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診間驚奇
六十一、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陰曹地府訴冤屈(第九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胸椎壓迫性骨折、腰椎壓迫性骨折、股骨頸骨折、橈骨骨折、尺骨骨折、Colles骨折、鎖骨骨折、外科口罩、N95口罩、結核病接觸者、限制傳染性結核病患搭乘大眾航空器出國出境實施要點、慢性傳染性結核病、空氣傳染、飛沫傳染、飛沫核傳染、氣懸膠體、懸浮微粒、PM
2.5、,懸浮微粒、物理懸浮微粒、化學懸浮微粒、微米、春宮照片、口交、肛交、陰交、乳交。
上回提到,有一位七十餘歲的老先生,罹患開放性肺結核,拒絕就醫治療,衛生所通報衛生局,我有若刑事警察隊長,帶隊前往個案家,準備抓人,強制送醫。個案要求帶盥洗用具和換洗衣物,合理要求,我同意,怕他從頂樓陽台逃跑,我隨著他上三樓,等進了房間,我後悔了,不該跟著他上樓,房間髒亂,有如垃圾場;空氣惡臭,可薰死人,都讓人噁心欲嘔。此外,還看到牆角兩缸藥酒,分別泡著,呲牙咧嘴的不知名大蛇,和白花花混濁的一堆鷄佛,嚇人又髒死了,我儘快摀住嘴巴,免得吐了滿地。
房間窗戶緊閉,空氣不流通,拉鍊壞掉的污黑窗簾,斜掛在牆壁的釘子上,讓房間顯得陰暗,也讓人感覺,空氣更污濁了好幾倍。我小心移動腳步,幾近躡手躡腳,也是提心吊膽,我不怕蟑螂,也不怕老鼠,就怕踩到爛橘子或爛蘋果,弄髒自己的鞋子;更怕踩到發霉的香蕉皮,跌個四腳朝天,摔斷老骨頭。
老頭子不慎滑倒或摔跤,不外三處骨頭骨折。往後摔倒,屁股著地,保證不是胸椎、腰椎壓迫性骨折,就是股骨頸骨折。若往前撲倒,雙手先著地,必然是手腕橈骨骨折,甚至尺骨也骨折,此類骨折,醫學術語稱之Colle's骨折。這三處骨折,是彰基外科住院醫師訓練時,主任和前輩們經常性的叮嚀。前幾天,在門診,遇到一位八十餘歲的阿公,不是往後摔倒,也不是往前撲倒,而是側身跌倒,右肩疼痛,右手無法上舉,照了X光,發現是右鎖骨近肩關節處骨折,所謂的鎖骨外三分之一骨折。
務必記得,遇到老人家摔倒在地,意識清醒,親人或旁人,不要急著將人扶起來、坐起來或站起來,除非確認沒有上述骨折,特別是胸腰椎和股骨頸骨折,否則,會傷害更嚴重,後遺症更大。老人家也千萬不要逞強,堅持要爬起來,寧願躺在原地,等待救援。如果你非醫事人員,也非緊急救護人員,最好的處置,就是打119,找來救護車送醫,而不是雞婆過頭。
我謹慎地移動腳步,像走蓮花步,左閃右躲,總算來到窗邊,我用力扯下爛窗簾,同時伸手打開窗戶。可能好幾年沒開窗過,卡得很緊,我使盡吃奶力氣,才打開兩扇窗,另一扇窗已經卡死了,打不開了,我只好放棄。我為何要打開窗戶?空氣惡臭不是主要原因,惡臭又不會死人,我害怕的是感染肺結核。
每回,衛生所通報進來,有結核病個案配合度不好,比如,不按時回診拿藥、不按規則吃藥、不配合都治關懷員送藥、服藥產生了各類副作用、不按指示驗痰三套、不按時程追蹤胸部X光等,公衛護士很積極,不願放棄,都會請科長出面訪視,衛教和規勸。不到最後關頭,儘量不動用公權力,勒令送醫,關進負壓隔離病房,這對人身自由,是很大的傷害。
我每次進個案家訪視,我從來不戴口罩,為何不戴口罩?不怕被傳染嗎?理由很簡單,「科長跟你是同一陣線的,是同一國的,有如自家親人般,又似多年朋友般,豈會戴口罩?哪會排斥您?又豈輕視您?」這是行為的暗示。我用親切和隨和態度,來親近病人,絕不會隔著一層口罩,來跟病人講話。口罩讓人感覺很見外,也讓人起警戒心。我不戴口罩的伎倆,大抵非常成功,無往不利。
雖然我不戴口罩,不過,我進個案家裡,必然有一個很無意的,很隨意的,隨手小動作,相當地輕描淡寫,一邊打開個案家窗戶,一邊親切又溫和地說:「阿公、阿嬤啊!我跟您們講,打開窗戶,空氣才會流通,陽光也才會進來,曬曬太陽,對每一個人的健康,很有幫助喔。」好像公衛護士在做衛教宣導。紫外線可以殺死結核桿菌,但空氣流通,更可以吹走結核桿菌,這是有科學根據的,下面會說明。
科長不戴口罩,害得衛生局結核病主辦人、衛生所公衛護士,以及結核病都治關懷員,也不好意思戴口罩,暗暗藏起口罩來,怕病患和家屬看到,也怕科長看到。我要跟她們說聲對不起,科長年紀比她們大得多,因我是從臨床,中途跳車到公衛,五、六十歲開外的中老年人,為國家社會盡忠職守,被感染肺結核又如何?又不會死人,不也就認了?大不了服藥六個月,不是嗎?但她們不同,她們都是旭日東昇的年輕人,有的剛結婚不久,小孩尚在襁褓中,有的甚至是未婚的女孩,她們似乎不必學科長,做這樣的犧牲吧?
