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七十一)防制條例性交易

                                                      把酒言歡能幾回:(七十一)防制條例性交易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李商隱:「猿鳥猶疑畏簡書,風雲常為護儲胥。徒令上將揮神筆,終見降王走傳車。管樂有才元不忝,關張無命欲何如?他年錦里經祠廟,梁父吟成恨有餘!」

還債契約書怎麼簽?糟糕!難了!因牽涉金錢,須要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保證負債人如實還債,誰要來當茶室女的保證人?有人嗎?沒人!高中同學是律師,她是受委託人,屬見證人,不是保證人。至於那4位民意代表呢?也是見證人,不是保證人!保證人責任挺大的,是連帶保證的,當債務人還不出錢來,變成保證人要負責還錢!天下有這種傻瓜嗎?撇也要撇清,哪會主動當保證人,豈非自討苦吃?不就搬磚頭砸自己的腳?沒人願意當保證人,沒有保證人,契約書怎麼簽?

黑道大哥聽到沒有保證人,又再次暴跳如雷,額頭青筋再次暴漲,臉上大蜈蚣也再次大抖動,挺嚇人的!黑道大哥沒唸幾年書,最擅長的就是暴跳如雷,高中同學看在眼裡,忙祈禱他趕快腦溢血,死後一了百了!可惜,時候未到,他就是不會腦溢血。他高聲大叫:「幹!把你別裝肖仔!騙你別不識字啊!沒有保證人,沒有擔保人,如果對方不還錢,我找誰要錢去!幹!你別的錢是沙螺殼啊!你別的錢不是錢啊!我的錢豈非打水漂?幹!把你別當成憨大呆啊!」這是說在理上,再怎麼笨的人,必然要找保證人來保障自己,甚至,一個保證人不夠,還要多找幾位,兩位、三位不放心,四位、五位才放心呢!而且要財力雄厚的保證人,有路無厝的羅漢腳也沒用,才能保障自己的錢,不會石沉大海,不會化成灰燼,風吹得無影無蹤!

茶室女的前夫,離家出走超過3年,生死不明,說不定早成了路旁屍,也可能早成了山林溝壑遺骸呢!茶室女內心裡,還恨不得他早死早超生呢!誰能當她的保證人?公公和和婆婆可以嗎?怎可以?兩人骨頭早化成灰了!兩人對不肖子傷透腦筋,心灰意冷,萬念俱灰,早在幾年前,開車自撞鄉間圳溝,自殺死了,哪能當保證人?若是娘家父母或娘家弟妹呢?以茶室女的立場,她又不是白癡,怎會笨到請娘家人當保證人!撇都撇不乾淨了,逃都要逃得遠遠的,豈能要求親人,再蹚這個渾水,自陷泥淖呢?可以請高中同學當保證人嗎?茶室女沒有勇氣說出口,也沒有立場說出口,因事關重大,要負連帶賠償責任的,肯定沒人會蹚此泥淖啦。反過來說,高中同學是法律人,知道利害關係,當然,打死也不會去當保證人!完了!成了僵局了,要前功盡棄了,要功虧一簣了,怎麼辦才好?要如何化解?

說到保證人,不禁想起我阿公悽慘的教訓。據長輩說,在我阿爸年幼時,我阿公受外面女人誘拐,女人的妖媚和耳邊風,雙重襲擊下,竟然沒半絲防備心,迷迷糊糊地,替女人的表哥做保,表哥在觀音亭,今中華路開化寺,租了間大店面,從事南北貨買賣,而這位表哥的真實身份,是女人的姘頭。在兩人精心設計下,姘頭買空賣空,我家4分田地沒了,被抵押了,因女人和姘頭跑了,擔保人要負責賠償,阿公是擔保人,家財賠光了,我家從此一蹶不振,家徒四壁,幾乎成了破落戶,整個家族困死在小西巷內。我就是在小西巷出生和長大的,直到結婚那年,我31歲結婚,才搬離那破爛,下雨天,屋外下大雨,屋內也下小雨的的老家。

