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八)疫苗接種亂象多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八)疫苗接種亂象多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劉長卿:「流落征南將,曾驅十萬師。罷歸無舊業,老去戀明時。獨立三邊靜,輕生一劍知。茫茫江漢上,日暮欲何去?」

民國111年4月18日,急急如律令,彰化縣衛生局疾管科,緊急行文轄內243家新冠肺炎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因200元禮券用罄,打疫苗贈送禮券的政策,隔天起喊卡,18歲-64歲不分劑次完成接種的民眾,不再有200元好康大放送了。原本截止時間是4月30日,卻提前12天喊停了,為何政策大轉彎?匪夷所思,禮券用罄,花錢買就有啊!公家機關錢豈是問題?為何朝令夕改?以致政府失信於民!我個人猜測,其原因可能有兩點,第一點原因,縣府緊急預備金已用罄,完全斷炊了,柴米油鹽醬醋茶全空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變不出把戲,吃飯都成問題了,沒錢可加碼購買禮券了。此原因,上回已述,不再重複,現探討可能的第二點原因。

第二點原因,為了考評績效,調轉跑道,衝刺成績。雖說18歲-64歲贈送200元禮券喊卡,但65歲以上長者和55歲以上原住民,接種疫苗,不分劑次,不單500元禮券照舊贈送,甚且加碼,截止時間後延,從4月30日延到5月31日,足足多了一個月好康大贈送,由此可見,我猜測的第一點原因是錯的,縣府緊急預備金尚未用罄,且有能力加碼長者的催種呢。為何厚此薄彼?尊老敬賢嗎?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嗎?當然不是,用一般的觀點和常識,你一定會說:「長者,年老體衰,免疫力差,且常併發慢性疾病,染疫的話,較容易演變中重症,有生命危險,故加強長者的催種。」你說的沒錯,目前的疫情就是如此,年老的多重症,年輕的多輕症,甚至完全沒有症狀,然而,年輕的打足了疫苗,不僅保護自己,也避免把疫病傳染給家中的老小,特別是無疫苗可施打的幼兒!多打一劑疫苗,對社會和家庭就多一層保護,何須分年輕或年老的,全面鼓勵催種就是了!不是嗎?

或許,你還會提出另一種說法:「台灣疫苗不足,為了優先照顧年長者,不再用禮券鼓勵年輕的施打疫苗,僅對年老的有此好康優惠。年輕的排擠了年老的,年老的哪來疫苗可施打?」你說的也是,從110年5月開始,醫事人員首先接種疫苗起,台灣的疫苗永遠處於缺貨狀態,有一頓,沒一頓的,有一餐,沒一餐的,今天打了疫苗,不知明天是否還有疫苗可打呢!以致中央出現了疫苗預約平台,沒網路預約,就別想打了!據說,一天有兩百萬、三百萬人上網預約,害得預約平台當機呢!還有,原本兩劑基礎劑,應相隔28天,卻拖延了2個多月;原本隔3個月就可打追加劑,照樣拖延了5個多月,主要原因就是疫苗缺貨。

台灣為何疫苗缺貨?政治因素不提,口水無益,截至110年11月,世界人口達79億,不管有錢沒錢,每個國家瘋狂搶購疫苗,尤其有錢的西方國家,無所不用其極,搶得最兇,不僅搶購,還囤貨,疫苗再如何賺翻天,廠商根本生產不及,只好望穿秋水,等啊等,等毋疫苗來接種!唉!差別也太大了,每年10月流感疫苗接種季節,不用預先安排,更不用網路平台預約,隨人們高興,隨到隨打,沒有時間限制,白天門診可以打,夜間門診也可以打,流感疫苗仍多到溢出來!以致,隔年1月、2月、3月,不再有年齡限制了,任何人都可以打,合約醫療院所仍望穿秋水,整天盼望人們來打疫苗,等啊等,等不到伊人來打疫苗!

合約醫療院所為何望穿秋水?因打一劑流感疫苗,可向疾管署申請100元診療和注射費用,積少成多,不無小補,對醫療院所挹注可大了。至於新冠肺炎疫苗呢?也是施打一劑100元,但對醫療院所不單挹注很大,簡直是救命錢啦!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病患不敢上門,大半的醫療院所,正常醫療業務銳減,收入也跟著驟減,營收不足,哀鴻遍野,艱苦度日,發不出員工薪水,幾乎要關門大吉了!

流感疫苗過剩怎麼辦?最終,疫苗送回衛生局,集體大銷毀了!我公職期間,為了避免暴殄天物,每年年底,我必得帶領同仁,主動出擊,進入位於二林的彰化監獄,對簽署同意書的受刑人,瘋狂施打疫苗!由於受刑人對衛生單位有信心,加上群體效應,施打疫苗的極為踴躍。疫苗用納稅人的錢買的,是民脂民膏,無端浪費多可惜,任何人也不捨得!

衛生局是行政機關,不是醫療機構,到監獄打疫苗,不能刷健保卡,我雖有醫師執業執照,但不能領那100元,否則油水可多了呢!我們狂打流感疫苗,不是為了錢,而是捨不得疫苗浪費。我帶領疾管科同仁,以及來支援的二林衛生所公衛護士,總人數近10人,我們搭公務車,衛生所自行開車,聚集彰化監獄,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打了600、700位受刑人,每位用聽診器聽診,以致聽診器壓得我外耳道,紅腫疼痛到不行,強忍著痛,眼淚幾乎飆出來。

廢話少說,回到第二點原因上,為何政策大轉彎,18-64歲施打疫苗民眾,不再贈送200元禮券了?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我是過來人,各類大小疫苗接種,是我公職期間,疾管科的重點業務,我個人私下猜測,是為了考評績效,故有此轉換。怎說?因18-64歲族群疫苗接種率,彰化縣績效已達標了,狠狠領先在前,把其他縣市遠拋在後,保證天下無敵了,別人再也追趕不及了,肯定獨佔鰲頭了,所以,反過身來,轉換跑道,投入所有資源,全力衝刺65歲以上長者接種率,不單500元禮券照給,截止時間還加碼1個月呢!

你有所不知,疾管署的新冠肺炎疫苗涵蓋率考評指標,雖說僅有一項,底下卻分成好幾個細項,例如:65歲以上涵蓋率、18-64歲涵蓋率、12-17歲青少年涵蓋率,甚至未來的6-11歲兒童涵蓋率等,都是細項考評指標,當然,以65歲以上的加權比重最大,加權比重越大,影響考評績效也越大。以流感疫苗為例來說明,每年65歲以上長者接種率,彰化縣穩佔百萬縣市第一名,但是,嬰幼兒接種率,常落於桃園市之下,以致,流感疫苗考評績效,兩個縣市競爭激烈,使盡腦筋,用盡花招,必得拼個你死我活!我疾管科同仁,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冠軍頭銜豈是輕易取得?

彰化縣65歲以上老人流感疫苗接種率,幾乎每年,都穩佔百萬縣市第一名,你是否以為我們的接種率肯定很高,沒有100%,至少有90%吧?錯!我們穩佔第一名,也不過是52%或53%,要達到60%,簡直比登天還難!公衛端和醫療端,為了全民健康,免於流感病毒危害,幹到無暝無日,幹到會呼雞袂噴火,老百姓也不一定領情,俗話說的「真心換絕情,感情放水流」!但我們盡忠職守,積極辦事的初衷,不曾改變過。

為了考評績效,政策大轉彎,不顧失信於民,取消18-64歲縣民200元禮券福利,彰化縣是否失策,很不應該,對不起老百姓?錯了!把考評績效說得太侷限了,不是為了面子,也不是為了區區那考評獎金,考評績效根本就是中央政策的翻版,依照中央政策,使命必達,盡心盡力,貫徹實施,期望疫情早日消弭,國家社會安康,人民安居樂業,政府機關、衛生單位和醫療機構,犧牲奉獻,努力不懈,不就為此嗎?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111年4月15日,全國新冠肺炎疫苗涵蓋率,基礎第1劑84.06%、基礎第2劑79.27%、基礎加強劑0.84%、追加劑54.39%,然而此刻,彰化縣第1劑涵蓋率早已衝破90%,而第2劑也已衝破80%,我們抓緊弱項衝刺,能說有錯嗎?你說看看,彰化縣多努力,多費心思,為了縣民健康,十八般武藝全搬了出來,彰化縣可不是蓋的!

衛生局疾管科臨時發文,通知243家合約醫療院所,200元禮券喊卡,說來,讓人捏一把冷汗。疾管科4月18日,用普通件發文,並非急件,隔天4月19日,就要停止發放200元禮券,時間上非常緊迫,醫療院所若來不及收文,隔天仍照舊發送禮券,豈非糗大了!衛生局不買帳,醫療院所必得自行買單,否則強迫收回禮券,民眾要包圍衛生局抗議了!這種事情可能發生嗎?放心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不要忘記,每個鄉鎮各有一家衛生所,衛生所管控轄內各合約醫療院所,當疾管科一聲令下,公文尚未發出,衛生所公衛護士在第一時間,就電話通知了合約醫療院所,令出必行,事情分秒不差,絕不可能出差錯的。不單電話通知,甚至網路Line群組通知,雙重確認,萬無一失呢!說到底,見微知著,整個國家的運作,豈是任何人想的那麼簡單?而且,越基層的公務員,越值得你信賴,你說呢?

重新回到,阿國與阿和這對同志夫妻身上,當阿國打電話給我,說阿和發病了,被彰基通報為愛滋病患,時間點剛好在3月底、4月初,知道兩人連半劑疫苗也沒打,我當然本著朋友立場,也本著公衛立場,還有疾管署長官的叮嚀,要鼓勵他們施打疫苗,很好的說詞是贈送禮券,「你們都是愛滋病毒感染者,是疫苗的重點施打對象,不單兩劑基礎劑,甚至還要一劑加強劑呢,怎可連一劑也沒打,太離譜了!太危險了!趁現在打疫苗贈送200元禮券的機會,機會難得,稍縱即逝,抓緊時間,趕快去施打吧!」我不建議他們去彰基施打,因疫情風頭上,彰基是醫學中心,門診病患排山倒海的,去彰基預約施打疫苗,有風險外,手續和流程挺麻煩的,且耗費時間,所以,我建議他們直接去衛生所施打。

兩人住在彰化市大埔路某巷弄公寓,離彰化市南西北區衛生所也很近,就在旭光路上,我建議兩人就近施打,去南西北區衛生所好了。市區合約醫療院所那麼多,不單白天門診,晚上門診也方便施打,為何要找上衛生所?除了疫苗較充裕外,主要原因是怕愛滋病曝光,會遭受合約醫療院所異樣的眼光,甚至假借各種理由,轉介去大醫院施打呢。衛生所是公家機關,法律保障愛滋病患就醫權,不會知法犯法,拒絕他們上門,何況僅是單純打疫苗而已。我告訴阿國,去衛生所打疫苗,無須表明自己是愛滋病患,避免針扎是護理人員的責任,不是愛滋病患的責任,不僅是愛滋病,任何傳染病都一樣,醫事人員都有面對它們的風險,以及應承擔的責任。我也告訴阿國,若不幸發生了針扎事故,則應表明自己是愛滋病患身份,讓公衛護士走意外針扎流程,由專科醫院感染科醫師,評估是否接受愛滋病預防性投藥。

說到針扎意外事故,大部份人僅想到愛滋病,很少人想到B型肝炎、C型肝炎或梅毒,其實,它們的傳染途徑是相同的,市面上有安全針具販賣,但要花較多的成本,比一般針具貴,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在電視媒體上,不時看到美國等西方國家,護理人員採用安全針具施打疫苗,感覺很上道,很新潮,對護理人員很體貼,但成本考量,台灣仍未普遍使用,因健保沒有安全針具這項給付,何況不少疫苗屬於單劑型的,沒有安全針具設計,例如流感疫苗,都屬於單劑型的,沒有附加安全針具。沒有安全針具怎麼辦?難保不出差錯,我們護理人員演化出對應策略,也就是打完針後,不套回空針套子,這是針扎事故最常發生的一個步驟,直接將空針丟進硬塑膠罐內。硬塑膠罐內空針,非一般垃圾,不能垃圾車回收,不會傷到他人,它屬於醫療廢棄物,法律有規範,必得醫療廢棄物處理工廠回收。醫療院所申請開業,必須與醫療廢棄物處理工廠簽約,附有簽約書,否則無法開業。

阿國與阿和,兩人都是愛滋病患,納入列管名冊中,接受公衛防疫人員,定期或不定期追蹤管理,若遇上大小毛病,我們必然會出面,轉介專門醫院的專科醫師,且是不介意愛滋病患的合作醫師、友善醫師,除了有較好的安全維護外,也避免拒絕診療的問題。人間處處有溫情,這些犧牲小我的合作或友善醫師,讓人感動,應該獲得醫療奉獻獎。我舉真實的例子,彰基某兩位婦產科醫師,凡列管的女毒癮愛滋個案有事,如人工流產、人工墮胎、生產、剖腹產、結紮手術等,他們都二話不說,力挺到底,接受我們的請求。對公職人員來說,身在公門好修行,但對臨床醫事人員來說,不也身在醫療好修行?人性本善,悲天憫人,每個人都寧願,成為別人生命中的貴人呢。

當愛滋病患沒透過我們協助,私下就醫時,他的就醫權也不能被抹殺,不能有差別待遇,醫師不能拒診,法律也沒強制規定,病患必須自曝個人是愛滋病患,這是個人隱私,醫事人員有責任自我全面防護,要把每位病患當成傳染病的感染源,此為不可推卸的責任,不能把責任丟給病人,特別是空窗期的患者,何況更多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感染愛滋病呢!為了躲避歧視、排斥、厭惡等拒診問題,愛滋病患掛號或就診時,會告訴掛號小姐他是愛滋病患嗎?會告訴醫師他是愛滋病患,動刀不要割傷自己嗎?會告訴護士小姐他是愛滋病患,打針避免針扎意外嗎?開玩笑!這不是良心問題,而是現實問題,沒有愛滋病患會這樣儍的!

