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之將至喜相迎:(ㄧO六)生死有命不強求

老之將至喜相迎:(一O六)生死有命不強求
作者:吳聰賢醫師
上週,某天,下午門診時段,來了一位老病號,女病患,咱診所的老病人,多次在門診看診,但上次來看診,已是2、3個禮拜前的事了,因右足踝有傷口,癒合不好,感染發炎而就醫。說她是老病人,並不為過,確實是真的「老」,年齡超出你想像的大,民國15年出生的,高齡99歲,虛歲則是百歲人瑞,台灣沒有多少人能活到這個歲數的,我對她肅然起敬,但也倏然恐慌!怎的恐慌?這種年紀的老人家,極度衰老,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如風中殘燭,甚至不需要一陣風吹襲,可能在看診中,量體溫時,測血壓時,聽診器聽診時,頭往下一垂,人就此往生了!當下,做醫師的,肯定嚇死了,必然整個人愣住了,要急救,還是不急救?要轉診,還是不轉診?又要如何向家屬解釋?如何找理由說明?如果,病人熬過了看診,緊接著,當醫師的,要如何處方?劑量要如何開?家屬要求打針怎麼辦?問題一堆,全都是棘手事,難怪我未看診,就先恐慌了。其實,所謂的恐慌,都是為了怕醫療糾紛。老病患癱坐在輪椅上,由外籍女看護推著進來,兩位中年女性家屬跟在後面,不是媳婦,就是女兒,女看護指著老人家的左腳跟,說那裡有傷口;一位較年長的家屬說,老人家有發燒。老人家真的是癱坐輪椅上,彎腰駝背,頭低垂到胸前,很無助地,也很無力地,蜷曲縮成一小坨,看不出一個人來,反像衣服和外套,任意棄置成一堆般,看不到臉孔,也看不到五官,老人家似乎昏睡,也似乎昏迷,一動也不動,對呼喚和搖晃都沒有反應,怎麼了?怎會這樣?會不會...,難道病人已往生?虧我是臨床醫師,我手腳居然開始有點發麻,渾身不禁起雞皮疙瘩,簡直不知所措了。我穩定軍心,不能讓家屬看出我的心虛,我盡快找話問話,特意問家屬:「老人家中午有吃飯嗎?」家屬看向女看護,搶著回答說,中午吃了近一碗稀飯,也說早上還喝了一罐亞培。喔!我放下心來,還能吃,表示還活著,還有體力活著,老人家僅是昏睡而已,可能晚上沒睡,白天補睡吧。
跟診護士量體溫,耳溫37.4,輕微發燒,量得到體溫,也表示老人家還有一口氣在。跟診護士接著量血壓,電子血壓計顯示E(error,中文意思是錯誤),難道老人家血壓低到測量不到?我內心呼喊著:「太可怕了!不能久留,我要轉診去彰基急診室!」跟診護士也拿血氧機,測量大拇指血氧濃度,天啊!血壓濃度竟然只有79,正常值是95以上!天啊!怎這麼低,不好啦,會死人的!我內心又大聲嚎叫著:「嚇死人了!不能收留了,不能再耽擱了,馬上轉診彰基急診室去!」沒想到,跟診護士手忙腳亂之下,重新測量的結果,血壓是108/64,心跳是67,情況尚穩定;食指的血氧濃度則是96,比標準值還高。怎會差這麼多?我幾乎被嚇破膽了!可能是,跟診護士也被患者的狀況所驚嚇,以致忙亂中測量錯誤;也可能是,患者在我們不斷折騰下,把她驚醒了,心跳反射性加速,呼吸也反射性加快,開始有了血壓,也恢復了血氧濃度,不過,病人仍處於昏睡狀態,照樣一動也不動,叫也叫不醒。患者生命跡象還好好的,我沒有理由轉診彰基,吐到嘴邊的話,只好硬吞下去,我硬著頭皮,也要硬挺下去,將病人診療完成。我檢查老人家左腳跟,發現左腳跟上方,阿基里斯腱部位,一大片皮膚壞死,乾枯變黑的乾性壞疽,少說有7*2.5公分面積範圍,要怎麼處理?要清創或擴創嗎?絕對不可!清創或擴創反而更加糟糕,以患者衰老的狀況,傷口一大片的,流血、流湯又流膿的,在有生之年,傷口保證好不了,反更加嚴重,唯一能做的,只有消毒和包紮,不敢去動它。至於原本的右足踝傷口,很久沒有按時回診換藥,傷口仍是紅腫發炎的。依我個人臨床經驗,右足踝的傷口,應是外傷引起的,比如擦傷或撞傷造成的;至於左腳跟上方的皮膚壞疽,必然是固定姿勢下,長期壓迫造成的,也就是所謂的褥瘡的一種。老人家衰弱到無法自己翻身,照顧者應該每2小時幫她翻身一次,以免褥瘡發生,這是最基本的護理常識,也是最基本的護理工作,輕忽不得。
兩腳換完藥後,整個診療過程,老人家都是昏睡的,完全沒有意識,不會喊痛,不會呻吟,一動也不動,好像一坨雕像,有如不活在人間般。我只開了一種消炎藥Keflex,所謂的抗生素,還需要止痛藥嗎?病人不喊痛,又不呻吟的,何須止痛藥?止痛藥反傷胃。因有輕度發燒,我另外給了3顆退燒藥Panadol,若發燒到38度,可以服用一顆,不!應該是半顆,我估計老人家體重應只剩20、30公斤,已瘦到皮包骨了。我非常感激家屬們,對我們醫護人員很尊崇,很有理性,雖然我們能做的極為有限,但對我們的醫療處置,沒有在旁指揮或干涉,這是醫病間最好的信任。對我個人來說,我另外還要感激家屬一點,不像其他的家屬,要求醫師替老人家打點滴或打針的!命在旦夕,命懸一線間的老人家,常在打點滴或打針過程中,突然一命嗚呼,家屬認定醫療疏失,導致醫療糾紛,紛爭不斷。縱然打點滴或打針過程中,一切平安,但病人回家後,當晚死亡了,甚至隔天死亡了,家屬也照樣認定醫療疏失,導致醫療官司,要求醫師理賠。我肯定家屬對老人家的孝心,希望老人家好轉,健健康康的,穩穩妥妥地走出診所大門,然而,不要苛求醫師,醫師也是人,醫師不是神,縱然是神,也救不了無命人,人的生命是有底線的,該走的時候,拉也拉不住,還是要走的,就勇敢地走這一遭,不要折磨家屬,也不要折磨醫護人員;或者,家屬勇敢地,忍痛地讓老人家走這一遭,不要折磨老人家,也不要折磨醫護人員。何況,醫療資源是有限的,健保資源更是有限的。此類醫療糾紛,醫病關係崩裂,在台灣不少見,我只能警惕自己,90歲以上的老人家,或身體狀況不好的70、80歲老人家,我必定拒絕打針,強要求打針的,只好再見了,另請高明啦。(114年1月22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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