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散文集) 三、人性之醜陋「睜眼說瞎話」

走過公衛二十年歲月(小說、雜文、散文集)
三、人性之醜陋「睜眼說瞎話」
作者:吳聰賢醫師
971022日,星期三,上午850分,三樓會議室,召開「彰化縣公共衛生護士結核病防治在職訓練」,分兩梯次辦理,今天第一梯次,召集各衛生所護理長受訓。老爸是業務課長,如往例致詞,內容不外請同仁加油,爭取更好成績。中央每年評比各縣市衛生局績效,這是長官的壓力,也是老爸的壓力。拼死拼活苦幹,若績效不好,挫折且惹白眼,顏面無光,在長官面前台不起頭。
考評指標是否恰當,評比是否公正,是否城鄉差距,是否南北差異?討論空間大,不提也罷。公務員如何爭取績效,又能過得輕鬆愉快,且有成就感,這是大學問,老爸尚未入門檻。老爸致詞後,依長官指示,馬上進行學前測驗,暖身外,給同仁些許壓力。在職訓練豈能是上市場買菜,或上百貨公司shopping
同仁眼睛東瞄西瞄,或交頭接耳討論,不妨害,也不禁止。壓力過大,有人會會暈厥,甚至吐血。測驗也算置入性行銷,從考試中學習。接著,由長官親自授課。屬下需捧場,老爸當然台下乖乖座,縱然聽過無數次,長官有實力,有專業,老爸總會有新收穫。等長官授課完畢,老爸回到一樓辦公室,已近中午。
老爸辦公桌上,留著一張字條,「某先生投訴某長照中心,收容愛滋病患」,上面有對方手機號碼。愛滋病(HIV/AIDS)承辦人擺不平,吞不下這通投訴電話,推給老爸處理。老爸不是溝通長才,也非伶牙利嘴、口才便給,但身為課長,疑難雜症總要一肩挑。如何說服對方,不惹出更大爭議,甚至殃及魚池,公親反成事主,這是挑戰,也是學習。
這種學習,老爸喜歡,雖非嗜之若渴,但淺嚐即止,反不過癮。如何不增加工作量,不把責任往身上攬,又能不留痕跡,不被怪罪推委拖延,這是大功夫,沒經驗的生手肯定搞砸。數年下來,沙場老將,老爸收穫蠻多,稍有心得,也很有成就感。老爸發現,搬出課長身分,否則拉出醫師背景,用自己的公衛與醫學專業,大抵能嚇唬對方,底定大小難事。
老爸常說的口頭禪,「您好,我是衛生局疾病管制課,吳聰賢吳課長,很高興為您服務。」這正是衛生局要求的電話禮貌,已講得很溜。當電話中,感覺對方口氣不對,壓不住陣腳,老爸會繼續表明自己身份,「我本身也是醫師,我曾是彰基的外科醫師,醫學問題也能協助處理。」一般,課長加上醫師身分,都能化險為夷,事事平安。
這種檢舉電話,老爸第一次碰到,是否棘手?不知道,但老爸心裡有譜,該如何回話,內心已操練過一遍。中午時分,老爸回call,手機無人接聽,對方正休息吧。小事一莊,個案住進長期照護中心,非一日兩日,不是緊急事故,不著急回電。下午有行程,等回來再處理也不遲。老爸安穩吃便當,也閉目養神休息一番。減重關係,便當極端簡陋,半碗飯,配上幾根青菜,沒半分鐘就扒光。顏回「一匰食,一瓢飲」,也不過如此。
下午130分出門,承辦人開車,前往二林衛生所。此名肺結核病(pulmonary tuberculosis)個案,男,36年次,彰基二林分院就診,8202728日,接受三套痰檢驗,抗酸性染色(acid fast stainAFS),痰塗片(sputum smear)均陰性;痰培養(sputum culture)一套陽性,鑑定為結核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MTB),另兩套已驗未出,醫師於97915日,上傳染病網路系統通報。
