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小西巷的往昔
(遠渡黑水溝的家族)
第十二回:同父異母黃土生
光緒4年,農曆12月5日 ,我曾祖父吳勇,17歲,和我曾祖母黃不,16歲,兩人拜堂,結成正式夫妻。所謂「堂」,並非福建安溪的父母,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黑水溝橫亙在前,而是台灣大甲的客父母,接受兩新人跪拜之禮。
兩人新婚後,因我曾祖父工作關係,帶著曾祖母,搬進清水的岳父母家。因曾祖父造孽,與小姨子爆出姦情,還生下孽種,被趕出岳父母家。只得與曾祖母,和兩個兒子,老大吳松,2歲,老二,吳祥,產後第三天,雇板車,搬回大甲客父母家,暫時安身。
問題來了,兩個月過去了,我曾祖父肋骨骨折痊癒了,我曾祖母也早已坐完月子了,如何開口,舉家搬遷呢?想得美,沒那麼容易,客父母不放人,要搬出去,除非留下大兒子吳松。其實,在媽祖麾座下,和祖靈、祖骨圍襯下,吳松私底下,早被鬼神認證,改名為潘松。
曾祖母為母則強,很堅決,孩子都要留在身邊,絕不放手,讓步的最後底線,是同意改姓,讓潘松延續岳父母家香火,但孩子不離父母身邊。我曾祖父母兩人犯愁,每天暗中商量著,下一步如何走?
有三個選項:第一個選項,在大甲街上,租屋創業,舉家不搬遷,仍住客父母家,吳松過繼給潘家,骨肉不分離。雙方相安兩無事,但曾祖母會甘心嗎?第二個選項,重回清水街上,租屋創業,不顧一切,全家搬離。雙方撕破臉,鬧官,或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此為最壞的下策。第三選項,母子分離,將吳松過繼給潘家傳宗接代,換取舉家搬遷的自由。委屈求全的做法,曾祖母捨得嗎?不是條條大路通羅馬,而是條條思路進胡同。兩人苦惱著。
我曾祖母另出一策。不如請地方仕紳,或者木桶店老闆,出面作證和擔保,簽下切結書,吳松過繼潘家,保證永世承接潘家香火,同時,切結保證每月10文錢,供養潘家兩老,直到百年。也就是用錢買斷,不讓骨肉分離。兩人商量結果,客父母是否首肯?未知數,但可嘗試。
某天,曾祖父母,唉聲嘆氣,犯愁著,苦惱著,卻見清水岳父家的大妹黃市,胸前包袱包著嬰兒,走進客父母家。清水和大甲,4-5公里 路程,女人家懷抱嬰兒,挺累的,走路,還是搭板車?走路,少說一小時到一小時半。黃市,一進門,立刻跪倒在地,大顆眼淚,如斷線珍珠,簌簌往下滾。
像做錯事的小孩,低聲地說:「大姊,我錯了,請原諒我!」我曾祖母正苦惱的,不就是大妹惹出來的禍嗎?眼睛不屑地瞪著,別過頭去,不發一語,不理不睬。曾祖父不忍,看了曾祖母一眼,同時右手撥了曾祖母左腿,起身向前,「起來,起來說話,你辛苦,孩子也累!起來吧!」扶起大姨妹子。
曾祖父驚覺講錯話,說不定曾祖母,心裡醋勁發,「兩人有一腿,所以捨不得大人;孩子又是自己的骨肉,更捨不得啦!」結婚的男人學聰明了,我曾祖父沒猜錯,曾祖母看在眼裡,整罈醋在胃裡打滾。我曾祖父不用察顏觀色,膝蓋想也知,怎麼做,怎麼說,都是礙眼,也更引發怒氣。能怪誰?男人半拐半誘,女人投懷送抱,幹了好事,惹出事端,當然自己承擔。
我曾祖父自知理虧,識趣些,「我去倒茶給大妹子喝。」倒茶後,小心翼翼地說,有若怕大人生氣的小孩:「我去街上買些菜,中午,留大妹子下來吃飯。」我曾祖父看了一眼,曾祖母來不及反應,他吐了吐舌頭,一溜煙地,儘快往門外走。
等曾祖父走遠了,我曾祖母放下臉,緩了氣,她說:「大妹,不能怪姊姊生氣,妳怎對得起姊姊?」在我曾祖父面前,她當然要板臉,故做生氣狀,6分氣,也要扮成10分氣。我曾祖母,女人疼惜女人,尤其是自己的親妹妹,能不疼嗎?嘴巴雖硬著,心裡可疼著。她認為天下的狗男女,都是男人惹壞,否則一個銅錢哪會響!
