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十一)冤死病例何其多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朝王勃:「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與君離別意,同是宦遊人。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民國92年,6-7月間,SRSA風暴期,某醫院通報疑似病例,男,70餘歲,住院第四天,藥石罔效,魂斷病房,天人永隔。最淒慘的,嚥下最後一口氣時,無法有親近的家人,在病床邊告別。遺體要消毒,我要進醫院,監督醫院消毒。我回絕疾管科同仁陪同,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多人同行,只增加感染的風險,尤其,同仁大都是青春年少的小姑娘,未來日子還漫長,我已是50餘歲的半老人,豈忍心讓她們涉險?千萬人,吾往矣!我走路過去,獨自一人,進入醫院大門,搭電梯,來到呼吸道負壓隔離病房外。「我是防疫科長,來監督屍體消毒。」
疑似SARS病例,被關進負壓病房,家屬能陪同嗎?不要說陪同,連探視也不能!最多隔著厚厚玻璃窗,遠遠地讓你瞄上一眼。醫護人員進入病房,都要仔細著裝,全套的防護裝備,全身式防護衣、頭套、面罩、N95口罩、雙層手套、腳套等,不要說家屬沒有這些裝備,連怎麼著裝,也弄不來。所以,家屬把病人送進病房,無言淚千行,就要有肝腸寸斷,淚乾哭斷腸的心理準備。
但我遇到一案例,不僅家屬哭斷腸,連我也哭斷腸。SARS期間,有一16、17歲小女生,天生智障,懵懂無知,智商若3歲小孩,自幼伴隨祖母身邊,由祖母一手帶大。很不幸,某天,祖母發燒,送醫,診斷疑似病例,將關進負壓隔離病房,小女生呼天搶地,嘶聲肺裂,痛哭流涕,無論如何,緊抱著祖母,絕不與祖母分開,怎麼辦?醫院找我過去處理。當家屬哭腫雙眼,齊跪下來磕頭:「科長!請高抬貴手,嬤孫從來不曾分離的,讓孩子陪著她阿嬤吧!我們願意寫下切結書!」如果你是科長,你要怎麼處理?
小女生若被祖母感染SARS,甚至因而死亡,這個賬怎麼算?我保證死定了!中央衛生單位會懲處我,檢警調單位也絕不會放過我!我會被關進牢裡,永不得翻身,頭髮要長蝨子了。不是我想當菩薩,不是我想當善人,而是我軟弱無能,口才不便給,沒有好口才反駁家屬。最後,我屈服了,我同意了!既然官方同意了,有人當替死鬼了,醫院順水推舟,勉為其難接受了。我這輩子,沉默寡言,大半時候,都在委屈自己,成全別人,我只能內心祈求,暗中默禱,老天保佑,阿嬤僅是疑似病例,而非確診病例,保佑小女生平安無事。我照顧不了阿嬤,阿嬤只能聽天由命了。
我去醫院幾次,隔著玻璃窗,遠遠地看著小女生,希望小女生沒事。小女生有穿整套防護衣嗎?至少戴個口罩吧?都沒有!儍不隆咚的小女生,哪會乖乖穿戴?她很親密地膩在阿嬤身邊,偶而抱抱阿嬤,給阿嬤親個嘴,偶而幫阿嬤蓋上被子,若非在病房,這肯定是天下無雙的天倫樂。老天疼憨人,老天有保佑,阿嬤躲不過浩劫,死在病房,但小女生平安無事,沒發燒,也沒半點症狀。阿嬤死了,白癡的小女生,如何哭斷腸?我不去詳述了,寫到這裡,我自己都眼淚盈眶,不斷哽咽了,我不想賺你熱淚,但可想而知的,小女生從此不再有阿嬤陪伴了!各位朋友,切記,盡孝要即時。
20年公衛生涯,雖不至於每次哭斷腸,卻也遇上無數次揪心、落淚的場景。舉下面三件實例,跟你分享。第一件,民國89、90年,我第一次拜訪彰化少年輔育院,衛教宣導後,我探望一群15、16歲的煙毒犯,以及2位愛滋病患,回程時,就在山腳路上,我淚流滿面,內心吶喊:「他們都跟我的孩子一樣大啊!」哽咽到不敢吭聲,也不敢轉頭,眼睛直盯著窗外,免得難以面對,同行的疾管科同仁。「吳科長!你怎麼在哭?你在哭什麽?」那肯定很難為情,我要說蚊子跑進眼睛嗎?
