。INH預防性投藥需6-12月,始有預防性效果,服藥僅3個月,了無意義,只有壞處,沒有好處。雖小孩副作用極微,關於肝炎部分接近0,但仍讓人擔心;至於抗藥性問題,沒有確切答案,沒有明確研究報告,各說各話。
因屬新政策,沒出席說明會的醫師多,沒有相關概念的醫師,直接答覆一定說:「X光正常,沒有結核病,只需追蹤觀察,不需治療。」接觸者預防性投藥納入中央考核,目前,彰化縣績效比中部其他縣市落後甚多,於是,長官指示老爸,每家醫院、每位合作醫師,親自前往拜訪。老爸要擔任說客,請各合作醫師配合。
合作醫師的訪談過程中,溝通、協調、說服等相關技巧外,專業學術上,老爸學到很多。少部份醫師謙遜,看到課長親自拜訪,均客氣回說:「吳課長辛苦了,既然是中央既定政策,我當然全力配合。請課長放心,只要X光正常,排除發病,不管結核菌素試驗陽性或陰性,我都會給予預防性投藥。」照單全收的醫師,老爸無從知道說真的或假的,難保不會陰奉陽違,虛應故事,講表面話。
有不少醫師,有個人主見,對中央政策質疑,提出不少疑問,非常學識性的問題,超出老爸專業能力,老爸自嘆弗如,無能提出答案或反駁,僅能謹記在心,戒慎恐懼,警告自己,「為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很遺憾,這些醫師不是沒參加說明會,就是不敢在會上放炮的一群,不過,其專業能耐,老爸仍欽佩。
97109日,某紀念醫院婦幼大樓地下室,老爸徹底鎩羽而歸,無功而返,三位醫師表明政策疑點多,無法配合。莫名其妙,無法配合政策,幹嘛加入為合作醫師?乃醫院指派,非個人意願。一位較資深醫師首先發難,「LTBI如何診斷?依據PPD還是QuantiferonPPDQuantiferon 敏感度、特異性各多少?目前,Quantiferon有後來居上之勢。」
傳統PPD試驗,皮內注射0.1c.c.,經過48-72小時後,測量皮膚硬塊(induration)的大小,此已行之多年,但深受卡介苗影響,且判定陽性之切點,各說各話,莫衷一是。QuantiFERON-TB試劑是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B2001年通過,可用於潛伏性結核菌感染(LTBI)之診斷;為了不受卡介苗之影響,又有QuantiFERON-TB GOLD第二代產品之研發,美國FDB2004通過。
此試驗法,使用結核菌抗原ESAT-6early secretory antigen target 6Kda)及CFP-10cell filtrate protein 10Kda),來刺激個案血中的T細胞,抽血檢查是否產生γ-interferonINF-γ),若產生γ-interferon,則代表感染結核菌。目前,QuantiFERON-TB GOLD(簡稱QFT)不便宜,每劑約需1500元,無法大量臨床使用,僅能少量研究用。PPDQuantiferon,是否對結核分枝桿菌有專一性?老爸不知,可能不會受非典型分枝桿菌影響吧?
