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四、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愛滋隱疾狂腹瀉(第二十二回)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四、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愛滋隱疾狂腹瀉(第二十二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帕斯提、雞尾酒式療法、黑死病、鼠疫、肺鼠疫、腺鼠疫、伊波拉疫情、B型肝炎疫苗、B型肝炎帶原者、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表面抗體、諾羅病毒、類諾瓦克病毒、人類免疫缺乏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感染愛滋病,分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尚未發病,身體健康,沒病沒痛的,生活作息正常,食色隨性來,從外表看不出異狀,與一般正常人無異,此層次,稱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簡稱HIV。當進入第二個層次,已經發病了,由於全身失去免疫功能,完全沒有防護力,有如不設防的城門,任何細菌、黴菌、病毒等微生物,都可輕易入侵,迅速地兵敗如山倒,可嚴重到命懸一線,躺在病床上茍延殘喘,等著死神蒞臨,此層次,稱為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簡稱AIDS
愛滋病患如何自稱自己?族群不同,稱呼也不同,原則上,毒癮愛滋個案較坦然,不怕坦承自己罹患愛滋;但同性戀愛滋則相反,較為避諱。在毒癮愛滋族群,他們會自稱「H」,「HIV」的「H」,但千千萬萬別叫他們「H」,否則會被告洩漏個案隱私。曾有警察說溜了嘴,吃過這種虧,差點被告,還靠我衛生單位拯救。
至於同性戀愛滋族群,他們則自稱「帕斯提」,聽起來,好像是希臘神話裡頭的人物,不是森林女神,就是河川女神。其實,完全不是,它僅是英文單字「Positive(陽性的)」的中文音譯,指的當然是HIV陽性。如果,你是圈外人,任意問圈內人是否帕斯提?這是很不禮貌,也是很禁忌的!可能把對方逼急了,臉紅脖子粗,甚至逼哭了。
美國台裔何大一博士,發明雞尾酒式療法以前,愛滋病沒有特效藥,一發病,就是等死,不僅死得快速,且死得很淒慘,故愛滋病有二十世紀黑死病之稱。十四世紀,歐洲流行大瘟疫,死亡2500萬人,幾乎佔了歐洲全人口的一半,歐洲人稱之為「黑死病」,大多數科學家認為「黑死病」是「鼠疫」所引起的;但有少數科學家,認為不是鼠疫,而是另有其他感染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是誰非,還真羅生門呢。
1081112日,中國爆發鼠疫,居住內蒙古的一對夫妻,陸續染患肺鼠疫,輾轉送到北京相關醫療機構治療。1118日,內蒙古又新增一例腺鼠疫患者,合計已有三例。疾管署表示,若評估社區感染風險提升,將即時發布旅遊疫情警示,提醒民眾注意防範。近日電視媒體、網路新聞,報導得蠻恐怖的,有如西非的伊波拉疫情,其實,依據中國官方公布的資料,中國每年大抵會有零星的病例,200912例,20107例,之後每年約發生0-3例。
自從有雞尾酒式療法後,健保有給付,一個月藥費約萬元,須終生服藥,終於將愛滋病控制下來了。但不是治癒,僅是控制而已,不繼續服藥,可能會復發。若能按醫師指示規律服藥,可將愛滋病毒壓低到檢測不出來,跟正常人一樣健康,連預期壽命也差不了多少。何為雞尾酒式療法?西洋人宴會場合,喜歡喝雞尾酒,就是將好幾種酒,摻雜加在一起,所以,雞尾酒式療法就是,將好幾種抗病毒藥劑,組合在一塊,然後一起服用。
結核病之治療,也大抵如此,必須四種藥物合併使用,絕對不可單獨使用,否則死得很難看,此四種藥,結核病專家習慣戲稱為:劉備、關雲長、張飛、趙子龍。合併使用的原因,是避免產生抗藥性。在所有法定傳染病當中,以愛滋病和結核病,最容易產生抗藥性。目前,超級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無藥可醫;若是超級多重抗藥性愛滋病,肯定也是無藥可救。
有一位同性戀愛滋病患,跟衛生單位很有緣,喜歡來衛生局辦公室,三不五時,跑來跟我問安和撒嬌。他外表無異常,看起來挺健康的,他不僅是愛滋,還是已發病的愛滋。為了防疫立場,我每次要給他保險套,同志族群忌諱「保險套」,習慣稱之為「安全套」或「愛愛套」,他都婉拒,「謝謝吳科長,不用啦,我不需要。」我義正詞嚴告訴他:「我知道你用不上,不過,可以給你伴侶用啊!」
他是典型的0號,除非遇上更娘的,不得不勉強硬幹,否則,他幾乎從來不扮演1號,理由是當1號太累了。他當然用不上保險套,但我的意思是,給扮演1的伴侶用的。沒想到,他給我的答覆非常直白,說出來就是噁心,「吳科長,你好不上道喔!戴安全套多沒意思,隔了一層紗,一點感覺也沒有!人家才不要。被濃烈又滾燙的精液,極力噴灑的感覺,你知道嗎?你有嘗試過嗎?」王八蛋!當二十年公務員,我都自帶老婆準備的便當,我正在吃午飯,噁心透了,胃在肚子裡翻滾,差點要全吐出來!
更可惡的,他竟然向我扮鬼臉,似笑非笑地,快速眨著眼睛,向我拋媚眼,極盡挑逗,還手比蓮花指,且雙腿前後交叉,緊緊繞在一起,好像要把蛋蛋擠破的樣子。或許,他蛋蛋早已萎縮了。天啊!我再也吃不下飯了,只要再半口,我肯定吐出來!同性戀肛交時,常因潤滑不夠,肛門和直腸黏膜,因劇烈摩擦而受傷,故特別容易感染愛滋病,尤其是擔任被動一方的0號。保險套除了可以保護自己,避免感染之外,還多少有些潤滑作用,減少受傷流血。
「吳科長,我知道你的意思啦,你怕我感染給其他人,其實,我的愛人也都是帕斯提,兩人都是帕斯提,根本不擔心愛滋感染的問題啦!」我阻止不了我的嘴巴,我忍不住大聲罵他王八蛋。他是已發病的愛滋病患,辦公室其他同仁也知道,他也不怕疾管科的人知道。他在彰化某醫學中心,接受雞尾酒式療法,已有五、六年,控制得不錯,不僅正常上下班,假日還可以爬山玩水,不僅溪阿縱走,還中央山脈13天縱走呢。但近來,因藥物副作用,容易長痘痘,對服藥產生厭倦,會自動停藥一、二個月,甚至三、四個月,害我常要叮嚀他就醫。
我大聲罵他:「王八蛋!你怎知道對方的愛滋病毒,跟你的是同一病毒株?若是不同病毒株,各有不同的抗藥性基因,一個人同時感染兩株,不同抗藥性的病毒株,豈非造成治療上的困擾?甚至沒有藥物可治療!」因為兩人太熟了,我才敢這樣半開玩笑的罵他。由於年輕,再加上性開放,尤其是同志族群,同時感染兩株以上的病毒株,應該也不少吧?感染科醫師用藥上,會遭遇更多的侷限,甚至捉襟見肘,用甲藥無效,用乙藥也無效的情形出現。
其實,B型、C型肝炎也類似愛滋病,也都有兩層次,第一次急性期和第二次急性期。第一次急性期,初染上時,急性肝炎發作,疲倦、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黃疸陸續出現,接著,病毒進入潛隱期,不聲不響,直到下一次急性期。當第二次急性期到來,肝臟已破壞了差不多了,進入了肝硬化,腹水、下肢水腫、食道靜脈曲張、肛門靜脈曲張(所謂的痔瘡)、肝昏迷等症狀,逐漸出現,當肝硬化進行到C3期,就等著進棺材了。
更甚的,從肝硬化轉進,進入了肝癌,又是另一種可怕的夢魘,從栓塞、酒精注射、射頻燒灼、手術切除、肝臟移植等外科手術,以至化學療法、標靶治療等等,都是折騰得想跳樓。唉!看來,愛滋病和B型、C型肝炎,都是難兄難弟,都是一丘之貉,不分軒輊,只是愛滋病名稱犯沖,聽起來較恐怖和可怕,不禁讓人談虎色變。
上週,一位女大學生,帶一個澳洲人,來到我門診。女大學生是B型肝炎帶原者,我很好奇,民國72-73年起,台灣嬰幼兒全面施打B型肝炎疫苗,怎還會有B型肝炎帶原者?她的回答:「有啊!我媽媽說,我嬰兒時期,也在衛生所,共打了三劑B型肝炎疫苗,我也搞不清楚為何是B型肝炎帶原者。」其實,真正原因是,B型肝炎疫苗有其侷限,不是百分之百有效,有效率約百分之九十七、九十八之間,但已經非常高了,比起流感疫苗的百分之六十、七十,已是超級棒了,要稱呼它為第一名了。
民國94年,疾管署「科技研究發展計畫」項下,「全民B型肝炎預防注射兒童B型肝炎標記之三年縱向追蹤研究」,委台大辦理,研究結果如下:全國抽樣國小一年級學生B型肝炎帶原率是0.8%。民國82年,疾管署類似的研究,國小一年級學生B型肝炎帶原率是1.7%。所以,仍有0.8%-1.7%以上的人,雖然施打了三劑B型肝炎疫苗,仍然產生不了保護力。
這位女大學生,不是來看病的,她帶來的澳洲男朋友,是來台執教的英語老師,也不是來看病的,而是來要求抽血檢查B型肝炎的。B型肝炎可經由性交傳染,可見兩人是上過床或正同居的男女朋友。由於五年前,男朋友在澳洲,有施打B型肝炎疫苗,所以抽血檢查結果,B型肝炎表面抗原陰性,表面抗體陽性,表示B型肝炎疫苗有效,具保護力,有施打的價值。
重回愛滋病的議題。當愛滋病,從第一次急性期,演變至第二次急性期,時間上,會拖延多久?早期,沒有雞尾酒式療法時,快者二、三年或三、四年,慢者五、六年或六、七年,極少有例外,極大部分都會發病。當發病了,很快就兵敗如山倒,排山倒海地,折騰個半年、一年,此生就玩完了,無法再回頭,要跟世間說再見了。
當愛滋病患,進入了第二次急性期,最先出現的症狀是什麼?因門戶洞開,各類微生物入侵,感染所引發的發燒、惡寒、頭痛、全身酸痛嗎?不是!很奇怪的,不知何緣故,最先出現的症狀卻是腹瀉,很嚴重的水瀉,有如拉水般的下瀉。這種腹瀉會持續很久,可能一個月以上,讓病患在短短一、二週或二、三週,爆瘦十幾公斤,甚至二、三十公斤。這種腹瀉很難治療,一般的止瀉藥無效,連ImodiumCodeine也要搖頭嘆息。曾有腹瀉不止的病患,臨床醫師無意間檢查愛滋病毒,竟然意外抓到愛滋病。
民國86年底,我初任衛生所主任不到一年,上午門診時段,一位台灣本地人,帶來一位白種美國人,兩人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男性,依我十八年臨床醫師經驗,這兩個年輕人很曖昧,我直覺猜測是同性戀情侶關係。來就診的美國人,來台灣唸研究所,順便學習語言,他的主訴是全身倦怠、四肢無力、食慾不振和體重減輕,最主要的症狀是嚴重腹瀉,已有十幾天,藥局買止瀉藥吃,完全無效,已經爆瘦近十公斤。
因走入公衛體系,接觸到不少愛滋病資訊,衛生所的衛教看板,就有此類宣導海報,也有各類型的衛教單張,以致對愛滋病有初步的認識,外國人、同性戀族群、嚴重腹瀉,我馬上想到愛滋病,不多耽擱,我馬上轉介大醫院。後來,抽血檢驗,證實感染愛滋病。那位同行的台灣本地人,應是肛交的性接觸者,他是否也染上愛滋病?當年,我僅是衛生所主任,不是疾管科長,後續接觸者追蹤情形,非我所能管轄。兩年後,我會轉調衛生局當科長,或許跟這愛滋案例有關吧?我想知道防疫業務,到底有哪些工作要做。
愛滋病進入第二個層次,已經發病了,個案有沒有傳染性?這是廢話,個案當然有傳染性,血液、精液和陰道分泌液,都充滿愛滋病毒。當然,組織和器官,也是充滿愛滋病毒,所以,愛滋病患禁止捐血等器官捐贈,除非接受者也是愛滋病患,且簽署書面同意書,否則將處以五年至十二年的有期徒刑。至於汗水、口水,幾乎檢測不到病毒,所以,擁抱、共餐和輕度接吻,不會傳染愛滋病。
若是乳汁呢?母親可以哺乳嬰兒嗎?這就有種族、國家的差異。乳汁不是百分之百乾淨的,仍含有微量的病毒,是否因此感染嬰兒?沒有確實的相關研究。在台灣,政治上或許是小國,但在經濟上,卻是大國,全球195個國家,台灣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第19名。2018年,全球競爭力排名,台灣排名第13,在亞太地區排名第4,僅次於新加坡、日本、香港,但優於韓國和紐西蘭。如今,香港反送中暴動,加上三罷,從69日至今,延燒不斷,香港不僅要沉淪,可能也要完蛋了。
台灣是經濟大國,不缺這幾個錢,凡是愛滋病媽媽,來不及中斷妊娠,生下了小嬰兒,疾管署用公務預算,透過各縣市衛生局所防疫人員,親自購買奶粉,送到家,給愛滋媽媽哺餵嬰兒,以防因親自哺乳,將愛滋病感染給嬰兒。至於非洲貧窮國家呢?世界衛生組織同意媽媽親自哺乳,因非洲國家買不起奶粉,不親自哺乳,嬰兒還是會餓死。生為台灣人,太好命了,真的是祖公祖嬤有庇佑,也要謝天謝地了。
若愛滋病處於第一個層次,個案尚未發病,與正常健康人無異,是否也具有傳染性?不用懷疑,照樣有傳染性。近日,我有個門診淋病病患,相當地笨蛋,不怕公安抓,也不怕染病,他說,他去大陸旅遊,也順便嫖妓,身上沒帶保險套,嫖妓前,先檢查女孩外陰,沒發現水泡、潰瘍或流膿,認為很安全,沒想到回來後,還是染病了,尿道持續流膿,流到整個內褲都是,不得不墊了十幾張衛生紙,免得外褲也染濕了。真的很笨蛋,淋病細菌、愛滋病毒等微生物,豈是眼睛看得到的?
