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十一)冤死病例何其多

 

把酒言歡能幾回:(十一)冤死病例何其多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朝王勃:「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與君離別意,同是宦遊人。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民國92年,6-7月間,SRSA風暴期,某醫院通報疑似病例,男,70餘歲,住院第四天,藥石罔效,魂斷病房,天人永隔。最淒慘的,嚥下最後一口氣時,無法有親近的家人,在病床邊告別。遺體要消毒,我要進醫院,監督醫院消毒。我回絕疾管科同仁陪同,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多人同行,只增加感染的風險,尤其,同仁大都是青春年少的小姑娘,未來日子還漫長,我已是50餘歲的半老人,豈忍心讓她們涉險?千萬人,吾往矣!我走路過去,獨自一人,進入醫院大門,搭電梯,來到呼吸道負壓隔離病房外。「我是防疫科長,來監督屍體消毒。」

疑似SARS病例,被關進負壓病房,家屬能陪同嗎?不要說陪同,連探視也不能!最多隔著厚厚玻璃窗,遠遠地讓你瞄上一眼。醫護人員進入病房,都要仔細著裝,全套的防護裝備,全身式防護衣、頭套、面罩、N95口罩、雙層手套、腳套等,不要說家屬沒有這些裝備,連怎麼著裝,也弄不來。所以,家屬把病人送進病房,無言淚千行,就要有肝腸寸斷,淚乾哭斷腸的心理準備。

但我遇到一案例,不僅家屬哭斷腸,連我也哭斷腸。SARS期間,有一1617歲小女生,天生智障,懵懂無知,智商若3歲小孩,自幼伴隨祖母身邊,由祖母一手帶大。很不幸,某天,祖母發燒,送醫,診斷疑似病例,將關進負壓隔離病房,小女生呼天搶地,嘶聲肺裂,痛哭流涕,無論如何,緊抱著祖母,絕不與祖母分開,怎麼辦?醫院找我過去處理。當家屬哭腫雙眼,齊跪下來磕頭:「科長!請高抬貴手,嬤孫從來不曾分離的,讓孩子陪著她阿嬤吧!我們願意寫下切結書!」如果你是科長,你要怎麼處理?

小女生若被祖母感染SARS,甚至因而死亡,這個賬怎麼算?我保證死定了!中央衛生單位會懲處我,檢警調單位也絕不會放過我!我會被關進牢裡,永不得翻身,頭髮要長蝨子了。不是我想當菩薩,不是我想當善人,而是我軟弱無能,口才不便給,沒有好口才反駁家屬。最後,我屈服了,我同意了!既然官方同意了,有人當替死鬼了,醫院順水推舟,勉為其難接受了。我這輩子,沉默寡言,大半時候,都在委屈自己,成全別人,我只能內心祈求,暗中默禱,老天保佑,阿嬤僅是疑似病例,而非確診病例,保佑小女生平安無事。我照顧不了阿嬤,阿嬤只能聽天由命了。

我去醫院幾次,隔著玻璃窗,遠遠地看著小女生,希望小女生沒事。小女生有穿整套防護衣嗎?至少戴個口罩吧?都沒有!儍不隆咚的小女生,哪會乖乖穿戴?她很親密地膩在阿嬤身邊,偶而抱抱阿嬤,給阿嬤親個嘴,偶而幫阿嬤蓋上被子,若非在病房,這肯定是天下無雙的天倫樂。老天疼憨人,老天有保佑,阿嬤躲不過浩劫,死在病房,但小女生平安無事,沒發燒,也沒半點症狀。阿嬤死了,白癡的小女生,如何哭斷腸?我不去詳述了,寫到這裡,我自己都眼淚盈眶,不斷哽咽了,我不想賺你熱淚,但可想而知的,小女生從此不再有阿嬤陪伴了!各位朋友,切記,盡孝要即時。

20年公衛生涯,雖不至於每次哭斷腸,卻也遇上無數次揪心、落淚的場景。舉下面三件實例,跟你分享。第一件,民國8990年,我第一次拜訪彰化少年輔育院,衛教宣導後,我探望一群1516歲的煙毒犯,以及2位愛滋病患,回程時,就在山腳路上,我淚流滿面,內心吶喊:「他們都跟我的孩子一樣大啊!」哽咽到不敢吭聲,也不敢轉頭,眼睛直盯著窗外,免得難以面對,同行的疾管科同仁。「吳科長!你怎麼在哭?你在哭什麽?」那肯定很難為情,我要說蚊子跑進眼睛嗎?

第二件,每次教養院通報腸病毒、流感或諾羅病毒群聚,群居生活,加上免疫力弱,這種情形太常發生了,每年必有好幾起,北彰和南彰都有。群聚有季節性,腸病毒都在初春和9月開學時,流感則在寒冬季節,至於諾羅病毒引發的腸胃炎,則多在盛暑。我率領防疫同仁進駐,指導教保育人員,清潔、消毒、隔離等防疫措施,每見到那群56歲或78歲的小朋友,很多都是多重障礙者,全身痙攣,扭成一團,被捆綁在輪椅上,仍不自主活動,揮舞著手臂,啊啊喊叫,我內心就是淌血。所謂「上帝關了一扇門,必開另一扇窗」,完全是騙人的謊言。如果,你常抱怨連天,怨天尤人,自艾自怨,怨嘆老天不公,讓你生不逢時,懷才不遇,有志難伸,我歡迎你去教養院當志工。如果,你每天無所事事,花大錢吃健康食品,孜孜矻矻,追求養生、養顏、長壽,你更應該去教養院當志工。生命的光輝,不是把眼睛專注在自己身上。

第三件,我當了10年縣府役男體位判定組長,每次走路去民政處核章,蓋那一大疊,少說4050份,多者上百分,粘貼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的役男體位書,很多是腦性麻痺的多重障礙者,他們連接受役男體檢的資格也沒,我就直接蓋上「免役體位」。這個免疫體位,我蓋得多沉重,多難過,內心是淌血的。人生豈是公平的?哪來正義?做人的尊嚴都沒有,公平和正義是啥?又是騙人的謊言,我感傷,我欲哭無淚。誰來照顧他們?

我怎敢自作決定?怎那麼儍!難道不會推給長官?長官去死,不要自己去死?還是那句老話,「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可遇見的,任何一位長官都會回絕的,我只能自己承擔,也用自己的生命賭阿嬤不是SARS,也真的讓我賭中了,我贏了,阿嬤不是SARS。阿嬤不是死於SARS,在那種隔離陣仗下,高齡又發燒的老人,不被搞死也難。我沒有十成、九成的保握,但以我的專業,加上全盤掌控疫情的情況下,卻有五成以上的保握,所以,我也賭彰化沒有確診病例,結果如何?沒錯!我真的賭贏了。感謝蒼天。

當年,長官指示下,我原本一個人拿一支手機,變成一個人拿三支手機,一支放口袋,兩支掛脖子。另外兩支手機,都有專屬聯絡對象,一支是消防局119,一支是醫療院所。消防局緊急救護科,24小時會聯絡我,社區有發燒病例,要送往哪家醫院?我負責安排和輪派。天荒馬亂,四面楚歌,人心惶惶,醫院各種疑難雜症豈會少?他們也會用專屬手機,聯絡我,向我請示如何因應和面對。身上帶著三支手機,我突然警覺:「天啊!我竟然這麼偉大!我真的這麼偉大嗎?」晚上89點,回家的路上,在大度橋上,好像老天故意要整我,每每在此刻,兩支手機一起響,害我手忙腳亂,開車開得險象環生,也沒路邊可停靠。

有一次,半夜凌晨2點多,彰化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來電:「彰化市東區快官里,有一民眾,男,50歲,發燒、惡寒、頭痛、咳嗽,沒有旅遊史,也沒有接觸史,打電話叫119,請問科長,要送哪家醫院?」睡夢中,我迷迷糊糊,糊里糊塗,思考不周延,回答送某家醫院,等關上手機,查了我的記事本,發現輪派錯誤,我重新回撥119回去,「請問哪裡找?這裡是台中市消防局119。」此時,我才知道,天啊!我家在台中烏日,我從烏日撥手機,119是連接到台中市消防局,而非彰化縣消防局。由於,我全力以赴,全心投入彰化疫情,彰化SARS在我掌控中,真疫情或假疫情,誰能比我清楚?

SARS期間,發燒病人119送醫,怎要我輪派?我不是醫院院長,也不是醫院董事長,我是天皇老子啊?我怎管到醫院去?要管醫院?是醫政科的事,還輪不到我疾管科!原因為何?若非SARS關係,各家醫院豈是省油的燈?肯定望穿秋水,久旱盼甘霖,恨不得119把病人往自家醫院送,但非常時期,每個發燒病人等同魔鬼,等同凶神惡煞,多一個病人,就是多一份風險,誰願自家醫院被封館、封院?結果呢?結果醫院急診室互相推諉:「119不公平!怎發燒病人都送我家,為何不送他家!」我只好出面溝通,分別找上甲乙兩家醫院急診室主任,我提出如下規劃:「依據兩家醫院,21負壓隔離病床數,119送發燒病人,也比照21輪派。」送甲醫院兩例,接著乙醫院一例,再來甲醫院兩例,乙醫院一例,依次輪替。公平!雙方都接受,以致,我負責輪派,119高喊:「疾管科吳科長!叫我送病人過來!」沒人再有意見了。

我盡心盡力掌控疫情,但在某縣市衛生局疾管科長眼中,我是下三濫的說謊者,且明目張膽地說謊!SARS狂風暴雨階段,風雨飄渺中,水深火熱中,各縣市逐次淪陷,某日,某縣市衛生局疾管科長來電:「有一發燒病人,本縣負壓隔離病房滿床,希望能轉送到貴縣醫院去,拜託您了!」不拜託還好,一聲拜託把我驚醒了:「是喔!很對不起,我們縣內醫院也滿床了!」對方正看著網路,疾管署建置的,各縣市醫院負壓隔離病床空床數,「還有啊!網路系統說貴縣還有五張空床啊!」因是電話溝通,不是正面對質,我臉不紅、氣不喘地回應:「是啊!不過,剛才滿床了,網路來不及更新!」

你說說看,我是不是睜眼說瞎話?沒誠信,沒道義,沒人格,人格破產,電腦上顯示,明明有床,卻欺騙人家沒有床,我是不是很可惡?我一輩子難得說謊,說謊也必然吱吱唔唔,語無倫次,臉紅脖子粗,沒想到,我竟然能如此大言不慚,慚愧啊!至今,我仍耿耿於懷。往後,全國防疫會議上,這位科長無意間碰上我,他會假裝沒看見,內心應該幹譙到無力氣:「大家等著瞧!」當下,我很自私,我只想到自己,會往外送的病患,絕不會是好東西,彰化不能成為疫區。如果,我接受了,第一個罵我的,必然是醫院醫護人員;如果,疫情爆發了,彰化淪陷了,我豈對得起130萬彰化鄉親?判死刑也難謝罪。

我敢賭彰化沒有疫情,除了上述兩點:第一點,我掌控119的發燒病人,沒有一個具有旅遊史或接觸史;第二點,我圍堵境外移入病例,沒有經過我這一關,病患別想進入我彰化縣境,除非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親自下的命令。只怪那位科長,自己沒想到,應該要透過指揮官辦事。還有,另外的一點,彰化各鄉鎮衛生所的防疫人員,不僅能力好,學識豐富,且大家風雨同舟,和衷共濟,同心協力,把每一件通報案例,均疫調得相當清楚和透徹,讓當科長的我,心裡有譜,心中有數,瞎子吃湯圓,心裡有數,不是盲目的打賭,而是有定見的。我內向、自閉,不善交際,不會權謀,不會趨炎附勢,不會逢迎諂媚,唯一值得驕傲的,僅是奉公守法,堅守本份,腳踏實地,戮力從公罷了。

對不起,我過度虛捧自己了,回頭來說,醫院如何對第三個案例,進行遺體消毒。來到醫院負壓隔離病房區,說不緊張是騙人的,我忐忑不安,時不時地,無意識地,抬起右手,壓緊N95口罩金屬壓條,確認口罩有沒有密封,我也怕感染SARS啊!我站在30米外,看進負壓隔離病房,見裡頭有兩個人,一男一女,全副武裝,全套的防護裝備,戰戰兢兢,半絲不苟,應該是醫院合約禮儀社的人員。男的揹噴霧器,負責消毒遺體;女的用溼抹布,負責消毒病房桌椅和病床等。遺體不會只消毒一面,男的會動手,把半僵硬的遺體翻身,先仰臥,然後俯臥,前後噴灑消毒藥水,噴到死者衣服都濕了,那張死人臉和稻草般蓬亂的頭髮,也溼了,連床單也濕了,甚至滴到地板。