曾祖母開口:「孩子多大了?兩個月了吧?」曾祖母哪會不記得?自己產後,隔了兩天,妹妹也生產了。「把孩子解下來,阿姨...,我抱抱。」話講到嘴邊,緊急煞住。關係很怪異,不僅是阿姨,也是大媽啊!話講不出口。
我曾祖母抱起孩子,眼睛一瞄,好面善,再往床舖那邊,瞥了一眼,才驚覺,這孩子與吳祥好像啊!難怪那麼面善!不僅臉蛋相似,抱起來的重量也相差無幾,忍不住驚呼出來,「這個孩子,與吳祥好像一個模子倒出來的!」驚覺說錯話,趕快噤口。當然相似,兩個孩子可是同父異母兄弟,雙方母親又是親姊妹,僅差三天,必然如雙胞胎般的相似。
我曾祖母疼惜者,不捨地抱在懷裡搖晃,嘴巴唸唸有詞:「囡仔春,一冥長一寸;囡仔秀,一冥長一尺。」母愛的慈祥表露無遺,「母奶夠不夠?」正漲著奶,不等大妹回話,直接掀起上衣,開始餵起奶。恍神間,我曾祖母不假思索地問:「孩子叫什麼名字?」又驚覺講錯話,糟糕,要叫孩子姓吳?還是姓黃?曾祖母心裡不禁恨自己,怎這麼笨!
大妹低聲回答,口氣中似乎有期待,「喔!是的,還沒取名字。」我曾祖母突然驚醒,防衛之心頓起,內心忖道:「告訴我還沒取名字?什麼意思?」難道男女藕斷絲連,想要有續集啊!想要姊妹共事一夫啊!做夢!老公是我的,別想分一杯羹!
這種濫男人,便宜了他,讓他享齊人之福啊!別幻想了!如果,把孩子丟給我們,我可以接受,養老公外頭的雜種,幹詰也沒用。還好是自己姊妹,如果是外頭女人,脫光衣服也不夠賠人家姑娘。何況,自己老大吳松,客父母處心積慮要搶走,擔心保不住,就讓他來頂吳松。我曾祖母,一秒鐘,腦筋轉了十幾圈,警告自己要冷靜下來,在大妹沒提出要求,或做任何表示前,決不表示意見。總之,靜觀其變。
兩個月了,還沒取名,還沒報戶口,怎可能?確實就是如此。光緒年間,幾乎等同沒有戶籍制度,直到日據時代,日人才開始建置完善的戶籍,但也照樣不完備。台灣光復初期,甚至民國40年代,戶口登記,哪來那麼多 醫師開出生證明?大部分人都在家生產,也沒有足夠的助產士開證明,能有鄰村有經驗的產婆接生,就該喊阿彌陀佛,幸福多了。
我身分證,民國40年9月1日 出生,其實,這不是我生日。光復初期,醫療不發達,嬰兒死亡率高,沒養到三、四個月,甚至滿週歲,哪敢去報戶口?出生日期,孩子父母自己說的算,乾脆報戶口當天,就是生日。我就是慢了幾個月才報戶口。
先父是彰化市公所民政課職員,知道國小入學相關規定,以9月1日 開學日為切點,9月1日 以前出生的孩子,虛歲7歲入學,9月1日 以後出生的,則是8歲入學。我父親熬到9月1日 ,不得不報戶口了,總不能讓自己孩子輸在起跑點。