或許你會質疑,在第一個層次的空窗期,剛感染不久,前一、二個月,不僅沒發病,人挺健康的,甚至抽血檢驗,都篩檢不出愛滋病毒,這樣應該沒有傳染性吧?錯!如果你相信沒有傳染性,那你死定!還是有傳染性。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全省各地捐血中心,最怕處於空窗期的愛滋病患捐血,因擔心受血者被傳染愛滋病,所以三申五令懇求民眾,若有「危險性行為」,千萬不要捐血。此危險性行為,包括同性戀肛交、靜脈毒癮共用針具等。
不少危險性行為者,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但沒勇氣面對衛生所或醫療院所,就把捐血中心當篩檢站,利用捐血來篩檢,這是很要不得的。千萬記得,空窗期是篩檢不出來的,但仍具有傳染性。民國10810月,疾管署發布警訊,說諾羅病毒引起的急性腸胃炎,在社區有增加的趨勢,請民眾加強防範。此諾羅病毒可厲害,據專家說,只要十隻病毒吞下肚,就可讓人嚴重上吐下瀉,我猜,愛滋病毒可能也挺厲害的,只要幾隻病毒侵入血液,就可以讓人罹病。
諾羅病毒,舊稱類諾瓦克病毒,它不是法定傳染病,卻是疾管署極度重視的傳染病,因傳染性極高,很容易在學校、軍中、餐飲店、教養院、老人養護中心和退伍軍人養護中心等人口群聚地方,造成廣泛感染與蔓延。諾羅病毒之疫情,或多或少,每年都會發生,大約每三年會大流行一次,給疾管科防疫人員爆增工作量。幾年前,彰化某家退役軍人安養中心,爆發急性腸胃炎群聚,衛生科驚覺性不夠,延遲通報,等到我率領防疫同仁介入,診斷為諾羅病毒感染,已經造成嚴重疫情,一發難以收拾,靠強制隔離和嚴格消毒,拖了近一週,才控制下來。後來,該衛生科科長被記一大過,以儆效尤。
在診間,幾乎每天,不時遇到此類疑似病例,主要症狀是嚴重水瀉,一天可拉六、七次,甚至數不清,有患者說,他根本粘在馬桶上起不來,因持續拉肚子。諾羅病毒感染,常同時合併嘔吐、腹絞痛和腹脹,如果,患者併發輕度發燒、頭痛、脖子酸痛等症狀,百分之百可以確診是諾羅病毒了。檢驗一隻諾羅病毒,要花上上萬元,須送疾管署國家實驗室檢驗。好理家在,諾羅病毒腸胃炎,潛伏期短,短到一、二天,甚至只要半天,但腸胃炎症狀來得快,去得也快,大抵兩天內就可痊癒,沒有特效藥,只能症狀治療。我個人的經驗,不就醫,不吃藥,自己也會好。
明知道自己罹患愛滋病,卻繼續跟他人肛交或共用針具,這種人確實很惡劣,沒良心和道德,要死也要找人墊背,法律有沒有處罰條款?有的!五年至十二年就是這樣來的,雖是亡羊補牢,總有警訊作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很僥倖,對方沒有被感染,本人仍然要受罰,可能比五年至十二年還輕判吧。
數年前,台中警方抓獲性愛轟趴案件,其中不少是彰化人,竟然大都是南彰化鄉間小夥子,三十幾個男人,全身脫光光,赤身露體,擠在狹窄房間內,大搞性愛肛交,現場淫亂噁心,沾染穢物的衛生紙亂丟,廁所和陽台到處都是用過的保險套,整個房間瀰漫令人作噁的腥臭味,幾乎讓警方人員窒息。
警方即刻通知衛生單位派人,三十幾個男人,全部現場強制抽血,依據疾管署函示規定,一個也不遺漏,檢驗愛滋病毒和梅毒。三十幾個男人會聚在一起,互不認識,應該是網路號召來的。後來報告揭曉,竟然有十幾個人是愛滋病陽性反應,也有好幾個人合併感染梅毒,簡直是愛滋病毒、梅毒大雜燴,加了不少味精和香料。為了貪一時快樂,染患愛滋、梅毒也不怕,寧願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確實太可怕了。這十幾個陽性個案,如果確實追究,依照愛滋病條例,應該被判處五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吧。
再回到雲林濱海鄉間大男孩的身上,全家正為他考上高職水產科,大肆慶祝,擺放流水席,席開數十桌,總共有十道菜,包括紅蟳糯米油飯、牡蠣炒油麵、肉絲炒米粉、蘿蔔滷豬肉、爆豬皮滷白菜、紅燒石斑魚、紅燒滷蹄膀等,均裝在碩大的鋁桶內,用瓢子或杓子,任人舀取,不是吃多少舀多少,而是舀多少吃多少,廚房有外燴師傅十幾人,備料有如通海,吃完了,隨時還可再上菜,其陣仗,有如大甲媽祖遶境的供飯,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以致鄰近村莊人們,認識或不認識的,當然,也包括無數的乞丐和流浪漢,也紛紛過來恭賀和道喜。
然而,過度鋪張了,大男孩人生的厄運降臨了。那五位中途輟學的學長,跟著人群,來到家裡,趁賓客混雜慌亂之際,把他硬拉到屋外魚塭邊,要他明天清晨,上午六時,到學校附近的百姓公廟見面,否則對他不利,千萬叮嚀後,也坐到飯桌去,挑著紅燒石斑魚猛吃,飽餐一頓後,加喝了一碗冰涼冬瓜茶,才腆著肚子,酒足飯飽般,匆匆離去。會豈會有好會?發生於西元前207年,楚漢相爭的鴻門宴,就是顯著的例子。大男孩可以拒絕前往,至少應該告訴大人,讓大人來處理,甚至報警,然而,他是弱智者,沒有腦筋去思考後果,讓人遺憾和扼腕。
可憐的大男孩,他獨自一人,如約抵達,那五個人已等在那邊,招手,把他迎進百姓公廟裡。此刻,五人中的三個人,重施故技,當壞人,即刻翻臉,有如凶神惡煞,脫衣捲袖,高舉拳頭,意欲動手打人;另外兩個人則唱雙簧,當和事佬,好言相勸,出手相救,阻止三人打人。五個人談話內容,大抵如下:去年校園販賣安毒案,因他不小心,不謹慎,被校方查獲,以致爆發出來,害他們被學校勒令退學,同時,販毒生意也做不成了,損失慘重,要他負起賠償。
五個人,你一句,我一句,各說各話,最後,統一口徑不再爭論,簡單下了結論:他不必主動去拉客,自然有生意自動上門,他只要負責送貨即可,簡單又不困難。又說,用此方式來彌補,他以前所造成的損失,否則要讓他斷手斷腳的。很驚悚的,五人中的一人,甚至從身上,抽出一把近尺的西瓜刀,刀刃閃著冷冽的寒光,大男孩整個人嚇住了,連喘一口大氣都困難,只能任他們擺佈。
為了顯示新毒品的不同,也為了顯示新毒品的厲害,其爽快感,遠超出安非他命千萬倍,他們五個人,當場捲起袖子,陸續靜脈施打海洛因,也問他:「要不要施打看看?不會騙你,保證比安非他命還爽翻天!」在他仍在猶疑的階段,幾個人不分青紅皂白,七手八腳,抓住他的手臂,他來不及喊叫,就只那一瞬間,不用一秒鐘或半秒鐘,已經把一劑海洛因,強行注入他的血管內。然而,那種無法形容的欣快、舒服感覺,迅速從手臂、上臂,流竄至胸口,以致頭顱,讓人舒服到,有如騰雲駕霧,環遊宇宙,神遊太虛。不是快樂如神仙,而是神仙都不如他快樂,快樂到寧願時光停頓,甚至自己生命終結。
自從打了這一針海洛因,過沒多久,很快地,他主動找上那五個人,主動要求再打第二針。第二針下去,天旋地轉,陰陽背離,世界再也挽救不回來了。據一些專家說,施打兩劑海洛因後,就成癮了,一切都遲了。某個監獄典獄長說:「十個毒癮個案,只有一個能戒毒成功,成功的原因是他死了。」媒體常報導,警方查獲色情毒窟時,不少賣春女郎身上針孔處處,她們哭訴,被黑道用毒品控制,以致身不由己,無法自拔,永遠在色情和毒窟中沉淪,永不超生,直到燈枯油盡,死亡那一天,才能解脫。聽到賣春女郎的自白,不禁讓人一掬同情淚。
黑道社會很狡詐,五個人怕被警方查緝,他們找上買家時,不直接碰觸毒品,都指使大男孩出面。他們先出面,跟買家接洽後,雙方確定無誤,隨即收錢走人,緊接著,大男孩身懷毒品,從另一個方向過來,迅速遞上毒品,完成交易。當警方跟監,趨前抓人時,拿錢走人的,有理由可抗辯沒販毒,但身懷毒品的大男孩,絕對百口莫辯。由於此緣故,大男孩第三次販毒時,就被警方查獲了,送去戒治所勒戒,因未滿十八歲,接著,送進彰化少年輔育院。
由於跟那五個人共用針具,一起靜脈施打海洛因,被污染的針具,讓他也感染了愛滋病。那五個人也牽涉販毒,他們的狡辯能成功嗎?檢警調又不是傻瓜,抽血檢驗愛滋病毒和梅毒,尿液也檢驗海洛因,兩者都成陽性反應,再如何喊冤也沒用,還是移送法辦,由於他們都未滿十八歲,一樣送入少年輔育院管訓,只是不同的縣市少輔院罷了。聽完大男孩的毒癮愛滋故事,我難過到無以復加,豈只一掬同情淚?我還為他沿路哭回衛生局。他有考上高職水產科,但一天也沒就學,在開學前,他就被抓了,遺憾啊!唉!誰敢說「人生的命運可以自己掌握」?除非他是白痴。(1081122日完稿)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三、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感染愛滋兩層次(第二十一回)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三、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感染愛滋兩層次(第二十一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急性流行性腦脊髓膜炎、臺灣省戒嚴令、白色恐怖、傳染病防治法、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縣市政府知識經濟中階公務員演習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東廠事件、賄賂罪、公務員饋贈罪、性騷擾防治法、政府採購法、安非他命、靜脈毒癮、戒斷症候群、心理性成癮、生理性成癮。
上回提到,罹患毒癮愛滋,雲林濱海鄉間的大男孩,在國中階段,因吸食和販賣安非他命,被校方查獲,由於老爸花錢,請議員入校園,進校長室,介入請託和關說,此校園毒品案件被私了了,不呈報縣府教育處和縣長室,也不報警,徹底將它吃案了。不過,闢室協商過程中,有一重要前提,還請議員神不知鬼不覺地,暗中向教育處、縣長室打點,打通關節,不張揚,不喧嚷。
開玩笑!校園毒品案件是何等大事?誰有通天本領可以瞞天過海?雞蛋再密也有縫,教育處、縣長室,豈非沒有耳目?豈會不知道?機要秘書幹假的啊?學校政風人員白領薪水啊?難道縣長、處長裝聾作啞?沒錯,還真的是裝聾作啞,大家都裝聾作啞。兩名大砲型議員事先打聲招呼,是其次,順水推舟,送個人情罷了,沒有半聲招呼更好,反而留下尾巴和後患。
縱然沒有議員打關節,縣長和處長,還真的高興校方自己私了,如果,事過境遷,風清雲淡,校園毒品案件平安落幕,船過水無痕,不僅要給校長記功嘉獎,甚至升官發財呢。升什麼官?教育處副處長、處長可行,主任秘書、參議或副縣長也都行,位高權重,坐領高薪,又沒責任。不過,竟然讓議員來打通關節,校長未免沒擔當,缺乏人情世故,沒半絲政治警覺性,該打三大板,永不升官,以儆效尤。
為何縣長、處長,睜眼閉眼也想私了?也暗中支持校長私了?有三點原因。第一點原因,校園毒品案件閙大了,吵得沸沸揚揚,媒體見縫插針,大肆報導,危言聳聽,製造事端,保證驚動上級長官,教育部會派人徹查,搞不好,考試院銓敘部來懲處,甚至監察院來彈劾。面子掛不住是其次,毀了一世英名是其次,往後人生道路難走了,才重要。不要說升官發財或更上一層樓,這些機會均會毀於一旦,還難保被逼退,提早退休,回家吃自己,甚至身陷囹圄。
第二點原因,校長有膽識,膽敢私了,最好不過了,此時,校長就要負起全部責任,等於拿到保證書了,已有人可揹黑鍋了。如果,很不幸,校園毒品案件紙包不住火,被媒體捅了出來,有如炸彈引爆了,校長和處長可以假裝忿怒,用力拍桌子,能把玻璃桌墊砸碎了更好,加上大聲謾罵,「校長可惡至極,一手遮天,欺上瞞下,隱匿罪狀,罪不可赦,留職停薪,追究行政責任,即刻移送政風室、法制室,嚴辦查處!」這些話當然喊假的,表示校長獨斷獨行,沒有往上呈報,自作孽不可活,當然自己承擔所有業障。
第三點原因,懲處校長後,中央上級部會長官,或許政治考量,或許藍綠顏色不同,或許意欲殺雞儆猴,仍然不滿意,持續追究到底,窮追猛打,不善罷干休,想一網打盡,此時,只好使出最後殺手鐧,下詔罪己,「督導屬下不周,以致毒品危害校園安寧,戕害學生健康,事關重大,除了教育處長記一大過,裁撤主管職務,降為參議外,縣長本人亦負荊請罪,記一大過,減薪三個月,並閉門思過三日,以謝縣民,以儆效尤。」
提到監察院彈劾,我不禁想起陳年往事,雖已事過境遷,也已屆齡退休,離開公職近三年了,但想起當年,我還是全身顫抖,渾身冒冷汗,慶幸自己全身而退。或許祖先行善,積了陰德,庇佑子孫;或許自己前輩子,樂善好施,造橋鋪路,燒好香,勤拜佛,此監察院彈劾案,我遇到兩位貴人,是我全身而退的大恩人。其實,這輩子至今,雖然沒有十全十美,也沒有輝煌騰達,卻也平平安安,順遂如意,乃因不同階段,都有不同的貴人出現,好像是菩薩保佑下的好命人,人生夫復何求?
民國90年,彰化爆發急性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猝死案例,年輕的大學女生,屬法定傳染病,疾管署依據醫院送來的血液檢體菌株,做出此死因判定,但家屬不服,極度憤恨,認為女大學生死於強暴致死,與傳染病無關。疾管署總部位於台北,疾管署中區辦公室則在台中,路途有點遙遠,以致家屬把矛頭指向在地的衛生局,不僅遊行示威、抬棺抗議,還抗議函滿天飛,據說,投訴了衛生署、行政院、立法院、考試院,甚至總統府,當然,監察院也涵蓋在內。
最後,監察院提出彈劾,要衛生局人員,親自到監察院接受訪談和調查,以及作解釋和說明。此生有幸,應該說最大不幸,我第一次進入監察院,警衛森嚴,環境肅穆,涼風侵襲,門窗一塵不染,陰森凜然的氛圍下,讓人恐懼和忐忑不安,若非有衛生局長官擋頭陣,我天生膽小,且懦弱無能,可能要休克暈倒了。經過數個月的波折,針鋒相對,攻防應對,拼死搏命,在大風大浪吹襲下,肯定十四級強風,保證十餘米巨浪,重擔壓頂當下,我竟然沒有崩潰,不禁要感謝天上的父母,他們撐住了我,讓我屹立不搖。
監察院後面有幫手,向衛生局要了很多專業的數據和資料,這些幫手表面在幫助監察委員,似乎暗中在支助我們,越是專業的東西,越是我們的強項,越能挽救我們免於死地。例如,「疫病死亡發生後,貴局採行哪些防疫措施?傳染源調查結果為何?」「提供90年一月至六月份貴縣流行性腦脊髓膜炎之疫情統計,並與88年、89年同期之疫情比較其消長趨勢。」「貴局執行傳染病防治迄今,有無窒礙難行之條文?又貴局之對策為何?」等。
沒想到,出乎意料之外,任何人也絕對想不到的,完全沒有預警的,監察院最後的回馬槍,簡直要置公務員於死地,讓人一槍斃命的死地,連喊冤的機會都不給!千千萬萬要聽我的話,絕對不能相信監察院,所謂「官官相護」是天方夜譚,「官官相害」才是真的。他們竟然是要衛生局提供死者「深埋」的證據。整個案子來說,「深埋」根本是細枝末節,無關緊要的東西,卻是判公務員生死的關鍵!太恐怖了!民國38年至80年,「臺灣省戒嚴令」下的白色恐怖,也不過如此吧。
何謂「深埋」?傳染病防治法有如下規定,「染患第一類傳染病的屍體,應於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染患第五類傳染病的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未能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是第二類傳染病,火化之外,另有深埋選項,死者家屬打死也不肯火化,書面理由是「有特殊原因」,口中理由是「死者託夢要土葬」,只好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請家屬書面申請,我用科長名義核章,「准予入殮土葬,但須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須深埋。」
民國90年,我衛生所和衛生局兩邊跑,上午在衛生所,從事嬰幼兒預防接種和門診業務;下午在衛生局,從事防疫業務,也就是衛生所主任兼防疫科長,兩份工作,兩份壓力,並沒有兩份薪水。我猜,當年我一定發瘋了,才會扛下這個責任。此時,我擔任公職第五年,擔任科長第二年,行政經驗和歷練都不足,我竟然越俎代庖,用個人名義蓋章核准,太不經世面了,如果長官反咬一口,我要死無葬身之地。正確流程是,家屬應將申請書送行政科,由收發室收文,交由疾管科主辦人擬稿,層層關卡核章,包括科長、秘書、副局長,最後是首長簽准後,正式公文才能出門。
我是天下第一笨蛋,我何為要自作主張,便宜行事,獨斷獨行呢?認為自己很行、很能幹?認為科長很大、很了不起?或許是吧?我說自己是笨蛋,天下第一的笨蛋,因為我都為對方著想,不曾為自己著想,只想著儘快把工作做好,讓對方滿意,不要橫生枝節,趕快把事情圓滿解決。依照公家機關的公文處理流程,答復民眾申請書之公文,不花上四、五天,是出不了門的,再如何趕,沒二、三也不行,等郵寄到家屬手中,還要多加一天左右呢!