噴的什麽消毒水?我問身旁的醫院感控小姐,她說是漂白水,10000ppm的漂白水。自從民國87年,腸病毒疫情以來,大醫院均設有感染控制小組,由感染科主任擔任負責人,各種感控措施,相當專業,值得信賴。漂白水與來蘇水相較,何者效果較好?我非學者專家,我不予置評,但至少漂白水便宜多了,各超商都有賣。不單便宜的問題,後來疾管署的相關準則,也是採用漂白水,但濃度不同,後面再細談。台灣每年必發生的腸病毒疫情,以及三不五時,人口密集機構,偶而會爆發的諾羅病毒群聚感染,中央也是建議漂白水擦拭或噴灑消毒,濃度採用100-500ppm。若是諾羅病毒嘔吐物,則是5000ppm,特高濃度覆蓋消毒。

噴灑消毒水後,遺體不能直接用推車送出,消毒水或屍水會滴得到處都是,怎麼處理?裝進屍袋!不是一層屍袋,而是兩層屍袋。屍體入殮,一個人做不來,必須兩人同心協力,才能完成,男的消毒工人只一位,女的消毒工人不介入,沒有助手,他自作聰明,把兩件屍袋,先裡外套好,變成了一件,然後用半翻身的方式,屍體左邊先塞進屍袋,再一次半翻身,也將屍體右邊塞進屍袋,然後拉上拉鍊,完成屍袋入殮。接著,在屍袋外面噴灑消毒水,完成消毒手續,大功告成,再用推車送出。推車後面,跟隨著女消毒工,一邊用拖把拖地,一邊擦拭消毒水。此種裝屍袋方式有錯,不符合中央規劃的準則,後面再來細談。

我為何要來監督醫院消毒?我是否太閒了,閒得沒事幹,故意攬工作來做?我是否「看人吃米粉喊燒」、「扛轎不扛轎,管新娘放尿」,多管閒事?不能這麼說!在此烽火頭上,疫情吃緊情況下,事事小心為要,監督大型醫院消毒是有必要的,一方面,看醫院是否落實感染控制;另一方面,也觀摩醫院的作法,跟自己的作法有何差別?學人之長,補己之短,自己才能精進,也才能指導其他小型醫院。我用大型醫院的高標準,來指導小型醫院的低標準,不被當成神人看待才怪!小型醫院要佩服得五體投地:「科長!英明!」雖說是拾人牙慧,但偏偏我懂,你就是不懂!

SARS時期,風聲鶴唳,生靈塗炭,醫院封院、封館血淚教訓,讓部分醫療體系崩潰,以致後SARS時期,疾管署大刀闊斧,扭轉乾坤,極力推動醫院感染控制,不讓醫院成為疫病擴散的溫床,其中一大政策,就是指派大型醫院,如彰基、秀傳、部立彰化醫院等,辦理感控演練,而各小型醫院必須派感控人員,到場觀摩學習,再回自己醫院,在疾管科長和同仁監督下,重新操練一遍,務必讓防疫滴水不漏。不要小覷觀摩,觀摩必有成長,且能快速成長。

其實,除了監督醫院消毒,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溝通協調!何事?家屬和禮儀社喪葬費用談不攏,鬧成了僵局,遺體遲遲無法移出病房,院方氣極敗壞,把氣發在衛生局身上,打電話到衛生局抱怨,要衛生局盡快處理,否則投訴縣政府,要縣長室、人事室、政風室來處理。遺體消毒、入殮火化,是中央防疫政策,法律有明文規定,醫院喬不攏,應該拜託衛生局介入處理才對,竟然用怪罪的口吻,讓人不舒服。還好,我脾氣好,不跟著一般見識。

醫院電話不是我接的,可能雙方口氣不佳,各自把自己捧得很高,一方羽毛當令箭,另一方狐假虎威,才起了爭執,可說兩方電話禮儀不及格。為了息事寧人,不擴大爭端,把事情圓滿解決最重要,長官派我過去處理。我不節外生枝,我以「監督」醫院消毒的立場過去,「順便」處理家屬和禮儀社的僵局,絕口不提不舒服的耳傳之語。何為談不攏?家屬拿出喪葬明細表給我看,林林總總,羅列了一大堆項目,讓人眼花繚亂,總價剛好是10萬元。家屬不滿遺體消毒、運送、火化等,要價過高,簡直趁人之危,狠敲他人竹槓。

當我看到10萬元,我的直覺反應,我心裡馬上明白,真的是趁火打劫,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勒索搶錢。怎說?因內政部已有明確交辦,凡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死亡者,將發給10萬元慰問金,禮儀社得知此訊息,故開價正好10萬元。能說禮儀社獅子大開口嗎?也不盡然,遺體消毒和搬運工人,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如果不慎被感染了,人命關天,誰負得起這個責任?到底收費多少才算合理?各縣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有明文定價嗎?沒有!當然漫天要價了。定價是縣市政府民政處、生命禮儀管理處的責任,我衛生局豈能置喙?

我把家屬和禮儀社人員召集過來,在護理站內小辦公室坐下,表明自己是衛生局疾管科長,代表官方,請雙方再協調。我以中間人立場,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多話,只是靜觀。我口才不便給,沒有三寸不爛之舌,話多只會誤事,與事無補。最後,家屬選用較便宜的骨灰罈,省下5000元,禮儀社自動降價3000元,就以92000元成交,打破僵局,解決雙方爭端,順利完成屍體消毒,入屍袋,和移出病房。

事情解決了,我可以回辦公室了吧?當然回衛生局,醫院不是好地方,人來人往,反是病原的溫床,久留無益。下午2點多,當我從大埔路巷弄,走路回到衛生局,預備踏上衛生局大門台階時,突然長官們出現了,我正雀躍自己完成使命,以為長官準備讚賞我凱旋回來,我可以意氣風發地,走進我疾管科辦公室,然後好整以暇地,吃我那冷掉的便當呢!沒想到,長官們叫住我,把我擋在階梯下:「吳科長!你接觸了SARS病人,怕身上帶有病毒,不要進辦公室,你直接回家!」我哪有接觸病人?我跟屍體保持30米距離啊!長官說的算,沉默寡言的我,也不想辯駁,就請疾管科同仁,幫我打包,也讓我把便當帶回去。我餓著肚子,沒機會吃便當,回家後,幾近餿掉的便當,只能當廚餘倒掉。

20年公職生涯,我只會早到,不曾早退,反而多的是晚退,而這一天,我竟然早退了,唯一的一次,深覺遺憾,好像自己不夠認真,不夠堅持,沒拿到公職生涯的全勤獎章。這是自己的幻想,公務員並沒有全勤獎章。很傷腦筋,我有點自閉,一絲不苟,喜愛無謂的堅持,喜歡從一而終,喜歡從頭至尾。堅持讓我舒服,堅持讓我有成就感,我還真的有病,無謂堅持的毛病。

我有順利回家嗎?沒有!早退還真不習慣,好像無所事事的無賴。我原本不認為自己有風險,還自信滿滿的,「安啦!沒事!」沒想到長官這一說,我的自信馬上崩潰了。我與屍體保持30米距離,人已死,不再呼吸、哈氣,也不會咳嗽、打噴嚏,SARS病毒如何上我身?或許,長官們認為醫院瀰漫病毒,我進出醫院,尤其跑去負壓隔離病房,難保有病毒上身的風險。我越想越擔心,我豈非把病毒帶回家?我自己沒關係,但害了妻小才嚴重!我沒處去,只能上車回家,我大開車窗,讓空氣流通,把病毒衝飛。來到中正路、中山路交叉口,在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彰化工務段,我將車子停在路邊,關閉門窗,酷暑天,大太陽底下曬太陽,車內溫度應該接近60度吧。我流了滿身大汗,全身濕透,希望把病毒悶死或熱死。經過30分鐘,我才重新開車回家。這種車內洗三溫暖,有趣,是人生大體驗,還真的終生難忘呢!

類似病例、可能病例致死者,後來都有拿到10萬元慰問金,至於確定病例致死者,也是拿到10萬元慰問金,不過,似乎有爭議,有少部分人拿了1000萬元慰問金。我猜,會不會是包括了公務員撫卹金?9276日,大紀元有如下新聞報導: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此日,邀請SARS受害家屬召開「從SARS疫情看人命價值」記者會。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台灣有84人因SARS死亡,其中7名醫護人員,獲得比較合理的賠償金1000萬元,其他77人則只有10萬元慰問金,差距高達100倍,人命等價,卻理賠不公。程仁宏表示,SARS屬於重大災難,也是人為疏失,消基會將朝「一目標、二階段」,為受害家屬爭取權益。

「一目標」是指合理賠償機制。「二階段」則是,首先,要求政府比照921大地震,發給每位死者家屬200萬慰問金;再來,依感染地點不同,在公立醫院感染者,協助家屬聲請國家賠償,若是私立醫院感染者,則根據民法和消保法,提出「選定當事人訴訟」或「團體訴訟」。據消基會副秘書長謝天仁表示,由於團體訴訟須要20人以上委託,時間、程序都比較緩慢,消基會可能優先考慮以一人為代表,提出選定當事人訴訟,這項訴訟預計今天起46天內提出。

我不知道此案後續發展如何,你知道嗎?你對「人命等價,卻理賠不公」有何看法?你對「比照921大地震,發200萬慰問金」有何看法?一百個人有一百個看法,一萬個人有一萬個看法,此牽涉法律專業,我無力置評,再如何爭論,也難有眾人都接受的辦法。但我要感謝的,所有在SARS期間,遭受損失、傷害,甚至死亡者,你們都是台灣的英雄,你們的犧牲奉獻,造就了17年後,台灣武漢肺炎防疫的偉大成功,感恩!天人永隔者,就請安息吧。

現在,回頭來說關於屍體消毒。前述,第一個案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民國89年屍體解剖;第二個案例,鉤端螺旋體病,民國91年屍體解剖,均由我執行消毒工作。第三個案例,疑似SARS病例,民國92年遺體消毒,由醫院在病房內執行。當年這三次遺體消毒,符合現今的準則嗎?我分三點來檢討。

第一點檢討,穿著個人防護衣。依據感染管制相關規定,執行臨終護理、終末消毒、屍體運送、病理解剖及入殮過程,都必須穿著全套個人防護衣。上述三次屍體消毒工作,均有符合現今的準則,且均戴雙層的手套。唯一不符合的,8991年那兩次屍體解剖,沒有N95口罩,我僅配戴一般的外科口罩,保護效果明顯遜色,此點必須改進。

第二點檢討,消毒水種類和濃度。依據「疑似傳染病死亡病理解剖作業參考手冊」,除非低度或無傳染危險,不消毒外,其餘的中度傳染危險、高度傳染危險、極度傳染危險和疑似傳染病(比照高度傳染危險)等,均須要消毒,消毒採用5%濃度的漂白水。我兩次屍體解剖,均採用來蘇水,不符合現今準則,必須改進。醫院的屍體消毒,也採用漂白水,符合現今準則,但濃度不符合,醫院漂白水有被稀釋,濃度僅有10000ppm,濃度明顯不夠。

何謂ppmpart per million)?意指百萬分裡的部分,1ppm指百萬分之12ppm指百萬分之210000指百萬分之10000。市售漂白水濃度大抵5%5%是多少ppm5%用分數5/100來表示,分子是5,分母是100,當分子和分母各乘以10000,則分子是50000,分母是1000000,換算成ppm5%就是50000ppm。醫院漂白水濃度僅有它的五分之一,濃度顯然不夠。所以,屍體消毒時,該用原汁原味的5%濃度漂白水,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再稀釋。

關於生物安全等級(biossfty level,簡稱BSL),分成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和第四級共四種,這是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的分類,台灣也有類似的分類,如前述,可以互相對應,詳細說明如下。

1.生物安全等級第一級(BSL1),相當於低度或無傳染危險:不會導致健康成人生病的病原,如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2.生物安全等級第二級(BSL2),相當於中度傳染危險:經皮膚傷口、食入或黏膜傳染,很少導致嚴重疾病,且通常有預防及治療方法的病原,如志賀菌、淋病雙球菌、梅毒螺旋體菌、阿米巴原蟲、一般流行性感冒病毒、腮腺炎病毒、德國麻疹病毒。

3.生物安全等級第三級(BSL3),相當於高度傳染危險:經呼吸道傳染,可導致重症或致命,但可能有預防及治療方法的病原,如多重抗藥性結核分枝桿菌、炭疽桿菌、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日本腦炎病毒、漢他病毒等。

