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六十一)夫妻財產拆差額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杜甫:「風急天高猿嘯哀,渚清沙白鳥飛廻。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萬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獨登台。艱難苦恨繁雪鬢,潦倒新停濁酒杯。」
茶室女看到老同學,有如看到親人,拋下顏面,不顧一切,奔上前去,抱著老同學痛哭失聲,那淒厲的哭聲,比死了父母還淒慘,比當年胎死腹中,還更加淒慘百倍,可見她所遭遇的委屈和痛苦,不知有多嚴重,簡直肝腦塗地!茶室女邊抽泣,邊哽咽地,把幾年來的苦楚,原原本本,全說給同學聽。同是女人,能感同身受,害得同學受到感染,也跟著淚流滿面,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就連在側旁聽的同學父母,也跟著眼眶泛紅,頻頻摘下老花眼鏡,拭著淚水。
法律人的法學知識和修養,就是了得,同學應該經歷過甚多傷害訴訟。她讓兩個孩子留下來,由自己父母照顧,然後,帶著茶室女,到三民路某家地區醫院,掛門診,請醫師開具驗傷診斷證明書,以備不時之需。同學為何帶著她去醫院開驗傷單,而非鄰近的小診所?民生國小旁的長壽街,有如醫院街,小診所可多呢,不僅有兒科、內科,也有骨科和外科呢!問得好,這可是有大學問的!診斷證明書,分甲種和乙種兩類,甲種診斷證明書適用於訴訟,收費較高,要價500元至1000元,甚至更高。乙種診斷證明書不適用於訴訟,僅用於學生請假、勞工休假,或申請保險理賠用,收費較低,約100元至200元上下。
診所醫師人力不足,大抵僅有一位醫師,若被法官傳喚出庭作證,門診必然開天窗,沒有醫師看診,診所只能暫時關門了,每關一個診次,診所的損失會數千,甚至上萬元。傳喚醫師出庭的費用是多少?依距離遠近,法院只給個200元、300元,或許少些或多些,大概比火車或公車車資,還多一些,此等費用豈能彌補關門的損失?當然是得不償失!所以,診所醫師只會開乙種診斷證明書,絕不開甲種診斷證明書,且在診斷證明書上,鄭重其事地,蓋上紅色大印章「訴訟無用」!不僅別人,咱家診所,也是如此規範,病患表明要開訴訟用的驗傷單,我們一定轉介病患去醫院開,我們不惹這個麻煩,也不蹚這個渾水,主要是醫師人力不足。
其實,「訴訟無用」四個大字,這是鴕鳥心態,醫師自欺欺人,法律上無此規定,管你甲種或乙種診斷證明書,只要是醫師開的,就具有法律效益,法官照樣可以,傳喚醫師出庭應訊或作證。遇到這種情形,診所醫師肯定啞巴吃黃蓮,幹譙到下巴要掉下來。這表示病患欺騙醫師,拿非訴訟用的乙種診斷證明書,卻行訴訟之實!這不僅誠信不足,還涉嫌欺騙,醫師可以告病患欺騙或詐欺嗎?這種誠信不足的人,法官應該明鑑,明察秋毫,訴訟絕不讓他贏!
民國82、83年,我在醫院當臨床醫師,有位車禍患者,沒有半點外傷,僅主訴頭痛和頭暈,自稱有腦震盪,要求住院,住院期間一切正常,吃喝拉撒睡,好得很。住院一週後,開具住院診斷證明書,然後出院。後來,法院傳喚我出庭作證,原來,患者拿了住院診斷證明書,上法院訴訟,獅子大開口,要求對方大筆賠償金,以致鬧上法庭。病患只花100元,就拿了診斷證明書,卻害我彰化員林兩地,花了一個上午,往返奔跑地方法院,我是舟車勞頓,醫院則少了一名醫師人力,是不對等的得不償失!
