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一四O)心臟移植魏崢讚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李商隱:「客去波平檻,蟬休露滿枝。永懷當此節,倚立自移時。北斗兼春遠,南陵寓使遲。天涯占夢數,疑誤有新知。」
20多年來,疾管署有「結核病診療諮詢委員會」,在各區管制中心則有「結核病診療諮詢小組」,其功能就如前述,針對地方縣市衛生局通報的結核病個案,進行診療指導和諮詢的審查工作,提供給各醫療院所診治醫師相關建議,以提升結核病診療品質,創造有水準的結核病診療功效。邇來,各大型醫院陸續成立了「結核病委員會」,其目的為何呢?我公職退休已邁入第7年,滿6年又1個半月,公職期間沒有機會接觸,退休後更加沒有機會了,我不清楚醫院結核病委員會的功能和目的,依據我個人推測,應該類似疾管署的結核病診療諮詢委員會吧?由醫院內資深專科醫師,如結核病科主任、胸腔科主任、感染科主任等,組成委員會,自己先審查院內自己的結核病案例,挑出毛病,找出錯誤,進行初步把關,然後改進,免得診治醫師參差不ㄧ,良莠不齊,濫竽充數,診療錯誤百出,讓人看笑話,丟臉丟到醫院外頭去。至於醫院的「愛滋病委員會」,應也有異曲同工之效,醫院內部自己提升診療品質,避免顏面盡失,甚且可防範醫療糾紛呢!
前面已述,各大型醫院紛紛成立各項委員會,甚至近50個委員會,玲琅滿目,美不勝收,好不熱鬧,為了提升醫療服務品質,這些都是應該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日新月益,必得精進,否則必然落後,必為醫界淘汰,說來,醫院經營還挺辛苦的,不若也烹小鮮?醫療端辛苦,我公衛端就不辛苦嗎?我舉個人例子說明,我20年公職期間,「傳染病防治法」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這兩本法條書籍,是我的吃飯碗,我不僅隨身攜帶,每天還如祖公祖嬤般祭祀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除了上述兩本書,我還有三本書,包括「結核病診治指引」、「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和「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是我吃飯的工具書,也都是隨身攜帶,幾乎每日研讀,愛不釋手呢!不單結核病診治指引,每幾年就會更新版本,從早期的第1版,以至今日的第7版,我能不跟著逐年精進嗎?還有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雖然沒有所謂的新版本,卻有新的內容,每幾年就會新增或更新,我能不隨時掌握新知嗎?我作防疫的,卻不懂防疫,濫竽充數,我能不被淘汰嗎?你可知道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有多厚嗎?等同一個枕頭厚!如果當枕頭用,能把所有知能,不用辛苦閱讀和背誦,直接灌進腦海裡,那有多好啊!
不用閱讀,不用背誦,就能長知識,可能嗎?豈非天方夜譚?全球首富、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在去(111)年12月1日晚間,在大腦晶片公司分享會上宣布,公司目前正在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遞出申請,有望在6個月內展開人體試驗,並稱他可能將晶片植入自己的腦袋裡。馬斯克表示,大腦晶片希望完成幾個目標,包括讓天先性失明者恢復視力,以及幫助失能者重新獲得行動能力,或是治好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等。大腦晶片時代即將來臨,至於讓人變得聰明,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簡直易如反掌,肯定是桌上摸柑啦!不過,今(112)年3月4日,據外媒報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以安全風險為由,拒絕了馬斯克所提的,將晶片植入人腦人體試驗的申請。但是,以馬斯克前瞻、創新和大膽的行徑,他會放棄此研究計畫嗎?再等幾年,大腦晶片早晚會進行人體試驗的,也早晚會成功,也必然會上市推廣的!在台灣,阿茲海默症何其多,帕金森氏症又何其多,我家族就有帕金森氏症病史,我可真心期待大腦晶片,趕快研發成功呢!
