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後繼有人 八十八、美國探親十二日行:候補機票


吳家後繼有人
八十八、美國探親十二日行:候補機票
作者:吳聰賢醫師
美國時間,10829日,週六,我在美國的最後一天,美國探親十二日行的尾端。上午915分,由兒子開車,將我送往舊金山機場,同行的尚有內人和大孫子,她們也跟著來送機,媳婦則留在家裡,負責照顧小孫子。星期假日,兒子才有空送機,其實,這幾天,雖假日,兒子仍常跑實驗室,星期六如此,星期日也不例外。在台灣,也如此,實驗室總有做不完的事,這種盡心於工作上,有其乃爸之風。在美國,為了獎學金,工作壓力大,應該更勝於台灣吧。
兒子住家社區,緊鄰加州大道,高速公路交流道就在近旁,很快車子就上高速公路。美國高速公路如台灣,也要使用者收費嗎?我不清楚。未出門前,內人已有一次出入境美國的經驗,去年8月,陪著大腹便便的媳婦,攜帶大孫子來美國,與兒子在一起,一家團聚,她看我窮緊張,坐立難安,直說:「美國入關很慢,但出關很快,不必緊張,不用太早去,早去了只是浪費時間。」沒想到,在高速公路上竟然塞車,走走停停,害我嚇得直問:「要不要緊?時間來得及嗎?」
原來是車禍,導致塞車,有兩輛轎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前後撞在一起,車頭和車尾,各撞得稀哩八爛,兩方車主下車,等著警方來處理,似乎沒有人傷亡。好家在,美國高速公路超寬敞的,車道數目多,是台灣的兩倍或三倍,不是四線道或六線道,而是十幾線道以上,不致於引發嚴重塞車,能夠很快恢復正常車速,沒有讓我擔心到心悸發作。來兒子家,環境陌生,多所拘束,生活不習慣,加上氣候濕冷,身心壓力大,心悸仍照常發作。
雖然出關較簡單,僅檢查行李,不過,鞋子也要脫掉,一起穿過X光隧道,不必海關逐一問話,因搭機的旅客實在太多了,陸陸續續,四、五百人以上,仍排了很久的隊伍。入關時,因海關詳細問話,耗了一個多小時,但出關的行李檢查,仍排了半個小時的隊伍,總之,就是要花時間排隊。出境國外,就是挺麻煩的,所謂地球村的目標,世界大同,地球一家親,仍差得遠。不僅航空業,從事航空業周邊的事業,保證挺賺錢的,連公家機關的海關也不例外,規費收入挺豐的,右手收錢,左手花錢,豈能不多招募人手?
拿著長榮機票,我一路尋找,來到A登機門,因是長榮飛機,舊金山直飛桃園機場的航班,所以,旅客幾乎清一色是華人,當然是台灣人,佔九成五、六以上,僅有少數是外國人。我對手上的機票,總覺得怪怪的,與來時的機票不一樣,因座位欄不見英文和阿拉伯數字,一般不就是64F,或56E的,例如,我來美國時的機位就是47F,而這張機票印著「STA」,我不知道它代表何意?難道是特殊的機艙?不可能,兒子知道我天生節儉,買的必然是經濟艙,不可能是商務艙或頭等艙。
我總是不放心,拿著機票,來到櫃台,服務人員都是華人臉孔,語言能溝通,我問服務小姐:「請問,這裡是登機門A,我是在這裡等登機嗎?」我故意給她看我的機票。她回答是,另外多說了一句話,「您的機票是standby,尚須劃座位,但不敢保證有座位。」原來「STA」是「standby」的縮寫,我懂得standby的意思,例如,在醫院開刀房,下一個動手術的患者,可能用上的手術器械,我們會稱之為standby,意指備用或候補的意思。我當場嚇傻了!怎會是候補機位?機票早在四個月前就買了,且金融卡買機票的帳單,我也親自到銀行繳款了,來回機票總共是26千元,來程也是有機位的機票啊!哪個環節出差錯?
來時沒問題,回去卻出問題,怎會這樣?如果等不到機位,上不了飛機,走道不能坐,廁所裡不能蹲,豈非要滯留在機場?我怎麼辦?滯留在機場,甚至重回兒子家,都還只是小麻煩,隔天,週一,我就須上班,開始看門診,我無法耽擱,我必須趕回台灣啊!我又慌又急,擔心得眼淚要掉下來。我沒有轉圜餘地,歸心似箭,我無論如何,也要搭上飛機,飛回台灣,台灣才是我的一切,人生地不熟,語言又不通,生活習慣又不同,美國豈是值得我留念的地方?