第二件,每次教養院通報腸病毒、流感或諾羅病毒群聚,群居生活,加上免疫力弱,這種情形太常發生了,每年必有好幾起,北彰和南彰都有。群聚有季節性,腸病毒都在初春和9月開學時,流感則在寒冬季節,至於諾羅病毒引發的腸胃炎,則多在盛暑。我率領防疫同仁進駐,指導教保育人員,清潔、消毒、隔離等防疫措施,每見到那群5、6歲或7、8歲的小朋友,很多都是多重障礙者,全身痙攣,扭成一團,被捆綁在輪椅上,仍不自主活動,揮舞著手臂,啊啊喊叫,我內心就是淌血。所謂「上帝關了一扇門,必開另一扇窗」,完全是騙人的謊言。如果,你常抱怨連天,怨天尤人,自艾自怨,怨嘆老天不公,讓你生不逢時,懷才不遇,有志難伸,我歡迎你去教養院當志工。如果,你每天無所事事,花大錢吃健康食品,孜孜矻矻,追求養生、養顏、長壽,你更應該去教養院當志工。生命的光輝,不是把眼睛專注在自己身上。
第三件,我當了10年縣府役男體位判定組長,每次走路去民政處核章,蓋那一大疊,少說40、50份,多者上百分,粘貼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的役男體位書,很多是腦性麻痺的多重障礙者,他們連接受役男體檢的資格也沒,我就直接蓋上「免役體位」。這個免疫體位,我蓋得多沉重,多難過,內心是淌血的。人生豈是公平的?哪來正義?做人的尊嚴都沒有,公平和正義是啥?又是騙人的謊言,我感傷,我欲哭無淚。誰來照顧他們?
我怎敢自作決定?怎那麼儍!難道不會推給長官?長官去死,不要自己去死?還是那句老話,「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可遇見的,任何一位長官都會回絕的,我只能自己承擔,也用自己的生命賭阿嬤不是SARS,也真的讓我賭中了,我贏了,阿嬤不是SARS。阿嬤不是死於SARS,在那種隔離陣仗下,高齡又發燒的老人,不被搞死也難。我沒有十成、九成的保握,但以我的專業,加上全盤掌控疫情的情況下,卻有五成以上的保握,所以,我也賭彰化沒有確診病例,結果如何?沒錯!我真的賭贏了。感謝蒼天。
當年,長官指示下,我原本一個人拿一支手機,變成一個人拿三支手機,一支放口袋,兩支掛脖子。另外兩支手機,都有專屬聯絡對象,一支是消防局119,一支是醫療院所。消防局緊急救護科,24小時會聯絡我,社區有發燒病例,要送往哪家醫院?我負責安排和輪派。天荒馬亂,四面楚歌,人心惶惶,醫院各種疑難雜症豈會少?他們也會用專屬手機,聯絡我,向我請示如何因應和面對。身上帶著三支手機,我突然警覺:「天啊!我竟然這麼偉大!我真的這麼偉大嗎?」晚上8、9點,回家的路上,在大度橋上,好像老天故意要整我,每每在此刻,兩支手機一起響,害我手忙腳亂,開車開得險象環生,也沒路邊可停靠。
有一次,半夜凌晨2點多,彰化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來電:「彰化市東區快官里,有一民眾,男,50歲,發燒、惡寒、頭痛、咳嗽,沒有旅遊史,也沒有接觸史,打電話叫119,請問科長,要送哪家醫院?」睡夢中,我迷迷糊糊,糊里糊塗,思考不周延,回答送某家醫院,等關上手機,查了我的記事本,發現輪派錯誤,我重新回撥119回去,「請問哪裡找?這裡是台中市消防局119。」此時,我才知道,天啊!我家在台中烏日,我從烏日撥手機,119是連接到台中市消防局,而非彰化縣消防局。由於,我全力以赴,全心投入彰化疫情,彰化SARS在我掌控中,真疫情或假疫情,誰能比我清楚?
