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散文集) 六、強制結核病個案隔離治療:我踏入公衛不歸路

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散文集)
六、強制結核病個案隔離治療:我踏入公衛不歸路
作者:吳聰賢醫師
9832日,上午9時,台灣中部,人口10萬的小鎮,公務車穿梭在熙來攘往、摩肩接踵的傳統菜市場。衛生所在市場正中心。市場內,買早點,買菜,買肉,買水果,買服飾,人們混戰一團,誰也不讓誰。車子幾次要撞上行人或機車,嚼著檳榔的司機,幹訐聲倂同喇叭聲,當然換來白眼。虎落平陽被犬欺,車陷人潮,又如何?喇叭聲,商家謾罵聲,攤販吆喝聲,歐巴桑討價還價聲,快達環保局噪音標準。
新修訂「菸害防制法」上路,犯煙癮者,人人喊打;規矩煩,限制多,處罰高,已然招架不住。國健局擔心執法者不懂法,針對各縣市衛生局,辦理不定時電話抽測;逼著衛生局自辦考試,上至首長,下至工友司機,全部披掛上陣應試。80分為底標,低於此,集中首長辦公室重考,兩次、三次,直到過關為止。司機菸少了,檳榔卻多了,何時有「檳榔防制法」?少了肺癌(lung cancer),多了口腔癌(oral cancer)、喉癌(laryngeal cancer),孰輸孰贏?
車子行行復行行,終於殺出重圍。司機跩著臉,開玩笑地說:「好膽不要走,撞死你!」衛生所躲市井,不願搬遷,有利有弊。利者,門診量多、上班便利、採買方便。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中老年常見三高疾病,買完菜,逛進衛生所看病拿藥,多便利,難怪衛生所同仁,醫療門診獎勵金月破五千。弊者,侷限未來發展。
早年,農復會時代,全省衛生所廳舍相同建築格局,一樓加強磚造,古老、落後與寒嗆。88年,精省後,衛生署砸大錢,衛生所全面覓地改建。至少500大地坪,設計圖公開招標下,每間衛生所外觀獨豎一格,高貴巍峨、富麗堂皇、美輪美奐;新穎門面、寬敞大廳、時髦庭園,更讓人賞心悅目;地下停車場、電梯、兒童遊戲間一應俱全,乾爽廁所,不下於五星級飯店。此番鹹魚翻身,老式、新式無法相提並論。
車內,司機外,我、衛生局結核病承辦人、衛生所護理長及地段護士共4人,另一位地段護士騎機車,在前引路。省衛生處凍省前撥下的公務機車,已老舊不堪,不時冒黑煙,還會半路熄火。中央再不撥新車,只好繼續污染環境。訪視結核病個案,課長擔負輔導與成敗之責,壓力大,悶在後座思索如何應對,強硬些或鬆軟些?幾年來,面對無數個案,隨機應變乃不二法門。某些病患,刀架脖子無懼色,哪怕強制就醫?