乃開放性肺結核(open pulmonary tuberculosis)病患,痰培養陽性,雖傳染性沒有痰塗片陽性的嚴重,總也是開放性病患,依疾管局規定,需納入都治計畫,但個案拒絕送藥。都治計畫之真髓,就是關懷員「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了再走」。來到衛生所,個案開著小發財貨車,準時到所會面,但溝通近一小時,仍告失敗,黯然神傷,滿臉豆花。
患者菜農,近時,蔬菜價昂,高麗菜正逢時,採收、批發,早出晚歸,最早甚至清晨4時就下田;由於採農班制,各菜農互相幫助,以致工作地點不定,關懷員欲田間送藥也不可能。我們很客氣地建議,中午休息時間到衛生所來吃藥,回答農忙期間,哪有空閒回家吃飯?常是買便當囫圇吞,繼續工作。建議下午回程,到衛生所服藥,卻說回家時間不定,大半時候,衛生所早已關門。
患者故意抗拒,多方找藉口,根本原因是害怕隱私洩漏,親友間抬不起頭,甚至被排擠。個案擔保服藥沒問題,為了個人健康,絕不會自行停藥,這點信得過,他是懂得照顧自己的人。溝通到後來,個案板起臉,口氣不耐煩,幾近爆發邊緣,「不是不配合,而是時間有困難。如果再逼我送藥,我會翻臉。大不了不吃算了,連藥也不去拿!誰能耐何我!」
語氣很絕,已無法溝通。老爸擔心大家撕破臉鬧僵,斷絕往來,反成失聯個案,只得互退一步,大家取得平衡。也就是一星期只接受送藥一天,而非一星期的五天。服藥那天,請個案到家住衛生所附近的承辦人那裡,接受關懷員的都治。老爸打如意算盤,經過相處、了解,有機會讓關懷員與個案建立關係,難保哪天會接受一星期五天的都治。疾管局雖有「親自關懷率」之監測,但不影響考核績效,管它的。
老爸鎩羽而歸,回到衛生局,才下午4時。接著,進入「睜眼說瞎話」主題。上述僅是前言,讓兒子知道老爸工作內容與每天行程。老爸處理愛滋病投訴電話,對方說:「彰化某家老人養護中心,由彰基某退職護士開設,收容一名疑似愛滋病(HIV/AIDS)的個案,不知這名個案是否有通報,衛生單位是否有管理?愛滋病是傳染病,養護中心可以收容傳染病患嗎?不怕傳染其他老人嗎?」
對方閃爍其詞,不肯明確承認護士是其朋友「我有朋友,她是,這裡的護士很可憐,護理長很過分,他強迫護士照顧這位病人,照顧不好還會罵護士,態度極度惡劣,大家敢怒不敢言。而且,環境非常髒亂,相當不衛生,衛生單位難道不管嗎?我的長輩也住在這裡,很擔心被傳染。人來人往,進進出出,不怕造成愛滋病擴散嗎?請衛生單位介入處理。」
老爸回答:「愛滋病傳染途徑很明確,有三大途徑,性交傳染、血液傳染和母子垂直傳染,他不會透過空氣、飛沫、接觸或糞便等方式傳染,根本不擔心被感染的問題。法律上,傳染病防治法,並沒規定老人養護中心不能收治愛滋病,這是合法的。在人口密集機構,該擔心的不是愛滋病,而是肺結核。自從92年爆發SARS以來,護理之家、長照中心、養護中心等人口密集機構,衛生局每年都進行感染控制查核,這方面你可放心。」
