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三)天大地大防疫大
作者:吳聰賢醫師
北宋蘇軾:「送行無酒亦無錢,勸爾一杯菩薩泉。何處低頭不見我?四方同此水中天。」
我與慈愛教養院的契機,始於民國47、48年,但開花結果,則在民國89年以後,往後推延了40年有餘。很漫長的歲月,人生有幾個40年?但老天種下的緣分,不是虛晃一遭,早晚總會到來的。何謂開花結果?教養院的傳染病防疫工作,跟我公職生涯,澈底糾結在一塊。如何糾結在一塊?有太多序言要交代。我不吐不快,也請您務必繼續往下看。
民國89年6月1日,長官電話諮詢,在我應允下,我從大竹區衛生所,轉調彰化縣衛生局,職稱是衛生所主任兼疾病管制科長。當年,不叫疾病管制科,而是第一課,我代理第一課長。我開始衛生所、衛生局兩頭跑,跑得辛苦,又忙又累。
首先,上午在衛生所上班,下午在衛生局上班。衛生所在郊區,在彰南路上;衛生局在市區,緊鄰中山路,兩地相距5公里,對我來說,走路可到,我嘗試過,但要花上50分鐘以上,太浪費時間了,我只好自行開車,兩邊往返。兩地奔波上班,辛苦嗎?當然辛苦!真的是何苦來哉!悔不當初!早知道,就不要答應下來。但不同的業務,有不同的工作,有強烈的新鮮感;還有,新的挑戰,新的學習,這也是吸引我的地方。當然,很重要的,使命感也糾纏在裡頭,後面會提到。
後來,慢慢地,逐漸地,我的工作漸偏向衛生局。我在衛生所的門診,從5診,減為4診,再次減為3診,到最後,僅保留了預防接種門診,極大半的工作重心,移轉到衛生局了,我淡出臨床工作,加重了行政工作。疫苗預防接種是預防醫學,是臨床,更是公衛,臨床可拋,公衛絕不可棄,是衛生所存在的價值,縱然衛生所缺醫師,也要安排鄰近鄉鎮衛生所主任,親自到來支援。
我怎知衛生所與衛生局相距5公里?還剛好5公里呢!我不是很精明的人,也不是為了差旅費,才兼任代理課長,這是事後才知道,兩地剛好5公里,符合規定,可以申請差旅費。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超過5公里的出差,就可申報差旅費和交通費,年代久遠,加上老年癡呆,差旅費記得是150元,後來調升為200元,交通費則依公路或鐵路車資計算。我兼職了3年,僅申請了幾筆差旅費。我寒酸又節儉,怎會放棄權力,不去申請?有三點原因。
第一點原因,我不清楚,依我主任兼任課長的職稱,是否可申請差旅費?第二點原因,我不清楚,我該向衛生所或衛生局申請差旅費?第三點原因,我怕被質疑,身為衛生所主任,又具醫師身份,竟然孜孜矻矻,斤斤計較差旅費,多丟臉!我豈好意思去詢問?直到後來,才被告知,可向衛生所申請差旅費。但衛生所差旅費預算有限,每位同仁平均分配下來,每個人每年僅二千元左右。我辛苦了3年,就這樣被打發了,連油錢都不夠。
民國87年,台灣爆發腸病毒大流行,疫情嚴峻,撲天蓋地,共死亡78位小朋友,全國譁然,中央衛生單位相關長官引咎下台,以致後來有疾病管制局成立的濫觴。每一位小朋友都是家長的心肝寶貝,全國大恐慌是必然的,尤其是年輕的爸媽,人人談虎色變,惶恐不可終日,幾近世界末日。不少幼兒園關門或停課,小朋友也不敢上學,天翻地覆,造成學齡前兒童教育大混亂。這種混亂,不下於92年的SARS,也不下於109年的武漢肺炎。思及此,所謂的「人定勝天」,不要當真,不過笑話一場罷了!
