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夢藏東平安歸:(一六一)半夜猝死難證明

逐夢藏東平安歸:(一六一)半夜猝死難證明
作者:吳聰賢醫師

在家屬懇求下,我為某企業大老闆出診,沒想到出診的結果,竟然是沒有血壓,沒有脈搏,瞳孔對光沒反射,甚且瞳孔已完全放大了,而這種狀況不知已多久了,肯定很久了,少說好幾個小時以上,這是死活人?還是活死人?不!都不是,擺明只有兩個字,就是「死人」!我沒有驚嚇,卻也毛骨悚然,全身寒顫。悚然或寒顫,對我來說,都算是小問題,最傷腦筋的是,家裡完全沒有大家長已死亡的氛圍,雖家屬臉上難掩焦慮和不安,但全沒有悲傷飲泣、哀嚎痛哭的神情,很奇怪的情境,我不知下一步,我要如何向家屬說明了。我會直白地向家屬說:「人已死了!」「人已走了!」不!我不敢這樣說,家屬無法接受,所以,我只輕描淡寫地說,沒血壓,沒脈搏,以及瞳孔無反射,其他的,連瞳孔放大和腦死,也都隻字不提,我就等家屬回應。有!某位較年長的家屬回應了,應該是死者的老婆,也就是老老闆娘,應該是發號司令者,她早有心理準備似地,處變不驚地,很泰然地回應道:「喔!真的是這樣嗎?真的沒有血壓,也沒有脈搏了嗎?」老老闆娘冷漠淡然的回應,很不一般,很是詭異,我不禁又是一陣寒顫。

我不知要如何回應,也不知如何繼續走下一步,只能閉緊嘴巴,沉默不語了。此時,我聽到一些圍在周邊的年輕家屬,用極低的聲音嘀咕著,我耳尖剛好聽到,「昨天還好好的,清晨5、6點,人就出問題了...。」「很出意外的,不知怎麼的,怎會這樣...?」「完全沒有預警,就這樣沒有意識,叫也叫不醒了...。」從這些片言隻字,以我當外科醫師的經歷,我猜測死者應是半夜罹患心肌梗塞,在睡夢中猝然離世了。患有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高血脂症等新陳代謝性疾病患者,睡夢中因心肌梗塞猝死的,還挺常見的,不算意外。老老闆娘輕咳一聲,瞬間,整個客廳沉寂了,無聲無息的,我無法繼續保持沉默了,只好小心翼翼地說著:「我們有開救護車過來,要不要我們載回醫院進行急救,進行心肺復甦術,例如給氧氣、打點滴、注射強心針的?」其實,這些全是廢話,都是騙人的,全都是遁詞!沒血壓,沒脈搏,瞳孔無反射,瞳孔放大,且已有4、5個小時了,人早就死了,人早已出竅好幾個小時了,到哪裡去找回魂魄?我會這樣說,是試探,也是逃避,這種莫名其妙的氣氛下,我怎麼待得下去?再如何悲天憫人,我只想著趕快回醫院去,我寧願面對病人,也不願面對死人。人死了以後,處理後事,就不是醫師的責任了。

我話才剛說完,口水都還沒嚥下去,老老闆娘即刻發話:「謝謝!不用了!我們已經聯絡上西藏某位活佛,佛法高深的活佛,他正準備從香港,即刻搭機來台灣了。」喔!我總算可以明白事情始末了。鰜鰈情深,老夫老妻,結婚多年,老婆捨不得老公離去,尤其老公白手起家,創立了大企業,賺了不少錢,享受繁華富貴,生活富裕又美滿的,以致拼死拼活地,再花多大的金錢,也要搶救老公回來,由於年老無知,對醫學不信任,加上信仰堅強篤實,相信西藏活佛能救回老公的命,於是苦等活佛的到來,也絕不送醫。或許,兜不過年輕人的想法和要求吧?只好打電話到醫院,找來醫師虛應故事一番,好對年輕人有個交代,其實結果並沒有不同,完全不加以理會,方針不變,不求醫師,只求活佛。人死不能復生,醫師是人,是普羅大眾的凡人,不是神,我真的無能為力。活佛是神嗎?還是人?毫無疑義的,活佛也是人,照樣是吃五穀雜糧的,絕不會是神!何況俗話說「神仙難救無命人」,活佛縱然是神,也照樣救不了死人!活佛是佛法的大師、老師或導師,他能指導你學佛法,讓你看透人生的生老病死,但保證也是吃喝拉撒睡的人。你相信活佛能讓死人復活嗎?

聽到老老闆娘這樣直白的說明,我領悟了,我也想通了。「不用了」和「謝謝」,這兩句話,她的話很明顯地,雖不是不禮貌的驅逐客人,卻也客客氣氣地在送客,我們應該要走人了。我不是落荒而逃,而是得償所願地,僅想著盡快離去,因我在這裡,完全沒有作用,我的處境非常尷尬,也非常不知所措。我逐一向周邊家屬們點頭示意後,與咱家醫院護士小姐,一起坐上我們醫院的救護車,迅速地,頭回也不回地離去。我人來了,我出診了,但我沒作用,也沒有作為,且在此詭異的氛圍下,我好意思向家屬要出診費嗎?我好意思向家屬說,等有空閒時候,請到醫院掛號櫃檯繳交出診費嗎?另外,一個醫師的身份,我怎能開口要錢?我怎能伸手拿錢?結果呢?就當做作功德了!幫自己作功德,也幫醫院作功德,但願死者一路好走,也願家屬節哀順變。這全是心裡話,我怎能說出口?若說出口,肯定被掃把無情趕出門!

一般正常情況下,半夜或凌晨,突然發現家人無故猝死,第一個反應,就是打消防局119,盡速呼叫救護車送醫。既然老公失去意識,叫也叫不醒,又沒呼吸,沒心跳的,為何這位老老闆娘沒叫救護車送醫?她年老無知嗎?她對近代醫療沒信心嗎?30幾年過去了,我如今回想,她在這個部份,前半部,不是無知,相反地,反而是做對了!怎麼說?在這種已死亡的情境下,送醫只是折騰而已,活人和死人都折騰,人都已死亡了,生命再也救不回來了,再積極的搶救,不單是折騰,還會因心肺復甦術關係,用力壓斷了好幾根肋骨,甚至刺破肺臟,人都死了,何必再折磨死者?死了一次,還要再死第二次嗎?你說是不是?還不僅如此,還浪費了醫療資源,打沒有意義的針劑;也浪費了健保資源,給了沒有意義的支付;也耗損個人的荷包,即使是健保,也要繳交部份負擔。或許,你可能會反駁,如果不送醫急救,誰來宣告死亡?誰來開死亡證明書?沒有死亡證明書怎麼入殮?沒有死亡證明書怎麼火化?沒有死亡證明書怎麼消除戶口?你錯了!你是門外漢!你可不要太天真喔!當你碰上了這種情境,才知道自己錯了!你可要知道,即使送醫急救,大醫院急診室醫師仍會以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為理由,拒絕開死亡證明書,僅會開死亡參考資料,且要家屬報警,找法醫來進行司法相驗呢!有不送醫,又能方便取得死亡證明書的辦法嗎?下回分曉。(115年3月10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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