96625日,「疫情報導」刊載「兩階段式結核菌素皮膚試驗及QuantiFERON-TB Gold試驗之比較研究」,第一作者沈光漢。關於兩階段式結核菌素皮膚試驗(T.T.),採國際標準,第一階段T.T.72小時判讀,切點10mm,<10mm為陰性,於第4週接受第二階段T.T.。若從陰性轉為≧10mm,則為Booster effect,代表久遠的(remote)感染,而非近期的感染。
關於QFT,進行第一階段T.T.之前,先抽取5cc全血,置入抗凝管,再分裝到四個well的生長盤,每個well加入1cc。第一個well加入3PHA(陽性對照組,當mitogenmitogenesis?),第二個well加入3滴結核菌抗原ESAT-6early secretory antigen target 6Kda),第三個well加入3滴結核菌抗原CFP-10cell filtrate protein 10Kda),第四個well加入3滴生理食鹽水(陰性對照組),培養在370C並隔夜,然後測量INF-γ。
ESAT-6CFP-10INF-γ,減去陰性對照組大於0.35u/ml,則代表陽性;若ESAT-6CFP-10INF-γ,減去陰性對照組小於0.35u/ml,陽性對照組減去陰性對照組大於0.5u/ml,則代表陰性;若ESAT-6CFP-10INF-γ,減去陰性對照組小於0.35u/ml,陽性對照組減去陰性對照組小於0.5u/ml,則為待確定indetermined。陽性代表為結核菌感染,佐以胸部X光及痰液檢查,決定是否為活動性肺結核或潛伏結核感染。有盲點!不管T.T.QFT,縱然加上胸部X光及痰液檢查,也無法排除活動性肺外結核。
臨床醫師繼續質疑,「PPD陽性切點在何處?10mm30mm?這裡有一篇日本論文,關於醫護人員感染結核病之研究,報告說,如以10mm為切點,將有70%,約110人需預防性服藥,若以Quantiferon判定,相當於以30mm為切點,此時,只有5人需服藥。台灣應該採用PPDQuantiferon當依據?」
醫師有備而來,他影印這篇論文,把相關數據指給老爸看,雖無法細讀,但圖表明確,老爸無言以對。Quantiferon價昂,中央推的是PPD,這位醫師從根本推翻中央政策。他繼續說:「美國推預防性治療,台灣也要依樣劃葫蘆嗎?台灣有打BCG,美國不打BCGPPD判定受干擾,可靠嗎?且兩國結核病發生率懸殊,此政策是否靠得住?」
這位醫師曾前往美國CDC(疾病管制局)一年,接受立克次小體相關檢驗訓練,「美國對外國入境者,也沒實施預防性投藥。幾年前,我去美國CDC受訓,接受PPD試驗,16-17mm,美方只要我照X光,沒問題,就沒繼續要求預防性投藥。」據說,入境美國,凡結核菌素試驗陽性者,需預防性投藥,是否這位醫師身分異常免除了?
「預防性服藥是問題,患者compliance(遵醫囑性)更是大問題。目前,中央新政策,健保局推出氣喘病治療專案,遵醫囑性都成問題,常需靠醫院主動追蹤,才會連續服藥,有症狀的氣喘病童都如此困難,何況無症狀的潛伏結核菌感染之幼童。」9個月服藥期很漫長,中斷服藥機率大,爲避免中斷,故疾管局推出DOPT,採關懷員送藥機制。
這位醫師很專業,有板有眼,他拿出疾管局976月編定的「結核病診療指引第三版」,「疾管局編印的guideline,沒有小兒胸腔科、新生兒科等醫學會等背書,部份人決策之診治指引,如何接受?」其實,掛名的醫學會蠻完整的,包括結核病、感染症、內科、兒科、家庭醫學、胸腔暨重症加護等6個醫學會,主編是陸坤泰,編輯委員包括江振源、李仁智、李秉穎、林錫勳、姜義新、洪健清、索任、黃瑞明、詹珮君、劉永慶、蘇維鈞等11位醫師。
另一位醫師亦持反對態度,「第一次PPD陰性,既然沒有症狀,難道不能等三個月後,第二次PPD後,才決定是否投藥?為何要平白服3個月才停藥?此外,藥物都有副作用,何況長達9個月,中央是否提出更讓人說服的理論依據?台中市衛生局那次說明會,我有參加,我提出此質疑,現場上級長官只能說尊重。」
另一位女醫師說:「將心比心,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願意讓他服藥嗎?連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如何違背良心說服別人?醫學倫理值得討論。」非婦人之見,同理心,這位媽媽級的醫師說到老爸心坎裡。老爸可能會自私地決定,不管別人的小孩是否當白老鼠,老爸決不會讓兒子當白老鼠。兒童感染者兩年發病率達二成六,疾管局應該儘快公佈!
