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診間驚奇 六十三、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結核愛滋交橫行(第十一回)


白袍診間驚奇
六十三、走不回去的吸毒人生:結核愛滋交橫行(第十一回)
作者:吳聰賢醫師
關鍵字:毒癮愛滋、瀆職罪、同志愛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條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酒精性肝炎、酒精性肝硬化、感染控制委員會、急性闌尾炎、急性腦脊髓膜炎、傳染病防治法、二十世紀黑死病、毒癮愛滋減害計畫、替代療法、清潔針具、衛教諮商與轉介、防範愛滋ABC
有人問起,關在彰化少年輔育院,剛滿十五歲的毒癮愛滋小女孩,是因毒癮被關進去,還是因愛滋被關進去?當然是毒癮,跟愛滋何涉?愛滋病患拒絕就醫和服藥,公衛端絕不會強制就醫,生命誠可貴,只會規勸,若規勸不聽,也只能愛莫能助。但結核病就不一樣了,特指具傳染性肺結核,公衛端保證必然跳出來,使出公權力,將人抓起來,強制送進負壓隔離病房,接受隔離治療。
如果公衛端不如此做,就是怠忽職守,就是貪贓枉法,也就是瀆職罪,它屬公訴罪,不需要有受害人,不必有提告人,地方法院檢察官就可以提告,公務員將陷入泥淖,萬世沉淪,永不翻身。因大家對愛滋的誤解,對強制就醫的不了解,所以,從第七回開始,以至第十回,我談了不少結核病相關問題,以及如何把結核病患強制送醫的案例。
愛滋病只能規勸,無法強制送醫。退休前幾年,有男同志愛滋病患,經常在我辦公室出沒,三不五時,來到我辦公桌邊,夾緊雙腿,手比著蓮花指,嗲聲嗲氣地說:「科長最帥了,我最喜歡科長了,人家要科長當我的男朋友。」我罵道:「少來了!不要煩我,你沒眼睛啊!一大清早,我辦公桌上公文一堆,至少三、四十本,不盡快批閱,延誤公文,會被同仁罵翻了!你去樓下年輕防疫人員那邊,不要在這裡妨害我辦公。」北彰化幾個衛生所的防疫人員,被調進衛生局聯合辦公,辦公室就在我一樓樓下。
他不理睬,仍繼續在我身旁調戲我,「人家才不要年輕的防疫人員,他們太年輕了,人家只要科長這種年老又穩重的男人,才夠味道,才夠刺激啦!科長很寒酸,都不請人家喝咖啡。」王八蛋!真夠三八,把肉麻當有趣。還好,是在自家辦公室,同仁都知道,我已婚,孩子已很大,不是同性戀者,如果是在大馬路上,被路人甲、乙聽到,投來異樣的眼光,我豈非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某天,這位男同志,又出現在我辦公室,淚流滿面,硬拉著我的手,把我拖到辦公室外的走廊,用飲泣的聲音說:「科長,拜託你,我的愛人,我最好的伴侶,也是最好的朋友,他快要死了。他也是愛滋病患,已經發燒、惡寒、咳嗽、腹瀉十幾天了,人瞬間消瘦和憔悴。他寧願躺在床上等死,就是不願就醫,我規勸都沒用,請科長打個電話,要他就醫吧!」愛滋病分兩類,第一類,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HIV);第二類,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IDS)。前者,尚未發病,與常人無異;後者,已發病,若不治療,命在旦夕。不管前者或後者,均可從性行為、血液等傳染。
我電話過去,是年輕的男性聲音,氣若游絲,難以講出完整的話來。「我是衛生局吳科長,你病得很嚴重,你在宿舍嗎?我叫119救護車,把你送進彰基或部立彰化醫院,這兩家醫院的感染科主任,我都很熟,他們都是很專業的感染科醫師,你說好嗎?」電話那頭,傳來咳嗽和喘氣的聲音,使盡力氣,很勉強地,他用沙啞和哽咽的聲音說著:「謝謝吳科長,我認識你,請不要幫我叫救護車,這輩子,我活得太痛苦了,我是孽子,我是不肖的孽子,父母不原諒我,兄弟姐妹不諒解我,在社會上,遭人唾棄,遭人歧視,我活著有何意義?多活一天,只是多痛苦一天!...