當家屬口頭提出申請時,時間已極度緊迫,因隔天就要屍體解剖了,當天解剖,當天就要入殮,入殮就要火化,等家屬收到核准深埋公文時,已是三、四天後了,這段期間怎麼辦?不願火化,無法深埋,屍體去留成了空窗期,懸在半空中,媒體又要危言聳聽了,「屍體沒處理,疫情擴散,衛生局是否切腹自殺,以謝國人?」豈不又是我的責任?我只能當笨蛋,不知死活的笨蛋,不僅幫家屬擬稿,還用科長職章,蓋章簽准了。其實,我可以不用管,公事公辦,法有明規,依法辦事,管它去死,縱然死了,自然有高個子的去頂,我犯啥愁!不是嗎?
糟糕!傳染病防治法對「深埋」,沒有作說明或定義,怎麼辦?趕快上網查詢,結果,內政部「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有如下規定:「公墓埋葬棺木時,其棺面應深入地面70公分以下,若是傳染病死亡者,應在120公分以下…。」於是,就此敲定,以120公分為深埋定義。屍體入殮後,我想太多了,並沒有馬上下葬,仍依照民俗,挑了良辰即日,四天後入土為安,我拼死僭越,私自批准深埋申請書,簡直笨蛋到極點,我是被人耍弄的笨蛋,我只能痛恨自己。好理家在,長官沒責怪,默認了我的做法。
棺木下葬那天,我人在中興新村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參加三天兩夜的「省縣市政府知識經濟中階公務員研習營」,這是很早就敲定的行程。雖然長官指示,「此案複雜又重要,科長不要參加研習營吧,全心投入處理此案啦!」我捨不得放棄此受訓機會,請求長官放行:「已交代防疫主辦人,請她當日親自到公墓監督,務必深埋120公分以下。」在我深切懇求下,長官面有難色,卻也勉強答應下來。我內心歡欣鼓舞,我放棄臨床,拋棄賺更多錢的機會,不外追求學習和成長,更是追求人生不同的歷練。然而,我高興得太早了,後續的意外發展,讓我嚇出了一身冷汗。
好死不死,棺木下葬前一晚,我的防疫主辦人卻出事了,不是她出事,而是小孩出事了,小孩罹患急性闌尾炎,半夜入彰基急診室,凌晨送進開刀房手術,小孩在開刀房,她分身乏術,無法南下,親自前往公墓測量,怎麼辦?事關重要,要如何處理?她不敢怠慢,即刻聯絡衛生所防疫承辦人,務必幫忙跑這一趟,千萬不能有差錯。請衛生所人員代班之事,她沒電話請示或通知,我完全不知道,當我從中興新村受訓回來,我沒去提,她也沒說,此事就在繁忙中淡忘,日子在平靜中度過。
直到監察院來公文,請衛生局回函,說明屍體深埋情形,我遭受極大驚嚇,突然驚醒,天啊!監察院竟然來此狠招,讓人意外,好像設計毒計,硬逼公務員入死境?還好,我們有準備,深埋就是棺木須在地面下120公分以下嘛。當主辦人告訴我,因孩子開刀,她請衛生所承辦人,代班前往測量時,我滿臉驚訝,難以置信,天啊!怎變成這樣?千萬不要出槌!衛生所承辦人靠得住嗎?她真的有去公墓測量嗎?她有把事情辦妥嗎?滿堆疑問在我臉上,我幾乎要嚇哭了!完了!人生這一關難過了,不是「關關難過關關過」,而是過不了了,我要死定了!
當衛生所承辦人,送來相關書面資料,「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到公墓與喪家某某會合,親臨墓地,當場用捲尺測量深度,在喪家某某和土工仔見證下,棺木頂層確實在地面下120公分以下,特此證明。」衛生所承辦人簽名和蓋章。不僅如此,也送來好幾張現場墓地相片,還好沒有拍到靈異照片,有承辦人、喪家在內的相片,更有捲尺刻度的相片,我不禁淚流滿面,喜極而泣,我可以心安了,我肯定可以脫困了,「監察院啊!監察院啊!你是中華民國五權分立之一的監察院,你是專門打老虎的,還是專門打蒼蠅的?」我不禁想起去年「東廠」事件。我服膺中華民國憲法,監察院絕不是東廠!
何謂「東廠」事件?民國1071124日,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投票前兩個月,911日,「鏡週刊」在網路發布了,「中華民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內部會議秘密錄音,內容竟然是公器私用,用國家機器,來干擾年底的選舉,什麼是行政中立?簡直是騙天下人的大謊言!錄音裡頭,該會研究員蕭吉男說:「我們現在正義會是一隻腳奠基在東廠,本來是西廠跟南廠,現在變成東廠。」該會副主任委員張天欽接口糾正道:「我們本來是南廠,現在變西廠,後來升格為東廠。」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新成立不久的公務機關,其主要成員,竟然戲稱自己是「南廠」、「西廠」、「東廠」,你相信有這種不要臉的公務員嗎?把全國四、五十萬公務員的顏面,全往地下踐踏了!我雖是已退休的公務員,我仍覺得自己好無辜,遭侮辱了。
何謂「南廠」、「西廠」、「東廠」?「南廠」是諷刺的玩笑話,中國歷史上無此機構。明朝設有「錦衣衛」、「內行廠」、「西廠」、「東廠」,均是由宦官執掌的特務機構,不受任何節制,直接聽命於皇帝。西廠全名為「西緝事廠」,專門偵查百姓、官員的言行,不分青紅皂白,直接逮捕入獄。東廠全名為「東緝事廠」,執掌監察、情治,偵查異議人士,鎮壓反對力量和勢力。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台灣要走回頭路嗎?我們須要特務機構嗎?我們還要「西廠」或「東廠」嗎?
這次深埋事件,我暗夜蒙在被裡,哭泣流淚多次,低聲飲泣,不敢讓老婆知悉,怕她擔心我內心所承受的壓力。那年,當傳統節日,我回彰化祭祖,我內心都是淌血的,我向祖先祭拜,感謝祖先庇蔭,我躲過了一次災難。另外,感謝我疾管科主辦人,也感謝衛生所承辦人,她們兩人都是我此生的貴人,因為她們踏實和盡心,因為她們的協助,我躲過了一劫,否則,我絕沒有心情在此,跟你談笑風生,因為,我熬不到屆齡退休,我會被踢出公務員這個家族,我甚至入監服刑。往後幾年,每次遇上此兩位貴人,我都深深的鞠躬,誠心誠意的感謝她們。
如果,不是她們都是有丈夫、孩子的女人,我會抱著她們哭泣;如果,不是男人膝下有黃金,我會跪在地上,向她們磕頭感恩,因為如此,我只能用180度的鞠躬,深沉地表達我內心的感謝。每年,舊曆年節,我都會想起這兩位恩人,會想送個禮盒,答謝她們的救命之恩。雖然與「賄賂罪」八竿子打不著,但怕牽涉到「公務員饋贈罪」,給彼此製造困擾;另外,男女授受不親,也怕引起誤會,是否長官與屬下有曖昧?是否牽涉「性騷擾防治法」?總之,公務員身份就是很特殊,常被攤在陽光下檢視的人,處處要避嫌,免得瓜田李下,害了公務員形象,甚至無端入監服刑。
說到「公務員饋贈罪」,趁便在此,舉兩個實際案例,讓你知道公務員在幹啥。第一個案例,打死不敢接受。好幾年來,每年年底,十月一日起,流感疫苗開打季,國小、國中和高中學生,校園集體接種流感疫苗上網委外招標案,彰化縣醫師公會必然投標,也因接種數量龐大,沒有哪家醫院吃得下,沒有競爭對手情況下,以致醫師公會年年得標。某年,不知哪條腸子不對勁,趁舊曆年年底,醫師公會竟然派人,送來多盒海鮮禮盒,祝賀大家新年恭喜,新春愉快,來年公務順遂。
據說,從科長以至首長都有,通通有獎,但結果呢?因有採購往來關係,也就是公務機關和商家的關係,衛生局沒有人敢收,全部悉數退還。收了禮盒,後續問題挺麻煩的,第一關,必須去政風室,登錄接受饋贈品名、價值、原因、對象等,不見光死才怪。政風室管得很多,不僅饋贈要登錄,連出席飲宴也要登錄,公務員好像不是人幹的?第二關呢?用放大鏡檢視,是否違反「公務員饋贈罪」呢。第三關呢?用放大鏡檢視,細枝末節,一覽無遺,要羅織入罪,何犯無詞?當然就是入監悔過去。
第二個案例,打死不敢接受。衛生局是四十幾年的老舊辦公廳舍,衛生所更是不乏五十年以上的老舊建築,所以,衛生局每年必編列修繕費用,少者,數百萬;多者,上千萬,分批分項,逐年翻新修改衛生局所老舊建築。這些工程項目,當然依據「政府採購法」,上網公開招標,尋求商家來投標採購。工程招標案挺麻煩的,不是一案,而是兩案,一案是建築師事務所的工程設計和監工,另一案是營造商的工程施工,所說麻煩,但工程品質可保握,且免無謂糾紛,所謂多花點錢以消災,也是應該的。
某營造商,衛生所施工工程已完工,且驗收完成,雙方不再有糾紛或瓜葛,因雙方合作愉快,此營造商基於感謝、感恩,事後,送來塑膠製小茶壺,據說,送來十幾個,每位科室主管和三位長官各一個。疾管、企資、醫政、藥政、保健、檢驗、食品衛生、稽查、長照、行政、會計、人事、政風共十三個科室,加上秘書、副局長、局長共三個長官辦公室室,廠商應送來十六個小茶壺。此小茶壺很樸素和簡陋,屬低價產品,我估計每個不會超過五十元,與公職選舉時,候選人不超過三十元的贈品相較,不相上下。
當行政科主辦人,把小茶壺送來疾管科辦公室,放在我辦公桌時,我在批公文的瞬間,眼睛瞄了一眼,忍不住順口,開玩笑地說了一句話,「會不會犯了饋贈罪?」當然不會是賄賂罪,因不在工程施工時,也不在工程驗收前,而且沒有對價關係,因百萬元以上工程款,對上五十元的小茶壺,比例懸殊,完全扯不上對價關係,但饋贈罪就有點釐清困難。
這位行政科主辦人,聽了我說的話,還蠻機靈的,有老公務員的直覺,也覺得不妥,所以,回頭將此事,轉告她的科長吧?或許,可能還有其他資深科長做如此反應吧?特別是政風室主任,專門督導機關廉政風氣的,應更有強烈的自覺。或許,行政科長轉念間,自己也覺得不妥,瓜田李下,難以避嫌。轉眼間,不超過五分鐘,這位行政科主辦人,再次來到我面前,說科長指示,要把所有小茶壺悉數回收,並退回給廠商。我內心不禁肅然起敬,太棒了,如假包換的好樣公務員!
此深埋事件,讓我獲得三點感想。第一點感想,台灣公務員是一流的。從衛生局主辦人、衛生所承辦人,兩人身上,我不得不承認,台灣公務員是世界一流的,而彰化縣衛生局的公務員,更是一流中的一流,大家都戒慎恐懼,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如臨深淵,腳踏實地,恪遵職守,戮力從公,這等品質的公務員,豈能忌諱?豈能害怕?不推諉,不呼攏,公墓也要去,還踩在不相干人的棺木上,親自測量墓穴深度,一絲不苟,善盡職責,為國家、百姓犧牲奉獻。
這種公務員,你還能說出半句挑剔的話嗎?如果你要說,你須摸著自己的良心,踮踮你是否夠資格?公務員就是這樣赴湯踏火,盡心盡力,賣命在工作的。很慶幸,如果同仁稍有閃失,我這條命或許會賠進去呢。你不覺得台灣的公務員很可憐嗎?動輒得咎,刀山油鍋也要跳進去,活在戒慎恐懼中,難怪不少公務員,達到基本年資,為了活得清閒自在,只得見好就收,儘早辦理退休了。
我常心存懷疑,我多年的心律不整,包括心房纖維性顫動、心房撲動,是否公務員壓力造成的?甚至這次監察院的彈劾,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所被硬逼出來的?因隔年,我開始出現心律不整的毛病,拖了數年,病情越發嚴重,民國98年,不得不住進北榮,接受心導管電氣燒灼術,但手術沒成功,至今仍常發作心律不整,不是三天兩頭,而是不時感覺心臟在抖動,害我講話不敢大聲,連哈哈大笑也要收斂七分,只能巧笑倩兮。早年,一餐吃七碗飯的,不得不遞減到只剩兩碗飯,吃太撐,心臟也撐,會抖得更厲害。還有,老同學爬山健行,健步如飛,我則是三寸金蓮的阿娘,搖擺身體,在後面走碎步,過路搖呢。每天清晨,在胸口活蹦亂跳情況下醒來,我會很高興,我又多活了一天;當我往田裡工作去,回到家後,會更加高興,我又多賺了一天。
第二點感想,我身邊夥伴是好隊友。薑是老的辣,我那兩位主辦人和承辦人,都是資深公務員,她們都有一、二十年資歷,比我資深多了,她們見多識廣,很了解公務員生態,深知事態嚴重性和急迫性,既然牽動監察院彈劾,就可知道事情嚴重到很不得了,有如天要塌下來,有如地要裂開來。她們甚至可遇見未來,知道要如何防範。人生的歷練不是天上的禮物,憑空掉下來的,而是從痛苦中磨練出來的,可說是人生的無價之寶,可以明哲保身,避免誤入陷阱,死得不明不白。
我很感恩,我身邊的夥伴,幾乎每一個,都是資深優秀的隊友,她們不僅挺資淺又歷練不足的我,還會試著暗中保護科長,暗地裡指導我,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什麼公文要這樣批閱,什麼公文要那樣批示?何時、何事要面洽長官?何時、何地要請示長官?就在那種混沌中,沒有半絲領導統御的狀況下,我逐步學習,也逐步成長。所以,我也要說,她們兩位是我的大貴人,其餘同仁,也是大小不一的小貴人。感激,我的同仁是優秀的好隊友,而不是會害死長官的豬隊友!謝天謝地,我此生何其有幸!
第三點感想,公務員吃香喝辣的嗎?俗諺「有功無賞,打破愛賠」,可說是公務員的寫照。一般百姓也會被攤在陽光下檢視,但公務員不僅如此,還拿放大鏡徹底檢視呢!一般百姓犯錯,很容易被通融,處分也較輕,因無知,所以該原諒,但公務員就不同了,公務員為國家、百姓辦事,豈能「知法犯法」?公務員拿國家薪水,也就是全國納稅人的辛苦錢,豈能不「命懸一線」,置個人死生於度外,拼死抵死,為國家、百姓賣命?