離開醫院門口,回家的路上,同學很不捨,哽咽地告訴茶室女:「同學一場,看妳這麼辛苦,我豈能置之度外?我會儘量幫妳,妳請放心,我會一步步告訴妳,路要怎麼走。」茶室女知道有了依靠,忍不住感恩戴德,顧不得走在騎樓邊,再次抱著同學放聲大哭,也害得同學陪著掉眼淚。當一個人落難,窮途末日,舉目無親,無依無靠,孤獨無告,不知所從時,最須要的,就是這種會拉人一把的貴人。能成為他人的貴人,是榮幸的,也是必有福報的。
茶室女一家3口,沒有去處,先安頓在同學家,等找到了房子,再搬出去住。首先,孩子教育最重要,大兒子正唸國小一年級,不能中輟,必須趕快辦理轉學手續。同學的父母,均國小老師退休;同學未婚,仍跟父母同住,但已有要好的,且論及婚嫁的男朋友;同學上面有兩位哥哥,均已結婚,各組家庭,分別在北部工作,一位也是國小老師,另一位則是科技工程師,都難得回家一趟,父母含飴弄孫的機會極少。兩位已退休的老人家,看到這對可愛又惹人憐的小兄妹,喜歡得很,一人牽一個,愛不釋手。
當聽到要幫小哥哥辦理轉學手續,老爺爺自告奮勇,拿了相關證件,騎著腳踏車,載著小哥哥,先往戶政事務所辦戶口,再往中山國小辦轉學。中山國小和民生國小,都在市區,離火車站都不遠,走路可到,此外,此兩國小,彼此距離也不遠。往後的日子,老爺爺樂得每天載小哥哥上下學。隔年,小妹妹7歲了,進入民生國小,老爺爺也樂得每天牽著小手,陪小妹妹上下學。當年,中山國小是男校,不收女生;民生國小是女校,不收男生,以致,兩人分別就讀不同的國小。
茶室女的那雙兒女,可愛又漂亮,原本就聰明伶俐,由於兩老人家,把他們當自己的孫子般疼惜,兄妹兩更是鬼靈精地,撒嬌透頂,左一句「爺爺!我愛您!」右一句「奶奶!我愛您!」把兩老哄得心花怒放,眉開眼笑,樂得合不攏嘴,快樂賽神仙。後來,當茶室女晚上去茶室上班,都由兩老陪著小兄妹,一起做功課,也哄著他們睡覺。兄妹兩人,國小畢業後,陸續進入陽明國中唸書,當年,中山國小、民生國小和陽明國中,都是好學區,以至,兩人考上彰中和彰女,學業成績都是班上學霸,除了本身資質好以外,都是國小老師退休的兩老,幫他們打下良好的根基,應是有絕對性的直接關係。
民國40、50年代,台灣剛光復,民生凋敝,經濟尚未起飛,馬路車輛很少,我家2個男孩,都唸中山國小;我家4個女孩,都唸民生國小,我們都從火車站對面小西巷的住家,自己獨自走路上下學。但時光來到民國60、70年代,路上交通,車水馬龍,可繁雜了,尤其中山國小前的中山路,以及民生國小前的民生路,前者是縱貫公路,後者是道路要衝,車輛多到驚人,小朋友獨自上下學,太危險了,簡直羊入虎口,哪個家長會放心?必得大人接送才行。
民國62、63年,我唸醫學院,從台中搭客運回彰化,來到中山國小大門口,我國小母校,只見前面另一輛客運車,從中山路右轉光復路,車速有點快,轉彎有點快,突然來個緊急煞車,然而,一切都遲了,客運車撞上,同方向直行,預備過馬路的小女生,才國小3、4年級。客運司機挺慌張,匆匆忙忙衝下車,抱起軟趴趴,全身是血的小女生,相當怵目驚心。這可怕的一幕,至今仍常縈繞我腦際!會有此慘重死傷車禍,除了人的因素外,理論上,科學上,「內輪差」是主因。