SARS期間,發燒病人119送醫,怎要我輪派?我不是醫院院長,也不是醫院董事長,我是天皇老子啊?我怎管到醫院去?要管醫院?是醫政科的事,還輪不到我疾管科!原因為何?若非SARS關係,各家醫院豈是省油的燈?肯定望穿秋水,久旱盼甘霖,恨不得119把病人往自家醫院送,但非常時期,每個發燒病人等同魔鬼,等同凶神惡煞,多一個病人,就是多一份風險,誰願自家醫院被封館、封院?結果呢?結果醫院急診室互相推諉:「119不公平!怎發燒病人都送我家,為何不送他家!」我只好出面溝通,分別找上甲乙兩家醫院急診室主任,我提出如下規劃:「依據兩家醫院,2:1負壓隔離病床數,119送發燒病人,也比照2:1輪派。」送甲醫院兩例,接著乙醫院一例,再來甲醫院兩例,乙醫院一例,依次輪替。公平!雙方都接受,以致,我負責輪派,119高喊:「疾管科吳科長!叫我送病人過來!」沒人再有意見了。
我盡心盡力掌控疫情,但在某縣市衛生局疾管科長眼中,我是下三濫的說謊者,且明目張膽地說謊!SARS狂風暴雨階段,風雨飄渺中,水深火熱中,各縣市逐次淪陷,某日,某縣市衛生局疾管科長來電:「有一發燒病人,本縣負壓隔離病房滿床,希望能轉送到貴縣醫院去,拜託您了!」不拜託還好,一聲拜託把我驚醒了:「是喔!很對不起,我們縣內醫院也滿床了!」對方正看著網路,疾管署建置的,各縣市醫院負壓隔離病床空床數,「還有啊!網路系統說貴縣還有五張空床啊!」因是電話溝通,不是正面對質,我臉不紅、氣不喘地回應:「是啊!不過,剛才滿床了,網路來不及更新!」
你說說看,我是不是睜眼說瞎話?沒誠信,沒道義,沒人格,人格破產,電腦上顯示,明明有床,卻欺騙人家沒有床,我是不是很可惡?我一輩子難得說謊,說謊也必然吱吱唔唔,語無倫次,臉紅脖子粗,沒想到,我竟然能如此大言不慚,慚愧啊!至今,我仍耿耿於懷。往後,全國防疫會議上,這位科長無意間碰上我,他會假裝沒看見,內心應該幹譙到無力氣:「大家等著瞧!」當下,我很自私,我只想到自己,會往外送的病患,絕不會是好東西,彰化不能成為疫區。如果,我接受了,第一個罵我的,必然是醫院醫護人員;如果,疫情爆發了,彰化淪陷了,我豈對得起130萬彰化鄉親?判死刑也難謝罪。
我敢賭彰化沒有疫情,除了上述兩點:第一點,我掌控119的發燒病人,沒有一個具有旅遊史或接觸史;第二點,我圍堵境外移入病例,沒有經過我這一關,病患別想進入我彰化縣境,除非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親自下的命令。只怪那位科長,自己沒想到,應該要透過指揮官辦事。還有,另外的一點,彰化各鄉鎮衛生所的防疫人員,不僅能力好,學識豐富,且大家風雨同舟,和衷共濟,同心協力,把每一件通報案例,均疫調得相當清楚和透徹,讓當科長的我,心裡有譜,心中有數,瞎子吃湯圓,心裡有數,不是盲目的打賭,而是有定見的。我內向、自閉,不善交際,不會權謀,不會趨炎附勢,不會逢迎諂媚,唯一值得驕傲的,僅是奉公守法,堅守本份,腳踏實地,戮力從公罷了。
