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十)萬年不腐木乃伊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朝李白:「風吹柳花酒店香,吳姬壓酒喚客嘗。金陵子弟來相送,欲行不行各盡觴。請君試問東流水,別意與之誰短長。」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的屍體,我要如何負責消毒?如果進入解剖室,實施屍體解剖後,我又要如何負責消毒?前者,沒有解剖;後者,有解剖,其處理方式,當然有所不同,但都是相當專業的,極度深奧的知識,不是知識!須徹底了解的操作性實務,我擔任防疫科長,負責傳染病防治,等於全彰化縣130萬人口,其安危全繫在我身上,我懂嗎?我不敢說謊,我根本不懂!不僅沒經驗,且腦筋一片空白,我只能戰戰兢兢,埋頭苦幹,到處請示,請示長官,請教同行,查詢資料,一分一毫,一絲一縷,欲行不行,邊學邊做,做一分算一分。
看到這裡,如果你是彰化人,你一定罵死了:「幹!半桶師的防疫科長,既然沒能力,還幹什麽科長!唬弄人民,把130萬人口玩弄於股掌間?簡直草菅人命,要人民跟著你一起陪葬!滾回去!滾回老家吃自己!不要浪費公帑啦!」如果你是檢警調人員,你一定虎視眈眈,瞪視著眼睛,蓄勢待發,等著我出紕漏,然後人贓俱獲,抓個正著,增加業績,以瀆職罪,轟轟烈烈起訴我。
欲加之罪,何犯無詞!我縱然有罪,也不是瀆職罪,時空背景使然,當時的時空,只有當時的作為,只能算行政過失,記過了事吧?我曾因腸病毒失誤,沒掌握狀況,媒體先爆出死亡病例,科長事後才知道,以致被縣府記了兩個小過,理由是傳染病防治不力。當然,如果因消毒失誤,造成疫情爆發或擴散,甚至置人死地,除了瀆職罪,我還會以刑法的,「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殺人罪,被堂而皇之地起訴吧?
關於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屍體,我如何消毒,醫院如何消毒,下面,我舉三個實際案例,詳細說明,與你分享。一例發生在民國89年,一例發生在民國91年,另一例則是民國92年,然後,我會作檢討,當年與今日相較,我們哪地方做錯?哪地方要改進?檢討是認錯,卻也是進步之母。
當年,時空背景真的不同,基本的,相關法條就不是很齊備,籠統含糊,又不明確,也沒有相關細則或作業手冊可參酌。我請教其他衛生局疾管科,沒人知曉;我請示疾管署長官,回答照樣很含糊,因為,這些都是全國首例,我倒楣第一個碰上。我曾說過,我這輩子很「帶屎」,做任何事,從來不會風平浪靜,均將經歷無數的困頓和折磨,以致我比別人,多了不少人生經歷。所謂的「賽翁失馬焉知非福,賽翁得馬焉知非禍」。
只好,我狠下心來,義無反顧,拋棄顧慮,從做中學,邊學邊做,也邊做邊學,撞得頭破血流,碰到心灰意冷,也不敢不做。絕對不能遵循,舊公務員的陳腐觀念,「不做不錯,少做少錯,多做多錯」,我反而要做得更多。我見識過檢警調單位的厲害,「有做,無罪;有做,做錯了,小罪;沒做,則是大罪」。所謂的「有做事,沒有功勞,至少有苦勞」。公務員拿國家薪水,豈能不做事?真的罪大惡極。
何時空背景?民國92年,正好為分水嶺,92年以前,是一個時空;92年以後,又是另一個時空,兩者截然不同。前者,有如盤古開天前,天和地仍混沌,一切均漆黑,矇混虛無;後者,若似盤古開天後,經歷1萬8000年,鞠躬盡瘁,盤古身體化作星辰山川,太陽出現了,月亮出現了,星星也出現了,大地光明,節令明確,天行健,草木鳥獸,萬物皆萌發了。
