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夢藏東平安歸:(一一九)強迫拍照馬背上

逐夢藏東平安歸:(一一九)強迫拍照馬背上
作者:吳聰賢醫師

依物理學和慣性現象,馬走上坡路段時,理所當然的,會把重心擺在身體前方,維持身體穩定,以避免身體後仰而傾倒。不僅是馬,人不也是如此嗎?而且重心在前,有股衝力在,人走起上坡路段也較為輕鬆。所以說,當人騎馬上坡時,人的身體應該前傾,把重心擺在前面,以配合同樣把重心擺在前面的馬匹,好讓馬匹更加穩定前行,若反其道而行,讓自己身體後傾的話,豈非干擾馬匹的重心,馬有馬的重心,人有人的重心,互相拮抗,令馬匹失去重心,導致翻覆傾倒?反過來說,相同的道理,也是重心的問題,當人騎馬下坡時,人的身體應該後傾,而不是前傾,這才是正確的騎馬方式,不是嗎?咱藏族嚮導為何說反了?他因心急口快,導致說反了?還是外行冒充內行?其實,我們不能怪他,術業有專攻,他的專業是嚮導,尤其是藏傳佛教相關典故,他說得頭頭是道,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說得口沫橫飛,忘了你我,也忘了凌晨或黑夜,但騎馬對他來說,他不從事畜牧業,可是大外行啊!不是嗎?何況,人總會有錯的。

我這個老頭子蠻神經質的,有追根究抵的毛病,有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怪癖,由於藏族嚮導的說詞,害我整個路上都在思考此問題,「騎馬上坡是前傾或後仰?」「騎馬下坡是前傾或後仰?」神情恍惚,腦筋不得安寧。但當下或事後,我害羞又內向的,不好意思向藏族嚮導詢問或質疑,直到西藏旅遊結束,回到台灣後,我上網搜尋「騎馬上坡技巧」和「騎馬下坡技巧」,終於證實我的說法才是正確的,也就是說,這個問題在我心中,足足悶燒了10幾天。我怎不當場上網搜尋,為何等回來台灣才上網?因15天的西藏行,我沒有買手機易付卡,在中國大陸,我的手機根本上不了網,為何不買?有三點原因:第一點原因,我個性小氣又節儉,就為了省下易付卡那幾百塊錢。第二點原因,圖個清閒安靜,免得詐騙電話吵死人,凡手機號碼打來的電話,我打死也不接,詐騙話術超厲害的,接了電話,馬上墜入陷阱,自找麻煩,肯定後患無窮,尤其是像我年紀這麼大的糟老頭。第三點原因,我也要驗證自己的意志力,強或不強?夠或不夠?結果呢?我可以15天手機離手,而非手機不離手,事實證明,我通過了考驗。

我與老伴分別騎上馬,趕在別人的後面,不僅有我們團的團員,也有其他團的團員,其他團的團員應是中國大陸內地人,沒有聽到台灣口音的,說是騎馬,卻不是騎馬,應該說是走馬。見其他旅客走在前方,我們怎麼追趕也追趕不上,只因馬兒不配合,有如老牛拖車般,慢條斯理地走著。說我們馬兒慢,似乎其他馬兒也慢,因沒有其他馬兒趕上我們。我很想拉起韁繩,輕輕策馬前進,感受一些些騎馬的狂妄樂趣,但沒有馬主人應允,我不敢自己動手,怕造成馬主人的困擾。出門在外,人生地不熟,入鄉應隨俗,不要自作主張,給自己討來麻煩。沒想到的,才走百米不到,就出了狀況了,不是馬出狀況,也不是我和老伴出狀況,更不是馬主人出狀況,而是突然間,從小徑樹叢裡,瞬間竄出一個人來,40餘歲男性,不是當地藏人,看似中國大陸內地人!嚇死人了!荒郊野外的,會不會如水滸傳所描述的,隋唐演義程咬金所說的: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路財!糟糕!來人不善,是不是要來打家劫舍的?

從樹叢裡,霎時衝出一個人來,不明就裡地,不容分辨地,連打聲招呼也沒,連一點示意也沒,更別說要你笑一個,直接衝上前來,短短半秒鐘內,拿起手中相機,就對著老伴和我,分秒必爭地,搶著極短暫的時間,分別咔嚓拍照。我們在錯愕中,騎在馬背上,根本來不及反應,也來不及說Yes或No,只能恁他擺佈,恁他拍照,恁他刀起刀落!我老伴戴著墨鏡,來不及摘下墨鏡,也來不及擺出笑臉;我則滿臉疑惑,露出無辜的表情,一絲微笑也沒,更別說露出經典8顆微笑牙齒來!很明顯地,可以這樣說,對方是攔路虎,而我們是自投羅網的羔羊,想逃也逃不掉,想躲也躲不了。當對方按下快門,瞬間咔嚓拍照當下,我即刻反應過來,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因為我曾有過經驗。對方是強迫拍照,也可以說對方是強迫推銷相片嗎?似乎不可以!因對方不會強迫,也不會死纏爛打,硬逼迫遊客就範,購買對方拍照和洗出來的相片,也就是說,旅客有自主權,要買相片和不買相片,悉聽尊便,對方不會攔住你,擋住你的去路,對你多說半句廢話。

對方這種強迫性,未經本人同意的拍照行為合法嗎?可能有些法律上的風險,或許牽扯到肖像權和隱私權的問題。但網路搜尋結果,風險似乎又不怎麼大,即便是台灣,還達不到觸犯刑法或民法的程度,尚在法律邊緣上,其原因有三。第一點原因,對方是在公共場合拍照,眾旅客騎馬必經的小徑上,而非私人場合和私人領域,不牽涉個人隱私權。第二點原因,對方沒有故意或偷拍旅客的隱私部位,拍攝出來的照片,就是馬兒和正常著裝的人,沒有傷風敗俗,完全符合民俗風情,也就沒有牽涉個人隱私權。第三點原因,洗出來的照片,僅供該名旅客購買,若旅客沒購買,就直接銷毀罷了,不會再從事商業或其他用途使用,不構成肖像權的侵害。另外的,中國大陸相關部門最在意的,就是旅遊業者的強迫推銷,此種行為違反相關規定,會遭受懲處的,然而,拍攝相片的業者有強迫推銷嗎?沒有!確實沒有!要買或不買悉聽尊便,半點強迫也沒!所以說,此等強迫拍照行為,法律上是管不著的。

總之,這種強迫拍照行為,法律上是勉強可接受的,還不至於遭受法律懲處,然而,這種強迫拍照的行為,以及有些半強迫販賣照片的行為,讓人心裡總有些不舒服,也不舒坦,似乎有楚霸王項羽硬上弓的意味,勉勉強強半逼迫人的意思,總是有些遺憾,不是嗎?不知同行的其他團員們,是否也有類似的感覺?不過,好理家在的,對方拍照還蠻專業的,洗出來的照片也美美的,同時照片售價還算合理公道的,以致有不少人,心甘情願地,自己送上門地買了照片。老伴與我有買照片嗎?終生難得有騎馬的照片,當下兩人又無法自拍,也無法互拍,更拍不出這麼美的照片,當然買了!不僅買了,老伴從口袋掏錢,還買了3張!應該是2張才對,怎會是3張呢?下回分曉。(115年1月1日,元旦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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