至於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呢?較為單純,少有變動或更新,對我來說,較不擔心,也沒壓力,但仍須研讀,因近百種傳染病,所須採集的檢體,分門別類,各有不同,必須依照規定採檢,否則,甲病採乙病檢體,乙病採甲病檢體,豈非外行幹內行事,貽笑大方?例如,民國108年底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採集的是鼻咽或咽喉拭子,絕不會是血液、小便、糞便或肛門檢體,胡搞瞎搞會被駡死!或許你會說,檢體採檢不是防疫人員的工作嗎?跟科長何干?我幹嘛事必躬親、親力親為呢?你有所不知,法律有明確規範,醫檢師可採集血液、小便、糞便、唾液、痰、肛門和環境等檢體,但侵入性的採檢,有技術問題,有相當危險性,仍責由醫師才能採檢,例如百日咳的鼻咽拭子採檢,位鼻腔和咽喉交界處,深達近10公分,尤其嬰幼兒的採檢,必得醫師親力親為,避免出問題,流血又噴血的,搞出爭議來。去年,新冠肺炎疫情仍嚴苛,有旅客入境國門,因PCR鼻咽拭子採檢,造成鼻腔嚴重出血,引發社會新聞,讓人遺憾;如果,採檢者非醫師,而是其他醫事人員,便宜行事,爭議會更大,難保走上司法途徑呢。結果呢?當醫院診治醫師通報百日咳時,指標病例由診治醫師採檢,至於家庭接觸者,少部分由轄區衛生所主任採檢外,大部分仍由我親自採檢。教養院、養護中心等人口密集機構,疑似爆發流行性感冒群聚時,鼻咽拭子誰來採檢?除了我,還會有誰呢?你說公衛端辛苦嗎?當然辛苦!但是我對辛苦,卻甘之如飴!
大型醫院內部委員會那麼多,你有沒有注意到,有一個委員會叫「器官移植委員會」?此委員會幹嘛?疊床架屋嗎?安插人事嗎?裝飾門面嗎?非也!沒有執行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還能算大型醫院嗎?彰化兩大醫療體系,彰基和秀傳,都有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這是大醫院的風範,就必得成立器官移植委員會。依據公視新聞網報導,台灣從民國76年開始進行心臟移植手術,至今已邁入36個年頭,其中一例換心人,存活超過30年,成為亞洲存活最久的換心人。目前國內換心者,5年存活率約70%、10年存活率50%、20年存活率是35%,台灣的器官移植手術存活率,和歐美並駕齊驅,台灣的醫療水準值得驕傲。截至107年,全台總計有1073例心臟移植手術,其中振興醫院佔多數。振興醫院心臟移植小組,自77年7月實施第一例移植手術,至110年1月底,已完成537例移植手術,年齡從2.3歲到75歲都有。依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統計,民國110年,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數為1萬0034人,其中等待心臟移植的人數為215人。可惜的,台灣器官捐贈的風氣,不如西方國家,不知何時能等到捐贈,尚待精進。我公職退休前,約民國103年前後,彰化縣衛生局配合衛生政策,由醫政科發起局內同仁簽署,「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的「器官捐贈同意書」,幾近全局同仁參與簽署,包括我個人,當仁不讓。