對不起,我過度虛捧自己了,回頭來說,醫院如何對第三個案例,進行遺體消毒。來到醫院負壓隔離病房區,說不緊張是騙人的,我忐忑不安,時不時地,無意識地,抬起右手,壓緊N95口罩金屬壓條,確認口罩有沒有密封,我也怕感染SARS啊!我站在30米外,看進負壓隔離病房,見裡頭有兩個人,一男一女,全副武裝,全套的防護裝備,戰戰兢兢,半絲不苟,應該是醫院合約禮儀社的人員。男的揹噴霧器,負責消毒遺體;女的用溼抹布,負責消毒病房桌椅和病床等。遺體不會只消毒一面,男的會動手,把半僵硬的遺體翻身,先仰臥,然後俯臥,前後噴灑消毒藥水,噴到死者衣服都濕了,那張死人臉和稻草般蓬亂的頭髮,也溼了,連床單也濕了,甚至滴到地板。
噴的什麽消毒水?我問身旁的醫院感控小姐,她說是漂白水,10000ppm的漂白水。自從民國87年,腸病毒疫情以來,大醫院均設有感染控制小組,由感染科主任擔任負責人,各種感控措施,相當專業,值得信賴。漂白水與來蘇水相較,何者效果較好?我非學者專家,我不予置評,但至少漂白水便宜多了,各超商都有賣。不單便宜的問題,後來疾管署的相關準則,也是採用漂白水,但濃度不同,後面再細談。台灣每年必發生的腸病毒疫情,以及三不五時,人口密集機構,偶而會爆發的諾羅病毒群聚感染,中央也是建議漂白水擦拭或噴灑消毒,濃度採用100-500ppm。若是諾羅病毒嘔吐物,則是5000ppm,特高濃度覆蓋消毒。
噴灑消毒水後,遺體不能直接用推車送出,消毒水或屍水會滴得到處都是,怎麼處理?裝進屍袋!不是一層屍袋,而是兩層屍袋。屍體入殮,一個人做不來,必須兩人同心協力,才能完成,男的消毒工人只一位,女的消毒工人不介入,沒有助手,他自作聰明,把兩件屍袋,先裡外套好,變成了一件,然後用半翻身的方式,屍體左邊先塞進屍袋,再一次半翻身,也將屍體右邊塞進屍袋,然後拉上拉鍊,完成屍袋入殮。接著,在屍袋外面噴灑消毒水,完成消毒手續,大功告成,再用推車送出。推車後面,跟隨著女消毒工,一邊用拖把拖地,一邊擦拭消毒水。此種裝屍袋方式有錯,不符合中央規劃的準則,後面再來細談。
我為何要來監督醫院消毒?我是否太閒了,閒得沒事幹,故意攬工作來做?我是否「看人吃米粉喊燒」、「扛轎不扛轎,管新娘放尿」,多管閒事?不能這麼說!在此烽火頭上,疫情吃緊情況下,事事小心為要,監督大型醫院消毒是有必要的,一方面,看醫院是否落實感染控制;另一方面,也觀摩醫院的作法,跟自己的作法有何差別?學人之長,補己之短,自己才能精進,也才能指導其他小型醫院。我用大型醫院的高標準,來指導小型醫院的低標準,不被當成神人看待才怪!小型醫院要佩服得五體投地:「科長!英明!」雖說是拾人牙慧,但偏偏我懂,你就是不懂!
