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一六四)醫事審議委員會

 把酒言歡能幾回:(一六四)醫事審議委員會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王維:「空山新雨後,天氣晚來秋。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隨意春芳歇,王孫自可留。」

晚期階段,我公職退休前5、6年,在衛生局長官魅力和號召下,彰化縣27家衛生所主任,無一例外,全部到位,每家衛生所都各有醫師,也都有醫師執業登錄,而每家衛生所只要有一張醫師執業登錄,就綽綽有餘了,醫療門診即夠用了,第二張證照反成累贅。衛生所是一人診所,不分大人小孩,不分男女性別,不管內科、外科,還是婦產科、小兒科,都是一個人全包了,以致最適合的科別是家醫科專科醫師。結果呢?我的醫師證照等同多餘了,好像過時賣日曆,沒人要了,也被嫌棄了!或許,看在同是醫師的身份上,也看在科長的面子上,勉強讓我執業登錄在衛生所,但是,沒有盡義務,怎享權利?我的證照對衛生所沒有半絲貢獻,對我來說,可是無功不受祿,誰願意幫我繳醫師公會常年會費?一年6100元,是一筆不小花費,衛生所沒有責任或義務,幫我繳這筆錢,必得我自己繳交囉!衛生所醫療門診健保收入,須納入醫療門診作業基金統一列管,預算科目雖有職業公會會費項目,卻不是主任可以私相授受的,想作人情給科長也不行,因衛生所沒有繳兩份醫師公會常年會費的道理。

我自己要掏腰包,繳那醫師公會常年會費嗎?似乎很奇怪,好像沒有此道理!我頭頂有衛生局長,縣府裡頭也有縣長,我領的是縣府的薪水,編在衛生局年度預算,他們等同是我的老闆,我的頭家,我為公家辦事,因公辦差,盡忠職守,一般倫理上,他們應該負擔我的醫師公會常年會費才對啊!不是嗎?如果為了6100元,我捨不得花,我放棄了,沒有辦理執業登錄,除了一般行政工作外,我豈不能到處設站打疫苗?也不能對疑似傳染病個案鼻咽拭子採檢?對傳染病群聚案例,更不能給與預防性投藥或治療性用藥?這些可都是醫療行為喔!如果,長官下命令,要我這樣做,我也如此做了,若出了問題,出現副作用或併發症,甚至死亡,誰要負責?最先受災殃的,必然是我,我難辭其咎,尤其沒有執業登錄,執行密醫工作,準備面對訴訟,以及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不過,長官也會牽扯其間,難脫干係,也必然成了法庭上的被告!當發生醫療糾紛時,轄內衛生局擔負著,第三方調處機制的責任,但調處成效呢?大抵異常地低,低到沒有多大成效,不獲病家接受,最後仍然走上法律一途,衛生局救不了我,也救不了局長。

怎說衛生局負有調處責任?因衛生局內設有醫事審議委員會,由醫政科主辦,不是疾管科主辦,我沒有介入,此委員會層級很高,不是「彰化縣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而是「彰化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所以,委員不是局長任命,而是由縣長任命的。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衛生局長兼任,委員12至22人,屬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委員由縣長,就不具民意代表、醫療法人代表身份之醫事、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任期2年,其中法學專家和社會人士佔比,不得少於1/3。所謂醫療法人分兩類:醫療財團法人和醫療社團法人,一般原則上,醫療財團法人以董事當代表,醫療社團法人以院長當代表,所以,此等董事和院長們,不得擔任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委員。醫事審議委員會之任務,包括:醫療機構設立或擴充之審議、醫療及收費標準之審議、醫療爭議之調處、醫德之促進等。