我告訴他,除了三餐伙食外,愛滋病住院,各項醫療費用,健保都有給付,且完全不需要部分負擔。他哭著跟我說,若不是沒有那個勇氣,他早想跳樓自殺了,人活著沒有意義,人死了,一了百了,再也沒有痛苦了!我聽在耳裡,心裡很難過,除了感傷,我又能怎樣?我持續聽到電話那頭,傳來哭泣、飲泣的聲音,他沒掛掉電話,害我也不知如何掛掉電話。人生的末端,非常淒涼,非常哀傷。隔兩天,朋友去看他,人已死在床上。
臨終前的愛滋病患,或正在發病的愛滋病患,我只能規勸他珍惜生命,盡快就醫。民國79年公布施行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此條例經過多次修訂,於96年更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不管前者或後者,都沒有賦予我強制送醫的權利或義務。原因很簡單,愛滋病不像結核病,它不是空氣傳染,不擔心疾病擴散或蔓延。你會去胡亂搞性愛嗎?當然不會,所以,你怕啥愛滋病?你不惹它,它就不會惹你。上述條例更名後,名稱夭壽地長,可能是全國最長的條例,害我怎麼背,就怎麼忘記!真的太拗口了。如果,遇上雞蛋裡頭挑骨頭的人,可能會幹譙,「幹!感染者權益要保障,難道健康人的權益就不用保障?」
當公衛端動用公權力,請警察配合抓人時,如果病患乖乖就範,彼此會相敬如賓;如果病患抵死不從,頑強抵抗,原本在旁觀望,屬於第二線的警察,第一線是公衛端,就會開始動手抓人,你想想看,抓人會很客氣嗎?抓人會慢條斯理嗎?也絕不會花拳繡腿,肯定要天翻地覆的。除了前述的柔道大外割、大內割,甚至也會使出過肩摔。如果你是結核病患,公衛端要抓人時,拜託你多配合,反抗只是造成自身的傷害,討沒賠的。當然,乖乖吃藥,才是上上策。
某開放性肺結核病患,也是酗酒患者,已罹患酒精性肝炎和酒精性肝硬化,他遊走各醫院,也遊走南北各地,不按時就醫,也不按時服藥,喝酒後,就醉到好幾天不吃藥,也常找不到人,相當地不配合,衛生所公衛護士規勸不聽,衛生局只好出來抓人了,但是難以遇上人,常是撲空,無功而返。某日,彰基感染控制委員會小姐,來電通知衛生局,說這名肺結核病患,因酗酒,引發噁心、嘔吐和腹痛,從急診室住進病房來,他不願住進彰基的負壓隔離病房,也拒絕轉往部立彰化醫院的負壓隔離病房,故請衛生局出面,協助處理。
總算碰上人了,要讓他插翅難飛了,我們通知轄區派出所,請指派警察支援。我帶著疾管科結核病主辦人,走後門小路,趕往醫院。在病房內,鬧哄哄的,病患極力抵抗,不讓護士小姐拔除點滴,三、四名家屬,也在旁鼓譟吵鬧,拒絕轉床,也拒絕轉院。看來,要在病房內動粗了,病房內還有其他三名病患,以及各自的家屬,動起粗來場面難看,我請他們離開病房,全移到走廊去,避免遭受魚池之殃,也免得妨害抓人。
我向衛生局長官報告現況後,手機尚未放進口袋,我即刻一聲令下,「抓人!」兩名派出所正式員警,沒有進病房,反而是彰基院內的四位駐衛警,四人奮勇衝向前,左右包抄,踩上病床,抓向病患,其中一位駐衛警,特別勇猛,晴天霹靂般,一霎那間,使出柔道過肩摔,將這位極力反抗的病患,摔了出去,轟了一聲,病患的上腹部,撞擊病床的床位欄杆,然後摔倒地上。
那撞擊力道肯定是很強的,我嚇得驚慌失措,也幾乎魂飛魄散,夭壽喔!這會出人命的!我原本就是外科專科醫師,我的專業告訴我,病人有肝硬化,肝臟特別脆弱,如果這個撞擊造成肝臟破裂,以致大量內出血,甚至開刀搶救不及,造成死亡,人命關天,我脫不了干係,特別是我下令抓人的,原罪是我,大罪是我,小罪是動粗的駐衛警,我必定要上法院,官司會纏身數年,如果最後官司打輸了,執行公權力過當,過失殺人,我必然會被判刑入監。想到此後果,我頭皮發麻,悔不當初,「我幹嘛走公衛!」卻已來不及了。
當我和結核病主辦人,一起趕往部立彰化醫院,一路上,我很焦躁,內心忐忑不安,我是沉默寡言的人,我沒說出口,我猜結核病主辦人,不會知道科長心中的擔憂,我唯一能做的,只能祈求病患不要出狀況。來到醫院急診室,我從頭到尾,持續陪著病患,我不僅告訴急診室夜間值班醫師,有這種內出血的可能性外,我還不時地,持續觸摸病患的腹部,確定肚子不疼痛(Pain),確定腹部沒有壓痛(Tenderness)、沒有板狀僵硬(Board-like rigidity)、沒有反彈疼痛(Rebounding pain)。