腸病毒疫情,不知何故,大抵每年,最先從彰化開始爆發,再逐漸擴散至全國,疫情也以彰化最嚴重。彰基腸病毒重症病例無數,前幾分鐘,小朋友還好好的,僅手腳會抽搐抖動;但後幾分鐘,小朋友已發紺,呼吸困難。剛緊急插入氣管內管,血水即刻從氣管內管噴出,濺溼醫護人員白袍,心臟也停止了跳動,醫師馬上進行心肺復甦術,有效嗎?有救回來嗎?沒有!僅有的,只有爸媽哭斷腸。
在腸病毒疫情催逼下,引發了葉克膜大風行的契機,然後,葉克膜成了大醫院必備的救命器材,每位心臟外科、小兒心臟外科醫師,必須具有的開刀技術,沒有插過葉克膜的,等同專科醫師沒畢業。民國95年11月18日,台中市長胡志強和老婆邵曉玲,南下高雄,為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輔選,回程時,發生重大車禍,邵曉玲傷勢厲害,嚴重昏迷,生死一線間,命在旦夕。後來,使用了葉克膜,終於保住了生命,可說拜葉克膜之賜。
邵曉玲的弟弟邵國寧,前署立彰化醫院院長,擔任院長期間,跟衛生局搭配良好,尤其是疾管科的防疫業務,更是義無反顧,極力配合,業務推展順暢。今借此篇幅一角,表示我誠摯的感謝。署立彰化醫院,是彰化縣傳染病指定應變醫院,它不僅是我的左臂右膀,也是我的靠山,簡直就是我的生命,我不能沒有它,它是我的依靠,我的避風港,我的所有。
彰化縣不僅有傳染病指定應變醫院,還有不少的傳染病指定隔離醫院,如彰基、彰基兒童醫院、二基、鹿基、員基、秀傳、彰濱秀傳等大醫院,此等眾醫院也是義無反顧,接受號召,挺身而出,自願扛起重責大任,也都是我的左右手,我的靠山,魚幫水,水幫魚,彼此相濡以沫,相輔相成,合則互蒙其利,分則各受其害,大家共同為彰化縣的防疫工作,竭盡所能,奉獻心力,立下亙古汗馬功勞,受人愛戴,鄰里欽佩,永垂不朽。
民國89年6月1日,之前的2、3天,我尚未接任第一課長,卻開始接手了第一件工作,是拜訪彰基的小兒科主任、主治醫師們,進行腸病毒業務的溝通、交流和交接。彰基醫師心有千千結,忍不住告訴我,小兒加護病房滿床,全都是腸病毒重症個案;至於一般病床,也是人滿為患,一床難求,一些腸病毒引發的腦膜炎,發燒、惡寒、頸部僵硬、眼神呆滯等,因沒床可收住院,莫可奈何,只能回家觀察待命,隨機應變,真讓人擔憂。
我兼任第一課長,上任後,為了傳染病防治,尤其是腸病毒疫情,我幾乎腳不停蹄,全縣走透透,帶領防疫團隊,到處演講、宣導和模擬演練,包括各鄉鎮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及國小等,也召集教保育老師、保姆團體,進行腸病毒防治專題演講。當然,也進入社區,對著婆婆媽媽們開講,務必把腸病毒防治觀念,悉數灌進她們腦海裡。
總之,把所有人抓進來衛教,使大眾都有防疫觀念,也成為衛生局的防疫尖兵,站在風口浪尖上,一起幫衛生局做衛教宣導,把腸病毒趕盡殺絕,永除後患。辛苦嗎?我何苦來哉!我幹嘛醫師不當,跑進公衛,還當第一課長!我神經病啊!然而,我來不及後悔了,腸病毒防治成了我的使命!我能臨陣脫逃嗎?我能棄之不顧嗎?