SARS時期,風聲鶴唳,生靈塗炭,醫院封院、封館血淚教訓,讓部分醫療體系崩潰,以致後SARS時期,疾管署大刀闊斧,扭轉乾坤,極力推動醫院感染控制,不讓醫院成為疫病擴散的溫床,其中一大政策,就是指派大型醫院,如彰基、秀傳、部立彰化醫院等,辦理感控演練,而各小型醫院必須派感控人員,到場觀摩學習,再回自己醫院,在疾管科長和同仁監督下,重新操練一遍,務必讓防疫滴水不漏。不要小覷觀摩,觀摩必有成長,且能快速成長。
其實,除了監督醫院消毒,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溝通協調!何事?家屬和禮儀社喪葬費用談不攏,鬧成了僵局,遺體遲遲無法移出病房,院方氣極敗壞,把氣發在衛生局身上,打電話到衛生局抱怨,要衛生局盡快處理,否則投訴縣政府,要縣長室、人事室、政風室來處理。遺體消毒、入殮火化,是中央防疫政策,法律有明文規定,醫院喬不攏,應該拜託衛生局介入處理才對,竟然用怪罪的口吻,讓人不舒服。還好,我脾氣好,不跟著一般見識。
醫院電話不是我接的,可能雙方口氣不佳,各自把自己捧得很高,一方羽毛當令箭,另一方狐假虎威,才起了爭執,可說兩方電話禮儀不及格。為了息事寧人,不擴大爭端,把事情圓滿解決最重要,長官派我過去處理。我不節外生枝,我以「監督」醫院消毒的立場過去,「順便」處理家屬和禮儀社的僵局,絕口不提不舒服的耳傳之語。何為談不攏?家屬拿出喪葬明細表給我看,林林總總,羅列了一大堆項目,讓人眼花繚亂,總價剛好是10萬元。家屬不滿遺體消毒、運送、火化等,要價過高,簡直趁人之危,狠敲他人竹槓。
當我看到10萬元,我的直覺反應,我心裡馬上明白,真的是趁火打劫,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勒索搶錢。怎說?因內政部已有明確交辦,凡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死亡者,將發給10萬元慰問金,禮儀社得知此訊息,故開價正好10萬元。能說禮儀社獅子大開口嗎?也不盡然,遺體消毒和搬運工人,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如果不慎被感染了,人命關天,誰負得起這個責任?到底收費多少才算合理?各縣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有明文定價嗎?沒有!當然漫天要價了。定價是縣市政府民政處、生命禮儀管理處的責任,我衛生局豈能置喙?
我把家屬和禮儀社人員召集過來,在護理站內小辦公室坐下,表明自己是衛生局疾管科長,代表官方,請雙方再協調。我以中間人立場,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多話,只是靜觀。我口才不便給,沒有三寸不爛之舌,話多只會誤事,與事無補。最後,家屬選用較便宜的骨灰罈,省下5000元,禮儀社自動降價3000元,就以9萬2000元成交,打破僵局,解決雙方爭端,順利完成屍體消毒,入屍袋,和移出病房。
事情解決了,我可以回辦公室了吧?當然回衛生局,醫院不是好地方,人來人往,反是病原的溫床,久留無益。下午2點多,當我從大埔路巷弄,走路回到衛生局,預備踏上衛生局大門台階時,突然長官們出現了,我正雀躍自己完成使命,以為長官準備讚賞我凱旋回來,我可以意氣風發地,走進我疾管科辦公室,然後好整以暇地,吃我那冷掉的便當呢!沒想到,長官們叫住我,把我擋在階梯下:「吳科長!你接觸了SARS病人,怕身上帶有病毒,不要進辦公室,你直接回家!」我哪有接觸病人?我跟屍體保持30米距離啊!長官說的算,沉默寡言的我,也不想辯駁,就請疾管科同仁,幫我打包,也讓我把便當帶回去。我餓著肚子,沒機會吃便當,回家後,幾近餿掉的便當,只能當廚餘倒掉。
20年公職生涯,我只會早到,不曾早退,反而多的是晚退,而這一天,我竟然早退了,唯一的一次,深覺遺憾,好像自己不夠認真,不夠堅持,沒拿到公職生涯的全勤獎章。這是自己的幻想,公務員並沒有全勤獎章。很傷腦筋,我有點自閉,一絲不苟,喜愛無謂的堅持,喜歡從一而終,喜歡從頭至尾。堅持讓我舒服,堅持讓我有成就感,我還真的有病,無謂堅持的毛病。
我有順利回家嗎?沒有!早退還真不習慣,好像無所事事的無賴。我原本不認為自己有風險,還自信滿滿的,「安啦!沒事!」沒想到長官這一說,我的自信馬上崩潰了。我與屍體保持30米距離,人已死,不再呼吸、哈氣,也不會咳嗽、打噴嚏,SARS病毒如何上我身?或許,長官們認為醫院瀰漫病毒,我進出醫院,尤其跑去負壓隔離病房,難保有病毒上身的風險。我越想越擔心,我豈非把病毒帶回家?我自己沒關係,但害了妻小才嚴重!我沒處去,只能上車回家,我大開車窗,讓空氣流通,把病毒衝飛。來到中正路、中山路交叉口,在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彰化工務段,我將車子停在路邊,關閉門窗,酷暑天,大太陽底下曬太陽,車內溫度應該接近60度吧。我流了滿身大汗,全身濕透,希望把病毒悶死或熱死。經過30分鐘,我才重新開車回家。這種車內洗三溫暖,有趣,是人生大體驗,還真的終生難忘呢!