4.生物安全等級第四級(BSL4),相當於極度傳染危險:經呼吸道或不明傳染途徑傳染,極度致命和危險,且通常無預防或治療方法的病原,如伊波拉病毒、馬堡病毒等。

台灣的「傳染危險」等級,參考國外的「生物安全」等級,可以互通,一目了然,容易理解,大抵可以讓人知道為何如此分類,可惜的是,台灣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定傳染病分類,從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以致其他類,我當了近20年防疫人員,加上已退休4年,至今,我學識不足,能力不足,仍搞不清楚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是如何劃分的。至於你,此部分太專業了,事業有專攻,應該也搞不懂,暫且看過就算了,不用斤斤計較,太追根究柢,跟太堅持都是毛病。

第三點檢討,使用屍袋。除了低度或無傳染危險,不必使用屍袋外,其他傳染危險等級,都要使用屍袋,且要使用兩個屍袋。我兩次屍體解剖,連一個屍袋也沒用,更別說使用兩個屍袋,這不符合現今準則,必須改進。至於醫院呢?遺體消毒後有使用屍袋,也使用了兩個屍袋,進步很多,值得誇讚。武漢肺炎狂風驟雨中,新聞報導裡,可以看到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的屍體,也都包覆屍袋。對疫病的防治,屍袋確實有其須要,但看那屍袋,讓人感傷,人死後,不僅是臭皮囊,根本就是垃圾,因屍袋太像垃圾袋了。屍袋外觀,是否改變一下,不要一成不變,黑不溜丟的?加點色彩或圖案怎樣?人死了,總給點尊嚴吧。

醫院雖然使用兩個屍袋,但使用方法錯誤,不符合現今準則,準則是分兩次,將屍體裝進屍袋,每一層屍袋裝封後,都要上下左右全面消毒。第一層屍袋要全面消毒,第二層屍袋也要全面消毒,不該兩個屍袋重疊後,再一次裝進屍體。另外,醫院使用的屍袋太簡陋了,僅是一般的屍袋而已,現今準則要求的是氣密式,且具有HEPA濾網之生物安全防護用屍袋,同時屍袋內,必須具備吸附體液或血水的襯墊,或填塞能吸收體液或血水的物料。

很專業,很厲害,也很奢侈,很高規格的標準!後SARS時期,因應新型流感,各縣市衛生局怕疫情爆發,死人無數,所預先採購的屍袋,多者上千個,少者數百個,但僅是一般裝屍體的屍袋而已,不具生物安全防護作用!疾管署是否統一採購,然後分送各縣市衛生局?這種高標的屍袋,價昂,也不容易買到,只能靠國家力量,向國外招標購買。現今,武漢肺炎就用得上了。(110113日完稿)

把酒言歡能幾回:(十)萬年不腐木乃伊

 

把酒言歡能幾回:(十)萬年不腐木乃伊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朝李白:「風吹柳花酒店香,吳姬壓酒喚客嘗。金陵子弟來相送,欲行不行各盡觴。請君試問東流水,別意與之誰短長。」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的屍體,我要如何負責消毒?如果進入解剖室,實施屍體解剖後,我又要如何負責消毒?前者,沒有解剖;後者,有解剖,其處理方式,當然有所不同,但都是相當專業的,極度深奧的知識,不是知識!須徹底了解的操作性實務,我擔任防疫科長,負責傳染病防治,等於全彰化縣130萬人口,其安危全繫在我身上,我懂嗎?我不敢說謊,我根本不懂!不僅沒經驗,且腦筋一片空白,我只能戰戰兢兢,埋頭苦幹,到處請示,請示長官,請教同行,查詢資料,一分一毫,一絲一縷,欲行不行,邊學邊做,做一分算一分。

看到這裡,如果你是彰化人,你一定罵死了:「幹!半桶師的防疫科長,既然沒能力,還幹什麽科長!唬弄人民,把130萬人口玩弄於股掌間?簡直草菅人命,要人民跟著你一起陪葬!滾回去!滾回老家吃自己!不要浪費公帑啦!」如果你是檢警調人員,你一定虎視眈眈,瞪視著眼睛,蓄勢待發,等著我出紕漏,然後人贓俱獲,抓個正著,增加業績,以瀆職罪,轟轟烈烈起訴我。

欲加之罪,何犯無詞!我縱然有罪,也不是瀆職罪,時空背景使然,當時的時空,只有當時的作為,只能算行政過失,記過了事吧?我曾因腸病毒失誤,沒掌握狀況,媒體先爆出死亡病例,科長事後才知道,以致被縣府記了兩個小過,理由是傳染病防治不力。當然,如果因消毒失誤,造成疫情爆發或擴散,甚至置人死地,除了瀆職罪,我還會以刑法的,「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殺人罪,被堂而皇之地起訴吧?

關於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屍體,我如何消毒,醫院如何消毒,下面,我舉三個實際案例,詳細說明,與你分享。一例發生在民國89年,一例發生在民國91年,另一例則是民國92年,然後,我會作檢討,當年與今日相較,我們哪地方做錯?哪地方要改進?檢討是認錯,卻也是進步之母。

當年,時空背景真的不同,基本的,相關法條就不是很齊備,籠統含糊,又不明確,也沒有相關細則或作業手冊可參酌。我請教其他衛生局疾管科,沒人知曉;我請示疾管署長官,回答照樣很含糊,因為,這些都是全國首例,我倒楣第一個碰上。我曾說過,我這輩子很「帶屎」,做任何事,從來不會風平浪靜,均將經歷無數的困頓和折磨,以致我比別人,多了不少人生經歷。所謂的「賽翁失馬焉知非福,賽翁得馬焉知非禍」。

只好,我狠下心來,義無反顧,拋棄顧慮,從做中學,邊學邊做,也邊做邊學,撞得頭破血流,碰到心灰意冷,也不敢不做。絕對不能遵循,舊公務員的陳腐觀念,「不做不錯,少做少錯,多做多錯」,我反而要做得更多。我見識過檢警調單位的厲害,「有做,無罪;有做,做錯了,小罪;沒做,則是大罪」。所謂的「有做事,沒有功勞,至少有苦勞」。公務員拿國家薪水,豈能不做事?真的罪大惡極。

何時空背景?民國92年,正好為分水嶺,92年以前,是一個時空;92年以後,又是另一個時空,兩者截然不同。前者,有如盤古開天前,天和地仍混沌,一切均漆黑,矇混虛無;後者,若似盤古開天後,經歷18000年,鞠躬盡瘁,盤古身體化作星辰山川,太陽出現了,月亮出現了,星星也出現了,大地光明,節令明確,天行健,草木鳥獸,萬物皆萌發了。

我從事防疫工作,92年之前,且戰且走,走著瞧,看著辦,矇混中,黑暗中,走過無數艱辛歲月。然而,92年之後,峰迴路轉,疾管署脫胎換骨,千萬倍翻轉,引領風騷,組織架構齊全,人才濟濟,陣容堅強,又有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當靠山,全力鼎力相助,加上相關法條、細則、手冊、準則等,陸續地,逐漸地,一步步地,更趨完備了,我的防疫工作,更有方向和標竿了。疾管署強大,天下蒼生之福也。

為何有此分水嶺?我不說,大致上,你也應知道,因92年,台灣爆發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竟然搞到醫院封院、封館,搞到醫事人員落跑、抗議,全民恐慌,簡直世界末日,當年的災難,不下於今日的武漢肺炎。然而,SARS卻讓台灣防疫驚醒,不只驚醒,還浴火重生,成立才3-4年的疾管署,因勢利導,大刀闊斧,劍及履及,雷厲風行,創造了台灣防疫百年、千年的基業,台灣防疫正式邁入光明燦爛的康莊大道。所謂的「危機就是轉機」,確實不假。

109年,全球大恐慌,至今疫情仍嚴苛,死傷無數的武漢肺炎,單美國就超過2000萬人感染,死亡超過35萬人,台灣防疫能成功,世界知名,名聞遐邇,乃造肈於92SARS的浴火重生。當然,也由於87年,台灣腸病毒疫情大流行,蹂躪全台,生靈塗炭,死了78位幼小的生命,為使傳染病防治工作事權統一,組織大改造,衛生署防疫處、預防醫學研究所和檢疫總所三個單位,合併組成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即今日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87年的奠基,92年的浴火重生,成就了疾管署,今日輝煌璀璨的時代。

衛福部陳時中部長,因緣際會,由於武漢肺炎來相挺,群山環拱,眾星拱月,拱出一個陳部長,以致功成名就,名垂青史,萬古流芳,流傳千古,都是拜87年腸病毒、92SARS之所賜,因前人嘔心瀝血,慘痛不堪,悲情血淚的教訓,成就了他永不墜的名聲和地位。對陳部長來說,他的能力好,箇中翹楚,無與倫比,無人能比,但他的命,比他的能力還好。

由於SARS,鋪天蓋地的摧殘,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屍體的消毒,以及解剖中、解剖後遺體的消毒和處置,民國92年末,疾管署邀請專家學者,編撰了「傳染病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病理解剖手冊」。民國94年,疾管署邀請國家衛生研究院、台灣病理學會、法醫研究所、台大病理部、國防生物及解剖系等專家學著,加入生物危險分級概念,以及強化生物防護、操作和技巧,編撰了「疑似傳染病死亡病理解剖作業參考手冊」,台灣防疫工作又邁入另一新的里程碑。所以,92年以前,94年以前,我在殯儀館遺體解剖的消毒工作,我是否閉門造車?沒錯!就是閉門造車!憑空杜撰,憑空捏造的,因當年沒有準則、手冊,可供參考。

第一個案例,民國89年,醫院通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死亡病例,男性,6070歲莊稼漢,中區管制中心透過送來的菌株和檢體,也證實相關診斷,但家屬不服,認為是謀財害命,因死者身上1萬多元不見了,堅決要求屍體解剖。此案例,你應有印象,因前面提過。在殯儀館解剖室,這是彰化縣衛生局首例,可能也是全國衛生單位首例,中區管制中心和衛生局,都小心翼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安排了各種防護和防疫措施,害怕有半絲閃失,危害自己,也造成疫情擴散。

進入解剖室前,如臨大敵,防疫醫師穿著全套防護裝備,包括口罩、防護帽、防護鞋套等。民國89年,尚未有防疫醫師制度,是台北疾管署的防疫長官,鄭重其事南下,親自指導和協助。我有樣學樣,也跟著穿上全套防護裝備,這是我此生第一次穿上,穿得手忙腳亂,荒腔走板,在疾管科同仁協助下,有如趕鴨子上架,才勉強完成著裝。壓緊口罩金屬壓條,我跟在防疫長官後面,亦步亦趨,戰戰兢兢地,被關進解剖室。衛生局本身也儲備防護衣,但都是中央提供的。

消毒工作是地方衛生局的責任,防疫長官蒞臨後,最先會勘解剖室的排水系統和儲水槽,對儲水槽很不放心,擔心污水外洩,造成病原外漏,引發疫情爆發或擴散,所以,他們指示我,不僅屍體要消毒,進行解剖過程中,當屍水、血水流入排水系統時,我也要把消毒水倒進排水系統,殺死所有的病原。以致,我繃緊著神經,戰戰兢兢,不敢懈怠,不敢疏忽,時刻警惕著,每15分鐘、20分鐘,我就舀一瓢消毒水,倒進排水孔,如此反覆著,直到解剖完成。

我拿什麽當消毒水?我沒經驗,也沒概念,不敢自作主張,請示中區管制中心長官,他們回答說用「來蘇水」好了,因衛生局平時就備有來蘇水,也是中央提供。我對它沒概念,不懂得使用,只是依樣畫葫蘆。來蘇水是甲酚和鉀肥皂的複方製劑,似乎滿複雜的,用於抑制細菌繁殖,另有煤餾油酚、甲苯酚、甲基酚等別名,會造成皮膚灼傷、疼痛、糜爛、壞死等不良反應,適用於手、器械消毒,也用於環境和排泄物的消毒。能抑制細菌繁殖,能殺死細菌嗎?能殺死病毒、立克次體等微生物嗎?我不知道,醫學院沒教,環境醫學研究所也沒教,好像是老掉牙的古老東西。

網路搜尋,據說有效濃度是6%。我從衛生局帶來56瓶來蘇水,我沒有量杯可用,就用201的大概數據來稀釋,寧願濃度高點,也不要濃度過低。當解剖到尾聲,所有被切得支離破碎的五臟六腑,整桶整桶地,往胸腹腔倒,土公仔就定位,準備接手縫合傷口之前,說時遲,那時快,我把整桶稀釋過的來蘇水,一股腦兒往胸腹腔倒,將近2000公撮的來蘇水,幾乎要溢出來。顱腔內有倒來蘇水嗎?沒有!因死人躺平,顱腔無法承接液體,會全部流掉。等傷口縫合後,我又舀了一瓢來蘇水,從頭頂往下,一直淋到腳趾頭。