醫事審議委員會,固定在衛生局三樓簡報室開會,都選在中午時間,因醫療爭議案件不少,所謂的醫療糾紛,以致不時見到委員們,聚集在簡報室開會。彰化縣醫師公會某位資深顧問,曾任醫師公會理事長,熱心誠懇,急公好義,勇於承擔,是委員會的常年委員,不時不辭辛苦,出席委員會議。不單彰化縣,全國各縣市政府依法,均設有醫事審議委員會,關於醫療爭議之調處,大抵成效不彰,普受詬病,調處之結果,不被病家接受,甚至更加反彈,多了一層意氣之爭。為何如此不彰?分析結果,應有三點原因,第一點原因,衛生局是行政機關,不是執法機關,調處後之結果,沒有法律效力,沒有強制力,無三小路用。第二點原因,衛生局公權力不夠,可調閱轄內醫療院所病歷,但跨縣市的醫療院所,則無此能耐,力有不逮,甚至透過該管轄衛生局,也不一定能調閱到病歷。第三點原因,衛生局沒有醫療鑑定能力,更是主要原因,全國唯一具有公信力和法律效力的鑑定單位,是衛生福利部的醫事審議委員會,但它僅接受法院、檢察機關之委託,才會進行鑑定,各縣市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之請託,不夠資格啦,因請託案件之多,肯定沒完沒了!以致醫療糾紛案件,再多的調處也沒用,把衛生局門檻踩破了,照樣沒用,等同白費功夫,必得告上法院,走上法律途徑,取得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報告書,才能下最後的判決,就此定讞。

說到縣市政府的醫事審議委員會,我不禁想起一個案例,我某遠房親戚的案例,即便要岔題了,即便要長篇大論了,仍忍不住要跟你分享。雖是醫療專業話題,但跟你我都有關,我盡量用最簡單、易懂的白話文,詳細說與你聽。3、4年前,約民國108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前,我某遠房親戚,數不清幾代的表表親,他年齡大我7、8歲以上,快接近80了,論輩分,他應該叫我表叔,但年齡關係,我敬謝不敏,仍用日語稱呼他「歐尼桑」,「哥哥」的意思。越是遠房,越是要尊重,免得無禮。某天,由他女兒開車帶路,他找上我,要我幫忙,他知道我是外科醫師,也知道我是衛生局科長,但他不知道我早已退休了。他拿出自己的手機,也要我拿出手機來,然後兩人互相加入Line網路系統,他即刻傳送相片,全是左上臂X光照片,開刀前照片、開刀後照片、再次骨折照片,正面和側面照,總共有6張。原來是他半年前,左肱骨骨折處理情形,難怪他左手臂舉止緩慢,有稍微僵硬,不敢大力擺動,也不敢承重,小心翼翼地護在胸前。

這位歐尼桑個性,豪爽外向,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好動善交際,喜歡出門到處跑,找朋友聊天,和去八卦山公園散步運動。兒女均婚嫁,各自搬出,他獨自居住老家,屬獨居老人,滿65歲時,即申請了彰化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補助暨陽光e遊卡」,簡稱長青幸福卡,每月有1000元社福點數,但他嫌棄彰化客運,早上6點半以後才有班車,令他出門不方便,由於女兒貼心,半年前,幫他買了一輛小型電動機車代步,想說輕便又安全,挺適合老人家,沒想到,騎沒兩次,人老了,腦筋遲鈍,手腳遲鈍,控制不靈活,來不及煞車,竟然騎車撞上電線桿,人摔倒後,不僅臉部瘀青腫脹,還造成左手肱骨骨折,痛得趟在地上哀嚎,由路人好心叫來119,緊急送醫。119送到急救責任醫院急診室,好理家在,有戴安全帽,沒有腦震盪,意識是清楚的,醫事人員協助下,馬上打電話,找來了女兒。頭部有照電腦斷層,沒有顱內出血,頭部和左上臂也都有照X光,頭顱沒骨折裂痕,但左肱骨嚴重骨折,從中央斷成上下兩截,屬密封性骨折,非開放性骨折,骨折斷端沒插出皮膚外,沒有細菌感染問題,處理上較為單純,不擔心手術後,出現急性或慢性骨髓炎。

他傳給我的前兩張照片,就是車禍後、開刀前的左上臂X光片,很明顯地,任何外行人也看得出來,骨頭從中央,很整齊地斷成兩截,不僅斷了,還左右稍微錯開;以我內行人的眼光,我即刻能判定是肱骨骨折,且是閉鎖性骨折,由於X光片有標識L,我知道是左肱骨骨折。整齊斷裂的骨折,比粉碎性的骨折,較不會產生開放性骨折,且骨折矯正和癒合,都會較好。怎麼治療?以我外科醫師的經驗,可以打石膏固定嗎?可以!但相當困難,我不建議!因上下兩端的固定,非常不容易,下端的肘關節還好,主要是肩關節不好固定,沒有良好固定,斷骨成長就是不好,不是長歪斜了,就是骨質癒合不良,且痊癒時間會拖很久,可能超過半年,還不一定痊癒,增加了身體累贅!最好的治療方法,所謂的黃金治療,由於醫學進步,就是手術鋼釘固定,唯一的最好選擇。醫師所見略同,我這位歐尼桑,辦理住院手續,女兒簽了手術同意書後,骨科醫師當晚,就迫不及待地,進行了急診手術。越早進行手術,可以減少骨折處出血、瘀血和腫脹,有利於傷口,能越早痊癒。