何謂「內輪差」?大客車和大卡車轉彎時,內側前輪胎和內側後輪胎,所行經的軌跡有差距,內側後輪胎,明顯地,必然地,會向內側偏移,兩者軌跡間的距離差,即稱作「內輪差」,可能差上40、50公分,甚至100公分以上。影響內輪差的因素有二:一者,車軸軸距越長,也就是車身越長,內輪差會越大。二者,轉彎角度越大,也就是迴轉半徑越小時,內輪差也會越大。當你站在路邊,等候大客車轉彎時,要很小心,千萬別只顧玩手機,內側前輪胎沒撞到你,但內側後輪胎卻可能壓死你!除了行人要注意外,奉勸大客車、大卡車司機們,自己要比行人更注意,否則,你一輩子完了,因一條冤死靈魂,永遠掛在你腦海裡。
如預料的,小哥哥重新入學後,不到一個月,那群黑道小弟,17、18歲不到的小混混,又找上門了,來到茶室女的租屋處。同學巧安排,請君入甕,正中下懷,茶室女租屋處,雖位於陰暗的小巷弄內,卻是特別挑選的,離同學住家不到兩百米,離民生派出所更近,還不到一百米,當黑道小弟,吼聲叫囂,胡亂摔桌椅,正掄起拳頭,預備打人時,警方已派一群警員到場,緊接著,同學也趕了過來。別看黑道小弟,平時膽大包天,打打殺殺,殺人放火,逞兇鬪狠的,當看到警方,有如老鼠看到貓,全身發抖,嚇得尿濕褲子,雙腿一軟,全乖乖地跪了下去。
兩名警員押著一個黑道小弟,一個抓後衣領,一個抓褲頭,連拖帶拉,4名黑道小弟,全送進派出所,逐一拍照、壓指紋、作筆錄。同學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委託人,拿出先前的驗傷單,控告黑道小弟傷害,把人打得鼻青臉腫,也控告黑道小弟恐嚇,要把良家婦女賣入火坑,要把小哥哥剖腹賣器官,要把小妹妹賣進妓女戶。警方製作筆錄時,鄭重其事,特別全程錄影錄音,問案也特別仔細,不留情面,威武、肅穆又嚴厲,偶而,還會激動拍桌,怒目相視!場景有如,宋朝包拯在開封府問案,犯人豈能不嚇得屁滾尿流?眾警員,把案子辦得一絲不苟,穩當又妥適,讓人欽佩又感動,再次證明,警察是人民的保姆!
警方為何如此賣力和配合?原因很簡單,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原來,同學那位論及婚嫁的男朋友,是同校法律系的學長,考上律師執照,也考上高考,目前任職縣府法制室,擔任副處長職位,當他知道此事後,義憤填膺,認定黑道欺人太甚,壞人應該嚴懲,於是,一通電話,打進警察局局長室,請局長關心此事;另一通電話,打進民生派出所所長室,請所長多關心此案。縣府高階主管打的電話,誰敢不賣帳?這是合情合理的關心,不是關說,尤其是嚴懲壞人,眾人更是同仇敵愾。經此內部運作,負責問筆錄的警員,不敢輕忽,也不敢馬虎,依照長官指示,徹底落實,依程序進行。
警員惡狠狠地下馬威,「你們是暴力討債集團嗎?幕後指使者是誰?總共有幾人?成立了幾年?」黑道小弟怕講錯話,被老大修理,個個有如寒蟬,囁囁嚅嚅,吞吞吐吐,欲説不說的,警員不耐煩,猛拍桌子,大聲發飆。為了方便拍桌威嚇,警方桌子絕不放玻璃桌墊,以免玻璃破碎,割傷自己手掌。我公職期間,在衛生局,曾有兩位二級主管,為了某件公事,各有看法,各持己見,僵持不下,其中一位憤而拍桌,導致玻璃桌墊破碎,手受傷,血流如注,緊急送醫呢!如此看來,不僅警方,連衛生局也要下令,禁止使用玻璃桌墊喔。
一個帶頭的黑道小弟,全身多處刺青的,有獅子,也有老虎,不得不出面講話,「我們不是討債集團,更不是暴力集團,我們是某某財務顧問公司,負責現金流通和管理的...。」警員很不客氣,大聲謾罵:「你娘卡好!騙鬼又騙肖!啥顧問公司?啥現金管理?騙人不打草稿,根本是暴力討債集團!」警員要嚇唬犯人,也會知分寸,任何「幹」、「幹你娘」、「賽你娘」等幹譙的話,絕不會輕易出口,以免被犯人反咬一口,告警察「公然侮辱」!
