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散文集) 七、用擁抱作防疫

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散文集)
七、用擁抱作防疫
作者:吳聰賢醫師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88年成立以來,喊出價響口號:「專業作防疫」、「緊急作防疫」、「24小時作防疫」,若加上「用擁抱作防疫」,您認為如何?
9842日,下午2時,我、衛生局陳姓承辦人、衛生所劉姓主辦人與許姓地段護士,一行四人,搭公務車,蜿蜒曲折來到郊區,拜訪不合作結核病個案。男,67歲,糖尿病患,羸瘦老人,老婆過世,大女兒出嫁,與二女兒相依為命,83年被某醫院通報罹患結核病,服藥6個月後,醫師判定「完治」,衛生單位辦理結案,但去年底又被通報「重開」。已接受完整抗結核藥物治療,為何還復發?主要原因是病患不規則服藥,以及缺乏「治癒」之驗痰佐證,故疾管局95年起,大力推動都治計畫(DOTS,短期直接觀察治療),即所謂的「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了再走」;以及落實三個月、五個月與完治前後一個月之驗痰,用實驗室證據確認結核病已經完全治癒。
9711月,個案因咳嗽、發燒等症狀就醫,驗痰後,被另一家醫院重新開案。醫院採集三套痰,8日,痰塗片陽性、培養陰性;14日,痰塗片陰性、培養陽性,但鑑定為NTMNon-tuberculous mycobacterium非典型結核桿菌);16日,痰塗片陰性、培養陽性,鑑定為MTB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結核桿菌),醫師診斷為開放性肺結核。痰塗片與痰培養檢驗結果有四種情況,「陰陰」、「陰陽」、「陽陰」、「陽陽」,三套痰共有64種排列組合,但只要有培養出陽性,且鑑定為結核桿菌,即可據此判定為確定病例。
個案被通報後,在女兒及衛生所地段護士極力規勸下,勉強接受都治計畫,好景不常,卻在送藥4個月後,個案抵死再也不讓關懷員送藥。「我已配合好幾個月了,不要再逼我!我無法再忍受受任何拘束了!」衛生所護理長與主任溝通也無效,衛生局當然出面處理。此時,個案不在家,無所事事地,蹓躂至對街廟口觀看他人下棋,我內心陡升不祥預兆。曾有不合作個案,情緒激動,強拉我到他家附近廟宇,欲砍雞頭發誓,保證他吃藥沒副作用。
病患隱私關係,地段護士不動聲色,上前拉個案衣袖,暗示有事商量。當一起踏入個案家門,牆壁高懸神龕即刻印入眼簾,我眼皮不住顫動,再次不祥預兆升起。曾有個案,怒氣沖沖,點了三拄香,逼我向他家祖先牌位祭拜,保證他吃藥一切順利。「搞什麼東西!令人生氣,我又不是三歲小孩,難道自己不會吃藥,還要你們監督吃藥?」「聽不懂我的話?我不需要你們送藥!煩死了!不管衛生所或衛生局,誰來逼我都一樣!衛生署長也沒用,馬英九來,我也不怕!」個案氣呼呼,劈頭罵。
「送藥服務是中央推動的重大政策,保證每位病患受到最好的照顧,按時就醫,平安服藥,順利治癒,這是政府的德政和福利,放棄豈非可惜?」個案不領情,情緒臨近爆發點,不顧一切,欲奪門而出,我擋在門口,「公務員依法辦事,只有兩條路可選擇,您既然不讓我們送藥,我只好把您送往署立醫院,強制隔離治療。」個案發飆了,「幹!誰說的!法律規定在哪裡!」我翻開隨身攜帶的「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主管機關對傳染病人有施行隔離治療的規定,否則處以1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且可按次處罰。」
罰錢事大,法律鎮住個案,但他惱羞成怒,把整包抗結核藥往沙發大力甩。我嚇一跳,以為會往我臉上丟。他暴跳如雷,賭氣地說:「出去!藥拿去!明天送藥來!」我與同仁當場驚嚇錯愕與尷尬,非筆墨能形容。不知哪來勇氣與神來一筆,我踏前一步,放膽地雙手擁抱個案,「請不要生氣,謝謝您配合,我很感激您。」突然間,個案冒出一句閩南話:「甭腮奶。」意思是「不必撒嬌」。聽到這句話,我內心竊喜,個案明顯軟化,僵局解開了。我再次擁抱個案,此時,原本猙獰的臉孔轉笑臉,反親切地說:「好了,我一定配合,你們走吧。」出門前,他還叮嚀:「記得送藥來喔。」
說不出的興奮,多完美的結局!沒想到不祥預兆竟然用喜劇收場,我不禁忖道:「用擁抱作防疫,豈非妙哉?」(98416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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