然而,除了少數貪贓枉法的公務員,以及黨派分贓下的肥貓、黑官,還有政治酬庸下的政務官、機要秘書以外,一般公務員有受到相對應的禮遇或尊崇嗎?沒有!目前,藍綠對決的情況下,政治生態混亂,「行政中立」是騙人的,也是被人詬病的,害得一般基層公務員背黑鍋,難以自處,孰之過?不僅如此,還製造族群對立,比如,勞工朋友和公務員就是對立的,勞工朋友眾多,每人吐一口口水,就可以把公務員淹死了。
請你記住,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員,不是任何黨派的公務員,也不是該被吐口水的公務員,在我眼裡,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公務員,都是戮力從公,犧牲奉獻,為民服務的,例如,各鄉鎮的衛生所同仁,努力找出沒有完成疫苗接種的嬰幼兒;積極聯絡三年未做子宮頸抹片的婦女;鼓勵民眾接受三年一次或一年一次的全民健康檢查;陪伴民眾走過半年至一年的結核病治療期;協助民眾處置遊走街上,有如一顆不定時炸彈的精神病患等等。我以當公務員為榮,也自認一輩子是公務員。
回過頭來,重新來說雲林濱海鄉間的大男孩,你可能會質疑,大男孩僅吸食安非他命,又不是靜脈毒癮,怎會感染愛滋病?沒錯!你很有概念,愛滋病可經由性交、母子垂直傳染外,也會經由血液傳染,主要是共用空針所引起的,吸食安非他命確實不會感染愛滋病,但須澄清一點,安非他命不僅可吸食,還可以靜脈注射呢!若是靜脈注射安非他命,透過共用空針,照樣會感染愛滋病,只是極少有人拿來靜脈注射,也很少用口服的,大抵用鼻吸的方式來抵癮。其實,這個大男孩,後來也靜脈注射海洛因,以致感染愛滋病,這是後話。
吸食安非他命會成癮嗎?當然會!只是心理和生理的渴望程度,沒有海洛因那麼強烈;戒斷症候群病徵,也沒有海洛因那麼明顯,以致,容易讓人誤以為不會成癮,「安啦!安非他命不會成癮的!」兩天、三天或四、五天,依據施用劑量的多寡,沒繼續施用毒品,就會產生戒斷症候群,所有各級毒品中,以海洛因戒斷症候群最嚴重,甚至嚴重到須就醫,包括噁心、嘔吐、流涎、失眠、躁動、頭痛、痙攣、全身酸痛,痛到躺在地上翻滾,痛到可以撞牆,甚至跳樓死掉算了。民國70年代,我曾在彰化市光復路,前彰化縣警察局拘留所內,親自診療這類病患。
心理的渴望,就是日日夜夜,思思念念,心中只想著它,希望擁有它,主動地,以便享受那快感。生理的渴望,起因於戒斷症候群,因病徵的可怕,害怕生理上的痛苦重現,於是,被動地,不得不繼續使用毒品。安非他命有哪些戒斷症候群病徵?不明顯,不會逼人打滾、撞牆或跳樓,僅會無精打采、精神不濟、提不起精神、缺乏活力、倦怠昏睡、萬念俱灰等等,由於症狀不明顯,讓人誤以為安非他命沒有戒斷症候群。不過,雖然沒有明顯的生理成癮,仍然有心理成癮的隱憂。
大男孩被校方吸食和販賣安非他命後,經老爸積極搶救,請議員介入請託關說後,此事採取私了方式吃案了,大男孩沒移送警方 也沒被退學,僅私下記了一個大過,就此風平浪靜,船過水無痕,終能順利國中畢業。雖說私了,校方仍有辦學的良心和道德,過完舊曆年,新的學期開學後,校方極力暗中查緝安毒。
其實,校園安毒爆發以前,校方早已注意到安毒的問題,也盯上那五位高年級的同學,只因投鼠忌器,他們背後都有黑道人物撐腰,不敢冒然舉發,正好趁大男孩吸食和販賣安毒的機會,柿子挑軟的吃,加以掃蕩,來個殺雞儆猴。也怪大男孩弱智,不懂得節制,不知道隱匿,學不來聲東擊西,更學不來暗渡陳倉,在校園販賣安毒太囂張,幾乎瞬間引發風潮,不得不對大男孩下手,壓制安毒的氣焰。
開學後,總務、輔導、學務三位主任,輪流跟監和巡視,三不五時,來到這五位同學的班級巡視,給予下馬威,採取威嚇方式,恫阻他們繼續販毒。不僅在校園巡視,也會巡視到百姓公廟,絕不讓學生在百姓公廟逗留,如果有學生進入,主任也會跟著進去。不過,三位主任有共識,為了自身安全,不要惹來黑道不滿,以致殺身之禍,他們絕不對這五位同學強力掃蕩,不惡言相向,不近身接觸,雖明知他們身上有安毒 書包內有吸安器具,也不去搜身,僅採用跟監和監視,以間接的方式來嚇阻。
雙方對峙,兩面包抄,十面埋伏,劍拔弩張的日子,小心翼翼地過了兩個多月,五位同學受盡折騰,手腳難伸,恨得牙癢癢的,只好找來背後的黑道兄弟,到學校門口示威和嗆聲,但三位主任均靜默,退避三舍,退居幕後,躲得遠遠的,不與之起正面衝突,校方也不報警,就讓對方潑婦罵街,也讓他們在校門口罰站。後來,因沒對上抗爭的對象,自覺無趣,也就不了了之,黑道兄弟懶得再上門了。
由於販賣安毒的路徑被破解,被封殺了,這五位同學也是自覺無趣,陸續離開學校,成了中輟生,不再是黑道在校園販毒的代言人。校方挺聰明的,先一步,私下向縣府教育處通報,不明說校園安毒事件,卻說這五人品行惡劣,加入幫派,有黑道背景,在校內時常逞兇鬥狠,且欺壓霸凌同學,不是善類。教育處得知後,這種學生留在校內反而是禍害,不值得惋惜,也就不派人家訪,以了解輟學原因了。
也由於沒了這五人的騷擾,大男孩順利地國中畢業了,雖弱智,卻也順利考上某高職水產科,預備踏上人生另一坦途。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大男孩最終,還是栽在五人手上,將面對悲慘的人生。那五位中輟生,離開學校後,成了專業的小嘍囉,專門在黑道大哥身邊當跑腿的,不是在賭場、妓女戶圍勢,就是暴力討債,但最主要的工作是販毒,一本萬利,販毒收入最豐厚,高風險,高利潤。
由於正式進入黑社會,難免歃血為盟,成了換帖的兄弟,另外,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施用毒品的範圍也擴增了,不僅吸食和販賣安毒,也開始靜脈施打海洛因,當然也販賣海洛因。施打海洛因,最大的夢魘是愛滋病,為了誠信,為了生死相許,「不能同月同日生,但願同月同日死」的生死兄弟,當然是,一杯海洛因稀釋液,一支空針,從頭至尾,輪了一回,眾兄弟一起共用了。
以致,沒經過半年,這五人分別陸續感染愛滋病,成了毒癮愛滋個案,因沒被警方抓到,自己也沒警覺性,不曾去衛生所或醫院檢驗,照樣醉生夢死,仍然胡作非為的過日子,完全不知道自己已是愛滋病患。依據衛福部公告,警方查獲毒品施打、吸食或販賣者,以及包括三人及三人以上,進行藥物濫用性轟趴者,警方須通知衛生局所人員,前往採血,檢驗愛滋病毒。一般毒癮個案,沒被警方抓獲,是不會主動去篩檢愛滋病毒的。
愛滋病毒很詭異,一般傳染病只有一次急性期,但愛滋病卻有兩次急性期。第一次急性期,大約在感染後第十四天左右,會有輕度發燒、惡寒、倦怠、頭痛、頭暈、關節酸痛、全身不適等,因症狀不典型,一般人會以為感冒了,連醫師也以為是感冒,就此忽略帶過。其實,愛滋病沒有特效藥,投予任何藥物都沒用;而此階段,屬於空窗期,任何檢驗試劑,都無法篩驗出來。
大約過了三、四天或四、五天,急性期過了,病人完全康復了,又恢復生龍活虎般的健康。此後,愛滋病毒在體內潛藏,也在體內蔓延增殖,逐漸破壞人體各類型的免疫細胞。大約經過一、兩個月,或兩、三個月,身體的愛滋病毒抗原多了,抗體也增加了,脫離了空窗期,各類型的檢驗工具,才能篩檢出愛滋病毒。
當免疫細胞被無窮盡地破壞,例如CD4淋巴球,每立方毫米從500-1600個,降到200以下,甚至成為零,人失去了免疫力,各類型的伺機性感染爆發了,如前面幾回說的肺囊蟲肺炎等,還有惡性腫瘤也爆發了,如卡波西氏肉瘤等,此時,就是進入了第二次急性期,人體發病了。以第二次急性期為分隔點,第二次急性期以前,稱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簡稱HIV。第二次急性期以後,則稱為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簡稱為AIDS。所以,愛滋病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尚未發病,稱為HIV;第二個層次,已經發病了,稱為AIDS。(1081120日完稿)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二、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外勞健檢嚴苛行(第二十回)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二、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外勞健檢嚴苛行(第二十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傳染病防治法、公務員服務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府採購法、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法務部廉政署、請託關說、就業服務法、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產業外籍勞工、社福外籍勞工、家庭看護工。
上回提到,雲林濱海鄉間,罹患毒癮愛滋的大男孩,在國中階段,被校方查獲吸食和販賣安非他命,校方正躊躇不前,要私了?還是送法辦?猶豫不決間,他的老爸,有好幾甲魚塭,專門養殖石斑魚、鱺魚的暴發戶,父子情深,骨肉至親,骨肉相連,豈會坐視不管?靠自己的人脈,當然也要花錢,找來村長、鄰長、鄉民代表會主席和副主席,以及兩位縣議員,連袂奔往學校,找校方請託關說去,要求私了,務必保兒子平安無事,縱然兒子是弱智,但老牛舐犢,癩痢頭的兒子自己好,豈有不全力搭救之理?
國民中學是縣級單位,所謂某某縣立國民中學,主管機關是縣府和縣教育局,有權督導和質詢的民意機關是縣議會議員,每年有兩次定期會,定期會必有縣政總質詢,議員會把縣長、教育局長罵到狗血淋頭,甚至罵三字經,不乏少見,但跟鄉民代表會何關?八竿子打不著嘛,完全了無關係,質詢、放砲、幹譙,都沒用,無處可發,有如狗吠火車;至於村長和鄰長,那是最底層的公務員,也是最基層的民意代表,見到縣級單位,豈容有他發言的餘地?只能閃一邊去。
早年,沒有國中,只有初中,民國57年,教育部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原初級中學,一律改制為國民中學。當年,初中部,我唸彰化縣立初級中學;高中部,才考上省立彰化高級中學,求學路上,對那些初中部和高中部,都唸省立的資優同學,總覺得矮人一等,感覺自己差人一截。自從民國56學年度起,教育部開始推動新政策,國民中學由縣市政府主辦,高級中學由省政府主辦,此後,學子少了一層升學壓力,也少了一份心結。
老爸為何多此一舉,難道錢多到花不完,乾脆如天女散花,直接用撒的?要找上這些管不著縣級單位的民意代表?兩點理由,第一點理由,攀關係,透過村長、鄰長,攀上鄉民代表;再透過鄉民代表,攀上議員。不透過逐層引薦,即使提著現金,難保不吃上閉門羹。第二點理由,人多勢眾,俗諺「大乳房嚇死嬰」,談判靠氣勢,人多的一方,縱然不發聲,那種凜然壯闊的氛圍,必定自然呈現;若發聲的話,七嘴八舌可壓制對方,否則眾多口水,也可把對方淹死。
議員等一行人,找上校長,關起校長室,閉門協商,這就是請託關說。我當了二十年公務員,碰上民意代表請託關說案,多還是不多?大大小小,分分毫毫,不好意思說多如牛毛,卻也不少,只能戰戰兢兢以對,小心為要,避免身陷險境,違法或瀆職。「身在公門好修行」,欲服務民眾,提高服務品質,但拿捏分寸上,可不容易,灰色地區、隱晦地帶,甚至陷阱,何其多?不慎碰上,想全身而退也難。
眾多關說案中,極少是議員親自打來電話,常是議員服務處的人員打來,「吳科長您好,我是某議員服務處某主任…。」有的會說服務處某先生或小姐。我對這些人是陌生的,沒往來,沒交際,是真是假,很難分辨,但仍以真的來面對,很客氣地打招呼和回應。有的會親自到我的辦公室來,拿出名片,甚至穿服務處的背心,這些大抵是真的,不是唬弄的,我會更小心應對。不過,會不會假公濟私、狐假虎威,還是拿雞毛當令牌,假議員的名義,幹自己的私事?我不去求證,也不與理會,懶得去理會,完全公事公辦,依法辦事,不給自己惹麻煩。
為了保護自己,避免陷入請託關說風暴,我不敢獨斷獨行,必定層報衛生局長官,讓長官知道此事,好幫我背書,我沒瀆職或犯法,也請示長官,是否有特別交代事項。此層報長官是必須的,不僅保護自己,也算在輸誠,維護長官個人,讓長官先有心理準備,知所應對,因後續,議員還會挑上長官,王對王,帥對帥,雙方正面對鋒。原則上,安全起見,我似乎應向政風室辦理報備登錄,但情況未明之際,長官又沒指示,還是三緘其口,少惹為妙,免得自討苦吃,「幹你娘!豈有此理,我是來關心,科長竟然說我來請託和關說!」
議員為何不親自打電話來?有四點理由,第一點理由,上駟對上駟,下駟對下駟。在議場上,議員質詢的對象是縣長和局處首長,科長還不夠資格站在被質詢台上,科長還不夠資格跟他針鋒相對,所以,指派服務處人員對上科長,是理所當然。第二點理由,議員是政治人物,有如病患是醫師的衣食父母,轄區選民等同他的衣食父母,選民就是選票,沒選上,什麼都不是,所以,拜訪選民、服務選民,是首要工作,轄區橫跨三個鄉鎮,例如彰化第一選區,就包括和美、伸港和線西,工作忙碌可想而知,大大小小很多事情,尤其跟選民服務有關的,必須靠服務處人員,來協助和打理。
第三點理由,服務處人員有如探風球,可以說是駕前先鋒、馬前卒、報馬仔、刺候、偵探,先來電話刺探偵查,探虛實,明風向,了軍情,先從科長口中,了解梗概,可能牽涉到哪些法條?處理流程繁複程度?是否牽涉中央和地方?是否跨局處或跨科室?有如鬼谷子或孫子兵法,知己知彼,先想好對策或說詞,再來正式面對衛生局。第四點理由,保護主帥,不讓主帥衝鋒陷陣,也就是將議員放在後頭,視時機,看風向,前可進,退可守,若遇上請託關說等司法糾紛,議員可以全身而退,將責任推給服務處人員,說是服務處人員自作主張,與本人無涉,讓服務處人員去承擔法律糾紛。
好理家在,我是疾管科科長,管理傳染病防治業務的,較狹隘,也較專業,沒有什麼可關說的。曾有議員打我的手機,來電話關心,我慌亂之下,難以顧慮個案隱私,回答他:「是肺結核病患,長期不配合,拒絕就醫,拒絕服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我把他強制送醫,讓他住進負壓隔離病房,以接受完整治療。」議員聽後,不發一語,知道沒啥可關說的,「嗯」了一聲,掛斷電話。講完電話後,我不禁擔著心,忐忑不安,「我是否洩漏個案隱私?」
不過,衛生局的食品衛生科、藥政科和醫政科,跟一般民眾較為息息相關,例如假藥、偽藥、健康食品、誇大療效、不實廣告、密醫等,特別是食品衛生科的,包括食安問題、防腐劑、化學添加物、地溝油、毒澱粉等等,裁罰案件越多的,議員關心的也越多。如果,你一時糊塗,口快,口不遮攔,說議員來關說嗎?保證被幹譙到爆,當場翻臉,罵到狗血淋頭,「幹你娘!你做啥曉科長,科長囂張啥曉,幹你娘!你不曾被教訓過?我是來關心,不是來請託,也不是來關說,你懂不懂?幹你娘!」
「關說」是法律用語,牽涉法律責任,可能移送法辦;若是「關心」,則是一般用語,不牽涉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好玩的,耍嘴皮子罷了。我國對於請託關說,從未訂定專法,僅分散在「公務員服務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府採購法」等法規裡頭,請託關說之定義如下:「所稱關說請託,指其內容涉及相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請託關說違反公平正義,顛倒是非,黑的變白的,白的變黑的。
當公務員最怕的,也是極高風險的,就是上級長官和民意代表的請託關說,屈服於壓力下接受了,還是不顧情面嚴加拒絕?兩頭難啊,兩邊都死得很難看!怕公務員把持不住,犯了瀆職罪,所以法務部廉政署擬定了「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訂出了相關機制,例如衛生局,在政風室就設有登錄報備機制,讓機關來分擔責任,以求自保。我身為二級主管,豈能知法犯法?要我當主事者,自己介入請託關說,我膽子小,我寧願跳樓輕生,也不敢幹這種事。
曾有醫界和藥界前輩,在家鄉開設診所和藥局,因管制藥品管理不善,如藥品品名登錄不符、藥品批號錯誤、藥品結存不合、藥品登錄不實等,被中央食藥署或本局藥政科查獲了,裁罰都是三萬、五萬或七萬的,他們會跑來我辦公室,向我求救:「有沒有辦法規避裁罰?」「有沒有辦法讓裁罰減半?」「有沒有辦法讓主辦人高抬貴手?」「找主辦人有用嗎?還是找科長或局長?」最後,常會提出要求,含蓄地要我,「吳科長,能請您幫忙嗎?」
談起請託和關說,在這個節骨眼上,請我幫忙,簡直是開玩笑,我嚇死了,不要說非親非故,即使是我親兄弟姐妹,我也不敢介入,我唯一能幫忙的,就是帶著他們上二樓,進入藥政科辦公室,介紹業務主辦人後,接著,我二話不說,片刻不停留,喝口茶、坐上椅子都不敢,留下來聽雙方說詞,以了解狀況,更加不敢,我即刻調頭離去,打死也不敢去招惹「請託關說」的大帽子。
我疾管科所管業務中,較可能被議員關心或關說的,應是外籍勞工健康檢查核備案。外籍勞工入境台灣,怕同時把肺結核、梅毒、漢生病、阿米巴痢疾和腸道寄生蟲等法定傳染病,也一起帶進台灣,所以,依據勞動部「就業服務法」下,衛福部「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入境台灣三日內,必須接受國內指定醫院的健檢,以封殺傳染病入侵之可能。
每當外勞在桃園機場,一旦下飛機,本國的外勞仲介公司,馬上用45人座的大型遊覽車,在高速公路上,一夜未瞑,連夜狂奔,把整車外勞,送到各縣市外勞健檢指定醫院,接受健檢,然後分送工廠、工地或雇主家,走入台灣各階層。秀傳醫院是指定醫院之一,其健檢部門,緊鄰延平公園,好幾年來,一大清早,不時有遊覽車過來,遊覽車停在公園旁,外勞不是坐在遊覽車內,就是三三兩兩,來到公園內,坐在涼椅或花台邊上。幾年前,外勞以泰國籍為多,近來,則以印尼籍為多,因女生整顆頭,都包著五顏六色,但屬淡色系的頭巾。
入境三日內的健檢,與衛生局無關,健檢報告書不須向衛生局核備,至於向何機關核備?我不清楚,勞動部或衛福部?應該是衛福部吧?因健檢報告書有其專業性,勞動部專業應有所不逮。不必向衛生局核備,我完全管不著,也慶幸管不著,否則業務量劇增,一位外勞主辦人、三位外勞承辦人,她們都要忙翻了,而我呢?則外勞公文決行之蓋章,會蓋到手指長繭呢。除了入境三日內健檢,往後工作滿六個月、十八個月、三十個月,也都要定期接受健檢。
往後的外勞健檢,也都要核備,且向衛生局核備。彰化縣一年有多少外勞?以民國106年為例,總共有53326人,包括產業外勞41543人、社福外勞11783人,前者包含製造業、營造業和農林漁牧業,後者包含看護工和家庭幫傭。看護工中,又以家庭看護工最多,佔了10694人。
外勞健檢結果,向衛生局申請核備時,衛生局必須正式公文回函,告知雇主:健檢合格,准予備查;健檢不合格,遣送回國;逾期健檢,移送勞工處裁罰。53226名外勞,一年就有53326件公文,公務員法定上班日,若以250天計算,平均一天有213件公文,但公文發送,也有大小月和大小日,常常一天內有上千件公文要送出,我就要蓋上千個職章,難怪手會酸,難怪手指頭長繭。這上千件公文,僅只外勞的核備公文,還不包括其他業務的公文。
今年8月,有名嘴抹黑,爆料高雄市長韓國瑜不批公文,韓駁斥,稱自己每天至少批十件公文。結果,引來行政院長蘇貞昌嗆聲,以「我批的公文堆起來比人還高」,來諷刺韓市長。韓市長不服輸,在臉書上,直播堆出跟身高一樣高的公文,似乎要跟蘇揆PK到底。拜託!蘇揆和韓市長,在PK誰批的公文件數多,真笑死人了!想當年,連續十幾年,我每天批公文上千件,相較之下,他們兩人算啥東西?