老爸要了個案姓名,期待空穴來風,根本不是愛滋病患,「所有愛滋病個案,疾管局網路通報系統可以搜尋到,給我姓名,我上網搜尋。」沒想到,老爸一說出名字,課裡承辦人隨即表示,「這個名字很熟,不必查,是愛滋病沒錯,因生病住院,醫師懷疑,檢查結果證實,被彰基通報。因住加護病房(ICU)很久,不得不轉往護理之家等機構收容。個案年輕,非同性戀,也非靜脈毒癮,乃經由性交傳染。目前,植物人,昏迷中。」
老爸再次回電,用較強硬的口氣說話,有些恐嚇意味,「我不告訴你這名個案是否愛滋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我不能洩漏個案隱私。我也要告訴你,任何個案的隱私都不能洩漏,如果你到處喧嚷,課長有責任開處罰單,罰鍰9萬至45萬元。我也鄭重告訴你,老人養護中心收容愛滋病患沒違法。收容愛滋病患的養護中心反而需要鼓勵。」老爸曾收到醫界的請託,希望介紹安置中心,但一聽到愛滋病,每家養護中心都退避三舍。
對方不服氣,「如果個案流血,或有其他排泄物,照顧者手碰觸到,難道不會感染?這種養護中心誰敢住?太可怕了,我能不把親人轉出嗎?」「血液、精液才含有大量愛滋病毒(HIV),其他的糞便、尿液、唾液、痰液、汗液等排泄物,幾乎不含有病毒,根本不會傳染。我不反對你把親人轉出,但我不能強制把個案轉出,每名個案都有就醫、就養、就學等權利,不該被貼標籤,被排擠或排斥。」
注意!雖然老爸心裡極訐譙,恨不得對方把親人轉出,一了百了,省得麻煩兼找砸,但老爸豈會那麼笨?老爸是順著對方的語意,不經意說出「不反對把親人轉出」,結果,這句話變成對方的把柄,經過更改捏造,他控訴老爸過分,要他把親人轉出。這是人生慘痛教訓,協調溝通過程中,務必小心對方設下之圈套,千萬不要被對方話語牽著鼻子走,誤投羅網。話從對方嘴巴說出,沒問題;若相同的話從自己嘴巴說出,問題就大條。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老爸自認站得住腳,說得慷慨激昂,還得意洋洋,認定疑難雜症完滿解決了,於是,將此事置之腦後,不再關切。其實,風暴在醞釀中,老爸不知而已。直到,115日,收到台北疾管局愛滋病承辦人電話,我爸著實驚嚇,好夢方醒。問題並沒解決,對方氣憤添膺,反掄著刀槍殺過來。
對方不服氣,電子郵件投訴到疾管局信箱。主旨「安養院收容一位愛滋病患,而且好像已發病」。控訴內容如下:「您好,我有家人住在彰化縣一間安養院,但這陣子得知他們在2樓收容一個愛滋病患,而且好像已經開始發病,整天咳嗽,每天發燒,並且身上都有斑點疹子。那裡的工作人員很可憐,還要接觸他的分泌物跟排泄物,而且他們都沒有防護措施。他們竟然讓那個愛滋病患,跟一個皮膚不好的阿公住在一間,那間還是6人房喔!」
「我打電話去彰化縣衛生局,請他們處理,裡面有一個吳課長,每天打電話給我們,一直要我不要把事情鬧大,他還說那裡的負責人是他同學。請問,愛滋本來就屬需隔離的疾病?那個課長竟然還說,又不是你在照顧,把你家人遷出就好了嘛!而且愛滋不會傳染。」
天啊!夭壽啊!說謊的人嘴巴先爛掉。老爸每天戰戰兢兢,小心翼翼過日子,搞得幾乎每天都會心悸(palpitation)發作的人,豈閒得無事幹?「每天打電話給我們」,笑死人!老爸電話中,哪有要求對方「不要把事情鬧大」?可惡啊!豈有此理,老爸連這家常照中心在哪裡都不知道,更不用說「負責人是他同學」!