張姓個案,男,69歲,已婚,入贅,沒正常工作,偶打零工或檢破爛,賺點零用錢。結婚20餘載,有一男,若斷線風箏,獨自台北討生活;老婆與前夫生32女,么女同住外,其餘各自成家立業,分散各地,逢年過節才回來。住隔壁鄉鎮長女,夫家開小型鐵工廠,人手不足,中午請老爸煮飯給工人吃,故家中經濟主要靠長女。目前,家中成員三人,包括張姓個案、老婆與么女。
老婆罹患高血壓(hypertension),遵醫囑性差,間斷服藥,兩年前腦出血(cerebral hemorrhage),引發腦中風(cerebral vascular accident),左上肢與兩下肢癱瘓(hemiplegiaparaplegia),長期臥床,衛生所長期照護中心列管個案。么女,自幼罹患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多次進出精神病院,也是衛生所列管個案;曾自戕,拿刀割腕、切腹,令衛生所承辦人緊繃神經,不時連絡警察、消防,動用119,緊急戒護送醫。如今,屋漏偏逢連夜雨,日子怎麼過?經濟弱勢者,註定多災多難,傳染病易上身。
因胸悶、發燒、咳嗽有痰,個案附近醫院就診。胸部X光異常,無空洞,三套中一套痰塗片(sputum smear)陽性,某地區級胸腔科醫師,去年1020日,疾管局網路通報。後續痰報告,另一套痰培養(sputum culture)陽性,鑑定證實為分枝結核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起初,張姓個案還配合,門診拿藥兩次,每回兩星期,也配合衛生所都治(DOTS)送藥計畫,但第三次門診,發現眼睛黃疸,肝機能GOTGPT暴增3倍,高達135140,醫師停藥,轉介某結核病指定醫院。
肺結核如何診斷?為何要驗三套痰?乃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台灣疾管局規定,一套不行?兩套如何?三套豈非浪費醫療資源?故意坑健保大餅,浪費疾管局預算?非也!牽涉準確度,一套痰五成左右,兩套痰七成多,三套痰才九成多,不少痰陽個案成漏網之魚。另外,約30%病患,痰檢驗陰性,即所謂非開放性肺結核(non-open pulmonary tuberculosis),唯有靠臨床病徵或X光來診斷。關於驗痰,實驗室品質、醫檢師素質、檢體包裝儲存、檢體運送過程不提,吐的是口水或痰?是否病灶之痰?影響深遠。
基本概念,同醫院,兩套痰陰性,不能排除另一套的陽性;不同醫院,後面三套痰陰性,也不能排除前面醫院的陽性。還有一點,除超級多重抗藥性(XDR)或多重抗藥性(MDR)結核菌株外,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四種抗結核病藥,INHPZARMPEMB,療效佳,時程短,台灣與世界同步,採用相同藥劑與處方,只要服藥過兩週,痰陽個案即能陰轉。近日,媒體報導,某個案不認自己有病,欲告某醫學中心醫師誤診,害他平白吃六個月以上抗結核藥,真如此嗎?學問多啦。
張姓個案,住進負壓隔離病房,醫師停藥,更改處方,嚐試他種藥劑,因他需照顧家中老小,待不到一週,即吵著出院。出院後,藥害及路遠,個案拒絕再返診。衛生所通報此不合作個案,課長不能置身度外,強制就醫!豈「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領國家薪饗及「身在公門好修行」,千萬人吾往以。是否如數月前,動用四名警衛與警員,如猛虎出柙,奮不顧身,強制將病患摔倒推車,然後五花大綁送醫?當時,我提心吊膽多日,肝硬化倂腹水,害怕個案因撞擊引發內出血。但願此行公權力與人權取平衡,萬事平安順利。
車駛離市區,往郊區奔去,在巷弄間穿梭,還好有地段護士在前引路,終能找上個案家。閩南四合院,正廳護龍具全,屋簷腐蝕,牆壁斑駁,偌大庭院,堆置不少回收物與廢建材,屋旁還有塵封已久的三輪馬達車,肯定無法發動;能遮風擋雨,但離貧民窟不遠。個案五短身材,粗壯黎黑,滿臉風霜,飽含歲月刻痕,外貌比實際年齡輕,我讀書人,單挑,不定有勝算。又是紅唇族,檳榔不斷,滿口黑牙,不敢直視;缺數顆門牙,致講話漏風,口齒不清。
我趨前握手,自我介紹,「張先生您好,我是衛生局疾病管制課某課長,….。」個案先狐疑,接著露出不悅,握拳頭,抬腰際,擺出練家子架式,不懐好意。我有些膽怯,接不下話,但拳頭總不會打笑臉人。與個案多次接洽的地段護士,上前解圍,「張先生,我是衛生所某小姐,這是我們課長啦,特來關心您。」個案高聲反駁,只差沒罵三字經,「亂來!我又沒怎樣,身體挺好的,能吃能睡,幹嘛關心!,你們要害死我!肝臟都爛掉了,還要吃藥!,老婆中風臥床,半身不遂,誰照顧!你要照顧啊!….
