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診間驚奇 六十五、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弱智殘障應恨誰(第十三回)


白袍診間驚奇
六十五、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弱智殘障應恨誰(第十三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毒癮愛滋、同志愛滋、同志婚姻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身心障礙手冊、酵素聯結免疫吸附分析法、顆粒凝集法、西方墨點法、核酸聚合酶連鎖反應。
把時空倒轉過來,仍回到彰化少年輔育院。我借少輔院衛生科的辦公室,預備訪談三位毒癮個案。送走了第一位,未滿十六歲的帥氣年輕小伙子,他純粹是一名毒癮個案,沒染上愛滋病。接著,送走了第二位,剛滿十五歲的標緻可愛小女孩,她是一名毒癮愛滋個案,因施打海洛因,而感染愛滋病。送走了上述兩位,緊接著,在衛生科科長和承辦人的協助下,她們去教室找人,我迎進了第三位個案,也是一名毒癮愛滋病患。
少輔院共收容兩位毒癮愛滋,第一位就是前述的,兩天前才過十五歲生日,這位大男孩是第二名毒癮愛滋。說他是大男孩,並不為過,他是三個人中,年紀最大的,但也僅十六歲又十個月,他戴著一般外科口罩,口罩髒兮兮的,蒙上一層灰,而且,鼻孔處,有鼻涕的印漬;嘴角處,也有菜湯的印漬,應該戴得很久,至少一週以上,沒換新的,他哈著腰,彎著背,很謙卑地,畏首畏尾地,想走又不敢走,躊躇萬分地走了進來。
我看到他戴著口罩,心裡有氣,也很同情。氣的是少輔院長官們,知道口罩不能預防愛滋病散播,愛滋病不是靠空氣或飛沫傳染的,也不是糞口傳染的,戴著口罩是幹啥事?同情的是,戴著口罩等於被標籤化,有如敲鑼打鼓,普告世人:「我是愛滋病患,二十世紀黑死病,天下無敵大病魔,生人勿近,盡速閃躲,沾染穢氣,與我無涉,自行負責。」
我猜,少輔院長官有兩種思維。第一種思維,官大學問大,要挺住官威。當衛生科科長向長官溝通請示,戴口罩沒意義,只會暴露個案隱私時,她有如拿竹竿捅馬蜂窩,闖下大禍,簡直玩火自焚,沒燒到對方,反燒到自己,長官內心必然火大了,「幹!妳比我行啊!只有妳懂,我不懂啊!妳算什麼東西,妳算哪根蔥?妳竟敢質疑我,妳要造反啊!想搶我的位置?別做夢了,再等個二十年、三十年,也別夢想,我不是一腳踢開妳,而是一腳踩死妳!」
「我當長官的,還須要妳小毛頭來教訓我?閃一邊去!老子能當上長官,絕不會是三腳貓角色,都是經過大風大浪,闖蕩大江南北,看透人情世故,處心積慮,陰謀陽謀,踐踏千萬人,才勉強榮升上來的,我豈是等閑之輩?」結果是,長官的命令,不可挑戰,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錯誤的命令,也是命令,即便是橫柴拿進灶,「老子說的算,繼續戴口罩!」
第二種思維,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長官內心幹譙到不行,「讓他們戴口罩,是躲法律漏洞,管它什麼貼標籤,管它什麼洩漏隱私!就是故意讓眾人知道他們是愛滋病患,令眾人害怕,閃遠一點,閃到天邊海角去,不要製造出任何事端,這種深謀遠慮,有誰想得出來?妳們全是沒有腦筋的笨蛋!」
「若不昭告天下,難保同學不會趁下課休息時間或放風時間,趁管理老師或戒護人員不注意,三三兩兩,跑進廁所或樹叢下打砲,男女搞陰交,男男搞肛交,不要說發生了愛滋群聚感染,只要多出了一位愛滋病患,家屬抗爭,媒體登了出來,聳動的標題,說少輔院爆發愛滋病院內感染,上級長官下來徹查,我的官位還保得住嗎?我烏紗帽還能繼續戴嗎?」不管是第一種或第二種思維,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孰不願太平、安穩過日子?換位思考,我若是少輔院長官,也許也會如此命令,「繼續戴口罩,不節外生枝,但求永保安康。」