他傳給我的中央兩張照片,就是開刀後的X光片,採用的是鋼板和鋼釘固定方式。鋼板橫跨骨折處上下兩端,總共6個孔,上端3個孔,下端3個孔,各別拴緊了3根鋼釘,把骨折處對接了很整齊,無可挑剔,是很完美和漂亮的手術。據我的歐尼桑說,他手術很順利,預後也很好,隔天晚上就能進食,再隔一天,就能下床自由走動,在術後第5天,也就是住院第6天,醫師就趕著他出院,他勉強懇求多住一天,直到住院第7天才回家。住院期間,他女兒透過醫院,幫他請了男看護,一天24小時陪伴和照顧他,包括醫院仲介費,一天花費2600元。出院時,女兒住外縣市,仍幫他聘請男看護,但老人家節儉,捨不得花這筆錢,不想繼續聘請,但三餐誰弄給他吃?討價還價結果,就聘請半天好了,從上午8點到晚上7點半,男看護到家裡陪伴和照顧他。因傷口癒合良好,沒有紅腫或疼痛,也沒有感染或發炎情形,不需要換藥,僅預約術後第12天,再門診追蹤,若傷口情況不錯,就預備拆線。他等著吉日良時,要過美好的日子了。當然,他嚇死了,往後再也不敢騎電動腳踏車了!那輛撞壞的電動腳踏車,內心極為愧疚的女兒,橫下心來,不僅不修理它,還把它當廢鐵賣了。眼不見,心才安。

然而,天不從人願,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奢望美滿,反而不美滿,總有惡魔厲鬼來搗蛋,搞得天翻地覆!我這位歐尼桑,他回家的第3天,無緣無故,瞬間意外就發生了,想都沒想到,事件就發生了,完全讓人措手不及。那天晚上,時鐘8點剛敲過,早半個小時,男看護已下班回家了,他獨自一人,坐在沙發看電視新聞,突然間尿急,由於老人家關係,平常膀胱就無力,管不住自己的膀胱括約肌,在趕去廁所的路上,黃澄澄的小便,已灑滿內褲和睡褲了。他嘀咕著,也謾罵著,不禁怪罪男看護,「王八蛋!真是王八蛋!」晚上的便當,多裝了半碗海菜湯,海菜湯是老人家的最愛,他多喝了湯,害得他尿急,以致小便失禁啦。下半身濕淋淋的,怎麼上床睡覺?總要換身乾淨的,且稍微沖洗一下,才能一夜好眠。他走去臥房,拿了乾淨的內褲和睡褲,再走向浴室,雖下午時分,男看護有幫他洗過澡,但下半身總要洗一下,以沖去尿騷味啊。糟糕!很不幸地,問題爆發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常常趁人疏忽,或者大意之下,讓人反應不及!

來到浴室,浴室角落邊,原本有一把紅色的,塑膠製的方形矮凳,怎麼不見了?這種矮凳,在一般家庭很常見,常是鄉下老人家的坐椅,一邊聊天,一邊做手工。平常時候,他可以坐上矮凳,方便他脫掉身上衣物,也方便他自己抹肥皂洗澡,當沖完澡,擦乾身子後,他也是坐在矮凳上,穿上內褲和睡褲,再走出浴室,如今,左手摔斷了,女兒聘請男看護,進來家裡面,料理他三餐外,也幫他如廁和洗澡,洗澡時,安全起見,他照樣也是坐在矮凳上,讓男看護全程服務,避免滑倒又摔傷。我這位歐尼桑,還蠻有見地的,人老了,又是獨居老人,最怕在浴室滑倒,處處小心是應該的。他突然想起來了,矮凳不就放在客廳?下午閒極無聊,突然想泡腳,他請男看護打了一臉盆溫水,放在電視機前面,再把浴室內矮凳拿來,就在客廳內,一邊泡腳,一邊看電視,消磨時間。等泡完腳,男看護倒掉了臉盆水,卻沒把矮凳歸位,重新放回浴室,以致浴室沒了矮凳。麻煩了,沒了矮凳,要怎麼洗澡?但念頭一轉,「我又不是洗澡!只是沖一下水,消除尿騷味而已,沒事啦!」不關洗澡或不洗澡,一個老人家,加上左手不方便,能省則省,他懶得走一趟路,去客廳拿矮凳,這才是真的。