問一件筆錄,從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性別、籍貫、學經歷、職業,以至犯案目的、犯案地點、犯案情節、犯案經過、犯案後果,也調查以前是否有犯案紀錄等等,至少花上半個小時,尤其整人式的問話,反復詢問,前後對質,交叉比對,以致4個黑道小弟,共花了兩、三個小時,有如間接拘留。預備放他們離去前,警員特別交代4人,三天後,請他們老大主動到案,也一起過來派出所,進行筆錄調查,如果,拒絕出席,警方將不客氣,跨縣市出面拘提。
茶室女看到黑道小弟衝進家來,大聲幹譙,大力甩門,翻桌摔椅的,嚇得要命,抱著兩個孩子,躲到牆角,全身直顫抖,不知如何是好,直擔心又會被打得鼻青臉腫!沒想到兩通電話,警察來了,同學也來了,整個情勢全面翻轉,主客易位,黑道小弟成了階下囚,有如鬪敗的公雞,軟趴趴地,低著頭,唯唯諾諾地,被帶往派出所。想起以前,孤軍奮戰,沒有外援,以致被黑道欺凌,沒了安全感,不禁悲從中來,感慨萬千,怪罪自己笨,笨到不會找同學幫忙。
等黑道離開派出所後,茶室女牽著同學的手,感激涕零,說不完的感謝。回巷弄家的路上,茶室女問同學,丈夫欠下的債務,且都是賭債,做妻子的有責任要還嗎?大哉問!關於「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是民法相當大的議題,也是很有爭議的議題,被詬病多年,也討論多年,始終難以圓滿解決。依民法立法精神,欲保護弱者,避免家庭分崩離析,是可以不用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的,但一些討債公司或銀行,懂得門路,會旁門左道,透過迂迴的法律手段,向法院申請宣告欠債夫妻,適用於分別財產制,然後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以進行代位求償。
何為「分別財產制」?以及延伸出來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此牽涉民法的「夫妻財產制」,相當複雜,非律師等相關專業人員,肯定不懂,但為了個人權益,你不懂也要懂!你可能會說:「我不賭博,也不投資,更不投機,有一分錢,做一分事,我夫妻倆不會欠債,管它啥財產制?管它啥財產差額分配?」你大錯特錯,不單是欠債問題,還包括遺產稅問題,也都關聯到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詳細內容,後面會提到。你可能有研究,或許會說:「我不會負債,也不會有遺產稅的問題,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我總資產沒超過1200萬元,不須繳交遺產稅,百無煩惱。」說的是,那下面討論,你可略過。
夫妻財產制分兩種:分別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結婚前或結婚後,雙方以書面契約,擇其一種,作為夫妻間財產的管理方式。一般,會簽訂書面契約的,都採行分別財產制,不會去採行法定財產制,因民法有規定,沒有簽訂書面契約的,法律自動認定屬於法定財產制。所謂分別財產制,原本屬於老公的,就是老公的;原本屬於老婆的,就是老婆的,一旦離婚,各拿走各的,一清二楚,簡單又單純,沒有後續財產分配問題。所謂法定財產制,就是共同財產制,財產是夫妻雙方共有的,當出現離婚等狀況時,一刀兩斷,形同陌路,永不往來,自然出現,財產如何重新分配的問題。
夫妻財產如何從新分配?怎麼分配?其計算公式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民法有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並不包括在婚後財產內。舉例如下:假設,一對夫妻,採用法定財產制,夫這方,扣除負債,剩餘財產僅200萬元;妻這方,扣除負債,剩餘財產共1000萬元,當雙方離異、一方死亡或更改為分別財產制時,夫這方,則可向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怎麼分配?差額平均分配。(1000萬元-200萬元)÷2=400萬元,差額是400萬元,妻要給夫400萬元,然後,夫變成600萬元,妻也是600萬元,兩人財產一樣,都是總財產的一半。假設,夫向私人或銀行借貸500萬元,進行股票投資,結果行情走空,不僅200萬元賠光了,還負債500萬元,怎麼辦?討債公司和銀行不是省油的燈,會向法院申請宣告欠債夫妻,適用於分別財產制,然後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進行代位求償。妻財產仍是1000萬元,(1000萬元-0元)÷2=500萬元,討債公司或銀行,將代表夫方,從妻方取得500萬元的債權。這就是變相的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