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外勞健檢的時間,各有前三十日、後三十日的緩衝時間,舉例說明如下:依聘僱許可日推算,10811日是健檢日,前三十日,就是107122日;後三十日,就是108131日,所以,從107122日至108131日,至指定醫院健檢,都算符合規定。若107122日以前,提早健檢,無效,須再花1500元,重新再次健檢,我就曾碰過此類案子。若108131日以後健檢,即使慢了一天,仍算逾期,必須裁罰五萬元。
以我辦理外勞業務多年的經驗,寧願前三十日就健檢,千萬不要後三十日健檢,為何?有三點理由。第一點理由,醫院健檢報告不是當天就可拿到,常耗時七天至十天,若醫院作業稍微延遲,會影響健檢的核備,造成公文作業上的困擾。第二點理由,若健檢發現,有些小毛病不合格,大抵是非法定傳染病的腸道寄生蟲,此時,可以有足夠的時間,拿健保卡就醫,完成治療後,重新花1500元,再次健檢一次,就能一切順利平安了。
第三點理由,早日完成健檢,免得夜長夢多,不慎情況下,造成逾期了,動輒得咎,裁罰就是五萬元,完全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一般產業外勞,單一家公司,外勞人數就眾多,多者數百名,有專門員工或仲介管理,不會發生健檢逾期之烏龍;但社福外勞,尤其是家庭看護工,一個家庭,僅雇用一名外勞,稍微不注意,家屬工作繁忙,常會遺忘外勞須健檢。
我遇過不少如下的案例,常是中風,癱瘓在床的阿公或阿嬤,這個月在高雄大兒子家照顧;下個月,則千里迢迢,轉送台中二兒子家照顧;下下個月,再次搭車,在高速公路奔跑,轉換桃園三兒子家照顧,這種南北中奔波,輪流照顧父母的方式,沒專人管理,最容易發生健檢逾期案子,逾期一星期的,甚至逾期一個月的。彰化一年家庭看護工,有10694名,保證一年至少有三、四件案例。
五萬元數目不小,雇主捨不得被裁罰,只好找來議員來關心和關說了。遇到議員來關說,我沒有天大的膽子,膽敢獨斷獨行,我必然呈報長官裁示。當然,得到的裁示,必然是「公事公辦」、「依法究辦」。長官為何如此裁示,我個人猜測,可能有四點理由。第一點理由,有一就有二,有二必有三,同意議員這次關說,絕不會是下不為例,保證還有下一次、下下一次。這次能同意,為何下次不能同意,很難自圓其說,肯定雙方要鬧翻。往後要得罪,早晚要得罪,不如現在就得罪。
第二點理由,紙包不住火,雞蛋再密也有縫,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關說案很快傳出去,還傳千萬里,每位議員都知道了,那位議員關說能成功,這位議員關說不能成功,議會議員不是兩、三位,而是五十幾位,這種差別待遇,豈非大小眼?豈非看人欺侮?面子被踐踏,孰能忍,孰不能忍?肯定鬧翻天,不歡而散。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就等下個定期會,縣政總質詢時,保證翻舊帳,幹譙到爆,連祖宗三代都幹譙進去。
第三點理由,同意議員關說,自己瀆職了,違法了,等同被議員綁架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難免議員以此為要脅,往後的日子可難過了,三不五時,要求此類案子比照過關,甚至其他案子,不分青紅皂白,不分輕重,也要求如此過關,簡直要逼人跳樓了。縱然議員沒有那麼惡劣,但自己原本應該守法從公,維護公務員清高形象之尊嚴,在議員眼中,成了無啥路用的垃圾。上述所描述的各類議員和民意代表,僅佔極少數,百分之一不到的害群之馬,其餘百分之九十九,可是公平正義使者,謹守為民口舌、監督政府之職責呢,讓人尊敬和欽佩。
第四點理由,健檢時間逾期,衛生局拒絕予以備查,卻不是衛生局開鍘裁罰,而是以正式公文,移送縣府勞工處開單裁罰,衛生局不用擔心關心或關說,只要告訴議員裁罰流程,並強調一句話,不管是真的或假的,「公文已送往勞工處!」一字入公門,九牛拔不出,衛生局無法讓勞工處退回公文。接著下來,議員要抓的人頭,是勞工處主辦人、科長和處長,跟衛生局完全無關了。
其實,議員介入關說,反而適得其反,不關說不要緊,越是關說,越是往死裡推,反得不償失。我當了二十年公務員,本著「身在公門好修行」,我唯一陽奉陰違的,唯一欺上瞞下的,唯一瀆職犯科的,唯一幹下最大膽的事的,就是私下放水,我隱瞞長官和外勞主辦人,只告訴外勞承辦人,凡體檢逾期一、兩天的,我蓋章准予備查;逾期三、四天的,也蓋准予備查;至於逾期五、六天的,我可是天人交戰,要不要蓋章准予備查?大抵我內心會軟化。若是逾期一星期的,甚至一個月的,我就愛莫能助,只能移送勞工處裁罰了。
我為何要獨斷獨行?我為何要冒瀆職犯科風險?為何要隱瞞長官?有三點理由。第一點理由,五萬元對一個弱勢家庭來說,裁罰何其重?我不知聘僱家庭看護工的家庭,是否萬貫家財,還是艱困拮据,但我心中認定他們是弱勢的。將心比心,我婦人之仁,於心不忍,只好自己冒風險,跳出來搭救了。我沒有接受半絲賄賂或好處,法律上,不至於被判刑;良心上,我是心安理得的。
第二點理由,考慮長官的立場,有些事能說不能做,有些事能做不能說,此類健檢逾期案子,就是能做不能說,凡事見光死。如果,我告訴長官,請准許逾期一週內的免移送,豈非在為難長官?答應或不答應,都是兩難,不就是我在綁架長官嗎?我的好意,反成了惡意,豈非成了長官的麻煩製造者,甚至眼中釘呢。
第三點理由,這種悲天憫人,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為弱勢家庭著想的慈悲舉動,我猜想,長官背地裡也會認同吧?縣庫不虧那五萬元,但弱勢家庭眼裡,五萬元可是比天大。我不是貪贓枉法,不是玩弄權術,也不是殺人放火,我內心估計,不僅是我的長官,其他人碰到了,也會這樣做吧?你也會這樣做嗎?(1081116日完稿)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一、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新進員工驗安毒(第十九回)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一、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新進員工驗安毒(第十九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安非他命、黑鮪魚、青斑石斑魚、紅條石斑魚、新進員工體檢、婚前健康檢查、外籍勞工健檢指定醫院、阿米巴痢疾、活動性肺結核、結核性肋膜炎、漢生病、良性攝護腺肥大、攝護腺特殊性抗原、精血症。
場景再次拉回彰化少年輔育院,眼前這位毒癮愛滋個案,隔著衛生科辦公桌,向我述說他如何染上毒癮,又如何罹患愛滋。這位來自雲林濱海鄉間的大男孩,身材高瘦,有如閻羅王身邊的白無常,年紀只有十六歲又十個月,未來的日子是漫長的,但等到的,將是無窮盡的坎坷。
前兩回提到,他如何被設計,無端染上安非他命,又如何被誘拐,成了販賣安非他命的下線。他在班上、在校內,引發極大風潮,眾學子被安毒所吸引,個個趨之若鶩,拼了命,花了錢,搶著排隊,也要吸幾口安毒,享受那精神百倍、雄偉高亢、興奮莫名的快感!他成了風雲人物,成了被朝拜尊崇的對象。
那種快感,有如自己是西遊記裡頭,會七十二變、有筋斗雲,一個跟頭能翻出十萬八千里遠,且鬧天宮、闖龍宮的孫悟空,老子好不爽快喔!或者,自己是水滸傳裡頭,梁山泊一百零八條好漢中,發號施令之首,人稱及時雨,又稱黑三郎的宋江;縱然不是宋江,至少也是魯智深、武松或林沖,老子是英雄好漢喔!再不然,跑去網咖,逃學曠課,連打三天兩夜電玩,半點也不累的電玩小子喔!
然而,好景不常,樹大招風風撼樹,人為名高名喪人,加上他有弱智,不懂得韜光養晦,不知道隱匿躲藏,國二上學期還沒結束,他已經被校方盯上了,某日,被總務、輔導、學務三位主任包抄,從他身上和書包,搜出安非他命,百口莫辯,事情鬧開來了,怎麼辦?為了考績,為了升遷,校方想私了,不通報縣府教育局,也不通報警方,但又怕無法私了,正在躊躇不前、舉棋不定之時,他的老爸出面了,為了保護兒子,出面搭救他。
他的老爸,有好幾甲魚塭的養殖戶,從石斑魚、鱺魚專業養殖上,賺取好幾億家產的暴發戶。他雖是弱智,有如三國演義裡頭,那位蜀漢劉禪,永遠扶不起的阿斗,然而,就是因為弱智,當老爸的,反而更加疼惜。他小時候發高燒,燒壞腦筋,這是誰之過?孩子當然是無辜的,所以老爸心中,充塞千萬愧疚和不捨,其所引爆出來的疼惜,能排山倒海,有如日本311東北大地震,所掀起的40餘米大海嘯呢。
老爸得知消息後,內心很恐慌,因沿海地區,吸食強力膠、安非他命,甚至施打海洛因的,這類案例不時發生,時有所聞,警方緝獲不少毒癮個案,也查獲不少毒品,老爸深知,吸食二級毒品和販賣二級毒品,判刑挺嚴重的,會被關一輩子的。事態嚴重,事不宜遲,於是,馬上靠關係,找來村長、鄰長,還有鄉民代表會主席和副主席,以及兩位大砲型的議員,共七個人,分別開著鵬馳和寶馬兩部轎車,浩浩蕩蕩,開進校園內,聯袂衝進校長室。此時,校長和三位主任,以及家長會會長和副會長,都在校長室門口列隊歡迎。
緊接著,緊密門窗,雙方人馬,闢室協商密談,校長室門口,則請秘書把守,禁止閒雜人等靠近,避免有人聽壁腳,所謂的隔牆有耳。最後的結論是,這件案子私了,不報縣府教育局,也不報警,完全掩蓋起來。至於縣府、教育局、警察局三方面,紙包不住火,必然有好事之徒,去檢舉,去投訴,此方面,只好委託兩位議員去打點了。
由於校園裡,被引誘吸安的同學,包括吸一口、半口的,不是兩、三位,也不是十幾、二十位,而是近百位,幾乎全校五分之一的人數,若牽扯下去,不少同學也會被牽連,所以,雖鬧得沸沸揚揚,但在家長會每位家長口耳相傳下,大家噤若寒蟬,閉嘴不談,此事很快就平息下來。但校方有一個要求,禁止他繼續吸食和販賣安非他命,若在犯,絕不寬待,必定上報教育局,且移送警方,依法嚴懲。
為了維持校方尊嚴,並且給予警惕作用,他被學校記了一個大過,理由是莫名其妙的「行為不檢點,有傷害風化」,輕描淡寫地,好像在校園公然抽菸般處置,又似乎把他當成了暴露狂、溜鳥族,否則怎麼傷風化?記一大過的通知,沒有依照慣例,公開張貼在學校公告欄內,神不知,鬼不曉,反而暗中收藏在校長室,校長辦公桌抽屜的最底層,只等有機會,再直接交到家長手中。或許,十年、二十年過去,這張記一大過通知,早被碎紙機銷毀了,沒留下半絲痕跡。
經過十幾天的混亂,檯面上的吵吵鬧鬧,檯面下的波濤洶湧,由於很快放了寒假,也很快進入了春節,大家忙著張羅過年,這件吸安、販安案,就此煙消雲散,從人們口中退去,不再有人談論;也從人們記憶中消去,有若船過水無痕,大家只想著新年快樂、恭喜發財。好理家在,在爆竹報平安聲中,他平安地度過一場浩劫。
為了度過這場浩劫,老爸可花了不少錢。村長、鄰長,及鄉民代表會主席和副主席,平常就有禮尚往來,公關有在做,捐錢造橋鋪路都有他的份,每年兩天一夜或三天兩夜的自強活動,他都私下贊助,喝個花酒不傷大雅,不是嗎?如今,兒子犯案,平常有往來的這些人,只要送上禮盒和自家產的大石斑魚,就可打發了,已夠面子了。
自家養殖的石斑魚,不算成本,花不了多少本錢。確實是大石斑魚,沒有五、六斤,至少也有三、四斤,至於每隻三、四十斤或五、六十斤的超大石斑魚,太貴重了,捨不得當禮送,都是外銷大陸、香港和新加坡,有時候,日本也會搶著要,不然就高價賣給台灣富豪,在婚嫁喜宴場合,風風光光展示使用。
數年前,夫婦兩人,開車前往台南,參加某同學嫁女兒的婚宴,同學經商,從事國際貿易,賺了錢,家財萬貫。喜宴在中午,席設某國小的大禮堂,席開三百二十餘桌,大禮堂裝不下,一半以上的桌次,往外延伸,排到操場去。喜宴開始前,先來個上菜秀,此上菜秀很特別,不同於一般餐廳的上菜秀,而是六位年輕壯碩的廚師,穿著白色廚師服,戴著超高的白色廚師帽,兩兩分別抬著大供桌,共三個大供桌,最先出場的,是一隻新鮮大黑鮪魚,少說一、二百斤,肥滋滋的鮪魚肚,讓人垂涎欲滴。
再來就是一隻超級大的新鮮石斑魚,暗灰色,是青斑石斑魚,長度超過一米,圓滾滾的大魚肚,讓人食指大動,我估計至少有上百斤。緊接著,也是一隻超級大的石斑魚,全身是喜氣洋洋的紅色,是紅條石斑魚,照樣超過百斤,也是肥滋滋的大魚肚,害我猛嚥口水,來不及吞嚥的口水,都流三尺長,還滴滿地。
廚師們逐一亮相瞬間,禮堂四周擴音器,馬上播出葉啟田的「素蘭小姐要出嫁」,而三隊廚師,也配合著音樂,跳著電音三太子舞步,搖晃身體,扭腰擺臀,把供桌上的黑鮪魚和石斑魚,擺盪得活靈活現,好像活魚在海中戲水,好新鮮,有創意,煞是有趣。三隊廚師互相交叉著,在大禮堂內繞了三圈,才繞到外面操場去。他們當然贏得滿堂彩,大人小孩掌聲如雷,還加上尖叫,幾乎要把大禮堂的天花板掀掉。主人家滿臉推笑,樂著呢,他們贏得了顏面和光彩。
不能說是上菜秀,這三隻價值不菲的生猛海鮮,是生鮮食材,尚未烹煮。三隊廚師繞完操場後,又重回禮堂內,在禮堂兩邊,表演起海鮮宰殺秀。石斑魚只是現場剖肚秀,沒有讓貴賓試吃,但黑鮪魚則不同,宰殺和剖肚外,還當場試吃生魚片。我最愛吃生魚片了,沾上醬油就很好吃了,何況還有山葵呢。我不顧廉恥,縱然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穿著皮鞋,仍用跑百米的速度,奮不顧身往前衝,搶先排在前面,然後,七手八腳,好像餓死鬼般,抓著生魚片,就往嘴裡狠塞。哇!太刺激了,也太爽了,這輩子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這麼勇猛的搶東西吃。
現場不少賓客,品頭論足的,述說這些生猛海鮮,非常地新鮮,說黑鮪魚是早上,剛從東港漁港上岸的,是新鮮的,沒有冷凍過的;至於石斑魚,也是早上,剛從魚塭捕捉上來,趕早送過來的。聽完後,我猛然想起,糟糕!生魚片處理基本原則,是須經過冷凍,低溫能殺死魚肉上的寄生蟲,才能避免感染寄生蟲,晚了,一切都太遲了。但下一秒鐘,我馬上放開了,管它的,鳥能為食亡,人也能為食亡,爽字當頭,才是第一考量。吸毒者無法自拔,或許也是這種念頭吧?