我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生日,每回,老婆、孩子,大兒子結婚後,再加上媳婦,她們要幫我做生日時,我都覺得怪怪的,不以為然,除了生日是母親受難日外,我真的不知自己生於何時。
母親很傳統,認為出生年月日被他人知,不是個資洩漏問題,而是擔心會被下蠱,等各式陷害。母親似乎有預感,過世前一年,將每個孩子的生辰八字,交待清楚。寫在紅紙條的生辰八字,我懶得理它,交由內人保管,後來,內人說她沒收到,就此不了了之,不見了。
我曾祖母的大妹,哀怨地,靜靜待在大姊身邊,好像小媳婦般,似有所求,又不發一語。我曾祖母有預感,不對勁,不敢多話。還好,有吳松在旁邊攪局,跑進跑出,邊喊阿姨,邊喊弟弟,兩個都是弟弟的嬰兒。
等我曾祖父買菜回來,邊做菜,邊寒暄時,我曾祖母發現,她的預感沒錯,大妹眼神都沒離開我曾祖父身上,那種棄婦般,卻又萬種深情的眼神,一刻也不離,同是女人的曾祖母,哪會看不懂?看來,想搬回清水娘家,是不可能了,連搬回清水創業,也要考慮!曾祖母不禁擔著心,如何維護自己的家庭。
沒想到,剛擔憂完大妹,緊接著,大妹回去沒幾天,二妹也自己獨自跑來了,嘴巴說,要來看姊姊,要來看兩個外甥,卻眼睛緊盯著我曾祖父看,像小孩子般,無顧忌地,不把大姊看在眼裡,肆意地找我曾祖父講話,若非曾祖母在場,不知會做出何舉動?害我曾祖母,搖頭嘆息。何嘆息?ㄧ者,說兩人沒怎樣,是騙人的。二者,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女人,14歲了,不小了,該給點教訓。
曾祖父母兩人,充滿幹勁,不閒著,去大甲街上,或清水街上,到處看房子,找適合木桶店開業的地點。
也拜託木桶店老闆出面,到家裡跟客父母溝通,保證吳松過繼給潘家繼承香火,也保證供養兩位老人到百年。沒想到,客父母不答應,大聲發飆,至少要潘松留在身邊,否則大家同歸於盡。客父母醜話講了,但也表現誠意,不顧老闆在場,兩人哭倒在我曾祖父母腳邊,懇求潘松留在身邊傳宗接代。
溝通失敗,雙方談不下去,此事只能緩下,直到某天,發生了大事,峰迴路轉,我曾祖父母只能認了,放棄骨肉親情,把潘松,無怨無悔地給了客父母。何大事?
某天,客父母緊張地跑來,2歲多的小孩,最調皮也最搗蛋,問有沒有看到小孩?我曾祖母心臟抖了一下,「不是跟你們,在外面玩捉迷藏?」膽戰心驚地跟著跑出去,「吳松啊!吳松啊!」緊張地高喊。四個大人往外奔,屋前屋後,狂找,後來,我曾祖父瞥見大甲溪邊,漂浮著一具趴著的小孩,不就是吳松嗎?