不僅如此,解剖結束,我留下一瓶來蘇水給土公仔,讓他用於解剖台、砧板、櫃子、地板等解剖室裡頭的消毒。完成整個解剖工作,回衛生局的路上,我突發眩暈、嘔吐,以及夢魘連連,夜夜惡夢,經常半夜驚醒,冷汗淋漓。一個月後,某天夜裡,我夢見死者,用恐怖的半張臉瞪著我,右手指著自己破個大洞的腹腔,左手則扶著掛在腹壁上,一整坨骯髒的腸子,他的手抖動,外露的腸子也跟著抖動,相當噁心和驚悚,讓人眩暈欲嘔。

他用顫抖的聲音嚎哭著,意思是說:「你害死我!你害慘我!我要你償命!」我驚醒,嚇出一身冷汗。不知何故,好像被死者點醒般,我靈光乍現,糟糕!我錯了!我把整桶消毒水倒進胸腹腔,消毒水浸泡關係,內臟豈非成了萬年不腐的木乃伊?因死者家屬拒絕火化,採用深埋的方式土葬,內臟無法腐爛,哪能入土為安,難怪死者不時向我討命。我後悔莫及,悔不當初。上述的消毒方式,所謂的終末消毒,是正確或不正確?解剖後遺體消毒就沒事了嗎?後面再來檢討。

第二個案例,民國91年,30餘歲的年輕媽媽,難得老公帶全家出遊,跑去中部某熱門旅遊景點遊玩,回來後,隔兩天,開始發燒、惡寒,持續不退,住院第四天,因敗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原因不明,醫院通報了78種傳染病,包括了第2類和第3類法定傳染病。這個案例,你也應很熟悉,因前面提過。當死者進行屍體解剖時,我的消毒方式,如同前一例,也依樣畫葫蘆,採用來蘇水消毒,淋遍整個屍體,也不時舀幾瓢來蘇水,灌進排水孔。但是,有一點不一樣,我不再把整桶來蘇水,灌進死者的胸腹腔了,免得五臟六腑成了萬年不腐的木乃伊,死者又要在夢裡向我討命了。我這樣做正確嗎?還是又錯了?

第三個案例,民國92年,約7月,接近SARS疫情尾聲,醫院通報疑似SARS病例,男,70餘歲,南彰化莊稼漢,住院第四天,死於呼吸道負壓隔離病房。家屬要將遺體送回家,準備入殮,停靈數天,然後安排火化,醫院準備消毒遺體,將死者移出病房,我受令前往醫院監督遺體消毒。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疑似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死亡遺體,不是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嗎?我是奉公守法的膽小鬼,我怎能接受家屬超過24小時才火化呢?我不是又犯瀆職罪了嗎?檢警調又要躍躍欲試,等著看好戲,等著抓我辮子,然後轟轟烈烈起訴嗎?

有兩點原因,我是有恃無恐,老神在在的,因我背後有中區管制中心長官可依靠,他們是我的防疫軍師,也是我的法條顧問。第一點原因,法律不外情、理、法。想火化,就可以馬上火化嗎?開玩笑!台灣哪家火化場能配合?正常遺體火化都要排隊,且排上好幾天呢!彰化有火化場嗎?彰化沒有,從北彰到南彰都沒有,難道像尼泊爾或印度,就近在大肚溪或濁水溪,露天焚燒屍體,然後拋進河流,流往台灣海峽,回歸黑水溝那邊的老家?我祖宗的老家就在福建安溪。

第二點原因,法律是挺我的,我沒有犯法的。92328日,疾管署公告SARS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直到92819日,才重新公告,更改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所以,除了第一類以外,其他類別傳染病,只要遺體有消毒,火化或深埋就符合法律規定,無須24小時入殮並火化。醫院要將遺體消毒,家屬也同意火化,一切依照法律行事,我沒有瀆職。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疑似傳染病致死遺體,醫事機構「或」當地主管機關,須對遺體進行消毒和相關處置。糟糕!法律規定有模糊空間,有陷阱,陷衛生局於不義,應該修法!好像醫事機構不消毒的話,甚至耍賴不消毒,就是衛生局的責任,也就是我的責任,我無法可管醫事機構,怎麼辦?我找誰去噴灑消毒劑?找合約登革熱殺蟲劑噴灑工人去?合約書無此規範,噴灑工人必然拒絕!好理家在,醫院有安排消毒,但委給醫院合約禮儀社一併處理。既然醫院安排遺體消毒,跟衛生局有何關係?跟我有何關係?我幹嘛冒被感染風險,去監督消毒?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分成幾大類: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及其他類法定傳染病,總共有六類。每類傳染病又分成很多種,網路很容易搜尋,我不在此細述。以上分類,疾管署會依據發生率、致死率、傳播速度,以及治療困難度,加以分類和公告,也會依疫情發生和變化,增減和修改。六類中,以第一類最為嚴峻,依序類推,第二類輕度嚴峻,第三類較不嚴峻,第四類則屬稀少病例,至於第五類呢?國內目前尚未有病例發生,如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等,就歸於第五類。

至於,去年爆發的武漢肺炎,疾管署正式名稱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跟SARS一樣,都屬於冠狀病毒的一種,其實,會感染人的冠狀病毒,還有好幾種,只是尚未爆發大流行而已。109115日,疾管署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傳染病。如今,台灣不僅有境外移入病例,還有本土病例,甚至死亡病例,第一個死亡病例是彰化人,可想而知,武漢肺炎早晚會修定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我很「帶屎」,民國87年,全國腸病毒疫情,彰化縣最嚴重,死傷慘重,我106年退休後,沒想到,武漢肺炎第一例死亡病例出在彰化,好像我的「帶屎」仍持續著。對不起了,彰化鄉親們。

SARS是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我可以大膽向你保證:武漢肺炎早晚也會修定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且在今年內完成,除非又爆發第二次「太陽花」學運。103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有名,紅到美國國會,7年後的川普粉絲,爭相仿效呢。不過,台灣沒死人,美國卻死了5人,美國自己定位為暴動,看來,台灣的民主更勝美國。除了SARS和武漢肺炎,第一類法定傳染病還包括哪些?還有狂犬病、鼠疫和天花。台灣有沒有狂犬病?有!台灣屬於狂犬病疫區,東部和高山地區,尤其山地鄉,不少野生動物罹患狂犬病,主要是鼬獾,人的病例很少見,人被傳染的機率微乎其微。

幾年前,山區鼬獾爆發疫情,由於過度渲染,狂犬病新聞橫掃台灣,風聲鶴唳,人人自危,全民恐慌,中央政策跟著轉彎,害得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相關動物防疫人員,尤其犬科動物承辦人,都得施打狂犬病疫苗,以預防感染,以致,我曾多次帶疾管科疫苗業務主辦人,前往員林山區的流浪犬收容所,幫所內動防人員打針。當時的趨勢,彰化鄉親被流浪狗咬傷,紛紛前往大醫院掛急診,要求施打疫苗,醫師亂了方寸,為了自保,接受病患予取予求,需求無度,害得中央狂犬病疫苗吃緊,因施打上疫苗,不是一劑就可解決,共須施打四劑。哪來那麼多疫苗?中央緊急採購也來不及,害得疾管科不時接到醫院電話:「疫苗沒了!何時給我們疫苗?」很冤枉!彰化豈有狂犬病?急診醫師講不出口,我當科長的,也是講不出口。

以下,請求彰化鄉親多幫忙。如果不幸,有人被醫院通報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搶救不及,藥石罔效,因而致死,請家屬配合政策,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所有喪葬儀式,包括祭拜、守靈、家祭、公祭、告別式等,一蓋終止,全都免了。不僅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所有類別的法定傳染病,雖然沒有嚴格到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卻也都要火化。

借此文一角,衛教宣導一下,我雖已公職退休,但知道防疫工作人員的辛苦,仍不免幫他們說句好。凡牽涉到傳染病,即便是很常見的疾病,如結核病、桿菌性痢疾、傷寒、梅毒、淋病、流行性感冒等,遺體就是要火化,不要土葬,請多配合衛生單位。當衛生所防疫人員追蹤疫調,發現家屬要土葬,一定介入勸導火化,若勸導無效,就換我科長出面溝通,有嘴說到無唾沫,才能安撫下來。法律也有通融的條款,如果家屬因宗教等因素,堅持土葬,就須書面正式向衛生局申請。彰化人純樸,配合度高,也是時勢所趨,火化逐漸普及,我只開過一張深埋同意書,其餘都配合火化。

民國92SARS109年的武漢肺炎,哪一個疫情嚴重?你一定罵我:「白癡啊!還虧你是防疫人,這還用問嗎?當然是武漢肺炎嚴重!」說的也是,武漢肺炎豈只嚴重,簡直超級嚴重!僅次於1918-1920年間的西班牙流感,據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管制和預防中心數據,當年西班牙流感,造成全球4000-5000萬人死亡,全球三分之一人口感染,約18億人。看來,武漢肺炎算什麽?即使疫苗開始接種了,但英國卻出現了基因突變種,武漢肺炎是否還有得玩?人類要被搞得天翻地覆,痛哭流涕,大聲質問上帝:「關了一扇門,怎沒開了一扇窗?」眾人都要跳地中海、太平洋或大西洋了!

關於武漢肺炎,截至11019日,全球共8890萬病例,不過,有不少病例是無症狀者,其中,死亡291萬人,離西班牙流感的4000萬或5000萬人,還有一大段距離,有救嗎?令人憂心。其中,美國最嚴重,32820萬總人口中,有2200萬人感染,感染率6.7%;死亡36.9萬人,致死率1.67%。兒孫在美國,令我不禁擔心,至少,擔心影響孫子幼兒園的入學。上帝不愛美國,相形之下,老天是愛台灣的。

多次浴火重生下,台灣經驗老道,防疫做得很成功,同一時間,確診病例僅828人,境外病例733人,本土病例才56人,死亡僅7人。台灣醫療院所,戒慎恐懼,謹小慎微,拼死拼活,戒慎以對,好像拼業績般,共通報了13萬餘例,卻極大多數被排除。醫師不是靠診斷,而是用猜的,猜對的正確率只有0.6%,比擲筊杯的50%還不如。我自己也當醫師,醫師內心想什麽,我豈會不知道?特別是大醫院急診醫師,怕得要命,嚇得半死,擔心封館、封院歷史重演,只要遇上發燒病人,通報武漢肺炎再說了,總先要保護自己,保護醫事同仁啊。當年的SARS更加離譜,沒有快篩等診斷工具,發燒病人進急診室,全都送負壓隔離病房,難怪後續有醫療糾紛。

當年的SARS又怎樣?世界衛生組織於921031日公布,統計91111日至92731日資料,全球共8096病例,造成774人死亡,包括台灣346病例、37人死亡。那時,SARS主要流行於中國大陸、東亞和東南亞,包括香港、澳門、台灣、韓國、日本、越南等地,西方國家都是壁上觀,難得有境外移入病例。因西方國家沒經過SARS洗禮,沒經過浴火磨練,以致,武漢肺炎讓他們兵敗如山倒,肝腦塗地,也一敗塗地。

顯然地,從全球觀點來看,武漢肺炎的病例數和死亡數,是SARS的千萬倍。但是,從台灣觀點來看,似乎不是如此,SARS反而比武漢肺炎還嚴重呢!人命關天,事關重大,非同小可,人死無法復生,前者死亡人數37人,裡頭包括11名醫事人員,我的同行啊!人同此心,讓人多悲慘!多難過!而後者呢?至今,死亡人數7人。你說,SARS嚴重,還是武漢肺炎嚴重?反過來說,足資證明,台灣武漢肺炎的防治,舉世驚人的成功,是世界其他國家的千萬倍,國人與有榮焉,我這個號稱防疫人的,更是與有榮焉!台灣!萬歲!萬歲!萬萬歲!