我從事防疫工作,92年之前,且戰且走,走著瞧,看著辦,矇混中,黑暗中,走過無數艱辛歲月。然而,92年之後,峰迴路轉,疾管署脫胎換骨,千萬倍翻轉,引領風騷,組織架構齊全,人才濟濟,陣容堅強,又有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當靠山,全力鼎力相助,加上相關法條、細則、手冊、準則等,陸續地,逐漸地,一步步地,更趨完備了,我的防疫工作,更有方向和標竿了。疾管署強大,天下蒼生之福也。
為何有此分水嶺?我不說,大致上,你也應知道,因92年,台灣爆發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竟然搞到醫院封院、封館,搞到醫事人員落跑、抗議,全民恐慌,簡直世界末日,當年的災難,不下於今日的武漢肺炎。然而,SARS卻讓台灣防疫驚醒,不只驚醒,還浴火重生,成立才3-4年的疾管署,因勢利導,大刀闊斧,劍及履及,雷厲風行,創造了台灣防疫百年、千年的基業,台灣防疫正式邁入光明燦爛的康莊大道。所謂的「危機就是轉機」,確實不假。
109年,全球大恐慌,至今疫情仍嚴苛,死傷無數的武漢肺炎,單美國就超過2000萬人感染,死亡超過35萬人,台灣防疫能成功,世界知名,名聞遐邇,乃造肈於92年SARS的浴火重生。當然,也由於87年,台灣腸病毒疫情大流行,蹂躪全台,生靈塗炭,死了78位幼小的生命,為使傳染病防治工作事權統一,組織大改造,衛生署防疫處、預防醫學研究所和檢疫總所三個單位,合併組成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即今日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87年的奠基,92年的浴火重生,成就了疾管署,今日輝煌璀璨的時代。
衛福部陳時中部長,因緣際會,由於武漢肺炎來相挺,群山環拱,眾星拱月,拱出一個陳部長,以致功成名就,名垂青史,萬古流芳,流傳千古,都是拜87年腸病毒、92年SARS之所賜,因前人嘔心瀝血,慘痛不堪,悲情血淚的教訓,成就了他永不墜的名聲和地位。對陳部長來說,他的能力好,箇中翹楚,無與倫比,無人能比,但他的命,比他的能力還好。
由於SARS,鋪天蓋地的摧殘,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屍體的消毒,以及解剖中、解剖後遺體的消毒和處置,民國92年末,疾管署邀請專家學者,編撰了「傳染病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病理解剖手冊」。民國94年,疾管署邀請國家衛生研究院、台灣病理學會、法醫研究所、台大病理部、國防生物及解剖系等專家學著,加入生物危險分級概念,以及強化生物防護、操作和技巧,編撰了「疑似傳染病死亡病理解剖作業參考手冊」,台灣防疫工作又邁入另一新的里程碑。所以,92年以前,94年以前,我在殯儀館遺體解剖的消毒工作,我是否閉門造車?沒錯!就是閉門造車!憑空杜撰,憑空捏造的,因當年沒有準則、手冊,可供參考。
第一個案例,民國89年,醫院通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死亡病例,男性,60、70歲莊稼漢,中區管制中心透過送來的菌株和檢體,也證實相關診斷,但家屬不服,認為是謀財害命,因死者身上1萬多元不見了,堅決要求屍體解剖。此案例,你應有印象,因前面提過。在殯儀館解剖室,這是彰化縣衛生局首例,可能也是全國衛生單位首例,中區管制中心和衛生局,都小心翼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安排了各種防護和防疫措施,害怕有半絲閃失,危害自己,也造成疫情擴散。