類似病例、可能病例致死者,後來都有拿到10萬元慰問金,至於確定病例致死者,也是拿到10萬元慰問金,不過,似乎有爭議,有少部分人拿了1000萬元慰問金。我猜,會不會是包括了公務員撫卹金?92年7月6日,大紀元有如下新聞報導: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此日,邀請SARS受害家屬召開「從SARS疫情看人命價值」記者會。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台灣有84人因SARS死亡,其中7名醫護人員,獲得比較合理的賠償金1000萬元,其他77人則只有10萬元慰問金,差距高達100倍,人命等價,卻理賠不公。程仁宏表示,SARS屬於重大災難,也是人為疏失,消基會將朝「一目標、二階段」,為受害家屬爭取權益。
「一目標」是指合理賠償機制。「二階段」則是,首先,要求政府比照921大地震,發給每位死者家屬200萬慰問金;再來,依感染地點不同,在公立醫院感染者,協助家屬聲請國家賠償,若是私立醫院感染者,則根據民法和消保法,提出「選定當事人訴訟」或「團體訴訟」。據消基會副秘書長謝天仁表示,由於團體訴訟須要20人以上委託,時間、程序都比較緩慢,消基會可能優先考慮以一人為代表,提出選定當事人訴訟,這項訴訟預計今天起46天內提出。
我不知道此案後續發展如何,你知道嗎?你對「人命等價,卻理賠不公」有何看法?你對「比照921大地震,發200萬慰問金」有何看法?一百個人有一百個看法,一萬個人有一萬個看法,此牽涉法律專業,我無力置評,再如何爭論,也難有眾人都接受的辦法。但我要感謝的,所有在SARS期間,遭受損失、傷害,甚至死亡者,你們都是台灣的英雄,你們的犧牲奉獻,造就了17年後,台灣武漢肺炎防疫的偉大成功,感恩!天人永隔者,就請安息吧。
現在,回頭來說關於屍體消毒。前述,第一個案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民國89年屍體解剖;第二個案例,鉤端螺旋體病,民國91年屍體解剖,均由我執行消毒工作。第三個案例,疑似SARS病例,民國92年遺體消毒,由醫院在病房內執行。當年這三次遺體消毒,符合現今的準則嗎?我分三點來檢討。
第一點檢討,穿著個人防護衣。依據感染管制相關規定,執行臨終護理、終末消毒、屍體運送、病理解剖及入殮過程,都必須穿著全套個人防護衣。上述三次屍體消毒工作,均有符合現今的準則,且均戴雙層的手套。唯一不符合的,89、91年那兩次屍體解剖,沒有N95口罩,我僅配戴一般的外科口罩,保護效果明顯遜色,此點必須改進。
第二點檢討,消毒水種類和濃度。依據「疑似傳染病死亡病理解剖作業參考手冊」,除非低度或無傳染危險,不消毒外,其餘的中度傳染危險、高度傳染危險、極度傳染危險和疑似傳染病(比照高度傳染危險)等,均須要消毒,消毒採用5%濃度的漂白水。我兩次屍體解剖,均採用來蘇水,不符合現今準則,必須改進。醫院的屍體消毒,也採用漂白水,符合現今準則,但濃度不符合,醫院漂白水有被稀釋,濃度僅有10000ppm,濃度明顯不夠。
何謂ppm(part per million)?意指百萬分裡的部分,1ppm指百萬分之1,2ppm指百萬分之2,10000指百萬分之10000。市售漂白水濃度大抵5%,5%是多少ppm?5%用分數5/100來表示,分子是5,分母是100,當分子和分母各乘以10000,則分子是50000,分母是1000000,換算成ppm,5%就是50000ppm。醫院漂白水濃度僅有它的五分之一,濃度顯然不夠。所以,屍體消毒時,該用原汁原味的5%濃度漂白水,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再稀釋。