市面上行情,每斤石斑魚要價近千元,這兩隻超級大石斑魚,每隻近百斤,等於每隻要價十萬元跑不掉。至於黑鮪魚,價錢更是石斑魚的好幾倍,每斤少者三、四千元,高者六、七千元,天啊!那隻黑鮪魚要價至少上百萬喔!當天的喜宴,有一道菜色,「當歸清燉石斑魚」,那鮮甜又Q彈的石斑魚肉,讓人咋舌,天下第一美味,至今,我仍念念不忘,午夜夢迴就是想起那美味,世上成千上萬的山珍海味,全被它比下去了。唉!若能再吃它一口,死也甘願呢。
議員部分,平常沒有多少交際,是找關係,特別情商過來幫忙的,總不能失禮,不是禮盒和石斑魚就可打發的,自己深沉思考,也可趁此機會打好關係,自己從事養殖事業,地層下陷、海水抽取、環境變遷和環境保護等問題,將來都須要議員鼎立支持呢。議員說項或關說,當年的行情是十萬至二十萬,他老爸錢多的是,你猜會給多少謝禮?不會是十萬,至少是二十萬,甚至高上一倍或兩倍呢。
校方這邊如何答謝呢?先說家長會,一般行情也是十萬至二十萬,以他老爸的財力,捐個二十萬又如何?這筆捐款後來如何花掉?我不會知道,也不會讓外人知道,不會是畢業典禮後的謝師宴吧?不會是謝師宴上的摸彩品吧?應該會用在學生身上才對。如果,家長會向我諮詢,我會做如下的建議:全校學生採尿驗安非他命。全校近五百名學生,所有學生集體採尿驗安非他命,每人份行情價是四百至五百元,如果找來各大醫院和檢驗所,透過議價的方式,價錢可拉低到三、四百元,這筆捐款足夠應用了。
檢驗結果出爐後,陽性反應的同學,除了告訴家長外,名單完全保密,不對外公布,同時,由校方輔導教師加強列管和輔導,以絕後患,避免再犯,甚至陷入泥淖,難以自拔。很奇怪,不僅雲林濱海地區毒癮個案多,彰化也是如此,除了山腳路沿線,多毒癮個案外,鹿港沿海一帶也是如此,跟雲林相較 也是不遑多讓。捐錢給家長會,當然也要捐給校方,所以,老爸也捐了一筆錢給學校,擴充圖書和資訊設備。
事件終於落幕了,菩薩保佑,功德圓滿,他沒有移送法辦,也順利把三年國中唸完。說到小便檢驗安非他命,我想到一件事,「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進入第十九回了,近二十萬言,你會不會質疑我?說我危言聳聽,說我誇大其詞?哪有那麼多的毒癮個案?哪有那麼嚴重?簡直把台灣說成毒之窟,說成人間地獄,世間煉獄,而非世外桃源!你一定很服氣,大聲罵我,「說謊!你恨不得台灣沉淪!」「騙子!你恨不得台灣毀滅!」大家不用爭得面紅耳赤,又不是藍綠一國兩制、統獨之爭,彼此不用傷和氣,我來舉實際的例子。
我每週,有五節下午時段的門診,有三節晚上時段的門診,扣除人壽保險的體檢,也扣除廚師的體檢,也不包含長照中心或汽機車考駕照的體檢,單僅限職場上新進員工的體檢,每診次,少者一、二案,多者三、四案,檢查項目包括胸部X光、尿液、血液和生化檢查,生化檢查涵蓋膽固醇、三酸甘油酯、肝機能、腎機能等檢查。然而,我不時碰到,此類新進員工的體檢,不是公司付費,而是新進員工自付,還會加驗安非他命,尿液安非他命檢查費用是五百元。怎會加驗安非他命?
我好奇問體檢個案,「為何要加驗安非他命?何必多花這筆錢?」答案是公司的要求,體檢務必加驗此項,否則體檢不合格。「你們是什麼公司?竟然有此要求?」有台中火力發電廠的外包公司,有高雄遠洋漁船公司,有台南鋼鐵鑄鐵工廠等等。看來,安非他命曾造成不少雇主的困擾,才會要求加驗安非他命,此種職場生態,你還能睜眼說瞎話,說台灣是人間天堂,沒有毒品泛濫問題嗎?體檢要求加驗安非他命豈非明證?
搞不好,幾年後,未來的婚前健康檢查,不僅要驗B型肝炎、C型肝炎、愛滋病、德國麻疹抗體等,還要加驗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古柯鹼、海洛因等毒品呢。其實,新進員工體檢加驗安非他命,應是宣示作用大於實質作用,雇主在嚴厲警告員工:「不要給我碰毒品,否則給我滾蛋!」因為,毒品從一級到四級,種類繁多,族繁不及備載,少說二、三十種,若真要查緝毒品,只驗一種安非他命豈足夠?還有,醫院診所的體檢流程沒有那麼嚴謹,誰敢保證尿液不會被調包?有吸食安非他命的人,故意拿沒有吸食安非他命的人的尿液送驗,檢驗部門的醫檢師,才懶得去狗捉耗子。
插個話,說一個檢體調包的實際案例。疾管署核定的外籍勞工健檢指定醫院,彰化縣共有三家,分別是彰基、秀傳和部立彰化醫院,其中有一家醫院就出了紕漏。,外籍勞工,定期到醫院健檢,因當天解不出大便,異想天開,便宜行事,隨便拿其他外勞的糞便充數。沒想到,那位外勞有阿米巴痢疾,害得他也被檢驗出阿米巴痢疾。此事可大條了,早年,外勞健檢規定較嚴苛,凡罹患阿米巴痢疾,沒有第二句話,即刻廢止其聘僱許可,馬上遣送回母國,不像今日,還可申請在台治療的機會,於是,事情鬧翻了。
這位外勞自行自首,說他不小心用了別人的糞便,要求重新檢驗大便,他寧願被打死,也不願被遣送回國。此事鬧得沸沸揚揚,吵得不可開交。開啥玩笑?真豈有此理!不管是真調包,還是假調包,竟然把台灣的法律當無物,台灣可是獨立自主的國家,豈能讓人唬弄?高興驗就解大便,不高興驗就調包,真他媽的王八蛋!台灣法律可以讓人玩弄於股掌間的嗎?還是可以拿去當衛生紙,擦他的骯髒屁股?
外勞健檢結果,須向衛生局核備,若健檢合格,衛生局會發函通知雇主,准予備查,同意外勞繼續接受聘僱。此種備查公文,在本縣衛生局,屬二層決行,也就是說由科長決行,不必再層報上級首長。遇上旺日,此種備查公文,一日可達上千件,我會蓋章蓋到手酸。對這件調包案,我二話不說,直接蓋下我的職章,「健檢不合格,遣送出境」,就此蓋棺認定,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自己的業障自己承擔,怪不得他人。這名外勞被遣送回國,讓他回家吃自己,結束了鬧劇。
由於鬧出此烏龍事件,疾管署行文下來,要該指定醫院改進健檢流程,加強健檢管控。我們也收到公文,害得我不時帶著外勞業務主辦人,跑了好幾趟醫院,稽核該指定醫院後續改善情形,否則取消指定醫院資格。那陣子,我跑那家醫院,有如走灶腳,可勤了。擔心被取消指定醫院資格,醫院當然唯命是從,努力進行改善措施,每間廁所都公然架設監視錄影機,而非針孔攝影機。在醫院裡頭,在醫師或護士眼裡,外國人屁股跟本國人屁股,都是一樣的,有啥好看的?別說偷窺狂了。從此,此類調包案件不再發生了,也沒有女外勞抗議,說她們的屁股被看光光了。
從前,如果定期健檢,發現外勞罹患活動性肺結核、結核性肋膜炎、漢生病、阿米巴痢疾等法定傳染病,二話不說,直接遣送回國,但近來,疾管署政策大翻轉,准予外勞申請留在台灣治療,為何這樣?你一定很意外吧?阿米巴痢疾治療不簡單,國內各大醫院,包括台大、榮總、三總都沒有備藥,必須疾管署從國外,專案進口特效藥,此特效藥花費三千至七千元,必須外勞自己買單,不必花到健保局預算,大家心理可能較舒坦些。不過,反過來說,如果是國人罹患阿米巴痢疾,是否健保局不給付,必需自付那三千至七千元?我不知道。
但是,除了阿米巴痢疾之外,其他的法定傳染病,通通由健保局買單,因外勞入境沒幾天,就可領到健保卡,他們可以用健保卡掛號,花健保局資源,治療法定傳染病,這樣是否浪費健保資源,產生排擠作用,甚至加速健保破產?我不知道,應該不會吧?為何如此修改政策,不怕傳染病在台灣擴散,也耗損健保資源?我不知道。
為何有此政策大轉彎,個人猜測,可能有四點原因。第一點原因,顯示中華民國是泱泱大國,不分種族,不分國籍,四海皆兄弟,天下為公,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台灣寧願當大哥,台灣不缺這幾個錢,「台灣錢可是淹腳目呢。」第二點原因,疾管署遭受外力壓迫,好官好自為之,不得不屈服,此外力壓迫可能來自外交部、勞動部,也可能是總統府,甚至外國政府吧?台灣邦交國一個個失去,越來越少,面子掛不住,只好用博愛,來換取國際輿論的同情和認可,「台灣是一級棒的國家,對外國人也充滿仁義道德,德不孤,必有鄰。」
第三點原因,台灣經濟低迷,原本是東亞四小龍之首,如今連四小龍之末,也站不住腳了,只好腦筋動到外勞身上,盡快把外勞的傳染病治好,讓他們繼續留在台灣,以便感恩戴德,再拼死命為台灣效勞,「台灣俗諺,吃人一口,要還人一斗,你們啊!要繼續努力喔!」第四點原因,外勞罹患法定傳染病,欲申請留在台灣治療,先決條件是,必須取得雇主書面同意書。如果,雇主沒有其他選擇,寧願冒被傳染的風險,也要外勞留下來,照顧中風癱瘓在床的阿嬤,大家有何話說?疾管署開此後門,似乎公家機關當好人,而讓雇主自己把關,讓民間當壞人,這也算是變通式的政策,「台灣萬歲!台灣偉大!台灣政府開明又開通。」
如果你問我,是否認同此種政策大轉彎?還好啦!台灣不缺這幾個錢,台灣健保資源,不會因外勞而耗損多少,也不會因外勞而破產,在門診,我遇到不少例子,都是大醫院利用檢驗、檢查的機會,大量猛扣健保資源,外勞法定傳染病之治療,與之相較,簡直是小巫見大巫,滄海一粟,微不足道啦!我沒騙人,全國各財團法人大醫院,哪一家不是靠健保發跡?可是賺翻天了,大樓一間間蓋,分院一間間設,豈只是白色巨塔?而是白色恐龍。
我舉例如下。某一個案,七十出頭阿嬤,抱怨最近幾天,早晨起床,偶會脖子酸痛,有時手指也會麻。沒想到,數星期後,他又回診,說去大醫院接受頸椎電腦斷層掃描,圖像不是很清悉,又安排了核磁共振掃描,檢查結果說,輕微骨刺而已,只要吃藥打針即可。我的媽啊!這種小毛病,竟然殺雞用牛刀,用上高科技且高單價的檢查,全部花健保資源,大賺健保費,我不禁要搖頭嘆息。一分小毛病,要用上百分的檢查嗎?台灣醫療品質,天下無雙,太優秀了。
另有有門診病患,近七十歲的阿公,抱怨不時頻尿、尿急、夜尿和小便解不乾淨,偶而會膀胱漲等症狀,斷斷續續約一、兩年,看過幾家診所,說是攝護腺肥大。其實,看年齡,聽主訴,良性攝護腺肥大是第一考量的診斷。我作尿液檢查,也抽血檢查攝護腺特殊抗原指數,然後給藥。沒想到,數星期後,患者回診,說他去大醫院作了一堆檢查,包括X光、超音波、電腦斷層等,至於尿液、血液、生化等檢查,更不用說了。檢查結果是攝護腺肥大,尚不須開刀,先給藥即可。殺雞又用牛刀了,唉!台灣醫療品質,天下無敵,太偉大了。
還有一個病例,近五十歲男性,罹患精血症,前晚性交時,射出來的精液有血,他嚇壞了,有如天崩地裂,好像天要塌下來,以為性功能從此完蛋了,再也不能行房了。隔天,慌慌張張,趕忙來看我的門診。這位病患平常就蠻好色的,三不五時,來到我的診間,避開跟診護士,手比亂七八糟手勢,低聲說著:「吳醫師,最近小鳥不聽使喚,常翹不起來,縱然翹起來,也不是很硬,…有沒有壯陽藥物可治療?」很下賤,聽了讓人噁心。
精血症少見,偶而仍會遇到,我就曾看過兩、三個病例,大部分精血症原因不明,或許與性生活激烈,儲精囊或攝護腺血管充血有關吧,不須治療,大抵禁慾三、四個禮拜,自然不藥而癒。若說可能與癌症有關,我估計應與中樂透的機率,不相上下。我檢查了小便,尿液正常,紅血球、白血球均在正常值範圍內,沒有出血,也沒有細菌,其他也都正常,我安慰了幾句,也衛教了幾句,「這種情形不少見,小便檢查完全正常,沒有出血情形,暫時禁房事,就沒有問題了。」
我開了口服藥給他,讓他回去。這些口服藥,除了一顆是止血藥外,其餘兩顆藥無非是安慰劑,騙騙病患,讓他心安的。一般醫師,最常用的安慰劑,無非是胃藥或消脹氣藥,一顆不到一毛錢或兩毛錢。說句坦白話,縱然是止血藥,也僅是浪費健保資源的味素藥。口服止血藥能止血嗎?以外科醫生立場,這根本是天方夜譚,說嚴重點,根本是無稽之談,沒效啦!只是安慰病患,醫師開藥四平八穩,沒有挑剔或質疑的地方,可以大聲地說:「依據醫師專業,我有給你開止血藥喔!」
結果呢?一個月後,個案再次回診,他說,很不放心,故跑去大醫院就診,卻讓泌尿外科狠敲了一筆,從尿液、血液、生化檢查,以至X光、直腸超音波、電腦斷層攝影和核磁共振攝影,徹徹底底,全跑過一遍,最後結果是,所有檢查都正常,沒有發現炎性反應,也沒有發現惡性腫瘤,給了口服止血藥,囑咐門診追蹤即可。泌尿外科狠敲了一筆,指的是健保資源,而不是病患的口袋,因所有檢查費用,全部由健保署買單。
因大醫院檢驗費用,對比於小診所,可以無限擴大,要五毛,不是給一塊,而是給數萬塊,以致每間大醫院的門診,均是門庭若市,可以說是強強滾又塞爆,一個診次,經過追加掛號,可以達到一百二十號以上,以致醫師上午時段的門診,要看到下午二、三點,醫師中午沒吃飯,只能一塊三明治或麵包,囫圇吞,以裹腹。當你要幹譙外勞浪費健保資源時,你要回頭看看,是誰在吞噬健保資源?是誰在養大白色巨塔?不!是白色恐龍!不過,卻要感謝政府和醫界,因政府和醫界的努力,台灣的健保才能舉世聞名,不僅就醫方便,還俗又大碗,不是嗎?(1081114日完稿)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毒癮自戕腸子露(第十八回)


白袍診間驚奇