我說他是大男孩,不僅他是三人中年紀最大的,也因他長得最高,比第一位,180公分的帥氣年輕小伙子,還要高個一、二公分,應有182公分吧。但體重太輕了,60公斤上下,整個人顯得如竹竿般消瘦。他有著雙眼皮,眼睛圓滾滾的,算蠻標緻的。我請他脫下口罩,當我看到整張臉,我不禁大為驚訝,「天啊!古代文學著作儒林外史,所形容的尖嘴猴腮,跟此人相較,簡直貼切到爆!」他有暴牙,以致嘴巴很尖;因消瘦,以致臉頰凹陷。整個人給人的感覺就是齷齪不堪,有如垃圾堆內穢物,讓人想嘔吐。
民國69年初,我剛入彰基,就任外科住院醫師,不時要出入開刀房,開刀房共有四間手術室,另有十幾名的護理團隊,有自己的護理長、副護理長、資深的leader,以及甚多年輕的護士們,簡稱開刀房護士,她們整天戴著布口罩,只留下眼睛,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臉部都遮住。其中,有兩位年輕的護士小姐,她們的眼睛不僅濃眉大眼,更是眉清目秀,其中一位,盈盈秋水,炯炯有神;另一位,雙瞳剪水,神采飛揚,兩人眼睛都活靈活現的,還不時美目盼兮,暗送秋波,簡直如漢書所說的,「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當年,我還是年輕小伙子,尚未婚配,仍是單身,被兩人勾引得神魂顛倒,「她們是否對我眉目傳情?脈脈傳情?」我胸口小鹿蹦蹦亂跳呢。不禁想起蘇軾的「佳人未肯回秋波,幼輿欲語防飛梭」,也想起元稹的「眼明正似琉璃瓶,心蕩秋水橫波情」。上刀時,因胡思亂想,腦中滿是綺夢,以致恍神,多次被主治醫師斥責:「吳醫師!請專心剪線頭!」「吳醫師!把腹鈎用力拉緊一點,想睡覺啊!還是肚子餓啊!」
自從某天,晚間下班時分,無意間看到,她們脫下口罩後的整張臉,我再也不會胡思亂想,也不再想入非非了,因一位護士小姐,嘴唇比常人厚很多倍;另一位護士小姐,則是朝天鼻。我不禁替她們惋惜,老天未免太捉弄人了,給了漂亮的眼睛,怎不順便給與漂亮的嘴唇和鼻子?當年,美容手術尚未流行,如果她們去整了容,保證美若天仙,七仙女、織女、嫦娥,都要自嘆不如;連古代四大美女,西施、王昭君、貂蟬、楊太真,再世入塵間,也要退避三舍。
我請這位齷齪不堪的毒癮愛滋個案,隔著辦公桌坐下。說齷齪不堪很難聽,太瞧不起人,其實,我內心更多的是憐憫,依據相書上說,「尖嘴猴腮,主晚年孤苦淒涼。」他又怎能不晚年淒涼?不僅晚年,他這輩子必然孤苦淒涼!他不僅是毒癮個案,還是愛滋病患,他能獲得多少關懷和憐憫?他肯定比同志愛滋還可憐。同志團體,背後有龐大的支柱,包括社團和基金會支撐,給予不少的協助,涵蓋食衣住行,以及各項權益的保障等等,尤其近日,同志婚姻法已通過,並於民國108524日起,正式生效。在亞洲,要叫台灣第一名;全世界195個國家,可能在五名內,至少是十名內,這也是台灣之光。
民國1065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的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這是同性婚姻之肇始,箭已在弦上,必然要發,公投是假的,立法是過水。沒想到,司法院大法官權利這麼大,比制定憲法的人偉大,也比天大,更比地大。
民國1071124日,台灣全國性公民投票,網路上吵翻天,兩方叫陣互嗆,鬧得沸沸揚揚,不可開交。最終,拗口、複雜、陷阱多又莫名其妙的公投,在紛紛擾擾中,粉墨登場,也卸妝下臺,船過水無痕,瞬間從人們的記憶中,秋風掃落葉般,一掃而光,再也拉不回腦海裡。