脫掉濕淋淋的睡褲和內褲,沒什麼問題,反正是髒的衣物,管它是否在浴室地上打滾,髒一遍跟髒兩遍,都是一樣,無須計較,於是,左腳和右腳胡亂地,又是蹬,又是跩,加上右手幫忙,花了不少時間,隨意地退下了睡褲和內褲,這部份沒出狀況,總算解決了,但睡褲和內褲,都捲成好幾坨,踩在腳底下。右手拿來蓮蓬頭,調好適當溫度,嘩啦啦,單手沖洗自己下半身,也同時,半蹲著身體,蓮蓬頭移到胯下,從下往上,也沖洗自己的會陰和肛門,最後,又把蓮蓬頭移到後面,也把屁股沖洗個夠。他自信滿滿地,花掉了一大缸的自來水,縱然沒有抹肥皂,也沒有手可搓揉,但必然把尿液沖洗得很乾淨,一滴不剩,絕不會殘存任何尿騷味了。沖澡這部份,照樣沒問題,單手能完成,順利解決了,總算大功告成了。等毛巾擦乾了下半身,真正的問題來了,怎麼穿內褲?沒有矮凳要如何穿內褲?無法坐著穿,就得站著穿,此時,穿內褲須單腳站立,老人家下肢肌力軟弱,加上平衡感也不行,豈能好生生地站得住腳?

我已70多歲了,我早有自知之明,雖然還不至於,一定得坐著穿褲子,但也不逞強,絕不敢冒然站著穿褲子,因肌力和平衡感問題,我沒有特別行,我跟凡人沒有不同,我無法單腳站立很久,不用3、4秒鐘,就會東倒西歪,若是早上剛睡醒,甚至連1、2秒鐘,也無法站立,何況是穿褲子!除非,剛從自家田裡回來,滿頭大汗,汗流浹背,全身濕透了,四肢筋骨也勞動透了,肌力和穩定度夠了,我才能單腳站立50、60秒以上。我怎麼穿褲子呢?我必得靠牆站立,才敢站著穿褲子。我習慣先穿右褲腳,此時,我左肩膀必得靠上牆壁,然後彎腰,小心翼翼地穿上右褲腳;接著,我轉身180度,用右肩靠上牆壁,然後彎腰穿上左褲腳,如此依序穿上褲子,顯得老態龍鍾,也顯得有趣又好玩。如果,我在浴室洗澡後,預備穿內褲時,因地板濕滑,我會更加小心,不僅靠著牆壁,我還會找個小角落,防範摔倒時,身體還能有支撐。我猜測,趕上我這個年齡的,應該也是這樣穿吧?不是嗎?魔鬼不單藏在細節裡,也藏在人的疏失和大意中。據我這位遠房表親說,他腦筋突然失去精明,很是後悔不已,當時,他也採用靠牆的方式,想說靠牆穿褲子,小心一點,總不至於出大問題吧!他先穿左褲腳,還算順利,第一次不行,兩次不行,免為其難,第三次總算穿上了。然而,要穿右褲腳時,始發現左上臂剛開刀,傷口尚未癒合,縫線仍未拆,還會疼痛,要怎麼靠牆啊?天啊!要怎麼辦?