當下,客父狂奔過去,跳進水裡,把小孩撈上岸,小孩已沒呼吸和心跳,臉孔和嘴唇都發黑,客父以他多年在溪裡撈魚的經驗,以及前人的經驗傳承,抓起小孩倒吊,然後,抓狂似地,摔耳光,捶心臟,往嘴巴吹氣,決不讓小孩離去。
至於,客母,幫不上忙,跪在地上,捶胸頓足,嚎啕大哭,邊哭邊喊著觀世音菩薩「白衣大悲咒」,「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淒厲的唸咒聲,響徹雲霄,聽者動容,悲悽逾恆,然而,孩子仍是臉色發紫。我曾祖父母,在一旁驚呆了,只會嘴巴呢喃著:「完了!完了!」
已急救超過30分鐘,孩子仍沒呼吸、心跳,臉色仍發紫。當年,哪來119或911,又哪來醫院?孩子只有自己搶救,誰也幫不上忙。現今,醫療進步,醫院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大抵進行30分鐘,雖然瞳孔全放大,已腦死,為了安慰和安撫家屬,醫師仍會CPR至少半小時,也避免家屬不悅,引發無端的醫療糾紛,然後 醫師宣布死亡時間,停止CPR。
孩子救不回了,但客父不放棄,仍繼續跪著,大力甩耳光、猛力捶胸和努力吹氣。一旁的客母,甚至哭倒在地,仰躺地上,手腳揮舞,哭天搶地,嘴巴悲鳴喊著:「救人啊!大甲媽祖,救救我孩子啊!大甲媽祖,救救我孩子!」哭聲淒厲,聲聲震耳,引來不少人圍觀,有人同情,有人嘆氣,有人七嘴八舌,造成不少騷動。
民國78年前後,彰化某大商號,打來電話,說老闆人不舒服,希望醫師出診,幫患者打點滴。老闆是院長的朋友,彰化順安醫院院長,院長首肯下,我帶護理長,搭自家救護車前往,不遠,不需5分鐘車程。
踏進辦公廳舍,大商家門面豪華,辦公廳舍也豪華,只見廳舍擺了一張小床鋪,上面躺著一個人,60餘歲,我差點喊出:「是死人啊!」當醫師久了,瞄個眼,也知道不尋常,眼睛緊閉,臉色蠟黃蒼白,全無血色,細看,根本沒呼吸。
我拿出聽診器,沒心跳;護理長拿出血壓計,當然沒血壓。心跳都沒了,那會有血壓?我拿出手電筒,瞳孔全放大(Full dilatation of pupil size),我看光反射,當然不企盼瞳孔會對光有反射。我告訴家屬,個案已死了,家屬仍懇求,高抬貴手,儘量搶救。
我犯難了,死人怎麼救?可能已死了好幾十分鐘,或死了數個小時了,什麼都歸零了,怎麼個搶救?我告訴家屬,我無能為力,送彰基等大醫院也沒用,家屬無奈地說:「請幫幫忙,從香港聘請來的喇嘛活佛,正趕搭飛機,下午就會抵達彰化!」我真的無能為力。
不然,轉院彰基好了?我詢問家屬,家屬不回答。明擺著,神仙也難救,不要說彰基了。我與護理長收拾東西回家,心裡感受多樣,縱然是有大功勞的商社創辦人,不捨,也要捨!不要說喇嘛活佛,即使閻羅王、地藏王菩薩現身,也照樣留不住人。過兩天,公司門口辦起喪事。
民國78年前後,又是死人,被家屬送來急診室,沒有機會或值得去急救的死人。ㄧ個阿嬤,慌慌張張衝進來,抱著約5歲大,用被單包裹的小男孩,我也跟著衝過去,指示阿嬤將小孩放推車上,我趨前一看,幾乎暈倒,當年還年輕氣盛,我尚能穩住。
小孩頭顱破裂,臉部變形,腦漿溢出,右邊眼球掛在眼眶外,僅剩白色的視神經牽引著。阿嬤顫抖地說,小孩被鐵捲門壓到。我告訴她,小孩死了。阿嬤可能害怕,愧對良心,也愧對兒子媳婦,只能做無謂的掙扎,她抱起死亡的孩子,往外衝,說她要去彰基。悲哀!
當律師,就得上法院;當醫師,就得面對死亡,尤其當衛生所主任,行政相驗是衛生所主任的工作。民國90年前後,有某醫師欲應徵衛生所主任,卻提出一個條件,不執行行政相驗。吃屎啦!沒人會抬轎請你當衛生所主任,不行政相驗?當什麼主任!
