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之將至喜相迎:(二O三)基金詐騙差幾希
作者:吳聰賢醫師
上回文章鋪出,有位多年好友,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錢,也深受基金之所苦,他用Line送來回應:「我有經驗過,這種投資是不保本,給的利息比一般常態的利息高很多,現在在等合約到期,再来解約。現在我們都是安分乖乖選擇定存,雖然利息不多,卻有保本。人教人,教不會;事教人,就會了。繳了學費,買了乖。」這位仁兄是經驗談,很遺憾地,也陷在基金的泥淖裡,或許,要怪罪我沒有提早分享吧。沒想到,他很有感悟,竟說出人生大道理,人是頑強又固執的動物,不會聽人勸,直到親身經歷了,深受其害了,繳了學費,才學到了乖。我建議這位老兄,要隨時注意自己的本金,當本金逐步減少,或分紅抵不夠本金的減少,就得當機立斷,馬上解約,千萬不要優柔寡斷,等到合約到期再解約,以免本金趨向零,結局是一場空!基金倒了,公司沒有損失,還可能重啟爐灶重生,損失的是該死的普羅大眾,死得多冤啊!
花錢買基金,基金卻不保本,人們贏了小分紅,卻輸了大本金,這是哪門子的投資理財?所謂的穩賺不賠,指的應是公司,而非普羅大眾,但理專口中的話術,卻直指穩賺不賠的是普羅大眾。銀行負責推銷的理專,會明白地這樣告訴你,說基金不保本嗎?絕對不會,說出來必然嚇跑普羅大眾,沒有半個人會上鉤!不僅不會說基金不保本,還會裝迷糊,故意隱瞞,故意誤導,大談一本萬利,讓人墜入迷霧中,以致墮入陷阱中。你若不服氣,告上法院,說買賣不公平,有用嗎?保證沒用!買賣契約書中,一定藏有條款保護公司,好幾頁的契約書裡,要怪自己沒有詳細閱讀嗎?不盡然,縱然有詳細閱讀,照樣看不懂那密密麻麻的,法律術語和商業術語,知識不對等,有看沒有懂,你能奈何?莫可奈何!
還有另一位好友,有上億資產,也送來回應,很簡單一句話:「可怕至極!」這位多年至交,家財萬貫,田產無數,乃稱霸一方的大財主,自家開公司,有專研投資理財,對他來說,看不上基金這等小咖玩意兒,以致回應不痛不癢,聊表安慰和惋惜。不過,從這搔不著癢處的回應,似乎暗示,他也不知道基金是不保本的。各位親朋好友們,從這篇文章,你學到基金不保本的理財知識了,我們繳了學費學了乖,應該對你有幫助,請謹記,千千萬萬,打死也不要有基金理財的規劃!當你花了錢買基金,等於拱手送上財富,讓對方任意花用,口說無憑,空口白話,賠了也說賺了,賺了也說賠了,賠賺不是你說的,而是對方說的。基金想迅速賺錢,除非炒作股票、期貨或黃金等,當遇上多頭或牛市時,沒事兒,給你小分紅獎勵,皆大歡喜;當遇上空頭或熊市時,沒錢可分紅是必然,但難保把基金拿去墊底,死道友,無死貧道!
我彰中58級Line群組,有位重要幹部,是咱群組的風雲人物,也是熱門人物,常在群組提供建言分享,卻充滿疑惑地回應:「早安!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損失呢?」很感謝他的回應,我受寵若驚,感激不盡。在群組裡,人口數眾多,我來不及回復,就在此回復了。坦白說,我也不清楚為何有這樣的損失!150萬元本金,在4年多裡,虧到僅勝65萬元,共虧損了85萬元,損失比率高達56.7%,超過一半以上。我猜測,若再拖個1、2年,可能血本無歸,有如打水漂,完全歸零,一毛錢也不剩。你認為有沒有此可能?
彰化縣鳳凰大地協會,某位多年好友,也是搭丙車的山友,我們常在彰化後火車站,一起登上遊覽車,一大清早,快樂登山行,他也送來回應:「感謝分享,期待下集。」該謝謝的是我,回應是讓我在手機鍵盤上,繼續敲打文字的動力。是的,寫作不是為了藏私,更不是為了自嗨,而是為了分享,尤其是這篇文章,我特別要揭基金的底,揭穿其商業機密,數落基金的惡意、隱瞞、誘惑,甚至詐欺!當然,公股銀行的理專,為了個人業績和獎金,昧著良心,為虎作倀,助紂為虐,用話術誤導,也該值得應有的抨擊。關於基金的詐術,不僅你好奇,我也很好奇,就我所知道的,我們一起往下看吧。
我老伴氣急敗壞地,要向公股銀行辦理基金解約,此事豈容易?夭壽喔!難如登天!公股銀行內部理財專員,人多勢眾,七嘴八舌,極力推託,說理專不在,只能等下回再解約;過一會兒,又說理專離職,跑去其他銀行上班,暫時無法辦理解約。時間越拖,本金只會越少,老伴豈聽得入耳?幾乎要吵翻天了!幾乎要潑婦駡街了!甚至說出要報警的話來了!結果呢?公股銀行搬出另一個理由來,說分紅受益人是兒子,兒子也必須一同簽名蓋章,才能辦理解約,領回剩下的65萬元。天啊!兒子不在身邊,遠在美國,豈非解不了約?我沒在現場,我不知詳細,或許老伴在營業大廳,大哄大叫,要把天花板掀了天,公股銀行最後才屈服,在他們下指導棋情況下,話術一大堆,最終解了合約,領回不到一半的本金。何指導棋?何話術內容?避免法律糾紛,避免節外生枝,我無法,也不敢詳述了。
坦白說,基金的騙術與老鼠會騙術,相差有幾希?目標還不是盯緊你的本金,只想把你的本金據為己有!唯一的差異,就是當你發現有異,還能解約,多少領回一些剩餘的本金,我家就領回了65萬元。若是老鼠會,根本沒有領回本金的機會,因對方看情況不妙,入不敷出時,早已捲款而逃,不見得無影無蹤。公股銀行的理專,說來很可惡,不知是同情,還是安慰,或是諷刺?竟然說:「4年多下來,分紅也領了近30萬元,所以,損失不是85萬元,扣掉30萬元,真正虧損是55萬元。」真不應該如此落井下石。
我怎敢說基金買賣契約類似隱瞞、誘拐、詐欺或詐騙?對方何許人也,我一介平民,普通老百姓,又是一個74、75歲的老頭子,天大的膽子也不敢,只能逆來順受,接受事實!然而,我要警示世人,要驚醒普羅大眾,欲購買基金時,要了解真相,要多思考!不是嗎?強力推薦基金的理專,為何不敢說基金不保本?為何對帳單只列印分紅金額,卻不列印本金金額?這不就是隱瞞嗎?不就是誘拐嗎?不就是詐欺嗎?不就是詐騙嗎?是不是?我有說錯嗎?(114年6月18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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