關於生物安全等級(biossfty level,簡稱BSL),分成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和第四級共四種,這是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的分類,台灣也有類似的分類,如前述,可以互相對應,詳細說明如下。
1.生物安全等級第一級(BSL1),相當於低度或無傳染危險:不會導致健康成人生病的病原,如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2.生物安全等級第二級(BSL2),相當於中度傳染危險:經皮膚傷口、食入或黏膜傳染,很少導致嚴重疾病,且通常有預防及治療方法的病原,如志賀菌、淋病雙球菌、梅毒螺旋體菌、阿米巴原蟲、一般流行性感冒病毒、腮腺炎病毒、德國麻疹病毒。
3.生物安全等級第三級(BSL3),相當於高度傳染危險:經呼吸道傳染,可導致重症或致命,但可能有預防及治療方法的病原,如多重抗藥性結核分枝桿菌、炭疽桿菌、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日本腦炎病毒、漢他病毒等。
4.生物安全等級第四級(BSL4),相當於極度傳染危險:經呼吸道或不明傳染途徑傳染,極度致命和危險,且通常無預防或治療方法的病原,如伊波拉病毒、馬堡病毒等。
台灣的「傳染危險」等級,參考國外的「生物安全」等級,可以互通,一目了然,容易理解,大抵可以讓人知道為何如此分類,可惜的是,台灣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定傳染病分類,從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以致其他類,我當了近20年防疫人員,加上已退休4年,至今,我學識不足,能力不足,仍搞不清楚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是如何劃分的。至於你,此部分太專業了,事業有專攻,應該也搞不懂,暫且看過就算了,不用斤斤計較,太追根究柢,跟太堅持都是毛病。
第三點檢討,使用屍袋。除了低度或無傳染危險,不必使用屍袋外,其他傳染危險等級,都要使用屍袋,且要使用兩個屍袋。我兩次屍體解剖,連一個屍袋也沒用,更別說使用兩個屍袋,這不符合現今準則,必須改進。至於醫院呢?遺體消毒後有使用屍袋,也使用了兩個屍袋,進步很多,值得誇讚。武漢肺炎狂風驟雨中,新聞報導裡,可以看到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的屍體,也都包覆屍袋。對疫病的防治,屍袋確實有其須要,但看那屍袋,讓人感傷,人死後,不僅是臭皮囊,根本就是垃圾,因屍袋太像垃圾袋了。屍袋外觀,是否改變一下,不要一成不變,黑不溜丟的?加點色彩或圖案怎樣?人死了,總給點尊嚴吧。
醫院雖然使用兩個屍袋,但使用方法錯誤,不符合現今準則,準則是分兩次,將屍體裝進屍袋,每一層屍袋裝封後,都要上下左右全面消毒。第一層屍袋要全面消毒,第二層屍袋也要全面消毒,不該兩個屍袋重疊後,再一次裝進屍體。另外,醫院使用的屍袋太簡陋了,僅是一般的屍袋而已,現今準則要求的是氣密式,且具有HEPA濾網之生物安全防護用屍袋,同時屍袋內,必須具備吸附體液或血水的襯墊,或填塞能吸收體液或血水的物料。
很專業,很厲害,也很奢侈,很高規格的標準!後SARS時期,因應新型流感,各縣市衛生局怕疫情爆發,死人無數,所預先採購的屍袋,多者上千個,少者數百個,但僅是一般裝屍體的屍袋而已,不具生物安全防護作用!疾管署是否統一採購,然後分送各縣市衛生局?這種高標的屍袋,價昂,也不容易買到,只能靠國家力量,向國外招標購買。現今,武漢肺炎就用得上了。(110年1月13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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