疼痛是症狀,是病患主觀的感受,難以測量和確認,但壓痛、板狀僵硬、反彈性疼痛,三者都是體徵,非主觀的,屬客觀的,較為精確。若有上述三個體徵,是外科的急症,術語稱之為「急性腹症(Acute abdomen)」,遲早要上開刀房的。上上週,在門診,有一五十歲上下婦女,腹痛兩天,右下腹部疼痛就醫,我請病人躺下,雙手觸診,上述三個體徵都有,抽血檢查,白血球12000,我寫了彰基轉診單,告訴她,「去彰基掛急診,要馬上開刀,百分之九十九是急性闌尾炎,百分之一是輸卵管或卵巢發炎。」上週,患者來門診致謝,答案是急性化膿性闌尾炎,感謝我轉診,也感謝彰基急診醫師堅持,她根本沒想要開刀。她還說,住院病床滿床,開刀房也滿床,拖了將近36小時,才進開刀房。人生啊!生老病死還真多。
在部立彰化醫院,照完胸部X光和常規抽血檢查後,原則上,為了避免同一部電梯,在密閉空間內,被病患傳染結核病,會讓病患搭一部電梯,我與結核病主辦人,則搭另外一部電梯,一起上八樓的負壓隔離病房。但這次,我心中有所顧忌,我讓結核病主辦人搭另一部電梯,我則跟病患搭同一部電梯上樓。在電梯內,我仍不時檢查病患,那三個腹部體徵,確認平安無事。在八樓護理站穿堂,直到病患送進負壓隔離病房前,我都持續檢查那三個體徵。好理加在,都沒事。那天夜晚,晚上回家後,我才吃得下飯,也才睡得著覺。
你曾被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控告瀆職嗎?何謂瀆職罪?你應該沒有,我二十年公職生涯,也沒有,但新聞媒體上,檢察官卻放話,要告我瀆職罪,故事如下。
某急性腦脊髓膜炎致死案例,家屬不服醫院抽血檢驗報告,辯稱無法證明,是從死者身上抽的血,反認定是被人下藥,強姦致死,對醫院、衛生單位大為不滿,極為反彈,但矛頭直指衛生局,衛生單位從公親變事主。於是,到衛生局抬棺抗議,遊走中山路紅綠燈下,阻礙南北交通,還預備丟雞蛋抗議等等,不僅是「山雨欲來風滿樓」,而是鬧得彰化滿城盡風雨;我不單惴惴不安心憔悴,更是「一上高城萬里愁」。因媒體請教檢察官:「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死者遺體應消毒,卻未消毒,若造成疫情擴散,衛生局該當何罪?」檢察官的答案:「以瀆職罪,論處局長、科長一干人等。」
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醫事機構或當地主管機關對於因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應施行消毒或其他必要之處置,死者家屬或殯葬服務業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既然醫院沒有消毒,就是衛生單位要消毒了。看到媒體報導,有如五雷轟頂,我嚇得屁滾尿流,幾乎要剉屎,連夜找來傳染病主辦人,請主辦人老公開車,帶著消毒藥水,趕往喪家。遺體放在冰櫃內,停靈在住家廳堂,家屬堅決拒絕遺體消毒,抵死不從,場面緊張,理由是死因不明,不准毀損證據,除非法院檢察官同意家屬,進行遺體解剖。
後來,遺體有消毒嗎?我有動用公權力,找來警察,強制遺體消毒嗎?論語學而篇有如下記述:「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大小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說,任何大小事,要如同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治世之道,以和諧為貴,切忌用強硬手段辦事,但仍有所行,有所不行,過猶不及,最後,還是以禮法來節制。我要消毒,家屬拒絕消毒,怎麼辦?我到底有沒有將遺體消毒?事過境遷,我不便說矣。
當年,此死亡事件仍在風頭上,因家屬抗告和投書,也驚動了監察院,監察委員介入了調查,沒想到,屋漏偏逢連夜雨,台中成功嶺,也爆發了急性腦脊髓膜炎疫情,巧不巧的,唯一的死亡案例,竟然是彰化縣籍的充員兵!好理加在,兩件死亡案例,沒有地理上、接觸史上等流行病學相關,否則我百口莫辯,死無葬身之地,比入阿鼻地獄,還要淒慘千萬倍。如果,我命中帶屎,檢察官的瀆職罪成立,我不僅沒有那每個月五萬元的退休俸,也沒有那閒情逸致,在此談天說古,追憶往事,因我可能還在獄中,淚流滿面、唉聲嘆氣蹲苦牢。
在帝王專制時代,有謂「伴君如伴虎」,要處處小心,以防隨時有殺身之禍;在自由民主時代,在公家職場,還是要戰戰兢兢,步步為營,以免橫生禍端,惹上牢獄之災。在公家機關,每當有人屆齡或未屆齡退休,祝賀之聲,不絕於耳,今日回想,這也難怪,公職人員難為,能全身而退,確屬不容易,賀之,喜之,確是應該的,不是嗎?