4分田地,憑空消失,多讓人痛心疾首啊!那4分田地,1分約300坪,總共1200坪,緊鄰今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旁,又名中山高速公路,目前地目是建地,正大興土木,蓋了整片3、4層樓的透天豪宅,我家早年田地,若留到今日,至少價值2、3億元呢!此處舊地名屬「莿桐腳」,故附近有完工沒多久,熱騰騰的彰化分局莿桐派出所,剛於民國110年10月29日上午,舉行辦公廳舍落成典禮,由縣長王惠美主持,副議長許原龍等各級民代共同剪綵。除了派出所,附近還有彰化果菜市場,又名彰化縣第二果菜運銷合作社,還挺繁華和熱鬧呢。前人沒有守住基業,後人莫可奈何,無此福氣,只能對空興嘆,徒呼負負!

我阿公因女人,敗光了家財,我阿嬤淚流滿面,捶胸頓足,氣憤不已,瞬間胸口鬱結,喘不上氣來,悲憤而死。我阿嬤死,我阿公續弦,是來自線西鄉的黃姓閨女,她沒生育,視我家幾個兄弟姐妹如寶貝孫,疼愛有加,讓我感恩至今。黃姓阿嬤,出自名門,娘家是大門大戶,與秀傳集團創辦人、醫界大老,曾任三屆立法委員的黃明和,是同一宗族的。黃明和的父親,黃秀傳,曾任線西鄉鄉長,我阿嬤跟他是同一屋簷下的家人,以堂姐弟互稱。至今,我一直想不通,我家沒有萬貫家財,我阿公甚且傾家蕩產,大戶人家女兒怎願當繼室,嫁給我阿公當接腳?不僅如此,日據時代,我阿公還領有鴉片煙牌,難保非毒癮個案?事有蹊蹺,未免太神奇了!我曾問過不少長輩,卻沒人能回答我的疑問。或許是緣份?也許是命中注定吧?

因縣府法制室副首長,高中同學論及婚嫁的未婚夫,有律師資格,也是背後軍師,多次事先電話請託,同是縣府成員,同領縣庫薪水的,派出所首長全心投入也是應該的,豈能莫不關心?不管法制室副首長層級高於派出所首長,即使是同層級,同事情誼上,總要幫這個忙,搏個人情,邀個功,他日好見面。當首長聽壁角,發現談判又出狀況,再度陷入僵局,他必須出馬,再次迎接挑戰了。他盡快地,又提著茶壺,不請自來,走進偵訊室,幫大家倒了一巡茶水,然後慢條斯理地講話。為何慢條斯理?因老國代老來重聽,講太快,聽不清,只有他是書香門第出身,傳統讀書人,明事理,辨是非,盼他能講句公道話,殺那黑道大哥的氣燄和無知,至少,也不要火上添柴,甚至火上添油呢。

派出所首長,操著蹩腳的台灣國語說:「我在基層,辛辛苦苦地幹了20幾年,如今,當上了派出所主管,月薪也才萬把元,不要說每月還債10萬元,即使連1萬元,我也還不起!除非全家大小勒緊腰帶,不吃、不喝、不穿!這可能嗎?一個弱女子,保證每月還債10萬元,怎可能?錢怎麼來?你們有去思考嗎?她為何有能力還債?她靠什麽本錢還債?要不要去瞭解?這要下多大的決心?這要付出多大的犧牲?一生的幸福毀於一旦呢!誰家沒有姐妹?誰家沒有女兒?我豈只感動,我還要一掬同情淚呢!」從事賣淫工作,是違法的,違反善良風俗,也是個人隱私,從事警務工作的警員,豈能方便說出口?靠什麽本錢還債?無須說破,當然是靠女人的本錢。他講完話,沒給結論,也沒給建言,再次提著茶壺,退出了偵訊室,保持公家清白和公正的立場,不給雙方任何的藉口和挑剔。

你是否會質疑?派出所首長月薪只有萬把元?怎可能這麼少?不要忘記背景時間,這是民國66、67年代,當年的薪資就是如此。不用懷疑啦!民國68年,我服預備軍官役,在左營海軍官校診療所,擔任少尉醫官,退伍前半年,我軍中的薪水是7000元。民國69年1月1日,退伍後4個多月,我考進彰基,擔任第一年住院外科醫師,前幾個月的薪水,也才9000元而已。說「考進」彰基,似乎有些誇大其辭,沒有口試,僅有面試,不!也不算面試,僅是面談,卻也被我「考上」了,因三人面試,錄取了兩位。當然,三人中,我能力一點也不特殊,我學歷一點也不強,甚至最弱的,但我有引薦人,我人生的貴人,在背後幫忙,我才能順利進入彰基。感恩啊!