說到振興醫院心臟移植小組,必然想到魏崢醫師,他是心臟移植小組的靈魂人物,台灣心臟移植權威,穩坐台灣心臟移植界的第一把交椅,這是彰化人的驕傲,更是彰中人的驕傲。魏崢醫師,振興醫院院長,民國39年,出生於彰化員林,大我一歲,祖籍山東,軍人子弟;民國57年,畢業於省立彰化高中,是高我一屆的學長。他專長於心臟血管外科,現任第10任振興醫院院長,曾任三軍總醫院心臟外科主任、外科部主任,以及第5任振興醫院院長,獲頒第28屆十大傑出青年獎、國防醫學院傑出校友獎、彰化高中第一屆傑出校友獎。提到魏崢醫師,我忍不住想起我要好同窗,是我高中同學,也是我大學同學,他也是彰化員林人,家族遺傳,中年罹患第二型糖尿病,自恃自己是醫師,挺疏忽血糖控制,以致晚年併發尿毒症和冠狀動脈阻塞,每天在診間,一邊看診,一邊進行腹膜透析。某次病房探視,他慶幸地對我說:「好理家在!自己花錢,接受了高階640切快速電腦斷層掃描檢查,才知道自己左右兩邊冠狀動脈嚴重阻塞,或許糖尿病關係,痛覺神經不敏感吧,從來不曾發作過心絞痛,沒想到冠狀動脈阻塞這麼嚴重,簡直要人命啊!」
時光荏苒,隔了一年,才聽這位同學說,他暫停了門診,偷偷地北上,前往振興醫院,「我找上了魏崢醫師,他是我們彰中的學長,他是台灣心臟血管外科的權威,是故鄉人,更是自己的學長,我不找他,我還能找誰?我第一個念頭,就是找魏學長。因冠狀動脈阻塞太嚴重了,放支架解決不了問題,最後是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聽到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我內心強烈一震,哇!好可怕,這是生命交關的大手術,成功失敗難預卜啊!很值得慶幸的,手術非常順利成功,完全沒有後遺症,出院回家後,又從事了多年醫療工作,至少7、8年以上吧。直到某年冬天,寒風刺骨夜,突發狀況,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瞬間不醒人事,找來119,緊急送醫,在救護車上已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急診醫師判斷為心肌梗塞,在家屬同意下,沒插管、沒心肺復甦術的情況下,走完人生旅途,享年66歲。這位至交好友,跟我同年,台灣習俗,號稱66歲仙逝,其實,才滿64歲又幾個月。不只是台灣的習俗,也是中國人的習俗吧,例如,佛光山傳臨濟正宗第48世、佛光堂上第一代開山祖師上星下雲大師的圓寂通啟中提到,星雲大師於公元2023年2月5日(農曆正月15日下午5時安詳圓寂),距生於1927年農曆7月22日,享耆壽97歲,其實,97歲是虛歲,且未滿96歲,十足年齡是95歲6個月又7天。為了鼓勵自己,我不時提醒自己,我不是73歲,也不是72歲,我真正年齡才71歲而已,要繼續走人生路,我還年輕著呢!
說到這位心肌梗塞過世的員林同窗,我不禁再想起幾位,已先後過世的大學同學,不勝唏噓,感歎不已!人活著,似乎慌慌張張地,匆匆忙忙地,就是為了趕快走完這趟旅程!民國112年2月26日,週日,228連續四天國定假日的第二天,我大學同學會,在基隆長榮酒店19樓觀景餐廳舉行,我暗中數著人頭,總共32位,包括18位同學和14位寶眷,在衆主辦人的安排下,除了癌症專題演講、餐廳聚餐外,也安排了和平島、潮境公園參訪活動等,事後,我隨手寫了一首七言律詩,「說不盡的感恩」:「六六同學聚會行,長榮酒店佳餚嚐。和平島嶼地景佳,潮境公園海濤湧。同窗相聚熱寒暄,寶眷夫人話家常。健康平安要順遂,期待來年樂相會。」詩名為何是說不盡的感恩?兩方面,一者,感謝旅居北部的衆主辦者,熱心、溫暖又真誠的招待;二者,感謝老天爺的憐憫,同學們能千里迢迢,從台灣南北各地,平安順利地出席聚會。不管錢多或錢少,不管健壯或老殘,能出來走走,見證自己還活著,就是幸福,該感謝,該為自己鼓掌。不單此次同學會,每次的同學會,我都會想起一個個過世的同學們,無限感傷,心痛不已,以此次來說,我掐指細數,過世的同學已7位,包括:3位惡性腫瘤、2位心血管疾病、1位肝腎疾病、1位肝臟疾病,全班才43位同學,我能有多少同學可折騰?把酒言歡能幾回?這就是我對人生的的感慨!早晚要哭著走,人生要如何順遂?玩笑啊!