兩人去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施打疫苗時,必須刷健保卡,健保IC卡會註記兩人是愛滋病患嗎?還是個人隱私因素,受法律保障的,不會!神不知,鬼不覺,沒人知道他們是愛滋病患。不過,阿和是例外,因他已發病了,開始接受雞尾酒療法,用健保IC卡,跟健保署網路聯線,可以搜尋到他在各家醫療院所的就醫記錄,可發現他在專責醫院,使用了那些少見的,特殊的藥物治療,特別是抗病毒藥物,以醫師的專業知識,大抵可以猜測他是愛滋病患,這部份難以隱藏,但醫師雖心知肚明,卻打死也不能說出口,只能用暗語或各類肢體語言,警告護士小姐:「打針時,請小心針扎意外!」此暗語絕不能是HIV或AIDS,這兩句專有名詞,是普世常識,一般人都聽得懂,不小心說出口,會被告「洩漏個人隱私」,徒遭無妄之災,上法院,走上法律途徑!我公職期間,曾處理過一件案例,某分局警員,不小心說溜了嘴,說某人是H,結果鬧出洩漏個人隱私的案外案,鬧得不可開交。

早期,民國84年健保開辦之前,個人電腦未普及,沒有一家醫療院所例外,使用的均是紙本病歷,偶而在病歷首頁,可發現手寫的Psy和Loso等英文註記,Psy是Psychiatry(精神病學)的簡稱,應是前面看診的醫師寫的,我們醫護人員內行,會莞爾一笑,它們代表病患是「精神病」或「囉嗦」。總之,可能是同情的意謂,病患真的有精神病,不要去計較;也可能是輕蔑的意思,病患會找碴,會無理要求,甚至無理取鬧等等。後來,健保實施了,要求電子病歷,眾醫師們開始學習使用個人電腦,電子病歷除了註記Psy或Loso外,可註記的東西多了,包括過敏史、過去病史等。常見過敏藥物是pyrine、aspirin、NSAID等,偶而一些抗生素或磺胺類藥物等,醫師絕不能輕忽,否則不用半天,病人馬上過來,把水腫、紅疹和搔癢,全賴在醫師身上。過去病史主要是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症、血液透析、重大手術、癌症治療等,可給予病患適時的追蹤和關懷。有的家屬不讓長輩知道,因癌症正接受治療,或過去癌症曾接受過治療,醫師跟病患診療對話,必得很小心,不要講錯話,免得露出馬腳來。

阿國雖是愛滋病毒感染者,但沒病沒痛的,身體健康得很,有正常工作,早出晚歸,作息正常,跟常人無異,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不管是AZ疫苗、BNT疫苗、莫德納疫苗或高端疫苗,均沒問題,任君選擇。我依臨床醫師職責,在我診間,偶而有1、2位患者,要求施打高端疫苗,萬綠叢中一點紅,我不予置評,隨患者個人意願,自行決定,免得落入政治口水。阿國沒問題,可以隨時施打疫苗,但阿和行嗎?他最近一個月發病,正接受雞尾酒療法,適合接種疫苗嗎?說的也是。但我個人的觀點是,不管CD4淋巴球降到多低,甚至接近0,也不管愛滋病毒量爆增多高,僅2、3萬,甚至20、30萬,只要有按時服藥,且臨床上一些症狀均消失了,沒有發燒、腹瀉、嘔吐、咳嗽等,應該可以接受疫苗注射。我不是感染科醫師,我這種想法對嗎?我不敢肯定。但我仍建議阿和也去南西北區衛生所,由衛生所主任評估。主任是國立醫學院高材生,有多年臨床經驗,可以開誠布公討論,我跟他同事多年,知之甚詳,我對他有信心,盡量不去彰基,免得惹麻煩又耗時間,彰基有更高層次的醫療位置。

111年4月19日起,彰化縣18-64歲疫苗接種者,緊急臨時喊卡,不再贈送200元禮券了,有造成民眾不悅或反彈嗎?無聲無息,幾乎完全沒有!因200元是小錢,微不足道,不值得去反彈嗎?非也!來我診間接受評估,準備打疫苗的,不管有沒有領到200元禮券,或已領到500元禮券,患者大抵不去提起,也沒興致提起,反而是我不堪寂寞,沒話找話,主動詢問:「有領到200元禮券嗎?有領到500元禮券嗎?」領了禮券為何不吭一聲?我們醫護人員,很早期就接種疫苗了,我們沒有這種福利,總該說出來,讓我們替他們高興一番啊!道理很簡單,你可知?患者來打疫苗,是抱著很大憂慮過來的,提心吊膽的,忐忑不安的,戒慎恐懼的,手會顫抖,講話也會顫抖,很怕出意外,很怕走著進來,抬著出去,看不見明天的太陽呢,幾乎每個患者,說難聽點,都是提著頭來見我的!他們哪有心情去談禮券?反要我說幾句話安撫他們:「安啦!不用害怕,我們醫護人員老早就打完三劑了,還不是好好地在這裡?我們是你的榜樣,怕什麽?包你沒代誌!」患者怕出意外,我就不怕出意外嗎?醫者仁者心,人同此心,我也怕出意外啊!只是,疫苗有藥害救濟,公家會出面,撐起場子,全權處理,不用我面對醫療糾紛,我才有這個膽子,敢這樣肆無忌憚地說大話!

那麼多打疫苗的患者中,我只碰到一位阿桑,跟我提起禮券的事情。對男患者的稱謂,很簡單,不管50、60歲,甚至70、80歲,還是90歲人瑞,我直接稱呼「先生」,簡單明瞭;但對女患者的稱呼,較為麻煩,年輕女性,直接稱呼「小姐」,四平八穩,但上了年紀的女性,超過50歲的,稱呼「小姐」有些肉麻,也很尷尬,鄉下人會對我說:「我都已當阿嬤了,還叫我小姐?」只好尊稱「阿桑」了,其實,她們都比我小上10幾歲呢!門診這位阿桑,50、60歲,老患者,來打疫苗的,平時看診就習慣跟我聊幾句,這次似乎在向我確認:「奇怪!我今天來打疫苗,怎麼沒有200元禮券?」我跟她解釋:「是啊!好可惜喔!只差一天,昨天還有200元禮券,今天就沒有了。衛生局有公文通知,因民眾施打踴躍,禮券發完了,所以不再發禮券了。」

我故意跟她開玩笑:「不過,衛生局也有通知,65歲以上長者,以及55歲以上原住民,仍然照發500元禮券喔,妳要不要等65歲再來打疫苗?」阿桑笑著說:「醫生人嘛!真愛說笑,我要等到何年何月才65歲啊?」說的也是,好康大贈送,要看準時間點,好機會常稍縱即逝。阿桑為何在意禮券?原來一個禮拜前,她已向我們診所預約打疫苗,不幸的,打疫苗那天,突發腹痛、腹脹和腹瀉,於是,將自己的名額給了媳婦,讓媳婦來打疫苗,結果,媳婦領了禮券,她卻沒領到禮券。我回話:「還好啦!禮券是媳婦拿走,是自己人,又不是別人!」阿桑失落地說:「唉!不能這樣說,如果我早一天來打,我們家就有4張禮券,總共400元呢!」說的也是,失之交臂,很令人扼腕。今年2、3月,或許更早,社區有流行諾羅病毒感染,門診急性腸胃炎患者爆增,一個診次近10例,4月中旬後,人數才驟減,阿桑會是最後一個患者吧。

阿桑是直言不諱的人,講話很直接,直來直往,沒領到禮券,心裡已很鬱卒了,很不開心了,話匣子一開,乾脆把心裡不快,有如潑婦罵街般,一股腦兒全發洩出來。好理家在,疫情期間,進醫療院所必須戴口罩,她有戴口罩,我也有戴口罩,再加上面罩,不然的話,我不是滿臉豆花,而是滿臉她的口水。她用尖銳的嗓子叫著:「很奇怪耶!政府幹嘛要發禮券,為何不發現金?超商的東西很貴,錢全部被超商賺走了!還有,超商賣的東西有侷限,買來買去,不就那幾樣而已!對家庭主婦來說,又不是小孩子,一年上不了一次或兩次啦!近來,油價飛漲,機車加滿一次油,不是80、90元,100元有找的,而是破120元、130元的!我寧願拿現金來加油,也不要拿禮券,政府應該發現金才對啊!」現金這個問題,你的看法為何?

我公職期間,除非衛生局辦理員工忘年會,用來抽獎的紅包是現金,其實,這些現金都是,衛生局各級主管和衛生所主任,自掏腰包的。還有,疾管署每年績效考評獎金,2萬元、5萬元、10萬元,甚至20萬元的,發的也是現金外,公家機關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寧願發放各類宣導品或禮券,也不願意發現金。例如:111年初,彰化縣又推出「癌症篩檢輕鬆做,健康禮券大方送」活動,子宮頸癌、乳癌、大腸直腸癌、口腔癌等四項癌症,再加上BC肝炎篩檢,符合條件的縣民,每完成1項檢查,就送100元禮券1張,總共有5張,送的也是禮券。發現金不行嗎?不知何故?似乎公家機關有會計制度上考量?

打疫苗送禮券活動,這個策略確實有效,我在門診,感受得到,催出了不少人來打疫苗,不過,有三個催命符,簡直是殺手鐧,比禮券還有效,可能高達十倍、百倍的效力,催出了更多人出來打疫苗!禮券的效力,僅催出施打第三劑的人們,但三個催命符,則催出開始施打第一劑的人們。哪三個催命符?第一個催命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民國111年4月16日宣布,從4月22日起,除了原先的八大行業等場域和人員,須打滿三劑疫苗外,還擴增了神明遶境、進香團、健身房和跟團旅遊,沒有打滿三劑者不得參與。哇!限制越來越多了,尤其是健身房和跟團旅遊,造成了很多退費等合約糾紛,跟團旅遊則包括航空、海運、交通、餐飲、旅宿等,涵蓋範圍更大,如何解約?如何退費?都是問題,面對消費糾紛,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直接遭受衝擊,一個頭兩個大了!

第二個催命符,新北市一名2歲男童,確診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情挺嚴重的,新聞媒體持續報導,全國關注,人心惶惶,祈求男童平安度過。不幸地,於111年4月19日,雖經雙和和台大醫院醫師們會診,提出各類治療方案,全力以赴,極力搶救,然而,因病程進展快速、罕見和嚴重,搶救了6天無效,男童仍宣告不治,導致了舉國譁然。孩童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問題可大條了,心中的苦和痛,豈三言兩語能說盡?這種全國性的譁然和恐慌,讓我想起民國87年的腸病毒疫情,我是衛生局主辦科的科長,當年,全國死了78位小朋友,每個年輕的爸爸媽媽,日夜惶恐不安,談虎色變,稍有風吹草動,如小朋友發燒、皰疹性咽峽炎、手足口病等,若再加上無故驚嚇、抽搐、心搏過速、意識不清等,每個大人都嚇得死去活來!唉!噓唏又感嘆啊!防疫工作甚艱難,新冠疫情何時了?大人小孩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無處流!

第三個催命符,台灣本土確診病例,幾乎成等比級數增加。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數據,每5天的本土確診病例如下:4月1日104例、4月5日216例、4月10日431例、4月15日1209例、4月20日2386例,大抵是兩倍的增加,後面幾天雖不再是等比級數增加,確診人數卻也相當驚人,4月21日2969例、4月22日3766例、4月23日4126例、4月24日5092例,最後兩天合計近萬例,滿嚇人的。這個數據,電視新聞每天報導,你說有多驚悚?有多聳動?每個人圍繞著確診人數,惶恐不安,不知何時自己也要淪陷?會是無症狀或輕症者?還是被送進隔離病房或加護病房,接受插管治療、呼吸治療,命在旦夕,與死神搏鬥的中重症患者?尤其不少學者專家,在媒體上說,台灣本土的確診病例,可能一天達到1萬例,甚至5萬例,且持續幾個月呢!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不嚇死才奇怪!眾人打疫苗,不搶翻天也奇怪!拼死拼活,排再長的隊伍,也要打疫苗!結果呢?疫苗不足,每天來排隊,等著打疫苗啦!