整個偵訊室,瞬間安靜下來,連針掉到地上的聲音都聽得到,只有茶室女喃喃自語,她好像受到派出所首長的鼓勵,其實是說破嘴了,她就是要靠女人的本錢,賣淫還債!她淚流滿面,哽咽地述說:為了還賭債,1200萬元的賭債,她拋棄了一切,不顧顏面,不忌良家婦女尊嚴,名譽不要了,身體丟棄了,已跟某家茶室的老鴇,討價還價,正式談好了條件,過幾天就要去上班了。聽到去茶室賣淫,眾人沉默了,有人直搖頭,有人直點頭,不知搖頭為何意?不知點頭為何意?但眾人內心應是感慨,也是應許!「已經走刀山、下油鍋了,義無反顧,身體扒光光了,用賣身來還債了,還吹毛求疵什麽?什麽保證人?什麽擔保人?」眾人低頭不語,黑道大哥更加不敢說話了,再多說一句、半句,豈非被罵沒天良,專門欺侮婦道人家?

這家茶室在哪?離茶室女租屋處不遠,走民生路,往北,穿過三民路,過民生地下道十幾米,有一條大排水溝,寬約4、5米,故此地俗稱「過溝仔」,在水溝右手邊的南北兩側,有一大片低矮房子,櫛比鱗次聚在一塊,裡頭巷弄複雜,若沒有熟人帶路,還真會迷路呢!這容易藏污納垢的環境,就隱藏了一家茶室,因小姐多,年輕漂亮,任君挑選,且小姐服務親切,老鴇又長袖善舞,黑白兩道,公關做得好,事事順遂,以致,艷名在外,名聲遠播,生意興隆,門庭若市呢!每當黃昏時分,華燈初上,勞工模樣的年輕小夥子,人來人往,絡繹不絕,加上燈紅酒綠,燈火通明,有如辦廟會似的,喧囂不斷,熱鬧異常。這是昔日光景,今日已不復存在,因茶室沒了,熱鬧也跟著沒了,然而,一大片低矮房子,仍繼續存在著,沒隨著年代進步或繁華。

民生地下道,眾人朝拜,可非一般喔!彰化市區所有的道路或路口,以民生地下道最為著名,每年農曆3月23日媽祖誕辰,全民瘋媽祖的時節,民生地下道必成媒體矚目的焦點,彰化出名,全國知名,甚至名聲遠播國外!怎說?每年大甲媽祖南下進香遶境,經過民生地下道時,似乎已成傳統,必然發生大混戰,各方角頭兄弟,爭搶媽祖鑾轎,以致大打出手,必得警方派員保護,鑾轎才得繼續行程。民國108年,彰化警方出動320名警力,團團圍住鑾轎,才沒發生嚴重搶轎和鬥毆事件。據說,民國69年前後,媽祖鑾轎兩次被挾持,被地方角頭硬抬往八卦山呢!一般人相信,這是彰化地方角頭,向外界嗆聲,展示實力和氣勢的舞台!我個人認為,角頭兄弟爭搶鑾轎和鬥毆,若能轉換個角度,把圍觀的信眾和警察,一起融入,以大型舞台劇來呈現,會是一個超級大的亮點,必成世界觀光景點。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是台灣民間,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宗教盛事,且成為世界馳名的廟會大事,甚至與天主教徒梵諦岡聖誕彌撒、回教徒麥加朝聖,被Discovery探索頻道,併列為世界三大宗教盛世;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定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民國110年,大甲媽祖遶境,以承諾(I promise)為主題,於4月9日從大甲鎮瀾宮起駕,連續9天8夜,共經170座廟宇,於4月18日走完全程。4月9日起駕當晚8時起,首度以11種語言,將台灣大甲媽祖起駕盛況,向世界直播,可能觸及的區域,包括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日本、美國、沙烏地阿拉伯、泰國、菲律賓、韓國、印尼、加拿大、澳門、越南、俄羅斯、英國、澳洲等,預估可達億萬人收看。你看!大甲媽祖遶境可是世界盛事,民生地下道來場實況舞台劇,不也世界盛事?不輸巴西嘉年華呢!