民國108220日,行政院根據司法院的釋憲文和公投結果,制定了同性婚姻法草案,竟然用偷天換日法,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乃古今中外,最可笑,也最莫名其妙的法條名稱,行政院暗度陳倉,很沒有懶趴,沒有勇氣直接命名為「同性婚姻法」。此解釋施行法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與收養有血緣的子女。
民國108517日,此解釋施行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於同年522日,由蔡英文總統公布,並於同年524日生效實施。其實,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文,是要求「兩年內」完成立法修正或制定,嚴格來講,應該是108523日生效實施才對,延遲了一天,大法官是天,更是地,立法委員和蔡英文總統,應該向大法官們磕頭謝罪,自請處分。
法律通過已近五個月,網路甚多流言,有人好奇,已有多少對同志婚姻完成戶籍登記?有人好奇,多少對同志婚姻是異國聯婚?異國聯婚中,有多少外國人是愛滋病患?更有人質問,同志婚姻會降低愛滋罹病率,還是增加罹病率?以終生防疫人的立場,我不會去管同志婚姻法,也不會去管多少對同志婚姻或異國聯婚,我比較關注的是愛滋病的罹病率,但願老天保佑,希望台灣的愛滋罹病率會逐年下降。如果罹病率真的下降,與同志婚姻關係甚微,主要還是公衛端的努力吧?
我手上,有這位年輕毒癮愛滋病患的基本資料,我辦公室愛滋病主辦人給的,我仍隔著辦公桌,問他幾個問題,「什麼時候變成毒癮者?怎會變成毒癮者?什麼時候感染愛滋病?為何感染愛滋病?」我面前這位大男孩,在面談過程中,我感觸很深,不禁一掬同情淚。他這輩子不孤苦淒涼才奇怪,他不僅臉孔、身材齷齪不堪,連行為、舉止和談吐,也是齷齪不堪,因他口齒不清,講話結巴,惟思路尚可,邏輯也尚可,勉強地,可以順利地進行對談。
我不知道他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不知道是否有思覺失調症或躁鬱症等精神病?但肯定有低智商問題,所謂的「弱智」。另外,我還懷疑是否有輕微的妥瑞症,從他進入衛生科開始,尚未坐下來,我發現他右邊嘴角,會不自主的抽動,每兩、三分鐘,就抽動一次,沒有很注意觀察,是不會發現的。我不禁恨起老天來,未免欺人太甚了,怎把齷齪全集中在一個人身上!「當上帝關了一扇門,必定會再為你打開一扇窗」,難道只有信基督的,才能獲得此憐憫嗎?中國人信仰的「老天爺」,你的憐憫到底跑去哪裡了?
我退休前,配合縣府民政處,擔任了十年左右,縣府役男體位判定組的組長。每位役男體位之判定,必須蓋上三個章,我是最後把關的那一個章,沒有我的職章,體位判定書送不出去,役政要停擺,我的責任重大,壓力也蠻大的。役政是國家大事,牽涉重大,一絲不苟,絕不可能有關說或請託,不僅作奸犯科,只要稍有差錯,必然移送法辦,身陷囹圄。
役男總智商低於85分,包括85分,是免役體位,這種低智商的個案不少見,讓人不捨。同樣是父母所生,為何自己要低人一等?要怪老天,還是要怪父母?另外,被診斷為妥瑞症的,也是免役體位,終生不用當兵,這類的役男,三不五時,也會被我碰到,當我蓋上職章時,好像把人蓋棺認定般,打入十八層地獄,讓我很不捨。
更嚴重的,則是一整疊免役體位判定書,少者一、二十本,多者三、四十本,我蓋章會蓋到手發軟,也手發抖,因這些人都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役男,有肢體障礙的,也有精神障礙的,從輕度到重度都有,是爹不疼,娘不愛,連老天都放棄的弱勢族群。所謂「人生而平等」,不過是騙人的鬼話罷了。如果你能功成名就,家財萬貫,賺進好幾輩子,也花不完的財富,那不是你行,沒有啥可驕傲或自負的,而是老天把無數人的福氣,全灌注在你身上罷了!你應該回頭,看顧這群艱苦人,不是嗎?