不過,若遇上多重抗藥性,甚至超級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我不僅自己戴上口罩,也叮嚀同仁務必戴上口罩,我僅戴一般外科口罩。不少年輕同仁,家中小孩要人照顧,未來的日子還長,嚇得不敢馬虎,戴的不是一般的外科口罩,而是民國92年,台灣曾大流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等級的N95口罩。針對0.3微米(另有一說是1.0微米)顆粒來說,N95口罩的過濾率是95%。也就是說,100顆0.3微米的顆粒,N95口罩可以擋下95顆的顆粒。所謂微米,後面再述。
N95口罩戴起來很悶,會呼吸困難,若超過三十分鐘,可能盜汗、頭暈和目眩,甚至昏倒。我看在眼裡,心中是疼惜的。遇到上述狀況,公衛護士還沒暈眩之前,我會主動請她到外面,稍等片刻,不必一直陪著科長。我是個老頭科長,孩子都已長大,我無後顧之憂,天不怕,地不怕,還怕它這個抗藥性結核桿菌?但對二、三十歲的年輕公衛護士來說,結核病會是多大的人生傷害,處處防範,豈非應該?
然而,我不戴口罩,是有醫學理論做後盾的,不是莽撞,也不是無謀之勇。有醫學根據,肺結核病患,只要連續服藥超過兩星期,90%以上的結核桿菌,都會被殺光光,感染他人的機率急遽下降,甚至降到零。既然,感染機率大減,還有何可怕?打開窗戶的效果,或許比戴口罩還強好幾倍。
我照樣沒戴口罩,也沒有長官叫我不要戴口罩,當然,我也不會叫同仁不要戴口罩。為了結核病防治,衛生局給衛生所的口罩,是無限供應的。我這天的目的,就是要抓這位老先生,強制送醫,我跟著他來到三樓房間,房間窗戶是緊閉的,我的防疫知識告訴我,相對於戶外、大馬路邊,密閉的房間是相當危險的,危險性可超過千萬倍。老先生在房間咳嗽和隨地吐痰,房間裡頭,可充塞無數結核桿菌呢。
一般人的錯誤觀念,當一位感染開放性肺結核的講師,在開啟空調的密閉空間,正口沫橫飛地講課時,坐在前面幾排的聽眾,感染肺結核的機率,遠高於後排的聽眾?是嗎?非也!兩者機率,大致上是相同的。當你搭飛機,從桃園國際機場,直飛美國舊金山機場,不幸碰到漏網之魚,你跟一個具傳染性的肺結核病患,同一班飛機,不管你坐艙首或艙尾,你必然是公衛護士要盯上的結核病接觸者,一通電話到你家,一張接觸者篩檢單送到你手上,你別夢想逃得了。所謂座位前三排、後三排,才是接觸者,那是指飛沫性傳染病,對屬於空氣傳染的肺結核,是行不通的。
何謂漏網之魚?依據「限制傳染性結核病患搭乘大眾航空器出國出境實施要點」,結核病個案會收到,轄區公衛護士送來的通知單,要你簽章蓋名。如果你是一般傳染性肺結核病患,禁止搭乘八小時以上的飛機(包括八小時);如果你是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或是超級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絕對嚴格禁止搭乘飛機,別夢想出國,死也別想,保證人在機場被擋下來。此等列管資料,疾管署和機場有連線,難得有漏網之魚。超級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疾管署官方美名為「慢性傳染性結核病患」,然而,此等美化,似乎掩蓋了其嚴重性,有必要如此粉飾太平嗎?