進入解剖室前,如臨大敵,防疫醫師穿著全套防護裝備,包括口罩、防護帽、防護鞋套等。民國89年,尚未有防疫醫師制度,是台北疾管署的防疫長官,鄭重其事南下,親自指導和協助。我有樣學樣,也跟著穿上全套防護裝備,這是我此生第一次穿上,穿得手忙腳亂,荒腔走板,在疾管科同仁協助下,有如趕鴨子上架,才勉強完成著裝。壓緊口罩金屬壓條,我跟在防疫長官後面,亦步亦趨,戰戰兢兢地,被關進解剖室。衛生局本身也儲備防護衣,但都是中央提供的。
消毒工作是地方衛生局的責任,防疫長官蒞臨後,最先會勘解剖室的排水系統和儲水槽,對儲水槽很不放心,擔心污水外洩,造成病原外漏,引發疫情爆發或擴散,所以,他們指示我,不僅屍體要消毒,進行解剖過程中,當屍水、血水流入排水系統時,我也要把消毒水倒進排水系統,殺死所有的病原。以致,我繃緊著神經,戰戰兢兢,不敢懈怠,不敢疏忽,時刻警惕著,每15分鐘、20分鐘,我就舀一瓢消毒水,倒進排水孔,如此反覆著,直到解剖完成。
我拿什麽當消毒水?我沒經驗,也沒概念,不敢自作主張,請示中區管制中心長官,他們回答說用「來蘇水」好了,因衛生局平時就備有來蘇水,也是中央提供。我對它沒概念,不懂得使用,只是依樣畫葫蘆。來蘇水是甲酚和鉀肥皂的複方製劑,似乎滿複雜的,用於抑制細菌繁殖,另有煤餾油酚、甲苯酚、甲基酚等別名,會造成皮膚灼傷、疼痛、糜爛、壞死等不良反應,適用於手、器械消毒,也用於環境和排泄物的消毒。能抑制細菌繁殖,能殺死細菌嗎?能殺死病毒、立克次體等微生物嗎?我不知道,醫學院沒教,環境醫學研究所也沒教,好像是老掉牙的古老東西。
網路搜尋,據說有效濃度是6%。我從衛生局帶來5、6瓶來蘇水,我沒有量杯可用,就用20:1的大概數據來稀釋,寧願濃度高點,也不要濃度過低。當解剖到尾聲,所有被切得支離破碎的五臟六腑,整桶整桶地,往胸腹腔倒,土公仔就定位,準備接手縫合傷口之前,說時遲,那時快,我把整桶稀釋過的來蘇水,一股腦兒往胸腹腔倒,將近2000公撮的來蘇水,幾乎要溢出來。顱腔內有倒來蘇水嗎?沒有!因死人躺平,顱腔無法承接液體,會全部流掉。等傷口縫合後,我又舀了一瓢來蘇水,從頭頂往下,一直淋到腳趾頭。
不僅如此,解剖結束,我留下一瓶來蘇水給土公仔,讓他用於解剖台、砧板、櫃子、地板等解剖室裡頭的消毒。完成整個解剖工作,回衛生局的路上,我突發眩暈、嘔吐,以及夢魘連連,夜夜惡夢,經常半夜驚醒,冷汗淋漓。一個月後,某天夜裡,我夢見死者,用恐怖的半張臉瞪著我,右手指著自己破個大洞的腹腔,左手則扶著掛在腹壁上,一整坨骯髒的腸子,他的手抖動,外露的腸子也跟著抖動,相當噁心和驚悚,讓人眩暈欲嘔。
他用顫抖的聲音嚎哭著,意思是說:「你害死我!你害慘我!我要你償命!」我驚醒,嚇出一身冷汗。不知何故,好像被死者點醒般,我靈光乍現,糟糕!我錯了!我把整桶消毒水倒進胸腹腔,消毒水浸泡關係,內臟豈非成了萬年不腐的木乃伊?因死者家屬拒絕火化,採用深埋的方式土葬,內臟無法腐爛,哪能入土為安,難怪死者不時向我討命。我後悔莫及,悔不當初。上述的消毒方式,所謂的終末消毒,是正確或不正確?解剖後遺體消毒就沒事了嗎?後面再來檢討。
第二個案例,民國91年,30餘歲的年輕媽媽,難得老公帶全家出遊,跑去中部某熱門旅遊景點遊玩,回來後,隔兩天,開始發燒、惡寒,持續不退,住院第四天,因敗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原因不明,醫院通報了7、8種傳染病,包括了第2類和第3類法定傳染病。這個案例,你也應很熟悉,因前面提過。當死者進行屍體解剖時,我的消毒方式,如同前一例,也依樣畫葫蘆,採用來蘇水消毒,淋遍整個屍體,也不時舀幾瓢來蘇水,灌進排水孔。但是,有一點不一樣,我不再把整桶來蘇水,灌進死者的胸腹腔了,免得五臟六腑成了萬年不腐的木乃伊,死者又要在夢裡向我討命了。我這樣做正確嗎?還是又錯了?