其實,不用派出所首長說,黑道大哥早已如此揣測,女人家有辦法每月還10萬元,除非去賣淫!依暴力討債集團慣用手法,幾次要不到錢後,接著就是採蠻橫手段,把人捆綁,所謂的綁票,賣往妓女戶,強迫賣淫去!好理家在,是茶室女主動面對討債集團,否則,被綁去賣淫,孩子誰照顧?因自己找的茶室,不僅賣身條件好,且離家近,孩子多少能自己照顧。怎說離家近?民生派出所到民生地下道,近得很,不超過500米,過了民生地下道,拐入右手邊小巷弄,即是茶室了,而茶室女的租屋處,就在民生派出所附近,近到用走路的可以到達,所以,往後,茶室女都是走路上班,連腳踏車也省了。低調走路上班,神不知,鬼不覺,鄰居沒人知道,她到底上的什麽班。

民生地下道,火車橫跨其上,南北兩端各不同,南端,位於民生路和三民路交叉路口,緊鄰彰化火車站,屬前火車站範圍,人來人往,熙來攘往,車水馬龍,熱鬧和繁華是必然。但是,北端,是彰美路的起點,仍屬彰化市轄區,往前700、800米,才是和美鎮轄區,此處屬後火車站範圍。早年,僅隔個地下道,此「過溝仔」地段,尚未開發,有如荒郊野外,人煙稀少,冷冷清清,荒無人煙,公所少去整頓,警方少去關照,以致,有如貧民窟,藏污納垢,龍蛇雜處,反造就此茶室,廣受歡迎,口碑載道,一枝獨秀呢!但是,今日景觀,則與昔日大不相同,「過溝仔」整個區塊,自成一個社區,彰美路兩邊,餐飲商店林立,人潮洶湧,摩肩接踵,門庭若市,生意興隆,熱鬧滾滾呢!但茶室舊宅巷弄一帶,老舊社區,更新困難,沒能跟著開發,跟著熱鬧。

黑道大哥聽茶室女娓娓道來,僵硬場面開始緩解了,凶神惡煞般的臉孔,也逐漸鬆懈下來,青筋不再暴漲,臉上蜈蚣不再抖動,雨過天晴,太陽普照大地了。他惜香憐玉嗎?他悲天憫人嗎?都不是!他關心的,僅有金錢。關於還債契約書保證人問題,他百分百放心了,因這家茶室的老闆和老鴇,都是他以前的手下,自立門戶後,雙方關係仍維持挺好的,不時有工作上,及金錢上的往來,只要打聲招呼,往後日子,前手下會幫他盯緊,1200萬元債務有保障了,比契約書上的保證人,還加倍有保障。要不要保證人簽章?已無關緊要了!

等通了電話確認後,黑道大哥頻頻點頭,同意契約書上,不再填列保證人了,但見證人仍須要,參與談判的4位民意代表,是見證人;擔任律師的高中同學,也是見證人。一大票人,分別簽名蓋章,一件債務糾紛結束了,徹底定案了,再也無法反悔了。走上賣春之路,我不禁替茶室女惋惜和可憐,簡直暴殄天物啊!卻也欽佩她的魄力和勇氣,更佩服她對孩子的犧牲奉獻!唉!天下父母心,犧牲自己,奉獻給孩子,子女若不能盡孝,簡直豬狗不如,不是人啦!