雖嚇傻了,我仍作奮力一搏,我必須找出路,不能等死。我找上另一位櫃台服務小姐,也是華人,較資深的,希望她能幫我解決問題。結果,另有三位旅客,跟我同樣的情況,兩個月前訂購的機票,我是散客,她們是團體票,竟然也是候補機位,她們圍在櫃台要求解釋,以致,我們四個人圍著這位服務小姐抱怨:「怎會這樣?我們該怎麼辦?」我更重複強調,「我四個月前,就網路購買機票,錢也早繳了,怎會沒座位?未免太離譜了,怎會這樣!太匪夷所思!」我講話聲量盡可能壓低,不敢大聲爭吵,沒面子,也沒幫助。
很可惡!服務小姐完全不認錯,公司的錯不等於她的錯,半句抱歉的話也沒有,至於沒座位的原因,半句話也沒解釋,就是在蒙混,明顯是有言之隱。只聽到,有旁人打抱不平,說是「航空公司超賣機位。」服務小姐不道歉,只耐著性子,理直氣壯地說:「目前,我不敢保證有機位,必須等到1140分以後,登機旅客名單截止以後,才知道還有沒有座位。」1140分是這班飛機的登機時間,意味1140分以後,就不再辦理登機手續,登機旅客名單就確定了。長榮太可惡了,不顧旅客權益,置權益如無視,豈是大公司所應為?
三人團體中,有位小姐問道,「候補機位的,有候補排序的嗎?」她的意思很明顯,她想爭取候補排名,但礙於其他兩人,也礙於我在現場,她不好意思明說,但話裡頭,若有候補排序的話,她優先,或她們優先,肯定把我排在最後一位。我豈能客氣?我用哀怨的口氣,直接向服務小姐說:「拜託,能給我候補首位嗎?我明天還要上班,我必須趕回去,拜託啦!」航空公司的錯,搞成我要承擔別人的錯,還是低聲下氣求別人!很可惡,這位服務小姐故意顧左右言其他,不回答是否有候補排序。是真的沒有候補排序嗎?我不知道,還是另有黑箱作業,大人物或VIP才能候補到機位?或是會吵鬧的旅客優先候補?唉!人在囧途,只能隨波逐流,聽天由命。
還有更可惡的,這位服務小姐似乎在預留後路,預防大家暴跳如雷,她說:「晚上1220分,我們長榮還有另一班機,也是舊金山直飛台北,如果候補不到機位,可改搭晚上的飛機。」這位服務小姐很厲害,她說了很多遍,講了不少話,就是不會脫針,絕不會從她嘴裡聽到「抱歉」或「對不起」的話。這是航空公司訓練出來的話術嗎?說了「抱歉」或「對不起」,就承認輸了?就理虧了?就要負完全責任?奇怪,機票超賣,航空公司不就要負完全的責任?
聽到另有航班的訊息,只要再隔個半天,下午1220分的飛機,改成晚上2420分的飛機,就可以照樣回家了,內心似乎較有著落,稍微安心些,慶幸自己不必流落機場了。半天,也不過12個小時而已,孤坐候機室,打盹、閉眼養神、胡思亂想都可,或者,看老少男女往來人群,這些芸芸眾生們,在忙碌些甚麼?在孜孜矻矻、汲汲營營何事?所謂笑看人生啦。
我應該會用手機,寫下美國探親行的總總,其實,在美國的每個夜晚,我共寫了近5萬言的片言隻字,給子孫留點紀錄,細數當年,爺爺飛越太平洋,跑了12千公里,來美國探視23個月的大孫子,以及出生才滿月的小孫子。當然,已入關了,我不知道如何出關,重回兒子家;我也不知道,如何把手機轉換成國際漫游,然後通知兒子接人,所以,就在候機室苦捱那12小時。
三人團體中,有一位小姐詢問:「因為沒有機位,以致改搭晚上的班機,是否有賠償。」雖然不是團結力量大,我跟她們是萍水相逢,完全不熟識,但團體力量也大,我沒想到錢的問題,僅想著趕快回家,卻有其他人想到了。航空公司為了自身利益,以致超賣機票,損害已購票者的權益,不是應該要賠償嗎?豈非天經地義的?我猜這種失誤,應該有制式化的規定和賠償吧?
為何機票超賣?有些乘客臨時取消飛行、來不及趕上飛機,造成機艙空位;或者,對機票預訂系統不熟悉,進行了重複預訂,為了減少空位的損失,很多航空公司都會接受比座位數還多的訂位,以減少空位率。據說,每萬名旅客,就有6.6人因超賣,而須更動航班。我很不以為然,臨時取消航班或趕不上飛機,會被航空公司扣款,甚至不退款,除非改換航班,詳細情形我不懂,但多少有點彌補,航空公司何必賠上公司信譽?