因民法有此漏洞,討債公司和銀行,會採迂迴戰術,取得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的目的,以致民法的精神蕩然無存,成了無三曉路用的空泛之詞。此漏洞,直到民國101年11月22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決定,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該為夫妻專屬權利,被欠債的討債公司或銀行,所謂的債權人,不能使用「代位求償」的手段,向欠債的配偶,所謂的債務人,追討欠債;並增訂溯及既往條款,仍在打官司的欠債夫妻,可以適用新法。後來,此新法正式於年底公告施行。
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人皆有惻隱之心,本同情弱者的立場,不讓人屋漏偏逢連夜雨,不至於生活貧困,三餐不繼,窮困潦倒,此修法讓眾人額手稱慶,大聲讚賞立法機關,苦民所苦,解民所苦,「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真的是這樣嗎?別做夢了!天下沒有這麼好康的事!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無恨月長圓,人生永遠是坎坷的,永遠是不如意的,所謂的「魔道消長」嘛,魔仍有辦法變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有如孫悟空72變!怎麼變法?簡單到不行,只須施個小技巧,增加幾個字,簽名蓋章,就完全改觀了!怎麼改觀?把配偶納人「連帶保證人」,一切OK!有如孫悟空,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就是要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唉!悲哀的世間苦人多!
為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跟遺產稅有關?這不是個人胡思亂想,隨意造謠的東西,而是民法有明文規定的,只是大部分人不知,放棄了自己的權益。舉例說明如下:夫妻雙方,關於夫妻財產制,沒有簽署任何書面契約,自然地,官方認定兩人屬於法定財產制,婚姻期間,兩人財產是共有的。假設,夫是主要掌權者,名下財產共有5000萬元,妻只有1000萬元,有一天,夫主動脈破裂死亡,妻不懂得節稅,依照一般程序申報遺產稅,5000萬元-1200萬元(免稅額)=3800萬元,5000萬元以下稅率是10%,3800萬元×10%=380萬元,妻要繳交380萬元遺產稅。以下順便說明,如果淨遺產5000萬元至1億元,遺產稅率是15%;若淨遺產是1億元以上,遺產稅率則是20%。
假設,有專業人士指導,妻懂得節稅,她向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夫剩餘財產減去妻剩餘財產,再除以二,即是兩人差額,(5000萬元-1000萬元)÷2=2000萬元,5000萬元扣除2000萬元差額,再扣除1200萬元免稅額,夫的淨遺產僅剩1800萬元,1800萬元×10%=180萬元,原本要繳交380萬元的遺產稅,經此節稅後,僅須繳交180萬元,整整節省了200萬元遺產稅。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會節稅那200萬元嗎?還是天下為公,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乾脆奉獻給國家,充實國庫去?