回想當年,SARS沒有快篩試劑,病毒培養檢驗也很困難。世界衛生組織公布,台灣自92731日起,從SARS疫區除名,不再有病例了。疾管署926月底公布的數據,可能病例697人、疑似病例1450人,確診病例卻很少。「可能病例」是指有旅遊史或接觸史的,至於「疑似病例」呢?可憐!再加上荒唐!只要你發燒了,耳溫超過38度以上,尤其119送急診的,保證以疑似病例,關進負壓隔離病房,被關進去後,不死也半條命了!彰化為此發生了三件醫療糾紛,當防疫科長的我,必然牽扯其中,有兩件,我還請公假,親自跑到員林地方法院,上法庭作證呢。第三個案例,醫院如何消毒遺體?以及第一個案例、第二個案例的遺體消毒,與疾管署後來公布的準則,有哪些差異?相關的檢討,下回分曉。至於那三件醫療糾紛,我如何介入處理?亦下回分曉。(110110日完稿)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茲卡病毒小頭症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朝杜牧:「多情卻似總無情,惟覺樽前笑不成。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

在殯儀館解剖室,參與屍體解剖時,看到半張臉的死人,害我魂飛魄散,驚嚇莫名,除了頭暈目眩和嘔吐,還長期惡夢連連。你不可能,也別無機會,看到半張臉的死人,你沒身歷其境,無法感同身受,不過,我想讓你稍微感受一下下,那一絲絲恐怖,我將介紹茲卡病毒小頭症。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千萬不要罵我壞心腸,故意整人,意欲讓人跟我一樣驚嚇,隨我夢魘不斷。

這種指責過度誇張,其實,它的恐怖程度差遠了,不到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的恐怖,只是點到為止罷了。為何要提茲卡病毒?它可是傳染病防治法列舉的,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有其正面意義,我可是退役防疫人,正進行衛教宣導。如果,你處於生育期婦女,更應該要有此方面常識,以免生下小頭症嬰兒,不僅驚嚇,還呼天搶地,捶胸頓足,哭訴無門,欲哭無淚。

半張臉的死人,是指眉頭以上的額頭,全部被削掉,整張臉的上半部消失了,僅看到半張臉。至於小頭症呢?由於茲卡病毒侵襲腦部,造成腦部萎縮,發育不全,連帶的,也造成頭蓋骨發育不良,以致額頭以上之頭顱,變小和變尖,形成小頭畸形,由於臉部和頭顱不成比例,會有外星人的怪異恐怖。小頭症嬰兒,不僅外貌恐怖,未來智商,也明顯低落,應該比唐氏症還差,難以比擬。如何避免生下小頭症嬰兒?那就要小心防範,避免茲卡病毒的感染。

目前,台灣非茲卡病毒的疫區,尚未有茲卡病毒感染症的本土病例,但在2016年、2017年,分別有13個、4個境外移入個案,因茲卡病毒的傳染途徑和登革熱類似,而台灣是登革熱的流行疫區,曾多次爆發大流行,尤其是台南、高雄、屏東等南部地區。如果,台灣防疫不積極,不用心,不努力,境外圍堵沒成功,境外移入病例在台灣生根,那簡直世界末日,肝腦塗地,生靈塗炭,生育期婦女不敢懷孕,已懷孕婦女則早晚驚恐憂思,白天,度日如年;夜晚,則徹夜難眠,時刻擔心是否感染茲卡病毒,驚恐難安。

台灣每年,都有登革熱疫情,尤其南部縣市,不僅有疫情,甚且戰戰兢兢,唯恐爆發大流行,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剛上任沒多久,照樣被登革熱搞得焦頭爛額。南部縣市衛生局的疾管科,歷年來,不少科長為了它,累倒、累病和累了中風,更多的是掛冠求去,疾管科長豈是人幹的?有專家說,登革熱在南部,早已是地方性疫病,多努力境外圍堵,照樣永難滅絕。登革熱不會人傳人,會經由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傳播,當它們叮咬感染者的血液,再去叮咬健康人的血液,健康人就會患病,這就是清除孳生源和噴灑殺蟲劑的緣由。

台灣是亞熱帶地區,大抵上,嘉義布袋以北,白線斑蚊到處都是,包括彰化、台中,不管是市區或鄉間,只要看到黑腳,且有白色斑點的蚊子,就是白線斑蚊。布袋以南,更加可憐,不僅有白線斑蚊,更有吸血較厲害的埃及斑蚊。如果,疾管署境外圍堵失敗,茲卡病毒感染者入侵彰化,彰化白線斑蚊叮咬他後,再叮咬彰化人,如此輪番反覆延續下去,茲卡病毒將在彰化大爆發。典型登革熱,只會發燒、惡寒、關節痛、肌肉痛、全身酸痛、紅疹等,不會死人,但登革出血熱併發休克,則會死人。同樣的,一般茲卡病毒感染,也是發燒、惡寒、全身酸痛等,但可怕的是死胎、胎死腹中,甚至小頭症,才驚悚!

彰化縣政府轄下,有跨局處的傳染病防治會報,一年召開兩次,若疫情緊張,還會多次追加,臨時召開防治會報,由衛生局主政,教育、社會、環保、農業、動防等局處,為基本班底,在副縣長辦公室,由副縣長親自主持。我是主辦局處的主辦科長,均由我向副縣長簡報相關疫情。早期報告內容,主要是腸病毒、登革熱、流感、新型流感、禽流感等等,但在我公職退休的前一年,報告內容轉換為茲卡病毒感染症。我記憶深刻,副縣長最後的講評是:「茲卡病毒,叫做Zika virus,會引起小頭症,滿可怕的,我們的防疫措施不可鬆懈,衛教宣導更要加強,要辛苦大家了,為了縣民健康,我們一起努力。」

前面說,登革熱不會人傳人,哪麼茲卡病毒也不會人傳人?錯!茲卡病毒可透過性行為,把病毒傳給性伴侶,有文獻報告指出,已在人類精液中發現茲卡病毒,且已有數起茲卡病毒透過性行為傳染的案例,因此,建議從流行地區返回的人,當從事性行為時,尤其對象是孕婦,更必須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

以下資料來自疾管署。1947年,於非洲烏干達的茲卡森林中,從獼猴體內分離出茲卡病毒。目前,依據基因型別,分成亞洲型和非洲型兩種。在中非、東南亞和印度,都有發現茲卡病毒的紀錄。直到2007年,在西太平洋密克羅尼亞聯邦的雅蒲島,爆發群聚疫情,才對此病有較多的認識。幾年前,中南美洲很多國家爆發疫情,尤其巴西,生下很多小頭症的嬰兒,造成全球震驚。據疾管署指出,不只中南美洲有病例,馬來西亞、菲律賓、柬埔寨、泰國、印尼等國家,也都曾檢出茲卡病毒。

自從民國106年,我從公職退休下來,不知何故,茲卡病毒感染症似乎冷卻了,不再有媒體大量報導了,特別是109年以後,在武漢肺炎撲天蓋地陰影下,茲卡病毒已從人們記憶中消失了。然而,這是相對性消失,並沒有真正消失,茲卡病毒仍存在的,只是被掩蓋了,雖然感染茲卡病毒的機率,遠低於登革熱,可能不到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但安全起見,懷孕婦女還是少外出旅行為妙,若有性行為,仍以保護胎兒為要,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從半張臉到小頭症,希望給你點警惕。

前面提到,彰化市立殯儀館,有一位矮小,稍胖的中年男子,沉默寡言,不曾聽過他說過半句話,加上我也沉默寡言,兩人幾乎全用眼神溝通。他似乎不是職員,也不是工友,我不知他在殯儀館內的身份或職稱,但我每次到殯儀館行政相驗,我都必須找他,他會領我到停屍間,強力拉出冰櫃,讓我看裡頭的死者,死者的頭在內側,腳在外側,我不知他的名字,我私底下都叫他「土公仔」,意味專門處理屍體的人。

為何叫他「土公仔」?除了搬運屍體,整天與死人為伍外,他還牽涉屍體解剖。當法醫師進行屍體解剖時,他也跟著全程被關進解剖室,不戴口罩,不戴手套,專門搬動屍體、清洗屍體、清洗解剖台等打雜工作。不僅如此,他還負責屍體解剖的收尾工作,何為收尾工作?收屍?清洗?入殮?這不是重點,重要的是屍體傷口的縫合!你一定很驚訝,怎是土公仔來縫合,為何不是法醫師?你少見多怪了!你是外行不懂事!我把醫院開刀房情形,一五一十說與你聽,你會多一點常識。

當病人躺在手術台上,完成了全身麻醉,住院醫師負責開刀部位皮膚消毒,在實習醫師協助下,完成無菌消毒鐘單、洞巾的鋪蓋後,主刀醫師,也就是病人的主治醫師,會站在病人右側,主治醫師的對面,也就是病人的左側,會是第一助手,第一助手的下方是第二助手,第一助手大抵是總醫師,第二助手則是住院醫師。實習醫師站在哪裡?與主治醫師同一側,但在主治醫師的下方 ,負責拉鉤和剪線。有時候,為了擴大視野,住院醫師也會加入拉鉤;因視線角度關係,縫線在內部深處,住院醫師也會負責剪線。

以肝膽胃腸外科來說,拉鉤有兩大類,第一類是腹壁鉤,有各種大小尺寸,專門拉開腹壁,增加視野;第二類是腸鉤,有各種寬度尺寸,用以鉤擋腸子,避免腸子滑動,影響視線。腸鉤是狹長扁平金屬板狀物,具可折性,可彎曲成適用的鉤狀,方便使用,因外型類似古代大臣朝見皇帝時,手中所拿的狹長手板「笏板」,可用玉、象牙或竹片製成,板上可用來記事,故腸鉤又稱「笏板」,歷代傳承下來的唸法是「詔板」。日劇「白色巨塔」,食道癌開刀,住院醫師拉鉤不慎,造成血管破裂,引發大出血,病人幾乎死在手術台上,這是微乎其微的少見,我18年外科生涯,不曾遇過,也不曾聽過。

廢話少說,回到前面。在醫院開刀房,當主治醫師劃下第一刀,以至整個重點手術完成,主治醫師還會花時間和體力,把切開的傷口,一層一層,仔仔細細地縫合嗎?不會!也為了傳承,訓練手下的醫師,主治醫師會下台一鞠躬,拿著切下來的東西,向手術房外,焦急等候的家屬邀功去,而傷口縫合的收尾工作,就由總醫師或住院醫師來完成。屍體解剖也一樣,法醫師也仿效主治醫師的作法,有樣學樣,不會耗體力和時間,去縫合傷口。那麼由法醫師助理來縫合嗎?也不是,所以,胸腹腔傷口和頭顱傷口,是由土公仔縫合的。

如果,你有親人不得不,須要進行屍體解剖,你向法醫師磕頭拜託,甚至賄賂法醫師,「請保留全屍,請把傷口縫漂亮一點,拜託了!」保留全屍是廢話,當然是保留全屍,但五臟六腑是支離破碎;傷口縫漂亮也是廢話,不如去拜託土公仔,因傷口是土公仔縫合的。不過,以我十幾年來,對土公仔的了解,不用拜託他,他也會把傷口縫得很漂亮,因他是沉默寡言,盡忠職守,堅守本份,具有自閉傾向的好人。拜託他,反讓他不知所措,不知如何自處,乾脆不拜託。

外科手術傷口縫合,和屍體解剖傷口縫合,大同小異,原理是相同的,但有些不同,大致上,有三點不同。第一點不同,無菌觀念有差異,外科手術講究無菌,絕不能讓開刀傷口感染或化膿,在家屬眼裡,這算是手術失敗,拖延住院的時間,甚至兵敗如山倒,傷口裂開、敗血症、敗血症休克、死亡等,有功勞變成無功勞,還要面對醫療糾紛。屍體解剖須要無菌嗎?當然不用,遺體幾天內,就要入殮、深埋或火化了,無菌或有菌,均沒關係,早晚要腐爛的,終歸,塵歸塵,土歸土,所以,屍體傷口縫合較隨意。

第二點不同,外科手術傷口須漂亮美觀。不僅講求無菌,也注重技巧,絕不能有死腔,造成血水貯積在裡頭,引發感染和化膿,醫學術語稱之「dead space(死腔)」,否則毀了傷口,傷口更醜了。此外,不僅講求漂亮和美觀,甚至要求美容。外科縫合傷口,使用彎曲的角針,此種角針有各種大小尺寸,34公分,以至10.5公分的都有,越精細的縫合,會使用越小號的角針,讓未來疤痕越小,甚至不明顯。若用大角針縫合,將來疤痕會又粗又寬,簡直像一隻蜈蚣爬上身。在美容整形外科,會使用極小的針和極細的線,針小於0.5公分,線是6-07-0,比你的頭髮還要細上一半。至於解剖傷口的縫合,則用直的,約10公分的長針,被戲稱為布袋針;線也是超粗的,堅韌的,強拉也扯不斷的麻繩或棉繩,不用太在意漂亮或美觀。