老爸發誓,神明前詛咒或斬雞頭都可以,我絕沒說過「又不是你在照顧」,也沒說過「把你家人遷出就好」等鬼話!天大冤枉,幹他娘的王八蛋!世間竟然有「睜眼說瞎話」的爛人!對方會用電子郵件,文筆尚通順,至少有專科學歷,卻用莫須有的狠毒謊言,向老爸的上級長官投訴,書都白唸了。
數年前,號稱縣內某立委之助理,打來電話求證,「流感疫苗安全嗎?有沒有因施打流感疫苗出問題的個案?」老爸回答:「流感疫苗很安全,除了發燒與局部紅腫外,不曾發生重大傷害與意外。其他縣市曾有人打流感疫苗致死案例,但調查結果都與疫苗無關。」老爸的回答是否四平八穩,或許他縣市致死案例,有畫蛇添足之嫌,但總不至於惹禍上身。
結果,事與願違。隔兩天,疾管局台北總局承辦人來電詢問,「課長有沒有向立委提起流感疫苗致死案例?貴轄內某立委在立法院質詢,說彰化縣發生流感疫苗致死案例。」天啊!又是睜眼說瞎話!彰化縣根本沒有打流感疫苗引起死亡之病例啊!老爸堅決否認,鬼話連篇,絕無此事,老爸願意對質。後來,中央處理掉,老爸沒對質,也沒寫報告,不了了之,但老爸背一輩子黑鍋。
「他當我們沒知識嗎?一個政府官員竟然跟我們說這樣的話,而且為何要我們遷出去!我們先住進去的,要遷,也是那個愛滋病患遷出去啊!那裡多少阿公阿婆,有的阿公阿婆還有傷口,如果被他的分泌物感染,那些阿公阿婆都該死嗎?那裡的工作人員,還有懷孕的,她肚子裡的孩子跟她,都該被感染嗎?」
大部分人,沒知沒識,一知半解,談虎色變,聽到愛滋病,有如遇到鬼,嚇得屁滾尿流,魂飛魄散,喊爹又喊娘。衛生單位幾年來的衛教宣導成效在哪裡?對部份人,甚至反面效果,遺憾又悲哀。每場次衛教宣導,老爸一定強調,握手、擁抱、親嘴,以及同桌吃飯、沒公筷母匙、同床共眠、共用衛浴設備等,都不會造成愛滋病傳染。
「雖然那裡的負責人對我們都不錯,但我不希望愛滋病毒,在那裡經由不知情的家屬,一個接一個的,帶出去傳染一堆人。我家人也是很重要的。請你們主持公道,不要讓我們覺得政府官員只會包庇自己人。這封信我會記錄起來,如果你們也不處理,我會請記者跟立委出面。那間安養院的地址:彰化縣××,某老人長照中心。」
很可惡!口口聲聲「記者」、「立委」,脅迫又恐嚇,跟流氓有何兩樣?似乎老爸罪大惡極,作姦犯科,殺人放火,還禁止政府官員官官相護,暗中包庇老爸呢。台灣根深蒂固的生態,「記者」、「民意代表」已成抗議、控訴、申訴的令牌,他們不小心,有可能變成作姦犯科者的幫兇。反過來說,公務員行得正,豈怕半夜鬼敲門?不過,公務員上媒體,有理沒理,準輸不贏,縱然雨過天晴,也早已傷痕累累。
疾管局電話了解,以便答覆對方。承辦人對老爸極有信心,不對相關人身攻擊作答辯,避去鋒芒,巧妙閃躲,採取四平八穩,有如八股文般,不關痛癢的方式答覆,這算是高招,值得老爸學習。兩肋插刀,真誠相見,反留把柄,遺留後患,不如淺嚐即止,隔靴搔癢,避免禍端。老爸尚待學習,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這是為人基本功夫。說話留三分。
疾管局的答覆如下:「您好,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有關 台端所提問題,回覆如下:愛滋病毒和B型肝炎、C型肝炎一樣,主要經由性行為、血液及母子垂直感染,病毒本身並不會經由空氣、飛沫傳染,也不會經未損傷之皮膚侵入人體,因此輕吻、蚊蟲叮咬,以及日常生活中,牽手、擁抱、共餐、共用馬桶、游泳、上課等,都不會傳染愛滋病毒,故無須擔心會因共同居住,而有傳染之虞,更不需要隔離。」
跟老爸的說教內容類似,不外提三大傳染途徑,以及一般的日常生活,都不會傳染愛滋病。不過,解釋得相當完整,經典之作,老爸讚佩,值得衛教人員仿效抄襲。更厲害的,此答覆直指核心議題,「無須擔心會因共同居住,而有傳染之虞,更不需要隔離」!很棒的答覆,有如當頭棒喝。