候補機位有排序嗎?有,但僅是一般的慣例,沒有白紙黑字行諸文字,至於大小眼的黑箱作業,肯定是有的,有些航空公司狗眼看人低,會以金錢衡量一個人,來決定搭機順序。由於內規不一,服務小姐說不清,以致不回答了。一般慣例,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或幼小嬰兒,以及陪伴隨行的親友,會優先登機。再來,會考慮航空公司櫃台的check in時間,早check in的,早優先補位,但是,我check in時,拿得就是「STA」候補機票了,又該如何計算?早check in有用嗎?
還有一說,當登機處廣播,「1區的旅客現在登機,請2區的旅客準備,排隊等候登機,其他區的也依序排隊。」預備分區登機時,要耳聰目明,看準分區位置,起身搶先動作,不要死坐在座位上,趕排在最前面的位置,最好排第一位,則會優先補位,但是,我拿的是候補機票,沒有劃機艙座位,這種搶先卡位戰術有用嗎?我不認為有用,還是會被擋下來,縱然進入機艙,何處是兒家?
最後一種排序,較為可惡,確實是狗眼看人低,完全用金錢來考量,失去公司的基本信譽,有錢人優先,當你買的是頭等艙、商務艙,肯定沒候補的問題,保證優先上飛機;當你買的機票屬於較貴的,或者你屬於常旅計畫資格的,都會被列入優先登機的條件。機票價格等級多,差異大,隨著航班時間和訂購時機,有很大的優惠空間,以台北、舊金山往返機票,最便宜的21千元,最貴的46千元,差上一倍多。我四個月前買的,是26千元,用金融卡買的,隔月就繳帳單了。26千元利息,三個月不到一百元,小錢,但對航空公司金錢周轉是方便的。
當被問到,「因沒機位,不得不改搭晚上的航班,有賠償嗎?」我沒有聽錯,服務小姐很肯定地,很堅決地回道:「沒有賠償!除非現在聲明放棄,自願改搭晚上的班機,否則沒有賠償。」是賠償?還是補償?我忘記她怎麼回話了,也忘記到底可以賠償多少了?我沒有聽得很清楚,好像是一百到兩百美元間吧?但我肯定聽得很清楚,她不僅說了兩次,「除非現在自願放棄,否則不賠償」,還說:「若1140分以後,登機名單確定了,確實沒有座位了,不得不改搭晚上的航班的,則沒有賠償。」
好奇怪的規定,怎會如此?怎把是否賠償的問題丟給旅客?因航空公司機位超賣,同樣遭受時間延誤的旅客,為何提前自願改班的有賠償,事後被迫被動改班的沒賠償?真的是這樣嗎?還是服務小姐說謊,她故意劃唬爛?兩者都遭受損失,可能損失慘重,這是淺顯的道理,不是兩者都要賠償嗎?怎會如此差別待遇!真豈有此理!這是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規定?還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規定?或是沒規定,而讓各航空公司各自搞?
我心中急速轉著念頭,我須要自願改搭晚上的航班嗎?就為了它三千到六千台幣的賠償。我知道,今天是非常日子,所謂的航空高峰期,連續九天年假的最後一天,沒搭上飛機的話,肯定趕不回週一上班。我心中軟化,反怪罪起自己,真倒楣碰上高峰期,才惹出候補的問題。那時,我還不知道華航機師罷工的事件,罷工無預警地,從28日就開始,如果知道的話,我可能更怪罪自己倒大楣,早死晚死的,竟然無端碰上罷工,難怪長榮機票瞬間超賣,我完蛋了,我肯定候補不到機位,我要流落街頭,滯留機場了。
我不禁想起過往流落街頭的經歷。早年,公務員遠途出差,超過30公里以上,以彰化來講,新竹以北或嘉義以南,或者兩天以上的出差,就可以申請住宿費,有旅館憑據的,可以領1200元,沒有憑據的,則可領700元。那時,民國96年,高速鐵路開通以前,不少人不投宿旅館,而是借宿親友家,然後平白請領那700元。
我沒有親友可借宿,也不願打攪親友,結果呢?為了省那700元,不,是為了賺那700元,我流落街頭,苦等天亮,再繼續參加隔天的行程。其實,也不是流落街頭,我是醫師,來自醫院,當然也回歸醫院,我都跑去醫院急診室等天亮。急診室燈火通明,不會遇到閒雜人等,且環境乾淨,不會有蚊蟲叮咬,多美好的環境,只差沒有躺平而已。台大、榮總的急診室,就有我枯坐整晚的過往。