在我的門診,遇上70、80歲老人家,甚至90高齡的,顏面或頭顱瘀青腫脹,腫成一大包的,眼睛瞇成一條線的,問診下來,必定昨晚在廁所或浴室跌倒。顱顏瘀青腫脹,還算小事,沒有生命危險,若腰椎壓迫性骨折或股骨頸骨折,甚至顱內出血的,才算嚴重,可能隨時走人呢!老人家半夜上廁所,可能燈光不很亮、意識不很清楚、四肢軟弱無力、廁所高低起伏等,導致滑倒摔跤,引發嚴重問題,其中,更多的是眩暈引起,瞬間摔倒在廁所內,動彈不得。至於眩暈的原因,除了藥物引起的低血壓外,常見的是服用安眠藥,意識模糊,步態不穩,半睡眠、半清醒的情況下,豈能不摔倒?某位知名人士,衛福部高官退休的人員,本身也是醫師,他著書說,他習慣每天服用安眠藥:「服用安眠藥,讓自己一夜好眠,可知有多舒服!」然而,安眠藥有習慣性、依賴性和抗藥性,屬於管制藥品,人都受它控制了,沒吃就睡不著,豈會是好東西?兩天前,某位患者來我門診,謂每晚1.5顆安眠藥,效果仍不好,希望我給他每晚2顆,我拒絕了!我給與衛教,告誡他不要每天吃安眠藥,「至少週六可以不吃,因週日不上班,想睡就睡,想幹嘛就幹嘛,一點也不妨害。」他的回答,讓我結舌無語,「如果這樣,白天睡了,晚上又睡不著,不就日夜顛倒,豈非更加難受?」

我個人的觀點,我很厭惡安眠藥,吃安眠藥簡直是飲酖止渴,所謂「酖」者,不僅不會止渴,還會毒死人!一夜沒睡會死人嗎?兩夜沒睡會死人嗎?三夜沒睡會死人嗎...?有因沒睡而死人的嗎?當人累了,睏了,懵了,眼睛還沒閉上,自然就睡著了,不想睡都不行,想清醒都不行!僅為了貪圖那所謂的「好眠」,什麼叫「好眠」?卻被藥物所限制、所控制、所捆綁,不能一日沒有藥物,行屍走肉般,哀哀戚戚地,追著藥物跑,豈非怪哉?真是莫名其妙!3、4年前,彰化半夜房屋起火燒死人事件,成了地方上重大新聞,死者是一對,親切待人,和藹可親的年長夫婦,大我數歲,早期,我當臨床醫師時,曾是我的老病號,多所熟識;後來,同是彰化縣鳳凰大地協會的山友,不時在登山活動場合相遇。由於歲末年終,天寒地凍,夫婦倆睡覺時,用電熱毯取暖,不幸地,電熱毯故障,起火燃燒,夫婦倆有吃安眠藥的習慣,結果逃生不及,活活被燒死,引為憾事,令人哀嘆。因吃了安眠藥,睡得像死了,不明不白地,雙雙走進冤死城,嗚呼哀哉,多讓人遺憾和不捨!

我這位歐尼桑,靠著浴室的牆,很困難地套上左褲腳,等轉過身來,預備用左肩靠牆,然後穿上右褲腳,當左上臂碰到牆,有了痛覺,他才驚覺:「哎喲!痛啊!不行,我左上臂剛開過刀!」要怎麼辦?內褲穿到一半,似乎沒有轉圜餘地!如果,他知難而退,家裡面又沒有其他人,這是獨居的好處,小心翼翼地,尷尬地走去客廳,然後坐在沙發上,好整以暇地穿好內褲,就不會有下面的事情發生了。他似乎被魔鬼附身,堅持要在浴室穿褲子,既然左肩靠牆不行,乾脆用額頭靠牆了!總行吧!他面向牆壁,就用額頭靠牆當支撐,右手提著褲頭,預備穿上右腳時,遺憾就發生了!70、80歲老頭子,原本肌力、穩定性、平衡感都不好,如今左肱骨剛開過刀,尚未拆線,身體羸弱,體力更加不行,豈有不摔倒的道理?太不自量力了!他自己說,真的不知所以然,怎麼跌的,都忘記了,有如鬼使神差般,來不及反應,就是莫名其妙地跌倒了。他似乎聽到骨頭斷掉的聲音,等反應過來,才發覺自己左手臂痛到不行,痛到會死人,而且又出現變形了!他有過經驗,他悔不當初了,「糟糕!天啊!骨頭又斷掉了!」