民國86年、我出任彰化市東區衛生所主任,因南西北區衛生所主任出缺,整個彰化市的行政相驗,全由我一人負責。何謂行政相驗?就是驗屍,對應名詞是刑事相驗。他殺、意外、自殺死亡者,報警,法醫刑事相驗,開具死亡證明書;此外,其他病死、無疾而終者,還有出院後死亡者,醫院醫師不開死診,則由衛生所主任行政相驗,開死亡證明書。
我所轄東區衛生所,每週1-2例行政相驗,若包含南西北區,總人口23萬,則每週至少2例,多者4例。早期,我會把逝者上衣鈕扣解開,伸進聽診器聽診;後來,死者為大,不再去干擾,直接用目視確定死亡。在死者身上動手,手都會抖,很不舒服的感覺。直到民國98年,南西北區衛生所主任到任後,我才免去,科長還要兼行政相驗的工作。
到往生者家裡行政相驗,還OK,氛圍尚可接受,如果死者已移靈彰化市殯儀館,那種感受挺不好,為何?殯儀館停屍間,陰性重,拉出冰櫃,一陣涼風,徐徐吹出,不禁起寒顫。總覺得,殯儀館冰櫃死者比家裡死者,多了一層怨氣,好像要向人索命般,死得不甘,死得不願。
曾遇過,冰櫃滿床,有屍體用白布蓋著,放在推車,停在停屍間冰櫃旁,穿著繡花鞋的雙腳露在外頭,看了就是頭皮發麻。當我驗完冰櫃內的屍體,抬起頭的當下,突然瞥見,蓋在那繡花鞋腳邊的白布,竟然往上揚起,我差點嚇昏,好像屍體掙扎著要坐起。原因為何?屍體沒冰存,易腐敗,發屍臭,避免惡臭,用電風扇吹遺體,我看到的白布上揚,是風吹的關係。
我八字輕,身上需要帶艾草來避邪嗎?算了,只怕屍臭味嚇壞內人外,我是做功德,讓死者入土為安,讓死者火化回歸虛無,死者應感謝我,我怕什麼?
好像,媽祖比觀世音菩薩靈驗,急救了近一小時,吳松開始有反應了,首先,手指頭會抖動,接著,臉部開始有血色,不再暗紫色,終於,小孩猛吸一口氣,然後,天旋地轉般,持續咳出和吐出一灘血水。有嘔吐了,有咳嗽了,有呼吸了,孩子復活了,圍觀的民眾,歡呼雀躍,大聲吆喝:「大甲媽祖有靈聖!大甲媽祖有靈聖!」當然有靈聖,觀世音菩薩遠在西方,大甲媽祖就近在咫尺。
我曾祖父母高興落淚,兩人抱著痛哭,久久不已。我曾祖母很感動,也非常感恩,孩子活回來了,這條命誰幫他撿回來?她心裡有底了,吳松應該留在吳家,或留在潘家?不再疑惑了。
能救回來是奇蹟,尤其亂七八糟,非典型的、非標準的,不符合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認證的急救術,還有急救了近一小時,能救回來的機率,不是百萬分之一,而是千萬分之一。
其實,孩子能救回來,兩點因素有關。ㄧ般狀況,大腦只要5分鐘沒有氧氣供應,隨即腦死,也就是心臟停止跳動5分鐘,腦壞死,一切都結束了。第一點因素,氣溫,12月天,溪水冰冷,減緩新陳代謝,腦部的缺氧,可從5分鐘,多延長了2、3分鐘的黃金救命時間。第二點因素,年齡,兩歲多的小孩,生命力旺盛,比65歲的老年人,當然存活機率較高。
102年,12月末,暖冬,田裡稻子早已收割完畢,油菜花正含苞待放,翠綠的嫩莖,讓人食指大動,好想摘一把,炒來大快朵頤。星期假日,近中午時刻,我與內人閒閒無事,往住家不遠處,別人的菜圃園走去,散步兼曬冬陽。鐵軌旁空地,因有灌溉溝渠,取水方便,不少附近住家,爭先恐後,早已將空地開墾成一畦畦菜圃,種了各類蔬果。