七十、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毒癮自戕腸子露(第十八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愛滋病減害計畫、清潔針具策略、清潔針具自動販賣機、廢棄空針回收桶、清潔針具盒、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濫用者、藥物濫用者、物質濫用者、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院內感染防治、全面性防護措施、全國傳染病通報系統。
上回提到,某國小一年級學童,在操場撿到廢棄空針,好奇拿來玩,不小心被針頭扎到手指頭,疼痛又流血,痛得哇哇大叫,以致造成校園鬧哄哄,引起不小波瀾,校方一通電話打到衛生局,我不得不帶著愛滋病主辦人,緊急搭公務車,千里迢迢,親自跑一趟校園,來平息事端。不僅衛生局出動了,連疾管署中區辦公室長官,和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也都來了,我從彰化市趕過去,他們從台中市趕過來。
凡提到毒癮,提到愛滋病,普羅大眾嚇都嚇死了,不僅衛生單位要出面,還要照單全收,且全權負責。有網友,閱讀前文後回應,校園撿到廢棄空針,似乎難免,但濱海沙灘踩到廢棄空針,才是真的可怕。他說,某日,帶著全家大小,包括老婆和兩個小孩,分別四歲和六歲,一起到新竹海邊戲水。這種年齡的小孩,最喜歡戲水和玩沙了,興奮得不得了,剛下車,等不及大人牽著走,早已三步併做兩步,呼嘯著,往沙灘直奔而去,把兩位大人拋在腦後。
當大人預備,幫孩子脫掉鞋子和捲起褲管,也準備自己亦脫掉鞋子時,覺得鞋子底下怪怪的,似乎踩到什麼東西,等移開腳後跟,才驚嚇到,「好可怕啊!沙灘上竟然有這種東西,太危險了,扎傷人豈得了?」原來鞋子踩到廢棄空針,更可惡的,廢棄空針的針頭套已掉了,尖銳的針頭,在陽光照射下熠熠發光,不要說裸足,就是穿鞋子,近來休閒鞋大抵是塑膠底的,針頭仍極可能穿透鞋底,刺傷足底,不要說愛滋病,連破傷風都有可能呢。
大眾共同的認知,廢棄空針等同愛滋病,兩者劃上等號,嚇都嚇死了,哪有心情戲水?大人、小孩都不准脫鞋,只能穿著鞋子,在沙灘上散步,還不時眼睛直盯著沙灘,確定沒有廢棄空針,才敢戰戰兢兢地,讓孩子走上去。小孩不僅不能戲水,也不能玩沙,害得兩個小孩嘟著小嘴,紅著眼眶,淚水欲滴。大家乘興而來,敗興而歸,空跑了一趟,小孩沮喪和難過,大人不僅沮喪,還兼不捨。
晴空萬里,徐徐和風,寬闊的海洋,美麗的沙灘,看到廢棄空針,不但掃興,還真的恐怖,不僅這位網友恨死了,網路上的一般大眾,也照樣罵翻了天,恨得牙癢癢的,不禁詛咒毒癮個案沒天良,幹你娘!半絲公德心也沒,害己又害人,亂丟垃圾,連自己也是垃圾,不如跳海自盡算了。不僅台灣的沙灘會撿到廢棄空針,國外的沙灘也不例外,尤其中南美洲的沙灘,更是要步步為營,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不僅校園、海濱有廢棄空針,連衛生所門口,照樣被丟棄了廢棄空針。台灣光復以來,傳統的衛生所辦公廳舍建築,必有兩道門,第一道門是,外面圍牆上的大鐵門。早期,此道大鐵門是有門禁的,下午五點半,工作人員下班後,會關上,且上鎖,禁止閒雜人等闖入,以免衛生所遭竊、遭破壞或造成環境髒亂。自從大力推動,愛滋病減害計畫中的清潔針具策略後,這道大鐵門就不再關上了,以便毒癮個案進出,方便他們進入裡頭,用銅板投幣,購買清潔針具。
第一道大鐵門進去後,是衛生所的中庭,會有花台和停車位,屬大小不一的空間,有的衛生所空間很大,如田尾鄉衛生所,至少可停八至十輛轎車或公務車,說不定十幾輛以上;有的衛生所空間較小,如二林鎮衛生所,僅能容納四、五輛;有的衛生所空間更小,如鹿港鎮衛生所,只能停放機車,汽車必須停在圍牆外,馬路邊的人行道上。接著是第二道門,是衛生所辦公廳舍的正門,當然也會有側門或後門。
辦公時間結束,此正門必然有門禁,門禁管理系統,每年由衛生所各自招標,委由私人保全公司維護,不再須要衛生所同仁輪流值夜班。民國861月,我離開臨床,轉任衛生所主任,當時,各家衛生所的保全,早已委由保全公司辦理了。十名衛生所人員中,只有兩、三名男性,包括主任、醫檢師或保健員,其餘都是女性,主要是護理人員,女性員工夜間輪值衛生所,豈能不讓人擔心?女性員工的生命安全,比衛生所的財產還要貴重呢。時代進步,保全委外是必然趨勢,應該的。當然,保全費用須花上公務預算,也就是納稅人的錢。
辦公廳舍的正門,左手邊或右手邊牆壁,大抵是左手邊,因右手邊會安裝機關頭銜,也會安裝門鈴或殘障服務鈴。在左手邊牆壁上,會安裝清潔針具自動販賣機,販賣機的下方,則安裝廢棄空針回收桶,就是為了方便毒癮個案,進入中庭後,投幣購買清潔針具盒,每盒十元,同時也把用過的廢棄空針,一併投入回收桶,整個流程規劃是很順暢的,僅是舉手之勞,所以,第一道大鐵門再也不關上了,所謂的門戶洞開,民眾至上,全心全力為民服務。
曾有毒癮個案,毒癮發作,心急如焚,焦頭爛耳,身上連十元銅板也沒,突發異想,竟然拿石頭或磚塊,猛敲販賣機,欲偷零錢或清潔針具盒,因販賣機設計極端堅固,鋼筋結構,偷竊不成,僅破壞了販賣機。衛生所承辦人,隔夜通知疾管科主辦人,主辦人再通知疾管署,疾管署再通知合約廠商,派人到場維修或更換,又花了全國納稅人的錢。有毒癮個案偷竊不成,把怒氣發在廢棄空針回收桶上,又是一番猛砸,也是堅固異常,只會破壞回收桶,不至於廢棄空針撒滿地。回收桶遭破壞,又花費了公帑。
自動販賣機有設限,只能買一盒或兩盒清潔針具盒嗎?販賣機一次可裝滿二十四盒清潔針具,沒有設限,你有多少銅板,就能買多少盒。不曾遇過僅隔了一夜,二十四盒全賣光的紀錄。清潔針具盒便宜,但海洛因不便宜,打一劑要花兩千元,坐吃山空,每天睜開眼睛,拼了命找錢,有一針,沒一針的,要打上一針也困難,所以,多買清潔針具沒意義。多買清潔針具是有風險的,原因後面再談。原則上,衛生所防疫人員,大約每兩、三天,要補貨一次,尤其是星期假日或國定假日後,販賣機生意好,隔天必須馬上補貨。曾有毒癮個案來電,投訴販賣機沒貨,害他跑遠路,開車去其他衛生所,投幣買針具。
月黑風高,夜深人靜的三更半夜,毒癮個案開車到衛生所來,把車停在大鐵門外,人下車,走進圍牆內,來到正門,投幣買了清潔針具盒,接著,轉身,往車上走。回車上的途中,迫不及待地打開清潔針具盒,抽出裡頭的清潔針具。有的毒癮個案,對性沒有興趣,也難得有興趣,整個腦筋只想著如何找錢,偷、竊、搶都行,哪來興趣?或許從來都不用保險套,所以,會把裡頭的保險套,一盒有兩個,一個一個地,順手丟棄。
打開車門,進入車內,撕開清潔針具外包裝,即刻在座椅上施打毒品。過了十幾分鐘,爽翻天了,意識逐漸清醒了,再把廢棄空針丟出車外,開車離去。所以,每天清晨,在第一道大鐵門外,衛生所工友會掃到廢棄空針,也會撿到不少被丟棄的保險套。衛生所附近住戶,比衛生所人員還要激動,常會潑婦罵街,大聲幹譙:「幹你娘!生雞蛋的無,放雞屎的有;桌上吃飯,桌下放屎,真他的幹你娘,打什麼死人針,打完針,也不會多走幾步路,把廢棄空針丟進回收桶,免得小孩或老人家被刺傷!如果狗被刺傷了,怎麼辦?」不同物種,愛滋病毒會感染狗嗎?我不知道,應該不會。
衛生所撿到廢棄空針,不算一回事啦!但縣府大門口也被丟棄廢棄空針,你相信嗎?不用懷疑,你不信也得信。某天,縣府總務處一通電話打進衛生局,「一大早,有民眾投訴,縣府門口,有很多被丟棄的廢棄空針,請衛生單位趕快派人來處理,否則害民眾感染愛滋病,事情可大條了!」衛生局行政科轉來電話,我不禁覺得好笑,也忍不住要大聲幹譙,「把廢棄空針撿一撿,用鐵桶小心地裝著,再送來衛生局不就行了嗎?幹嘛勞師動眾,非要衛生局派人去處理!」若衛生局遠在天邊,須耗費些時間,才能到場,廢棄空針豈非一、二小時,都暴露在那邊?
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感染性醫療廢棄物之處理,確是相當麻煩,不是垃圾車運走了事,而是各醫療單位,包括各衛生所,都須花錢跟廠商簽約,委由廠商代為銷毀處理。牽涉感染性廢棄物,加上愛滋病這頂大帽子,我心裡雖很不服氣,「這種小事也要衛生局來處理嗎?衛生局好像成了跑腿的?」最後,仍然派局裡的防疫人員過去處理。縣府是衛生局的主管機關,我們是下屬單位,官大學問大,就怕投訴到縣長等長官,我沒有辯駁的立場,尤其牽涉到愛滋病,衛生局成了代罪羔羊,好像一切罪過都是疾管科造成的,必須疾管科去承擔和處理。
縣府側門和正門牆角邊,還有兩者間的草叢裡,確實被丟棄了不少廢棄空針。最氣人的,側門的左手邊,有一台某銀行的提款機,廢棄空針主要丟棄在那邊,可能那裡燈光較充足,扎針較方便。不過,縣府是有保全的,如同衛生局和各鄉鎮衛生所,也是委給保全公司,但縣府是大機關,另有保全警衛24小時駐守,上班時間或下班時間,假日或深夜,都有保全警衛,坐在側門警衛桌,提款機就在警衛視力所及的地方,警衛怎沒看到毒癮個案在那邊打針?警衛不知他們是毒癮個案,不知他們在幹嘛?還是毒癮個案人在外頭,又不在縣府內,事不關己,少管閒事,免得惹禍上身?太不負責任了,打通電話報警總可以吧,不是嗎?
連著幾天,防疫人員都去縣府撿廢棄空針,但廢棄空針少了,沒了,不再發現了,不過,我們也盡快在縣府側門牆角,裝置了廢棄空針回收桶,拜託毒癮個案,日行一善,隨手把廢棄空針丟進回收桶。為何不再有廢棄空針,因我們向縣府總務處建議,應請警方加強巡邏,才是釜底抽薪,根本解決的辦法,因警方有權責抓毒癮個案,衛生局只是事後收爛攤子罷了。其實,不用我們建議,總務處早已通報警察局,派警察加強巡邏了,以致毒癮個案見風轉舵,銷聲匿跡,轉往其他地盤去了。
警察巡邏確實有效,毒癮個案不再虎口上捋虎鬚了,也不再太歲頭上動土了,否則真的太過份了,也太囂張了,竟然到縣府門口來施打毒品!到底何原因,毒癮個案這樣無法無天,膽大包天,到處隨處亂丟廢棄空針?有三點原因,第一點原因,牽涉到法律問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身上攜帶未用過或已用過的空針,就是持有施用海洛因的器具,警方查獲,沒有第二句話,直接移送地檢署判刑。毒癮個案有膽量辯駁「沒有使用毒品」嗎?十天至兩個星期內,有施打海洛因的話,小便驗得出來;三個月內,有施打海洛因的話,頭髮驗得出來,人焉廋哉?說不定,不僅驗出海洛因,甚至驗出安非他命、K他命或大麻等毒品呢。
這條法律,傷害性大,毒癮個案到衛生所或藥局,投幣購買清潔針具盒,會無聊到多買幾盒放在身上嗎?當然不會,買一盒、兩盒就夠了,否則清潔針具也是犯罪的證據,等於自投羅網,也是自找麻煩。至於用過的廢棄空針,會老老實實地帶在身上,找機會再丟進回收桶嗎?當然不會,天底下有這麼傻的人嗎?把犯罪工具帶在身上,等警察來抓人?所以,可以預見的,施打完海洛因後,為了掩滅證據,當然把廢棄空針丟得越遠越好。
第二點原因,海洛因是中樞神經抑制劑,靜脈施打後,整個人有如騰雲駕霧,輕飄飄,茫舒舒,雲遊四海,翱翔寰宇,爽到不知今朝何夕,甚至瞬間昏睡過去,魂飛魄散,等過了幾分鐘、十幾分鐘,才悠悠甦醒,恢復意識。此刻,恍神中,倦怠中,精氣神尚未完全恢復,怎會想到良心、道德問題,好好地將廢棄空針收藏好,以免扎傷人呢?不會啦,當然順手且隨手丟棄廢棄空針了。
第三點原因,毒癮個案除了社會問題、環境問題外,也是個人基因或個性所造成,明知山中有老虎,偏往山中行;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卻闖進來;別人不去惹毒品,你卻偏要去惹它,不是很奇怪嗎?除非有人挾持強迫。其實,這在精神病領域是有病名的,稱為毒品濫用者。另外,過度使用鎮靜劑、安眠藥,則稱為藥物濫用者;毒品濫用者,有時被美稱為藥物濫用者。
至於喝酒成癮,被稱為酒鬼;抽菸成癮,被稱為煙鬼,在精神病領域裡,也是有病名的,稱作物質濫用者。總之,物質濫用者可統括涵蓋毒品、鎮靜劑、安眠藥、酒和菸等。毒癮個案既然屬於精神病患者,帶病之人,自顧不暇,能夠苛求他有禮貌、有禮節、有良心、有道德?能夠要求他注意環境衛生 不要亂丟廢棄空針嗎?有若緣木求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身上攜帶空針形同犯罪,所以,不少轄區警察,為了爭取績效,嘉獎、記功或獎金,會守株待兔,躲在遠處,當毒癮個案投幣自動販賣機,剛買了清潔針具盒,兩名警察即刻現身,衝上前包抄,抓人和押人,膽敢反抗,大內割、大外割和過肩摔,手銬和腳鐐,全部一起上,別想逃過警方法網。其他毒癮個案看在眼裡,口耳相傳,一傳十,十傳百,還有誰敢去買清潔針具?嚇死了,不敢了!豈非又回到從前,一支空針十個人共用,一個人得愛滋病,其他九個人也一起罹患愛滋?