提到愛滋病傳染途徑與BC型肝炎相同,言外之意,BC型肝炎都不怕了,為何獨怕愛滋病?故意淡化其危險性,了然於心。不過,溝通協調中,需注意節外生枝,否則反成狀況題。遇到神經質者,又要擔心隔壁床病患是否罹患BC型肝炎?甚至追究ADE型肝炎是否會傳染?多出一堆雞皮蒜皮事件。
「因屢次發生公、私立安養機構,明文拒收感染者之情事,為保障感染者之安養權益,96711日,總統令公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明文規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其他不公平之待遇。』增列了安養與居住的權益,故安養中心不能拒絕照顧愛滋病人。」
難怪要稱呼疾管局同仁是長官,當長官的就是要四平八穩,搬出法條,引經據典,把他人唬得沒法反駁,此能耐讓老爸汗顏,五體投地。當公務員,就要有旁通觸及各類法規的能耐。如同律師,六法全書、刑法、憲法隨身攜帶,老爸把傳染病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奉為圭臬。
「各家醫療院所照顧病人時,都應遵照感染控制措施處理,醫護人員對於所有病患,皆應實施『全面性防護感染預防措施』,處置病患的體液。當醫事人員之皮膚有傷口時,請用防水膠帶包紮好,再去照顧病患,若與血液或體業有接觸時,皮膚與手應以消毒水洗滌乾淨,不論有沒有戴手套,在接觸不同的病患,甚至同一病患,但不同身體部位時,也應洗手,避免將病菌交叉感染到病人其他身體部位。」
「有關台端提及彰化縣長期照護中心事宜,本署業已責成彰化縣衛生局依權責處理。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行政院衛生署敬復。」
疾管局電話中,指示老爸對該長照中心進行感控查核,不過,強調不要特別針對愛滋病,免得目標明確,嚇壞業者,以後不再收容愛滋個案。言下之意,告訴老爸行禮如儀,安撫、指導與衛教甚於查核。其實,衛生所防疫人員,對人口密集機構剛查核完畢。避免被挑毛病,怪罪衛生單位不聞不問,老爸難承其責,當然安排時間訪視。
1110日,下午145分,老爸與局裡承辦人,搭公務車前往,由衛生所承辦人,在現場陪同。此中心成立5年,佔地700餘坪,建地約280餘坪,其餘旱地。三樓新建物蓋在建地上,不需土地使用變更。圍牆內,大片草皮,花木扶疏,環境清幽,讓人神清氣爽。由創辦人親自帶領,巡察病房。一樓是大廳兼會客室,蠻乾淨清爽;二樓是病房,每間病房住6人,空間寬敞,空氣流通,算蠻乾淨,可惜均有一股老人的臭味,俗稱「臭老汗」。
右手邊第一間病房,就是該名愛滋病個案,我們佇留較久時間。個案,24歳,年輕的臉龐,但惡液質(cachexia)般憔悴,身高近180,體重不超過45,消瘦,皮包骨。患者帶著口罩,緊閉雙眼,喉嚨咕嚕直響,氣管、支氣管肯定都是痰。「病情有改善,原本意識昏迷,如今已清醒,叫他有反應。1-2個月來,我跟他已有感情,要送走他真的有些不捨。最近,內政部有人來查,說病人年齡不符合規定,需轉出,但我聯絡了12家護理之家,沒人願意收留。」
「因父親外遇,另組家庭,母親離家出走,家裡沒溫暖,孩子自暴自棄,亂搞男女關係,以致染病。父親有錢,出得起28900元的住院費,但認為病入膏盲,只是拖延而已,故簽下切結書,拒絕任何急救或醫療處置。我每回送往彰基門診,都是偷偷地送,不讓他父親知道,門診掛號費與部分負擔,我自己吸收。孩子痰多,每天用掉50支吸痰管,成本也是我自行吸收。」個案已辦「全國醫療服務卡」,可省部分負擔,但怕父親知道,不敢使用服務卡。