我與內人就是喜歡欣賞別人家的菜圃,哪個菜圃茄子最肥?哪個菜圃豌豆最翠綠?哪個菜圃芥菜沒長蟲?我們就是愛品頭論足,甚至幫它們打分數。我兩在阡陌間、溝渠間走動,突然,內人腳被絆到,步履不穩,瞬間翻倒,臉向下,倒栽蔥,跌進一公尺 深的溝渠。
溝渠水深僅10-20公分 ,但爛泥深達40-50公分 。內人整個身體,整張臉,不偏不倚,趴進爛泥裡,這會窒息,這會死人,說時遲,那時快,我左腳踩進爛泥裡,右腳踩在溝渠邊坡,頂住重心,用左手,使盡全力,抓著內人背後外套,奮力將內人拉出爛泥堆。
內人滿臉驚慌,臉上糊著爛泥,頭髮直淌著臭水溝水。我二話不說,不在意弄髒衣服,將內人圈抱在懷裡,我低聲說:「不用怕,我在這裏!」我相信精氣神,也相信魂魄,我不驚慌,也不喊叫,免得內人驚嚇恐懼,魂飛魄散,我僅是抱緊內人。
兩人就站在臭水溝裡,足足一分鐘到兩分鐘,直到內人還魂,我才把內人拉出溝渠。西裝褲髒了,白襯衫髒了,不可惜,我較可惜那雙,不是!是左腳的登山鞋,在秀山莊買的,若不是公務員,每年有1萬6國民旅遊卡,我根本捨不得買一雙5300元的登山鞋。
人,不僅旦夕禍福,而且生死一瞬間。不要祈求富貴、長壽,平安就好,平安就是快樂,就是幸福。
隔天,清水岳父母得知消息,一大清早,帶著豬腳麵線,來到大甲客父母家,感謝客父母救命之恩,恭喜孩子福大命大,從鬼門關走一遭。岳父母兩人,抱著吳松,又親又吻,又吻又親,緊緊地抱住,遲遲不放手,擔心不小心,又被老天搶走。外孫,也是孫,兩老,不禁自言自語,感謝老天,讓孩子繼續留在身邊。他們不會知道,吳松將變成潘松,將永遠留在潘家傳宗接代。
兩家大人,原本就是遠房表親關係,大家不客套,讓座、倒茶和寒暄後,客父母就帶著孩子,往大甲鎮瀾宮還願去,感謝媽祖庇護,挽回孩子生命。當客父母離開後,岳父母出乎意料地,兩人同時下跪,我曾祖父母來不起扶起他們,趕快離座和側身。
岳父說:「阿勇,不要恨阿爸,阿爸錯了,不該用扁擔把你打傷,你要原諒阿爸!」岳母也跟著說:「阿勇啊!你也知道你阿爸是疼你的,他氣頭上,控制不住自己脾氣,你不要記恨喔!」我曾祖父趕快扶起兩老,請他們就坐。我曾祖母狐疑著,已經過去事了,何必再提?是否岳父母另有話要說?
雙方沈默著,看誰先打破僵局。岳父母忍不住了,兩人互看一眼,由岳母開口:「阿不啊!你不要記恨,姊妹情是一輩子的,有緣才會當姊妹,有緣才會成一家人。」曾祖母聽出一點端倪,好像在幫妹妹說情,要姊妹合成一家。
岳母續說:「阿母是疼妳的,妳也知道,但妳妹妹也真可憐,每天唉聲嘆氣,獨自撫養小孩,食不下,睡不著,憔悴萬分,每天只想著一個人。」最後意思更明顯了。我曾祖母恨得牙癢癢的,內心深處不禁幹詰:「幹你娘,可恨啊!要搶我老公!別作夢了!老公是我的,誰敢亂來,我拼了。」心裡又暗罵,父母立場不公,偏袒大妹,怎能逼我,讓出老公與人共享,但說不出口,也罵不出口,只能裝聾作啞,故意避開話題。
我曾祖父聽出端倪,但沒有講話餘地,很尷尬,怎麼說,怎麼錯,該痛苦,還是該歡喜?內心是歡欣的,但打死也不能表露一分半絲。當天晚上,我曾祖母故意測試我曾祖父,「你聽懂我娘家父母什麼意思嗎?你什麼想法?」我曾祖父哪敢回話?裝睡,不發一語。大妹黃市母子,獨自撫養小孩,孤獨難耐,誰來疼?誰來惜?只能逼著父母來撮合。結果如何?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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