新冠疫情延燒,一發不可收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火燒埔,持續漫延,該怎麼辦?衛生局贈送禮券,再加上三個催命符,普羅大眾如何因應?當然搶打疫苗搶翻天了!台灣是文明的地方,也是有文化的地方,當然不會燒殺擄掠,包圍縣政府,放火衛生局,爭搶疫苗囉!卻也要乖乖地,苦候排隊打疫苗,「糟糕!排了3個小時,號碼牌發完了,沒得打了,只好明天再來排隊了!不知還要等到何年何月?」「預約疫苗不容易,不知何時有疫苗?不知何時輪到我?有拜拜,有保庇,乾脆預約小兒科診所,也預約家醫科診所,甚至骨科診所也預約了!」「剛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有疫苗可以打了,我盡快趕過來,結果卻說沒有疫苗了,你們作業有問題,私相授受,出現暗盤,可恨啊!你們要給我個交代!」以致出現些許亂象,大小漣漪,在所難免。

在我診間,就出現小亂象、小漣漪,分享幾件讓你知。上週,一對老老夫妻,男的近90歲,女的80餘歲,由三個兒子、三個媳婦和幾個孫子,大包小包地,又是寶特瓶,又是保溫杯,大陣仗地陪同過來,要來打第一劑疫苗。老阿公老態龍鍾,能自己走路,拄著拐杖,由兒子扶著,危顫顫地坐了下來,雙手還猛顫抖地,接受我評估,明顯有帕金森氏症,他眼睛瞪著我,不吭一聲,不發一語,似乎有些老年癡呆,任人擺佈,我特別去注意,評估單上有兒子簽名。換老阿嬤接受我評估時,那場景完全不一樣了,她不悅地掙扎著,滔滔不絕,講個不停,直嘮叨著:「醫生啊!我不想打疫苗,我根本不想打疫苗,打疫苗會死人啊!我這麼老了,為何要打疫苗?我整天躲在家裡,從不出門!都是我兒子、我媳婦啦,他們硬逼要我打疫苗!醫生啊!會不會死人!你說要不要打啦!」老阿嬤極端焦躁,很焦慮不安!(111年4月29日完稿)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七)新冠疫苗搶翻天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七)新冠疫苗搶翻天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劉長卿:「望君煙水闊,揮手淚沾巾。飛鳥沒何處,青山空向人。長江一帆遠,落日五湖春。誰見汀洲上,相思愁白蘋。」

同性婚姻法,從民國108年5月24日,實施至今,已然邁入第4年,往後,若多元性別團體,乘勝追擊,繼續鍥而不捨,奮勇努力不懈,最終,同志跨國婚姻不再設限了,也爭取到了親子收養權和人工生殖權,那可是望風披靡,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同志團體大獲全勝,可要舉杯慶賀,攜手翻騰了!然而,持反對立場的異性戀者,逢此山河變色,天崩地裂,必然私下幹譙到不行,肯定大罵:「去死啦!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三字國罵、五字國罵,甚至7字國罵,全部出爐,幹譙到下巴要掉下來,連假牙都要噴出來!

罵人家絕子絕孫,是非常地狠毒,但罵得太遲了,當親子收養權和人工生殖權,陸續爭取到手,同志婚姻不再是無後了,而是兒孫滿堂呢!同志團體會嗆聲:「台灣人口邁入死亡交叉,原因為何?因異性戀者不生不養,生不出人口來!不要緊,我們辦得到,就由同性戀者來生來養好了!」同性戀產生的原因為何?環境因素?還是基因問題?莫衷一是,撲朔迷離,難有定論,應該兩者都有關係吧?我個人認為基因會佔較大的成份,你認為呢?當同性戀者,大量領養孩子,有環境因素;人工生殖大量生下孩子,有基因問題,總有一天,世界是否會翻轉,同性戀者比率,逐漸高於異性戀者?到時候,異性戀者成為少數族群,反成了被歧視、欺凌和排擠的對象呢!真有這麼一天嗎?算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奉勸你,不要想太多,日復一日,一天過一天,老了,死了,你想太多,也改變不了什麽!

文章讀到這裡,你可能對我的性向很疑惑:「你是哪一國的?你站在哪一邊?對於同性戀族群,你似乎很偏袒,又似乎不偏袒,你到底怎麼想的,是不是有問題?」說的也是!是不是閃爍不斷,雌雄莫辨,撲朔迷離的?立場不穩,插科打諢,往東又往西的,搞不清對同性戀者,到底是褒或貶,是愛或恨呢!我是異性戀族群的,沒有啥什麽問題不問題的,我站在中間,不偏袒任何一邊,謹議事論事。我是異性戀者,同性戀者跟我何關?屬兩個不同國界的人,河水不犯井水,田沒溝,水沒流,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各過各的生活,相安兩無事,不是嗎?然而,20年公職生涯,我從事的是防疫工作,看多了不少同性戀者,也認識了不少同志愛滋病患者,因認識而了解,因了解而感慨,忍不住同情他們,憐憫他們,為他們不捨,替他們傷感,不禁哀嘆世上苦人多。

稍微打個岔,說個最近才發生的小故事,讓你了解同性戀者,在我心中的地位。民國111年4月8日,週五,大甲鎮瀾宮媽祖深夜11點起駕,將進行一年一度,轟轟烈烈盛大舉行,9天8夜,來回徒步約340公里的遶境活動。前兩、三天,從朋友Line群組,收到此訊息,說4月9日,大甲媽祖將入境彰化,大度橋彰化端南下車道,將交通管制,車子須走地下道,繞道彰興路,右轉金馬東路,再續接中山路。很感謝有人鋪出此訊息,也很慶幸有看到此訊息,這對我太重要了,回想去年這時候,也是週六,大度橋南下車道,因大甲媽祖遶境,交通大阻塞,全面交通管制,車子必得繞道而行。當下,沒有心理準備,事出突然,不知如何因應,怕誤了行程,我嚇得幾乎要屁滾尿流。

那時,大度橋上媽祖信眾,萬頭鑽動,萬人空巷,摩肩接踵,人山人海,每個人背包上,黃橙色的鎮瀾宮媽祖進香旗,在陽光下閃熠,金黃耀眼,也隨著人們步伐,前後擺動,左右甩動。橋上的大小車子,也是成千上萬,頭尾相連,走走停停,寸步難行,不少車子後視鏡,也綁著黃橙色的進香彩帶,極為熱鬧,也極為壯觀,更讓人感動信仰的虔誠,但我的心思只放在上班,我陷入恐慌,嚇得要命,胸口怦怦亂跳,心臟都要從嘴裡跳出來,我怕下午的門診遲到,對老闆無法交代,也對不起病患苦等,更擔心門診開天窗。好理家在,警方指揮有方,媽祖有包庇,交通不致於打結,我準下午2點,車子抵達診所門口,不算遲到,趕緊上工,僅延誤了2、3分鐘,神不知,鬼不覺,候診病患沒人知曉,沒騷動,沒議論。

有去年的經驗,既然大度橋仍會交通管制,我乾脆提早半小時出門,好因應交通阻塞。大甲媽祖年度遶境,被稱為世界三大宗教盛事之一,去年交通大阻塞,今年也必然交通大阻塞。4月9日,中午時分,我車子來到大度橋台中端,去年的場景再次出現眼前,真的熱鬧和壯觀,那種虔誠的氛圍,讓人感動,我內心默念著,願媽祖保佑天下蒼生,新冠肺炎疫情趕快結束,人們可以安居樂業。因提早出門,心中有底,不怕上班會遲到,我一點也不心急,半絲也不慌亂,隨遇而安地,好整以暇地,隨著車陣,亦步亦趨,用感動的心,看著熱鬧,緩慢龜速而行。當車子接近彰化端時,正好是中午12點,車上儀表板電子鐘標示著12:00,出乎意外的,完全不在我預料中,很神奇地,好似媽祖有靈驗,我無意間瞥見,大甲媽祖那熟悉的,金碧輝煌的鑾轎,在信眾簇擁下,於右手邊的慢車道上,緩步移動,我瞬間淚崩了,是大甲媽祖!是大甲媽祖!「媽祖保佑!媽祖保佑!」

看到金碧輝煌的鑾轎,我想起過往,想起昔日時光,我忍不住,瞬間崩潰,鼻孔抽搐,喉頭哽咽,豆大淚水,有如打開的水龍頭,奪眶而出,滴滿方向盤,也滴滿褲襠,哭得傷心欲絕,口中左一聲「阿母」,右一聲「媽祖婆」。我想起幼年,拉著阿母裙腳,隨著阿母,走出小西巷,左彎右拐,來到中山路,跪在路邊,雙手合十,祭拜大甲媽祖遶境,也瘋狂地,前仆後繼地,被阿母拉著,搶著排隊,趴跪馬路中央,等著鑽轎腳。想起先母,時光倒退,往事情懷,歷歷在目,血濃於水,母子一場,沒能盡到孝道,我淚連連啊!年紀越大,越是髮蒼齒搖,更會想起先母,「阿母!請等我,我很快會去跟您作伴,我會盡孝道的!」

除了先母,我也想起那些同志朋友們,他們曾多次跟我提起,每年農曆三月瘋媽祖,他們必然身上披著彩虹圍巾或絲巾,跟隨大甲媽祖遶境,祈求平安、健康和順遂,也沿路盼望媽祖信眾們,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能憐惜這群孤立無援的孽子們,給點擁抱,給點支持,給點鼓勵。也曾有不少同志愛滋個案告訴我,他們會呼朋引伴,三三兩兩,虔誠地隨著大甲媽祖遶境,跨台中、彰化、雲林和嘉義四縣市,長途跋涉近百座廟宇,體力耗盡,身心俱疲,除了鐵腿以外,雙腳也多處磨破了皮,拄著登山杖,跛著腳,走完全程,「我們祈求不多,不求發財,不求出人頭地,只祈求媽祖保佑,讓我們少受一些歧視、排擠和霸凌,能默默無聞地,平平靜靜地,過完這輩子。」幾年來,我將同志族群,跟大甲媽祖聯想在一起,想起這些孽子,令我不捨,讓我心酸,我不淚崩也難。

廢話少說,重回我與阿國電話中的對話。阿國打電話過來,說阿和有腹瀉、噁心、消瘦等症狀,一天腹瀉十幾次,持續腹瀉二十幾天,體重驟減了十幾公斤,加上CD4淋巴球下降,低於200以下,已被彰基通報為愛滋病了。我在電話這端,並不覺得意外,愛滋病毒感染者,極少有例外,大抵4-7年會發作為愛滋病,只是時間早晚而已,衛生局防疫人員定時追蹤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他們按時就醫,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以免病情沉痾,難以治療。阿國與阿和是一對同志情侶,同居多年後,於民國108年底,趁同性婚姻法通過,辦理了同性婚姻結婚登記,我還陪著他們去彰化戶政事務所,簽名蓋章擔任證婚人。阿和最早被通報為愛滋病毒感染者,也最早被通報為愛滋病,似乎阿和感染愛滋病較久,不過,僅是粗估,不一定感染較早,就會較早發病。

電話中,我細問了阿和一些症狀,好理家在的,沒有發燒、惡寒,也沒有劇烈咳嗽,不擔心肺囊蟲肺炎;口腔沒有發霉潰瘍,也沒有紅腫疼痛,不擔心白色念珠菌感染;身上或臉上,沒有硬塊或腫塊,大致上可以排除卡波西氏肉瘤,但內臟的卡波西氏肉瘤,外觀看不到,必得進一步精密檢查。肺囊蟲肺炎、白色念珠菌感染和卡波西氏肉瘤,因免疫力低下,是愛滋病最常見,也最嚴重的三種併發症,治療上極為棘手,尤其是卡波西氏肉瘤,根本無藥可救,開刀治療也不容易,容易復發,也容易再生,有很高的死亡率。肺囊蟲肺炎有藥可救,但特效藥要專案進口。阿和沒有這三大併發症,值得慶幸,趕快雞尾酒療法,盡快恢復免疫力,一切可保平安。我叮嚀阿國,夫妻一場,生命共同體,生死相許,對阿和要付出愛心,要多關心,更要多鼓勵。

其實,阿國也是愛滋病毒感染者,早晚照樣也會發病,他對阿和的愛心、關心和鼓勵,總有一天,仍會回饋到自己身上來,兩人不單是生命共同體,且要互相包容和取暖。在掛斷電話前,我想起某疾管署長官的交代,他在私人Line訊息上,要求我看門診時,鼓勵患者接種新冠肺炎疫苗,以提高三劑疫苗接種完成率,因疫情嚴苛,Omicron變異株橫行,實聯制、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也難抵擋疫情,須靠接種疫苗來保護自己,避免感染,也避免併發重症。我內心是存疑的,新冠肺炎病毒,比流行性感冒病毒還可怕,不是一年突變一次,而是一年突變好幾次,拿去年研發的疫苗,重複再追加一劑,你想成效會如何?BNT和高端是完整的一劑,而莫德那還僅半劑而已。然而,不像流感病毒,每年有新的病毒株疫苗可打,只好,沒魚蝦也好,繼續打舊的疫苗硬撐了,聊勝於無。

依據國外研究,打第三劑追加劑,可以提升保護力,縱然不能阻擋感染,至少能避免中重症發生機率。我是臨床醫事人員,我不是考慮自己,而是顧慮病人,我每天要面對無數病患,如果我感染了新冠肺炎,豈非成了大感染源,把病毒傳染散播給病患?所以,民國110年底,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剛推出第三劑追加劑時,我跟診所內其他醫護人員,全力配合政策,都第一時間完成了追加劑接種。我問阿國:「你與阿和都打了三劑,甚至四劑的武漢肺炎疫苗了嗎?」疫情已進入111年4月了,他的回答竟然是:「沒有!我兩人都是愛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不好,怕打了疫苗有併發症或副作用,我們連一劑也不敢打!尤其阿和近日發病,免疫力更差,我們更加不敢打了!」天啊!自作主張,自以為是,我真想罵死他,「就是因為免疫力不好,才要打疫苗保護啊!」

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對愛滋病毒感染者來說,因免疫力差,不僅要打兩劑基礎劑,甚至建議間隔28天後,再打第三劑疫苗,稱作基礎劑外的「加強劑」。若是愛滋病患,長期且規律地,接受雞尾酒療法,血中愛滋病毒幾乎檢測不出,CD4淋巴球也達到500、600以上,接近正常值了,醫師也會建議再施打第三劑加強劑。以阿國與阿和來說,兩劑基礎劑,加上一劑加強劑,再加上一劑追加劑,他們兩人至今,最多可以打到四劑,比一般人還多一劑,打疫苗不必花錢,連掛號費也不用,不打白不打,打了是賺到,多打多一層保護,求之不得,沒想到他們連一劑也沒打,太有主見了,太不自愛了,把政府的愛心放水流,疫苗丟著,等過期,等報廢,太令人失望了!