賣淫這條路,有讓茶室女墮落嗎?沒有!雖然每次來我診間,一面看診,一面胡鬧,喜歡開我玩笑,對我講髒話,吃我豆腐,但私底下,她很努力地,把兩個孩子教育得很好,兒子是彰中高材生,女兒是彰女高材生,迎著燦爛的人生前程。當然,高中同學的父母,都是國小退休老師,在兩個孩子還小時,都給了他們很好的學科和品格教育,孩子能如此出色,兩位老人家功不可沒。茶室女晚間去茶室上班,常工作到半夜,工作到凌晨,兩個小孩都是兩位老人家照顧的,幾乎吃飯睡覺,都在老人家的家裡,直到孩子唸了國中,才獨立照顧自己。兩個小孩,乖巧漂亮,聰明伶俐,兩位老人家如自己孫子般疼惜,甚至搶著照顧呢!

坦白說,茶室女她本人,確實長得很漂亮,人見人愛,難怪高三階段,被那無三曉路用的濫男人,使出四大撩撥誘拐,考不上大學,且珠胎暗結,最後,害得她走入人生絕境!由於確實漂亮,有傾城傾國之貌,有沉魚落雁之姿,我看了都喜歡,何況他人?以致,瞬間成了茶室的紅牌,她的恩客可多了,有如過江之鯽,生意多到應接不暇,一個晚上30攤、40攤的,常搞到四更、五更的,累到不行,才能下班,孩子只能托給兩位老人家了。茶室女生意好,賺錢如流水,月收入逐步往上竄升,不只10萬,而是11萬、12萬、13萬地,快速往上飆升,還賭債成了輕而易舉的小事。此刻,她已有多餘的能力,不理會老人家的推辭,可以每月給兩位老人家5千、1萬的,當小孩的保姆費和補習費。

民國78、79年前後,茶室女因前庭大腺膿瘍,痛得要命,走路碰觸就痛,內褲摩擦也痛,不得不來我診間看診。從事賣淫工作,職業使然,淋病、梅毒、橫痃、皰疹、菜花等性傳染病,不時會招惹上身,以致多罹患慢性骨盆腔炎,包括子宮炎、輸卵管炎、卵巢炎等,主要病徵是下腹痛和壓痛,尤其是壓痛,在我這雙敏銳的外科手,理學檢查病徵明顯,很容易診斷。前庭大腺膿瘍,僅次於骨盆腔炎,亦不少見。跟診護士幫忙下,躺上診療床,脫下褲子一看,哇!好大的膿包,足有2公分大小,已快破爛流膿了。在二樓開刀房,切開引流時,她痛得大聲哀嚎,哭聲響徹雲霄,肉體痛,也誘發心理痛,她才一五一十地,首次對我說出,她此生悲慘的遭遇。以前是,醫師與病患的關係,行禮如儀;以後則是,醫師與親人的關係,多了一層關心和在意。

一邊,她對那無三曉路用的濫前夫,飆罵「幹你祖媽老機掰」;另一邊,喊著痛,擦著眼淚,向我哭訴。聽完她的哭訴,我只能搖頭嘆息,「女人的悲慘,莫過於此!」經過一個多禮拜,膿瘍傷口接近痊癒時,她帶她的一雙兒女來見我,不是小孩了,而是大孩子了。哇!有這樣出色的兒女,真的是父母一輩子的榮耀,對她來說,不是父母,那個濫男人算啥東西!單只母親的榮耀,難怪她會如此沾沾自喜,閤不攏嘴。兒子英氣煥發,一表人才,彰中高三學生,是全校高材生,也是資優生,功課名列前茅。女兒更是天生麗質,明眸皓齒,美麗動人,有如母親的翻版,彰女高二學生,也是全校的高材生和資優生,功課獨佔鰲頭。

那年,茶室女賣淫,邁入第11年,那1200萬元賭債,大致上已還完了,且身邊還有些積蓄,她不避諱孩子聽到,她驕傲又興奮地告訴我:「我當娘的很盡心,孩子唸大學的錢,我都準備好了!」好個偉大的母親。好理家在,天公疼憨人,因她嫁給一個濫老公,她的人生跌入谷底;卻也因為,她從事賣淫工作,賺了錢,還了賭債,也賺了孩子教育費,她的人生重回了高峰。不單她的兒女踏上人生高峰,她自己也踩上人生高峰,何為高峰?後面會提到。說到此,請千萬不要誤會,好像我鼓勵女人賣淫似的!非也!我不鼓勵賣淫,但當人生陷入苦難,總要給人一條活路走,公平交易賣淫,能說有錯或有罪嗎?東南亞貧民窟的女人,為了生活,為了三餐,她們多須要公平交易的賣春,而非剝削式的賣淫呢!人各有看法,正反兩面,各走極端,難言對錯,你自評量吧!