肺結核是空氣傳染,不是飛沫傳染,而是比飛沫小無數倍的「飛沫核」傳染。飛沫核也可稱為「氣懸膠體(Aerosol)」,此種微小塵埃粒子非常小又非常輕,幾乎可以一直懸浮在空氣中。飛沫核懸浮在空氣中,亦可稱為「懸浮微粒(Particulate
matter)」,簡稱PM。一般空氣污染的專有名詞PM2.5,PM指懸浮微粒,2.5指懸浮微粒的直徑大小,單位是微米,也就是米的百萬分之一。當然,結核桿菌的懸浮微粒,是生物微粒,比一般空汙的物理微粒、化學微粒,要嚴重多了。
當講師的口水、飛沫噴濺時,口水和飛沫先在空氣中,或掉落在地上、桌上,經過蒸發乾燥後,變成極細小的飛沫核,飄浮在空氣中。每個飛沫核,約含2至3隻結核桿菌,最容易感染肺結核的飛沫核大小,是0微米至10微米之間,以PM表示的話,就是PM0至PM10之間。結核桿菌必須在肺泡著床,後續才能演變成肺結核。當飛沫核大於10微米時,飛沫核會被鼻孔、咽喉、氣管、支氣管、細支氣管等所擋下來;當飛沫核小於1微米,飛沫核可能又從肺泡再呼氣出來,沒在肺泡著床。據科學研究,以5微米飛沫核,著床在肺泡機率最高,感染肺結核機率也最高。所以,在課堂前或後,不管哪個座位,感染肺結核的機率沒多大差異。
當我進入三樓房間,我有看到窗戶邊,有兩張破爛小板凳,小學生用的,那種有靠背的木頭小椅子,附近有小學,我猜他可能去學校,把報廢的椅子撿回來的,而椅子上,倚著靠背,各豎立一張大尺寸的相片,比一般的相片大很多,應該有30*20公分,因我心裡只關心著空氣流通問題,沒特別去注意相片內容,等我挪到窗戶邊,打開窗戶後,仔細看那兩張相片,我驚呆了,夭壽喔!天大的噁心和不要臉!
我進入三樓房間,看到兩樣東西,第一樣東西,是兩缸藥酒,分別泡著蛇和雞佛;而第二樣東西,就是這兩張相片,它們比第一樣東西,還噁心千萬倍,齷齪千萬倍。這兩張相片是啥東西?就是駭人的春宮照片!第一張相片,是兩名年輕的白種男性和女性,全脫得精光,一絲不掛,女的,雙手伏在沙發椅背上,高高翹著屁股,展現陰阜,也露出傲人的大咪咪;男的,站在女的後方,高舉巨大陽物,預備進行陰交。
第二張相片,比第一張更驚濤駭浪,不是一男一女兩人,而是三男二女,共五個白種年輕人,照樣徹底裸露,完全一絲不掛,大咪咪、大陰阜、巨大陽物,步步驚魂,展露無遺,或站、或坐、或半躺,正在進行怵目驚心,5P的性愛遊戲,口交、肛交、陰交和乳交。天啊!我徹底崩潰了,噁心和齷齪至極!我內心不禁罵道:「幹!王八烏龜!王八蛋的色老頭!」偷看媳婦正在哺乳的大咪咪,也偷窺媳婦浴室洗澡的胴體,絕非空穴來風,保證有此事,沒有冤枉或不冤枉的疑慮。我真的錯怪自家的公衛護士,也誤會了老頭子的媳婦,沒有人故意要抹黑他。
好理家在,怕老頭子從頂樓陽台逃跑,是我跟著色老頭上來三樓,盯著他拿盥洗用具和換洗衣物,以及提醒他記得帶著健保卡,如果是公衛護士自告奮勇,獨自跟上來,看到這兩樣東西,肯定花容失色,要昏厥過去,說噁心點,甚至遭他鹹豬手蹂躪呢。兩張相片解析度很高,也都蠻新的,沒有灰塵或污漬,應該剛買沒多久,應該是去色情書店買的吧。
於今,憶起往事,想到是我採取強硬手段,抓他進負壓隔離病房,結果,害他殞命醫院,走著進去,抬著出來,我內心有虧欠,我似乎不該罵人家,王八烏龜或王八蛋色老頭,於情於理,都不厚道。換個方向來說,應該說我有錯,人各有隱私,各有自己私領域,是我不該侵犯他的隱私和私領域,是我錯,不是他錯,不是嗎?