須接種基礎加強劑的對象,除了愛滋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患外,還包括:洗腎患者、尚未治療或正接受治療之癌症患者、接受過器官移植並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者(移植2年內或正使用免疫抑制劑)、先天性免疫不全者、使用免疫抑制劑者,以及其他經醫師評估過,免疫不全或免疫低下者,也可以接種第三劑基礎加強劑。所以,長期使用類固醇等免疫抑制劑者,如紅斑性狼瘡、僵直性脊椎炎、慢性蕁麻疹、氣喘等病患,都可以施打基礎加強劑。然而,施打基礎加強劑,將造成個人隱私,愛滋病患身份曝光,這會是一堵難以跨越的障礙,想打又不敢打,打了洩漏隱私,只好放棄了。更甚者,有的醫療院所醫護人員,因害怕針扎感染,會拒絕幫愛滋病患施打疫苗,必得去愛滋病指定醫院,或者原診治醫院施打,多了一層不便!煩死人了,乾脆不打了。

依照規定,若不想隱私曝光,縱然不打加強劑,阿國與阿和兩人,至少會打三劑疫苗,第三劑追加劑與第二劑基礎劑,間隔3個月或12週,最短的話,只要84天即可,為何拖延至今,兩人連一劑也沒打?太奇怪了,也太離譜了!我不禁懷疑,難道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衛生局防疫人員忙翻了,也累翻了,披星戴月,早出晚歸,作不完的疫情調查,作不完的疫情追蹤,時間被壓縮,分身乏術,甚至病倒了,以致對愛滋病患的管理鬆散了,沒有按時電話追蹤,沒有叮嚀他們接種疫苗?應該不會吧!所有防疫人員,認真負責,又盡忠職守,這是我公職期間,對他們的評語,我對他們有信心,絕不致於管理鬆散的!阿國證實我的評語,「防疫人員不時打電話來關心,要我們趕快打疫苗,但是,我們真的很害怕,害怕打疫苗出了問題,我們都是愛滋病患,承擔不起併發症,也承擔不起副作用啊!」

為了衝高新冠肺炎疫苗涵蓋率,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各縣市政府響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政策,尤其是北部縣市,從民國110年底起,砸重金,開始發起打疫苗贈送宣導品活動,送白米、百元禮券、現金、生活日用品等,以提高接種率。輸人不輸陣,輸陣面子掛不住,彰化縣雖起步較晚,豈會落人後?依我任公職期間的經驗,各類疫苗接種屬我疾管科業務,縣內疫苗接種率,保證是疾管署對各縣市新冠肺炎防治績效的重點考評指標,例如往年,65歲以上老人流感疫苗接種率,彰化縣常名列前茅,競爭挺激烈的,不是百萬人口第一名,就是第二名,績效越好,中央贈送的獎勵金越高。如今,為了衝涵蓋率,也衝考評績效,一兼二顧,摸蛤兼洗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衛生局和衛生局疾管科,以及所有相關人等,上刀山,下油鍋,拼死拼活,打死不退,必然全力衝刺施打疫苗了。

首先,彰化縣訂定111年1月,為全縣新冠肺炎疫苗接種月,結合轄內243家合約醫療院所,包括27家衛生所和216家醫療院所,全力提升疫苗接種,從1月7日至1月31日,凡18歲以上縣民,到各合約醫療院所接種第一劑或第二劑疫苗,贈送200元超商禮券,一張禮券100元,共贈送兩張。這波送禮券活動,成效顯著,共送出800萬元超商禮券,有4萬人受惠。實施前和實施後的統計,第一劑疫苗涵蓋率,從85.4%衝破了90%,第二劑則73.2%衝破了80%,砸重金還真的有效!不過,跟疫情嚴苛也有關係,時勢所趨,人們不單顧健康,更要顧生命。因成效有目共睹,撒錢有成果,接著,彰化縣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種月,順延一個月,從2月7日到2月28日。我上班的診所,也是243家合約醫療院所之一,人山人海,人們搶著掛號,擠爆櫃檯,塞爆候診室,隊伍排到診所騎樓去,聲勢挺壯觀浩大的。

預備打疫苗的患者,苦候多時,在跟診護士呼叫下,匆匆進入我診間後,我不敢馬虎,每位患者,必用聽診器仔細聽診,我有三大目的:一方面評估患者健康狀況,聽診肺臟、心臟是否有雜音;另一方面不讓患者認為醫師草率,以免發生醫療糾紛時,讓自己惹上麻煩;再一方面,安撫患者心情,因眾人對疫苗仍懷抱恐懼心裡,害怕發生意外。有不少患者極度恐慌,也極度緊張,拿著寶特瓶或保溫杯的雙手,都會不斷顫抖,以致評估單所附的血壓、脈搏量測表,幾近破表,不曾有高血壓的患者,血壓竟然高到170、180,甚至超過200;至於脈搏,也是很離譜,100、110的一大堆,甚至高達120、130的!怎麼辦?拒絕施打嗎?真有點兩難!只好請患者坐下來,在候診室靜候10、20分鐘,等平穩下來,再施打了。早期,疑似打疫苗造成的死亡案例,真的多些了,加上媒體渲染,引發軒然大波,人們恐慌比比皆是呢。

說到疑似打疫苗造成死亡,人命關天,這是天大地大的事,不能草菅人命,不能用疑似含混帶過,必得察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給個交代,否則家屬不會善罷甘休,必然吵得天翻地覆,風雲變色,槓上衛生局,走上法律途徑,要求國家賠償。我公職期間,打疫苗引發死亡案例,是疾管科業務,也就是我的業務,其間的處理過程,所面對的不捨和辛酸,不是三言兩語,也不是是三天、五天所能盡述的。如何確定是疫苗造成的死亡?只有找證據了,唯一的證據是遺體解剖,讓遺體說話,才能解決質疑,讓死者走得心安,也讓活著的了無遺憾。更重要的,了解死亡真相,免得以訛傳訛,造成人們無謂恐慌,形成拒打潮;若真的跟疫苗有關,除了疫苗藥害賠償外,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也要即刻評估是否封鎖疫苗,停止繼續施打疫苗。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此任期,AICP共有17位委員,都是台灣醫界菁英:李秉穎(台大小兒部小兒感染科)、李文生(萬芳醫院感染科)、林奏延(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國家衛生研究院)、邱政洵(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黃玉成(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區慶建(北醫婦產部產科)、張美惠(台大小兒部小兒腸胃科、中央研究院院士)、張鑾英(台大小兒部小兒感染科)、許瓊心(馬偕兒童醫院新生兒科)、陳伯彥(台中榮總兒童醫學部兒童感染科)、陳宜君(台大內科部感染科)、陳秀熙(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楊崑德(馬偕兒童醫院兒童過敏免疫風濕科)、劉清泉(成大小兒感染科)、顏慕庸(振興醫院感染科)、趙安琪(林口長庚醫院婦產部癌科)、謝育嘉(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

我當疾管科長的,我不出來,誰出來?我必得出面,代表縣長、局長,前往喪家,向死者靈位,拈香祭拜,也向家屬誠心慰問,然後,懇求家屬同意,讓死者接受遺體解剖,以釐清死亡原因。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凡同意遺體解剖者,不管死因是否與疫苗有關,中央都會給予30萬元喪葬補助費,然而,除非窮困弱勢家庭,對一般家庭來說,30萬元僅是可有可無的小錢,家屬追求的是真相,不會在乎金錢。彰化是農業偏鄉,死者為大,保留全屍的觀念很重,尤其是阿公、阿嬤等長輩,遺體解剖和保留全屍,兩者背道而馳,根本是緣木求魚,幾乎沒有家屬會同意解剖的,但在我虔誠溝通、拜託懇求下,坦誠的同理心和笨拙的口才,在溝通上反而是助力,為了國家,為了社會,不再有其他受害者,家屬終究會同意解剖的。

我公職期間,從民國90年至101年,彰化縣轄內,跟疾管科有關的死亡解剖案例,共有11、12位,剛好一年一例,包括:傳染病死亡案例、不明傳染原因死亡案例和疫苗接種死亡案例等,每一個案例都不負使命,均達成疾管署長官的要求,順利完成遺體解剖,釐清了死因,解除了各方紛爭和疑慮。所謂的11、12位死亡解剖案例中,就包括一例胎死腹中,懷孕6個月的死胎,沒有姓名,也沒有身分證,中途夭折的死胎,懷疑腸病毒致死。我親自抱著此死胎,搭公務車,走高速公路,從彰化至台北,送往疾管署昆陽實驗室,進行解剖和化驗。往事歷歷在目,借此篇幅一角,感謝所有家屬的關愛和配合,讓我完成使命,也祝福所有解剖的死者,一路平安,順利投胎,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更是台灣的社會菁英,國家的棟樑。

進入我診間,預備接受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的患者,我須進行接種前評估工作,然後轉往下一站,由護理人員施打疫苗,此評估工作,我特別關注兩點。第一點,我會問育齡婦女(15歲至49歲)是否懷孕?若問20歲上下女生是否懷孕,會被嗆:「我還在唸大學!」若問40餘歲婦女是否懷孕,會被譏:「這麼老了,還會生嗎!」我的評估是有所本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有五項評估內容,包括:過去注射疫苗或藥物是否有嚴重過敏反應、現在身體有無不適病徵(如發燒38度、嘔吐、呼吸困難等)、是否為免疫低下者(包括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者)、過去7天內是否曾接種其他疫苗、目前是否懷孕等。此評估及意願書,原本應由患者自己填寫、打勾和簽名,但慌張間,大半患者都沒時間勾選,害得我必須逐項詢問,尤其是否懷孕這一項,結果呢?令我兩面不討好,不是被嗆,就是被譏,內心很不是滋味。

我為何關注是否懷孕?曾有年輕女性來打疫苗,不以為意地,若無其事般,坐了下來,經我主動詢問,才說懷孕近3個月,我當場嚇呆了!第一胎,又是懷孕初期,當孕婦的竟然如此輕忽,不當一回事般,問也沒問一聲,就要來打疫苗,未免太大膽,也太大意了!懷孕不必然絕對禁止打疫苗,但僅限第一線的醫護人員,或可能染疫的高風險族群,因懷孕打疫苗仍有相當風險,須由產科醫師權衡利益得失,再作決定較好,尤其懷孕前3個月,風險更大,一些意外、突發狀況,都可能發生,特別是懷孕早期的自然流產,若出了問題,是疫苗關係,還是自然流產?難以釐清責任喔。我與跟診護士解釋勸說下,我們婉拒她打疫苗,若真的想打疫苗,至少不要在懷孕前3個月,可等幾個月後,再考慮接種。

第二點,18歲至20歲的年輕人,我會注意是否有家長簽名。由於疫情趨勢轉嚴苛,加上200元禮券誘因,催出不少人上門打疫苗,也包括18-20歲的年輕人。法律上,滿18歲了,可以考機車駕照和普通駕照,也可以公投投票,但未滿20歲,則是很尷尬的年齡,不算是成年人,衛生局也來函強調,此年齡層的接種評估及意願書,必得有家長簽署同意,才可以施打疫苗。家長簽名或蓋章很重要,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若有家長簽章同意,出問題的話,國家全權負責,醫療院所完全無責任,撇得很乾淨,一清二楚,「是衛生局疾管科的事,不是臨床醫師的事!」若無家長簽章同意,出問題的話,事情可大條了,國家大抵逃不了責任,但醫療院所也脫不了干係,且一槍斃命,「國家負責疫苗藥害救濟,但臨床醫師要負責行政疏失,要承擔醫療糾紛!」

這年齡層的年輕人,在櫃檯掛號時,掛號小姐很細心,會嚴格把關,也嚴謹核對父母身分證,除了父母簽章外,也會抄錄父母身分證號碼,保證滴水不漏,萬無一失。既然有掛號小姐把關,我大可放心,不必多花心思,孜孜矻矻,給自己找麻煩吧?然而,職業病使然,有第二層把關,豈非更好?假使出了紕漏,少了父母簽章,面對醫療糾紛的,是臨床醫師本人,而非掛號小姐,我非得步步為營,小心為要,不得出差錯呢。台灣臨床醫師的現況,也是臨床醫師的生態,看病辛苦嗎?是辛苦,須花時間,耗上精神,耗盡心思!但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時時刻刻,戰戰兢兢地看病,才真的是辛苦中的辛苦!忒辛苦啦!怎說忒辛苦?因怕飛來橫禍,醫療糾紛纏身,忐忑不安,身心俱疲,一週7天,一年365天,永無止境的恐慌和擔憂,正是辛苦的背後主因。

緊接著,彰化縣新冠肺炎疫苗再次加碼,從4月1日至4月30日,凡18歲以上至64歲,到轄內各合約醫療院所,施打第一劑、第二劑或第三劑疫苗者,通通有獎,均贈送200元超商禮券;若是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不分劑次,則贈送500元超商禮券,好康大放送,普天同慶,歡欣鼓舞,皆大歡喜,有如逢年過節,大家恭喜發財。贈送禮券策略大成功,人們爭先恐後,搶著打疫苗,明年,疾管署百萬人口縣市疫苗接種績效評比,彰化縣又要名列前茅了!然而,民眾踴躍過度,波濤洶湧,排山倒海而來,擠爆各合約醫療院所,人數超出了預期,應證了閩南話俗諺「大吃小算」,僅預備擺100桌的流水席,呼朋引伴結果,卻來了1萬人!真糟糕,失算了,世紀大爆炸了!