第三個案例,民國92年,約7月,接近SARS疫情尾聲,醫院通報疑似SARS病例,男,70餘歲,南彰化莊稼漢,住院第四天,死於呼吸道負壓隔離病房。家屬要將遺體送回家,準備入殮,停靈數天,然後安排火化,醫院準備消毒遺體,將死者移出病房,我受令前往醫院監督遺體消毒。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疑似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死亡遺體,不是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嗎?我是奉公守法的膽小鬼,我怎能接受家屬超過24小時才火化呢?我不是又犯瀆職罪了嗎?檢警調又要躍躍欲試,等著看好戲,等著抓我辮子,然後轟轟烈烈起訴嗎?
有兩點原因,我是有恃無恐,老神在在的,因我背後有中區管制中心長官可依靠,他們是我的防疫軍師,也是我的法條顧問。第一點原因,法律不外情、理、法。想火化,就可以馬上火化嗎?開玩笑!台灣哪家火化場能配合?正常遺體火化都要排隊,且排上好幾天呢!彰化有火化場嗎?彰化沒有,從北彰到南彰都沒有,難道像尼泊爾或印度,就近在大肚溪或濁水溪,露天焚燒屍體,然後拋進河流,流往台灣海峽,回歸黑水溝那邊的老家?我祖宗的老家就在福建安溪。
第二點原因,法律是挺我的,我沒有犯法的。92年3月28日,疾管署公告SARS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直到92年8月19日,才重新公告,更改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所以,除了第一類以外,其他類別傳染病,只要遺體有消毒,火化或深埋就符合法律規定,無須24小時入殮並火化。醫院要將遺體消毒,家屬也同意火化,一切依照法律行事,我沒有瀆職。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疑似傳染病致死遺體,醫事機構「或」當地主管機關,須對遺體進行消毒和相關處置。糟糕!法律規定有模糊空間,有陷阱,陷衛生局於不義,應該修法!好像醫事機構不消毒的話,甚至耍賴不消毒,就是衛生局的責任,也就是我的責任,我無法可管醫事機構,怎麼辦?我找誰去噴灑消毒劑?找合約登革熱殺蟲劑噴灑工人去?合約書無此規範,噴灑工人必然拒絕!好理家在,醫院有安排消毒,但委給醫院合約禮儀社一併處理。既然醫院安排遺體消毒,跟衛生局有何關係?跟我有何關係?我幹嘛冒被感染風險,去監督消毒?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分成幾大類: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及其他類法定傳染病,總共有六類。每類傳染病又分成很多種,網路很容易搜尋,我不在此細述。以上分類,疾管署會依據發生率、致死率、傳播速度,以及治療困難度,加以分類和公告,也會依疫情發生和變化,增減和修改。六類中,以第一類最為嚴峻,依序類推,第二類輕度嚴峻,第三類較不嚴峻,第四類則屬稀少病例,至於第五類呢?國內目前尚未有病例發生,如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等,就歸於第五類。
至於,去年爆發的武漢肺炎,疾管署正式名稱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跟SARS一樣,都屬於冠狀病毒的一種,其實,會感染人的冠狀病毒,還有好幾種,只是尚未爆發大流行而已。109年1月15日,疾管署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傳染病。如今,台灣不僅有境外移入病例,還有本土病例,甚至死亡病例,第一個死亡病例是彰化人,可想而知,武漢肺炎早晚會修定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我很「帶屎」,民國87年,全國腸病毒疫情,彰化縣最嚴重,死傷慘重,我106年退休後,沒想到,武漢肺炎第一例死亡病例出在彰化,好像我的「帶屎」仍持續著。對不起了,彰化鄉親們。