太齷齪了,我真的看不下去了,我告訴老先生:「您趕快收拾東西,不要浪費時間,警察和119都等在門口,不要讓人家等太久。我先下樓去,我在樓下等您。」據說,老先生猝死在負壓隔離病房,護士小姐幫忙打包遺物時,在床頭櫃抽屜內,發現了那兩張春宮照片,一瞬間,臉紅到耳根和脖子,也嚇得驚叫連連,有如天要塌下來。
過了兩分鐘,老先生提著手提包,從樓上走下來。預備要出門時,由於外面人潮洶湧,因住家鄰近火車站,也鄰近菜市場,我怕他拔腿狂奔,衝向人群,躲進人潮裡,逃得無影無蹤,我可要叫苦連天了。我抓人,抓到經驗可豐富了,我不僅緊跟在他後面,還用右手,緊緊扣住他的腰帶,保證逃不了如來佛手掌心。直到他上了救護車,車門也關了,我才放手,整個人才完全鬆懈下來。
你會不會覺得很奇怪?既然找來兩位轄區警察,不就讓警察來抓病患嗎?怎都是科長上鏡頭?科長太愛現嗎?錯!我不是愛現的人,沒有長官在現場,媒體也沒在現場,我現給誰看?你別做夢了,警察也是人,又非醫事專業人員,聽到是結核病患,他們豈有不怕之理?還千萬倍的怕呢。十個警察,至少有五個,我不好意思說太多,他們大部分是起恐嚇和嚇阻的作用,用他們的公權力,威逼病患自己上救護車,絕少第一線跟病患接觸和拉扯。說他們幫忙抓人,不如說保護公衛端來著,我們動手抓人,他們在旁保護我們,是不是這樣?
不過,也要講公道話,盡忠職守的警察也有,例如前述,曾有暴躁的病患,拿起五、六米長的,曬衣長竹竿,欲往我頭上劈來,就有警察衝向前去,搶下竹竿,避免我遭受傷害。也有,病患牽著腳踏車,往我身上甩,意欲砸我,害我閃往一邊,他順勢跳上腳踏車,奮力往田間小路飛奔而去。警察非等閒之輩,用跑百米的速度,在後緊追,跑了近兩百米,追上了,警察用單手,猛力把他拉下腳踏車,也順勢使出柔道大外割,將他摔到在地,並壓制在地,動彈不得。
還有,仍在頑強抵抗的病患,警察使出柔道大內割,將病患摔倒在地,兩名警察分站左右,一人抓一隻胳臂,我則繞到病患下邊,將病患雙腳靠攏,然後側身,右手使盡全力,一把抓住病患兩腳褲管,有如抬死豬般,三人合力將病患抬進救護車。我多年抓病患的經驗,千萬不可去抓或抬病患的腳,更不可正面面對,因病患會反抗,雙腳會亂踢,自己的下陰可能被重重踢到,那可是非常可怕的傷害。
總之,上述種種警察,保家衛國,不失為人民保姆,讓我感激涕零。不管是盡心盡力、盡忠職守的警察,還是威武地請病患自己入甕,而站在旁邊袖手旁觀的警察,當然,也包括消防局的同仁,我們都心懷感激他們的配合。我們依照規定,每完成抓人任務後,公衛護士會抄下警察和消防人員的姓名和職稱,然後傳送衛生局,衛生局再傳送疾管署,由疾管署統一行文,發函警察和消防單位,請給予配合抓人的同仁行政獎勵,嘉獎乙次或兩次,算是榮譽性的鼓勵吧。再次重申,警察和消防的配合,給衛生單位很大的幫助,沒有他們,衛生單位成不了事,由衷的感激和感謝。
救護車載著老先生,往高速公路交流道走,我與疾管科結核病主辦人,也搭上公務車,有時,衛生所公衛護士亦自己開車,一起跟在救護車後面,趕往部立彰化醫院。當然,救護車開得很快,我們的車子都被甩得遠遠的,完全跟不上。如果,遇上極度不合作,且歇斯底里的病患,怕中途吵鬧,動手動腳找碴,然後從救護車落跑,我們也會請求警察,開著他們的警備車,跟在救護車後面,一起跟隨到醫院,務必使命必達,避免半路出狀況。
有一次,派不到公務車,我跟結核病主辦人,一起搭上警備車,跟著救護車,開往部立彰化醫院。沒想到,在高速公路上,警備車超速、超車又狂飆,我拉緊安全帶,全身顫抖,看到車子儀表板,時速是140、150公里,我嚇得心臟亂跳,幾乎小便失禁。若非尚未吃晚飯,我可能把車廂,吐得髒兮兮。沒有感染結核病,糊裡糊塗致死,卻死於高速公路上的車禍,豈非死得冤枉?不過,也算是因公殉職,還可接受,虎死留皮,人死留名,得其所哉。