第三點不同,外科傷口縫合必用持針器,免得不小心刺到自己的手指頭,因而感染B型肝炎、C型肝炎,甚至愛滋病。至於解剖傷口,殺牛豈用雞刀?不使用持針器,也不方便使用持針器,於是改用手拿針,因針較粗、較長,刺到手指頭的機會較小。原本不戴手套的土公仔,這時會戴上手套,但不是外科用的膠質手套,而是工人在用的布手套。布袋針穿過皮下脂肪,變成油膩膩的,滑溜溜的,根本抓不住長針,故戴布手套防滑。

土公仔站在屍體右側,布袋針從左頸部皮膚下針,穿透皮膚進入,再從右頸部脂肪層下針,穿透皮膚出來,這兩針會把兩邊皮膚,勒緊和靠攏,同時打死結。然後,依序左入右出,連續不斷,從上往下,好像縫合布袋般,一針一針地,把頸部到恥骨上緣,將近6070公分長的傷口縫合。我很欽佩這位土公仔,他不僅動作純熟快速,傷口也縫合得非常整齊和漂亮,可以說,他的技術可以跟我相比擬。

傷口縫合要整齊、平滑漂亮,有兩個重要技巧。第一個技巧,下針的間距要很精準,每一針的距離都要固定,不能大小針,1公分就是1公分,0.5公分就是0.5公分,差異不能大於0.1公分或0.05公分,否則,從上往下,或從左往右,縫下來的結果,傷口必然歪七扭八,部分皮膚鼓起,部分皮膚凹陷,不會整齊、平滑地成一直線,縫到最後一針要打結時,皮膚必然鼓起一小塊肉,好像皮膚長出了耳朵,外觀奇醜無比。醫學術語稱之為「dog ear(狗耳朵)」。

第二個技巧,下針角度很重要,這也是外科縫針是彎曲的原因,須多年花功夫練習。當從外面皮膚下針,刺入皮膚後,抓準角度,下面的脂肪層要鈎多一點。何謂鈎多一點?沒有圖示,很難說明白,沒有實際操作,也很難體會。早期,彰基時代,我們會拿豬腳來作練習,體驗縫合的技巧,練習完後,請醫院廚房幫忙烹煮,上至外科主任,下至實習醫師,十餘人,大家聚在一起吃豬腳,其樂也融融,快樂無比。

下針時,皮膚層咬少一點,皮膚下面脂肪層咬多一點,當傷口兩邊勒緊時,可以避免兩邊皮膚難以對齊,造成上下重疊的情形,一邊皮膚在另一邊皮膚的下層,有如地震或火山爆發,兩邊地層滑動,且互相重疊,東邊地層在西邊地層的下面,西邊地層在東邊地層的上面。這種高低落差情形,不僅傷口難看,且保證傷口難以癒合,是很大的敗筆。此種現象,醫學術語稱之為「overlapping(重疊)」。

這位土公仔會讓我欽佩,就是這兩個技巧,他都掌握到位,以致縱貫線般的屍體傷口,縫成很整齊、平滑的一條線,比高速公路還直,不彎曲,也不打滑,可見功夫深厚,我忍不住要說他,學有專精,巧奪天工,天衣無縫,已到神人境界。兩個自閉的人在一起,很好玩,我向他豎起大拇指,稱讚他屍體傷口縫得漂亮,「不錯!傷口縫得很棒!」他反應如何?他沒回答「謝謝」或「不敢當」,也不點頭表示感謝,更是連看我一眼也不看,繼續埋頭苦幹。他的自閉,肯定超我上百倍。

目前,有禮儀師推銷和強調,屍體傷口的美容縫合,對於屍體解剖來說,大可不必,因胸腹傷口和頭顱傷口,穿上殮衣和梳好頭髮,能完全掩蓋,看不出何處有傷口,但車禍的死者,特別是臉部傷口,為了美觀,確實有須要美容整形的縫合。當死者舉行告別式,讓人瞻仰儀容時,臉上出現偌大的縫線,有如大蜈蚣趴在臉上,不僅難看,還相當恐怖。這些負責縫合的禮儀師,是否要受專業訓練?去哪裡受訓?醫院?屠宰場?等技術純熟,豈非可當美容密醫了?

你會不會質疑?屍體解剖是法醫師的工作,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跟我疾管科長何關?我豈非卒子過河,幹嘛全程參與,還一起被關在解剖室?第一點原因,是否我故意向疾管科同仁,炫耀自己醫師身份,屍體解剖看多了,一點也不在乎,以博取同仁另眼相看?我疾管科同仁,不是護理師,就是醫檢師,她們對死屍有諸多害怕和禁忌。第二點原因,是否我故意向中區管制中心長官們,誇耀自己多認真,多投入,多盡忠職守,以博取考評好成績?是這樣嗎?

人命關天,豈能草菅人命?每回屍體解剖,不管是懷疑打疫苗致死,還是疑似傳染病致死,不僅地方衛生局到場,中央衛生單位也會派人進駐。中區管制中心的防疫醫師必到,他跟我一樣,都是全程被關在解剖室內,另外,還有防疫科長、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和主辦人等,浩浩蕩蕩地,鄭重其事地,一行人至少有四人。相對地,地方衛生局也要派出四人出來,包括科長我、兩位主辦人和一位協辦人。中央是防疫醫師,地方是疾管科長,我本身也是醫師,彼此很對等,給足了中央面子。除了我們兩人外,其餘人等,包括中央和地方,悉數在解剖室外等候。當然,死者家屬也在外面等候,但有些家屬極度不捨,會進入陪伴。這些家屬,肯定跟死者一樣,都是肝腸寸斷。

我這樣認真,全程投入屍體解剖,完全沒有上級長官指示,或法律有相關規定,我不須全程參與也無妨,但我是自動自發的投入,上述兩點原因,我無法完全否認,應該也算是:一者,讓疾管科同仁刮目相看;二者,向上級長官要考評分數。

其實,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遇上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死亡遺體,地方衛生局負有遺體消毒之責任。另外,為了避免屍體解剖時,傳染病原隨著屍水、血水橫流,污染環境,如果倒楣的話,引爆傳染病擴散,我必然死定了,因檢警調等機關,甚至監察院,會告我瀆職罪呢!以我公職20年經歷,錦上添花是有,但落井下石更兇,更可怕,所以,我參與屍體解剖是應該的,是職責所在。不過,我可以不必全程參與,只在解剖收尾工作時,進行相關消毒即可。

至於中央的防疫醫師呢?他也有他的職責所在,因法醫研究所只負責病理切片和各類毒物檢測,若是傳染病原,則是中區管制中心和昆陽實驗室負責的工作,所以,防疫醫師須在場採集相關的血液、尿液、痰液等檢體。不過,防疫醫師跟我一樣,可以不用全程參與,只要採完檢體,即可走人了。台中中區管制中心亦設有檢驗中心,但大抵屬細菌類,若是病毒類,則須轉送台北昆陽實驗室。

我只要收尾入場即可,我幹嘛全程參與屍體解剖?除了前述兩點原因外,還有下面三點原因。第一點原因,屍體解剖時程2小時,我豈要在解剖室外苦等2小時?若訂早上9點解剖,我衛生局須趕在9點前,且在中區管制中心長官蒞臨前,先趕抵殯儀館,這是尊重,也是禮貌,且博取長官好印象,年度中央考評,可多拿點印象分數,至少睜一眼閉一眼,給點好處。

當公務員不是用來混的,不要誤會公務員,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不是每天簽到3個字,就可以領薪水的。何為3個字?以我名字來說,就是早上、中午、下午,分別在簽到簿上簽一個「賢」字,一天共簽3個「賢」字,就能領薪水了。今日的公務員是有壓力的,且壓力甚大,因中央主管機關會訂下各項考評指標,以衛生局來說,疾管、醫政、藥政、食品、保健等,各有各的考評指標。以疾管科為例,有嬰幼兒預防接種、流感疫苗接種、愛滋病防治、結核病防治、急性傳染病防治等各項指標,且每種指標又分成無數細項,細到總共有多少考評指標,我當科長的都搞不清楚。

這種中央考評是全國性的,各縣市衛生局的疾管科,大家互相評比競賽,成績落後是丟臉的,更是丟人現眼的,現眼到丟了工作,科長不讓你幹了,把你丟到偏鄉去蹲冷宮,吹冷風,吃蕃薯籤,十年八載,終生永不錄用。好理家在,我疾管科同仁,上下同心協力,戮力工作,鞠躬盡瘁,以致我們的考評成績,總是名列前茅,甚至獨佔鰲頭,喜不勝收,讓我這個科長不至於被撤換。

中區管制中心的長官,更是衛生局同仁的表率,積極程度,工作態度,一絲不苟,盡忠職守,戮力從公,遠勝衛生局同仁,讓人自嘆不如,她們絕不可能中途離席,自行回台中的,長官不走,我怎可能先走?既然如此,在外頭苦候2小時,無所事事,不知所從,不如入場觀摩,了解何為屍體解剖,認識法醫師專長,對自己是一種學習,有學習就有成長,至少,我今日可在此大放厥詞。

第二點原因,同情家屬的悲情,感恩家屬的奉獻。讓家屬簽署解剖同意書,是地方衛生局的責任,當中央下達解剖指令,我使命必達,務必謙卑謙遜,好話說盡,懇求家屬同意解剖。12年裡,共有12次屍體解剖案例,除了1例除外,其餘11例,都是科長我獨自一人,苦口婆心,前往喪家,親自跟家屬溝通,感同身受,悲情以對,幾近下跪,懇求和哀求來的。

煎熬到最後,家屬肝膽俱裂,痛心疾首,終於忍痛同意解剖了,我豈能過河拆橋,船過水無痕,再也不理不睬,不聞不問?為了表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不僅現身,跟家屬致意,還告訴家屬:「你們放心,有我在,我會在裡面,從頭到尾,陪著他。」在家屬淚眼下,我全程關進解剖室,直到完成解剖。這是我對家屬的同情和感恩。

第三點原因,陪著死者,送他走往西方極樂世界。死者靈魂不散,肯定莫名其妙,無法理解,怎會全身被脫光光,還被抬上冰冷的解剖台,雖不至於大卸四塊或八塊,內臟卻被切得支離破碎,死者的恐懼和害怕,是可想而知的。死者難道不會從恐懼和害怕,轉變為生氣和憤怒嗎?然後化作厲鬼,找我報復嗎?因我是罪魁禍首,是我慫恿家屬,簽下解剖同意書的。

所以,我全程留在解剖室,陪著死者解剖,陪伴他,讓他安心,不恐懼,不害怕,同時,我內心也幫他默禱著,唸著觀世音菩薩的白衣神咒:「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祝福他一路好走,走往西方極樂世界。我不是害怕,而是慈悲。其實,我全程參與屍體解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這最後一點:「一路好走。」(11016日完稿)

 

把酒言歡能幾回:(八)五臟六腑轉乾坤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朝王之渙:「楊柳東風樹,青青夾御河。近為攀折苦,應為別離多。」

前文提到,我全程參與殯儀館的屍體解剖,遭屍體嚴重驚嚇,驚嚇到頭暈目眩,噁心嘔吐,不僅如此,往後日子,睡夢中,惡夢連連,不是鬼敲門,而是鬼追人,被追的人,正是夢中的我。不僅你奇怪,我自己也甚奇怪,我不能閱人無數,卻也看死人無數,怎會遭驚嚇?沒道理啊!

臨床醫師時代,不時看到死人,在病房進進出出的,半刻鐘前,是活人進去;半刻鐘後,是死人出來。活人,由護士小姐推著走,推進病房;死人,由工友或打掃阿桑推著走,推向停屍間。特別是加護病房,一天可看到兩、三具屍體被推出來,不然就是,早上,醫院上班,進加護病房時,發現病床多空了兩床,病人哪裡去?不是抬著回家,就是送往停屍間,說好聽點,就是太平間啦。

自己也常經歷,在病房或急診室,我滿頭大汗,汗流浹背,氣喘吁吁,半個多小時的心肺復甦術,終告無效後,死者在我手上,被宣布死亡:「民國70731日,下午434分,男,xx某,急救無效,宣告死亡。」我不是自言自語,我是大聲地宣告,不是宣告給死者聽,死者已魂飛魄散,它已聽不到了;而家屬呢?也聽不到,因家屬呼天搶地,悲傷欲絕,也已魂飛魄散,聽不清幾點幾分。我是宣告給護士小姐聽,她會將死亡時間紀錄在病歷上。

當醫師的,戰戰兢兢,寸步不離,努力救病人,救活是幸運,救不活,活人就變成死人,死人看太多了,多到稀鬆平常,多到無動於衷,它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飯碗,工作到後來,對肝腸寸斷,對生離死別,對人鬼殊途,不再掉一滴眼淚,反而安慰自己,死亡也是一種解脫,早走,晚走,最後都要走。而遺留的屍體呢?不就是那一回事,一具不得不報廢的臭皮囊?丟著不管,沒幾天,真的是又臭又爛的臭皮囊。死人看多了,怎會被解剖中的屍體驚嚇?

