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之將至喜相迎:(一八二)實證醫學生與死
作者:吳聰賢醫師
上回文章,寫完結尾,預備停止敲打鍵盤,準備下標題時,我花了點時間推敲,至少躊躇遲疑,猶豫不決了好幾秒鐘,我推敲什麼?我心中有兩個標題,「保健食品非養生」和「健康食品非養生」,我不知要挑選「保健食品非養生」好呢?還是挑選「健康食品非養生」好?這種打發時間,自娛、自樂,也自嗨的濫文筆,非學術性或文創性的文章,根本不夠資格有兩個標題,一個主標題,一個副標題。對我這種自閉又頑固的老傢伙來說,不管是保健食品,還是健康食品,我一概不認同,我認定它們都是搶錢的企業,不!說是「企業」,未免太斯文了,應該說「勾當」而已矣!
最後,這篇文章標題採用「保健食品非養生」,而不用「健康食品非養生」,我為何如此下標題?道理很簡單,我跟食藥署沒有淵源,卻又有淵源,怎麼說?因它是衛福部屬下的一個部門,也是公衛的一員。20年的公職生涯,我從事公衛和防疫工作,拼死拼活的,一日也不敢懈怠,公職退休後,我號稱自己是終生的公衛人,也是終生的防疫人,而所謂的「健康食品」,是經過食藥署公部門,正式合法核定和公告的,為了食藥署的顏面,也為了自己的顏面,尊重其位階,我當然要說「保健食品非養生」,而不說「健康食品非養生」,因保健食品沒有經過合法認證,是野生的,是草莽的,是盜賊的,是流寇的,專門來搶錢的,說是保健食品,就是保健食品,自己說的算,管它保健?還是健康?
「健康食品」是法律專有名詞,需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許可,才能稱為「健康食品」,在產品包裝上可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和標示「小綠人」標章。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的定義:健康食品係為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該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之食品。總之,健康食品,僅具保健功效,絕沒有醫療功效,不要被廣告誤導,若宣稱具醫療功效,將移送法辦。至於市場上,所謂的保健食品、營養保健食品、機能性食品等等,都沒有實質的科學證據,也沒有食藥署的查驗登記許可,僅是一般的食品,論斤兩販賣的食品而已,僅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若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宣稱具醫療功效,則移送法辦。各位親朋好友們,眼睛放亮點,不要被廠商利用而不自知,不管是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全都是食品,不要以訛傳訛,跟著人家屁股後面,哄吵著說健康食品治百病,網傳着說保健食品治百病!
所謂的健康食品,或自己號稱的保健食品,均宣稱具有保健功效,何謂保健功效?真的是一團混亂,一頭霧水,我是終生公衛人,終生防疫人,也是臨床醫師,我都搞不清楚了,你搞得清楚嗎?簡直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牽涉法律專有名詞,衛福部不得不訂出定義來。所謂的保健功效,僅限以下13種,若超出此範疇,就是違法: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護肝、免疫調節、骨質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抗疲勞、輔助調整過敏體質、調節血糖、延緩衰老、牙齒保健、促進鐵吸收、輔助調節血壓等。坦白說,這些所謂的保健功效,除了一頭霧水外,還是一頭霧水,你相信嗎?另外,所謂的實質科學證據,你又能相信多少?
所謂的調節血脂,就宣稱可以治療高血脂症嗎?所謂的護肝,就宣稱可以治療B型肝炎、C型肝炎、猛爆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嗎?所謂的調整血糖,就宣稱可以治療糖尿病嗎?所謂的輔助調節血壓,就宣稱可以治療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嗎?天差地別喔!完全不可以!健康食品和保健食品,就是食品,怎麼變裝還是食品,食品無法取代藥品,食品不能治病,只有藥品能治病,病人仍然須就醫,由醫師下處方箋,才能確實治療疾病。我最質疑的就是,既然生病就得就醫,這些所謂的保健功效,幹嘛用?作啥用?簡直在混淆視聽,擾人清夢,攪亂一湖春水!因為保健功效一團糟,說得天花亂墜,讓人分辨不出真假,尤其所謂的延緩衰老,正中紅心,說到人的弱點,搓到人的軟肋,難怪健康食品市場,以及保健食品市場,蓬勃發展,錢滾錢,獲利無數,而受害最深的,無非那些上了年紀的老人家,不僅被騙了錢,還延誤了病情。
上回文章鋪出,有好友用Line送來回應,他說:「吳醫師,文中所言健康食品、甩手、拍打、健身操...等等,應多屬“養身”項目,著重在生理需求。保健食品廠商或所謂網紅,利用網路宣傳療效,多跨大不實,甚者詐騙消費者屢見不鮮。至於所謂“保健運動”,更是衆說紛紜,成效如何,見仁見智,冷暖自知。開個玩笑,如果有人就各項健身項目,包括民間療法,配合醫學理論,做個成效分析與統計,說不定可以發篇學術論文,甚至登上國際期刊。」我孤陋寡聞,我受教了,這位仁兄,把健康食品、保健食品、甩手、拍打、健身操等,歸類為「養身」,言外之意,另外還有「養心」囉!所謂的「養心」,似乎是:淡泊明志、寧靜致遠、宗教修行、寄情山水、琴棋書畫、詩詞歌賦、修心養性。所以說「養生」,包括「養身」和「養心」,前者,指的是肉體;後者,指的是精神。
近代醫學,講究實證醫學,用實質的嚴謹的科學證據,證明真的有療效,而不是唬弄的,空口白話的療效,也就是說療效,有真正的科學證據,例如,美國總統華盛頓,1799年12月14日,在維吉尼亞州弗農山莊,外出巡視山莊,因而感染風寒,罹患了會厭炎,導致呼吸急促,呼吸困難,醫師被招來病榻前,但醫師依照古老傳統方式,採取錯誤的療法,多次大量放血,放血超過3千c.c.左右,以致嚴重貧血,最後因低血容休克死亡,享年67歲,死得很冤枉。你難以想像,認為對的療法,卻是錯誤的療法,造成終生的遺憾。各位親朋好友,你所接受的醫療,是經得起考驗,且符合實證醫學的醫療嗎?
同樣的道理,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是否真的有保健功效,也應該經得起考驗,必須有實質的嚴謹的科學證據,才值得眾人信賴,否則,僅是人云亦云,道聽塗說,完全沒有保健功效的謊言。何謂實質的嚴謹的科學證據?假科學,假研究,屢見不鮮,偽造的數據,造假的統計,錯誤的統計學統計等等,要如何去避免?隨機的,雙盲的,配對的病例組對照組研究,能徹底執行嗎?有實質的把關嗎?談何容易,卻也必得落實。(114年5月14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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