SARS是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我可以大膽向你保證:武漢肺炎早晚也會修定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且在今年內完成,除非又爆發第二次「太陽花」學運。103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有名,紅到美國國會,7年後的川普粉絲,爭相仿效呢。不過,台灣沒死人,美國卻死了5人,美國自己定位為暴動,看來,台灣的民主更勝美國。除了SARS和武漢肺炎,第一類法定傳染病還包括哪些?還有狂犬病、鼠疫和天花。台灣有沒有狂犬病?有!台灣屬於狂犬病疫區,東部和高山地區,尤其山地鄉,不少野生動物罹患狂犬病,主要是鼬獾,人的病例很少見,人被傳染的機率微乎其微。
幾年前,山區鼬獾爆發疫情,由於過度渲染,狂犬病新聞橫掃台灣,風聲鶴唳,人人自危,全民恐慌,中央政策跟著轉彎,害得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相關動物防疫人員,尤其犬科動物承辦人,都得施打狂犬病疫苗,以預防感染,以致,我曾多次帶疾管科疫苗業務主辦人,前往員林山區的流浪犬收容所,幫所內動防人員打針。當時的趨勢,彰化鄉親被流浪狗咬傷,紛紛前往大醫院掛急診,要求施打疫苗,醫師亂了方寸,為了自保,接受病患予取予求,需求無度,害得中央狂犬病疫苗吃緊,因施打上疫苗,不是一劑就可解決,共須施打四劑。哪來那麼多疫苗?中央緊急採購也來不及,害得疾管科不時接到醫院電話:「疫苗沒了!何時給我們疫苗?」很冤枉!彰化豈有狂犬病?急診醫師講不出口,我當科長的,也是講不出口。
以下,請求彰化鄉親多幫忙。如果不幸,有人被醫院通報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搶救不及,藥石罔效,因而致死,請家屬配合政策,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所有喪葬儀式,包括祭拜、守靈、家祭、公祭、告別式等,一蓋終止,全都免了。不僅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所有類別的法定傳染病,雖然沒有嚴格到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卻也都要火化。
借此文一角,衛教宣導一下,我雖已公職退休,但知道防疫工作人員的辛苦,仍不免幫他們說句好。凡牽涉到傳染病,即便是很常見的疾病,如結核病、桿菌性痢疾、傷寒、梅毒、淋病、流行性感冒等,遺體就是要火化,不要土葬,請多配合衛生單位。當衛生所防疫人員追蹤疫調,發現家屬要土葬,一定介入勸導火化,若勸導無效,就換我科長出面溝通,有嘴說到無唾沫,才能安撫下來。法律也有通融的條款,如果家屬因宗教等因素,堅持土葬,就須書面正式向衛生局申請。彰化人純樸,配合度高,也是時勢所趨,火化逐漸普及,我只開過一張深埋同意書,其餘都配合火化。
民國92的SARS,109年的武漢肺炎,哪一個疫情嚴重?你一定罵我:「白癡啊!還虧你是防疫人,這還用問嗎?當然是武漢肺炎嚴重!」說的也是,武漢肺炎豈只嚴重,簡直超級嚴重!僅次於1918-1920年間的西班牙流感,據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管制和預防中心數據,當年西班牙流感,造成全球4000萬-5000萬人死亡,全球三分之一人口感染,約18億人。看來,武漢肺炎算什麽?即使疫苗開始接種了,但英國卻出現了基因突變種,武漢肺炎是否還有得玩?人類要被搞得天翻地覆,痛哭流涕,大聲質問上帝:「關了一扇門,怎沒開了一扇窗?」眾人都要跳地中海、太平洋或大西洋了!
