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三十六、證據醫學

簡易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三十六證據醫學
作者吳聰賢醫師
第一次接觸「證據醫學」在三年前,民國875月份「彰基院訊」的「院長的話」標題就是「證據醫學」,由彰基黃昭聲院長主筆,此次基層醫療繼續教育研習後,重讀這篇文章才能有深刻的了解。
證據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台北榮總等北部醫院譯為實證醫學,似乎只有彰基等教會醫院才用證據醫學,誰也不服誰;初接觸此四個字,感覺疑惑,現代醫學講求科學,以科學為基礎,有科學根據的才能算為醫學,難道還有「幻想醫學」?例如一種藥物的上市發行,必經過無數實驗室研究、動物試驗(animal experiment)、臨床試驗(clinical trial,障眼法,骨子裡就是人體試驗human experiment)、和長期的追蹤評估,少則3-5年,多則十數年,這些科學研究出來的東西都是有憑有據,怎麼還要啥證據?難道要臨床醫師進實驗室找證據?
「證據醫學」讓人迷惑,但有想像空間,「實證醫學」不只迷惑,海闊天空,更有太多想像空間,結果不知所云,『真實證據』、『實際驗證』、或『實驗室證明』?拋棄英文字面翻譯,我嘗試用「趕上時代醫學(update medicine)」、或「追求新知醫學(new knowledge medicine)」來說明其真正的內涵,我不用「時髦醫學」、或「趕上流行醫學」,因為『時髦』、『流行』有一窩蜂、人云亦云、和隨波逐流的不良印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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