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夢藏東平安歸:(一七三)文化遺產非物質
作者:吳聰賢醫師
114年7月4日,西藏行第6天,在中國大陸旅行社巧安排下,我們經歷了藏族手工製作文化體驗,包括了藏香和唐卡的製作,除了這兩樣東西以外,藏傳文化就此結束了嗎?當然不是!寶藏還多著呢!只是行程關係,15天西藏旅遊行程滿檔,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再也擠不出空檔來,可以逐一去體驗所有的藏傳文化!到底還有哪些藏傳文化體驗呢?有的,例如,親手打製易貢藏刀,林芝市波密縣易貢鄉,以易貢藏刀出名,等級極高,頗具傳統,價值不菲,採用當地鐵礦原料,傳統方式鍛造和打磨,製造精美的藏刀,極具藝術價值。7月2日,我們有參訪波密縣玉普鄉的米堆冰川;7月3日,也參訪波密縣古鄉的古鄉湖和崗雲杉林,我猜測,易貢鄉應該近在咫尺,差不了多遠距離,然而,就是挪不出行程來,沒能參訪波密縣的易貢鄉,否則就能親身體驗易貢藏刀的製作過程呢。還有,例如,親手製作酥油茶,一般藏族家庭,會用傳統木製的酥油茶桶,將酥油和茶水混合在一起,以手工方式製作酥油茶,中國大陸內地人習慣稱之為「打酥油茶」,因酥油茶確實是用手打出來的,這是西藏高原地區,藏人平日三餐,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飲品,酥油具有高熱量,能抵抗高原寒冷,藏人熱愛程度,有如西方人的咖啡,有如東方人的茶葉,藏人無法一日,甚至無法一餐,沒有酥油茶可喝。
這次的西藏行,我們有品嘗到酥油茶嗎?有的!很慶幸,沒有特別安排,卻無意間蒙到。7月7日,為了尋找有氧氣供應的旅館,考慮老人家安全,避免高原反應,本團一半以上是過65歲的老年人,同時,也為了方便隔天清晨,天仍矇矇暗地,一大清早地,天剛亮仍未亮,就得搭環保接駁車,前往珠穆朗瑪峰國家公園,好參訪珠峰大本營和絨布寺,以及遠眺珠穆朗瑪峰,這天夜晚,我們就近投宿在日喀則市定日縣紮西宗鄉的巴松村,紮西宗鄉被稱為「珠峰小鎮」,最為接近珠峰的小鄉鎮,是前往珠峰大本營的門戶,其中,又以巴松村更為接近珠峰大本營。我們夜宿巴松村某家民宿,這家民宿由藏族家庭所經營,晚餐也由這家民宿提供,晚餐開始之前,這家民宿有供應茶水,我喝了一口茶水,感覺還好,還算不錯喝,不甜不鹹,也不油膩的,還能接受,我不知道是什麼茶水?後來,經藏族老闆或掌櫃的說明,始知道所喝的茶水,就是酥油茶呢!好可惜的,酥油茶直接裝在茶壺裡,沒有在現場打製,我錯失了一場藏傳「打酥油茶」文化體驗。酥油茶不加糖,沒有甜味,患有糖尿病的患者,或血糖偏高的患者,不用擔心,可以安心地品嘗喔。
除了易貢藏刀和打酥油茶外,還有其他的文化體驗,包括如下:一、藏傳戲劇面具彩繪製作。二、手工製作藏傳仿古陶器。三、藏毯和藏族服飾布料手工製作。四、瑪尼石刻,在匠人指導下,在石頭上刻畫六字真言或佛像。五、藏飾串珠,親手挑選並串製,包含天珠、瑪瑙、銀飾等元素的藏式首飾。六、藏式烹飪,與藏民一同製作糌粑(ㄗㄢˊ ㄅㄚ),體驗藏族高原日常飲食文化。七、在藏族老師陪同指導下,一起跳鍋莊舞等等。據說,藏傳手工製作文化體驗,至少有10種,而這10種中,大半是「非遺」的東西,一般可以在博物館、非遺工作室,甚至尋常的藏族家庭中,指導旅客接受此文化體驗。關於藏式首飾手工製作,台灣不少商家,也趕著流行和時髦,成立小工作室,指導遊客親手製作首飾或一些小工藝品,其主要目的就是推銷自家產品。今(115)年1月初,週日,閒極無聊,與老伴同搭台中捷運,前往台中國家歌劇院溜達,位於台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二段101號,歌劇院隸屬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二樓以上屬於表演廳,一樓大廳則規劃出甚多區塊出租,提供文創商品販售,以及餐飲服務等,我發現有些商家,現場就提供手工製作教學,拉攏了不少年輕學子,有國小學生,也有國高中模樣的學生,讓現場氣氛顯得相當熱絡,很有商場氣息,熱鬧異常。
何謂「非遺」?指的就是無形文化資產,又稱無形文化財,但中國大陸和香港方面,則稱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簡稱「非遺」。對地區文化傳承有重要意義的行為或表現,例如民俗、文化、信仰、傳統、知識和語言等,此類非物質形式的文化遺產,經由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簡稱教科文組織)審定後,才能被認定為世界遺產名錄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則是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了歷史文物、歷史建築群和遺址等,也是經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審定後,才能被認定為世界遺產名錄中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總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世界遺產分成兩類,一類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另一類是「物質文化遺產」,但「物質文化遺產」的正式名稱,則是「文化和自然遺產」,如此說明下,你我才不會搞混。不過,依我個人看法,以中文的立場,若能採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似乎較不會搞錯?你認為呢?
藏族傳統的藏香、唐卡、易貢藏刀、酥油茶、藏戲面具、仿古陶器、藏飾串珠、糌粑...等,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嗎?沒有錯,大抵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是等級上有不同,因這些藏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僅是國家級文化遺產,而非國際級文化遺產!怎麼說呢?經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審核認定的,才是國際級文化遺產,就是所謂的世界遺產。惟沒有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審核的,或審核沒通過的,卻由各別國家私自審核認定的,則是國家級的文化遺產,不能算是國際級文化遺產,也不能算是世界遺產。所以說,上述的藏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僅是中國單方面私下審核認定的而已,僅是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非全世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過,當這些藏傳非物質文化遺產,經過推廣、促進和提倡,更多世人了解其重要性和影響性後,難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反過來,正式認定為國際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呢!
所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經過世代相傳,常具備了獨特的民族特色和歷史意義,其意義已釘入個人的生命裡,也可說植入種族的DNA裡,例如:一、口頭傳說與表現形式:如語言、民間文學等。二、表演藝術:如傳統舞蹈、音樂曲藝、雜技等。三、社會實踐、儀式與節慶:如端午節、上元節、中元節、婚喪禮儀習俗等。四、自然界與宇宙的知識:如傳統醫藥、中醫藥、農曆等。五、傳統手工藝:如剪紙、陶瓷、刺繡等等。總地來說,中國的書法、茶文化、賽龍舟、崑曲、皮影戲等,也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台灣可有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當然有啊!台灣是自己的家鄉,怎可能沒有呢?經政府和官方正式公布的,台灣共有12項非物質文化遺產,放進「台灣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中,哪12項文化遺產?我下回再仔細詳述了。但是,我比較搞不懂的,也很好奇的,既然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何還要加上「潛力」兩個字?其代表何意思?各位親朋好友們,有誰能給個指教?我會移樽就教,且洗耳恭聽呢。(115年4月3日,兒童節前夕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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