曾有鄉下小朋友,感染腸病毒,出現嗜睡、意識不清、無故驚嚇、肌躍型抽搐等重症徵兆,家長誤以為小孩受驚嚇,一再送往神壇或廟宇收驚,甚至直接找上先生媽收驚,結果呢?為此延誤病情,縱然緊急送醫,卻已病入膏肓,藥石罔效,醫師急救無效,導致小孩魂飛魄散,與世永別。於是,每場演講,我必提起收驚這件事,懇切地教導家長們,千千萬萬,不要誤信收驚,延誤就醫,害慘小朋友。
台灣傳統文化,相信沖犯了鬼怪神煞,導致魂魄分離,會出現心神不寧、失神、驚嚇、不安、嗜睡、吐奶、抽搐等症狀,借由收驚等儀式,使魂魄會合,症狀才會消失。你相信嗎?幾年來,經過公衛和醫界共同努力,包括課長、各鄉鎮衛生所防疫人員的衛教宣導,發放衛教單張,以及教保育老師、保姆團體的口耳相傳,還有臨床醫師的諄諄教誨,以致,收驚再也不那麼流行了,不再有人信這一套了,反而有婆婆媽媽站出來,幫忙衛生局宣導:「會不會是腸病毒?趕快送去醫院,不要再收驚了!會死人的!」
我初上任第一課長,第一個拜訪的人口密集機構,就是慈愛教養院,因機構通報了腸病毒個案群聚。往後,十幾年間,我與教養院的緣份,不斷開花結果。教養院有擔當,極力配合衛生政策,通報了無數次傳染病群聚事件,我均率防疫同仁,有如應召男般,隨時入駐,協助處理疫情。不敢半絲推諉,也不敢半點延誤,進進出出的,頻繁到有如走自家的灶腳。教養院簡直成了衛生局的附屬機構了。好家在的,教養院就在衛生局附近,近到不行,穿過衛生局側門,走路花不上1、2分鐘。
教養院收容的,大抵都是身心障礙小朋友,學齡前幼童或國小低年級學童,且都是多重身心障礙的,包括腦性麻痺、智能障礙、肢體障礙、癲癇、精神病疾患等,兩者、三者,甚至好幾種障礙,一起合併發生的。他們大都生活難以自理,不少小朋友,不得不長期癱坐在輪椅上,嚴重者,甚至須綁在輪椅上,必須靠專人餵食照顧等,由於身心狀況差,免疫力也差,是腸病毒的高危險群,加上集體生活,引發群聚感染的機會,肯定是必然的。
看到這群小朋友,讓人難過,令人不捨,同樣母親懷胎十個月,生命竟然差別這麼大!我不禁痛恨老天不公。「當上帝為你關了一扇門,同時會幫你開一扇窗」,你相信嗎?應該不會!它是「天無絕人之路」的翻版,它是安慰人的話,告訴你人生是無常的、無奈的、無法預測的,更安慰你要改變心態,要苦中作樂,要自求多福!笑話!騙人的話!如何自求多福?我來不及後悔了,不僅腸病毒防治成了我的使命,這些受苦受難的小朋友,也成了我的使命!我怎麼臨陣脫逃?我怎麼棄之不顧?再如何辛苦,我都會熬下去,堅持到底。
當然,包括幼稚園、托兒所、國小等人口密集機構,發生腸病毒群聚事件,多到不勝枚舉,我則是奔波於途,往返不斷,略盡一份棉薄之力,進行隔離和圍堵,同時提醒家長重症病徵,以免延誤送醫。無數年來,腸病毒已落地生根,趕也趕不走,根除更不用談,成了台灣每年固定的流行性疾病,所以,有群聚的機構,才算正常;沒有群聚的,反而不正常,表示機構可能有隱瞞,有欺騙,鴕鳥心態,不照規矩通報。腸病毒要根除嗎?可嘆!疫苗研發仍是空中閣樓,至今仍不見蹤影。
民國92年,台灣爆發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疫情,疫情嚴重,有如人間煉獄,死傷無數,醫療機構幾近崩潰,不得不封館、封院者有之,台灣早期的防疫作為悉數破功,重新洗牌,再次邁入新的里程碑。不管公衛或醫療,有如浴火鳳凰,死亡,重生,再次從頭重新出發,進入了所謂「後SARS時代」,在中央衛生單位規劃下,公衛和醫療全面翻新,增加了抗疫的能耐和量能。我擔任地方衛生單位的防疫主管,業務爆增不是兩倍、三倍,而是千百倍,甚至千萬倍!我承受的壓力和苦楚,外人豈能知曉?後悔莫及,只能拼死、抵死面對。我的心律不整毛病,難道不是防疫硬逼出來的嗎?
