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吃一京,饕客五星五日遊 十一、機場遺失行李


大吃一京,饕客五星五日遊
十一機場遺失行李
作者:吳聰賢醫師
由於張姓醫師家族遺失行李一件,阿亮領隊協助項機場交涉,等出境時,天色已暗,華燈初上,已延誤一個多小時。張家4口人,共攜帶2大件、4小件旅行箱,在桃園機場華航櫃檯寄了2大件行李,由於某華航禿頭地勤人員,建議可再另寄1小件行李,結果此行李忙中有錯,標示不清楚,沒有隨同其他行李一起轉運到北京。
4口人6件行李,難怪出差錯,我與內人只有一大件行李,另外則是隨身登山背包,由我負責揹著,還有一件小布背袋,由內人負責保管重要的台灣護照與大陸台胞證。在香港機場,中航機艙小,要求張家小件行李隨飛機運送,不要隨人上機艙;直到北京機場的行李轉盤,只收到2大件、3小件行李,始發現少一件小妹的旅行箱,到底少了一件行李是發生在台灣或香港?夫妻還為此拌嘴。
張家醫師夫人沒有實際牽涉桃園行李運送,搞不清狀況,加上張醫師說不準禿頭人士穿何種制服,讓張太太直說遺失在香港機場,且被人偷了、盜了;其實,行李在桃園機場標示不清楚,沒有隨其他行李轉運北京,仍滯留在香港機場。經過領隊處置後,這件小行李翌日再寄到北京機場,由當地海洋國際旅行社(海洋旅行社,連絡人電話劉蕾00286-10-8460-880113801192406;寇京宇00286-10-8460-880213910657072)派人送到投宿的酒店。
張太太為此花了新台幣1000元,感謝旅行社專程送行李過來。在北京機場大廳,我即斷言行李不會遺失,因行李僅裝個人的禦寒衣物,哪有值錢的東西,偷行李只會自找麻煩。我認為4口人4件行李剛好,我家兩口人一大件行李不是聰明方法,因行李大,笨重,裝不了幾件衣服即欲破20公斤,我們剛好是19.5公斤,接近極限,領隊雖說團體寄送,會以團體人數之總重量來估算,但掌控權在地勤人員,總是心中掛慮。
全世界航空界統一規定,行李不得超過20公斤,每超重一公斤要支付新台幣170元費用;如果總重26公斤,約多負擔1000元新台幣,是一筆不小的花費。另外,去(96)年,全家大陸江南蘇杭寧滬七日遊,酒店waiter的行李搬運費以行李件數計算,每件人民幣10元,此次卻換成以人頭計費,每人頭10元。我家僅一件大行李,每趟搬運費就收20元。因此趟北京行,住在同一家酒店,頭一天的check in和最後一天的check out,行李搬運費只有40元,花費不大,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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