他忍著痛,屁股坐在地上,半撐半移,一步一步,一吋半吋地,將身體移往客廳,因他的手機放在客廳。他打電話給女兒,女兒再打電話給鄰居,請鄰居開門,再打119送醫。女兒聰明,未卜先知,有自知之明,她把一份備用鑰匙放在鄰居家,以備不時之需。等女兒趕到醫院,看到X光片,被驚嚇到了:「天啊!好可怕,怎會這樣!」他傳給我的第三組X光,正面和側面共2張,就是當下急診室拍的照片,不僅外行人驚嚇,連我這個外科醫師也驚嚇不少!沒錯!左肱骨又斷了!不!左肱骨本來就斷了,不是左肱骨斷了,而是固定肱骨的鋼板斷了,恰好斷在股骨骨折處,一分一毫不差,天大的巧合,為免太神了,簡直鬼斧神工!如果,肱骨又在其他部位骨折了,我不覺得意外,卻偏偏斷的是鋼板,且斷在中間部位,太奇怪了,難道鋼板比骨頭還脆弱?這是哪一國的鋼板?為免脆弱不堪了!這家急診責任醫院的骨科醫師,挺認真,也挺負責任的,隨呼叫隨到,跟患者和女兒溝通後,沒有拖延到隔天,當天晚上,再次進手術房開刀了。

鋼板難道是紙糊的?爛貨一批?過了幾個月後,等骨頭痊癒得差不多了,我這位歐尼桑遠親,告上了衛生局,要求醫院和醫師損害賠償。不能說「告」,衛生局不是司法機關,權力沒有那麼大,只能說「投訴」,讓衛生局來調停。衛生局醫政科,依法召開了醫事審議委員會議,就在衛生局的三樓簡報室。據我這位歐尼桑說,第一次手術,除了健保以外,鋼板和鋼釘材料費,要自負6萬多元;第二次手術,除了健保以外,同樣的鋼板和鋼釘,半價優惠,只要自負3萬多元即可,而他要求的損害賠償,不是那3萬元半價優惠,而是更多,沒有50、60萬元,至少也要30、40萬元。醫事審議委員會開會溝通的結果,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互相指責對方的不是,患者說:「鋼板品質有問題,太爛了!」醫師說:「你太不應該了,竟然嚴重摔倒!」患者說:「我只是輕微滑倒而已,是鋼板品質太爛了!」醫師說:「豈有此理!沒有嚴重摔倒,鋼板怎會斷掉!」...。有委員出面建議,醫師和患者各退讓一步,是否退還1.5萬元材料費給患者?

所謂的開刀材料費,其實是唬人的,說好聽的,說給患家聽的,背後的去處,主要成了醫師的開刀獎勵金。醫師有固定的薪水,月薪不挺高,但開刀則另有開刀獎勵金,讓醫院好鼓勵醫師們,努力開刀,積極開刀,拼命開刀,不計生死地開刀!否則,醫師幹嘛那麼賣命,去承受那麼大的壓力?半夜惡夢連連,甚至鬼壓床,向誰訴苦!開刀不是上夜市,豆腐干、豬頭皮黑白切;也不是上餐廳,毛豆、海菜芽來兩盤。所以,大型醫院主治醫師以上層級,其薪水加上開刀獎勵金,每月合計上百萬元,屬稀鬆平常,再不濟的醫師,月入40、50萬元,在同儕間,也才勉強掛得住臉。又是材料費,又是開刀獎勵金,收費名目不清,搞得很亂,難怪常常出問題!患家不滿意了,往上投訴,要投訴衛生局,不如投訴健保署,當健保署查下來,就會告醫院詐騙健保費,「不僅已向病患收材料費,又向健保申請材料費,雙面收費,這就是詐欺!」台灣媒體三不五時爆料,說某某醫院向健保詐騙數千萬元,大抵都是落入此漩渦裡。追根究柢,大抵是醫院、醫師高高在上,自認高人一等,好面子,講清高,要錢不明著說,卻轉彎著說,才導致此紛爭。我個人的建議,大方公開,明著說:「此手術,醫師技術費10萬元,要不要?」要就簽字,不要就拉倒。至於,醫師拿5、6萬元,醫院抽成4、5萬元,就不用細說了。至於,較好品質的材料費,合情合理的,要加價多少,另外再簽字,就可減少健保署的爭議。說句良心話,啥較好品質的材料?天曉得!八九成騙人的!只有醫師心知肚明!天知,地知,醫師知,只有病家不知!我在自己的門診,常聽到來自病人的笑話:「醫師說,為了傷口快點癒合,給我用最好的縫線,還多收了5千元縫線材料費。」「醫師說,為了避免傷口感染,給我用了最好的、最新出品的抗生素,還多收了5千元藥劑費。」天大荒唐事,醫師貪而無厭,我笑在心裡,無話可說。不要譏笑別人,換成我,我是否也這樣?(112年8月21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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