也由於經歷SARS的洗禮,煉獄般的洗禮,台灣成了無敵鐵金鋼,洗盡鉛華,練就九陽神功、降龍十八掌、蛤蟆功、九陽真經、天殘腳...等,無數層金鐘罩覆蓋著,金光強強滾,瑞氣千萬條,以致台灣的防疫功夫,所向披靡,獨佔鰲頭,無人能敵。今日,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簡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台灣防疫能如此成功,所向無敵,世界知名,無非拜SARS所賜,前人的犧牲和努力,造就後人的成功和聲譽。
因為後SARS時代的來臨,防疫作為更積極和密布,簡直滴水不漏,絕不有漏網之魚,保證不會百密一疏。感謝慈愛教養院的配合,積極通報相關傳染病的群聚,不僅腸病毒,還包括諾羅病毒感染症、流行性感冒等,我們工作加重,卻也歷練加倍,相輔相成,合作無間。我的公職生涯,不少時段,就此跟教養院結合在一起。曾有一次,流行性感冒群聚,身心障礙的小朋友不方便就醫,我特別情商某衛生所主任,到教養院看診,並且發放克流感。
民以食為天,「天大地大,吃飯最大」嗎?不!還有比吃飯更大的,應該說「天大地大,防疫最大」!為了防疫,我們廢寢忘食,披星戴月,通宵達旦,日以繼夜,日夜不絕呢!晚上,我不是抱著老婆睡覺,也不是抱著孩子睡覺,而是抱著手機睡覺,還常半夜驚醒,忙著找手機:「手機去哪兒?手機怎麼沒有響!」
民國47、48年的契機,我與慈愛教養院緣份興起,直到民國89年起,為了防疫工作,終於串連在一起,以至民國106年,我公職退休。兩者緣份盡了嗎?我的回饋完成了嗎?我不知道,人生難料,世事無常,誰也說不清,未來是否還有另一段因緣?與慈愛教養院的故事,完成了一個段落,就此打住,不再續談了,免得得你罵我老年癡呆:老生常談,了無新意,有完沒完啊!