不說臨床醫師時代,就說醫學生時代,大學二年級必修的解剖學,學年結束,期末測驗,不就面對著十幾具大體老師嗎?一具具赤裸裸的屍體,原本是完整的屍體,經過了一個暑假,屍體皮膚沒了,全被手術刀,一刀刀,一片片的割除了,可以說體無完膚。胸腔、腹腔等內臟器官,包括肺臟、心臟、肝臟、脾臟、胃腸等,也全部被剜出來。最後,肌肉、動脈、神經、靜脈,都一條條被攤開來,可以說被攤在陽光下。我與大體老師,面對面,近距離接觸,我都沒有驚嚇,怎會被解剖中的屍體驚嚇?原因為何?我細說分明如下。

第一點說明,在醫院時代,醫者仁者心,醫院是救人的地方,當死人被推出病房,當病人在自己手上宣告死亡,這是醫療的無能,是醫學的侷限,內心除了遺憾,更多的是難過,怎會延誤就醫,把疾病拖到病入膏方,拖到藥石罔效?怎會兵敗如山倒,併發症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副作用一關又一關地爆發,以至天人永隔?怎會逃不出人間宿命,生老病死,一再重複發生,有生必有老,有老必有死,以至風燭殘年?腦筋想的是遺憾和難過,哪容得下恐懼或驚嚇?

第二點說明,醫學生時代,面對大體老師們,那股嗆鼻的福馬林味,撲天蓋地,直往腦門沖,相當可怕,讓人無法呼吸,幾乎要窒息;且教室內瀰漫的福馬林氣體,極度刺激,令人眼淚直流,睜不開眼睛,只想盡快逃出教室。福馬林含有35%-40%的甲醛水溶液,甲醛刺激性強,會散發刺鼻嗆味,具有防腐、消毒和漂白的功能,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人類致癌物,影響人體健康,長期吸入甲醛,可能導致鼻竇癌、鼻咽癌、白血病等。新裝潢的房子,僅是微量的甲醛嗆鼻味,已讓家長為小孩擔憂懼怕,避之為恐不及了,但教室內的福馬林味,豈是它的千萬倍!

提到鼻咽癌,不禁感傷欷歔,我所認識的同學、同事、朋友、鄰居們,有近十人死於鼻咽癌。43名大學同學,已有兩位因它,已離世多年了,但顏貌仍歷歷在目。彰基某位外科主任,我的摯友,也等同半個老師,也因它去逝,骨頭都可以打鼓了。衛生局檢驗科,某位老同事,也因它,60歲不到,天人永隔了,我還參加他在殯儀館的告別式。早年,我衛生所公衛護士的老公,藥師身份,也因它丟下嬌妻幼子,撒手人寰,死前,我曾專程到他家慰問。族繁不及備載...。他們都是醫事人員,難道都跟福馬林有關嗎?不見得,原因很多,非本文範疇,不去討論了。大體老師浸泡福馬林,然後解剖,會不會嫌落伍了,是否應該改進?這是我的建言。

我哪會去關心是否致癌物?我只想著努力用功學習,不浪費父母的栽培,也不枉費大體老師的奉獻,然而,那要命的強烈嗆鼻味,憋氣沒用,戴口罩也沒用,當年沒有N95口罩,即使N99口罩也應無效,任誰也都無法忍受,無法在教室待滿3分鐘,別說15分鐘或半小時了,眾人只想著落荒而逃。我要跟解剖學助教說:「對不起老師,我不是乖學生,整個暑假,在大體老師身上,我沒劃過十刀以上。」嗆鼻味,薰我鼻子,也薰我眼睛,更薰死我的思考,只想著逃之夭夭,哪容得下恐懼或驚嚇?

第三點說明,醫學生時代,暑假的最後一天,來到磨槍上陣,面對考試的戰場,我的解剖學成績,掌握在大體老師身上,我不期盼考高分,只求低空掠過,拿個60分就心滿意足了。怎說成績掌握在大體老師身上?因考試題目就繫在大體老師身上,考題標籤用繩子綁著,可能繫在某條肌肉或神經上,如大胸肌、小胸肌、胸鎖乳突肌、三叉神經或坐骨神經等;也可能繫在某條動脈或靜脈上,如內側頸動脈、橈骨動脈、鎖骨下靜脈或股靜脈等;也可能繫在總膽管或輸尿管上。

同學依序,一個一個,輪番進場,助教每按一次鈴聲,每個同學就往下一關卡移動,從一具大體老師身上,轉到另一位大體老師身上,鈴聲間隔大約一、兩分鐘,每位大體老師身上,可能繫有一張考題標籤,也可能兩張或三張。總之,全部考題應該有20道,已是陳年往事,我已不復記憶。除了大體老師的解剖學考試,還有另一間教室,下一關的組織學考試,也是一樣,桌上擺滿十幾台顯微鏡,鏡臺上放著玻片,同學也是依序進場,按照鈴聲,一關一關地考過去,有如「三國演義」中,關羽過五關斬六將,護送甘、麋兩位夫人,往汝南方向,投奔劉備去。不!我們比關羽厲害,我們不是五關,而是40關!我考試成績不差,過40關,斬了86分!

在短暫的一、兩分鐘內,我們必須仔細看考題標籤繫在哪裡,認出它的解剖學名稱,然後,依據標籤號碼,將答案寫在考試卷上。據說,用拉丁文學術專有名詞寫答案,分數較高,用中文寫答案,分數會減半。時間短暫,分秒必爭,眾人緊張、慌張的神情,一覽無遺;轉換關卡的瞬間,那急迫、恐慌的舉止,有如世界末日,好像行星撞地球,整個人都要蒸發了。同學間,左顧右盼的,沒有機會,因沒有時間;互相研究討論的,也沒有機會,也因沒有時間。此種緊張到全身顫抖的氛圍下,連嗆鼻的福馬林味,都拋之九霄雲外了,哪容得下恐懼或驚嚇?

既然,病房或急診室的死人,不會讓我驚嚇;教室內大體老師,支離破碎的屍體,也不會讓我驚嚇,為何殯儀館內屍體解剖時,卻讓我驚嚇萬分?驚嚇到眩暈嘔吐,驚嚇到惡夢連連?據老婆說,我幾乎每夜惡夢不斷,一個晚上會惡夢兩、三回,惡夢來臨時,會大吼大叫,會拳打腳踢,老婆甚至被我打踢到身上多處瘀青,有一次,甚至被我踢到床下。我自己也知道做惡夢,但醒不來,意識清楚,全身動不了,就是醒不來。等隔天早上醒來,已經冷汗淋漓。我為何遭驚嚇?原因在下面。

第四點說明,這就是屍體解剖過程中,讓我遭受驚嚇的原因。不是解剖的整個過程,而是解剖過程中的某一個畫面。說出此原因之前,屍體解剖之過程,也就是背景資料,你必須先清楚,就讓我慢慢敘來吧。屍體解剖,除非是大體老師,否則就是司法案件或疑似傳染病案件。前者,由醫學院解剖、組織和病理學教授,率領醫學生執行;後者,則由法醫師執行。台灣能執行屍體解剖的法醫師只有一家,附屬於法務部的法醫研究所,僅此一家,別無分號,更沒有私人單位的法醫師。

法醫研究所工作量大,人員不足,每次屍體解剖須兩名工作人員,難以承擔2300萬人口的解剖量,遇到忙碌時怎麼辦?會就近找醫學院或大醫院的病理科教授或主任協助,以致這些面孔,包括法醫師、教授和主任,我都還滿熟悉的,感謝他們對法醫界的犧牲奉獻。數年前,彰化地檢署自己栽培了一位法醫師助理,女性,相當年輕,或許已升職為法醫師,態度積極,工作熟練,難得的人才,令人刮目相看,簡直是法醫界的奇葩。

解剖整個過程,從劃下第一刀,到傷口完成縫合,須時約兩小時,著名小鬼藝人猝死案,解剖時間就接近兩小時。解剖第一刀從哪裡劃起?從咽喉下刀,往下劃到恥骨上緣,不分胸腔或腹腔,全部一刀直下,等於把一個人縱切,把五臟六腑全掀開出來,暴露在燈光下,也暴露在攝影鏡頭下。遇到疑似刑事案件,依據檢察官指示,警方會派兩名刑警,關在解剖室,全程錄影,蜘絲馬跡,破綻或疑點,一絲不苟全都錄,當成呈堂證供。

首先,採集組織液等檢體,包括心臟血液、胃液、腸液、尿液、咽喉、氣管、膽汁等,如果是女性,子宮腔也要用棉花棒採檢。接著,進行進行內臟器官的摘取,分門別類,一項一項地摘取,如心臟、肺臟、胸腺、肝臟、脾臟、胃、小腸、大腸、腎臟、腎上腺、膀胱、子宮、卵巢等,如果是成對的器官,必須分左右,如左肺、右肺、左腎、右腎等。摘下來幹嘛?稱重量和量大小,有小磅秤和尺,好像豬肉攤買肉,或買腰子、豬心,要稱重般,好方便計價。

再來呢?所有器官逐一放到砧板上,我沒說錯,真的是砧板,貨真價實的砧板,廚房用的砧板,還是木頭做的呢!砧板幹嘛?切菜或切肉?沒錯!就是這樣,把器官分別縱切、橫切或斜切,左看右看,再挑選一小塊或兩小塊,泡進裝有福馬林的罐子裡頭。砧板上切小塊的模樣,跟小麵攤的「黑白切」沒兩樣,有如豆干切兩塊,豬頭皮肉切一碟,豬小腸切一盤般,一模一樣,法醫師變成小麵攤老闆兼廚師。

以上解剖過程,可怕嗎?可怕!恐怖嗎?恐怖!殘忍嗎?殘忍得很!我有驚嚇到嗎?沒有!對外科醫師來說,這些是小case,太稀鬆平常了。闌尾炎手術、鼠蹊部疝氣手術,這類外科常見的手術,屬小手術,傷口小,看不到腹腔各臟器,但十二指腸潰瘍穿孔,則屬大型手術,必須進行半胃切除手術、迷走神經切斷術,再加上胃空腸吻合手術,傷口大,腹腔臟器完全一覽無遺。

關於十二指腸潰瘍穿孔,是僅次於闌尾炎,我最有經驗和擅長的手術。闌尾炎開過400例以上,十二指腸潰瘍穿孔開過60例以上。不過,好漢不提當年勇,那已是30幾年前的往事了,如今,眼盲,手抖,心悸,也沒有體力、心力,再也開不了這類刀了。不!豈只開不了這類刀,公職退休後,重回臨床已近4年,我手術刀都不會拿了,更不敢拿了,只會看感冒和腹瀉罷了。不必感傷或欷歔,人生的輪迴就是這樣,這是生命的現實。

當我把吻合後的胃和空腸,不捧在手心,不抱在懷裡,重新放回腹腔後,會把1000毫升的生理食鹽水,倒進腹腔裡,然後伸進整隻右手,把腹腔器官大翻攪,徹底沖洗整個腹腔,再把生理食鹽水,負壓抽吸乾淨,放好腹腔引流管後,準備傷口縫合前,我會用雙手,分別抓住兩邊切開的腹壁,然後使勁用力,吃奶力也使出,大力搖晃患者的腹腔,因插管全身麻醉,患者是無意識,也無痛覺的,搖晃的目的,好讓腹腔內各臟器,能自然地,妥適地順利歸位,尤其小腸,免得往後,難以避免的腸沾黏發生時,造成腸阻塞,須重新開刀。

我是這樣的外科醫師,可以扭轉乾坤的醫師,肝膽任我撫摸按摩,腸子在我手掌蠕動,腹主動脈、肝動脈、腸系膜動脈,在我眼前跳動,你想想看,法醫師實施屍體解剖,跟我進行胃切除手術,豈非大同小異?我怎會遭受驚嚇?稀鬆平常嘛,當然不會啊!那麼!我怎遭受驚嚇?請繼續往下看吧。胸腔、腹腔解剖完成了,就算整個結束了嗎?沒有!雖完成了大半,仍有重要的部位未完成,哪部位?是頭顱!

小鬼藝人猝死,法醫師和醫師都會猜測,除掉用藥外,包括一大堆管制藥品,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的毒品,甚至尚未列管的毒品,剩下的就是兩種原因,第一種是心肌梗塞,另一種是浴室跌倒,頭部撞傷,顱內出血致死。所以呢?頭顱也要剖開,檢視顱內是否有病變。進入公衛,參與第一次屍體解剖以前,總認為哪裡有疑問,只要針對有疑問的器官解剖就好了,幹嘛大動干戈?譬如,腹部被重踢了一腳致死,剖開腹腔後,發現是肝臟破裂,大量內出血引起死亡,只要剜出肝臟,病理切片檢查是否併發肝硬化或肝腫瘤等,不就可以結束了嗎?你說是不是?