關於武漢肺炎,截至110年1月9日,全球共8890萬病例,不過,有不少病例是無症狀者,其中,死亡291萬人,離西班牙流感的4000萬或5000萬人,還有一大段距離,有救嗎?令人憂心。其中,美國最嚴重,3億2820萬總人口中,有2200萬人感染,感染率6.7%;死亡36.9萬人,致死率1.67%。兒孫在美國,令我不禁擔心,至少,擔心影響孫子幼兒園的入學。上帝不愛美國,相形之下,老天是愛台灣的。
多次浴火重生下,台灣經驗老道,防疫做得很成功,同一時間,確診病例僅828人,境外病例733人,本土病例才56人,死亡僅7人。台灣醫療院所,戒慎恐懼,謹小慎微,拼死拼活,戒慎以對,好像拼業績般,共通報了13萬餘例,卻極大多數被排除。醫師不是靠診斷,而是用猜的,猜對的正確率只有0.6%,比擲筊杯的50%還不如。我自己也當醫師,醫師內心想什麽,我豈會不知道?特別是大醫院急診醫師,怕得要命,嚇得半死,擔心封館、封院歷史重演,只要遇上發燒病人,通報武漢肺炎再說了,總先要保護自己,保護醫事同仁啊。當年的SARS更加離譜,沒有快篩等診斷工具,發燒病人進急診室,全都送負壓隔離病房,難怪後續有醫療糾紛。
當年的SARS又怎樣?世界衛生組織於92年10月31日公布,統計91年11月1日至92年7月31日資料,全球共8096病例,造成774人死亡,包括台灣346病例、37人死亡。那時,SARS主要流行於中國大陸、東亞和東南亞,包括香港、澳門、台灣、韓國、日本、越南等地,西方國家都是壁上觀,難得有境外移入病例。因西方國家沒經過SARS洗禮,沒經過浴火磨練,以致,武漢肺炎讓他們兵敗如山倒,肝腦塗地,也一敗塗地。
顯然地,從全球觀點來看,武漢肺炎的病例數和死亡數,是SARS的千萬倍。但是,從台灣觀點來看,似乎不是如此,SARS反而比武漢肺炎還嚴重呢!人命關天,事關重大,非同小可,人死無法復生,前者死亡人數37人,裡頭包括11名醫事人員,我的同行啊!人同此心,讓人多悲慘!多難過!而後者呢?至今,死亡人數7人。你說,SARS嚴重,還是武漢肺炎嚴重?反過來說,足資證明,台灣武漢肺炎的防治,舉世驚人的成功,是世界其他國家的千萬倍,國人與有榮焉,我這個號稱防疫人的,更是與有榮焉!台灣!萬歲!萬歲!萬萬歲!
回想當年,SARS沒有快篩試劑,病毒培養檢驗也很困難。世界衛生組織公布,台灣自92年7月31日起,從SARS疫區除名,不再有病例了。疾管署92年6月底公布的數據,可能病例697人、疑似病例1450人,確診病例卻很少。「可能病例」是指有旅遊史或接觸史的,至於「疑似病例」呢?可憐!再加上荒唐!只要你發燒了,耳溫超過38度以上,尤其119送急診的,保證以疑似病例,關進負壓隔離病房,被關進去後,不死也半條命了!彰化為此發生了三件醫療糾紛,當防疫科長的我,必然牽扯其中,有兩件,我還請公假,親自跑到員林地方法院,上法庭作證呢。第三個案例,醫院如何消毒遺體?以及第一個案例、第二個案例的遺體消毒,與疾管署後來公布的準則,有哪些差異?相關的檢討,下回分曉。至於那三件醫療糾紛,我如何介入處理?亦下回分曉。(110年1月10日完稿)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