廢話少說,重回前面。我開車走上大埔路,經過衛生局的側門小巷口,也經過慈愛教養院門口,持續往前開,我要往花壇、大村的山腳路走,我今天的目的地是台豐高爾夫球場。來到大埔路的尾端,原本店鋪攤商無數,繁華熱鬧的街道,瞬間嘎然而止,幡然改變,進入了死寂,怎麼了?沒錯!車子來到了彰化市殯儀館,不死寂才怪。不知是否心裡作祟,來到此路段,不知不覺,心裡發毛突起,總感覺陰森森的,讓人心情跟著往下沉。我猜,你應該也會有此感覺,恨不得避走此路段,或插翅飛越此路段。殯儀館最熱鬧的時段,是死人的告別式,我所知道的,不少人有禁忌,住宅的告別式可參加,殯儀館的告別式,寧願被打死,也絕不參加。
殯儀館這種場合,除了親朋好友的告別式,你絕不會出現,然而,我卻不時地在此現身,嚴重時,一天要走上兩、三回,走殯儀館有如走灶腳。我怎麼了?我神經病啊?好幾年前,曾有某醫師打電話給我,希望能轉任衛生所主任,問我是否可以免行政相驗?我的答覆簡單又肯定,沒有轉圜餘地:行政相驗是衛生所主任的法定工作,無法避免,無法免除。此事就此了結,對方斷了到衛生所上班的念頭。其實,臨床醫師和公衛醫師各有優缺點,難說誰好誰壞,有的衛生所主任薪水不比臨床醫師低,甚至比臨床醫師還要高,不乏此類例子,但工作上蠻繁複的,包括行政工作、公衛工作等,尤其行政相驗,若沒有做功德和犧牲奉獻的心態,是難以為繼的。
何為行政相驗?凡轄內鄉民,不是他殺、自殺或意外死亡,卻不幸病逝家中的,或病況危急,彌留之際,送回家中過世的,誰來開死亡證明書?「醫師法」、「醫療法」均有規定,死亡證明書須經醫師親自診療後,才能開具。誰來開具?醫院或診所醫師?極少有醫師願意,願意的話,等同菩薩在世,救苦救難!沒有死亡證明書,死人封不了棺,下不了葬,更別說火化了。怎麼辦?衛生所主任就要現身當菩薩了。「行政相驗」的反面詞是「司法相驗」,他殺、自殺、意外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的,都屬司法相驗範疇,須檢察官、法醫相驗後,才能開具死亡證明書。
我為何走殯儀館有如走灶腳?因為行政相驗的關係。家屬到衛生所申請行政相驗,這是我的工作範圍,我沒有拒絕的理由,更不敢推託或延遲,否則,家屬馬上投訴到衛生局,衛生局長官即刻電話指正,叮嚀交代依法行政,親民愛民,貼近民心,不得有誤。若家屬投訴到民意代表,肯定被民意代表轟到臭頭,甚至提交議會質詢,打得衛生所主任無法下台。既然行政相驗是衛生所主任的工作,我必然義無反顧,也絕不會拖泥帶水,更抱著菩薩的心腸,做件好功德,讓死人好走,走得悠閒又悠哉。不管是否有輪迴,對方下輩子也要還我這個功德,你說是不是?難道我宗教妄想?
他殺、自殺、車禍死亡,或跳樓、溺水、墜落等意外死亡,沒有疑義,均屬於司法相驗範圍,但有些不像意外的意外死亡,就有爭議性,該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呢?有的衛生所主任,會持保守態度,拒絕開具死亡證明書。下面兩個真實案例,跟你討論,也跟你分享。
第一個案例,近80歲的老人,有高血壓、糖尿病、腦中風等病史,行動不便,須枴杖支撐才能走路,某天下午,午覺醒來,想尿尿,下床,拄著枴杖,往廁所走去。突然間,不明原因,一陣眩暈,暈倒在廁所,後腦勺撞到牆壁,有2公分傷口,流出血來,等不及叫119送醫,猝死在家裡。死因是什麽?很有爭議,心肌梗塞?腦中風?還是外傷性顱內出血?除非屍體解剖,沒人知道死亡原因。是疾病死亡?還是意外死亡?意外死亡屬司法相驗,不是行政相驗範疇,不干衛生所事。
家屬打電話到衛生所,請求衛生所主任行政相驗,電話中說溜了嘴:在廁所不小心跌倒,有撞到頭,流了一點血。衛生所主任就以此為藉口,直接了當回絕:是意外死亡,必須報警,找檢察官司法相驗。糾紛來了,家屬很反彈,怪罪衛生所主任推諉,家屬罵道:胡說!小小的外傷,哪會意外死亡?應該是心臟病發作,不然就是腦中風又發作!雙方電話中吵了起來,鬧得不可開交。後來,家屬投訴議員,正好是議會縣政總質詢期間,衛生所主任被逼迫出席議會,接受議員質詢。
議員高高在上,態度強勢,衛生所主任被罵到狗血淋頭。有些議員水準參差不齊,三字經都可能幹譙出來。衛生所主任有他的立場,雖然食古不化,不盡人情,不明事理,不懂世俗,但有外傷,追根究柢就是意外死亡,當然屬檢察官的職責,他拒開死亡證明書有理!然而,議員見理虧,說不過主任,馬上轉個彎,欲加之罪,何犯無詞?轟主任的理由卻是:「你當什麽主任!不盡職責,拿公家薪水,卻不幹事,聽信片面之詞,就輕易下論斷,堅持己見,連到死者家裡,檢視遺體都沒有,怎判斷是意外死亡!」
如果你是醫師,關於此案例,你會開死亡證明書嗎?為省麻煩,大部分人會推托或拒絕,除非他有菩薩心腸。醫師自小是資優生,是學霸,是社會的菁英,自視甚高,連活人的臉色都不屑看,何況是死人的臉色?古云「死諸葛嚇唬生仲達」,死人會嚇唬活人呢!我幹嘛去面對會嚇人的死人?