彰基是醫學中心,大醫院就要有大醫院的風範,器官移植豈能少?尤其困難度很大的心臟移植手術。最近2年,彰基已成功進行幾例的心臟移植手術,例如,有一名病患,有糖尿病史,加上抽菸、喝酒和不愛運動,於民國110年1月,寒流來襲時,突感胸悶、呼吸困難,緊急送醫,診斷為心肌梗塞,檢查結果,3條冠狀動脈全部堵塞,從此半年內,反復發作心肌梗塞,陸陸續續,一路在作心導管支架手術。民國110年5月,最後一次通冠狀動脈血管時,已來到末期心臟衰竭的階段,病患瞬間心臟停止跳動,人猝死了,緊急住進心臟科加護病房,先安裝葉克膜,接著放置心室輔助器,足足苦等了8個月,終於在111年3月底,幸運地等到了心臟捐贈,完成了心臟移植手術,撿回一條命,順利地出院回家了。不僅心臟移植手術,彰基也完成了無數例,肝臟、腎臟等器官的移植手術。這表示彰基除了器官捐贈移植中心外,必然也有器官移植委員會啦!我那位心肌梗塞過世的同學,若晚幾年發生,送進彰基,不放棄插管急救,苦等心臟移植手術,不也能出席今年的基隆同學會嗎?還有另一位主動脈剝離過世的同學,若能送對醫院,不也能好好活著,也一起參加基隆的同學會嗎?科技太神奇了,也太偉大了,醫師接近創世主了!再過幾年,ChatGPT更成熟了,診斷更精準了,醫師在人工智能輔助下,如虎添翼,醫師要成神了!
器官移植手術,分門別類,包羅萬象,大大小小,足有十餘種,但主要的移植器官是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和小腸,稱為第一類器官,另有第二類器官,包括:眼角膜、皮膚、骨骼、心瓣膜、血管和其他等,健保署每年都有進行相關統計,尤其第一類器官,包括各醫院病例數和病人存活率,病人存活率則細分3個月、1年、3年、5年和10年,總共五種存活率。依據健保署,民國96年至109年,累計14年的統計,各醫院心臟移植案例數,分別如下:台大醫院348例、振興醫院254例、三軍總醫院144例、台北榮總68例、成大醫院64例、中國附醫43例、林口長庚40例、高雄長庚40例、奇美醫院37例、亞東醫院29例。至於,各醫院肝臟移植案例數,分別如下:高雄長庚1528例、中國附醫1178例、林口長庚995例、彰基655例、台大醫院522例、台北榮總521例、三軍總醫院507例、成大醫院233例、台中榮總159例、奇美醫院106例。從上述統計,振興醫院專精於心臟移植手術,案例數排名全國第二;彰基則專精於肝臟移植手術,案例數排名全國第四,兩家醫院都值得鼓掌拍手叫好,讓人欽佩,值得驕傲。我為何提到振興醫院?因振興醫院有魏崢醫師,魏崢醫師是我高中學長。我為何提到彰基?因彰基是我娘家,我出身自彰基外科,我難免要捧自己的娘家,我豈能不捧?彰基近2年,不僅有心臟移植手術,更出名的則是肝臟移植手術,趕得上時代潮流,保持醫學中心的風範,與有榮焉呢!