另外,毒癮個案,沒有免役,仍需服兵役,役男體檢沒有包括毒品篩檢,毒癮不是傳染病,仍須入營當兵。對某些毒癮個案而言,可以趁服役期間暫時戒毒,也是不錯的機緣。至於愛滋病呢?每位役男都要愛滋病毒篩檢,若是陽性反應,二話不說,直接判定免役體位,軍中永不錄用。愛滋雖是傳染病,但傳染途徑很侷限,不如一般感冒、流行性感冒或急性腦脊髓膜炎等,一爆發出來,就是數十人的群聚感染,但愛滋病仍被當成洪水猛獸,似乎過度反應了吧。
我親戚的孩子,一個帥氣的大男孩,大學唸的是護理系,與眾不同的選系,役男體檢愛滋初步篩檢陽性,家長嚇得要命,頻頻到衛生局來,找我商量,希望能盡速進行確認檢驗,否則全家人心臟懸在空中,家庭快要崩潰了。彰化縣役男體檢,悉數委給部立彰化醫院,醫院初步篩檢陽性,指示三個月後,重新抽血,再進行確認檢驗,以致役男體位判定往後延。三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對役男和家屬來說,可是度日如年,三個月有如三年或三十年,那種煎熬不是外人所能想像。其實,醫院是錯的,依照疾管署的規定,根本不用等三個月,就可直接進行下一步的檢驗。這是醫院內部的行政流程,我不好意思干涉,只能安慰家屬,再等些時候吧!「放心啦!有不少案例,初步篩檢陽性,但後來的確認檢驗,證實是烏龍一場。」
為何說醫院是錯的?愛滋病毒篩檢,分初篩和複篩,初篩是檢驗病毒的抗體,複篩是檢驗病毒的分生基因片段。初篩檢驗包括兩種,第一種,酵素聯結免疫吸附分析法(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簡稱ELISA);第二種,顆粒凝集法(Particle-Agglutination Method,簡稱PA)。疾管署認可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篩檢檢驗合格單位,分兩種層級:一般檢驗所或小型醫院,只授證可以檢驗初篩;大型醫院或疾管署本身,則授證可以檢驗初篩和複篩。
不管是一般檢驗所或大型醫院,初篩流程沒有嚴格強制規定,可以用ELISA初篩,也可以用PA初篩,若成陽性反應,疾管署規定,同樣那一管血液,必須再進行第二次初篩,兩次初篩陽性,才算初篩陽性。第二次的初篩,各家檢驗所或醫院,做法不盡相同,都受疾管署認可,若第一次初篩使用ELISA,第二次初篩可繼續使用ELISA,也可以換成PA;若第一次初篩使用PA,第二次初篩使用ELISAPA均可。不過,為了降低試劑採購成本,一般情況,兩次初篩,可能都是ELISAPA
初篩兩次都是陽性反應,再來就是確認檢驗了。以公衛端來說,衛生所防疫人員抽了毒癮或同志個案的血後,直接送到衛生局檢驗科,當兩次初篩都陽性,檢驗科會直接把那管血液,送往疾管署中區分局,進行確認檢驗,不用等三個月,也不用重新抽血,但彰化醫院的役男體檢,卻要求等三個月,且要求確認身份後,重新抽血,再進行確認檢驗。重新確認身份和抽血,可能牽涉血液檢體太大量,上百、上千人,擔心檢體搞混了,也擔心檢體遺失了,重新抽血無可厚非。但醫院為何有三個月的誤解?下面會說明。