第二個案例,78歲的老年人,罹患帕金森氏症,已10餘年,長期大醫院就醫,但病況逐漸惡化,到後來,走路嚴重困難,智力嚴重退化,食慾不振和厭食,體重30公斤不到,幾近皮包骨,憔悴不成人形。某天中午,家屬忙著煮飯,剝葡萄讓他自己吃,轉眼間,病人口吐白沫,眼睛上吊,瞬間失去意識,不省人事,緊急119送醫。經過急救,有恢復心跳,醫師診斷為葡萄噎到,因從咽喉挾出葡萄來,引發窒息,以致全身多重器官衰竭。病人插氣管內管,使用呼吸器,在加護病房待了兩星期,最後仍撒手人寰,結束苦難的歲月。
問題出現了,誰來開死亡證明書?醫院醫師拒開,理由是119送來時,病人已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醫師有理由拒開,推給檢察官。衛生所主任呢?也是拒開,理由是噎到窒息,屬意外死亡,不屬於行政相驗範疇,要求家屬報警,也是推給檢察官。沒有人願意當菩薩,沒有人願意做功德。結局如何?跟第一個案例一樣,最後是司法相驗,由檢察官出具死亡證明書。檢察官想推,也推不出去,必然要接受。然而,找檢察官是容易的事情嗎?衙門深似海。
對衛生所主任或醫院醫師來說,開死亡證明書,僅是舉手之勞,易如反掌,如探囊取物,上死亡通報網路系統,鍵打幾個字,就可列印了,尤其醫院醫師,連行政相驗都可免去,因病人就死在醫院裡,然而,大家堅持己見,不食人間煙火,眼睜睜看著家屬焦頭爛耳,心慌意亂,六神無主,有如熱鍋上螞蟻,就是不伸出援手。甚至,日子已敲定,時間緊迫,拿不到死亡證明書,不得不更改日期,延後告別式和遺體火化時,有人就是袖手旁觀,寧願坐壁上觀。
第一個案例,一個近80歲,罹患各種慢性病的老人,家屬孝順都來不及了,會故意製造意外,讓自己的親人摔死?何況傷口又不大,這算哪門子的意外死亡?怎不認定為腦中風、心臟病死亡,再續發跌倒的小事故或小插曲?第二個案例,一個78歲,長期罹患帕金森氏症的老人,家屬照顧都來不及了,豈會故意餵他葡萄,製造意外,讓他噎死嗎?怎不認定為帕金森氏症導致吞嚥困難,再續發噎到的小事故或小插曲呢?當醫師的,聰明絕頂,觀察家屬眼神和行為舉止,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醫師應該不難分辨出,家屬是否故意製造意外死亡。唉!是是非非,自由心證,難道醫師沒有自我判斷能力嗎?(109年12月11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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