女醫師繼續吐口水,「若患者問我理論基礎,我會告訴病人,這是衛生署的規定,我依照中央規定辦理,不然的話,另請高明。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INH也有,當病人GOTGPT上升,豈不醫療糾紛?上回,衛生局強制規定,所有腸病毒個案,需住院滿7天才能出院,此舉害死醫師,醫師有苦難言。」
女醫師扯上腸病毒,住院滿7天之強制規定,是彰化縣衛生局全國唯一的要求,引發眾多臨床醫師反彈,她趁機吐口水。老爸不理會,祭出疾管局的評比月報表,我說:「每月需提報成果給疾管局,評比各位醫師執行個案數與轉介成功率。」女醫師不讓步,「今日小兒科是落寞科別,老人科、腫瘤科、外科、骨科才是熱門。有沒有相關懲處?若只有評比,不牽扯懲處,那就隨它去了。」
97109日,老爸拜訪另一家大型醫院,這家醫院提報5位醫師,結果,其中2位醫師卻已離職了。某位主任級女醫師說:「出生一個月的新生兒,讓人擔心,藥物如何服用?藥物副作用怎麼辦?抽血檢查肝功能不方便,肯定家屬疑慮多。新生兒又牽扯新生兒生理性黃疸問題,不易判定是否藥物引起的黃疸。」說的有理,新生兒服藥顧忌多,新生兒生理性黃疸(neonatal physiological jaundice)不易鑑別。
她繼續說:「服藥3個月尚可,9個月不容易啊!另外,我建議服用INH,必須倂用維他命B6,目前健保局規定,維他命是無法處方的。」另一位醫師說:「12歳以下感染個案,預防性投藥效果如何?沒有論文相關資料。還有,INH副作用如何?讓人擔心。不過,既然是中央政策,我願意配合。」有醫師說:「依流行病學統計,山地鄕原住民有較高盛行率,可以考慮原住民全部給予預防投藥。」是否意氣用語?讓人懷疑種族歧視。
971013日,老爸拜訪另一家醫學中心,這位主任級醫師提出甚多見解,老爸受益良多。「以前,12歳以下小孩,PPD試驗以18mm為切點,今天,改成10mm,有何來源依據?」醫師首先質疑PPD陽性的診斷標準。沒錯,「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P231:「小學(含)」以下兒童結核菌素皮膚測驗,反應大於等於18mm,再安排胸部X光篩檢。國中(含)以上直接安排胸部X光檢查。」往年採用18mm,今日降為10mm,總該提出說明。資訊發達時代,醫師、家長非白痴。
5歳以下幼兒,我贊成預防性投藥,因免疫差;青春期(adolecence)後,因賀爾蒙(hormone)、類固醇(steroid)等各類因素,醫學上不是很清楚,是發病的另波峰,5-12歳反非高危險(high risk)族群,坦白說,我不是很贊成,但為了中央政策,我願意配合。」老爸的長官也強調5歳以下,原來5-12歳並非危險群。
「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三版」P89:「世界衛生組織(WHO)僅推薦小於5歳以下的幼童,以及愛滋病(HIV)陽性之任何年齡之接觸者,接受6個月INH治療。」WHO也是針對5歲以下幼童才給預防性治療,疾管局等高官是否急功近利?另外,給藥期間,美國疾管局規定INH治療9個月,WHO則推薦6個月,台灣為何捨9個月而就6個月?拿得出依據嗎?難怪被批評「部份人決策」。
這位醫師解脫老爸橫梗心中的挫敗,「5歳以下,INH幾乎全無副作用,這部分我不擔心。關於國小肺外結案例,一般肺外結核,尤其頸部淋巴腺炎,大抵是NTM(非典型分枝桿菌)。切片見到granulomacaseous necrosisLanghan’s epithelioid cell,並不能當確診工具。確定診斷等級,包括possible(可能)、probable(極可能)、confirm(確定),confirm等級最高,有實驗室證據,probable其次,possible最差。」