這幾回,談了甚多愛滋病和結核病相關問題,有人反應進來,「吳醫師您好,看了您的文章,才知道結核病的傳染性,竟然比愛滋病高很多;而且,結核病所花費的醫療和公衛資源,也遠大於愛滋病,看來,我們該害怕的是結核病,而不是談虎色變的愛滋病。要跟衛生局的防疫人員,說聲辛苦了,謝謝您們。所謂的正確衛教宣導,才是預防的根本之道呢。」很高興有人有這樣的見解,多少可去除「二十世紀黑死病」愛滋病,那不良的、錯誤的標籤化。
不過,反過來說,我把結核病的內幕,說得栩栩如生,繪聲繪影的;連強制送醫的過程,都說得歷歷在目,活靈活現的,尤其是多重抗藥性和超級多重抗藥性肺結核,前者必須服藥兩年以上,後者無藥可醫,必須一輩子困在台灣,等死亡來蒞臨,我是否過猶不及,相反過來,卻把結核病打入地獄,讓它更加標籤化?「圍魏救趙」,不僅救不了趙,反陷入魏之泥淖中?此非我所願也!
兩個月前,有一對三十開外的夫婦,來到我診間,老公在家排行老二,上頭還有一位大哥。老婆說,婆婆近日,被醫院通報為開放性肺結核,衛生所公衛護士通知,與婆婆同住的大伯一家人,全都是結核病接觸者,必須照胸部X光和結核菌素皮膚試驗,因她們逢年過節,才回去一次,一天待不超過8小時,在傳染期內,合計也沒超過40小時,不算是接觸者,衛生所不安排相關檢查,所以,夫婦倆不放心,私下來門診,希望照胸部X光,排除被感染。
照完X光,兩人肺部都正常,沒有結核桿菌感染的病灶。以下對話,如果婆婆聽到,肯定一頭撞牆死給你看,不然,跳進大肚溪,當個流水屍算了。「醫院醫師說,我婆婆戴口罩,在家治療就可以。很奇怪,為何不讓老人家住院隔離治療呢?」「醫院醫師說,老人家戴一般外科口罩即可,不用戴N95口罩。很奇怪,為什麼不戴N85口罩,這樣才安全啊!我怕被感染,偶而去看老人家,是不是應該戴N95口罩?」「我大伯跟我們商量,說要把老人家送去安養中心,但安養中心拒收,說肺結核會傳染,如果這樣,老人家可以送去哪裡?」
切記!切記!不要把肺結核當成洪水猛獸,疾管署有特別強調,病患服藥兩週以上,就不再有傳染性了,連一般外科口罩,都可以考慮不用戴了,有何可怕的?家屬根本不用擔心,安養中心也不用操心,保證不會造成中心群聚感染啦!疾管署也放行病患搭機出國呢,公家掛保證,服藥兩週後,就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只要必須繼續服藥六個月罷了,有啥好怕的?老人家得了肺結核,就要往外送,往外推,當子孫的良心何在?又豈能安心?
論語學而篇有記述:「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物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孔子的哲學思想以仁為中心,「孝弟」者,「孝悌」也;「仁」者,亦「人」也,故,孝悌是仁道之根本,也是做人之根本,沒了孝悌還算是人嗎?古人說:「百善孝為先。」不是嗎?