風馳電掣,急急如律令,禮券開天窗豈得了?政府豈能失信於民?必得盡快處理,否則引發民怨,搞不好的話,甚至引發人民大暴動呢!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衛生局疾管科勇於承擔錯誤,火燒屁股般,緊急於111年4月18日發文,通知243家合約醫療院所:「原持續針對18歲-64歲不分劑次完成接種民眾,送200元禮券措施,至111年4月30日止,因禮券用罄,將於4月19日截止發放。」發文隔天,來個政策大轉彎,贈送禮券緊急喊卡。很奇怪耶!禮券用罄可以再買啊!朝令夕改,豈非戲弄老百姓?錢能解決的事情,還算是事情嗎?疾管科應該向縣府反應,請縣長動用縣府緊急預備金,大量採購禮券才對啊!保證明年績效考評,彰化縣必能獨佔鰲頭,縣府風光,衛生局也風光,疾管科長也能上台領獎,豈非善哉?

為何如此?我個人猜測,可能有兩點原因。第一點原因,縣府緊急預備金早已用罄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金錢不是萬能,但少了金錢萬萬不能,疫情延燒如此淒慘,邁入了第三年,鴨寮內豈有隔日蚯蚓?縣府財政處長和主計處長,肯定一個頭兩個大,兩個頭抱著燒,不知如何是好,尋找外援,增加預算,要中央補助等等,說不定,不單用完了緊急預備金,甚至向台銀舉債度日呢!財政大混亂,如此財政規劃豈行?不合國家預算法!另外,舉債豈容易?沒有議員大會正式通過豈行?執政黨和在野黨常是對立的,在野黨縱然不會扯後腿,卻也虎視眈眈,隔山觀虎鬥,倒了執政黨,在野黨才能東山再起,你說不是嗎?(111年4月22日完稿)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六)洗腎王國大解密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六)洗腎王國大解密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劉長卿:「一路經行處,苺苔見屐痕。白雲依靜渚,春草閉閒門。遇雨看松色,隨山到水源。溪花與禪意,相對亦忘言。」

世界地球村,人與人往返頻繁;網路無國界,人與人聯繫無礙,不管是兩性結婚或同性結婚,外籍人士入境台灣,辦理跨國婚姻,是時勢所趨,人性使然,愛無國界,愛無種族,不是政府、法律或社會,所能輕易阻擋的,俗話說的「女大不中留,留下結冤讎」,豈只說女人?男人也一樣,同樣男大不中留。至於同志族群呢?沒有例外,男同志或女同志,全都一樣,雙方照樣愛得死去活來,非君不嫁,非君不娶,情到深處無怨尤,甚至,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呢。同志戀情,愛到無怨尤,愛到生死相許,以致為愛殉情的故事,你沒聽過嗎?

同志愛滋外籍人士,入境台灣結婚,與兩性跨國婚姻一樣,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領取國民身分證,層層關卡,重重阻攔,並非容易之事,但好理家在的,只要在台灣合法居留半年以上,就能申請加入健保,享受健保福利,取得醫療保障。月有盈缺,潮有漲落;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人吃五穀雜糧,難免有病痛,醫療保險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如果這樣,同志愛滋外籍配偶,只須熬過半年,就能享有免費的雞尾酒療法囉?錯!沒想到衛福部竟然有把關,增加了一條但書:前2年,雞尾酒療法要自費;第3年起,才能享有健保免費福利。此但書讓人意外,簡直是殺手鐧,殺人無形。你或許會說:「醫院雞尾酒療法,每個月約花2萬元,兩年大概要花48萬元,忍痛個2年,就能享受免費醫療了。」你算錯了!2萬元是健保價,若是自費的話,保證是健保價的2倍以上,說不定是3倍以上!沒錢治療,只能等死了!

為何有此但書?何時有此但書?這是中央政策,我不清楚,我不知道,我無權置喙,也不該置喙,但總覺得怪怪的,怎只針對愛滋病呢,似乎有些不公平。確實只針對愛滋病,其他的大小毛病,完全沒有設限,是否不公平,不是你我說的算,政府自有其考量。如果外籍配偶罹患的不是愛滋病,而是慢性腎衰竭,須每2天,每週3次,勤跑醫院或診所,接受血液透析;或者罹患乳癌、子宮頸癌、肺癌等癌症,須接受手術、化療、放療、標靶等療程,並沒有前2年須自費的但書,而是直接享受健保福利。你我等眾人周知的,洗腎是健保最大的無底洞,至於癌症治療,也是不遑多讓,均耗損健保大量醫療資源,相形之下,愛滋病治療還沾不上邊,卻要遭受厚此薄彼對待呢!

民國109年7月11日,健保署公布108年10大燒錢疾病,依序分別如下:慢性腎臟疾病(燒掉533.16億元)、第二型糖尿病(309.6億元)、齒齦炎和牙周病(180.03億元)、齲齒(166.46億元)、本態性高血壓(140.27億元)、抗腫瘤治療(134.05億元)、呼吸衰竭(125.16億元)、慢性缺血性心臟病(122.66億元)、思覺失調症(115.09億元)、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110.12億元)。此10大燒錢疾病,每一項都超過百億元,尤其慢性腎臟疾病最為可怕,好幾年來,全無例外,均獨佔鰲頭!至於愛滋病呢?絕不超過百億元吧,到底是多少?因牽涉兩筆款項,疾管署公務預算和健保總額給付,我不是很清楚,40、50億元?還是60、70億元?你說呢?

慢性腎臟疾病,主要花費在洗腎,健保署統計結果,533.16億元的84%左右用於洗腎。洗腎分兩種: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前者在醫院診所,靠機器進行;後者在自家,由個人自行操作,但須相當技巧,操作不容易,照顧上也不容易,故極大半的人,都是接受血液透析。目前,台灣約10萬人接受洗腎治療,且每年以8、9千人的速度增長,洗腎的盛行率高居全球第一,台灣創造了「洗腎王國」的名號。雖不致於「洗腎亡國」,卻可能拖垮健保呢!除了幾年來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挹注外,近日,衛福部修正公布了「全民健保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費用」表單,民國111年5月15日生效實施,也就是說,要提高看診部份負擔了。健保不能倒,要力挽狂瀾,只好使用者付費,增加看診的費用,弱勢族群和窮人看病要勒緊腰帶了。

民國64、65年,我在台南擔任實習醫師,罹患慢性腎衰竭的病患,臉孔黎黑,面容憔悴,噁心嘔吐,無法進食,無助地躺在病床,家屬束手無策,醫師也束手無策,只能日復一日,每天睜開眼睛等死,當年洗腎還不普遍,也花不起這個錢,直到民國84年,健保實施了,黑暗走到盡頭,生命才看見曙光。早期健保洗腎,給付費用是4100點(1點約等於1元),包括偶而的紅血球生成素注射、輸血、口服藥、針藥和檢驗等費用;後來,調降到3912點,因健保總額關係,每年總額固定,就是這麼多,不夠分配怎麼辦?只好稀釋點值了,1點不再是1元,可能低於0.9元以下,甚至低到0.8元多些,變成醫療機構要勒緊腰帶了。

雖說點值少了,利潤被壓縮了,但洗腎病人數量龐大,也不是洗腎一次、兩次就結束,而是每2天就要洗腎,且是經年累月的,不見斷地,重複地進行,洗得越久,活得越久,也活得越久,洗得越久,不少病患都已洗腎10幾20年,甚至接近30年了,這可是非常大的商機!洗腎不一定要在大醫院,小診所也可以,以致偏鄉小鎮,也有專門洗腎的小診所,且病患人數,多到讓人瞠目結舌!病患排隊洗腎,不是輪兩班,而是輪三班,由專車接送,醫護人員忙,連司機也忙,每班不是20、30人,也不是40、50人,而是上百人,多到嚇死人。我的門診,不時有洗腎病患來看診,我打招呼的口頭禪是,「今天洗腎?還是明天洗腎?」洗腎的病患很容易辨識,洗腎越久,臉色越黎黑。洗腎病患感冒咳嗽、腸炎腹瀉等毛病,洗腎診所不給藥,要病患自行就醫,一方面,省些藥費,另一方面,也不怕病患跑了,病患必得乖乖地,準時回去洗腎。

民國107年6月19日,國民健康署修正公布「台灣洗腎人口多的原因」,總共有6點:第一點,隨老年人口,以及肥胖、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人口增加,這些問題所引發的腎臟病也增加。第二點,國人不當用藥習慣,對洗腎之影響有兩個面向,一是有些藥物,本身具有腎毒性,直接造成腎臟傷害;二是慢性病人,可能因服用了宣稱可治療其疾病之藥品、草藥或製劑,而未依正規管道妥善醫治,導致控制不佳,加速了糖尿病、高血壓所引發之腎病變。第三點,全民健保實施,我國保險制度完善,全額給付透析醫療,病患不需部份負擔,降低民眾接受透析醫療的門檻,故健保實施後,透析發生率和盛行率顯著增加。第四點,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病人存活率提高及老化(略)。第五點,透析醫療品質佳(略)。第六點,腎臟移植率低(略)。

後面第四點、第五點和第六點,根本是充門面,虛應故事,自我感覺良好,自我安慰的話,時代推演,醫療進步,哪個國家不是這樣?又哪個國家腎臟移植率高?完全無法解釋台灣是「洗腎王國」的原因。至於第三點,因健保實施,帶動洗腎人潮,造成洗腎爆增,這是冤枉!若非病入膏肓,病已沈痾,走不下去了,活不下去了,誰願意每2天進醫院洗腎,躺上病床,一躺就是半天,有如半個廢人,連出國旅遊都受限呢?至於第一點,把洗腎爆增原因,推給老年人口、肥胖、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甚至有專家直接點名糖尿病,這是掩耳盜鈴,這是不問蒼天問鬼神,社會進展,全球趨勢,哪個國家不也如此?他們洗腎病患有如此多嗎?無法解釋台灣是「洗腎王國」的原因。第二點,「國人不當用藥習慣」,國健署英明又偉大,我要向它磕頭膜拜了!真正說到重點了,冤有頭,債有主,我說第二次,「國人不當用藥習慣」才是罪魁禍首,真正的原因所在!然而,國健署是公家機關,不敢得罪任何四方或任何一人,說得四平八穩的,它應該把「國人不當用藥習慣」排在第一點,它應該可以更挑明的說,衛教成效會更好!怎麼挑明的說?

我遇過一個病患,真實的案例,30餘年的老糖尿病患,虛應故事般的就醫服藥,沒有真正長期規律治療,也沒有忌口,甚至三不五時,聚會吃大餐,暴食暴飲的,血糖常飆升,也常破表,高達700、800的,血糖機檢測不出,只能靠抽血檢測。這種病患真的不足取,不該仿效,這是倒退魯,但病患卻有個優點,絕不亂就醫,不亂吃藥,不亂打針,一些亂七八糟的健康食品或廣告藥,也不吃,為了人情世故,被強迫推銷了數十罐,所謂的進口健康食品,每罐要價5000、6000元的,全丟進冰箱內,沒開封,也沒吃半顆。到80、90歲晚年,甚至臨終前一年,雖然腎功能下滑了,老化了,仍不用洗腎。諸位學者專家們,請不要把洗腎責任全推給糖尿病!後面另有更重要的藏鏡人呢!