口氣激動,難保不動粗、吐口水或轉身落跑。不少公衛護士有被吐口水的經驗,我則經歷與個案訪談中,稍不留意,個案喊著找村長評理,瞬間衝出門外,發動機車,快速落跑,留下我徒呼奈何。我踏前擋地段護士前頭,以防不測,「我女兒也要我照顧,三餐誰煮給她吃!幹!我說謊,我出門被車撞死!走,到廟裡,向神明詛咒!砍雞頭也行!」曾有個案,農會小班長,4名子女不是中央或地方官員,就是小學老師,他點三炷香,緊抓我手腕,要我向他家客廳神明發誓,保證吃藥無害,否則死而無後。
庭院一角,某女人晾完衣服,趿拖鞋,胸前抱塑膠盆,膽怯靠近,顫抖地喊著:「爸,...」可能怕女兒驚嚇,個案壓抑火山欲爆發的脾氣,和緩下來。不知是否姓張,通報單未鍵接觸者名字,我故作關心,搏感情,「張小姐您好,我是課長,來看您。您很乖,氣色很好,多大年紀?結婚沒?」不邋遢,不披頭散髮或咧嘴傻笑,但眼神潰散,閃躲不敢直視,膽怯嚅囁地說:「30,沒結婚。」「有沒有繼續門診治療?」回答簡潔僵化,「有。」
女兒尚年輕,穿著乾淨,外貌不難看,有幾分姿色,不會讓人退避三舍。對人性之了解,我話講不出口,僅能在心頭回蕩,「精神病患遭強暴,甚至亂倫,懷孕怎麼辦?」製造更多社會問題。精神病患較高比例生下精神病患孩子;母親自己都需人照顧,又如何照顧下一代?是否預防性結紮?法律懸著,誰關心?誰諮詢?誰執行?尊嚴,人權,倫理,非大聖大賢,豈是凡人理得清?我回頭沈思,監護人不懂,村里長不知,婦科醫師不理,等鬧出問題,檢察官來查,晚已。是否公衛介入?
個案軟化,「走!你們不信,我帶你們看老婆。」他往屋內走,我緊跟在後,保持半步距離,防範落跑時,方便伸手抓他褲頭腰帶。往裡走,通道曲折狹窄黑暗,經過餐廳與廚房,桌椅爐灶外,還堆滿躺椅和雜物,礙手礙腳,摸黑前進。讓我害怕的,是室內空氣不流通,霉味撲鼻,儘量屏息呼吸。老式四合院,低矮,採光、通風不好,兼陰森黑暗。為尊重病患,開放性肺結核,我也不戴口罩,感染疑慮,用空氣流通破解。今日,此密閉空間不知多少結核桿菌?悔之晚已。既然吃定這碗飯,還顧忌什麼?
來到最裡間,照樣陰暗狹窄,東西亂七八糟橫豎壓迫著,舉步維艱,還有股尿屎混合臭味,不禁欲嘔又心慌,「完了!」感染結核菌,終生十分之一發病機會,老來免疫下滑,我包準要發病。等個案將木門打開,與後面小巷相通後,陽光進來,空氣也進來,我不禁雀躍,「有救了!」快閃門邊,大口吸氣、吐氣,享受呼吸的順暢。腦中閃過,四合院不都這樣?年前,鮮明又恐怖的記憶,重回腦際,同樣陰暗、陰森與恐怖,地獄般甬道,我不也走過?
轄內某沿海鄉鎮,某列管精神分裂症個案,父母丟燙手山芋般,把她嫁出去。婚後,連生23女,共5個孩子,丈夫不務正業,生活困苦,後來,被染上毒癮的老公,傳染愛滋病,最後,老公離家,生死不明,娘家年老父母只得出面,領回照顧。此時,心力交瘁兩老,從照顧1人,變成照顧6人,數倍奉還。不僅女兒,兩個外孫也是精神病患。我不禁咒罵,公衛哪裡去?台灣家庭計畫成功,東南亞各衛生部門競相觀摩,卻有此悲慘案例?