後來,參與了幾次屍體解剖後,才知道屍體解剖是一整套的,沒有單一器官、兩件器官解剖的,也不是1/4套或1/2套的,如前述的,胸腔、腹腔都打開,五臟六腑全剜出,連頭顱也都要打開,整個屍體沒有半絲隱藏空間,徹徹底底攤在陽光下,不會掛一漏萬,更不會掛萬漏一。為何如此一絲不苟?因為屍體解剖後,殘破不堪的遺體,必然是火化,尤其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的遺體,大抵會火化,因傳染病防治法有規定,此等遺體僅有兩條路,不是深埋,就是火化。火化後,塵歸塵,土歸土,一切的一切,均灰飛煙滅,煙消雲散,一切歸零了,當檢察官懷疑另有疑點,想進一步查明時,來不及了,沒有任何器官殘存,證據全消失了,徒呼負負。

何謂殘破不堪的遺體?不!從外觀看來,整具屍體是完整的,沒有缺頭,也沒有缺手或腳,也幾乎看不出胸腹部有傷口縫合,當穿上殮衣,更是完整的很。至於頭顱傷口呢?經過仔細縫合,頭髮一蓋上,照樣看不出異狀。最後,加上禮儀師巧手化妝,哪來殘破不堪的遺體?然而,這些是表象,僅是外觀,全都是假象,經過上面的敘述,你可以自己想像,內部臟器這樣?空空如也嗎?還是另有乾坤?比繡花枕頭還糟糕千萬倍!下面描述,會讓你嚇破膽,不過,如果你跟我同樣年齡,人生70古來稀,要學習看開了,不管是屍體解剖、自然死亡或因病死亡,人死了,遺體就是一具很臭很臭的臭皮囊。活著,不要囂張,不要顧盼自雄,頤指氣使,也不要自慚形穢,自暴自棄,應該尊親敬老撫幼,做做功德,留個好名聲。

五臟六腑等器官,全被切得支離破碎,亂七八糟,成不了形,心不像心,肝不像肝,脾不像脾,腎也不像腎,經過切片處理後的剩餘臟器,如何處理?裝桶餵狗?沒人道,不可能!裝進廚餘桶餵豬?太殘忍,不可能!當堆肥養花草?太恐怖,不可能!當然整桶全部倒回身體。怎麼倒?心臟、肺臟和胸腺,倒進胸腔?肝臟、胰臟、脾臟、胃腸、腎臟,倒進腹腔?別儍了,有法醫師會去仔細分類嗎?胸腔臟器歸胸腔,腹腔臟器歸腹腔嗎?還是你甚至幻想,所有的臟器再重新縫回去?別笨了,切得幾近粉碎,爛泥一堆,華佗再世也縫不了。

當然,所有支離破碎的臟器,一桶桶全部往胸腹腔倒。為何說「胸腹腔」?因心臟、胸腺剜出,橫隔膜破了大洞,沒有阻隔,胸腔和腹腔連成一個腔,不就是胸腹腔嗎?倒進去的剩餘臟器,會往哪裡跑?胸腔的留胸腔,腹腔的留胸腔嗎?不會!會全部往下滑,滑進骨盆腔裡,結果呢?所有器官大搬風,心臟跑進骨盆腔,肝臟、腎臟、脾臟也跑進骨盆腔,跟心臟依偎在一起,不離不棄,長相左右,互相取暖。我所謂的殘破不堪,不是指外觀,而是指內部的五臟六腑。

所以,小鬼藝人的遺體解剖,不會只針對心臟和頭顱,而是從頭至尾,一整套的屍體解剖,也因為一整套解剖,不會掛一漏萬,誤入歧途,困死在設想的框框裡,才能發現,不是死於心肌梗塞,也不是死於顱內出血,而是死於主動脈剝離。媒體報導,沒有清楚說明,是胸主動脈剝離,還是腹主動脈剝離,如果是腹主動脈剝離,不剖開腹腔,是不會發現的。所以,屍體解剖是全套的,整套的,不會是半套的,更不會是單一器官的。

屍體解剖既然如此殘忍和恐怖,家屬怎忍心屍體解剖?很常見的原因是,跟保險理賠有關係,例如投保意外險,如果因中風或心臟病發作昏倒,然後頭部撞到地板,流了一灘血,最後死了,屍體解剖後,保險公司會以非意外死亡為由,拒絕理賠。若是投保疾病險,屍體解剖證實,先中風,再跌倒,保險公司就沒有機會推拖或拒絕理賠了。我個人的看法,嫩妻幼子都已長大成人,不再為經濟所困,你投保保險幹嘛?疾病險、意外險何用?死都死了,眼睛一閉,還為金錢煩惱嗎?尤其七老八十的,像我這個年紀,生病就生病,死亡就面對,想用醫療延長生命,得到的卻是爛攤子,對自己、對家人,都是爛攤子。

「生與死」,人生大課題,生是喜,死是悲;生是歡喜面對,死則悲傷面對,但對死者和家屬來說,無論如何也難面對,也不知如何面對,更不想面對,只會如無頭蒼蠅般,忙著轉圈子,求名醫、找秘方,甚至鬼迷心竅,求神問卜。大半時候,醫師成了汪洋大海中的一根漂流木,病患想攀著它,倚著它,逃避溺水,有用嗎?在一望無際大海中,相形之下,醫師不是漂流木,僅是一根微不足道的稻草而已,幫不上忙。「醫師!救命啊!我不要死,請救我!」醫師跟你我一樣,都是凡人,也是血肉之軀,怎麼救?強人所難,要醫師變魔術啊?

近日,門診有一個病患,60餘歲,乾扁憔悴,氣如游絲,四肢顫抖,虛弱到舉步維艱,由兒子和老婆,一人一邊,攙扶著進診間。兒子不多廢話,單刀直說:「肺癌,腫瘤太大,無法開刀,已接受化療10次,最近還要接受第11次,身體虛弱,食慾不振,想來打點滴和營養針。」對死者和家屬來說,這就是爛攤子。辛苦煎熬接受化療,行屍走肉多活半年、一年,值得嗎?多少醫療都是折磨,醫療險派不上用場。對於化療的結果,醫師有講清楚嗎?有明確溝通嗎?人道立場,業績考量,還是菩薩心腸?醫師不會直說,反會給正面說詞,甚至樂觀說詞,結果害了誰?醫師是人,如何猜測醫師心裡頭的人性,難!醫師不是神,救不了所有病人,除了溝通以外,關懷心和同理心也重要,日劇「白色巨塔」,之所以發生醫療糾紛,就是少這三樣。

回過頭來,續說頭顱部位的解剖,頭顱如何解剖?解剖刀只能切開頭皮,割不開顱骨的,只能靠電鋸。首先,先處理頭皮,用解剖刀,沿著後腦勺,水平,2/3環狀,切開頭皮,邊用手,邊用刀刃,使蠻力,強力剝開頭皮和顱骨的連接,再把整張頭皮,往額頭方向整個掀起來,暴露了整顆白花花,夾雜著血脈的顱骨。接著,用電鋸,沿著額頭,水平方向,環狀鋸了一圈,就將半顆顱骨,乾淨俐落鋸了下來。

電鋸啟動的嘈雜聲,加上頭骨細屑、血屑的噴濺,除了戴口罩,穿隔離衣,穿防水圍兜,還要抓準方向,雙手伸直,遠離電鋸遠些,免得噴濺了一身,旁觀者的我,視覺、聽覺都是不舒服的,說屍體解剖是殘忍又殘酷,一點也不假。當家屬為了一、兩百萬,或幾百萬保險理賠,同意屍體解剖時,對死者是殘忍的。以公衛的立場,一日做防疫,一輩子防疫人,不要因我的描述而嚇到,當為了傳染病防治,避免疫病擴散,家屬仍須抱著大愛的立場,為了社區、社會和國家,甚至全球,同意死者屍體解剖,找出真兇,杜絕疫情,維護人們健康。拜託了,希望你同意。

電鋸深度有侷限,但仍須操控得宜,不能太深,深到鋸破三層腦膜,硬腦膜、蛛蜘膜和軟腦膜,甚至傷到腦髓。掀開頭蓋骨後,剪開三層腦膜,充滿和覆蓋血脈的腦髓出現了,像豆腐般,白花花的,跟豬肉攤的豬腦,一模一樣,會忍不住嚥了口水。接著,剪開小腦天幕和小腦簾,然後,雙手小心翼翼地,將大腦、小腦,分別捧出來。雙手必須非常小心,因大腦和小腦比嫩豆腐還軟,稍不小心,會破碎,甚至粉碎。跟其他器官不同,大腦和小腦較少切片,常用大張紗布包裹,整個包起來,泡進福馬林,帶回法醫研究所。

空空的頭顱怎麼辦?裡頭沒有支撐,頭蓋骨蓋上去,稍微碰撞,很容易移位,讓整顆頭顱變形,影響外觀,你猜法醫師如何處理?裡頭塞東西?沒錯!塞什麽東西?紗布、抹布或棉墊?開刀房有棉墊,一種大型、大塊的紗布,不是一般女人專用的衛生棉墊,都不是!那麼塞什麽東西?超出你我想像,法醫師會把整張舊報紙,揉成一團,塞進頭顱裡面,蓋上頭蓋骨,翻下整張頭皮,再縫合頭皮,弄得天衣無縫,巧奪天工。所以,殯儀館解剖室必備有舊報紙,也就是說,當你去殯儀館參加親友告別式時,記得千萬不要去翻報紙,那些報紙會塞進死人頭顱裡的。

可怕的事情發生了,我遭受驚嚇的畫面,這時出現了。當整張頭皮,往額頭方向掀起來,鋸掉大半頭蓋骨,又剜出大小腦後,我不曾看過,也沒心裡準備的情況下,頭皮沒支撐,瞬間往後往下,滑了下來,此時,死人原本的一張臉,霎時成了半張臉!鬼啊!妖魔鬼怪啊!人哪有半張臉的!嚇死我了!我去了外太空?見了外星人,還是去了十八層地獄?見到鬼?這個畫面不時進入我夢裡,是夢魘!令我午夜夢迴,不時嚇出一身冷汗。有朋友建議我,每晚睡覺前唸佛號「南無阿彌陀佛」;有朋友則提議,要我唸「心經」,寫「心經」;甚至有朋友建議,去台北行天宮收驚,說不定連十幾年的心悸毛病,也跟著不藥而癒。

看到這驚悚的畫面,我驚嚇到手足顫抖,我強忍著,堅持到底,直到解剖結束,我才搖搖晃晃地,沿著大埔路,騎機車回衛生局。還好,衛生局離殯儀館不遠,5分鐘不到。我也搖搖頭地,踏上衛生局台階,走進自己的辦公室,衛生局左手邊第一間,就是疾管科,來到辦公室內洗手台,我全然崩潰了,我頭暈、目眩、噁心、嘔吐,趴在洗手台上,遲遲起不來,不斷地嘔吐,嘔吐一堆酸水,連膽汁也吐出來,吐到沒有東西可吐。因噁心嘔吐,食慾不振,吃不下東西,當天所帶的老婆愛心便當,沒吃了,放著讓它臭酸,回家倒掉。

嚴重的眩暈症?驚嚇引起的眩暈?還是我說服家屬解剖,死者不滿,鬼魂纏身作祟?我有掛急診,緊急就醫嗎?當然沒有,這不是我的個性,我能忍耐,能受煎熬,我在衛生局的外號是「吳鐵人」。好理家在,我適應強,我打死不退,這是我的工作,隔年起,其他11件屍體解剖,我照樣全程參與,沒退卻,因見識過了,有心裡準備了,我不再驚嚇了,不再眩暈嘔吐了。或許,公務員資歷深了,正氣更凜然充沛了,鬼魂近不了身?還是,每回屍體解剖時,疾管科同仁都會幫我準備辟邪草,抹草和芙蓉草,強塞進我口袋,鬼魂被嚇退了?

半張臉可怕嗎?你沒看過,也沒機會看,無法感同身受,絕對感受不到那份恐怖和驚嚇,不過,我可以舉另一件例子,只有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的恐怖,讓你稍微感受一下。我當了20年公職,無處不是學習,恐怖和驚嚇也是另一種學習。什麽例子?茲卡病毒(Zika virus)引起的小頭症。何謂茲卡病毒小頭症?下回再敘。(11013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