我下面介紹的病例,不是單一個案,而是通例,在台灣人身上很常見,多如繁星,數不勝數,不勝枚舉。50幾歲家庭主婦,兒女長大了,各自婚嫁,分散各地,巧的顧身體,憨的顧家伙,閒來無事,身體稍有病痛,輕微的頭痛、腰痛或關節疼痛,甚至小扭傷,就馬上掛診求醫,不單拿藥吃,還要求自費打針。吃什麽藥?打什麽針?很少有例外,醫師也變不出新把戲,大抵是消炎止痛藥。最愛打針的民族裡頭,除了台灣人以外,就屬越南籍外勞或配偶了,泰勞、菲勞、印勞不會,90%以上的越南籍,不惜花錢,會向醫師主動要求自費打針:「醫師!請幫我打針,我要自費打針。」若是台灣人,習慣會追加兩句,「越貴越好,多少錢都不要緊!」傷腦筋!太直白了!簡直羊入虎口,正中醫師下懷,想當好醫師都不行。

常見止痛藥分四類,除了第一類外,涵蓋多種止痛藥,總數可達上百種,也是多如繁星:第一類,乙醯胺酚(商品名普拿疼)。第二類,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商品名非炎、布洛芬等)。第三類,鴉片類止痛藥(可待因、嗎啡等)。第四類,成癮性止痛藥(立除痛膜衣錠、舒痛停等)。毫無疑義,第三類和第四類止痛藥是有列管的,且列管嚴苛,少了一顆藥,都要面對食藥署裁罰的。那麼,第二類和第一類止痛藥就不用列管了嗎?不!不是列管,而是警示。將病患健保IC卡上傳,從健保網路搜尋,可發現這個月內,病患在各家醫療院所或健保藥局,拿了幾片止痛貼片,拿了幾顆各類止痛藥!然而,這種警示無用,沒有嚴厲的裁罰作用,醫師仍會3天、5天或7天的,開出短期止痛藥,醫師會故作不知,或故作無辜狀,「病人疼痛厲害,不得不給止痛藥,不是醫師不仁!」有向健保署申請費用的止痛藥,健保才會登錄,始能搜尋得到,至於自費的止痛針劑,是無底深坑,沒登錄,也搜尋不到,完全無法知曉其他醫療院所,私下共用了多少止痛藥!不少止痛藥,成癮性不提,不單傷胃、傷肝,也傷腎呢。

我在門診,曾遇過兩、三位病患,感冒發燒和頭痛,或腰部扭傷疼痛等,看診之前,會向我表明:「醫生啊!我腎臟功能不好,介於第三期和第四期之間,鹿基的衛教師有強調,每回就醫,要跟醫生說清楚,請醫生不要開止痛藥,免得更加傷害腎臟功能,我很怕洗腎呢!」我忍不住肅然起敬,要向鹿港基督教醫院的衛教師磕頭致敬,也要狠狠按個讚,她們是善心大菩薩!既然腎功能不好,就盡量避免使用止痛藥,不打針以外,僅給普拿疼口服藥,且交代病人:「沒發燒,就不吃退燒藥了;沒頭痛,就不吃止痛藥了!」慢性腎臟病共分五期:第一期,腎臟傷害,但腎功能正常,腎絲球過濾率大於90。第二期,輕度腎功能下降,腎絲球過濾率60-89。第三期,中度腎功能下降,腎絲球過濾率30-59。第四期,嚴重腎功能下降,腎絲球過濾率15-29,須每3個月追蹤腎功能。第五期,末期腎衰竭,腎絲球過濾率小於15,可能要面對洗腎威脅,須每2-4週追蹤腎功能。

這位50餘歲的家庭主婦,不僅愛逛醫療院所,更愛自行買藥吃,是藥局、藥房、中藥房的常客,尤其是電台的廣告藥,不知啥碗糕的,亂七八糟的,莫名其妙的藥丸,只要電台廣告的,主持人宣傳的,不明就裡地,悉數買回來吃,如此經年累月的,不知吃了多少年。近60歲時,醫師診斷罹患了,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血脂症等三高疾病,買藥和吃藥,更加變本加厲,加上電視廣告興盛,大量販賣所謂的健康食品,說得天花亂墜,說得像神丹妙藥似的,廣告打得越兇的,價錢越貴的,越買來吃;說是啥日本或啥德國進口的,必定買來吃,成了忠貞粉絲。近70歲,腎功能衰竭了,邁入第五期慢性腎臟病了,腎絲球過濾率只有12、10左右,須面對血液透析了,她開始慌亂了,諱疾忌醫,打死也不洗腎;也病急亂投醫,死馬當活馬醫,到處尋訪神醫仙藥。

三姑六婆介紹的,甚至道聽塗說的,只要有地址,她就逼著兒女,遠途跋涉,開車送她過去。她去過台南某偏僻小鄉,老式四合院的茅屋裡,接受祖傳中草藥治療,一個療程7天草藥,要價10萬元,去了兩次,花了20萬元,腎功能更加下滑,嚇死了,再也不敢去了。也去過南投某小鎮的小診所,醫師自稱領有腎臟專科醫師執照,號稱有專治腎衰竭的進口針劑,每2天打一劑,總共施打了五劑,也花了近20萬元,效果不怎麼樣,完全沒改善,還是不了了之了。老人家更苦了,病懨懨的,食慾不振,噁心欲嘔,全身虛脫無力,原本打死不洗腎的話,完全軟化了,在兒女苦口婆心勸說下,最終仍走上洗腎一途。除了胡亂就醫,吃藥和打針,這些電台的廣告藥,全都是偽藥或假藥;電視台的健康食品,甚至不是健康食品的健康食品,哪一樣不是洗腎的主要罪魁禍首?人工化學製品會是好東西嗎?它們就是後面的藏鏡人!這就是挑明的說!吃下去,再也吐不出來了,執迷不悟,一心追求健康的,拼死拼活顧健康的,把肚子當藥櫥的,最後只有洗腎了。

台灣是洗腎王國,洗腎費用佔去健保很大醫療資源,年年獨佔鰲頭,穩佔第一,衞福部沒去限制,卻要限制愛滋病治療,這樣對嗎?腎衰竭值得同情?愛滋病不值得同情嗎?一次洗腎約花4000元,一年52週,每週洗3次,連續兩年,4000元*3次*52週*2年,健保將花掉124萬8千元。若是愛滋病雞尾酒療法,每個月約2萬元,2萬元*12月*2年,健保將花掉48萬元,前者是後者的2.6倍,哪個比較燒錢?可一目瞭然喔。回到前面,同志愛滋外籍配偶,進到台灣來,不是你想像的那麼好康,前2年的雞尾酒療法須自費,不是吃免驚的,若是腎衰竭須洗腎,則無此自費的規定,才真的是好康大放送!

同是外籍配偶,疾管署竟然有此差異但書,血液透析行,雞尾酒療法不行,明擺著,同性婚姻和雙性婚姻是有差異的,原因為何?我不知道,這是中央政策,我不懂,也不清楚,那就該閉嘴,不要亂講話,不要無的放矢,免得惹人厭,又惹人嫌。異性戀者罵我,不懂裝懂,閒閒美黛子,幸災樂禍,多管閒事。同志愛滋知道了,會借題發揮,高舉彩虹旗,頭綁白布條,揭竿而起,抨擊衛福部,對愛滋病歧視又霸凌,對同志愛滋有偏見等等。衛福部長官,尤其是疾管署長官,必然罵死我了,說我吃碗內,卻看碗外,吃裡扒外,虧我還是終生公衛人,也是終生防疫人,竟然挑撥離間,無事找碴,故意製造爭端,讓長官下不了台!我想平安度日,不想當「吹哨人」!

民國108年5月24日,同性婚姻法公布實施,一翻兩瞪眼,塵埃落定,蓋棺論定,沒得吵了,同志族群大獲全勝,敲鑼打鼓,歡欣鼓舞,最後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歡樂的是同意派,愁的是反對派,不管同意或反對,明天太陽照樣升起來,每個士農工商仍繼續幹活,時代巨輪不會倒退魯,更不會停歇或停頓,眾人摸摸額頭,或摸摸鼻子,日子還是一樣要過,吃喝拉撒睡,沒有一項能免除。不過,同性婚姻法真的就此塵埃落定,順理成章,沒得吵了嗎?抱歉!不是你想的那樣,還有得吵呢!甚至吵得更兇悍呢!誰在吵?是同志團體,應該說是多元性別團體!莫名其妙,大獲全勝的勝利者,感恩都來不及了,謙卑得都要下跪磕頭了,怎還會吵?豈非人心不足蛇吞象?你有所不知,道理很淺顯,宇宙萬物,人性使然,人之常情,恁誰都一樣,有了之後,會要求更多,也會要求更好。

多元性別團體不滿足,同性婚姻實施近3年來,實行起來,發現有些地方限制極多,有些地方窒礙難行,認為政府為德不卒,友善程度不足,沒有做好相應規範和配套措施,還需要進一步修法和改進,甚至發現一國好幾制,各地方縣市政府,各有不同的尺度。同志團體要求改進的,主要有三大項:放寬同性婚姻外籍配偶國籍限制、放寬同性婚姻收養權限制、放寬同性婚姻人工生殖限制。台灣同性婚姻的主要推動者,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它們把上述三項,認定是未來更上一層樓,誓死努力的目標。總之,基本有了,還得要求更多,希望無限上綱,永無止境,多多益善。

第一項,放寬同性婚姻外籍配偶國籍限制。同性婚姻法公布實施後,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欲與台灣同志結連理的外籍人士,其國籍是有限制的,非任何阿貓阿狗等國家都可以的,僅限以下28個國家:加拿大、美國、墨西哥(部份地區)、哥倫比亞、阿根廷、巴西、烏拉圭、厄瓜多、哥斯達黎加、丹麥、挪威、瑞典、芬蘭、冰島、英國、法國、德國、愛爾蘭、荷蘭、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南非、盧森堡、馬爾他、奧地利、澳洲和紐西蘭等,也就是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的外籍人士,才得與台籍同志辦理同性婚姻登記。至於未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人士,是否能與台籍同志辦理同性婚姻登記?因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暫時不准,須俟司法院及法務部釋示後,再據以辦理。何時釋示會下來?不知道!世事難料,3、5年?還是天荒地老?總之,現在免談!

至於緊鄰台灣海峽,最常親密往來的大陸人士如何?因中國大陸和港澳地區均未承認同性婚姻,台籍同志與大陸和港澳地區人士,得否在台或承認同性婚姻之第三地辦理同性婚姻登記?因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相關規定,亦暫時不准,即使在第三地結婚登記,法律上仍是無效,須俟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釋示後,再據以辦理。陸委會是台灣統籌處理海峽兩岸事務的專責行政機關,單方面釋示有用嗎?當然沒用!中共中央不同意一切免談!中共中央會同意嗎?想也知道,中共會捧西方人的LP嗎?不僅等到天荒地老,也等到海枯石爛!台灣陸委會的大陸對等機關有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務院台辦、國台辦)和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簡稱中共中央台辦、中央台辦、中台辦),其實,這是一個機關兩塊招牌,不管是國台辦或中台辦,指的是同一個機關,中國大陸是黨領政,也是黨政合一,是共產黨和政府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同志跨國婚姻有諸多限制,不像兩性婚姻,沒有國家或種族限制,有邦交或沒邦交國家,民主、極權或共產國家,白種人、黃種人或黑種人,全都沒問題,悉聽尊便,來者不拒。雖說法律有限制,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據說,曾有案例偷渡成功。某台籍同志和某港澳同志,相愛多年,欲結連理,終生廝守,在某北部縣市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失敗,後來,轉往某南部縣市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成功了,變成了一國兩制,讓人意外,不懂為何有此漏洞?已辦理結婚登記,政府還能收回成命嗎?算了!不宣揚開來,兩人在台灣,平平安安,好好地過日子吧。如果,未來欲移居港澳或中國大陸,顯然地要隱藏兩人結婚的事實,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絕不承認此婚姻合法。

第二項放寬同性婚姻收養權限制,第三項放寬同性婚姻人工生殖限制,此兩項,前面已述,不再重複,主要是同性婚姻禁止收養子女,也禁止人工生殖。全世界共有233個國家和地區,包括198個國家、35個地區,會有滾動式的增加,台灣是全球第29個,亞洲第1個,實施同性婚姻法的國家,走在時代的尖端,初試啼聲,一鳴驚人,一炮而紅,讓世界看見了台灣,太厲害了!要感謝主要的推動者「伴侶盟」,鍥而不捨的努力,害得某些政府官員,被叨擾得快要走頭無路了,甚至要棄械投降了,乾脆辭職回家,好生養老去。哪天同志跨國婚姻不再設限了,親子收養權和人工生殖也爭取到了,伴侶盟可說功成名就了,可以萬古流芳了!(111年4月15日完稿)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五)同志婚姻養子女