茶室女賣淫,讓我想起性交易。你相信嗎?我是衛生局防疫科長,傳染病防治是我的主要業務,但性交易防制跟我也扯上關係,亦是我業務之一,為什麽?因性交易容易傳播性傳染病,如愛滋病、梅毒、淋病等,所以,順理成章地,我亦牽扯進性交易防制業務裡頭,我須防治性傳染病。我如何牽涉在裡頭?我國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其主管機關,在中央是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是直轄市政府,在縣市則是縣市政府,依條例規定,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都須成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委員會」,咱彰化縣府也必得成立此委員會。主辦局處是社會處,府內其他配合的局處,包括衛生局、警察局、勞工處、法制處等,局處首長是當然委員。警察局的主力是少年警察隊和婦幼警察隊,兩位隊長必得出席開會。至於府外單位,包括彰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庭長、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兩位法律人士,也是當然委員。

關於性交易防制,依據衛生局業務分類,涵蓋了3個科室:醫政科、保健科和疾管科,性侵害案件醫院鑑定,屬醫政科範疇;婦幼衛生和婦幼保健,屬保健科範疇;性傳染病防治,不分大人或小孩,則屬疾管科主辦。三科有紛爭,恁誰也不願當主辦,最後,首長裁示,主辦科室由疾管科擔任,其他兩科室配合辦理。這種安排最合我意,如魚得水,情投意合,愛死了,好咧!因是主辦科室,幾乎每次委員會開會,似乎沒有例外,我都代表首長出席。難得進入縣府核心,尤其是跨局處的業務,我要的是開闊眼界,增廣見聞,增長知識,豈何樂不為?所謂的身在公門好修行嘛!如果,人在門外,或身在狀況外,怎麼好修行?其實,我代表首長參加的委員會,南北奔波開會的,豈何其多?公務員要好修行,也須要有本錢,不是空口說白話,講得天花亂墜,輕輕鬆鬆,隨便唬弄老百姓的!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民國84年8月11日公布施行,民國107年1月3日最後修訂。兒童指未滿12歲之人,約國小畢業前;少年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約高中畢業前。它要防制的內容,很簡單,只有4點即能概括。第一點,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第二點,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第三點,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第四點,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防制內容似乎簡單,但要實施卻千頭萬緒,配套措施可多呢!例如,兒童及少年被逼迫,被性侵,從事性交易,醫院整個鑑定流程挺繁複的,牽涉精神科醫師、感染科醫師,精神科醫師進行心理創傷輔導,感染科醫師進行傳染病採檢、預防和治療,鉅細靡遺,不能掛一漏萬。例如,查獲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她們後續如何安置?安置在彰化哪裡?讀書就學如何安排?這都是業務機密!連我參與性交易防制業務的,都在狀況外,不得其門而入!某次,碰巧,安置場所發生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衛生局,我誤打誤撞,率領防疫同仁,親自蒞臨輔導防疫工作,才知有此隱秘場所!台灣的公務員,不是白領乾薪的!不要問政府為你做了什麽?而要問你為政府做了什麽?因政府做了很多,不是你完全了解的。