兩次初篩陽性,接著是確認檢驗,採用西方墨點法(Western Blot Test,簡稱WB),如果是陽性,就是確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依傳染病防治法,必須向衛生局疾管科通報,否則我會裁罰醫師本人9-45萬元,另外醫院也受罰,金額是30-150萬元,我一下子可以幫縣庫,至少賺進39萬元。為了公衛端和醫療端的和諧,疾管科不像食品衛生科,時時重罰,處處嚴罰,我們有甚多的傳染病,不少臨床醫師遺漏了,沒有按時通報,我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僅給與警告,衛生局從來不曾開罰過。
如果,西方墨點法檢驗陰性,疾管署規定,等三個月後,重新抽血,再檢驗一次西方墨點法。好了!答案來了,西方墨點法確認檢驗的「三個月」,成了圭臬,被醫院誤植到初篩檢驗去了,以致造成家屬苦等的煎熬。疾管署另有規定,如果臨床醫師依據病患症狀,仍高度懷疑愛滋病毒感染,則可以接著進行核酸聚合酶連鎖反應(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簡稱PCR),看來,核酸聚合酶連鎖反應的敏感度和準確度,似乎高於西方墨點法。我這種猜測是錯或對?我不敢擔保。
我那位親戚的孩子,煎熬了三個月,再次愛滋檢驗是陰性的,役男體位判定為常備役,我第一時間通知親戚,也安心地蓋下我的職章。至於,三個月後所抽的血,仍然進行ELISAPA初篩檢驗,還是進入西方墨點的確認檢驗,這是醫院內部的作業流程,我不清楚。我那位親戚會如此擔憂和害怕,是否孩子的性向有疑慮?親戚沒說,我也不方便問,但總讓我有些憂慮。男生唸護理系,我見過不少,尤其在精神科和急診部門,甚至有人當上護理長,但男生走入女生固有的職業範疇,總讓人好奇,你說是不是?
役男愛滋檢驗結果,為避免隱私洩漏,有的連家人也不想讓他們知道,該怎麼辦?在我主動居中協調下,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如石沉大海,密而不發;至於愛滋病患的免疫證明書,不透過公家公文體系,經由村里幹事或村里長送達,改由我當居間人,每次到縣府判體位時,從縣府民政處,將公文帶回衛生局,再請愛滋病主辦人,通知個案本人,找空檔時間,親自到衛生局來領取。每個愛滋病患,都在我們列管名冊中,均留下聯絡電話,能輕易聯絡上本人。
曾有村里長,好事之徒,在社區廣為謠傳,「某某老師的孩子,在外唸大學,也順利研究所畢業,人健健康康的,但役男體位判定,竟然是免役,好奇怪喔!是否有隱情?裡頭大有問題喔!」也曾有家長在家裡吵翻天,幹譙連連,幾乎要動粗,「幹你娘!你是得到什麼疾病,怎役男體位判定是免役?你給我說清楚,到底什麼原因?你是不是在外面亂搞,搞出什麼骯髒病來!」
愛滋病是免役,若是結核病呢?也是免役。陳舊性肺內或肺外結核,曾接受過治療,只要檢附衛生主管機關完治證明或醫院診斷證明書,則直接判為免役體位。所謂陳舊性結核病,就是以前曾患過結核病,不管是小時候,還是高中或大學罹病,都屬陳舊性,就是免服兵役。幾年前,民國58年畢業的彰中同學,在母校雨賢館,召開同學會,會後餐敘,有同學無意間透露,「唸初中時,罹患肺結核,經過半年多治療,早已痊癒了,但役男體檢時,因早期的肺結核,被判定為免役,失去成功嶺受訓服役的機會。」
完成治療的結核病患,塗片檢查和培養檢查,再也找不到結核桿菌,就是已經痊癒了,完全跟正常人一樣,一樣的生活作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豈須去貼標籤?且往後再復發結核病的機率,非常的低,並不會比一般人口高多少,我不明瞭內政部役政署,免除其服役的理由為何?是一種憐憫或體恤嗎?省去其服役的義務,似乎是好事,卻也剝奪其服役的權利,甚且造成一生的遺憾。
