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加魅力韓國六日遊
作者:吳聰賢醫師
十、父親注重穿著
父親彰化市第一公學校(現彰化市立中山國小)畢業。先母嫁到吳家時,先父當年是彰化市公有市場臨時管理員,後來因某種關係,先轉任彰化市公所財政課,再轉任民政課,僥倖沒被送往南洋當日本軍伕。結婚不久,先母即以幫人洗衣貼補家用,因吳家經濟不好,先祖父、母在日據時代是領有牌照的「鴉片煙槍」,一人一張,共兩張,家裡豈能不窮。
先母娘家母親,蔡珠,生四女一男,再次懷孕因血崩病逝,當年先母13歲,排行三女。及長,22歲,先母不明就理,被偷安排相親,先父躲在暗處偷看,但先母沒與先父謀面,婚事由其大姊張瓊胭決定,可見我大阿姨也是「眼睛被屎糊住了」。可能被先父英俊瀟灑,一表人才所惑,還有半個公務員身分所騙。先父注重穿著,衣服必漿過和熨過,大部分時間母親沒空幫忙,都是父親自己動手,其實母親不會燙衣服。
所謂漿過指用稀飯濾過的米湯汁浸泡,當曬乾後,再用熨斗燙過,包準稜角稜線畢挺。國小時,我都穿母親漿過的制服,有一次,父親順便也燙我的衣服,因自卑,上學前,我故意把製服柔皺。五十年代以後出生者,不會有穿硬梆梆衣服的體驗。
曾有先父同事說我與父親如一個模子倒出來,「沒有偷生。」所以看三十年前的我,或彰化高中的畢業照,您可以想像我父親年輕時的英挺帥氣。各衛生所同仁,如果遠遠地看,故意忽略白頭髮,您們不覺得目前的我,「英姿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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