心臟移植手術,讓我想起兩位因心血管疾病過世的大學同學;肝臟移植手術,則讓我想起我門診的一位病患,他是咱診所的老病患,每三五天就往咱診間跑,他罹患肝硬化第四期,已是肝硬化末期病患,等著肝臟移植,但屍肝移植不容易等,活肝移植則等不及,日復一日,在等待中過日子,不知等死,還是在等活?令人遺憾,也讓人唏噓,不知如何是好,以致我對肝臟移植有很多話題要說。在談論這名末期肝硬化病人之前,前面有提到,何為「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我先作些說明,好方便切入主題。民國91年,修正公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衛福部依據修正條例,同年6月6日,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期許成為捐贈者、受贈者、器官勸募醫院及器官移植醫院,四方面彼此間的溝通平台,並協助政府從事器官捐贈與移植登入、資料庫建立和器官捐贈推廣工作,因此建置了「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於94年4月1日正式啟用,進行線上配對與分配機制,減少人為干預,以建立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制度,避免人謀不臧,出現金錢對價關係,有錢人,錢能使鬼推磨,能優先取得器官移植;沒錢的人,即使望穿秋水,也別夢想老天爺垂憐。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截至民國112年1月31日,全國所有醫院各器官待移植者統計如下:心臟240人、肺臟97人、肝臟1014人、腎臟8145人、小腸93人、胰臟9人、眼角膜1250人,合計1萬0848人,其中,以等待腎臟移植者最多,佔75%以上,這也難怪,因台灣洗腎人口高達10萬,年年虧損的健保,花最多錢的醫療項目就是洗腎,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其花費比癌症還多,以致等待換腎者最多,望穿秋水等著一顆腎臟。由於求得一顆腎臟,挺不容易,可遇不可求,有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有時苦等好幾年,也不一定能等到,結果呢?眾人失去信心,知難而退,不敢抱期望,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懶得登錄排隊,才不致於有10萬腎臟待移植者呢!眼角膜不算,腎臟待移植者最多外,排名第二的是肝臟待移植者,肝硬化和肝癌患者還挺多的。我門診那位末期肝硬化患者,在我勸告和鼓舞下,雖有向醫院申請肝臟移植手術,也進入了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但全國有一千多人等候肝臟移植,他能等到何年何月?他本人說著喪氣話,懷疑自己是否有命,能活到肝臟移植那一天,我內心也這樣認為,「沒錯!有自知之明,機會渺茫,生命不再,真怕他等不到換肝的機會。」捐贈機會渺茫,屍肝移植機會難覓,活肝移植總可以吧?五等親以內的家人或親戚都可以啊!很不幸的,機會也難得,為何機會難得,我後面會詳述,總之,患者抱著必死的決心,得過且過,甚至自暴自棄,一了百了呢!挺讓人同情的!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時,應符合下列兩規定之一: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我前面提過,我退休前幾年,彰化縣衛生局配合國家政策,大力推動器官捐贈活動,局內大半同仁,也包括27個衛生所同仁,都踴躍響應,均簽署了書面同意書,包括我個人在內。在醫政科辦理下,我不僅簽署書面同意書,也在我的健保卡登錄了此意願註記。我出門在外,不管是開車或搭車,不管是上班、旅遊或爬山,健保卡都是隨身攜帶,如果不幸,出了意外,人猝死了,從健保卡可查出已有器官捐贈意願註記,即可進行遺體器官摘取了。我有20餘年心律不整毛病,隨時準備服用毛地黃藥物,不知心臟剩餘多少功能,還能不能移植?不過,我雖已是高齡70的老頭子,仍每天田裡工作至少2小時,其他肝臟、腎臟、胰臟等器官應挺好的,尤其是腸胃道,我的食慾和消化功能是天下一級棒的,幾乎可以吃下整條牛,應可奉獻心力,盡一己之力,保證救人一命,勝早七級浮屠。據說,不僅健保署的健保卡,連戶政單位的身分證,監理單位的駕照,在申請或換發健保卡、身分證和駕照時,都會詢問器官捐贈意願,並將其意願註記其上呢。
若醫院自活體摘取器官,以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時,應符合下列4款規定:一、捐贈者應為20歲以上,具有意思能力。二、經捐贈者於自由意志下出具書面同意,及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三、捐贈者經專業之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確認其條件適合,並提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四、受移植者為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但是,若捐贈部分肝臟,予其五親等以內之親屬者,不必等到滿20歲,只要滿18歲即可以,也就是說滿18歲,子女就可捐肝給父母。我門診那位末期肝硬化的病患,因早婚,相當年輕,才30餘歲,40歲不到,就在苦熬著,等子女趕快滿18歲,他就能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孩子才16足歲,還有2年要熬。上述醫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類似人體研究或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簡稱人體試驗委員會,它則稱之為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簡稱器官移植委員會,如今,總算知道大型醫院的器官移植委員會,為何要成立,且在幹哪些業務和工作了。