從事防疫工作,被病患感染結核病致死,為何說是「糊裡糊塗」致死?第一點原因,冤無頭,債無主。感染結核病後,以致結核病發作,潛伏期非常長,可能數年,甚至數十年,已經找不到當事人了,縱然有結核桿菌的基因檢測,也無法證明自己被某病患感染,只能自認倒楣,不能算因公殉職。第二點原因,早期自身的潛伏結核感染。我小時候,可能早被家裡祖父母感染結核病;我從事臨床醫師工作,可能在彰基時代,就被感染結核病,只是沒發病,持續潛藏在體內,老來才發病,我怎能證明自己是因公殉職?沒辦法啦。曾有某醫院臨床護士,感染結核病,向勞委會申請職災救濟,你想可能通過嗎?答案是沒通過。
到達醫院後,只有老先生一個人被送來,沒有家屬陪著,兒媳跟老先生形同陌路,不相往來,等於沒有家屬,怎麼辦?只有我幫他辦理住院手續,沒想到,我簽的名,蓋的章,是把他送進陰曹地府,這是後話。部立彰化醫院急診醫師,蠻有默契的,119救護車先抵達,老先生躺在推車上,送進急診室,沒有時間差,即刻安上點滴,避免病患再從急診室逃脫。
等我們到達後,再送進急診室旁邊的隔離室,照胸部X光和常規抽血檢查。此隔離室,是後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時代,在疾管署和衛生局督促下,由醫院感染控制委員會,規劃出來的獨立房間。怕老先生從隔離室落跑,我也是緊守在隔離室門口。
我與結核病主辦人,一起陪著推車,搭電梯到八樓,將老先生送進負壓隔離病房。在護理站前面穿堂,老先生下推車,先量體重,準備送進負壓隔離病房。以護理站為中心,負壓隔離病房分東西兩廂房,每個廂房約十間病房,病房兩兩相對。量體重當下,我向護理站護士,要了一張便條紙,寫下我的手機號碼,然後遞給老先生,「這是科長的手機號碼,有什麼問題可以打給我。」
老先生可能沒有手機,不過,給強制送醫的病患,科長隨身攜帶的公家手機號碼,也是唯一的手機,是我的習慣動作,也是我負責任的表現。目送老先生,拖著沉重的腳步,頭也不回,打聲招呼也沒,千萬無奈地,獨自走進東側廂房,有門禁,被關進去了,再也走不出來了,逃脫更不可能。我內心五味雜陳,感傷?難過?悲哀?還是興奮?我很難形容,但至少有一種完成使命的輕鬆和成就感,「謝謝您的配合,我們總算完成了使用,把您送醫了。」
其實,我一點也不用感傷、難過或悲哀,比起老先生的垃圾屋,負壓隔離病房可是挺乾淨和舒適多了,簡直是五星級旅館套房,單人房、24小時冷氣空調、全套衛浴設備、24吋大螢幕電視,加上三餐有人送進房間,住在裡頭,等於是人間天堂,不是嗎?因是強制隔離治療,老先生不用花半毛錢,診療費、病房費和三餐伙食費,全部由疾管署公務預算支付,只差沒給生活費或零用金;若是原住民,透過原住民委員會,生活費和零用金是有補助的。
老先生住院第十一天,醫院感染控制小姐來電話,說老先生,因心臟病猝死在負壓隔離病房,已聯絡上家屬,請家屬到醫院辦理相關手續,並領回遺體。我好生驚訝,怎會如此?好端端的人,不應該如此啊!結核病是慢性疾病,不會即刻致死,也不會瞬間猝死啊!我也怕醫療糾紛,馬上手機聯繫主治醫師,一位很專業又盡責,很讓我欽佩的醫師,「什麼原因死亡?家屬會不會有意見?是否會發生醫療糾紛?若有問題,科長肯定挺您,我們衛生單位一定站出來,全力協助您。」
主治醫師說:「請放心,沒事,死因是心律不整,家屬很理解,也很配合,他們接受我們的解釋,我們醫病關係還挺好,沒問題,謝謝您關心。」老先生享年七十六歲,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我內心甚為自責,雖是一條爛命,但活著總比瞑目好些,不是嗎?(108年10月9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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