茶室女的同學,法律的專業人士,她告訴茶室女:「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法外問題,也就是黑社會問題!如果能採用法律行動,反而是小事一樁,妳身無分文,名下全無恆產,即使夫債妻還,妳也沒錢可還,皮連在妳身上,怎麼還?法院也不會判妳入監服刑,有何擔憂?可說老娘天不怕,地也不怕耶!然而,對方是採用暴力的方式,沒完沒了地,強力逼迫討債,才是難以面對的問題!」討債集團向法院申請宣告,茶室女夫妻適用分別財產制,然後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進行代位求償有用嗎?沒用!茶室女兩手空空,兩個孩子都吃不飽了,哪來錢還債?但把人打得鼻青臉腫,把男孩抓去賣器官,把女孩抓去賣淫,把大人推入火坑,才是讓人害怕的。
彰化鄰近某縣市衛生局,某鄉鎮衛生所,某名工友,品行不端,常冒稱衛生所主任,在外吃喝嫖賭,不時與女人同進同出,同居在一起,棄家庭於不顧,後來,欠了不少賭債等,還不起債,債權人不服,收集憑據,告上法院,後來,法院判決出爐,以公家薪水抵債,以致,每逢月初發薪日,衛生所兼任會計,會執行扣薪抵債的帳冊流程,還真的辛苦。法院不出情理法,扣薪抵債不是薪水全扣,而是扣一半薪水而已,總要讓人有口飯吃,否則,豈非逼人於死地?依據法律規定,要被逼扣薪抵債的是,那位無三曉路用的濫男人,而非配偶這一方,縱然茶室女往後有了工作,有了薪水,也不會被扣薪抵債的,但是,黑道用暴力,法律管得到嗎?法律能照拂到每個人嗎?還真管不到!今日,眾人嘴巴的順口溜,賺錢三大行業:第一摻政治、第二起廟寺、第三做兄弟,做兄弟還真的賺大錢,法律只能徒呼負負呢!
既然遇上暴力討債集團,走法律途徑,徒勞無效,茶室女的同學能幫什麽忙?不要太早論斷,繼續往下看,後面會提到。說到夫債妻還,同學問她:「妳跟妳先生離婚了嗎?」10年前,黑道逼債,茶室女的老公,多次被黑道堵到,被打得鼻青臉腫,雙手指頭斷了好幾根,肋骨也斷了好幾根,尤其,雙親自撞圳溝死亡,失去了依靠,早嚇得南北逃竄,躲的不知去向,生死不明,有如人間蒸發。茶室女說:「人躲得無影無蹤,人沒回來,也見不到人,怎麼辦離婚手續?再說,那死沒良心,無三曉路用的濫男人,他豈會同意離婚?我都不敢想!」
為了躲債,逃命天涯,躲去海角,這種人還真不少,在我門診,還真的遇上幾個。早期,沒有健保,生病了,跑去醫療院所就醫,沒有網路連線,找人真的困難,簡直從人間消失。民國84年,有了健保,吃五穀雜糧的,總難免生病,必得上醫院就醫,就得暴露行蹤,難保黑道找上門。我舉一個,有健保卻不敢就醫的例子,上個月,我門診有一名病患,40歲上下男子,嗜賭成性,有糖尿病痼疾,他怕黑道追殺,在外縣市躲債,躲得很隱秘,從不外出,不敢回家,也不敢現身,更不敢就醫,欲拿糖尿病慢性病處方箋,該怎麼辦?他拜託他阿母,拿健保卡來我診間拿藥。病患已半年以上,未檢查血糖和糖化血色素,我請她聯絡,找兒子過來抽血檢查。
病患的阿母,是一個老阿嬤,鄉下人,皮膚黎黑,身材佝僂,老態龍鍾,接近70高齡,年紀跟我相仿,她吱吱嗚嗚,欲言又止,也欲言還休,直說孩子在外縣市工作,日夜加班,忙得無法親自來拿藥,請醫師通融。我不斷催促,請兒子過來,老阿嬤不動聲色,堅持不走,一定要拿到慢性病處方箋,一次拿一個月的藥,連續拿三個月。我真的很為難,很苦惱地說:「已有好幾個月沒驗糖化血色素了,不知糖尿病控制得如何?我開藥開得手軟,也良心不安啊!而且,這是違反健保署規定的,我會被懲處的,你不要害得我醫師執照被吊銷,當不了醫師喔!」
兩人堅持著,最後,老阿嬤竟然站起來,淚眼汪汪地,往地上一跪,要向我磕頭祈求,我嚇了一跳,雖然我也70高齡了,我何德何能讓老人家向我下跪?我盡快站了起來,我承受不起。說時遲,當時快,年輕的跟診護士反應快,扶著老阿嬤,不讓她下跪,好言相勸,請她站起來。老阿嬤重新坐下後,哽咽地說起故事。她說,她老公早夭,僅有這個獨生兒子,教養不好,自小好賭,沉迷賭博,任何賭都上癮,結婚生子後,賭到傾家蕩產,老婆離家出走,三個孫子都是她打零工,含辛茹苦,拉拔長大的。