愛滋晚期,彌留階段,家屬擔心死後證明書問題,請求衛生所協助,衛生所轉衛生局,我安排住進某指定醫院,住沒幾天,醫師以病入膏肓及無人力照顧為由,趕出院,個案拖延3-4天死亡。愛滋外,脫水餓死不奇怪。衛生所無醫師,愛滋我業務,故死亡證明書我開。當年,行政相驗,相同四合院,相同甬道,甬道雖可怕,但遺體更恐怖,瘦到皮包骨,如一具骷髏,眼睛還不瞑目地瞪著。
86年,以外科專科醫師身分,離開臨床,轉換跑道入衛生所當主任;3年後,因好奇,轉衛生局當課長,幾年下來,行政相驗頻繁,看過遺體無數,首次被死人驚嚇。想動手讓她瞑目,但沒戴手套,算了。當我掀開被褥,天啊!她全身潰爛流湯,體無完膚,如滾水煮過,我眩暈!面對無數愛滋病患,首次面對死亡病例,真的無法接受。至今,午夜夢魘不斷。昭告天下,想幹公衛,需自覺!
因長期臥床,老婆憔悴枯槁,臉色蒼白如白髮,外貌比張姓個案老數倍,80歲?90歲?她穿單薄棉上衣,紙尿褲,沒穿褲子,沒蓋被單或棉被。初春,些許寒意,我不禁代她打寒顫。可能中風引發老年痴呆(senile dementia),或本來就有精神異常,老婆右手臂在空中抖動劃圈,嘴巴不停嚼動,問一聲:「有沒有健保卡?」她叨唸蹦出十幾句:「健保死了!健保死了!健保死了!….」老公抱歉解釋,「她亂講話,意思是有健保,但沒錢看病。」健保不能死,它是世上好制度!管它「保險」或「福利」,我認定它是「福利」。
窮人生病,雖有健保,看病仍要錢,哪來?掛號費就是大負擔;若沒健保,壓根免談,想掛號,門都沒。我們公衛最怕個案沒健保。掛號費、部分負擔、病房費、伙食費外,家中日常生活開銷也是大問題!衛生局編有傳染病個案醫藥補助款,但不能補助半毛生活費,因屬社會處業務。不時有同仁,可憐病患,自掏腰包,給一千、兩千,奶粉或紙尿褲,杯水車薪,遠水救不了近火。曾有個案三餐不繼,局裡發動募捐,一千、五百累積,募2萬餘,但救急不救窮,又如何?低收入戶補助金、急難救助金,有,但緩不濟急,死給你看,比較快。
個案老婆,口不擇言喊痛:「痛死了!痛死了!痛死了!….」開口閉口死,聽了刺耳,鄉下人語言惡習外,或許老人家心裡最大願望,「死了算了,早死早超生!」老公解釋:「她每天喊膝蓋痛,半夜更嚴重,吵得左鄰右舍睡不安眠。左腳特別嚴重,還紅腫,曾就醫,醫師說每天門診復健,但往返不便,需搭車,我無能為力,孩子又不管,也就算了。」公益團體是否能發起送醫服務?醫者仁者心,不能置之度外,豈能閃躲?總要有表現,舉手之勞,送溫暖,給溫馨。我忍住呼吸,不嫌髒靠近床緣,彎腰檢查。
我用手輕輕扳動她左腳,髖關節、膝關節、踝關節,所有關節均僵硬,左膝關節還明顯紅腫,觸摸溫度稍高,癱瘓外,可能還併發類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或化膿性關節炎(pyogenic arthritis)?甚至搬動不慎引發骨折都有可能。不動還好,一動,她喊痛更大聲,歇斯底里,哭得要掀掉屋頂。中風後癡呆症,可能性高。在台灣,老人癡呆以此類佔優勢;西方以阿滋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為主,東西有別。
善意謊言,我用醫學術語唬人:「張先生,為您老婆好,無論如何要儘快送醫,膝關節紅腫疼痛,不能等閒視之,難保不衍生菌血症、敗血症,甚至休克,死亡恁誰也不願見。您的肺病也需住院,感染老婆、女兒怎麼辦?我來安排住院。」地段護士緊貼耳邊耳語,「電話確認,指定醫院的主治醫師說,願意安排三人一起住院。」臨床醫師撐腰,公衛好辦事。女兒病情穩,不需住院,但非常時期,只得向健保局說對不起,浪費些許健保資源了。「張先生,我安排您和老婆住院,至於您女兒,放心,醫院有精神科病房,也一起住院。」
原本欲發飆,可能拿鋤頭對抗的個案,陰霾盡去,無後顧之憂,半推半就下,願配合衛生單位安排。我藏不住欣喜,強制結核病個案住院是我此行目的,卻意外同時把中風和精神病列管個案送醫。當場聯絡119,自我介紹,告訴原因,通知門牌號碼與地標,「某廟宇後門。」3分鐘不到,遠處傳來救護車警笛聲,不囉唆,沒耽擱,不探路,直接抵達個案家後門。台灣眾多公家單位,獨鍾消防局,盡職又專業,無懈可擊,擄獲我心。