有人反應,「結核病所花費的醫療和公衛資源,遠大於愛滋病」,好像是這樣,確實花了不少健保費,也花了不少疾管署的公務預算,不過,愛滋病的花費也不少喔。愛滋病花了哪些錢?為了全民健康,拿納稅人的錢,用在納稅人的健康上,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不是嗎?比如,每年歲末流感季節,百姓免費施打的流感疫苗,疫苗採購成本、冷藏和運送管理成本,加上醫師注射成本,少說花費十億以上。
全球對於毒癮愛滋的防治策略,以「減害計畫」成效最顯著,何謂毒癮愛滋減害計畫?它包括三個核心策略:「替代療法」、「清潔針具」、「衛教諮商與轉介」,尤其是前面兩個策略。台灣跟上全球趨勢,民國948月開始推動,截至1074月,已成功將毒癮愛滋感染人數,從一年的三千多人,驟降為七百多人,有效遏止了愛滋病蔓延。
台灣推動毒癮愛滋減害計畫時,曾派人前往先進國家觀摩,包括澳大利亞、美國、香港等,結果發現香港衛生單位,對愛滋病患是完全不列管的,與台灣的作法有天壤之別,台灣是完全地列冊管理,衛生局所防疫人員,至少每三個月追蹤一次,「有沒有發病?有沒有按時就醫?有沒有按時服藥?有沒有共用針頭、針具?做愛有沒有戴保險套?」防疫人員挺煩人的,卻是挺辛苦的。由此可見,愛滋病有何可怕的?自己不走夜路,還怕鬼上身?這種比喻有歧視之嫌,應該說:安分守己,不亂搞,就不怕愛滋病染上身,不是嗎?
何謂「替代療法」?前幾回有提過,你應該還有些印象,就是用口服的二級毒品「美沙冬」,取代注射的一級毒品「海洛因」。海洛因一劑2000元,美沙冬一劑20元,相差一百倍,若是毒癮兼愛滋病患,20元也省了,全由疾管署公務預算撥付。用美沙冬來抵海洛因的癮頭,才不會讓毒癮者,每天睜開眼睛,為了找錢施打毒品,而偷強和殺人放火,而減少社會治安的危害;另外,沒有血行性靜脈注射,就不擔心感染愛滋病了,因毒癮愛滋主要傳染途徑,就是靜脈注射,此策略可說是用心良苦,釜底抽薪啊!
何謂「清潔針具」?就是衛生單位,免費提供清潔的注射用具,包括空針、針頭,和皮膚消毒用的酒精棉片,為了避免性行為傳播愛滋病,還會同時贈送保險套。在公家上班時間,毒癮或毒癮愛滋個案,可拿用過的針具,直接到衛生所服務台,免費地,一支換一支,十支換十支。若遇到星期假日,或夜間等非上班時間,該怎麼辦?毒癮發作是不等人的啊!所以,主要是在衛生所和配合的藥局門口,會設置自動販賣機,用投幣方式購買,十元一盒,包括兩支空針、兩塊酒精棉片和兩片保險套等。毒癮個案不共用空針,就不會感染愛滋病,雖治標不治本,卻也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何謂「衛教諮商與轉介」?則是以各鄉鎮衛生所為主要據點,還包括甚多的社區配合藥局,甚至還有外展的,巡迴各地偏遠鄉間的據點,由當地的防疫人員,進行公衛端的相關作為,比如愛滋病相關傳染途徑衛教宣導、進行愛滋病毒和梅毒的抽血檢驗、提供清潔針具和保險套、轉介醫院感染科就醫、轉介醫院接受替代療法等等,防疫人員也趁空,同時進行個案追蹤管理,想偷懶、偷閒,都不可得呢。
以上為毒癮愛滋的防治策略,至於同志愛滋、異性愛滋呢?有何策略?公衛端作為較為侷限,除了提供或販賣保險套外,就是衛教宣導了。何衛教宣導?就是防範愛滋ABC三法寶了:AAbstain)節制、BBe faithful)忠實性伴侶、CCondon)保險套。簡單說,就是盡量節制性欲;就是不要亂搞婚外情,從一而終,不要多重性伴侶;如果,不聽上述勸告,就拜託你,為了自身安全,請全程戴上保險套吧。
愛滋病的防範,公衛端花了不少錢,但愛滋病的治療,花費也不少啊!雖不是由健保費支付,也都是公家機關的預算呢。依據疾管署的統計,從1984年至2018年,台灣本國籍愛滋病患累積38439人,其中18190人發病。如果,有5000人納入醫療,接受雞尾酒式療法,每人每月花費2萬元以上,一年就要花掉疾管署12億公務預算呢。
以我當防疫人的立場,一日為防疫人,終生為防疫人。依據衛福部99年修正的版本,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共6種、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共19種、第三類法定傳染病共15種、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共16種、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共5種,合計61種,而結核病(分多重抗藥性結核病、結核病兩種)和愛滋病(分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兩種),僅佔了其中4種,十五分之一不到,防疫工作之辛苦,由此可見一斑,我不禁要讚賞和感謝,衛生局所那些防疫老同事們,您們辛苦了。(1081016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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