造成愛滋病蔓延,這是全國公共衛生共同的問題,卻也是我個人和疾管科的問題!怎麼說?疾管署訂下全國各縣市衛生局,愛滋病防治考核標準,廢棄空針交換數、清潔針具販售數,也是其中考核項目;不僅如此,法務部對全國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考核標準,也包括此兩項目。這成績牽涉我個人的顏面,也牽涉我疾管科團體顏面,成績不好,很沒面子啊!在全國各疾管科長面前,顏面無光,很丟人。與年底考績無關,衛生局各科室主管都很賣命的,首長給各科長的考績,大抵是甲等,不會給乙等的。
我內心很幹譙,孰可恨,孰不可恨?簡直要把我推進十八層地獄!「警方去站崗,去甕中捉鱉,擺明跟衛生局做對嘛!還有哪個毒癮個案,敢去衛生所或藥局,投幣購買清潔針具?」清潔針具掛零,事情可大條了,我豈能坐視不管?其實,我急,毒癮個案更急,沒有針具,就要冒感染愛滋病的風險,所以,馬上有毒癮個案,紛紛投訴到各衛生所,請衛生單位阻止警方抓人,留給他們一絲空間。各衛生所防疫人員,再打電話進衛生局來,我當科長的,再也不能裝聾作啞,這是科長的責任,我必須出面來處理。
如果,知道是哪個分駐所或派出所警察抓人,我電話直接打進分駐所或派出所,「您好,我是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吳聰賢科長,我找您們的所長。」很不幸,十個所長有八個不在,不知是真的不在,還是假的不在,總之,「我們所長出差,不在辦公室,請等一下,我請我們值班警官接您電話。」等接通電話,我一分怒氣,已經變成十分怒氣了,「今天,上午十點,貴所警察,在某某路,清潔針具執行點,當場抓走毒癮個案,違反中央的政策,請幫忙規勸所轄警員,不要再犯了。」
當然,不管是所長或值班警官,電話中都是相當客氣的,「科長好,請問是哪兩位警員?喔!不知道名字喔,只知道是我們所的同仁,好,沒問題,我會來規勸,會依照科長的指示辦理。」警方守株待兔抓人,不是單一個案,全國各縣市普遍如此,都已反應到疾管署,衛福部也多次跟警政署溝通,中央兩部會已得到基本共識,「警方不得在清潔針具執行點抓人,若要抓人,必須遠離執行點後,才可以抓人。」所謂遠離執行點,到底幾百公尺或幾千公尺才算遠?沒有基準點可參考。
中央的共識是如此,但基層警員為了績效,「老子的績效重要,還是中央的共識重要?」於是,警察陽奉陰違,拼命爭業績,此起彼落,不時有聽聞。當然,我不會只投訴分駐所或派出所,這種電話只宣示,沒有實質作用。我手邊有警察局各科室主管聯絡電話,我不敢單挑局長或副局長,下駟對上駟,下意無法上達,且自討沒趣,我就曾碰過,「我很忙,請找刑警大隊組長!」我碰了一鼻子灰,滿臉豆花,有如跌了一跤,吃了狗屎般,難堪也難過。
我學聰明了,我直接電話刑警大隊的組長,組長有兩位,一組組長和二組組長。衛生局科長層級,我是師二級,相當於薦任八級或九級,至於警察局組長何等級?三線一星或二星,我不知道,平常上班或開會,警察局人員都是穿便服;警察局的等級和衛生局的文官等級,如何相對應,我也不知道。總之,我安慰自己,科長和組長等級,應該是對等吧。組長跟分駐所或派出所所長一樣,都相當地忙,十次找人,有七、八次不在,看來,我這個極大半時間,都待在辦公室的科長,簡直閒到很無聊喔!
「科長好!很對不起,我們組長、副組長都外出,關於毒癮個案問題,我轉給另外一組的組長或副組長。」「是衛生局的科長喔?很抱歉,電話沒人接,我們組長和副組長都外出,我請我們的主辦人接電話。」跟主辦人講完電話,事情就可了結嗎?當然不行,科長不是這麼好當的,未免太唬弄了,唬弄毒癮個案,唬弄防疫人員,唬弄衛生局長官,更是唬弄自己!後面,我仍會再次打電話,直到找上組長,請看在都是縣府同仁的立場,也看在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立場,請配合中央共識,請警方手下留情。
縣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組織架構,是跨局處的,包括衛生局、警察局、教育處、社會處、勞工處等單位,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考評績效,是各局處共同的成績和顏面,不單是衛生局的,也是警察局的。這裡,順便給你上個機會教育,不少人不懂,也犯錯了,從中央到地方,關於菸害防制、毒品防制、愛滋防治等詞彙,前面兩個防制是「制」,後面的防治是「治」,因為,愛滋是疾病,所以用治療的「治」;至於菸、毒或酒,不屬於疾病範疇,不可以用治療的「治」,只能用「制伏的制」。其實,在醫界,菸、酒、毒品成癮者,都屬精神病患,怎不能用治療的「治」呢?等全國各界,包括司法、立法、警政等,取得了共識,認定他們也是病,此種詞彙區隔才會統一吧?
我是笨蛋,我是傻瓜,我很老實,我膽小,我自閉,我沉默寡言,我不擅交際,我不敢擅離職守,我堅守崗位,除非有公事出差,除非長官有指示,否則,我必然坐鎮辦公室,不離開衛生局半步,連跨科室聊天也不會,全然戮力於公事,至於外出搞公關,搞個人私事,更甭提了;即使外出,我的手機也二十四小時接聽,不怕長官、同仁或民眾找不到我。所以,我很好奇,我是否做錯了?我是否太閒了?我是否努力不夠?我是否應該學分駐所、派出所所長,以及刑警大隊組長、副組長們,積極外出,爭取更多績效?
經過我棄而不捨,極力積極溝通,組長很客氣,答應我,他們願意配合中央的政策,也願意配合衛生局的指示,會正式行文各分局、分駐所和派出所,請基層警員貫徹,落實執行,不要害了愛滋病減害計畫的執行。不過,組長提出了一個要求,「清潔針具執行點,我保證基層警員,絕不會去守株待兔,不會去甕中捉鱉,害了執行績效,但是,這僅限一般的毒癮個案,若是毒癮個案犯了案,如竊盜、闖空門、恐嚇敲詐、殺人放火,本身就是通緝犯,那要跟科長說聲抱歉,我們基層警員有捉緝到案的責任,我們仍然會抓人,但考量衛生局的立場,我們不會現場抓人,會跟監一段距離,再下手抓人。」
所謂一段距離是多遠?百米或千米,還是跟監到住處才抓人?我跟組長沒有仔細去研討,我們沒去碰觸。話已經說到這麼白了,公務員依法辦事,一言九鼎,我何須去在意那細節?除了我與警察局組長的溝通外,疾管署與警政署的溝通,疾管署也正式行文各縣市衛生局,說明溝通的結果。據說,警政署也正式行文各縣市警察局,請警政單位配合衛生單位,共同為毒品危害防制效力。政治,管理眾人的事;政策,管理眾人的辦法,都是經過溝通協調,互退讓一步,才取得的共識。經過連番翻騰周折,毒癮個案放心了,他們總算有膽子出來,安心地購買清潔針具了,也讓愛滋病減害計畫達到不錯的效果,愛滋病患數逐年下降,大家一起期待那歸零的一天吧。
我與警察局的溝通,似乎很容易吧?大錯特錯!溝通是一波三折嗎?不是!是十幾折,警方恨死衛生局了,怎麼說?警方要求衛生局提供毒癮愛滋病患名單,衛生局全然拒絕,理由是個人隱私,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不能洩漏愛滋感染者隱私,我不能知法犯法,否則就是瀆職,裁罰九萬至四十五萬元。警方不僅恨死了,更是罵死了,「毒癮個案,是我們基層警員冒著生命危險,跟監、追蹤、臨檢抓來的,請衛生局配合,派人來抽血檢驗愛滋病和梅毒,檢驗的結果竟然悉數隱瞞,天底下有這種道理的嗎?警察局和衛生局有對等嗎?到底警察局是主人,還是衛生局是主人?」
警察局有明正言順的理由,基層警員的生命要維護,豈能讓他們冒著感染愛滋病的危險?衛生局防疫人員是公職,警察局警員也是公職,同樣是公職,為國家辦事,為何防疫人員可以掌有名單,基層警員不能掌有?如果遇上毒癮愛滋個案,基層警員可以多些警戒,避免讓自己感染愛滋病,這樣有錯嗎?以警方的立場,說得頭頭是道,似乎全說在理上,難以反駁的立場呢。我如何回應?「法律如此規定,我當科長的,沒有權利知法犯法,故意違背法律。」我猜,組長內心一定很幹譙,「幹你娘的法律!騙鬼!騙肖的!我基層警員的生命要緊,還是法律要緊?幹你娘的法律!」
為了緩解組長內心的不平衡,我不能持續拿法條當說詞,只會讓人更幹譙,只好改換說詞。其實,不僅警界幹譙,連醫界也幹譙到不行,「口口聲聲為了個案隱私,不能洩漏病患是愛滋病感染者,至少要立法規定,凡是愛滋病患就醫,就必須表明感染者身份,讓醫療院所有所因應,免得醫護人員不慎被感染,甚至透過污染的器械,感染到其他健康的病患!」到牙科看診,必然要見血,透過器械交互感染,確實相當讓人擔心。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當防疫科長的,該怎麼辦?不被暗中吐口水才怪!
我如何對組長提說詞?「不要太堅持名單,名單有用嗎?毒癮個案被抓和被抽血檢驗,只佔一小部分,可說是冰山一角,沒有被檢驗的,才是佔多數的一群,所以,取得名單,反害死基層警員,因鬆懈了警戒心,面對了高感染的風險,不是嗎?還有,這份名單一定是過時的,毒癮愛滋是滾動式的,隨時有變動,時刻會增加,一份過時的名單,給基層警員的,僅是假的心安,這樣值得嗎?最最重要的,每位基層警員要有共識,不僅是毒癮個案,面對任何一個嫌犯,都應該把對方當成感染者,做好保護自己的防範,不是嗎?」經過我的說明,組長啞口無言,點頭稱是。
至於醫界呢?同樣的道理,必須把每一位病患當成感染者,戰戰兢兢,落實院內感染防治,才能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病患。醫界應該做的,不就是落實院內感染防治嗎?它也是中央疾管署努力推動的,豈能逐本求末?縱然,防得了愛滋病,又豈防得了B型肝炎、C型肝炎或梅毒?後面三種疾病,與愛滋病感染途徑相同,感染人數還比愛滋病多呢!你須要跟著警界或醫界,一起對著我嗆聲或幹譙嗎?我可是為你好,為大家好,我有說錯嗎?不是嗎?我已退休,不再為績效努力,而是為防疫盡份心力。
我跟組長提了三點理由,為何衛生局無法提供愛滋感染者名單,第一點理由,名單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感染者,是隱藏在水面下的那一大塊。第二點理由,現時趕不上變化,感染者會增加,名單是隨時在變動的。第三點理由,名單不足以保護警員,全面性防護措施才是保命之道。西元1987年,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是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所屬的一個機關,總部設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針對愛滋病、B型肝炎、C型肝炎等疾病,提出了全面性防護措施的觀念,所謂「全面性」,指將每一個人都視為可能的感染源。
其實,還有第四點理由,我沒有及時講出來。全國傳染病通報系統,我防疫同仁有經過疾管署授權,可以進入網路搜尋名單,以便追蹤愛滋病患,但僅限本縣的愛滋病患,無法跨縣市。例如,設籍彰化縣的病患,彰化縣防疫人員才能看到;若設籍台中市,卻在彰化活動或犯案,彰化縣防疫人員搜尋不到這份名單,只有台中市防疫人員才能。所以,警方想掌握愛滋病患名單,必須跨縣市,甚至從中央,取得全國的彙整名單,才完整,才有意義,因愛滋病患會全國跑啊!不是嗎?
我個性沉默寡言,因我口才不好,也因沉默寡言,我口才更加不好,我當然無法說服組長,他臉上的不滿和憤怒表露無遺。我能提供名單給警方嗎?當然不能,我膽小如鼠,我沒有那個膽子,只能連說抱歉,「對不起,我沒有權利決定,我們會向中央反應,讓中央來裁示。」不等我反應,疾管署已知此事,因其他縣市也遇到相同的難題,早已反應不斷,一日三通電話,兩日五通電話,不斷打電話請示,只等中央裁示。
據說,疾管署跟警政署,開會溝通了很多次,也吵了很多次,最後,雙方各退讓一步,勉強取得共識。終於,疾管署裁示下來,「不提供愛滋病患名單,但是,針對單一個案,緊急情況下,警方口頭有提出要求,衛生單位必須提供。」本縣衛生局長官裁示下來,避免有人假冒警方,來電詢問,造成個人隱私洩漏,此類電話全權由科長一人處理,由科長過濾真假,以及決定是否須要回覆詢問。我要承擔重責大任,不小心洩漏隱私的話,我可會挨告呢。
關於挨告,有如下的案例。某天,一對毒癮愛滋男女朋友,因男的外遇,兩人晚間,鬧得不可開交,不僅吵翻天,吵到左鄰右舍,還拳頭互毆,打得鼻青臉腫。男的不敵女的,男的只好打電話報警。兩人被送進派出所,偵訊的警察是菜鳥,不小心露了口風,他低聲問男的,「你的女朋友,是否也是H?」HHIV,即愛滋感染者。沒想到,這話被女的聽到,女的開始咆哮,要控告警員,說警員洩漏其個人隱私。警察極度委屈,開口難言,打電話向衛生局求援,我指派了一位,跟這對毒癮個案相熟的防疫同仁,過去派出所處理,他也負責列管這對男女。經過他軟硬兼施,居中協調下,控告警員洩漏隱私之事,當然不了了之。
關於警察來電詢問,犯案的毒癮個案是否罹患愛滋病,有過真實的案例,舉例如下。某天,警察慌慌張張地,緊急來電詢問,某人是否罹患愛滋?原來這位毒癮個案,在彰化市東區某巷弄,正在販毒,警方跟監良久,即刻包抄抓人,毒癮個案無法遁逃,只好就近跑進附近人家,躲在廁所裡頭,拿著西瓜刀頑強抵抗。警方原本要破門而入,沒想到他狗急跳牆,拿起西瓜刀自戕,忍痛,往自己的肚子猛刺一刀,同時高喊自己是愛滋病患。
麻煩來了,手拿西瓜刀,西瓜刀又沾滿他本人的血液,血液有愛滋病毒,如果被這把西瓜刀劃傷,豈非感染愛滋病,一輩子完蛋了,要如何面對家裡妻小?眾警察嚇著了,全愣住了,不知如何處理,沒有人敢靠近他,僅能遠遠地圍堵和對峙。我請防疫同仁上網查詢,此人不在愛滋病患名單內,我回電警察局刑警大隊,再由刑警大隊轉知現場警察,「衛生局搜尋結果,他沒有在愛滋病患名單內,但是,毒癮個案是罹患愛滋病的高危險群,沒在名單內,不代表就沒感染愛滋病,請警察同仁仍須小心為要。」
因為愛滋病,雙方保持距離,互相對峙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最後,毒癮個案投降了,不投降也不行了,因他自戕用力過度,自己肚子上的傷勢,越來越嚴重,不僅血液汩汩外流,染紅了上衣和褲子,也染紅了別人家廁所的地板,還讓腸子滾了出來,懸掛在肚子外頭,再也無法忍受疼痛,也不願就此了結生命,只好棄刀,束手就擒。警察叫來119,把他上了手銬,也送醫了。
這位自戕的毒癮個案,被送往醫院,哪家醫院?不是彰基,就是秀傳,兩家都是大醫院,捨我其誰?至於是哪家醫院?我就不必明說了。我獲得警方通知,即刻帶著愛滋病主辦人,從衛生局抄近路,趕往醫院,確定是否須要幫忙,如果醫院檢驗部門,愛滋病毒只有初級檢驗,沒有確診檢驗,衛生局可以提供協助,把血液送往疾管署中區分局,以方便確定診斷。我們進入急診室,只見毒癮個案忍著痛,躺在擔架上低聲哀嚎,兩名護士小姐,七手八腳地抽血,也順便打上點滴。
毒癮個案的肚子上,雖然蓋著一條綠色洞巾,但我仍看到,他的肚子上,跑出一截白花花的小腸,至少有三、四十公分長,隨著毒癮個案的哀嚎,忽進忽出的,也上下抖動著,相當驚悚。我是外科醫師,幫病人開腸剖肚的,是家常便飯,但看到此場景,仍覺得驚嚇,太恐怖了,有如人間地獄。我靠近擔架,低聲告訴他,不要哀嚎,肚子不要用力,否則腸子會越跑出來,他聽了我的話,趕快止住了哀嚎,動也不動,隨護士小姐處置。後來,初級篩檢結果,愛滋病毒檢驗陰性,他被推往開刀房手術,結束了這場鬧劇。(1081111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