救護車引來眾多鄰人圍攏探究竟,是個案老婆的三個兄弟,他們各自在附近買三樓透天厝,搬離四合院,放著空屋不整理,難怪老家如廢墟。某位自稱妯娌的婦女發話:「你們是哪單位?怎麼啦?嚴重嗎?要送醫?三個都要送?女的中風,整天臥床,白天睡覺,半夜喊叫,夭壽啊!吵人清夢,害人白天無體力工作,送走最好。男的酗酒,天天醉,香菸、檳榔不離口,入贅我家,整天遊手好閒,沒好好工作,親生兒子也不理他,已幾年沒人影。前任丈夫的孩子,婚後,分散各地,少回家,僅最小女兒有往來,我們想管也管不了!」
三姑六婆一堆,我發問:「有兒子住隔壁鄉鎮,手機連絡不上,有誰願意跑一趟,通知一聲?女兒呢?誰有她女兒電話?請告訴她父母住院,中午沒辦法過去煮飯。有誰願意陪他們到醫院辦住院手續?」兩個男人畏縮答腔:「我很忙,我沒空。」「我工廠正出貨,沒時間。」「我沒女兒電話,若回家再告訴她。」其他人,面面相覷,啞口無言,紛紛散去。我目的是趕走他們,免得礙手礙腳,至少堵他們的嘴。
119兩位同仁,搬出推車,進入屋內,一個抬頭,一個抬腳,外科醫師職業習慣,我單手抓住個案剛給老婆穿上的短褲腰頭,三人合作將老婆移往推車。其實,40公斤不到體重,輕而易舉。原本跟前跟後,不願上車的女兒,等個案收拾換洗衣物,鎖上房門上車後,才乖乖就座。招呼三人上車,一番折騰,救護車終於走了,後續讓醫院處理去。我如釋重負,成就滿懷,總算能自由呼吸,大口喘氣了。
12年來,離開診間,離開手術房,放棄高薪,放棄尊崇,進入公共衛生領域,不輕鬆的行政工作,數不盡公文,蓋不完職章外,開會、活動、講習、訓練、巡視、訪視,心懸心繫,日復一日,後悔嗎?沒有。當您能為弱勢族群付出時,始找到生命的意義與出口,不是嗎?
【後紀】36日,以縣府名義發函,送出「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通知書」。開放性結核病屬第3類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及第45條規定,強制移送專責醫院,進行隔離治療;違反者,依第69條規定,處1萬至15萬罰鍰,必要時,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連續處罰之。由於個案住醫院隔離病房,通知書寄至醫院,請該院結核病個案管理師,讓個案簽收後,再將「隔離治療簽收單」傳真回衛生局。
疾管局9712月出版「傳染病防治法規彙編」,96718日新修正公佈「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內容如下:「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1.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2.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3.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第一項各款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45條內容如下:「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通知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時,應依指示於隔離病房接受治療,不得任意離開;如有不服指示情形,醫療機構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受隔離治療者,應提供必要之治療並隨時評估;經治療、評估結果,認為無繼續隔離治療必要時,應即解除其隔離治療之處置,並自解除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地方主管機關於前項隔離治療期間超過30日者,應至遲每隔30日另請二位以上專科醫師重新鑑定有無繼續隔離治療之必要。」本文,98319日投稿,和登載在「台灣醫界」。(98315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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