每次門診,創辦人要負擔600餘元。此間病房是6人房,可能投訴關係,目前僅剩兩人床,除這位愛滋病患外,另一位是老年肺結核病個案,已服藥6-7個月,最近將判完治。雖說服藥兩星期,就幾乎沒傳染性,但仍讓人擔心,惟老爸較擔心的非外界傳染問題,而是愛滋病發後,CD4下降,免疫機能驟降,潛伏體內的結核菌易爆發。所以老爸建議,「既然每兩星期就要去彰基就醫,下次門診就順便照X光和驗痰吧。」
「這名病患會來這裡是緣份。我具護理背景,73年進彰基,在外科加護病房當護士,87年離職後,從事老人養護工作。因病人轉不出去,彰基老同事電話懇求我收留,我是喜歡挑戰的人,義不容辭就收了,沒想到惹出此爭議。我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平常心看待,到底是誰檢舉的,我根本不care,不去調查,也不去追究。」投訴者不外護士、看護工或病患之家屬,清查不困難。老爸沒把投訴影本給她,否則她或許會吐血。
創辦人李小姐,50歳上下,未婚,親切隨和,視病猶親,自稱護理長,名片印的也是護理長。老爸734月離開彰基,她737月進彰基,兩人不曾碰面,但彰基一些資深外科護士,我們兩人都熟識。「離開彰基後,87年先成立一家老人養護中心,92年再成立這家長照中心。這家長照中心有49床,目前只收40名個案。」養護中心或長照中心,最多僅49床,除非設立財團法人,才能擴增50床以上。
三樓沒有設病房,規劃成活動場地,預備成立社區小型圖書館;早已成立社區兒童免費英語教學班,由創辦人自掏腰包,聘請大學老師教學,靈感來自柬埔寨孤兒,為了將來討口飯吃,努力學英語的拼勁。房舍空間仍很大,老爸問為何不成立財團法人,源遠流長,永續經營?她回答:「我未婚,無兒無女,財產於我何用?我已寫好遺囑,百年後,會將它捐給公家,如果公家不願接收,我會考慮捐給台北的勵心基金會。」
「我熱愛工作,病人就是我的家人,一年365天,我都住在中心裡面,也方便照顧病患。這裡曾收容一名慢性癲癇男孩,偶而發作全身痙攣,需長期住院,後來家屬棄養,不理不問,我只得辦理收養,現已12歳,就讀國小,擔心半夜癲癇發作,我每夜都要陪他睡覺。」從上述談話,老爸肅然起敬,原來是熱愛鄉土,具有愛心的偉大慈善家,相形之下,投訴者一己之私與一知半解,該自慚形穢,該汗顏,是否無顏又無恥?
老爸忍不住讚嘆:「衛生局應該頒發獎狀給妳,或衛生署頒發,以感謝妳對愛滋病患的照顧。」好人不該寂寞,應獲得掌聲。老爸開玩笑地說:「將來我老了,就住進來。」她也笑著回答:「那時候,我已老得無法照顧你。」老爸抱著感動與慚愧的心情,離開長照中心。路上,老爸祝福她,「好人應該平安快樂,長命百歳」。
事情結束了嗎?115日至14日,投訴者不再有後續特別動作,似乎事情已了結。然而,沒了結也不行,12日,這名年輕個案走到人生的盡頭。當天,個案坐著輪椅,被送上車,由創辦人親自開車,預備前往彰基門診,途中,個案痰多,呼吸不順,掙扎著,創辦人低聲說著:「如果生命過得苦,就安息走吧!」
當車子抵達彰基急診室時,個案到院前死亡(DOAdeath of arrival),沒了呼吸,沒了心跳,姐姐和爸爸分別趕到急診室,姐姐要求急救,爸爸拒絕急救。茫然兩難中,醫師CPR一次,心臟按摩與人工呼吸幾下子,就停止。生命停止了,時間也停止了。老爸不知該說什麼?一切都是命….。(971114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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