                                               把酒言歡能幾回:(九十五)同志婚姻養子女

                                                                       作者:吳聰賢醫師

唐劉長卿:「鄉心新歲切,天畔獨潸然。老至居人下,春歸在客先。嶺猿同旦暮,江流共風煙。已似長沙傅,從今又幾年?」

民國108年底,阿國與阿和,這對同志愛滋情侶,到彰化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我擔任兩人的證婚人,當天中午,在石井屋辦了一桌喜宴,邀我留下來,喝完一杯喜酒再走,但我婉拒了。婉拒原因有兩點:第一點,回田裡工作,療癒心情,舒展筋骨。第二點,中午12點以前,準時上床睡覺,以備下午門診體力。其實,除了這兩點原因以外,另外還有兩點,我不得不離去:第三點,我個人本性,自閉內向,沉默寡言,不善言詞,討厭嚼舌,厭惡哈拉,我講話常不過三句,但此歡樂的喜宴,我噤若寒蟬,默不作聲,豈非突兀?掃他人興?第四點,喜宴是中午12點,辦完結婚登記,才9點出頭,我要等那杯喜酒,要等到何年何月?我已公職退休,難道回衛生局,去叨擾老同事們?衛生局不是閒衙門,尤其是疾管科,業務繁重,沒人閒得有多餘時間,去招呼科長,且是退休的老科長。人嘛!年紀大了,看多了,總要有自知之明吧。

所以,你若懷疑我,怕被同桌吃喜宴的愛滋病患們,感染了愛滋病,以致婉拒喝那一杯喜酒,那誤會可大了!也小看了我從事愛滋防治的專業。說到愛滋病的感染,它的感染率很恐怖嗎?你一定這樣想!但是,美國曾有份研究統計資料,讓我不禁驚呼:「真的嗎?還是假的?簡直是天方夜譚!」討論之前,我先介紹一位人物,王任賢醫師,中國附醫感染科主任,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前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疾管署將全國劃分成6區,每區各有一個區管制中心,相當於疾管署分署,每一區管制中心,設有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由轄內各大醫院感染科醫師組成,防疫等同作戰,每一個醫療網均派任一位指揮官,負責統籌指揮,他就曾兩次,擔任醫療網指揮官。

王任賢擔任醫療網指揮官,前後共10幾年,每年至少兩次,在中區管制中心,召開醫療網聯繫會議,我必然代表彰化縣衛生局,列席聯繫會議。不單彰化縣,中區所轄的台中市和南投縣,所有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都要受其指揮、調度、管控和指導,他類比我半官方的直屬長官,受我尊崇和尊敬。他擔任指揮官期間,幾乎踏遍彰化轄內各鄉鎮,哪個地方有疫情爆發,必然看得到他的身影;各大醫院的傳染病防治演習,他也必然蒞臨指導和講評。此外,他也常來彰化辦理傳染病防治講座,對象包括27位防疫人員,以及各大醫院醫護人員,特別是醫院院內感染控制人員,以致,彰化大半醫護人員,沒有人不認識他。

某次教育訓練,專題報告是「最新愛滋病防治」,他引用了上述美國研究資料,說明各項愛滋病感染率,包括愛滋病肛交和陰交的感染率:肛交插入方0.065%、肛交受方0.50%、陰交女方0.10%、陰交男方0.05%。同性戀肛交的感染率,約異性戀陰交的1.3-5倍,這數據可理解,因肛門黏膜是單層柱狀上皮,比陰道黏膜的多層扁平上皮,更容易受傷流血,當然感染率較高。同性戀0號比1號感染率高,異性戀女方比男方感染率高,約相差2-7.7倍,此數據也可理解,對接受方來說,自己肛門或陰道,被灌滿感染者的精液,精液滿是愛滋病毒,感染率豈能不高?當下,在衛生局三樓會議室,我聽到此數據,相當驚訝,愛滋病感染率這麼低嗎?匪夷所思!但我不敢提出質疑。

說真的,這個統計數字,我抱持很大的懷疑,害我邊上課,邊如坐針氈,也怪自己孤陋寡聞,不學無術,研究所畢業後,再也沒唸過半篇研究論文或學術報告了。以「肛交受方0.50%」來說明,它代表自身是同性戀0號,對方是染患愛滋病的同性戀1號,兩人在沒有安全保護情況下,肛交了100次,自身被對方感染愛滋病的機率是0.5,也就是說,肛交了200次後,感染幾率才是1!你相信這個數字嗎?你敢這樣不知天高地厚的莽撞嗎?打死我,我也不會相信!盡信書,不如無書;盡信研究報告,不如沒有研究報告。肛門黏膜脆弱,容易因肛交而受傷流血,滿含愛滋病毒的精液,全射進肛門裡頭,不要說肛交200次,我個人認為,只要肛交一次,就極可能感染愛滋病了!你認為呢?同志間肛交,常視死如歸,不戴套就橫衝直撞,難道受此統計數據誤導嗎?害人不淺!是這樣嗎?夜路走多了,總會遇上鬼,為了安全,儘量避免走夜路,才能保平安啦!

男女婚姻,甚至已有了愛的結晶,嗷嗷待哺,人見人憐的嬰幼兒,兩人仍然不顧情份,也不顧小孩未來,會鬧離婚,各奔東西,形同陌路,何況是沒有小孩拖累的同性婚姻,離婚更易如反掌,兩三下,說翻臉就翻臉,令人耽心,不敢抱太大的期望。以致,我常耽著心,不知何時,阿國會打來電話,說他們兩人已離婚了!說不定,一事不煩二主,繫鈴人也是解鈴人,還要我去幫忙,擔任兩人的離婚證人呢!民國108年底,阿國與阿和兩人登記結婚,至今已2年又4個月,很慶幸的,兩人平安順遂,沒有鬧分居,也沒有鬧婚變,但是,上週,卻接到阿國的電話,說阿和出事了!其實,不是大事,這是早預知的後果,早晚會碰上的!阿和數月來,食慾不振,體重減輕,加上腹瀉,彰基感染科追蹤結果,CD4淋巴球驟降至170,彰基第二次通報,阿和正式染患了愛滋病,開始接受雞尾酒療法了,目前,病情穩定,沒有惡化。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故意問阿國:「阿和患病了,更須要人家關懷和照顧,你會不離不棄,還是狠下心來,拋棄了阿和?」電話那頭氣急敗壞地回應:「不可能!絕不可能!我們兩人是真心相愛的,我也對天發誓過,會照顧他一輩子的!如果我拋棄了他,不單我辜負了他,也肯定他會想不開,保證會跳樓自殺的!」我想起來了,幾年前,我去山腳路疫情調查時,阿和曾說過,他很愛阿國,兩人形影不離,沒有阿國,他根本活不下去,如果哪天阿國變心了,他只有死路一條。其實,愛滋病發並非絕症,等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長期規律服藥,仍可活得天長地久,我安慰了阿國後,也告訴他:「你自己也多保重,你難免也會發病,兩人就同病相憐,互相取暖,互相照顧吧!」

說到同性婚姻,若雙方鬧出離婚,必然沒有子女拖累,一刀兩斷,乾淨俐落,沒任何牽扯或牽掛,因兩個男的,或兩個女的,豈能搞出子女來!老祖宗說的「孤陰不生,獨陽不長」,這是順應自然,有科學根據的,人類是高等動物,豈可能雌雄同體、異體受精?豈非變成人妖!沒錯!同性婚姻生不出子女來,這是通論,但意外的狀況還挺多的,不一而足,你僅看到事物的一面,沒想到事物有好幾面,不是兩面、四面或六面,而是很多面,甚至無窮面,讓人匪夷所思呢。同性婚姻子女問題,單法律來說,就很複雜,甚至法官都難斷家務事,因同性婚姻的單方,在結婚前,可能已有親生子女,甚至養子女,當同性結婚後,子女問題就出現了!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簡稱「748施行法」,又稱「同性婚姻法」,簡稱「同婚法」,關於同性婚姻收養子女問題,法條明文規定如下:「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若非親生子女,則不符規定,無法收養,即使有實質的收養,但不具有養子女的相關權利義務。沒有親生子女,收養子女如何?同性婚姻之配偶,兩人可以一起收養子女嗎?依法無據,也無明文拒絕,仍是空窗期狀況,目前為止,法律判例是回絕,禁止收養子女!對這個議題,你的看法如何?贊成或反對?你的看法沒用,也沒人鳥你,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是你能左右或置喙的,須要司法院解釋,甚至大法官釋憲呢!

同性婚姻收養子女問題,其面向真的很多,挺複雜的,我動點腦筋,用幾種面向來說明。第一種面向,男同志婚姻或女同志婚姻,配偶中一方是真性陰陽人,又是肛交,又是陰交的,婚後產子,對雙方來說,都是親生子女,而非收養子女,但現實社會挺詭異的,必得上法院,靠法律來加以認定,憑添同性婚姻親生子女、收養子女的複雜性。如果,雙方都是真性陰陽人,也都在婚後懷孕生子,那問題更有趣了,雌雄同體,且異體受精,不是人妖,而是有此可能性,最後,還是法律來認定了。

第二種面向,女同志婚姻,配偶之一方,在結婚前或結婚後,婚姻進行當中,無意間被異性戀者強暴了,或本身有雙性戀傾向,在外頭跟異性戀者,合意通姦,因而懷孕了,經過十月懷胎產子,此子女對她來說,絕對是如假包換的親生子女,嬰兒出生證明書是明證,完全毫無疑義!但配偶之另一方,忍氣吞聲,不計前嫌,願意繼續維持此婚姻,她該怎麼辦?可以進行孩子收養嗎?照樣毫無疑義,符合同婚法規定,可以辦理收養關係,成為貨真價實的,一絲不苟的養子女,具有民法規定的,法律賦予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第三種面向,男同志婚姻,配偶之一方,屬於雙性戀者,對男性和女性,都能產生性趣,能跟男性作愛,也能跟女性作愛,結婚前,已先有一段異性戀婚姻,且有婚生子女,當雙方離婚,此婚生子女監護權、撫養權等,女方悉數放棄,均歸屬男方,此時,婚生子女進入同志家庭,對父親來說,此婚生子女證據確鑿,屬親生子女,至於配偶之另一方,仍可依照同婚法規定,辦理子女之收養,取得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但是,若前段婚姻,女方不完全放棄監護權,同志婚姻的另一方,要如何取得子女收養權,問題可大條了,女方同意或不同意,牽扯甚多,必然憑空橫生甚多枝節,連走上法庭,也不一定能順利解決呢。如果,同性婚姻持續中,雙性戀者守不住寂寞,又在外頭胡搞亂搞,有了非婚生子女,若子女認祖歸宗,來到同志家庭,會是無庸置疑的親生子女,也會是符合法律規範的養子女。

第四種面向,男同志婚姻,配偶之一方,極大傾向的同性戀者,可能85%以上,甚至95%以上,在結婚前,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各方三姑六婆,催促和逼迫之下,先跟異性戀者結婚了,結婚後,發現兩人性趣不合,比話不投機還嚴重千萬倍,簡直無法相處,難以水乳交融,但女方卻也懷孕生子了;或者,原本不很了解自己的性傾向,等結婚後,才徹底醒悟,大徹大悟,原來自己的性傾向是如此,縱然已有婚生子女,也只能走上離婚一途了。此婚生子女,對配偶的一方,當然是親生子女,對配偶的另一方,仍然可依據同婚法,認養為養子女。當然,想認養孩子,必得孩子的親生母親同意。

第五種面向,男同志婚姻或女同志婚姻,配偶的一方或雙方,想借助人工生殖法,進行繁衍下一代,例如:女同志用他人精蟲植入或胚胎植入,懷孕生子;男同志尋找代理孕婦,協助生子,但台灣目前的法律行不通,「人工生殖法」規定:「夫妻符合各款不孕情形者,醫療機構始得為其實施人工生殖。」同性婚姻雙方非夫妻,法律不允許接受人工生殖!台灣目前法律仍未核准代理孕母!縱然遠赴國外,花大錢接受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回國後,所生子女,法律難以認定,徒生困擾和煎熬,所以,同性婚姻的親生子女或收養子女,都是夢想,肯定一場空。台灣人口出生率急遽驟降,已邁入死亡交叉,怎麼辦?國健署有在討論,是否放寬規定,讓單身女性也可以接受人工生殖,以提高人口數?或許,這是女同志婚姻者,可以企盼的夢想!未來,你不單,不得不接受單親家庭的子女,也不得不接受同志家庭的子女。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是趨勢,你只能接受啦。

第六種面向,男同志或女同志婚姻,以阿國和阿和為例來說明,兩人同居多年,甜甜蜜蜜,相親相愛,如膠似漆,如魚得水,鶼鰈情深,且辦理了結婚登記,以阿和婉約柔弱,似女人的個性,必然想要家中有孩子,除了增添熱鬧,也滿足當女人和母親的渴望,怎麼辦?當然去相關機構,申請認養手續了,然而,至今,法律面仍然行不通,不管是男同志或女同志婚姻,法官的裁決就是拒絕,明定不准收養子女!阿和心有不甘,心裡鬱卒,無法接受,哭哭啼啼的,硬逼阿國北上,上京告御狀,甚至告上總統府,也是沒采工,甭想啦!得到到的答復是「依法行政」,等同拒絕的推托之詞。如果,阿和私下託人,花錢買嬰,雙方簽下字據,成為阿和的養子女,可行嗎?戶政事務所同意登記嗎?戶政事務所查到是同性婚姻,肯定回絕!若不小心登記了,法律會回溯追究嗎?應該會的,法律刀下不留人,反傷腦筋,徒增困擾罷了。

第七種面向,男同志或女同志婚姻,仍以阿和與阿國為例來說明,阿和是0號同志,屬於肛交的受方,性傾向偏於女性,本人個性也偏向女性,喜歡小孩,如果,阿和結婚前,去申請收養子女,經過多年努力,辛辛苦苦地,終於逮到機會,讓他如願以償,認養到養子女了。一般相關機構,寧願出養孩子給雙親婚姻的家庭,故辛苦等待是必然的,而台灣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單身者不可認養養子女。阿和婚前的養子女,當他婚後,此養子女怎麼辦?遺棄?再次出養?只得走上法庭,請求法官法外開恩了!民國111年1月4日,某法官判例出來了,裁定許可繼續收養此養子女!當然,依同婚法規定,僅是阿和的養子女,阿國不能收養為養子女,因不是阿和的親生子女!此判例,多元性別團體樂得炸鍋了,興奮不已,敲鑼打鼓,歡欣鼓舞,認為是世紀大勝利,但僅是個案,還不是通案,眾人高呼著,革命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仍有再接再厲,努力不懈的空間!單身者認養養子女,是漏洞嗎?是法外開恩嗎?我老了,我不去想那麼多,還是那句老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它去吧!