依這位醫師說法,切片標本之抗酸性塗片檢查陰性,也沒有培養報告,此國小學生之肺外結核診斷,連probable層級都有問題。然而,台灣之結核病專家,凡是切片有上述病理變化,均認定肺外結核,開始漫長的服藥。「標本之AFB(抗酸性桿菌)一般是陰性,因結核桿菌都躲在吞噬細胞(macrophage)內,除非標本送檢驗室,研磨機研磨後,進行細菌培養,才可能確診。」老爸不知有多少比率屬冤枉服藥。
「另外,貓抓熱(cat scratch fever)、放射菌感染(actinomycosis)等,也有類似的病理變化,不僅不是結核性分枝桿菌,也不是非典型分枝桿菌。結核菌屬空氣傳染(air borne),除非飲用未低溫滅菌的牛奶,引發腸結核,否則均從肺泡感染起,縱然確診是肺外結核,病人應有一段時期屬肺內結核,因自我免疫作用下,自然痊癒了。所以,肺外結核也應預防性投藥。」
老爸相信此種理論。據長官說,肺結核有30%的自然痊癒機率,所以,常見病患X光有鈣化的結核病灶,卻不曾被診斷為肺結核,或接受任何藥物治療。經此國小投訴事件,疾管局三分局長官改變口吻,開始認定,「肺外結核沒有傳染性,為何要加入LTBI的預防性投藥?」先前,老爸也有類似疑慮,三分局給老爸的回答前後矛盾,「中央政策,公文沒有明確說明,但不管開放性肺結核、非開放性肺結核或肺外結核,都是預防性投藥的適用範圍。」老爸很冤,似乎從頭至尾,都是老爸搞出來的問題。
「原則上,肺外結核若PPD陽性,我會給藥;若PPD陰性,則不給藥。我曾有一名接觸者個案,5歳內幼童,預備預防性投藥,但X光有疑問,加上咳嗽,所以我安排住院,進行痰液檢查,以排除發病,但家長常無法接受,因需住院四天。第一天辦理住院手續,接著三天,每天插鼻胃管,用胃液來檢查結核桿菌,因小孩不會咳痰,只能抽胃液檢查。」幼兒X光判讀不易,需排除發病時,驗痰是唯一步驟。
PPD用幾個TUtuberculin unit)?台灣疾管局採用瑞士菌珠,0.1ml含有 2TU;但國外的PPD則採用5TU,兩種不同劑量,當然有不同判定,台灣的判定準確嗎?另外,假設第一次PPD陰性,只有0mm,但第二次變成8mm,可以說陽轉,但疾管局似乎不認定是陽性,我覺得疾管局應下明確的陽性定義。」臨床醫師有所不知,結核菌素有PPD-SPPD RT23兩種,台灣使用的PPD RT23 2TU,所引發之反應強度與PPD-S 5TU相當。
疾管局公文,不分第一次或第二次PPD,均訂定10mm為陽性之定義。此疑義尚待疾管局解決。臨床醫師自爆內幕:「施打技術與判讀亦關係重大。本院夜間門診,常由非合格的護理人員施打PPD,以致病患不覺痛,其實,皮下注射是相當痛的,可見護理人員技術有問題,皮內打成皮下。」3年前,衛生局自行作員工PPD監測,老爸打了一針,瞬間是劇痛的。當年結果是12mm,沒有預防性投藥,但每年X光追蹤。
「美國INH預防性投藥6個月。原則上,以6-12個月為準,超過12個月,無意義;低於6個月,效果不好,台灣為何採用9個月?有何理論依據?關於預防性投藥,若INH抗藥性,有專家建議採用Rifampicin,或合併加上PZA。」這位醫師似乎有誤,WHO採用6個月,美國採用9個月,台灣跟著美國走。醫師有點學問,但台灣政策簡單化,指標病例若屬INH抗藥性,接觸者不納入預防性掊藥。
【結語】關於LTBI預防性投藥,老爸有截然不同的兩極見解,保守的見解:「僅限痰塗片陽性的開放性肺結核個案,12歲以下皮膚試驗10mm(含)以上的接觸者,才給予預防性投藥」;開放的見解:「全國12歲以下幼童,全面接受PPD試驗,達10mm(含)以上者,全部給予預防性投藥」。兒子,你認為如何?可有自己的見解?
這次國小投訴事件,老爸灰頭土臉,卻學到不少東西,人生不就應該這樣嗎?總不能等著老死吧。多見場面,多經歷,成長就在其中。成功是成就,失敗是學習,不管成功或失敗,都有收穫。兒子,不要懼怕失敗,或擔心失敗而退縮。有勇氣嘗試,有勇氣堅持,最後肯定成功。(971031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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