任何大型醫院,尤其是醫學中心,凡有進行人體器官移植手術的,特別是活體器官捐贈的,依法必得成立器官移植委員會,進行相關倫理審查作業,否則,不能對捐贈者動刀,也不能對受贈者動刀。此委員會應置委員5人以上,包括法律專家學者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醫院以外人士應達五分之二以上,任一性別委員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女性委員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男性委員也照樣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我不說,你不知道;說了,又怕你不相信,何事?我曾擔任彰化某醫療體系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不僅如此,也曾擔任彰化某醫療體系器官移植委員會委員!稍遺憾的,此器官移植委員會沒頒發委員證書給我。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我擔任了10幾年,走出自己專業窠臼,與公衛無關,也與醫療無關,我開了眼界,長了知識,收穫良多,人生多了一項經歷,足堪欣慰。然而,至於器官移植委員會委員,殊多可惜,因個人工作關係、時間關係,我僅擔任近半年,參加了3、4次會議,就此中斷,從此缺席了,我剛跨過門檻,難窺堂奧之美,還沒學到知識呢!我雖參加了幾次會議,因院內當時無活捐器官案例,我沒碰過真正的倫理審查會,不知相關的審查流程。器官移植委員會每次開會,均挑中午時段,12時至14時,為了趕上14時,我個人下午的門診時間,我必得提早半小時離席,開車趕往咱家診所看診。早到,卻也早退,好像貪小便宜般,來混吃一個中午便當,感覺臉紅害臊,很不好意思。最後,思量結果,作個半吊子委員,多丟臉,壯士斷腕,只好辭了,我沒顏面繼續待下去啊!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後來更名為「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為何如此更名?因納入了兩項新增業務,包括:安寧緩和業務、病人自主業務,故於民國109年,作了此更名。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接受安寧緩和照護時,或因病生命接近末期時,鼓勵民眾思考當步上生命終點時,是否捐贈器官,提供器官移植,以遺愛人間。何謂病人自主業務?「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強調兩點:病情告知本人、病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也就是說,法律賦予我們,在一般常規醫療中,有「知情」和「作選擇」的自主權利。我們每一個人,可以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的方式,保障五款臨床條件如何選擇善終,此五款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之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我們可以不受他人干擾,自由選擇給與或放棄,包括: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如果,你認為活乞丐勝過死皇帝,你認為賴活著勝過遺體火化,甚至認定未來醫療更科技化,可以重新活過來,且活得健健康康,也活得精彩,你可以預立醫療決定書,選擇給與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和流體餵養,寧願繼續躺在床上,維持無奈痛苦的生命,以等待好時機,這是個人選擇,別人不能左右你,也不能干擾你,不過,可以想見的,最簡單的褥瘡問題,就可能躲不過了!有的褥瘡嚴重到,不僅爛到見到骨頭,上頭還長滿蠕動的蛆呢!然而,此中心的成立目的,不是要人們選擇給與,而是要人們選擇放棄!苟延殘喘,只會浪費醫療資源、健保資源、人力資源等等,為了一個活死人,可能會拖垮一家人!此中心涵蓋三種業務,包括:器官捐贈移植、安寧緩和照護、病人自主權利,其實,說白一點,另兩種業務,都在為器官捐贈移植作嫁呢!鼓勵安寧緩和照護者,盡快下定決心,簽署死後器官捐贈;亦鼓勵病人選擇放棄維生治療,並盡快簽署死後器官捐贈!我思考了很久,這種衛福部捐助的財團法人機構,似乎有些不倫不類,一方面,鼓勵器官捐贈,以拯救生命,這是菩薩相;另一方面,鼓勵放棄生命,不要歹戲拖棚,這是魔鬼相,一個機構兩個臉孔,右面是菩薩相,左面是魔鬼相,你說奇怪不奇怪!難為機構工作人員了,思緒可能會混亂,一邊救人,又一邊殺人!(112年3月6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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