她說,小叔有情有義,捨不得親侄子,已死大哥唯一的命根子,被黑道逼債,被黑道追殺,每次賭博欠了賭債,都是她小叔出面,跟對方周旋,討價還價,拿錢還賭債,如此反復,已歷經了4、5次,自己也不是很有錢,還不是祖先留下來的幾分薄田,省吃儉用地,仍從口袋掏出錢來,陸續掏出的現金,少說有300萬元,害得小叔夫婦,鬧得幾乎要離婚。然而,這次婁子捅大了,賭債竟然高達1500萬元,簡直是天文數字,明顯被人設局,中了他人圈套。叔叔氣得要命,幾乎要吐血,再也不管了。扶不起的阿斗,再怎麼扶,也是阿斗!他累了,他不想管了,也真的管不了。
她繼續說,還不了賭債,黑道逼得緊,黑道放話,要砍兒子一隻手和一隻腳,兒子嚇死了,連夜離家,躲債逃命去,再也不敢回來。躲了一年多,罹病多年的糖尿病惡化,沒有藥物控制,體重急劇下降,至少瘦了20公斤,瘦到不成人形,只得電話聯絡,請阿母幫忙拿藥,再託人送來給他。如此幾個月,病情沒繼續惡化,卻也沒好轉,命在旦夕,早晚天人永隔。阿母不捨,只好親自前往小叔家,下跪哭求小叔救命!唉!夾在老婆和大嫂之間,他可苦了,答應或不答應,都是兩難,怎麼辦!最後,在老婆歇斯底里,一哭二鬧三上吊下,他不得不答應了下來。
小叔為人太偉大了,親情重於一切,讓人感激涕零,後人要替他立牌坊,或建祠堂紀念了!他顧不得老婆,硬著頭皮出面,請同是黑道的朋友幫忙,找黑道斡旋,希望黑道高抬貴手,能以三折還賭債,三折就是450萬元,也是龐大的數字,肯定要賣房產了,但黑道拒絕,表明全天下無此行情。往後兩、三個月,不斷往返斡旋,討價還價的結果,他希望以五折定案,且分期付款方式還錢,但黑道的底線是六折,須一次付清,否則拉倒,大家走著瞧!協商失敗,卡在那裡,折數談不攏,五折是750萬元,六折是900萬元,相差150萬元,懸而未決,難以解決,小叔心急,當阿母的,必然心更急,但小叔還急著一樣,「錢從哪裡來?難道幾分薄田全賣了?」其實,我內心也急,但急的不一樣,「賭癮者,跟酒癮、毒癮一樣,豈是容易戒的?悲哀喔!這次1500萬元,下次可能是3000萬元喔!」老阿嬤說得聲淚俱下,我能不開出慢性病處方箋嗎?
茶室女的同學繼續說:「難保妳老公,躲債期間又繼續負債,又把債務甩給妳,我建議妳,還是早點辦理離婚手續,免得夜長夢多,後患無窮。法律有相關規定,雙方不能好聚好散,無法進行協議離婚,只得上法院,訴請離婚。至於妳老公,為了躲債,離家出走,棄家庭於不顧,10年來,音訊全無,已經符合離婚的要件了。」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裁判離婚。如果夫妻雙方,沒辦法和平分手,只得請求法院作離婚判決,一旦法院判決准許當事人離婚,之後,將判決內容通知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將進行離婚登記,兩人就此一拍兩散,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
依照民法規定,對方有下列情形,可以上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如有上述兩情形,但你事前有同意、事後表示原諒、你知道這件事已經超過6個月、這件事已經發生超過2年,就不能再用此理由請求離婚)。三、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虐待者(包括身體上或精神上,不能忍受的痛苦)。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共同生活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110年9月7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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