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大海嘯十日救援行動
三、泰國之歷史
作者:吳聰賢醫師
泰族(暹邏族)約於西元11世紀自中國南部遷入泰國。可考的第一個王朝為斯柯泰王朝(Sukhothai),建於13世紀。1350年,阿輸陀王朝(Ayuthia)興起,滅掉斯柯泰王朝,建都於大城府(今猶地亞)。
16-17世紀,泰國已與葡萄牙、荷蘭、英國、法國建立貿易關係。17-18世紀,泰國與緬甸戰爭迭起,1767年,緬甸人攻入大城府,但隨即為漢人鄭信(Taksin)所領導的義勇軍所敗,鄭信自立為王,世稱鄭昭。
15年後,1782年,鄭昭之女婿卻克里(Chakri)弒鄭昭,從大城府遷都曼谷,建立卻克里王朝(Chakri),世稱拉瑪一世(Rama Ι)。1850年代,王國官方稱呼改為暹邏(Siam)。
1851年,拉瑪四世蒙庫(Mongkut)即位,此時英、法勢力已入侵中南半島,拉瑪四世爲求自保,與英、法訂約,承認兩國有治外法權,並聘歐洲顧問協助其現代化,並遣子留學歐洲。
拉瑪五世朱拉隆公(Chulalongkorn)克紹父志,進一步改善法律,廢除奴隸,設立學校,整備軍隊,雖位英、法兩強權之間,保持獨立,但仍失去若干領地給法屬越南和英屬馬來西亞。拉瑪五世朱拉隆公身受泰人愛戴,幾乎被神化了,此行救援行動發現不少大商家,均在店內點香祭祀其遺照。
朱拉隆公大學(Chulalongkorn
University)是泰國最早成立的大學,也是最大的大學,等級比曼谷大學高,相當於北京大學、台灣大學。在攀牙府設立的台灣衛生醫療站(Taiwan health medical service),我遇到幾位朱拉隆公大學畢業或尚在就學的泰籍年輕志工。
1917年,暹邏向德、奧宣戰,派兵赴歐,條件為英、法取消治外法權作為回報。
1932年,一群留歐份子發動政變,逼迫拉瑪七世淑柯泰(Prajadhipok)施行君主立憲,政權因此由國王落入軍人手中。
1935年,拉瑪七世淑柯泰禪位其10歲的姪子阿南大(Ananda Mahidol),由攝政團攝政。
1938年,軍人領袖鑾披汶(Pibul Songgram)取得政權,並改國名為泰國。
1940年,泰國在日本的鼓勵下,向法屬越南索回拉瑪五世失去的領土。
1941年,日軍侵泰,泰國略加抵抗,即與日本聯盟。
1942年,泰國向英、美宣戰,日本將緬甸、馬來西亞及高棉的部分土地送泰國當酬勞。
1944年,泰國前總理普里地(Pridi)領導抗日,英、美聯軍工作人員入泰協助,普里地又重握大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泰國歸還得自鄰國的土地。
1946年,阿南大於宮中神秘遇刺,其弟蒲美蓬繼位,延至1950年,始自瑞士留學歸國登基。
1947年,普里地失去人民信任,在一場不流血政變中,被軍人領袖巴博(Pibul Songgram)推翻。
1950年代初,巴博反中立政策,改為親西方,派兵參加韓戰。
1954年,巴博參與籌組東南亞公約組織(SEATO,South East Asia Treaty Organization),總部設於曼谷,直到1977年公約撤銷。
1957年,沙瑞特(Sarit Thanarat)推翻巴博,頒布新憲法,擔任總理至1963年去世為止。
1963年,軍人他儂(Thanom Kittikachorn)取得政權,任總理。
越戰期間(1961-1975。又稱第二次中南半島戰爭。1973簽訂和平協定,美國撤軍,1975南越淪陷。),泰國提供六處基地給美國,並派兵赴越作戰,直到1972年撤軍。
1968年,他儂重頒憲法,但全國仍處於軍事統治中。
1971年,他儂等軍人政客廢憲法,成立國家安全局,統治全國。
1972年,臨時憲法生效,他儂仍任總理。
1973年,曼谷發生學潮,他儂被迫辭職。
1975年7月1日,泰國與我國斷交。
1975年9月10日,我國於曼谷設立「中華航空公司駐泰國代表辦事處」,其實是外交部設立的一個據點。94年1月11日,從桃園中正機場搭華航入境曼谷,由駐外辦事處朱小姐接機,再陪同我們搭機轉飛普吉島,協助我們辦理入關、出關等手續;94年1月20日回台時,則由辦事處蔣先生在曼谷接機,協助轉機台北。辦事處最高負責人是張組長。多次想問朱小姐辦事處共有多少人員,結果均忘了。
2005年,目前泰皇是拉瑪九世,高齡78歲,皇后72歲,育有1男3女,王子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位大公主。王子給泰國人不好的風評,喜歡拈花惹草,四次婚姻紀錄,結婚對象都為泰國環球小姐。泰皇沒有實權,但深受泰人愛戴,此次南亞大海嘯,災民收容站的帳篷正面,懸掛不少拉瑪九世的相片。不知泰人進出帳篷是否合掌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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