至於活動性肺內或肺外結核,經醫師診斷證明者,也就是細菌學檢驗證實陽性者,另一方面,病人正接受抗結核藥物治療者,當然是免役體位,不用入營當兵;縱然半年後,治療痊癒了,也照樣免當兵。總之,不管是過去或現在,只要確診是結核病,就是免服兵役。如果,醫師診斷為結核病或疑似結核病,但沒有細菌學直接證據者,只能判定為「體位未定」,等接受抗結核藥物治療滿六個月後,再來重判體位,因為,考慮到醫師可能中途改診斷,排除結核病的感染呢。
我面前這位弱智的大男孩,口才不伶俐,講話結巴,俗稱的「大舌頭」,但還能溝通,經過訪談,我獲得更多的相關資料。他,雲林靠海偏鄉,離六輕不遠,較接近台西的鄉下人,在家排行老大,家裡經濟不錯,有三甲魚塭,從事海魚養殖。據他自己陳述,小時候發高燒,燒到40度,因鄉下醫療資源差,延誤送醫,以致燒壞腦筋,人變得笨笨傻傻的,講話不流利,常會咬到舌頭。
他國小成績極差,以最後一名畢業。唸到國小六年級,九九乘法還不會,但勉強學會看時鐘,知道早上十點和晚上十點的區別,如果問他,二十二點等於晚上幾點?他想破頭也答不出來。因智障,不僅讓老師傷腦筋,也成了全班同學嘲弄和霸凌的對象,不僅背後罵他,還正面罵他,「笨蛋!傻瓜!」曾有一次,肚子痛,來不及上廁所,把屎拉在褲子,害得教室臭氣沖天,老師和同學紛紛走避,從此被同學笑罵,「剉屎龜!」
三不五時,同學會惡作劇,暗中移走他的椅子,害他四腳朝天,跌坐在地,痛得哇哇大叫,同學則在一旁哈哈大笑。有時,則偷藏他的教科書,害他急得慌張,找得滿頭大汗,同學則在一旁,掩面偷笑。上體育課時,玩躲避球遊戲,保證他必然成了,同學們主力攻擊的目標,常挨打到皮青臉腫,甚至鼻孔流血,而旁邊的同學們,則幸災樂禍,樂得不可開交,又叫又笑的鬧翻天。
為了兒子不在學校,遭受同學欺凌,他的爸爸難過不捨,可真的下了苦心,不時打自家養殖的海魚,送給班導師;因偏鄉小學校,總共才六個班級,只有教導和總務主任,所以,校長加上兩位主任,他的爸爸也會送上自家養殖的海魚。不僅如此,對那些特別搞鬼,特愛欺侮他的同學,他的爸爸不是採用抗爭或抗議的方式,反而是奉上自家的漁產,攀親帶故的,低頭哈腰,極盡阿諛諂媚,希望對方家長,多勸導和管教自己的孩子,不要屢次在班上欺侮他。
六年的歲月,在驚濤駭浪中,委屈痛苦中,勉勉強強度過了,他順利拿到國小畢業證書。進入國中後,因智商有限,學業更加跟不上,英文26個字母學不來,英文大小寫分不清,至於數學代數和幾何,有如無字天書,簡直雞同鴨講,有學不會,有看不懂,成了班上同學笑柄,也成了同學霸凌的對象。
每日上學,成了痛苦又淒慘的一件事,他不時逃學和曠課,但被爸爸逼得不能不上學,不是夜晚被丟進冰冷的魚塭裡,就是皮帶綁手腳,吊在屋樑下,用皮鞭抽打。他僅能偶而假裝生病,頭痛、肚子痛、嘔吐,讓自己在家輕鬆一天。但這種痛苦的日子,不到一年半,當他唸國中二年級時,好像天方夜譚,有如千古奇蹟,整個翻轉過來了。
他不再是同學嘲弄和霸凌的對象,反成了班上,被人景仰和追逐的對象,他被捧上了天,女同學會退避三舍,但男同學則緊緊相隨,跟前跟後的,把他當成最麻吉的好友,還稱兄道弟的,怎會如此天差地別?下回分曉。(1081024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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