我公職退休前幾年,大約民國100年至105年,多次出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委員會會議。我第一次參會時,聽到此條例名稱,覺得很奇怪,似乎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反弄巧成拙!怎說?兒童和少年是禁止性交易的,「性交易」都不行了,更不用說「性剝削」了!我非法律人,膽大包天,不自量力,自以為是地,在會議上,提出我個人看法,條例名稱是否易生誤解?條例名稱是否改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至於成人呢?則是「成人性剝削防制條例」?結果,我被兩位法律人打槍了,庭長和主任檢察官提出說明,我聽不懂她們的解釋,「法律的命名精髓就是如此,條例名稱沒有錯,不用變更,仍應照舊。」我是法律門外漢,我無言以對,只能接受。不過,有不少法律人,不知是不懂,還是理念跟我一樣,所見略同,有趣的,仍誤稱此條例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有「成人性交易防制條例」或「成人性剝削防制條例」嗎?都沒有!對不起,那是我個人,異想天開,胡亂掰的!那麼,老鴇、18歲以上妓女和嫖客,沒有法條可管,大家不就可以,胡作非為,無法無天,任性妄為,肆無忌憚,搞得社會風氣敗壞,台灣整個沉淪囉?當然不行!刑法第231條有管理辦法:「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公務員保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前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茶室嘛,掛羊頭賣狗肉,根本就是妓院啦,這是違法的,所以,關於茶室女欲賣淫還債,民生派出所首長絕口避談,免得沒吃到羊肉,卻惹得一身騷。

禁止以性來營利,違反者要坐牢和罰鍰,法條完備,性交易有法可管了吧?錯!它只處罰拉攏、媒介、提供場所的業者,也就是茶室的老鴇和老闆,沒管到妓女和嫖客啊!法律有漏洞,怎麼辦?只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彌補了!此維護法是刑法、法律或法條嗎?都不是!它僅是行政法,法律位階很低,直接由警察開單處罰,不須上法院,不留案底,等同警察開闖紅燈、超速、超車、違停等罰單。此維護法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3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6個月以上1年以下。」

此維護法另有但書,它規定:「只要在性交易專區進行性交易,不受處罰。」台灣的性交易專區在哪裡?彰化縣或彰化市的性交易專區在哪裡?不是在哪裡?而是根本沒有!性交易專區太敏感了,會是社區、社會和政治議題,沒有哪個民選首長有魄力,膽敢獨樹一格,在自己轄區設立性交易專區!所以,賣淫就是有罪。如果,你仔細詳讀此維護法規定,你一定大聲喊冤:「不公平!怎只罰娼不罰嫖!既然罰了娼,就必得罰嫖啊!」這樣說是有道理的,沒有人嫖,哪來有人娼?後來,經過大法官解釋,此維護法規定從嚴了,嫖客也要罰了,不是拘留3日,就是罰鍰3萬元。

目前,較普世的觀念,不少人有如下的想法:出於自己意願而賣淫,是性自主權之一種,本無所謂違法,私下賣淫應受到保障,台灣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不對,限制嚴格,裁罰嚴重,在先進國家,僅針對真正侵害性工作者之性自主權,或性工作交易秩序,如強迫、誘拐、詐騙、剝削等,才加以相關規範,否則,採取放任自由的態度。這種看法好嗎?各有想法,一百個人有一百種想法,至於你呢?你認同嗎?歐洲某些國家,設有性交易專區,我們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沒有錯,它是有但書的,只因社會觀感等問題,沒有一位民選首長有魄力,膽敢設立性交易專區!以致,色情行業到處流竄,到處生根,莫可奈何!眾人習慣睜隻眼、閉隻眼,眼不見為淨啦!

以茶室女為例,進行如下說明:茶室女已滿18歲,不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管制,但受「社會秩序維護法」管制,當被警方抓到,將處以3日以下拘留,或處以3萬元以下罰鍰。若是嫖客,比照茶室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若是茶室老闆,則依「刑法」第231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鍰。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花錢是小事,但5年有期徒刑,可是大事,被關進牢裡,暗無天日,失去自由,可說是萬念俱灰,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呢!以致,色情行業的頭頭,會每月花幾萬塊錢,找人頂替,掛名老闆,當出事時,代為入監服刑。色情行業的頭頭,為了保護旗下的小姐,以及上門的嫖客,不被警方拘留和裁罰,他必得黑白通吃,尤其是屬於白道的警方,怎麼擺平警方?錢能使鬼推磨,當然撒錢,用賄賂買通警方。(110年11月4日完稿)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