同性婚姻,也難免企盼有婚生子女,但子女議題挺複雜的,我儘可能提出了七種面向,試圖加以說明,結果呢?我自己都搞得灰頭土臉,不辨東南西北,糊裡糊塗的,難保你不也如此,故濃縮成兩點,讓思路簡化,提綱挈領,方便釐清,免得走上歧路,不知所云,也不知所思。

第一點,親生子女。不管婚前或婚後,不管陰陽人、雙性戀者或同性戀者,甚且多元性別者,所生之親生子女,有相關證明或證據者,法律必得接受事實,不溯既往,不能拆散血脈,悉數認定為親生子女,此情況下,同性配偶的另一方,自然依法可以收養為養子女。如果,同性婚姻期間,想依靠人工生殖技術,產下自己的親生子女,窒礙難行,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也是法律無法接受的。

第二點,收養子女。同性婚姻,同性配偶的任何一方或雙方,不得收養子女,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也是法律無法接受的,台灣目前已有案例,法官裁示結果是「不允許」。但是,如果是婚前,早已取得的收養子女,同性結婚後,台灣已有案例,法官裁示「允許」,仍得繼續維持此收養關係,惟同性配偶的另一方,法律不認同此養子女關係,等同是婚姻裡的局外人。總之,目前收養子女行不通,只能期待往後法律修改了,要修法,可能要司法院解釋、大法官釋憲了。

當阿國打來電話,告訴我阿和愛滋病發了,我不覺得意外,愛滋病毒感染者,大抵4-7年,必然發展演變成愛滋病,這是疾病自然過程,絕少有例外,只能接受雞尾酒療法了,若能長期接受治療,還能健健康康地,活得天長地久,且病毒控制到,幾乎不會傳染人的低水平。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自民國106年2月起,開始服用雞尾酒療法的前2年,相關醫療費用,由疾管署公務預算給付,2年後,則回歸健保架構,以慢性病照護模式給付。總之,阿和每個月約2萬元的醫藥費,不用自掏腰包,不是政府給付,就是健保給付,減輕個人很大的負擔,阿國不用為錢操心,不必日夜拼死拼活,努力攢錢為阿和治病。

同志婚姻法,於民國108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5月22日總統公布;同年5月24日生效,速度超級快的,有如坐高鐵,更像坐雲霄飛車,僅僅一週而已,就生效實施了。當下,網路有很多反對聲音,抨擊聲浪很大,因公投通過了,法律也公布了,也正式實施了,沒得抨擊了,只好把矛頭對準愛滋病,愛滋病成了代罪羔羊,遭受魚池之殃,網路宣稱外國愛滋病患者,會透過同志婚姻法,不管是真結婚或假結婚,紛紛進入台灣,取得國籍後,將耗盡疾管署國家預算,也耗盡健保統籌款,瓜分掉愛滋病醫療資源!真的是這樣嗎?錯!表示他對外籍配偶和國籍法的無知。在我的門診,不少外籍配偶,尤其是越南配偶和大陸配偶,多所抱怨,說要取得台灣身分證,非常困難,比登天還難,要耗時4年、5年,甚至8年,忿滿之情,溢於言表,只差沒有幹譙出來而已。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趁此寫作機會,也了解外配的辛酸和無奈,搜尋網路資料後,發現外籍配偶要取得台灣國籍,拿到身分證,真的是困難重重,不是小孩子跳房子,更不是扮家家酒,你當爸爸,我當媽媽,他當弟弟,玩得不亦樂乎,而必得依法行政,依據國家體制,層層關卡,關關橫亙,牽扯我駐外使館、外國駐華使館、內政部移民署、戶政事務所等,有的單位,甚至好幾個關卡,關關難過,卻也必得要過,要耗盡多年磨工和苦工,苦修經年,最後才能修得正果。每回門診,看到剛入境台灣沒多久的年輕外配,我習慣打招呼:「拜託!請多生幾個孩子,台灣出生率越來越低,國小老師都快要沒工作了!」她們都回答:「不生了!只生1個就不生了!台灣政府很囉嗦,很機車,孩子都已4、5歲了,還不給我身分證!」沒身分證,不能打工上班賺錢,養不起孩子啦!

暫時把同性婚姻擺一邊,後面續談。外籍配偶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拿到身分證,確實很難,所須關卡如下:

第1個關卡,申請居留簽證。向我駐外使館或辦事處,以結婚名義,申請居留簽證,然後搭機入境台灣。

第2個關卡,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到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領得結婚證明書。所有關卡裡頭,戶政事務所最親民,最符合人性,很平民化,沒有官僚作風,不會多刁難,只要有兩位證婚人簽名蓋章,就可辦理結婚登記。不過,外籍配偶必得有未婚或單身,經過認證的相關證明,否則觸犯台灣的重婚罪,台灣憲法是一夫一妻制。因憲法規定一夫一妻制,使得同性婚姻法,須要司法院出面函釋。

第3個關卡,申請外僑居留證。拿著結婚證明書,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全台每個縣市僅有一個服務站,彰化縣服務站位於彰化市中山路三段2號1樓,若是縣市合併的院轄市,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則會有第一和第二,共兩個服務站,台中市第一服務站在南屯,第二服務站在豐原。

第4個關卡,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外籍配偶向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條件嚴苛,申請日當天往前推算,必得居留台灣達3年以上,且每年超過183日以上居留事實,也就是說,連續3年,每年有半年居住在台灣,很仔細地核算,差1天、半天都不行。

第5個關卡,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外籍配偶向原屬國政府、駐華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必得在1年內,取得喪失原屬國國籍證明,否則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無效,悉數退件。台灣政府允許台灣人,擁有雙重國籍,例如中華民國國籍和美國國籍,但不允許外籍配偶擁有雙重國籍。台灣不少政府高官、大型企業家、上市公司大股東等,都擁有台灣和美國雙重國籍,不過,美國「肥咖法案」通過後,將面臨雙重繳稅的困境。西元2010年(民國99年)3月18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通過「獎勵聘僱恢復就業法案」,其中一個章節是「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又稱「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案」,即俗稱的「肥咖法案」,屬於聯邦法律,它要求所有非美國的外國金融機構,有義務搜尋美國公民,在該機構的金融活動記錄,並向美國財政部報告這些人的資產和身份。此法規,不僅包括美國公民,也涵蓋美國綠卡持有人。據說,肥咖法案通過後,不少人,尤其大財主,想退出美國籍,卻發現身不由己,且悔不當初,因退出手續很麻煩,不是公開媒體嘴巴說出,或郵寄遞交書面信件,想退出就可退出,而且,必得回溯既往,補繳10幾年來,所有的稅收,才得全身而退,否則,看你還有膽再入境美國嗎?以叛國罪論處,保證被扣留,先補稅再說!據說,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台灣人,約有80萬人。

第6個關卡,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完成第4個和第5個關卡申請後,就可向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中華民國國籍了,但須符合以下三條件:年滿20歲以上,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律,均有行為能力;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案件記錄之證明;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之基本常識。因屬外籍配偶身份,不須要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在台外籍配偶,我門診看到的都是外籍新娘,以越南籍最多,大抵會經政府安排,進入夜校,接受語言等補習教育,所以,外籍新娘比外籍勞工,有較好的語言溝通能力。外籍勞工就診,常須仲介派人陪伴翻譯,或手機視訊仲介方翻譯,或用該國文字圖卡溝通。

第7個關卡,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外籍配偶入境台灣,剛結婚後,所申請的是外僑居留證,不是台灣地區居留證,兩者有區別。申請歸化中國民國國籍,經許可後,就可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每個縣市只有1個,頂多2個,但戶政事務所不同,幾乎每個鄉鎮都有,不是戶政事務所,就是戶政事務所辦公室,這是戶政事務所親民、便民勝出的原因。大S徐熙媛,結束10年婚姻,4個月後,與韓籍酷龍具俊曄閃電結婚,兩人透過文件,先在韓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具俊曄以依親理由,申請居留簽證,於111年3月9日,上午11時30分,搭機入境台灣,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依台灣規定,必得接受採檢和10天防疫旅館隔離,直到19日深夜24時,才得與徐熙媛團聚,採檢包括2次PCR和3次快篩。兩人見面後,依規定,仍須在家7天自主健康管理,以及2次快篩。估計此刻,兩人應已在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完結婚登記,並申請了外僑居留證,未來是否申請歸化中國民國國籍?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太遙遠了,屬未知數!你猜機會大嗎?

第8個關卡,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台灣地區定居證,不同於台灣地區居留證,兩者有差別,也是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符合以下三條件之任一項,算滿嚴苛的,才能從台灣地區居留證,進一步取得台灣地區定居證:一、自核准居留那天起算,連續居住1年。二、居留滿2年,每年居住270日以上。三、居留滿5年,每年居住183日以上。

第9個關卡,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有了台灣地區定居證,接著,就可以向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登記,以及請領國民身分證,終於走完了整個流程,拿到了國民身分證,就取得了台灣國籍,正式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了,享受各項權利與義務。對外籍配偶來說,國民身分證極為重要,找工作、辦銀行帳戶等各種場合,必得用上身分證,尤其用身分證辦理護照,才能搭機出入境台灣。

兩性結婚,必然有跨國婚姻,台灣接受嗎?毫無疑義,台灣必然要接受跨國婚姻的。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統計,截至民國108年6月底,台灣外籍配偶人數達54.9萬人,按國籍分類如下:大陸地區34.5萬人(佔62.8%)最多、越南籍10.7萬人(佔19.5%)居次、印尼籍3.0萬人(佔5.5%)排名第三、港澳地區1.7萬人(佔3.1%)排名第四、菲律賓1.0萬人(佔1.8%)排名第五。我門診有一位來自南美洲的外籍配偶,只會講葡萄牙語,不會說國語或台語,每回來診所看病,必得孩子或老公當翻譯。

重回同性婚姻話題,這是文章的主軸。跟兩性結婚一樣,同性結婚,照樣有跨國婚姻問題,台灣既然已通過了同性婚姻法,也必得接受跨國同志婚姻,比照兩性跨國婚姻辦理,沒有理由反對,但相較於兩性婚姻,外籍配偶有較多的規範,造成相當的阻礙,以致抗議不斷,請願不斷,甚至法院訴訟,此種規範,後面會提到。同性結婚,難免有跨國婚姻,不僅如此,感覺上,跨國同志婚姻,似乎比本國同志婚姻還要多呢。因跨國同志婚姻不少,有人開始擔心,罹患同志愛滋的外籍人士,是否會用真結婚或假結婚的方式,進入台灣,取得國籍和國民身分證,享受健保資源,不花半毛錢,免費取得雞尾酒療法?不管是兩性婚姻或同性婚姻,外籍配偶要取得國籍和身分證,不容易,要耗上好幾年時間,但要取得健保,卻容易多了,不須要好幾年,僅須要半年即可,這是法律的規定,不是旁門左道!其實,說到歸化國籍,其代價是滿高的,除了耗上幾年,還牽扯到環境、生活、文化、語言等差異,離鄉背井豈容易?必然苦不堪言,若非真愛,同志愛滋外籍人士,不會為了享免費健保,到台灣來假結婚的,得不償失。

如果你稍有了解,你可能罵我唬爛:「你要唬弄誰啊!不管兩性結婚或同性結婚,外籍配偶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確實很麻煩,要花上好幾年時間,但外籍配偶只要入境台灣,取得合法居留半年,就可加入全民健保,取得健保各項福利了!」你說的沒錯!確實是如此,只要半年,就能享有健保福利,但是,外籍同志愛滋病患,想要用跨國同性婚姻,取得免費的雞尾酒療法,門都沒啦!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衛福部是有把關的,增加了一則但書:前2年的雞尾酒療法仍須自費,第3年起才能享有健保免費福利。不單如此,還要經過醫師通報公衛端,接受衛生局疾管科的列管呢!(111年4月8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