我須要自願改搭晚上的航班嗎?還是等被動改搭?時間是延後12小時,回到台灣也是延後12小時,依此時間推算,我回到台灣是211日,週一,上午610分。我週一沒請假,我是要上班的,但門診時間是晚上,從晚上6:30到晚上9:00,有12小時緩衝時間,時間上似乎可行,但天有不測風雲,誰敢保證晚上航班不會誤點?誰又能保證晚上航班一定有機位?我錯失了一個機會,還要為另一個機位空轉嗎?只能跟它賭了,第一個機會真的沒了,再來考慮第二個機會了。不去管它啥賠償了,我只要上班三小時,就可賺回那賠償金了。
我涎著臉,低聲下氣地,故意裝出可憐相,好像要跪下來磕頭般,「我明天要上班,我必須搭上這班飛機,請可憐可憐我,務必讓我搭上,拜託您啦!」如果我趕不回去上班,問題可大了,我成了背信的人,我對不起老闆,要老闆無預警地出來加班,於心何忍?其實,在櫃台check in時,已有預警,我拿到機票時,櫃台服務小姐不是華人,她用英語嘰哩呱啦講了一堆,我聽不懂,送機的兒子似乎也聽不懂,她應該是向我示警,我拿的是候補機票。我當時警覺性差,對機票上的「STA」沒即刻反應過來。
其實,我內心一直很不平衡,「長榮太可惡了,搞什麼飛機,買了機票,卻不能搭飛機!」四個月前訂的機票,竟然沒有座位,生意人的信用何在?有沒有天良!雖是年假的高峰時刻,航空公司豈能超賣?豈能如此不顧旅客權益?對於改換航班的、趕不上飛機的或重複購票的,航空公司可以把帳算在他們頭上,不該無端讓其他旅客去扯爛污!我不是會吵鬧的奧客,只能壓抑內心的不平衡,好像自己理虧,反而低聲下氣地請教服務小姐,「我要如何避免下次犯同樣的情形?」
我吵不贏服務小姐,更別說市值好幾千億的航空公司,除非我賣了老命。她給我如下的指導,「記得,飛機起飛前48小時,可以上公司網路劃座位,劃完座位就不擔心沒有座位了。」我還特別問她,她說,僅限48小時內,超過48小時,就不開放劃座位。真的是這樣嗎?我是門外漢,我不知道。看來,這個動作蠻重要的,保證自己有座位,還是麻煩自己一些,求得順利平安。既然能自己挑座位,我一定挑走道的座位,上廁所才方便,不必憋尿;走動和活動筋骨也方便,不會血栓發生。
天可憐見的,或許我吉人天相,老天靈驗我的祈求,早上1140分剛到,尚未登機,因機艙清潔延誤,慢五分鐘才能登機,我正站在櫃台前,不理會要我候機室就座,我曾向服務小姐言明,為了早先候補機位,請讓我在櫃台前等候。幾乎同一時間,她沒說半句話,一言不語,直接伸手,拿走我手上的機票,給了我另一張新列印的機票,座位是64B,第3區登機,然後把舊的機票當場撕毀。至於另三位旅客呢?也候補到了座位,大家都解決了被長榮放鴿子的窘境。謝天謝地,平安就好,順利就好,出門在外事事不便,真的是如此。
等回台後,我才知道華航機師,已從28日開始罷工,造成航班停飛,影響眾多旅客行程,被民眾罵翻天,罵得狗血淋頭,不預警的罷工,且專挑年假繁忙的時刻,不被幹譙才奇怪。自己不禁大為慶幸,我是搭長榮,若是搭華航,我肯定死得很慘,可能至今還滯留美國。也很慶幸,長榮雖然機票超賣,我總能候補到機位,順利回台,完滿完成美國探親行,感謝又感恩。
我後來查了網路,機票超賣時,會有兩種情況,一是自願放棄座位的志願者(volunteering),另一是被拒絕登機的受害者(denied boarding),航空公司有拒絕旅客登機的權力。前者,須要和航空公司商討如何補償,可能是優惠券或現金,至於後者,當然也要補償。不管前者或後者,航空公司都要補償。
以美國為例,依據航班的不同、延誤的時數,據以補償:一、內陸航班延誤1-2小時,國際航班延誤1-4小時,補償機票兩倍的現金,但最多675美元。二、內陸航班延誤超過2小時,國際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補償機票四倍的現金,但最多1350美元。如果我候補不到機位,依此計算,台幣26千元乘以四倍,是104千元,但不能超過4萬元,所以,長榮要補償我4萬元,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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